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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進滬就業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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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進滬就業新規定

2015進滬就業新規定

2015進滬就業評分辦法,最新進滬落户標準72分。昨日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公佈201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户籍、申請居住證的兩個辦法,2015年最新進滬落户標準分為72分,與去年持平,具體的評分辦法將在近期公佈。

據瞭解,2015年最新近乎落户評分標準來自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兩個方面。用人單位須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户及居住證積分申請的主體,不得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於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户籍的範圍。

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需要申辦户籍的'話,畢業生個人需要滿足學歷、學位、外語、計算機等條件,用人單位也必須滿足一系列的條件。

申請時間:

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户集中的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受理時間至2015年12月20日(以上均不含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標籤: 進滬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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