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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銀行借款合同

【熱門】銀行借款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行借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熱門】銀行借款合同

銀行借款合同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借款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1、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户,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____%,即每_______萬元月利息為_______,月結算一次。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計算利息。

第五條借款擔保

1、借款方以_______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_______%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_______份。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2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號文件批准的___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短期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___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外匯貸款(大寫)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於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本期貸款從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本期貸款年利率為____%,乙方按季計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條:借款使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訂貨卡片對外採購合同作為付款依據。甲方授權乙方憑有關進口部門的付款確認通知,主動從貸款賬户中支付款項。以外幣計算的保險費,國外銀行手續費等,甲方委託乙方從貸款賬户中扣收,並將“支款通知”聯寄交甲方。

第六條: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附後。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___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2‰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向甲方支付2‰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份,經借貸雙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3

編號: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於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

1。2借款金額:(大寫:)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於

2。2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項目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提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利息每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來源為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個月進行。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並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

外幣往來户和/或專户。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審核。

8。2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閲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於%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貸雙方各執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貸款方:交通銀行(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簽字人:簽字人:

職務:職務: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署

銀行借款合同4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幣種與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並經過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二手房(二手住房、商業用房)貸款(以下稱貸款),借款幣種人民幣,金額為(大寫)壹拾貳萬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借款人購買坐落於_________,《房地產買賣(預售)合同》_________號或房產證號_________的住房(住房、商業用房),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借款期限為180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則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貸款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幣按中國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4.95‰(上浮或下浮)15%執行,執行利率為4.20xx‰,利率浮動週期為12個月。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人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發放條件:

除非貸款人同意,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和內容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之前,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貸款。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了全部的義務;

2、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經簽妥有關貸款的全部文件,且所籤之文件為貸款人接受;

3、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已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付清所有費用;

4、本合同已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及財產共有人)保證人簽字和蓋章;

第六條貸款撥付。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購房款的名義將貸款分1次以轉賬形式劃入(售房者)在銀行開立的賬户(開户行:賬號:),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貸款人將貸款以轉賬形式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户,貸款人即履行了本合同項下的放款義務,同時亦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對貸款人的債務。債務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借款人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共180期,還款日為每月10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公式見附件)歸還貸款本息。

(1)等額本息還款法;

(2)等額本金還款法;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户,户名高燕飛,,賬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該賬户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賬户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其他賬户中扣收相關款項,直至借款人項下的借款本息、費用全部清償為止。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貸款人將按當前執行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

第十條借款人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時,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貸款人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半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借款人應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借款人需提前部分或全額還款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部分,除計收正常利息外,貸款人有權對提前還款金額部分按照原貸款利率計收一個月利息作為損失補償金。

第十四條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的陳述及保證如下:

(1)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按期、按金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並繳付根據本合同約定應付的其他款項;

(2)借款人保證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一切義務;

(3)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4)當有任何涉及借款人的訴訟或仲裁發生,保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5)按照貸款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貸款人合法權益;

(6)借款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其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借款人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採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7)借款人的上述聲明與保證是連續的,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之前始終有效,並在本合同每次修改、補充、變更之日均視為由借款人重複做出。

2、貸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貸款人基於借款人確切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以及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保證人確切履行本合同的條件下,作如下的陳述與保證:

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提供貸款予借款人,但由於貸款人的合理原因導致貸款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貸款人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將不退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拖欠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十四條中的任何條款;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還款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在貸款期限屆滿以前,借款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的;

(七)在本合同訂立時,故意隱瞞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

(八)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擔保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九)借款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六條訂立、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借款人負責支付。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抵押條款

第十七條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抵押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抵押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及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活動均為民事行為。抵押人現在或將來均不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抵押權人採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二)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

提供之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並且抵押人並不因為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設置而喪失向其他債權人清償債務的能力,或損害抵押人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三)抵押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並保證履行本合同抵押條款約定的一切義務與責任。

(四)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五)在抵押人有違約行為發生時或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有違反合同事件發生時,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抵押物出賣、出租或用任何方式處理,並有權簽署及訂立任何關於抵押物之文件或契約,或將抵押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

因違約而導致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無條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六)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預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內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抵押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擔保責任。

(七)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準時繳交税務、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所應收之任何税項、維修保養費用、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證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八)抵押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註銷登記,應立即通知並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當住所、工作單位以及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以及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並可能對所設定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發生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九)抵押人同意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的抵押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對於抵押權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按本條約定所處理之任何事務或簽署之任何文件,抵押人及其財產共有人均予以承認。

第十八條抵押人保證以合法擁有的房產(即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及其房地產的價值全部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借款人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貸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抵押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佈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十九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及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被擔保債務清償之日。

第二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由抵押人佔有和管理,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如抵押物發生損毀,不論原因為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抵押人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第二十二條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二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轉讓、出租、交換、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分抵押物。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如因此而發生任何損失,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四條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貸款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借款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如抵押人、借款人不願提供新的抵押物,貸款人有權宣佈借款全部到期,處置抵押物並向借款人追索。

第二十五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五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六條抵押人同意按貸款人要求向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指定之險種,保險期限不短於貸款期限,投保金額不低於貸款金額,並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在保險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續保或投保,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對因保險中斷或撤銷而致使抵押權人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七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八條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正常還款日或被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提前還款日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九條保證責任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正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十條保證期間為以下第方式: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主債務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證書交付貸款人之日。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抵押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視為主債務到期。在保證期間,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在貸款人的網點開立特户,該賬户賬號為:,並自願將此賬户質押予貸款人。保證人向該賬户中存入不低於借款人在甲方貸款金額%的保證金,並依法轉移質押物佔有權,在借款人未償清貸款人全部貸款本息前,不得銷户。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從其特户、結算賬户或其他銀行賬户直接扣收相關款項,或向保證人行使追索權利。

第三十二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在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時,保證人不可撤銷地同意承擔還款義務,貸款人求償貸款有自主選擇權,保證人放棄對物的擔保的優先抗辯權,現在或將來均不得以其機構、行為或財產享有豁免權為理由對貸款人採取任何經濟、行政措施,或對任何司法管轄、審判和執行提出異議或抗辯。

第三十四條在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變更,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變更後的機構應在上述書面通知內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如貸款人認為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及借款人有義務為貸款人落實可接受的新的保證人,上述新的保證人應當在保證方變更前15天內,向貸款人出具確認承擔保證方在本合同中所有義務的法律文件。如不能確認新的保證人,則視為借款人、保證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宣佈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及其他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七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以下第()方式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中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繼續履行。

一、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1、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可以不經借款人同意,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借款人仍應無條件的遵守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4、借款人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退還抵押人。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第四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及保證人違反本合同時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四十一條借款人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貸款人可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責;貸款人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討,並有權從實際支付之日起按照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四十二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貸款人已經與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特別注意有關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説明與解釋。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其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銀行內蒙古分行轄內各機構;

2、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3、保證人(抵押人)必須主動協助貸款人收回貸款本息及處理借款人違約事件;

4、當貸款人因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而行使抵押權時,保證人保證以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含罰息)及貸款人行使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的價格回購借款人房屋,償還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債務;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署地點:

銀行借款合同5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

二、借款期限:從放款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借款利息為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託貸款利率的規定)計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於變更後5日內通知乙方。

5、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6、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户,用於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並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五、乙方的權利及責任

1、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3、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

4、當甲方發生合併、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或者發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6、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佈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60%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人(乙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6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經協商達成具體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

二、貸款期限________年至兩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少________年)。如果甲方違約貸款期限,甲方必須承擔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三、借款利息支付方式月利率為5%,期滿一個月支付本月利息,每月____日按時付息。還款時,不滿一個月的乙方按約定利率及當月的實際天數支付利息給甲方,滿月的`每月到期付清。

四、保證條款:  

1、乙方上述借款保障資金本息安全按約定償還本金和利息,如果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乙方為甲方的此筆借款承擔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2、乙方保證自借款之日起月利率不低於5%。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7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供貨人或出租人)購入(或租賃)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為此,委託人、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委託人向_________購入(租賃)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償付(交付),由受託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為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第二條、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委託人按以下要求在受託銀行存入保證金,用於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第四條、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提交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的受益人為_________(受託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的反擔保函。委託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租金)由受託銀行代為支付時,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應在規定期限內代委託人償付受託銀行所墊資金。(反擔保函應於本協議生效前提供)

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其中國庫券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企業債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委託人不能按期償付受託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託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五條、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有權要求受託銀行從委託人存款中支付貸款(租金),受託銀行審查無誤後通知委託人並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户劃付。保證金存款帳户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帳户支付。

第六條、受託銀行代付貨款(租金)後,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託人予以承認,並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歸還受託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第七條、受託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八條、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濟合同事宜如發生變更,委託人應事先通知受託銀行,在得到受託銀行書面認可後方可變更。

第九條、委託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託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雙方同意。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稱委託人)的委託,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 種: 項 目:

種 類:

金 額(大寫): (小寫):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開立帳户。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户和存款帳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 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户,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 期 金 額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條 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萬元

2. 年 月 日 萬元

3. 年 月 日 萬元

4. 年 月 日 萬元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託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並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託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銀行借款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人民幣。

1.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於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佔用天數。其中實際佔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 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 還款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温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户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5.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 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温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温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温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繫。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並結清利。

(3)採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温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户內扣收。

8.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並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0.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後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籤

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單位:

地址:

貸款銀行:

地址: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規定用於

二、借款期約定為 年 個月,即從 至 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 ‰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 %;超儲、積壓設備、材料佔用的貸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户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賬户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並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並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銀行借款合同10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

出借人:(下簡稱乙方)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臵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借款期限為。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八、因本協議產生之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出借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借款合同11

民法典》的下列規定,可以適用於自然人間借款合同:

1、《民法典》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

2、《民法典》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3、《民法典》第205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民法典》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民法典》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5、《民法典》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6、《民法典》第208條規定:借款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7、《民法典》第211第2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銀行借款合同12

中國工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立合同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一)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三)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公章) 借款方: (公章)

保證方: (公章)

開户銀行和帳號: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3

編號:_______

借款單位:____

貸款銀行:______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甲方用於: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於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_____萬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願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户,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佔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並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後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單位名稱:____ 單位名稱:____

簽約人:_____ 簽約人:_____

____年__月__日簽訂於:______

銀行借款合同14

甲方:

乙方:

鑑於 (借款人名稱)向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申請使用(貸款名稱)貸款,根據 銀行與 (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 (借款人名稱)與 銀行 (分行名稱)分行於 年 月 日在 (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貸款人”指 銀行總行或 銀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為:

“擔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為 ;

“項目”指 ;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 (公司名稱)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 );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 銀行總行或其分行以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 保險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金額)的貸款(大寫: )。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於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 年,其中用款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截止),寬限期為 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還款期為 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最後一次還款後結束)。

第四條 貸款帳户

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户和本外幣存款帳户(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户),用地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後,“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X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做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 個月,自 之日起至 之日止。用款期滿後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繫。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 年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 %,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餘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和 月 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後第 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 %,按貸款總額於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後 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中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 %,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並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與利息同時向“借款人”計收。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它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帳户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X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 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做答覆,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從還款時間表列X的最後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貸款人(簽章): 借款人(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人(簽章):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銀行借款合同1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月利率: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則按應付款本金總額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天計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標準加倍收取罰息(按欠付利息天數計)。同時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並要求乙方承擔逾期期間的利息、罰息、違約金仍應計算至清償所有債務之日為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2、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經營不正常、違法經營、賭博等不良現象)影響了出借的資金安全,甲方有終止借款的權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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