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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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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客觀公正地量化評估教師的工作績效,更好地對每一位教師進行績效考評,進一步提高校園的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員會及考核小組

組長:李XX

成員:楊XX

二、績效考核項目: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則: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脱穎而出。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校園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後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並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羣眾,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完成校園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園安排,工作職責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務必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5000字的讀書筆記及心得,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街道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校園各處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務必服從,有不同意見能夠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校園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當眾頂撞領導,説別人閒話,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累計扣分)。

9、教師穿着儀表、舉止不禮貌者(如穿拖鞋、背心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工作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病假累計不超過7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記1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6天記10分;病假累計不超過15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0天記5分;病假累計不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不超過15天記2分;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半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正課每節扣3分,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

3、曠升旗、會議每次扣3分,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請假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次從第4次起按事假進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課對調好並告知教導處備案,則不扣考勤分。

5、病假務必有醫院的證明,每學期4天內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不列入病假4天範圍(以出院單為憑),但住院的當月和本學期不得滿勤獎,病假5天以上每一天扣0.5分。

6、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到期未上班,每一天扣2分。

7、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校園同意後,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8、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務必先把課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係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係數為1.2,六年級語文係數為1.3。

2、附加工作量:當班主任的每週加2課時工作量,男55歲以上(含55歲)女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週加2課時工作量。

3、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兼任學科周課時量×該科系數+附加分(語、數)。

4、教師的工作量分=20×(教師的周課時量÷全校周平均課時量)+本學期代課分。

5、班主任工作,從績效工資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後加入班主任績效工資。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學習筆記(2分)

2、教學資料上交(2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佈置與批改(2分)

5、聽課與評課(4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期會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0.3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表模、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位晉升、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發放教育績效工資的`依據

教師一年的績效工資總量=上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本學期量化分÷本學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組織領導及操作辦法

①、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長領導,教導處負責考核。

②、考核時個人帶給履行職責的條款和履行的職責狀況的總結及有關材料,據此,考核小組進行逐條逐項考核,登記考核狀況並作出評價。

③、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成績合併於“德、能、勤”進行考核,按90%記入總分。考試科目成績同年級無法比較的,教學成績合併“德、能、勤”按100%記入總分。

④、教師考核有關德部分的考核採取評議打分的辦法,教師互評佔60%,校領導評議佔40%(其中學生問卷狀況作為領導班子評分依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②因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③工作不負職責,動輒撂挑子的;

④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潛力差,教學質量低,一向不受學生歡迎的;

⑥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

⑦不服從校園管理,無理取鬧,影響校園工作正常開展的;

⑧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校園聲譽的;

⑨曠工累計3天以上,請假累計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牴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2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以非大學聯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户。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閲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閲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大學聯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脱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審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3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員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四、工作職責

根據《潮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學校結合實際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教師和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組長:,成員:,負責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督查和實施。

五、績效考核的指標與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標與主要內容,結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實際情況,對考核指標、內容進行細化和量化,科學制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具體細則見《金灶某某國小教師績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體細化的考核指標及規定的基礎上,在其總分內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並將以上規定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稱職(合格)或良好的必備的基本要求。其中為人師表佔6分,愛崗敬業佔7分,關愛學生佔7分。對出現指標內容中情況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師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質佔5分,教學能力佔5分,科研能力佔5分,創新能力佔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師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其中出勤情況佔4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為止。工作責任心佔3分,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懶散、不到位、不負責任、不服從安排、出現責任問題等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工作作風佔3分,違背原則,撥弄是非,製造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

“績”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其中德育工作佔7分,教學工作佔18分,班主任工作佔5分,教育教學研究佔10分,教師專業發展佔5分,成果獎勵佔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級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級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級分值,其中成果獎勵獲市級及以上層次的得5分,獲區級的得4分,獲鎮(校)級的得3分。

學校教職員工按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劃分,教師是指學校中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職員是指學校校長和其他從事學校管理工作的人員。教學輔助人員是指學校中從事教學實驗、圖書、電化教育以及衞生保健等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工勤人員指學校後勤服務人員。

教學工作量校長必須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副校長每週任課不少於8節;中層幹部每週任課不少於12節;班主任每週任課不少於12節;專任教師每週任課應達到16節及以上。其他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及工勤人員完成學校規定分配的工作任務,視為完成每週工作量。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採用量化積分與評定等次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每位教職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形式採用“平時績效考核”與“學年度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積分記實,學期末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期考核一次。

“學年度績效考核” 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由學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年考核一次。

(一)平時績效考核

1、月度記實

月度記實採用量化積分形式,以“德、能、勤、績”為一級指標項目,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德”佔20分,“能”佔20分,“勤”佔10分,“績”佔50分。對績效考核指標與內容進行細化的基礎上,在一級指標項目下設置二級指標項目及相應的分值標準,並根據指標進行細化和具體化,形成科學系統的績效考核量化表,用積分形式如實記錄每位教師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

2、學期考核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學期考核,以月度記實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個檔次評定考核等次,寫出考核評語,並把考核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評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90分及以上,評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75分及以上,評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60分及以上,評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在60分以下。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

學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按“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四個檔次評定等次。

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突出。

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發生較大教學事故。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5、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6.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如:私自辦班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受黨紀和行政處分的教師確定學年度績效考核的有關問題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時要求做到: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並在一定範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採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平時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4、對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在本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5、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6、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定,必須在績效考核的“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月度量化積分的運用

月度量化積分作為定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依據。將學校在該段時間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除以該段時間內全校教職員工積分的總分,算出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再將每位教職員工在該段時間內獲得的積分總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算得該員在該段時間內應得到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該員積分總分值=該員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一學年內有一次被確定為“差”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一學年內兩次均被確定為“良好”以上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應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不得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並在下一學年度扣減。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也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學校在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時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範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組織,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績效考核工作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採取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反映教師的業績和貢獻。

學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組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其中校長任組長,普通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3。考核工作小組成員須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學校正式人員均應納入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在教師績效考核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要嚴肅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4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制訂與實施,是建設我國和諧校園、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重要環節。如何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方案的引領功能,我認為要堅持三個原則和注重三個結合。

 堅持的三個原則是:

一是要廣泛聽取羣眾意見。

學校績效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徵求教師的意見,而不是領導自己閉門自悟方案。也許我們的學校領導都認為,如果讓教師參與制訂,那麼教師往往就會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學校的工作放在第二位,制訂出來的方案就沒有實際意義了。其實不然,如果我們在制訂考核方案時,能先摸一摸教師的心態,明確上級政策、教育行政部門的文件要求,一方面讓教師、行政領導領會考核的意義,所要達成的目標,從而激勵教師不斷進取,提高教師專業發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談心、交流,瞭解教師的思想動態,掌握第一手資料,從而提高績效考核方案在制訂過程中具有針對性和合理性。具體的做法是先召開行政及部分教師座談會,醖釀績效考核方案的框架,由校長室人員執筆,然而擬定考核方案初稿,交行政會討論補充、完善,形成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徵求意見稿,再召開學校教代會,由教師代表把學校的考核方案帶回去,組織辦公室教師進行討論,及時把相關信息反饋給教代會,進行討論,最後由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共同研究決定,形成實施方案。這樣做,打破了績效考核方案的神祕感,提高了績效考核方案的民主化水平,增強了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同時也取得了教師對考核方案的認可度,增強了績效考核方案的可執行性和實效性。

二是要充分體現人文精神。

制訂教師績效考核方案以及實施所要達到的目標,就是要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優化管理,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引領教師專業發展的功能。這就要求我們在制訂考核方案時,滲透科學的管理理念,理性的思維方式,更要注意運用“情感管理”,要讓教職員工被你感動,心甘情願地投入並付出激情。如在對於教師工作量的問題上,我們針對行政領導、各年齡層次教師都有明確的要求體現,而不是一刀切。要求行政領導一般必任一門本專業主要學科,另加機動的課時量;對於達到一定年齡的年老教師,課務量可以根據學校實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減少10%至20%,最終以學年初學校確定課時數和工作任務,作為該教師的工作量,避免在細節上斤斤計較。讓各層面的教師感覺到領導對他們的關愛。這樣他們一定也會以相同的情感來回報。這樣教職員工與學校之間的情感投入和情感的互動,會轉化為學校可持續發展的有利因素。

三是體現公平、公正、公開

學校管理的重要原則是公正,管理者要以平等的心態對待每一個人,學校的管理過程其實就是一個促進教師生命成長的過程。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就必須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力求做到合情合理、公正透明,讓教師明確考核內容,引領、鼓勵和幫助教師達成考核目標,從而來激活教師工作的熱情。如教師的工作過程考核,我們依據市局教學常規、教學研究效果、繼續教育等要求,對教師工作從師德師表、課堂教學、教育科研、活動輔導、班級管理等五個方面,提出明確的目標要求,鼓勵教師忠誠教育,愛生敬業;教育研究,勇於爭先;課堂教學,活力體現;活動輔導,獨當一面;班級管理,形成特色。通過輔導溝通、研討交流、檢查評比等形式,營造一種比、學、趕、帶、超的和諧氛圍。

堅持的三個結合是:

首先是政策要求與本校實際相結合。

由於各校雖然從辦學方向,辦學性質、辦學要求等大的方面來説是一致的,但由於各地各校具體情況不同,長期形成的傳統評價等內容及個性特色發展的差異,所以就很難用統一的考核細則來實施,這就要求各校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政府的政策要求,根據學校的實際,教師傳統認同的評價方法,制訂相應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如我校制訂考核方案的總體思路是:市政府核定的30%獎勵性績效考核資金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行政人員、教學骨幹考核獎勵等項目的預測總數(約佔總數的20%),餘下總額的80%按市局的考核要求分成五大類(即師德師表、出勤、工作量、工作過程、工作成效等),在每一類中制訂具體的目標要求,構建整體考核方案,確保考核資金用好用足,落到實處。

 其次是面向全體與拉開檔次相結合。

為了能夠體現政策要求,做到面向一線教師,面向有貢獻的教師,做到優質優酬,同時又兼顧到全體教師的絕大多,努力體現出公平、公正。我們在上述五大類考核中的“工作量”這一項中設置了職稱補貼(每月中高70元、小高50元、小一30元),兼顧到中老年教師的利益;在“工作成效”一項中,設立了教師特殊貢獻獎,資金數約佔獎勵性績效考核資金總額6%,具體分教師參加各類競賽獎勵,教師參加課題研究,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獎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獎勵,教師評優獎勵,教學質量調研獎勵等等,並明確校、市、省、全國等層面的獎勵幅度及數額。如教師參加教學基本功比賽和課堂教學展示獲省級等級獎給予150~300元獎勵,鎮江市級獲50~150元獎勵,丹陽市獲30~50元獎勵,校級15~30元獎勵,以此來激勵教師不斷進取,友好競爭,奮發向上,同時也在此過程中拉開了教師之間報酬的差距。

 其三是目標引領與制度建設相結合。

績效考核方案的制訂與實施,能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履行崗位職責、實現工作目標上,關鍵是堅持正確的目標導向和制度建設。績效考核方案要以現代管理理論、經濟理論為指導,其評價標準、程序、方法及評價的結果不僅要符合教育規律,教師的職業特點和心理特點,而且要符合本地區特別是本校的實際情況,沿續學校傳統的好做法,能為絕大多數教職員工所接受,這就要求在制訂的考核方案中,對考核指標的設計,對一些導向性、學校特色性項目給予特別的權重,並配置相應的制度要求。通過宣傳發動,明確目標,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準確有序,從而促進學校和教師、學生的共同發展。像我校為了強化教科研特色項目的建設,提升學校教師的智慧素養,特別明確行政領導的考核細則、各級各類拔尖人才考核細則、骨幹教師培養目標與要求等等,使其成為學校制度文化建設的重要部分,也是學校管理的重要抓手,形成一種氛圍,一種有效機制,每學期由校長室帶頭,科室部門領導組成的考核小組,對照目標要求,逐項考核落實,並與“工作成效”密切掛鈎。從而不斷地激勵領導、教師開拓進取,促進學校內涵的不斷提升。

當然,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制訂,涉及的面很廣,也比較複雜,不可能一步到位,還需要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完善。但就績效考核方案制訂而言,要能努力體現出以德為先,注重實效,科學合理,激勵先進,不斷地引領教師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XX)1 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桂教人(XX)6 8號)、(南寧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和(橫縣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橫教發(XX)11號)及(雲表鎮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村委國小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分配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在教職工中公示通過,報鎮中心學校批准後實施。

二、實施對象

橫縣雲表鎮南康村委國小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細則

1、考勤(基分10分)

上課、集會、例會及各種會議:

遲到:每次扣0.1分。

請假:超出(橫縣中國小教職工管理條例)所規定的節數每節扣0.5分。

曠課:每節扣1分。

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職業道德(基分10分)

教職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後進生,否則每次扣2分。

造成後果或不良影響的每次扣5分;不顧全大局,不按時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的每次扣2分;鬧不團結,挑撥離間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不止。

4、教育教學過程(基分30分)

①上課:(1)認真上課,嚴格實行點名制度,保持教室紀律良好(體育課學生不能在校園內亂跑),否則,每次扣1分。(2)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扣10——15分。(3)精心組織教學,教學切合學生實際,關注每一個學生全面發展,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否則,每落實不到位,上課應付了事一次扣3分。

②備課、聽課、作業批改等

(1)各任課教師必須認真備課,做到書寫工整、環節齊全、具有創新性,符合課改精神,並有教後感,否則,每缺一節扣2分,質量差者扣1分。(2)堅持聽課,做好聽課筆記,寫好聽課批語,達不到要求的每缺一節扣1分,無評語者扣0.5分。(3)作業批改認真,無錯批、漏批現象,作業作文按要求完成任務,批改要求詳批,具有指導作用。不按要求完成每缺一次扣1分,出現錯誤扣0.5分。(4)授完每一個單元后,不進行測試小結的每次扣2分。

③ 班主任工作

班隊會、安全衞生課不認真授課,當作自習課的,每節扣1分;學校佈置的其它班級工作,班主任不認真組織的,每次扣1分;獲得流動紅旗的.班級,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員工作不認真,不按時開、鎖大門,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後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數扣完為止。

4、教育教學及科研業績(基分30分)

(1)期終測試科任成績超出鎮達標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減3分,減完為止。(2)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和其它活動獎的校級和學區級每次加2分,鎮級加3分,縣級加4分,縣以上加5分。(3)發表論文或獲獎的每篇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自治區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4)參與課題研究的每個課題加5分。

四、本方案由橫縣雲鎮南康村委國小校辦室負責解釋。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6

為激發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我校課堂教學改革的步伐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確保課程改革的有效實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的德、能、勤、績,加強教育教學過程管理。根據《教師法》、《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和《云溪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李升文

副組長:曾慶良

成員:劉國泰、彭嶽文、周帆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劉國泰

成員:李樂生、鄭琳娜、向喜、劉英

三、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着力構建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全面考核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建立健全對教職工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我校基礎教育事業的改革發展。

四、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職工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職工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五、考核對象

列入財政預算拔款的在編在崗全體教職員工(校長除外)。

六、考核內容

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工作量和班主任等方面的實績。

具體內容為:

1、本辦法所指績效工資即:區財政下撥的早晚下輔津貼及本期每位教師(在編在職)獎勵性績效工資30﹪部分,每年人均8400元。

2、績效工資用於發放工作質量獎、班主任津貼、早晚下班津貼、值周補助、教師個人績效獎五大部分。

3、五大部分為:

A、工作質量獎B、班主任津貼C、早晚下班津貼D、值周補助

E、教師個人績效獎=教師期末績效考核得分/校績效考核總分(下撥總額-A-B-C-D)

4、工作質量獎發放辦法:

每次聯考或區教育局組織的質量抽測中,所授學科的平均成績超過同年級同學科的總平均成績0.1分,獎勵授課教師2元,以此類推。教兩門主科的教師取兩科的總和(含平行班)。會考獎、特殊貢獻獎按《會考獎、特殊貢獻獎發放辦法》執行。獎金由校長通過其他途徑籌集,不列入績效獎範圍,

5、班主任津貼發放:

(1)、班主任津貼基數為每月元。

(2)、班主任工作由政教處根據《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方案》單獨考核並下發班主任津貼。考核細則由政教處負責。

6、早晚下班津貼發放標準:早、晚下班每節12元。

7、值周補助:由校長室根據全期教師值周情況造表核發。

8、教師績效考核及年度考核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細則》執行並下發績效工資。考核細則由教務處負責。

七、確定等級。

考核小組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確定考核結果。績效考核結果根據考核分數排名分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區優人數按當年教育局下發指標確定,鎮優人數等同於區優人數,總分60分以下者定為不稱職,人數控制在總人數的5%以內)。區優指標分配原則:班主任每年1名、行政兩年1名,教輔人員每年1名,丁山國小每年1名,其餘為教學人員,各類別按考核分高低取,鎮優指標與評比方法同區優。

八、教職工凡有下列情行之一,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1.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2.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家教家養的。

3.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它商品從中牟利,或向家長索取財物的。

4.曠課(工)超過七天或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組織、參與考試作弊的。

6.出現一般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7.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8.由於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害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9.違反計劃生育的。

10.未超過教職工平均工作量的120﹪的拒絕學校安排的。

九、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職工績效考核每期進行一次,結果作為當期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班主任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班主任津貼的依據。

2、績效考核結果也作為教職工表彰獎勵、培養培訓、年度考核工作(上、下兩期績效分相加即為當年年度考核分)的重要依據;考核優秀或合格者,可晉升、評優評先,考核基本合格者,不得晉升、評優評先。

十、説明

1、本方案自20xx年上期起執行,由教代會通過後實施;

2、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7

一、指導思想:

1、加強校園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資料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務必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到達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閲卷不服從校園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閲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校園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園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信息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閲資料的,職責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職責。(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務必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職責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校園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務必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校園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説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透過後,自20xx-2015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帶給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8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閲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閲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閲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 ,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説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根據(仙桃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績效考核分解辦法:

1. 師德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5%用於師德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師德考評細則。

2. 教學業績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於業績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業績考評細則。

3. 教學行為考評(備、教、改、導、輔):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行為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行為考評細則。

4. 考勤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於考勤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考勤考評細則。

5. 控流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控流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控流考評細則。

6. 課時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課時考評,總課時除以總教學人數為人平課時,高於人平課時的部分為超課時,辦法是:

總額10%

————×教師超課時=教師超課時津貼,若平均一節超課時津貼小於現行標準

總超課時

(8元/節),按8元計算。

7. 成果獎考核: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成果獎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成果獎勵細則。

8. 學校領導、班主任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於領導、班主任工作考評,考評辦法見班主任考評細則,領導靠蹲點年級班主任的平均數。

9. 機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於以上8項考評費用的機動費用,若以上某項費用不足可在機動費用中開銷,若以上考評有餘額,則將餘額平均分解到每個教師。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9

為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能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工作實績和貢獻,充分發揮激勵性與約束性,不斷規範辦學行為。現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三、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四、考核小組名單

組長:蘇芸

副組長:盧榕飛、俞勇、鄭璋

組員:鄧榮貴、劉燕、吳丹舟、王偉、林金來、陳杰生

五、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教師績效主要考核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1.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遵紀守法的情況。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拓展專業知識、提升自身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3.班主任是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課任教師崗位一樣計算基本工作量,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與家長的聯繫溝通、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通過考核鼓勵和促進教師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從而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主要考核在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

六、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由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工會、紀檢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多個評價主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3.績效考核與月常規考核結合,採取考評組、教研組、年段集備組、學生、家長等多元評議等綜合考核辦法,通過檢查、抽查、問卷、評教等多種方式進行評議。

(二)考核程序

1.教師自評。教師按照考核內容和崗位職責的要求進行個人總結和自評,填寫相關表冊,並在一定範圍內述職。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科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的意見。

3.綜合評定。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教研組等評議情況,提出綜合評定考核等次建議。

4.校內公示。教師綜合評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或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5.確定等次。對公示無異議者,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佈,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個人檔案,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6.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教師績效考核方法進行,由學校負責實施。

七、説明

1.教師績效考核以學年度進行統計計分考核並評定等交。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為教職工總數的20%,考核分不滿60分的教師為不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11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次。

3.本方案及實施細則解釋權屬校長辦公會議。

附 1.福州高級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2.福州高級中學一般管理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附件1

福州高級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學年度績效工作考核,是總結每位教職工在一學年中工作業績和不足,通過全面、綜合的評價,進一步發揚優點,找出差距,明確工作方向,樹立奉獻精神,不斷完善師德監督考核制度,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根據榕教人[20xx]5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職業道德(定性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進行考核。

優秀: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自覺地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並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3.模範地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績,並受到學校及上級單位的表彰或獎勵。

合格: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服從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師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表現較好。 不合格:

1.有違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錯誤言行,情節嚴重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質敗壞,作風極不正派,嚴重妨礙安定團結,影響惡劣的。

3.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4.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5.工作中有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

説明:⑴必須分別具備優秀、合格各個條件,才能評為優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條件中的一條就可定為不合格。⑶上述規定與上級文件規定有不同之處,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二、出勤情況: (10分)

1.出滿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曠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學工作人員每一節算半天)

5.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校、年段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説明:⑴無故曠工達半個月以上或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中有2/3以上不參加者,可視為不合格教師;⑵病假達四個月、事假達二個月以上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

三、工作量(18分)

(一)專任教師(18分)

1.標準課時工作量(12分):

⑴專職教師每學年320節、校級領導兼課120課時、中層幹部兼課160課時、一般行政人員兼課240課時,(一年按40周計算),得12分。

⑵學年度應完成任課總課時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一分,缺150節以上者,除工作另項目內不給分,並在教學常規欄目內不取最高檔成績。

⑶專兼任教師要求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於35課時,每缺一節扣0.5分。

⑷凡擔任畢業班屬省、地(市)、縣(市、區)統考科目授課者,可按實際授課節數1.5倍計算。

⑸教務處安排的代課、選修課、學科競賽輔導課及第二課堂教學亦可列為教學時數。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成效顯著,班風學風良好,得6分;

(2)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風學風較好,得4-5分;

(3)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成效一般,班風學風尚好,得1-3分;

3.兼職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認真做好教研組長、集備組長等管理兼職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業績顯著,管理資料齊全,出色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職工作做得較好,政策水平較高,管理能力較強,取得一定成績,管理資料較為齊全,較好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職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與兼職工作(或其他工作量)兩項只選一項計分,不重複計分。

(二)管理人員(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或學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無過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職而造成責任事故或學校財產損失的,酌情扣分。

2.課時工作量(6分)

(1)校級領導兼課120課時、中層幹部兼課160課時、一般管理人員兼課240課時,(一年按40周計算),得6分。

(2)學年度應完成任課總課時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一分。

四、業務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職工作)[(一)(二)選一項](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級工作有計劃、有總結。做好學校規定的常規管理工作,指導班委會和團隊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冊》等記錄本中如實記錄,得1分,無工作記錄或材料不齊的得0.5分。

2.定期組織召開班(團、隊)會等班級活動,每學期至少5次,有班(團、隊)會課教案記錄。活動有過程性材料記錄,得1分;班(團、隊)會等班級活動每少1次扣0.2分。

3.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組織學生參加心理輔導活動,並及時與課任教師、家長溝通,做好家訪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組織學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所帶班級在各項活動中獲得榮譽,班風學風良好,家長學生滿意率達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關注學生全面發展,組織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認真記載成長記錄,實事求是評定學生操行,得1分。

6.服從分配,積極承擔學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職工作)(7分)

(1)能認真做好黨政管理等兼職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總結,按規章制度、規定程序辦事,廉潔奉公,得2分。

(2)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務師生,態度和藹,師生評價良好,得2分,師生評價一般得1分。

(3)協調能力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標成效顯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創新的措施,成效顯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説明:(1)年段長、教研組長參照班主任給分;(2)其他非班主任教師由學校統一安排,①一部分協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黨政和其他工作。在評分時,上述①②兩個項目不能同時得分;協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隻能得5分。

(三)教學常規(33分)

1.依據課程標準認真擬定教學計劃。按時參加集體備課,並能承擔主備任務,有主備材料。按成規定的聽課任務,有聽課和評課記錄。寫好教案,教案齊全、規範、有課後反思記錄。(8分)

⑴寫好教案,教案齊全、規範、有課後反思記錄。(4分)

教案由教研組正副組長負責檢查評價,教案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得4分、3分、2分。教師上課沒有教案的每節扣0.5分,整個學期教案均沒有課後反思記錄的扣1分。扣完為止。

⑵按時參加集體備課,並能承擔主備任務,有主備材料。(2分)

集體備課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擔主備任務或缺主備材料扣0.5分,扣完為止。

⑶按時完成規定的聽課任務,有聽課和評課記錄。(2分)

不能按規定完成聽課任務,沒有聽課記錄,每少1節扣0.5分,扣完為止。

2.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課堂管理有序,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5分)

⑴教師能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課堂管理有序,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的得4-5分;

⑵教師能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學,課堂管理較有序,上課期間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0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考核工作堅持有利於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鑽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並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2、考核小組彙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3、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4、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5、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鑑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彙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為客觀公正考核教師一年一度德、能、勤、績等方面情況,本着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科學合理又便於操作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

由中心國小班子會確定產生。

二、考評小組:

由中心國小校務會部分成員、部分完小校長、中心國小部分教研組長組成。(具體名單由領導機構確定)

三、考評時間:

以區教體局安排為準,以學年度為單位。

四、評分細則

(一)德(20分)

1、具體要求:政治立場堅定,講求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嚴於律己,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工作負責,實事求是,為人師表,廉潔奉公,熱愛學生,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上進心強,遵紀守法,教書育人。

2、考核辦法:採用減分制計分,每學年總分不超過20分。

(1)由各校校長向評委介紹本校教師情況(中心國小教師直接由校務會介紹),教師在一年來無不良表現或未造成不良影響記20分(以書面材料為依據)。

(2)受到鎮、區級以上處分的,每次扣10分,受到校內行政處分的每次扣5分,因師德問題造成較壞影響的每次扣3分。

(二)能(20分)

1、具體要求:具有系統紮實的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和學科知識,能獨立地開設本學科的活動課,組織學科競賽,堅持有目的有計劃的自學進修及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能較好地執行教學常規,能勝任本學科的循環教學,有較強的班級(教研組及學校行政)管理能力和較強的組織教學能力。能積極參與學科教研活動,勇於進行教改。

2、評分辦法:

(1)能勝任本職工作,能積極接受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方面反映好記10分,不能接受任務,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及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4分。

(2)學歷記5分,按最高學歷計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大專3.5分,中專3分,高中及以下2分。

(3)綜合能力5分。中心國小校長、書記5分,副校長4.5分,現任中層正職及村完小校長4分,中心國小其它校務會成員(包括幹事、村完小副校長)3.5分,村小教導主任3分,教研組長2.5分,班主任2.5分,教師1.5分。

(三)勤(15分)【以上學年考勤為準,即前一年9月份至當年8月份】

1、具體要求:按照學校及上級教育、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評分辦法:採用減分制,每學期總分不超過15分,年度考核時,取兩學期的平均分。

(1)曠工一天扣5分,曠課一節扣2分。

(2)學校各類會議及活動每缺席一次扣0.2分。

(3)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05分。正常產孕假不扣分,保胎假或是延期產育假當年考核不計分,病假出示病歷證書。

(4)會考3天、大學聯考2天,家長陪伴照顧不扣分。

(5)其它假按國家規定執行,超假按事假一天扣0.2分。

(6)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

(7)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停課,每節扣1分。

(8)未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如上交表格、文件等),每缺一次扣0.2分。

(四)績(45分)

1、教學成績40分

(1)考核依據:xxx質量監測成績為準。

(2)計分辦法:

①總分40分封頂,總得分低於20分保底20分。

②計算公式:

個人成績得分=個人成績÷【(第一名總成績+第二名總成績)÷2】×40

(3)備註:

①按總分值的100%計分,校級領導、中層人員、專業教師、中心幼兒園教師成績記分辦法:校級計滿分,中層計95%(兼任統考科目的中層人員按個人成績得分或按管理崗位得分佔60%+個人成績得分佔40%的綜合得分,二選一就高不就低的辦法計分)。

②任教中心幼兒園兼班主任的計90%,任教中心幼兒園但非班主任的計85%。未兼任統考科目的專業教師按總分值的85%計分。

③兼任雙科:先分科計分再取平均分×110%。任教三個班或XX學科(語數英)及以上的教師計分:在每學年總成績上,依次加1分、2分,依次類推。

④交流人員當年評優成績計算上一年,依此類推。

⑤正常產假、病假人員按參評人員成績的平均成績計分。

⑥超產假、病假人員及未正常上班人員按參評人員最低分的60%計分。

綜合榮譽5分

教師本人蔘賽及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書寫教育教學論文獲獎或發表,課題當年已結題,國家級記5分,省級記4分,市級記3分,區級記2分,鎮級及校級記1分,可重複記分(但一次或一項只按最高級別記分),總分不超過5分。該獎項不分等次,按級別計分。

所有有效榮譽證的時間以上學年度(前一年9月份至當年8月份)為準。

(五)加分

1、邊遠國小任教:田某某2分、XX加1分。

2、其他村小任教的老師加0.5分。

3、獲得優秀教師、優秀共產黨員及優秀班主任等榮譽,國家級記5分,省級記4分,市級記3分,區級記2分,鎮級、校級記1分。

4、舉行一次全鎮公開教學記0.5分(含經驗介紹),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動扣0.2分。舉行一次市級以上公開教學記1.5分,區級1分。

五、考核程序

1、正常情況下,每年11月份考核。

2、各種證書必須在11月內交學校保存。

3、準備好各種數據,交評委瞭解情況。

4、正式考核按細則記分。

5、複查分數(3天內完成)。

6、領導小組審結.定果,確定優秀人員名單,公佈考核情況,xxx。

六、優先評優與當年不參加評優人員。

1、近一年符合競聘上一級崗位職稱,任現職以來無年度考核優者優先。在名額範圍內直接評優,超過名額直接打分評優。

2、任現職以來近五年(含五年)來無年度考核優的老師優先考慮。

3、任現職以來五年之內有優的人員不參與當年的年度考核評優(五年不兩優)。

4、符合《xx_x試行)》競聘高級教師,在鄉村學校累計任教滿23年並受聘中國小一級教師年限達五年以上,且無年度考核優秀者,經本人自願申報後,在相應崗位直接評優(一票否決者除外)。

七、附則

1、考核總分低於60分或單項低於合格線(各項合格線為:德16分,能12分,勤10分,績16分),由領導小組討論,是否定為不合格等次。

2、評優結果在評優上線的對象,由評委會根據申請評優對象的綜合表現提名,通過後確定,評優上線對象範圍為教職工總數的15%。

3、個人不願參加評優的,不作評優對象。

4、以上各項的扣分均可以扣至負分。

5、本方案解釋權屬中心國小校務會,未盡事宜,由評委會修訂。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1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並於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後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徵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説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複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於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並收入彙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樑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彙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2

一、師德方面:40分

(一)協調配合:10分。

1、教師在校內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的聲譽,做好幼兒園的品牌宣傳工作,加10分至30分。

2、能主動關心幼兒園工作,服從領導分配,顧全大局,積極肯幹,有團隊精神及奉獻精神。

3、加強思想道德素養,心理生理素養,帶着自己的責任與要求進課堂,不斷提升自己的內涵,不誤人子弟,認真負責各個課程任務。

4、講究效率,勤奮而富有責任心的完成工作,服從園領導的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時間合理、合法,符合邏輯,不得頂撞上司。

5、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幼兒園的祕密(包括在工作期間所被提供和所獲得的一切技術的、專利的、生產的、商業的以及幼兒園內部財務、薪酬、各種管理制度等情報)。

6、積極主動承擔工作時間以外的任務一次扣1分。教師之間要友好相處,除友好相處外,不準同事之間吵架,不準與家長之間吵架,而影響幼兒園聲譽,違者重罰xx-xx元。

7、因幼兒園工作需要而交給的任務不接受一次扣1分。

(二)言行表率:10分。

1、在集體活動時不認真開展活動,且影響活動正常開展不準時,一次扣2分。

2、積極為幼兒園各項活動開展獻計獻策,被採納的一次加2分。

3、每個月都有一個特殊活動、特殊獎項,出謀劃策,準備充分,活動安排有序,效果良好,給出30-80不同獎項。

(三)規章制度:20分。

1、接聽電話要具有“自己代表幼兒園”的意識,注意使用禮貌用語,使用電話時,應放低聲音,並儘量縮短時間。

2、幼兒園內,應儘量減少私人電話,不發短信息,縮短交談時間,員工更不得以私人事務使用幼兒園電話撥打國際、國內長途,一經發現,幼兒園有權酌情予以處罰。

3、家長電話不接或沒有熱情交流的,發現一次扣xx元。

4、教師進班披髮、穿高跟鞋、戴首飾、穿拖鞋、離崗等一次扣1分。

5、園內要講普通話,教師之間用尊稱,不竄班不閒聊,不做自己的私活,孩子面前不講普通話每次扣1分。

6、教師子女讀書,來園一年教師優惠xx元,二年優惠xx元,以此類推,10年優惠xx元封頂。

7、超生規定:託班28位,小班30位,中班35位,大班40位(以兩痊教師教學為計算),每超出1位補貼xx元/生/老師計算。

8、工作時間上與教育無關的網站,一次扣1分。

9、教三年以上的老師,經過園方考核合格有籤三年以上合同的老師,園方為每位教師出一半的社保費用;教一年以上的老師暑假每月發xx元工資,三年以上並籤三年合同的老師暑假每月享受xx元工資。

二、安全工作:20分

1、體罰與變相體罰、辱罵、岐視幼兒,不給幼兒起綽號,造成影響的或有家長意見的扣全分。

2、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每次xx元。如發現上述任一種情況,教師瞞着不報,扣除工資每次xx元。

3、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沒有老師保護監視下,幼兒玩耍大型玩具出現事故一次扣xx元。

4、電源及有腐蝕性物品應放在幼兒接觸不到的地方,容易破碎、有角有稜、鋭利物品應妥善保管。

5、高懸物品需經濟檢查是否牢固,電源電線是否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部門。

三、財產保管與使用:20分

1、借用物品及時歸還,一次不歸還扣1分,人為損壞扣2分。

2、班級保管好電器及各種物品,注意節約使用,看到浪費現象每次扣1分。

3、教師在離園前必須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沒有做好任一事項的,扣1分。

4、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水關,並掌握好用電用水時間。

四、衞生整潔:10分

1、辦公桌、教師課桌椅、幼兒物品等擺放整潔,零亂有雜物每次扣1分。

2、幼兒午睡室內的物品擺放不整潔,零亂有雜物,每次扣1分。

3、交通工具有序地停放在規定處,每次加1分。

五、保教工作

(一)常規工作:40分。

1、室內安靜,入睡率1-3個不睡,不扣分;4-6個不睡扣1分;7個以上扣全分。

2、午睡時幼兒習慣良好,發現有一個不良習慣的現象則扣1分,發現2個則扣2分,依次類推。

3、教師護理幼兒,午睡時做到“兩開兩關”保持室內通風,每15分鐘巡視1次,未做到則扣1分。

4、幼兒入睡時被子塞緊,發現沒蓋好被子,一次扣一分。

5、幼兒睡前老師要檢查幼兒口袋雜物,教育幼兒不得將小玩意塞放在五官內,嚴防發生異物堵塞氣管等事故,違者重罰。

6、幼兒入睡時,教師根據天氣情況提醒幼兒穿適量的衣服,冬天發現幼兒穿棉襖入睡者,每發現一個則扣1分。

7、幼兒脱下的衣褲疊放整齊,發現凌亂者每次扣1分。

(二)午餐:10分。

1、安靜有序地進餐,發現大聲喧譁,每次扣1分。

2、有良好的用餐習慣,發現湯泡飯,1個扣0.5分;發現未做到“三淨”,1次扣1分;發現有大量剩飯剩菜現象,1次扣1分;(大班10:50分,中班11:00分,小班10:50分,桌子拿出來)。進餐時間控制在35分鐘左右,4個及4個以上,發現1次扣1分;用餐後能用毛巾擦嘴,並及時漱口,發現未做到者,有1個扣1分。

3、要有餐後活動,要按“計劃”組織餐後活動,發現未做到者,每次扣1分(xx元)。

(三)衞生行為習慣:10分。

1、口杯與毛巾清洗與消毒,地面桌面定時消毒,一次沒做扣xx元。

2、生活常規沒有定時給幼兒喝水,大小便的扣1分。

3、出勤率:小班92%、中班94%、大班96%。

(四)運動:10分。

1、準時出操,5-10分鐘到則扣1分,10分鐘以上則扣2分,不出操則扣全分。

2、運動中活動量適宜,注意動靜交替,發現出汗未脱衣服者,3個以上則扣1分;發現運動量不到站在一邊,3個及以上則扣1分;出大汗未塞毛巾者,3個及以上則扣1分。

3、教師參與指導時,有閒聊者(與其他教師),一次扣1分;呆站5分鐘以上每次扣1分;能運用班級特色的自備材料,一次加1分。 4、能按要求科學地合理安排熱身,分散與組織活動,未做到其中一次者,一次扣1分。

5、操節律動時,幼兒精神飽滿,動作到位,注意力集中,發現不做操者,4個以上則扣1分。

六、教育教學:30分

(一)基本活動:10分。

1、爭取多上公開活動課,每次加1分;能運用多媒體信息技術,拓展幼兒視野,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則再加1分。

2、幼兒園特色課程地教學測試與各學科的測試成績分A、B、C三檔。

3、備課要提前一週認真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教玩具提前一天做,做到無教玩具不進教室上課,沒做到者發現一次扣xx元。

(二)教研活動:10分。

1、每遲到一次扣5分,十分鐘以後還沒到者當曠會處理一次扣xx元,會議一次沒拿筆記本扣xx元,會議不認真在底下做自己的事情(如在備課、抄寫材料)或講話的,一交扣xx元。

2、活動準備充分,圍繞主題積極研討,每次活動參與發言,對教育教學提出有關建設性意見和建議,主動開口,不發言每次扣1分。

3、教師每學期聽課次數不少於15節,有聽課記錄,記錄中要有過程、評議、體會,少一項扣xx元,不聽課、不得少聽一節課扣xx元。

4、不做與教研活動無關的事,每發現1次扣1分,屢教不改者則扣全分。

5、每次會議都有積極發言並提出寶貴意見的加xx到xx元。

(三)隨堂活動:10分。

1、來園户外活動沒做好準備,幼兒組織不到位的一次扣xx元。

2、準備充分,材料提供有層次,但不能很好組織幼兒活動的,每次扣1分。

3、聽課評課,教師每月1-2次,組長每月2-4次,有記錄有分析,未做到則1次扣1分。

4、一日活動環節過渡自然有序,環節與環節之間的時間節點為5分鐘,如遇外出等活動,則酌情考慮,未能做到者,2次扣1分(5分)。

5、離園活動沒有有序組織的,一次扣xx元。

七、資料積累:10分

1、各類資料及時上交,拖延者每次扣1分,不交者扣全分。

2、有關活動塊版的信息資料,有活動結果後的半天之內及時上交,保證質量,每人每學期一次,每多錄用一次則加1分。

3、環境創設利用率高,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資源,關心特色教育,自制教玩具,能就地取材,做到者加xx元

4、按時完成各類計劃,月、周、日計劃,要求明確、重點突出、層次分明,按時完成各類總結、專題、條理清楚,並能總結出經驗,分析工作效果。

5、各類資料符合上交要求,未做到者,一次扣10分。

6、班級管理手冊、成長檔案保質保量完成,如發現浪費做不好的一次扣xx元。

7、提倡勤儉辦園,節約材料的利用(如可回收的紙張、垃圾要及時分類放好,班級材料缺的要及時添補,多了要及時還辦公室,發現一次沒做好扣xx元。

8、空調要在合適的温度才能開,注意教室通風。

八、家長工作:20分

1、每學期度新生全面家訪一次,家訪率100%。

2、孩子一天沒來電訪,三天沒來家訪,未做到者扣xx元。

3、每週及時更換符合課改要求的家園之窗,內容要豐富,具有教育宣傳意義,未做到者,一次扣1分。

4、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爭吵一次扣xx元。

5、與家長經常溝通,建立良好的家園聯繫,一個月內教師能與班中每位幼兒的家長有溝通,有投訴的,每次扣3分。

6、成立班級家委會,並適時地開展活動,積極發揮其作用,並做好資料積累,未做到者,每次扣1分。

7、全班性家長活動,出勤率高於95%,未達95%者,每次扣1分。

九、各類競賽:加分項目

1、招生:新學年鞏生獎所有孩子都到獎xx元,走一位小朋友獎xx元,走2位獎xx元,走8位以上不能在本園上班。特色班報名獎全班都到,一個學生到生位老師獎xx元,90%以上獎xx元,80%以上獎xx元,60%以上獎xx元。

2、認真組織,積極參與,未按要求參與的,一次扣1分。

3、得獎:園級: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學區級: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縣級:一等9分、二等8分、三等7分。市 級:一等12分、二等11分、三等10分。文章發表:縣級5分、市級10分。

注:縣級以上得獎,學期結束再做獎勵。園級: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學區級: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縣 級: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市級:一等xx元、二等xx元、三等xx元。舞蹈比賽:縣級:一等獎xx元、二等獎xx元、三等獎100元、鼓勵獎xx元。市級:一等獎xx元,二等獎xx元,三等獎xx元,鼓勵獎xx元。

4、學歷獎勵:幼教專業:中專xx元,大專xx元,有普通話證書xx元,有教師資格證xx元。

5、工齡每學期xx元一年,一共是xx元,以此類推,8年封頂不再加。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3

為鼓勵學校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評比活動,努力工作,出優秀成績,特制定我校評優制度。具體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二、評選時間:

以年度為單位,每個年度評選一次。具體時間在縣級評選之前。

三、評選原則:

堅持以平時工作考核、學期工作考核考核為主要依據,堅持評選以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師為主的原則;堅持不評誤工較多或有違紀行為人員的原則,做到評優內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學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觀、公正、科學地分析運用評優資料,使評優手段、方式、標準、程序達到恰當、合理、促成評優雙方理解,有利於調動教師主動性、積極性。

四、評選條件:

1、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在本學科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2、有歧視學生、以教謀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者,一票否決。

3、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教改實踐活動,能舉行學科講座,在教學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學效果好,所任學科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學綜合素質較高,在全縣有一定影響力。

6、主持或參與到一項縣級以上的課題研究(項目)。

7、參加過各級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按獲得獎項的級別分別進行不同的'獎勵。

8、參加縣級以上組織的説課、課件製作、教案設計等有關教學比賽獲獎。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4

為加強全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昌邑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綜合、多元考評教師的德、能、勤、績。通過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職業特點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規範、導向和激勵功能,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

二、考核範圍

全校在編教職工、交流教職工。

三、組織實施

納入校長職級管理的校長,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國小校長績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考核;其他人員的考核在教育辦的領導下,由學校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四、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不同,教職工按專任教師、管理、教學輔助和後勤服務人員分類考核。領導幹部等非專任教師兼課節數超過學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2/3的,可按專任教師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採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學校考勤、實際授課記錄、獲獎證書等為依據,主要對工作量、考勤和業績成果量化計分;評價部分採用多主體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對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進行綜合評價。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據不同學段、不同學科教師在備、教、批、輔、檢測等環節中實際付出的差別,設定學科標準周課時量,具體由學校研定。學校根據教學人員數、班級數和學校正常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情況,量化出學校所有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崗位工作量。自習輔導、體育訓練、文娛活動、考試等其他教學活動的工作量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核定。

根據管理、工勤、教輔等非教學人員數和各崗位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量核定出各非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在核定崗位工作量時,非教學崗位總工作量佔學校所有崗位總工作量的'比例:國小不高於9%。

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大體均衡。教職工可根據崗位要求,通過學校安排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等方式兼任多個崗位,合併計算總工作量。

教職工總工作量由學校每週進行統計備案,考核時累計。

教職工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實際工作量÷教職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內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每天扣2分,遲到、早退、脱崗每次扣0.2分,因公請假和婚、喪、產假等規定假期內不扣分。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3、業績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崗位職責情況,包括育人效果、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專業發展等方面。考評時要注重教學常規檢查,不得簡單地以考試分數為標準,應設立學困生轉化、考試合格率、輔導學生獲獎等量化指標,同時將教職工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管理、文體活動、培訓進修以及公開課、示範課等方面獲獎情況納入量化範圍,突出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貢獻,具體打分由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制定。

(二)評價部分(30分)

管理、教輔、工勤崗位人員的業績評價由學校教職工和考評委員會評分。其中學校教職工評分佔40%;考評委員會評分佔60%。

專任教師業績評價由考評委員會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學生評價三部分評價綜合構成。其會考評委員會評價佔50%;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佔30%;學生評價佔20%。

兼任教師或管理、教輔、工勤崗位的,參與不同類別的評價,並根據實際工作側重按比例計算總分。

五、等次確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依據上級規定的績效考核等次標準確定,嚴格控制。學校按崗位分類考核,非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於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按《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3、違反濰坊師德投訴30項必查內容規定,被投訴查實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教職工受嚴重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的;

2、按《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3、曠工累計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經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教職工受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因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等行為受到濰坊市級以上通報批評或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

3、考核總分達不到60分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五)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考核。

六、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同時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今後,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原則上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不再單獨考核;師德考核優秀等次50%的人員可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教育教學業績評定賦分可參考績效考核成績。

七、考核程序

(一)個人自評:要求教職工對自己採取全面、發展、聯繫的觀點,客觀地檢查各項評價指標的達到程度,按照學校量化測評辦法填寫相關表冊。

(二)量化核算:考評委員會根據學校提供的授課記錄、考勤記錄以及教職工獲獎證書原件等,參照量化考核方案進行核算計分,計算出量化指標的得分。

(三)民主評價:組織考評委員會評價,教研組評價,學生、家長評價,教職工評價。各種評價填寫相應評價表,並由考評委員會進行彙總計分。

(四)綜合評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礎上,學校考評委員會按照考核標準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備案:對考評委員會綜合評定的等次進行為期3-5天的公示,並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教職工績效考核時間一般根據上級的安排進行。

八、相關要求

(一)學校要根據“指導意見”制訂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後實施(通過率不低於85%),如需修正需通過上述程序進行,學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二)學校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和考評委員會,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考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7—13人組成,成員可由學校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一線專任教師的比例不少於60%。

(三)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結果要在本學校顯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七天。

(四)績效考核關係到教職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學校要高度重視,嚴格考核標準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教師的績效考核的方案15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 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 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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