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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説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2

一、制度制訂的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較少工程項目施工中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訂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誼發公司總包或涉及誼發公司的所有工程項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團內的各公司、各專業公司)

三、對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整建制外協施工單位並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並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國外企業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

2、企業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範圍相符)

3、企業進京註冊登記手續(必須在時間和範圍內有效)

4、企業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證複印件和法人委託證明

5、三年內本企業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級以上證明,進京一年以上的企業,應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關證明)

6、北京市企業安全生產認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核格有效)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並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企業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績證書)

10、其它證明

另外,外協單位還應提供以下相關內容資料:

1、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

2、人員進京註冊登記證明和登記表(市建委外管處);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後,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級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合格教育和登記註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單位以及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註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未辦特種作業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並不的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團內部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記表和教育卡,並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6、單位進場後要及時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後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團和誼發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北京市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遵守總包及其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衞衞生環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文字資料並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按照總包要求在總包指定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範圍內選擇防護用品

附錄:

建築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雙方特簽定本協議書。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書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事故、事件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4%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重大隱患;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乙方必須保證具備並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標要求的內業和現場條件;

6、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7、確保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其他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完成並保持甲方確定的文明施工目標;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來京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北京市建委外管處核發的外地進京企業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應遵守總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包方的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分包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並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標準以及1999年頒發的補充標準,同時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如所持證件為京外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經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京外施工時,還要滿足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官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衞生條件;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書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3

為規範項目部管理,加強項目經理管理力度、嚴明制度、保證生產工作效率,為企業生產的正規化發展,提高滿意度,根據本崗位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崗位職責及相關管理制度。

1.項目部崗位職責

1.1負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並同有關單位進行溝通。

1.2負責對現場的臨時設施進行規劃、佈置。

1.3負責機械設備的現場佈置以及機械設備的安、拆組織工作。

1.4負責對施工現場各種機械設備的管理、維修工作。

1.5負責辦理工程開工報告、復工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等相關預案事項;

1.6負責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溝通與落實。

1.7負責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聯繫溝通工作。

1.8負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各項施工方案、措施等的編制工作。

1.9必須掌握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材料合同等內容。

1.10 負責同施工現場各分包隊之間的協調工作。

1.11 負責落實公司組織的各項會議的會議精神工作。

1.12 負責迎接各個部門和領導到施工現場檢查工作。

1.13 負責組織質量回訪及維修工作,追蹤落實並達到顧客滿意。

1.14 負責組織項目索賠工作。

1.15 負責配合各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1.16 各項目部負責每月必需向財備部報送電費數據表和水用量表,經項目經理簽字,便於結算預算款時與甲方對帳。

1.17 負責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1.18 負責工作階段性驗收報驗工作。

1.19 負責收集工程節點照片管理工作。

1.20 項目部在基礎、主體、竣工驗收時必須組織及時報驗。

1.21 項目部負責管理體系運行實施工作。

2.項目經理職責

2.1項目經理代表企業實施施工項目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2.2對於施工中存在的質量問題,必須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對因施工錯誤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負激勵300~500元/次。

2.3項目經理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負責組織沉降觀測設施的安裝施工,必須負責組織做好經濟簽證,違者負激勵200元/次。

2.4項目經理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2.5項目經理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環境、職業健康體系並組織實施。

2.6項目經理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協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項目中出現的問題,同有關部門溝通。

2.7項目經理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處理突發事件,對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違者負激勵500元/次。

2.8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工程階段性驗收及報驗工作。

2.9項目經理負責原始點基準點保護工作,處理項目部的善後工作。

2.10 項目經理負責進行項目的檢查和評獎申報。

2.11 項目經理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目標,每週兩次組織不定期檢查、工程質量活動、整改,違者負激勵300元。

2.12 項目經理必須負責組織實體檢測、檢查準備工作。實體檢測結果不合格者,對項目經理負激勵500元/點。

2.13 樓板標高誤差超過20mm負激勵200元/點;超過40mm負激勵500元/點。

2.14 必須負責腳手架鋼管扣件檢測、複試工作,違者負激勵200元/次。

2.15 提前組織原材料進場工作,如影響工程施工和材料復蝴,姍200元。

2.16 負責向供貨單位索取原材料合格證,因無合格證及工程報驗者負激勵30元/次。

2.17 辦理試驗費的工作,負責組織車輛送原材料及砼(砂漿)複試工作,違者負激勵300元/次。

2.18 關於深基坑專家用論證。

2.19 項目部負責標養室的建立。

2.20 項目經理進行組織落實並收集工程節點照片的工作。

2.21 負責項目部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整改、落實工作。

2.22 負責組織申報工程的質量控制及落實工作,對項目部出現質量問題,做出質量(安全)調查處理報告,並及時送報公司領導。

2.23 關鍵工序、重點部位,項目經理必須親自到現場監督檢查驗收。

2.24 項目經理在基礎、主體、竣工驗收時必須及時組織報驗。

2.25 對結構驗收、實體檢測由項目經理控制監督。

2.26 對公司、主管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下達的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並按時回覆,違者負激勵每次200元/次。

2.27 項目經理要協調好外界各部門工作(市政、排水、質監站、派出所、環保、市容、綜合執法大隊),搞好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關係。

2.28 項目經理必須組織管理好項目部管理人員,團結班子成員,共同投入到工作當中。

2.29 項目經理、工長要加強技術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管理。

2.30 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2.31 項目經理必須要監督相關人員對大型設備如塔吊、升降機、攪拌站等機具進行保養、維修管理,並組織施工人員定期檢查,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轉。

2.32 合理安排機修人員、電工、門衞、保管員在工程中兼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員。

2.33 要嚴格控制人工費的單位工程成本。

2.34 項目經理負責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各工種進行交底並監督實施。

3.施工前準備

3.1項目經理必須持證上崗。

3.2項目經理在施工前必須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其主要內容,瞭解施工規範,並且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種方案措施,對於特殊性較強的方案措施必須親自審核。

3.3項目經理必須參與現場定位放線工作。

3.4制定場地平整計劃,組織人員平整場地,特別是臨時運輸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的鋪設工作。

3.5項目經理必須積極同建設單位溝通,確定臨時電源、水源的位置及容量。

3.6組織現場電工進行臨時電源接電工作,安排提取配製現場總配電盤的材料計劃,並組織人員進行配電盤安裝工作。

3.7做好臨時水源、材料準備計劃,項目施工前,應對水電錶做好原始數據的確認記錄,組織人員接通施工用水(或打井)工作。

3.8進行現場暫設佈置計劃工作,組織勞動力進場。

3.9對施工現場進行四周封閉,用彩鋼板做圍擋。

3.10 項目經理必須參與由建設單位、設計院、監理公司、施工單位人員組織的圖紙會審工作。

3.11 安排預算人員做好施工圖預算。

3.12 根據工程實際提出主要機具設備計劃,並組織進場。

3.13 組織人員進行塔吊、攪拌站等大型設備基礎施工,並確定進場塔吊、攪拌站的進場安裝時間。

3.14 項目經理督促安全員辦理塔吊、升降機、龍門架備案安裝審批手續工作,並及時辦理檢測手續。

3.15 確定地坪材料廠家,並落實各種材料進場時間,安排好堆放場地。

3.16 項目經理必須對工人進行監督、安全教育,在施工前進行安全交底,明確工作內容、注意事項及配合工作和安全隱患。

3.17 項目經理要定期召開班前、班後的質量、安全會議,認真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施工規範。

3.18 項目部提出的材料設備機具計劃必須經項目經理簽字審核,並以書面形式報公司經理審批。

3.19 項目經理協助安全員向建設單位索要相關手續,便於辦理開工報告。

3.20 要掌握施工大合同、外分包合同內容,以便於指揮施工、便於管理。

3.21 每月l日組織項目部報送當月進度計劃以及項目部值班表,上報

公司生產經理總工一份,每拖延一天負激勵l00元。

3.22

項目部每週日下午三點舉行項目部生產例會,由項目經理主持。

3.23 及時進行見證取樣、檢測合同工作。

3.24 工程開工前組織項目班子成員。

3.25 及時向甲方索取施工圖紙、地質報告及相關資料。

3.26 對現場原有道路、樹木及建築物,項目經理必須採取有效可靠措施進行防護。

4.基礎工程

4.1確定樁基礎施工隊伍和挖土方隊伍,組織人員進場。

4.2組織協調有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地質勘察單位對地基進行驗槽工作。

4.3基礎鋼筋綁紮完畢,項目經理督促技術負責人請質量監督站進行基礎驗筋,並督促技術人員辦理報驗手續。

4.4組織各種機具進場,並負責安裝到指定地點。

4.5施工前,項目經理召開班組長會議,進行技術、質量、安全交底。

4.6基礎施工前,對基坑四周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

4.7計劃好每個分項工程勞動力,應安排好每日工作量,並做到事先安排計劃,工作中檢查,工作後驗收。

4.8做好各專業工種協調工作。

4.9項目經理對基礎防水工程要做到嚴格控制,必須嚴格按圖紙施工,對關鍵部位親自監督檢查驗收。

4.10 基礎施工中,要組織各班組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工作,工完場清。

4.11 項目經理必須督促安全員檢查腳手架、鋼管支撐、基坑邊坡支護等工作,並組織人員定期檢查驗收。

4.12 基礎施工完畢,項目經理監督技術負責人員同質量監督站進行溝通,並辦理報驗工作。

4.13 重點做好防水處理工作。

5.主體工程

5.1項目經理(工長)在掌握圖紙後組織各種週轉材料進場,註明規格、型號、數量等。

5.2組織各種方案的實施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驗收。

5.3項目經理(工長)要親自參與控制現澆結構砼保護層,按照措施和方案的要求確保實體檢測一次通過。

5.4嚴格控制泵送砼現澆板開裂現象,加強對支撐系統、二次抹壓、配合比、外加劑的使用和檢查。

5.5對懸挑構件的保護層厚度和拆模時間要嚴加控制。

5.6加強預應力的張拉時間和拆模時間的管理,砼強度未達到規定值時嚴禁張拉,張拉和拆模前必須有技術人員的通知單方可進行。

5.7督促技術質量人員聯繫質量監督站定期驗筋並做好記錄。

5.8認真檢查腳手架的基礎、排水、懸挑長度、間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5.9督促安全員檢查腳手架的連接點,剪刀撐的搭設,安全網、密目網的支掛。

5.10 嚴格檢查督促安全員及架子班組對建築物內的四口五臨邊的工作,是否達到標準。

5.11 組織項目部人員定期對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技術質量、機械設備等聯合檢查並形成記錄。

5.12 督促技術人員、放線人員對建築標高和結構標高的校核,對建築物的垂直檢查和現澆板澆築前與澆築後的抄測檢查;做好形成記錄。

5.13 對木工支模、楞方的.鋪設方法,模板的使用方法和支撐的加固方法要熟知,避免浪費材料。

5.14 配合保管員、收料員對週轉材料出入庫時的清點和搬運工作。

5.15 加強大型機械設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督促技術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16 項目經理(工長)應遵守有關部門的對施工現場的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要求,並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5.17 按施工合同要求在工程進度、成本、質量、安全方面進行過程控制,發現偏差及時糾正。

5.18 預算人員每月20日報月結算。

5.19 混凝土模板澆注前必須進行匯簽單。

5.20 參與並督促技術人員和預算員及時準確的辦理現場的簽證和變更。

5.21 負責組織技術人員、預算人員明確建設單位供料範圍(如外牆面磚、瓦、窗等材料),並及時準確的提供材料採購計劃。

5.22 負責分包隊伍配套費收取工作,並及時返到公司財務部。

5.23 選定砌築隊伍、抹灰隊伍,確定進場時間及施工範圍並安排施工。

5.24 主體施工完畢、項目經理(工長)督促技術負責人必須與質量監督站溝通主體驗收和實體檢測工作,負責實體檢測全過程的準備實施工作,由技術質檢人員辦理報驗手續,違者負激勵200元/次。

5.25 實體檢驗的質量控制。

5.26 列新T藝、薪壬支術、薪材料的初歡痤朔一D暢趲肜只人?另監護,防止出瑚質量問題。

6.裝飾工程

6.1組織各相關專業分包隊伍進場簽定合同,提供相應的材料。

6.2檢查裝飾用材料是否與計劃進場數量一致。

6.3外牆面磚施工時,督促協助放線人員對外牆、陰陽角、窗口進行測量,保證按微機排活尺寸,不留小於l/3磚。

6.4項目經理(工長)必須組織項目部人員對砌築情況、抹灰情況和各專業分包隊施工情況進行定期聯檢,發現問題及時制定出整改方案,組織驗收並做好整改驗收記錄,違者負激勵100元/次。

6.5經常給抹灰隊與砌築隊班組長及攪拌機手開會,並安排專人負責後台砂漿的配合比避免浪費材料。

6.6協調各專業工種合理使用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等。

6.7編制每週的施工進度計劃,能直觀的觀察各項工作是否按計劃進行避免拖延工期。

6.8督促技術人員與專業分包隊技術人員溝通,並按照省標準按時上報內業資料。

6.9按照現場實際要求,剩餘設備、材料需外運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並提前通知車隊。

6.10 教育現場所有工人做好成品保護並設立標記。

6.11 項目經理(工長)組織項目部人員要執行"三檢"制、控制產品質量。

6.12 應當對易發生質量問題的薄弱環節設質量控制點,對其加強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堅決返工處理,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6.13 負責組織專業分包隊必須按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有利於提高質量,加快進度,降低成本。

6.14 工程裝飾階段項目經理(工長)必須組織實施工程''樣板",以樣板開路並做好標識。

6.15 項目經理(工長)要對各分包單位施工過程及質量、安全進行指導檢查施工。

6.16 對申挺魍旺:程項目音暖做倉慨方案、槲申報,並做出詳細俯蚴。

6.17 對各階段工程驗收,項目部必須協調有關部門溝通及時報驗。

6.18 由項目部負責結構、優質工程的質量預控管理並組織實施;

7.竣工驗收

7.1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項目經理(工長)必須組織項目部主要管理者和各專業分包隊伍進行聯檢,對工程內外業進行竣工初驗,通知總公司各部門進行工程驗收後,再向建設單位報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組織各職能部門進行工程驗收。

7.2工程竣工後項目經理(工長)組織向建設單位移交工程內業和外業工程。

7.3項目經理(工長)必須負責做好工程的售後服務,回訪維修工作。

7.4項目經理(工長)要對外分包隊伍的結算事項等進行全面的審核,要與現場實際相符,對倉庫領用的工具及材料是否有罰款審核後,要在結算書上簽字。

7.5做好竣工工程驗收、整改通知單回執的落實工作。

7.6對甲方提供的材料,竣工時及時對帳和多餘材料的返回工作。

7.7工程竣工後及時做好機械設備的退場工作。

7.8項目經理在竣工前必須督促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8.記工員管理制度

8.1每月5日之前必須把所在工地的管理者、力工及特殊工種的出勤、伙食費報到公司財務部。遲報一天負激勵50元。

8.2記工員必須每天認真做好力工及特殊工種的考勤記錄,每天大帳填寫完F要及時上牆,便於查看。

8.3每

月末記工員要認真和力工及特殊工種核對工日天數,如發現不符,及時溝通,一經上報到公司,一律按出勤彙總表核算,事後不予更改。

8.4記工員每月統計完工人工作天數,字跡清晰地抄寫在工地出勤彙總表上,如有缺勤等其它情況,須標明原因,彙總表填寫完,必須寫明填寫人,由項目經理或工長簽字確認後方可上報。

8.5記工員要做到不漏報、虛報工數,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並扣除記工員當月工資。

8.6填寫工票時,須註明出發工地、到達工地,工人姓名、工種名稱、工日天數。經項目經理確認簽字後,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上報經營部。

8.7對於外分包對使用的力工工數,記工員也需要每月認真記錄,不要和本工地的出勤記錄到一起,要用獨立的記工筆記本記外分包對工數待年底一併交到財務對帳並核算。

8.8記工員必須協助工長管理工人工作任務的安排,對於工作人數、工作量及工作時間等不合理的安排,要及時向工長、項目經理、總經理彙報。

9.材料採購管理

9.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採購:

(1)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請購,先由項目部根據工程的需要提出請購計劃,並同保管員進行溝通,將材料明細賬記錄的庫存數量同項目部需要的數量進行比較,避免積壓材料,工程所需的數量超過材料保管賬記錄的庫存數量,或庫存數量已達到最低庫存量時,填寫"材料採購單"。

(2)填好後的"材料採購單"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同意採購,採購人員審查採購單上的請求是否合理,並根據市場行情進行採購,對所需資金的估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交採購部辦理。

(3)採購部門應將採購過的請料單交財務部統一管理。

9.2採購員必須按採購計劃進行採購,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價格進行對比、產品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範標準規定進行採購。

9.3在採購的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如所採購的主材部分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調換或退貨。

9.4急需性物品的採購。

(1)急需性物品的採購通常由使用者直接提出。

(2)請購單上需要對採購的目的、用途解釋清楚,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事後補填"材料採購單"。

9.5採購員違反規定的處理辦法:採購員在採購工作中,如有損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形象的,對採購員負激勵200元,直至開除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9.6採購材料時,採購員必須所取相關的質量證明文件,交付現場技術人員。

10.保管員管理制度

10.1 入庫單的內容要標明時間、車號、材料名稱、規格、計量單位、金額等;統一計量單位,噸(T)、米(m)、千克(kg)等;一式多聯的入庫單要註明幾頁,特殊情況必須註明。鋼材、水泥、砂子、碎石等主要材料各用一本入庫單分別記錄。準確註明所在工程全稱。

10.2 進、出現場的各種週轉材料,進場直接入庫的材料,保管員必須清點數量後,方可入庫,沒有進行清點的材料不允許直接使用。直接進入現場落地材料,收料員、保管員必須同時清點數量,方可入庫,如果發現實際清點的數量同材料採購單不符,當時提出異議,上報公司財務部,財務部將追查原因。同時財務部將對入庫的各種週轉材料的數量進行抽查,發現保管員、收料員不認真履行此制度,負激勵50元。

10.3 數量較多的週轉材料進、出現場,各工程的項目經理派人員幫助裝、卸車時,保管員、收料員應將裝、卸車的工人人數記在入庫單上,並註明起止時間,由項目經理簽字。

10.4 各項目部保管員在驗收自購材料時,先審核材料單是否有領導審批。據此驗收所購材料是否超數量採購,審核無誤後,開入庫單,特殊情況除外。

10.5 出庫單的填寫

(1)砂子、水泥、碎石、鋼材等每月20日庫存盤點,以工程形象進度為本月實際消耗的數量,由保管員簽字後,經項目經理審批,報財務部。

(2)外分包工程領用的材料及時開出庫單,由外分包負責人簽字,保管員根據出庫單,登記保管賬。同時將出庫單給成本會計。

(3)臨時借用能返還的材料、工具等不開出庫單,保管員自作記載。如果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然後將扣款明細表7日內上報公司經營部。

(4)各工地管理者領取勞保用品、各種工具時,需要簽字,以便配合保管員工作,用完後要及時返還,如不返還按該類商品同等價格在工資中扣除。

10.6 購入的材料一次性用在工程上的,及時開出庫單,由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填寫入庫單記保管賬。有些需保管員證明確認發生的修理費用等不入庫單,只要開具便箋簽字證明即可。

10.7 設備、工具由於破損不能使用,在保管帳上應有數量,保管員不能擅自減少該設備的數量,每月盤點庫存時,清理各種材料,提交報廢單,由保管員簽字,項目經理批准後報公司,公司責成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勘察鑑定後,提出處理意見,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後方可開出庫單註明報廢,衝減保管賬。

10.8 保管員將處理廢舊材料的現金及票據及時返到財務部,並辦理交接手續。

10.9 各工地所有的廢鋼筋頭、廢鐵絲一律不允許私自處理、變賣,如保管員發現有違反規定的現象,要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公司核實情況後,將非法所得現金收回,並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負激勵當月工資。

10.10保管賬與成本會計材料賬類別、科目要一致。成本會計數量與保管帳相符。根據入庫單記賬,字跡清晰,按賬薄要求填寫,每月

20日結賬盤點庫存,結出收發材料的月計數、餘額數。做到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如果不符每項負激勵10元。

10.11保管員將剩餘閒置的設備、週轉材料的數量及時彙報給設備部與財務部,便於掌握情況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固定資產、設備、週轉材料的利用率,降低成本,避免浪費。

10.12財務部每月到各項目部檢查及徵求意見一次,檢查內容,保管賬、庫存材料盤點表,進行實際庫存與入庫量審核,及時解決保管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11.收料員管理制度

11.1 收料員開具的收料單字跡要清晰、工整、不能勾抹,按收料單的格式要求填寫,如果開錯不能撕掉,註明作廢原因,重新開據一張。將收料單的第二聯交給供貨單位,第三聯交給成本會計。用完的收料單存根定期及時返到成本會計,由成本會計送交財務部存檔。

11.2 有發貨票的材料,按發貨票內容認真抄寫在收料單上。如果是建設單位(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在收料單上詳細標明。收料員每漏寫一筆票據,負激勵l0元。

11.3 收料員必須及時將收料單轉給保管員,保管員根據收料單驗明實物後,開入庫單,將收料單和入庫單附在一起,記賬後交給成本會計。

11.4 收料員每天填寫"進現場材料日報表"將當天所收的各種材料品種和數量報送項目經理,以便項目經理掌握實際使用情況,收料時必須有記錄,按項目經理提供的數量接收。

11.5 收料員在驗收材料時,對材料的數量、質量、規格等要認真審核,對於多報、虛報材料數量的供貨單要及時上報領導。不勒、拿、卡、要供貨單位的錢財和物品,不接受供貨單位的賄賂。違者負激勵200元,如果發現收料員為供貨單位少收材料多開收料單,有損壞公司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收料員賠償。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11.6 收料員應向供貨單位索要材料合格證。

12.固定資產、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12.1 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內部編號,由設備部、財務部進行全面、系統登記,統一管理。

12.2 固定資產的折舊標準由財務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統一制定。

12.3 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和修理由其使用部門負責,設備部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進行檢查,管理部門有權向使用部門提出檢修建議,並要求其限期進行檢修。

12.4 定期盤點及時清查出不能繼續使用的廢舊設備、材料,填寫"報廢申請單",由項目經理、保管員簽字遞交相關部門。公司責成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勘察鑑定後,提出處理意見,並簽字,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報廢。

12.5 每年l2月31日前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4

1、目的

加強倉庫的管理,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2、範圍

公司倉庫管理。

3、職責

3.1本項工作由物管科歸口管理。

3.2項目部等其它部門配合執行。

4、實施

4.1貨物進庫須有相應的貨物資料,並按其規定進行保管。

4.2貨物應按品種、規格、數量進行分類存放,嚴禁堆放混亂。

4.3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

4.4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應妥善保管,不按規定操作或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5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當,發生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

4.6嚴格辦理入庫和出庫的手續,並進行規整存檔。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5

(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人員的指揮。

(三)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傳授安全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四)正確穿戴個人的.安全防護用品,維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整改意見,並有權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五)拒絕不安全的生產指令,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整改意見。

(六)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上報,要聽從統一指揮,積極搶救傷員及財產,排除險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協助事故調查組作好事故調查工作。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6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務必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職責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務必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持續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務必立即關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務必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務必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築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細則遵照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企業,有利於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税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8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項目經理、項目部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項目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項目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項目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項目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項目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項目,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項目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9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用心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務必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推薦,並用心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務必有防火安全的資料,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貼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持續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務必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貼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齊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必須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潛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資料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狀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潛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繫,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狀況實際狀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必須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務必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狀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持續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務必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務必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取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必須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一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務必貼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務必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貼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持續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個性是灶間滅火器務必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着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用心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着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職責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0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並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並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向科學化、系統化、網絡化高水平發展。達到各項管理工作以人為本,着力推進"三個轉變",一是推進轉變管理思維和管理理念的轉變。二是推進個別被動管理向全面主動管理轉變。三是推進由粗放式管理向轉細化管理轉變。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實現公司規劃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管理的任務,權利和責任進行了規範和細化,從而不斷改進和完善提高綜合部門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參謀助手、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三大職能作用。

第三條辦公室人員要倡導六種良好風氣。

1、勤奮學習、學以致用的濃厚風氣。

2、自覺探索、開拓創新的濃厚風氣。

3、雷厲風行、爭創一流的濃厚風氣。

4、嚴謹細緻、埋頭苦幹的濃厚風氣。

5、嚴守規矩、極端負責的濃厚風氣。

6、甘於奉獻、乾淨幹事的濃厚風氣。

第二章辦公室日常行政辦公管理的任務、權利

第四條根據辦公室在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工作中應具備的三大職能作用、結合我公司已經制定出台的原有規章制度、對辦公室的管理任務、權利在本制度中進行細化和明確。

第五條辦公室人員在當好領導參謀助手方面,應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因此要經常學習和掌握國家政策和上級指示,行業發展動向,結合我公司的特點,及時向公司領導提出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合理化建議,供領導決策和指揮工作時參考。對於公司決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項,要及時傳達給各部門及下屬單位貫徹、執行。並要把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結果進行分析、評判,再及時的反饋給領導及有關部門。把領導新的決策再傳遞到各部門及下屬單位,做到上、下級溝通、互動。

2、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會議制度的規定》組織安排好各種會議,作好會議紀錄,對會議佈置的工作,按時對承辦人檢查、落實。要把承辦結果及時向領導彙報,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落實公司制定的《新員工試用制度》和《員工甄選聘用管理辦法》以公正、客觀、實效的原則,幫助公司把好用人關。對到公司工作的新員工,要建立個人檔案,試用期間要經常瞭解思想、工作、學習、身體等各方面的情況,並要徵求新員工所在部門、單位的意見,拿出綜合意見向公司總經理提出到期後是否轉正的意見。因公司發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員,由辦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辦法,對其辦理手續,並要介紹公司簡況,學習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與公司融為一體。

第六條辦公室在組織協調方面,應完成以下任務。

1、根據公司制定的《員工守則》要在全體新、老員工中進行宣傳、學習、示範,使全體員工認識到,這不僅僅是公司從企業文化角度建立的規章制度,也是社會文明發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變成全體員工的自覺行動。有一個好的團隊、才能不斷對外提升公司對外形象。

2、根據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規範》處理好員工勞逸結合、按勞取酬、突出貢獻的'原則。始終鼓勵能夠模範帶頭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教育幫助、處罰個別員工無組織、無紀律的歪風斜氣。在公司氛圍內樹立一個良好的自然風氣。培養出一支思想過硬、紀律嚴明、作風正派、能夠吃苦耐勞善打硬仗的員工隊伍。

3、量化考核是辦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據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辦法》,要把考勤、工作紀律、衞生狀況信息反饋這四部分,作為公司對員工進行量化考核的一個主要方面,結合公司新制定的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從而評價出每位員工的個人素質和綜合業績。

4、公司以人為本制定的《員工休假制度》是公司為增加員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項利民措施。辦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標準和範圍進行實施。

5、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辦公室該辦理手續和把關的地方,一定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的辦理。

6、公文的收、發、存是辦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根據公司制定的《公文處理準則》,辦公室對上級來文要及時呈報給公司領導,公司對外發文要及時辦理、公司內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時傳遞或下發到位。充分體現公司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效率。辦公室要蒐集各種公文的承辦結果。要按規定立卷、歸檔、備查。

第七條辦公室在服務保障方面應完成以下任務

1、保持公司文件資料的齊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公司對外不公開的文件資料,屬公司的商業祕密,有些重要資料屬公司無形資產。辦公室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檔案管理辦法》進行傳遞和設檔管理。

2、辦公用品的合理節約使用,關係到公司管理費的節、超,辦公室應根據公司制定的《辦公用品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對於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紙張、筆墨要節約使用,對辦公用具要登記造冊,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確其責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備的計算機屬公司的固定資產,辦公室應根據公司制定的《計算機管理辦法》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給予處罰。

4、公司配備的車輛主要為經營、生產及辦理業務使用。辦公室應按照公司制定的《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嚴格管理。

5、公司電話是為方便與外界聯繫、溝通、開展業務使用,辦公室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電話管理規定》監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獎、罰規定

第八條為了嚴格對制度的執行,做到工作有標準,有要求、有佈置、有檢查、有落實、有評判結果。公司對辦公室在日常行政辦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質量要進行考評。通過獎、罰措施,增強責任人的工作責任心,使公司各項工作管理精細化。

第九條辦公室要定期對於落實、執行公司制度情況進行自檢,將自檢結果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及資深管理者參加進行評判。

第十條獎、罰的辦法:按照本制度對辦公室的工作從參謀助手,組織協調,服務保障三大職能方面,分條、分項評定。每一項都劃分為"優""良""中""低""差"三個檔次,暫定每半年綜合考評一次。

第十一條本制度主要考評內容分為三個方面共十四項細目,考評記分,獎罰標準執行公司《行管人員的績效考核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2

1、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係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2、招聘與錄用

2.1公司對員工採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並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迴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後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説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2.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2.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2.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複試並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於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2.7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並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後一週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2.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户籍證複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於入職後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2.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2.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並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2.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繫,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於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准,公司總經理批准,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2.14如試用合格並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2.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2.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儘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 。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

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 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 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並於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 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 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 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 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 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情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情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情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建議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 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曆1月1日)

b 春節(農曆新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c勞動節 (公曆5月1日、2日、3日)d 。國慶節(公曆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 (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週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 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情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准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間,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項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工資補貼。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情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第四章 培訓、考核與發展

第一節 培訓管理

一、培訓目的:塑造企業文化,促進人力資源增值,提升經營績效。

二、培訓原則:員工培訓需求與公司發展需要相結合。

三、公司培訓管理的常設機構是培訓組,隸屬人力資源部,:除培訓發展主管外,其餘崗位均為兼職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在集團範圍內選拔產生。

四、公司培訓分為一級培訓、二級培訓。

1、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主辦,負責集團中級以上人員(含分子公司總經理)管理培訓,集團總部員工自我管理培訓及新員工職前培訓、外派培訓等。

2、二級培訓由集團各中心或分子公司主辦,負責本單位業務培訓、崗位培訓及外派培訓。培訓結束到人力資源部備案。五、培訓積分制1、培訓組每年初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及培訓需求調查結果,確定培訓課程設置及相應學分,參加培訓並通過考核者即可獲得學分。培訓組同時為每位學員建立培訓檔案,記錄每年度培訓測試成績、積分。

2、各崗位培訓積分標準由培訓組每年度調整一次。正式員工績效考核將結合本人全年培訓積分進行,積分不達標者績效考核將受影響。員工晉升必須獲得擬晉升職級資格的培訓積分,否則僅提升為代理職務。

3、公司全員培訓及特別要求的重要培訓,無論積分是否達標,均需參加。

4、公司規定的培訓課程,人事部門將嚴格考勤。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向人事部門請假。

六、員工自我培訓

1、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餘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資歷考試如確需佔用工作時間,可憑培訓考試機構的證明,經人事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

2、員工在職參加與本崗位有關的學歷教育或培訓時,確需佔用週六工作時間的,可憑入學證明,經部門及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獲准後,按公假處理。但當臨時有重要工作安排或工作需要時,應服從公司安排。

3、對於取得更高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者,公司將作為員工晉級的重要依據。

七、培訓費用報銷

1、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培訓規劃制定一級培訓費用預算,報總裁批准。

2、二級培訓費用由集團各部門及分子公司根據培訓計劃提報預算,經人力資源部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集團總部外派培訓費用1000元以內,由人力資源部審批,1000元以上由總裁審批;子公司外派培訓在預算範圍內的由本公司總經理審批。訓費用超過1000元者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培訓結束後培訓資料及獲得證書原件由培訓組存檔,經培訓主管簽字後,方可報銷費用。

4、員工培訓後在公司工作時間未滿《培訓協議》約定年限,公司有權按協議追究相應責任。

第二節 績效考評

一、考評目的1、通過對員工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情況,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2、保障公司高效運行。

3、充分發揮激勵機制作用,實現公正合理及民主管理,激發員工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評原則

1、以績效為導向原則。

2、定性與定量考評相結合原則。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4、多角度考評原則。

三、考評週期

1、月度考評:月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月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態度。月度考評結果與工資直接掛鈎。生產人員進行月度考評。

2、季度考評:季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和行為表現。季度考評結果與下一季度的月浮動工資直接掛鈎。第四季度直接進行年度考評。事務人員、營銷人員、技術研發人員、管理人員(高層管理者外)進行季度考評。

3、年度考評:年度考評的主要內容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進行全面綜合考評,年度考評作為晉升、淘汰、評聘以及計算年終獎勵的依據。公司所有員工均進行年度考評。

四、考評程序

相關考評者對被考評者提出考評意見,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進行彙總,並報考評委員會審批,由被考評者的直接上級將審批後的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者,並就其績效和進步狀況進行討論和指導。人事部門將考評結果歸檔,同時用於計算績效工資及獎金。

五、結果分級

考核等次分為五級,分別是優、良、中、基本合格、不合格。隔級上級根據所管部門人員數綜合考慮,確定考核等次,但“優”不得超過分管總人數的10%,“優”與“良”之和不超過分管總人數的30%。

定義超越崗位常規要求;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了工作目標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標,並有所超越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標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標,但有所欠缺不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不能達成工作目標得分90分以上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六、結果

使用考評結果可作為以下幾類人事工作的依據:

1、職務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連續兩年年度考評為良的員工,優先列為職務晉升對象。

2、職務降級:年度考評一次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員工給予行政降級處理。

3、工資晉升:年度考評為優或年度考評連續兩次為中等以上的員工,在本工資崗位級別內晉升檔次。

4、降檔:季考評連續兩次不合格的人員進行工資降檔;年終考評結果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進行工資降檔。

5、培訓: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制訂培訓規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

、職業發展指導:根據績效統計分析結果及雙向溝通,修正員工職業發展設計。

七、申訴及處理

被考評者對考評結果持有異議,可以直接向管理委員會申訴。管理委員會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必須申訴的內容組織審查,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者。

第三節 職業發展

一、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持續發展機會,鼓勵員工通過工作和自我學習不斷提高自己。在出現職位空缺情況下,具有敬業、協作、學習、創新精神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

二、結合個人特長及在公司崗位職責,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能力開發需求表》,人事部門協助員工所在部門為每位員工建立職業發展檔案。

三、人事部門根據新員工入職前的職稱、學歷及調整後的崗位設定級別。試用期滿合格,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能力及表現確定轉正定級意見。

四、新員工入職後,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職業輔導人,幫助新員工明確職業發展方向,促進員工個人發展。被輔導人的工作表現及未來在公司職業發展將成為考核部門負責人指標之一。

五、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職務職級管理類 專業技術類 業務類

1、高層管理人員 資深xx師資深 業務員

2、中層管理人員 高級xx師高級 業務員

3、基層管理人員xx師二級業務員

4、助理xx師一級業務員5xx員初級業務員

六、如果符合以下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晉升:

1、職業道德良好

2、工作業績突出

3、工作能力強

4、熟悉擬晉升職務工作

5、上年度考核成績“良”以上

6、完成規定培訓積分

第五章 員工權益

一、勞動安全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必要的勞動保護。

2、在災害條件下堅守崗位的員工,當人身安全面臨危險時,應撤離至安全地帶。

3、保管公司財產的員工,接到預警信號後,在確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

二、權利保障:

1、員工享有法律規定和公司制度賦予的諮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公司對這些權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對下列情況,員工有權提出申(投)訴以得到公正待遇:

(1)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

(2)對處理決定不服;

(3)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

(4)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

3、申(投)訴方式:

(1)逐級申訴或向公司人事部門、集團監察委員會直至總裁提出申(投)訴;

(2)可書面或面談兩種方式申(投)訴;

(3)《申(投)訴書》必須具名,否則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4)受理申(投)訴者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回饋。

(5)對處理結果及反饋意見不滿意的可繼續向上一級申訴。

(責任編輯:小云)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4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務必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狀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5

為規範公司各項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使各項目管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個責任明晰、獎懲分明、運行有序的管理體系,特擬定《管理手冊》,供大家遵守執行。

一、公司規章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

為了使管理人員對本公司20xx年度工作要求、獎懲辦法等規定的瞭解,在工作中能認真執行,以維護生產經營、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各位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管理人員及班組人員。

第三條

本制度可根據公司各項目部實際情況作修改、調整。

第四條

凡進入本公司人員均應自覺遵守。

第二節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員工必須樹立集體主義精神,關心和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公共利益,忠於職守、快節奏、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條

員工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對規章制度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執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直至公司總經理提出。

第三條

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法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檢舉的權利。

第四條

員工可按本公司相關制度規定,享受勞動、休息、工資等各項待遇的權利。

第三節勞動合同

第一條

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凡公司員工均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託代表人與員工本人簽訂,員工應仔細閲讀並瞭解勞動合同文件內容,同意後方可簽字。 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三條

入職:員工入職前必須對員工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健康情況等進行登記,並出具"身份證原件"、"外來人員務工"等證明,並保留員工身份證複印件以備入檔;員工有病史或不適於高空作業、重體力活作業、特殊工種作業的,員工必須説明,員工不得謊報或隱瞞個人情況。

第四條

新員工招聘,按招聘崗位的基本要求,堅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並執行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公司有權即時辭退。

第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如企業生產經營需要,且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節紀律

第一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崗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三條

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

第三條

員工必須高度集中精力,認真負責地進行工作,做到當日工作當日畢。

第四條

員工應自覺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生產,保持施工環境整潔有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第五條

員工應忠誠企業,嚴禁無中生有、謠言惑眾、搬弄是非。

第六條

同事間團結友善、互尊互重,發生矛盾找工地負責人協助解決;嚴禁相互謾罵、打架鬥毆。

第七條

嚴禁XX賭博、酗酒鬧事。

第五節考勤和請假制度

第一條

上下班作息時間,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和季節變換,由公司作出決定,併發書面通知執行。

第二條

考勤由各班組長統一負責,員工必需當日和班組長核對好工日,每月做一次總核對,並簽字認可。

第三條

員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審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後方可離崗。 第四條

員工因工受傷,需要休息,必須由事故發生部門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辦公室審核,確定工傷性質和傷殘程度,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按工傷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

凡未按以上規定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或中途離崗者,一概以曠工論處。

第六節工資福利

第一條

公司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按所在地政府勞動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條

員工工資由公司管理人員按員工職務、職稱、勞動技能、工作態度、貢獻大小綜合評定。

第三條

公司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

第七節安全質量

第一條

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組,應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嚴格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經濟處罰及相應的處分。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時刻牢記“安全至上”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聽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講話和安全技術交底,愛護並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滅火設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第三條

特種工種作業必須經職業部門考核,取得相應合格證書,並經所在班組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

嚴禁帶病作業、酒後作業、超負荷作業。

第五條

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以國家規範和標準為施工準繩,堅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並在施工中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質量要求、技術指導和工作安排。不得頂撞、謾罵甲方管理人員,如有爭議,可找公司領導協調解決。

第六條

嚴格把好質檢關,前道工序未達到施工標準的,堅決不充許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對發生質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並即時制訂整改措施。

標籤: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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