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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1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xx年金華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20x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着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羣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目標任務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範提檔,增劃(修復、規範)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範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幹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週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範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閒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20個以上,配建項目10個以上,新增泊位9000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範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儘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範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範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範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佔壓盲道,滿足羣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範)道路停車泊位8000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範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幹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範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範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週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範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台,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範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範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幹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牆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範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佔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範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範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迴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20xx年是金華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範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幹,紮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台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繫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並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2

一、目的

1、規範物業服務區域內停車場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車輛進出、行駛與停放秩序,確保車場設施設備運轉正常,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規範公司停車場收費管理行為,規範IC卡制卡、發放管理制度,確保停車費規範、及時、全額收取。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目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

三、停車位服務與租用辦理手續

1、停車位使用權限

小區地下停車位僅限擁有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的業主使用,非業主車輛及未購買地下停車位或未獲得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的車輛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進行車輛停放;地面停車位僅限租用停車位的業主及臨時停放小區的訪客使用,其他業主不得佔用。

2、停車位服務辦理手續

2.1購買地下車位的業主需憑身份證、車位購置發票、地產地庫車位購置協議(機械車位、非機械車位)等有效資料到物業服務中心客户服務部申請辦理,客服專員為前來辦理的業主填寫《停車卡辦理流轉單》(附件1);

2.2客服專員審核業主資料無誤後,與業主簽訂《車位使用服務協議書》(附件2)、停車位使用管理規定及承諾書(附件4),並按規定收取停車位管理服務費、IC卡制卡手續費(押金);

2.3客服專員將《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及IC提供給秩序管理部授權,再由經辦的客服專員將IC卡發放給業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後負責帶領業主到現場驗收車位,對購買機械車位的業主進行機械車位的操作培訓,並填寫《停車位交接驗收單》(附件5);

2.5車位驗收結束後,《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停車位交接驗收單》移交給客服專員。客服專員及時將車位服務辦理手續的相關資料存檔。

3、車位租用辦理手續

3.1車位出租方案須經房地產公司和物業公司批准後實施;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3

一、總則

1、目的

為提升小區整體環境,保障道路暢通,秩序正常,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明確車輛收費標準、規範車輛管理工作,根據《民法典》、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進出建國裏的所有機動車。

3、基本原則

a)限量停車:有專有車庫/車位的車輛應停在對應車位。臨停車數量按照小時收費。根據車位總數(公共停車位+可臨停車數量)設定上限,當停車總數達到該數量,則及時告示並不再放行車輛進入小區。

b)停車受控:停車嚴禁妨礙行人通行。必須在前擋玻璃下方留置醒目的聯繫電話,並及時移車。

c)有限服務:停車費主要用於公共秩序維護和小區建設,不包含車輛保管責任。在物業服務中心正常履行物業管理職責的情況下,若發生車某某,物業服務中心有協助報警、職責內查證的義務。

二、建國裏停車位

1、建國裏停車位按照實際車位購買確定停車權;針對部分車位旁邊和部分車庫門口可仍有停車空間,可單獨向業主委員會申請並委託物業服務評估通過後可增加一個停車權。

2、此類業主在簽署“放棄公共車位承租(停車)權確認書”後,物業在不影響其他業主停車情況下,為此類業主單獨劃分(專用)停車位。

3、針對部分大型車位旁邊和部分車庫已多分配一個停車權的業主,故不再享有公共車位承租(停車)權。同時其車輛車必須停車至指定劃分的區域,不得另行佔用公共停車位,否則業委會有權將取消新增的停車權一年(取消後按照臨停計費)。

4、一個車位可綁定多個車牌,但同一時刻只有一輛車可駛入地庫(小區)。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地庫(小區)。

5、未增加停車權業主,有權參加公共停車位承租登記,但按業主第二輛車輛登記繳費。

三、公共車位(停車)權確認方式

1、按照一個專有部分(即按户)享有一個承租(停車)權;

2、以12個月一個週期,承租(停車)權順序的確定;承租(停車)權順序一個週期內有效。

3、每個週期開始前一個月,享有承租(停車)權業主需主動前往物業服務中心參加登記報名。集中確定承租(停車)權順序的工作,僅針對已登記報名業主進行並排序。未報名業主,在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後想進行承租的,默認加入到已確定的順序末尾。

4、集中並確定承租順序後,已經確定順序但未能承租到公共停車位的車主,按照順序進行排隊。

5、一個承租(停車)權可以同時綁定多個車牌,但同一時刻只能有一輛車享受狀態,其他進入小區車輛按照臨停計費。

6、一個停車權或一個承租(停車)權綁定多個車牌,同一個車牌可同時綁定在停車權和承租(停車)權上。

7、公共車位停車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工作,按照《建國裏公共停車位承租(停車)權產生辦法》進行產生。

8、一個(停車)權業主登記需要業主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行駛證。

9、相關車主需主動限期14天內完成建國裏車輛繳費事宜。

A:存在以下情況

1)為產權人本人或需提供與產權人直系親屬關係或夫妻關係、與車位所有人有相關資料證明、業主車小區車主為本小區業主(或業主直系親屬或夫妻關係)。

2)小區業主(房產證、行駛證、身份證三證齊全為同一人)。

3)小區業主(房產證或行駛證不是本人名字,但能提供行駛證與房產證產權人擁有直系親屬關係或夫妻關係的證明)的車主;

B:非業主車小區租户、小區租户(租賃合同、行駛證、身份證為同一人)辦理相關事宜。

10、備註:消防、公安、急救、工程搶險、司法行政等部門公務車輛進出小區免費停放。

四、小區車輛管理原則

1、車主憑《停車權和承租(停車)權判斷和登記材料》要求,帶相關資料並提供複印件,到物業服務中心繳費登記辦理,同時每輛登記車輛需留存兩個可以正常聯繫的電話號碼,以備應急使用。

2、如需進行以年為週期(非自然年,具體開始時間另行通知)進行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每個週期開始前一個月,享有承租(停車)權業主需主動前往物業服務中心參加登記。由業委會委託第三方或xxx針對已登記報名業主集中進行一次承租(停車)權順序確定的工作(工作僅針對已登記報名業主進行)。

3、小區停車泊位按照規劃停車泊位總數量控制,不實行車位固定以提高車位使用率。車輛停放按照先到先停原則,就近停放原則,無固定車位原則,保證小區主幹道消防通道暢通原則有序停放車輛。

4、小區業委會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在保證道路暢通前提下挖掘小區內部停車資源。小區南北門區域設置相應停車道閘系統,納入小區正常停車管理範圍。

5、小區車輛停放要確保消防主幹通道暢通;每輛進入小區車輛前檔需放置聯繫方式。

6、小區實施車牌識別系統,自助繳費系統。

7、殭屍車,每季清點一次,發現半年內無進出記錄的車輛,通過以下方式聯繫車主在一週內離場:114查詢車主電話通知、車上貼通知單。通知發放後一週內未離場,將被移動到指定場所存放,移車費用業委會使用經營性收益先行墊付,由車主承擔。

五、違停管理

1、未停放在車位的車輛,有堵塞通道、壓綠化停車等行為在通知後15分鐘內未挪車,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對該車輛張貼《違停告知單》並進行鎖車;車主做出書面保證後予以放行;如第一次通知後超過一小時未挪車或不願出具書面保證或同一車輛第二次違規停放,授權物業服務企業予以車主100元現金處罰(以用於停車違規處理處理手續費)。

2、因違停造成的公建綠化、設施設備的損毀,由車主承擔修復費用,最低不低於100元,最高不超過1000元;車輛移動後導致車輛產生違停或停車費,由車主自行承擔;

3、因拖車造成的車輛損失,由車主自行承擔;車主未繳納拖車費用之前將被禁止進入小區,如該車主車輛存在違規及危害公眾停車事宜的,將取消其資格,當月停車費用按社會車輛結算,剩餘費用退回。針對多次違停(3次及3次以上)拒不服從停車管理,物業執行限制違停車輛三個月內駛入小區。

六、建國裏物業服務中心類

1、建國裏地下車庫配備2名專職人員進行車輛停放管理、及現場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管理。

2、建國裏車庫門崗設由1名安管人員進行外來車輛識別登記,隨時與地下車庫崗隊員保持聯繫溝通。

3、建國裏地下車庫管理員對訪客車輛進行引導至B2層。

4、建國裏車庫內有專人安管員負責消防滅火相關設施設備的檢查。

5、建國裏車庫內限高2.2米,其他超高車輛及非機動車輛禁止進入建國裏地下車庫。

6、建國裏車庫發現突發事件的需及時上報物業服務中心,記錄按照突發事件流程妥善處理,涉及業主車輛原因的需即使通知管家進行聯動。

7、對地下車庫每天進行打掃清潔,對上下坡道每週進行清洗,確保建國裏的車庫整體整潔地面敞亮。

8、明令禁止車庫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刺激性氣味等違規物品、禁止使用消防水源洗車、洗地等、禁止佔用消防通道。

9、嚴禁建國裏停車場內進行遛犬行為,嚴禁兒童玩耍。

10、建國裏户數為804多户,車輛車位為1143個,所有業主辦理停車證需要持有(購房合同(租賃合同)、行駛證、身份證)三證,其他相關證件來辦理均為無效,目前所有業主及車位優先滿足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4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19號)文件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並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築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築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於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户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範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佈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佈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佈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託經依法批准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採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係,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政府)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於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築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築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築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並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項目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置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築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户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户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儘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範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項目台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佈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於補充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xx年以後,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並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範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佔比不得低於2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範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餘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閒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餘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範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並公佈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範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採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羣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佔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佔用道路停車、殭屍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週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台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數據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能停車誘導、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羣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佈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後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佈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於路外、繁忙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台《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權限範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範、停車管理服務規範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羣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羣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羣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羣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5

下面還專門為大家介紹住宅小區停車場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並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並可通過防火捲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佔私家車位;對於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誌,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於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採用不同顏色印製,便於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註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儘量避免事後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誌、禁鳴標識、限速標誌、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閒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並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於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採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儘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並好事件報告。

10、對於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月保、臨保、IC卡辦理

停車場的出入口勻使用IC卡智能系統。有月保車輛需求的業主/租户首先到服務中心填寫月保車輛申請,按收費標準交納月保費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按技術要求將IC卡一卡通輸入停車場月保通行指令,此時業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務。若到月底未重新辦理月保交費,IC卡一卡通將終止停車場通行服務。

臨保車輛是用入停車場自動取卡,出車場時讀卡交費。車輛臨保的業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務。其他外來人員使用的臨時停車IC卡不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的功能。凡業主的大堂門IC卡皆具備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之功能。

三、負一層管理建議

負一層為住宅、商業公寓合用之地,按發展場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負一層將按照住宅109個車位,商業、公寓100個車位的劃分明確區域,設置明確的行駛、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線共享其路,並在負一層車場管理人員的配置上比負二層多設一人。

四、停車場環境管理

停車場將定期開啟風機換氣,保證空氣流通。每日清潔人員將對車場實施保潔作業,定期對地面進行沖洗、管網實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過程中將隨時注意地面衞生情況,並對大件垃圾立刻實施清理。

五、停車場物業管理費用收取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用,我公司將按照行業規定對每一月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00元,對每一臨保車位收取管理費150元,空置車位另行商定。

六、停車場物業管理費收取的用途

停車場的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費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福利,停車場設備、設施的養護維修,停車場用水、用電費用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費用。

七、停車場標識:

市場各區域豎立停車場標識

八、停車場管理規定須懸掛公示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6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以下簡稱“一難兩亂”)等問題日漸突出,嚴重影響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有效解決當前停車收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現結合工作職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試點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以羣眾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優化城市公共資源,規範城區停車管理秩序,全力解決我區停車需求和停車場建設不充分、分佈不平衡之間的矛盾,着力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停車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標

開展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全力落實各基層單位的監管職責,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找實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切實解決公共停車領域羣眾反映強烈的“一難兩亂”問題,到20xx年底,全區城區機動車“停車難”問題有效緩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實現“一活一擴一降一升”階段性目標,即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羣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逐步實現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行一體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時間與範圍

(一)整治時間:20xx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範圍:城區所有佔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停車場(點)及納入我局管理範圍的地下停車場。

四、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停車難”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盤活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新增停車泊位的設置上缺乏科學規劃。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現有停車泊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盤活存量停車泊位資源,優化停車泊位,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住宅周邊合理增設停車泊位,最大化滿足周邊羣眾“停車難”問題。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殭屍車”“罩衣車”長期霸佔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導致羣眾車輛“無位可停”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停車情況的執法檢查,整頓長期霸佔停車泊位問題。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 人:周淼鋒李華何鋭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機動中隊

3、中心城區、繁華地段以及學校商場醫院車站景區等人員密集、車流量大的重點區域停車泊位緊缺問題。

整治要求:各責任單位對各自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旅遊景區、體育場館、居民小區等停車設施進行摸底普查,積極協調對接,鼓勵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閒時段向社會車輛合理開放,盤活存量資源,提高使用效率。對醫院、學校,以及餐飲、購物場所集中的區域,結合實際增設特殊時段臨時停車泊位或減免停車費用等措施,合理滿足重點區域羣眾就醫、上學、就餐等出行停車需求。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等城區各中隊、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周淼鋒李華何鋭強康軍

(二)“收費亂”方面

4、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羣眾對收費標準不清楚問題。

整治要求:對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場(點)設置情況的排查,對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的,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在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立停車公示牌,明確路段類別、收費時間、收費標準等信息,實行明碼標價。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5、未經批准私自設定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加重羣眾停車負擔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機動車停放分區分類定價收費標準。對不執行計時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政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以及不落實免費停車政策的停車場(點),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車場(點)經營資格,並移送發改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6、未經審批或備案佔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私自設場收費問題。

整治要求:對未經審批或備案佔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擅自設定收費標準開展停車收費的,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7、停車發票管理不規範,存在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停車場(點)經營者及收費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為收費人員配發工作服裝、工作證、發票等,要求收費人員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實行無人收費管理的停車場,通過科技手段,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公示發票索取方式,為有需求的繳費人提供電子發票,促進停車管理收費規範化。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二)“管理亂”方面

8、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整頓規範停車場(點)停車秩序,嚴肅查處停車場(點)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營造安全、暢通的停車環境。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9、停車場管理不規範問題。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區停車場(點)考核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車場(點)經營者實行末位淘汰和清退,並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落實“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全面加強停車安全隱患排查,不斷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 人:康軍

配合單位:辦公室、執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10、停車場(點)內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上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靜態道路交通秩序綜合管控,採取勸導教育、批評警告、拍照取證、張貼違停告知書等措施,對人行道上停車場(點)外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強制拖離長期佔用人行道亂停放的殭屍車、無主車等,並依法查處不按照管理要求與標準,在停車場(點)內隨意違規停放(如跨線停放、已繳費但未停放在停車位等)機動車輛的行為,着力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 人:宋菲周淼鋒李華何鋭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安排階段(20xx年7月底前)。結合城區現有停車資源現狀和單位職能,研究制定全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把解決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紮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各單位依據職責分工,按照逢場必進、逢場必查的要求,對城區所有停車場(點)、停車資源以及停車場(點)運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進行全面細緻地摸底排查,詳細掌握停車場(點)基本信息、經營單位、審批手續、突出問題等,分類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賬,並列出問題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專項整治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1月底)。各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治任務,集中時間、精力,全面開展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協作配合,對摸底排查階段所發現的問題,堅持發現一件、查處一件、銷號一件,並定期組織執法檢查,徹底治理停車場(點)管理亂象,有效改善城區停車環境。

(四)社會評議階段(20xx年12月)。面向社會公示整治情況,重點公示落實承諾、解決具體問題等情況,讓羣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摸得着的成效,並通過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絡調查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和羣眾評議。

(五)常態管理階段(長期堅持)。各責任單位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檢查分析,總結管理經驗,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項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規範停車場(點)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及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鉅性,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專項整治。結合日常管理實際,細化具體工作措施,確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真正做到組織得力、任務清楚、分工明確、責任靠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任務,對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要做到情況明、底子清,特別是對一些重點區域和管理亂象問題,要精心組織,合理部署,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責任性強的執法人員,集中時間,限期突破。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通過各種方式,深入各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商場、酒店等,廣泛宣傳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政策和要求,積極爭取全區各界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覺參與並配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限時整改;對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積極向區“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彙報。局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強力推動專項整治,對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排查整治不實不細,基層單位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以及漠視羣眾利益,對羣眾反映和合理訴求遲遲不辦、久拖不決的,要嚴格按程序啟動執紀問責程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7

為更好貫徹落實“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示範區首善之區”戰略任務,改善我區道路交通環境,緩解停車矛盾,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結合迎亞運城市環境品質提升行動,現就開展我區停車綜合治理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圍繞構建設位規範、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車管理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嚴格規範停車執法,加快推進停車基礎設施建設,盤活現有泊位資源,創新停車信息化應用,充分發揮社區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我區停車管理的現代化水平,促進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協同共治。建立健全區兩級政府主導的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完善停車管理政策、明晰停車管理職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區深度參與、社會協作共治的停車治理工作格局。

2、堅持因地制宜、差別供給。按照“建築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原則,結合城市不同功能區域定位,分類確定停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在適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基礎上,實現中心城區路內停車泊位的有序遞減。

3、堅持信息驅動、資源共享。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台、互聯網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推動停車資源時空置換、錯時共享、有償使用,試行熱點區域限時停車、即停即走,提升停車資源週轉率。

4、堅持重點突破、依法治理。加強老舊小區、醫院、學校等重點區域的停車管理,精細化停車交通組織,規範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車難題。建立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加大執法管控力度,逐步實現停車執法全覆蓋,着力消除停車亂象。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停車管理制度,理順停車管理體制機制

1、實施政府主導的分工負責制。由屬地政府牽頭建立停車管理協調機制,明確西湖交警大隊、區財政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發改經信局、區教育局、區數據資源局、區衞健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西湖城投集團、之江城投集團、各管委會等部門職責任務,實現月度例會、定期會商等機制,統籌促進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各鎮街)

2、建立完善停車場庫建設運營機制。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行業。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區發改經信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各鎮街)

3、依法懲處違法停車行為。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發揮清障車輛作用,及時拖移違停車輛,提高違法停車時間成本。屬地鎮街要開展非市政道路秩序管理,並在清障拖車保障、停放場地建設以及交通設施經費上給予支持。要將駕駛人在同一地點的多次違法停車行為,記入交通出行領域信用信息數據庫並依法公示,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西湖交警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二)有序推進停車場庫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4、科學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專項規劃,開展停車設施專項研究,制定實施計劃,建立評估反饋和跟蹤監督機制。專項研究應以停車設施現狀和需求預測為基礎,明確停車管理政策導向和目標、停車基礎設施佈局和規模、建設時序和對策,並及時納入市域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

5、推動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間,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的停車設施建設。在非市政道路、未交付道路、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及部分斷頭路等閒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採取多元化措施擴大公共停車設施供給。同時完善道閘後退、內部單行線、智能感應識別等配套建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各鎮街、西湖交警大隊)

6、規範管理路內停車泊位。定期分析路內泊位的設置位置、數量等對交通流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縮減、合理清退。泊位設置不得佔用人行道,應保證人行道和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不影響步行和自行車的日常出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原則不得超過泊位供給總量的8%。同時要實施路內泊位收費管理,提升路內泊位使用週轉率。(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西湖城投集團)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7、推動停車資源向社會開放。要分類制定管理對策,有序引導停車資源開放。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商用停車場、個人停車位全天對外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鎮街社區要組織與停車場產權單位共商小區居民集中包月優惠措施。(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8、合理調控臨時停車需求。結合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況,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對藥店、菜場、公廁周邊等特殊停車需求,規範設置綠色停車位等專屬停車泊位,並根據道路交通情況嚴格限制停車時間。(責任單位:西湖交警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鎮街)

9、鼓勵停車換乘綠色交通方式。在公交樞紐、軌道交通站點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優化停車換乘系統設計,減少換乘距離,優惠停車換乘收費,引導汽車駕乘者換乘公共交通。加強地鐵等公共交通站點的自行車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環境建設,規範停車秩序,引導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四)匯聚停車資源信息,提升停車治理智能化水平

10、完善更新停車信息。建立全區停車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全區停車場建設管理、佈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對外開放應用。完善停車設施前端信息採集設備建設,推進車牌識別、圖像識別、電子標識等汽車信息採集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及時精準傳輸停車泊位使用、停放車輛特徵等信息。強化停車信息在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數據互通,實現管理、建設、規劃的工作協同。(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數據資源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1、提升停車信息服務水平。建設全區停車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停車場庫動靜態信息,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積極推進停車管理與移動互聯網的融合發展,應用物聯網、人工智能、車路協同等新技術,實現停車信息查詢、車位預訂、泊位誘導、無感支付、反向尋車等功能,提高停車設施週轉率,促進動靜態交通和諧運轉。(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數據資源局、區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五)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2、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停車難題。結合全域智慧交通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車社會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區空地、地下空間、立交橋下等閒置地段挖潛泊位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立體停車設施,緩解停車資源不足。優化居住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區住建局、西湖規劃資源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3、優化醫院內外部停車組織。科學設置醫院停車配建指標,充分考慮醫院就診需求,加大停車設施供給。將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餘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及周邊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通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區衞健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14、科學治理學校周邊道路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優化交通流線,鼓勵學校利用地下空間、操場等空地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已配建學校地下社會公共停車場庫的,須對外開放,30分鐘內免費用於學生家長接送。推行警民護學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願者、值班家長或保安開車門接送學生。協調各學校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集中停靠。(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西湖交警大隊、各鎮街)

四、實施步驟

結合當前迎亞運工作,將西湖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總體劃分為3個階段:

1、準備階段:(20xx年1月至4月底)。成立全區停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完善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完成全區停車資源基礎排查,編制停車場庫專項規劃,落實經費保障,制定年度實施計劃。

2、攻堅階段:(20xx年5月至8月底)。建立完善停車場庫建設運營機制,開展違法停車聯合整治,加快實施路外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路內停車泊位規範管理。推進停車資源向社會開放,建設一批綠色停車泊位和夜間時段性停車泊位。完成全區停車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對全區重點、熱點的老舊小區、學校、醫院、產業園等停車難區域完成綜合治理工作。

3、長效階段:(20xx年9月至長期)。總結提煉全區停車治理綜合行動工作經驗,查漏補缺、消除短板,長效常態管理。

五、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屬地政府是停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健全停車管理機構,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完善協調工作機制,抓好貫徹落實。

2、加強部署推動。要將停車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落實機制保障、財政投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停車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列明責任賬單,劃定時間表、路線圖,周密部署推進,務求取得實效。

3、加強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區域的停車管理難點,分類要求、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堅持典型引領,選樹示範區域,強化重點指導,創造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做法,相互啟發、相互借鑑、相互促進,帶動停車治理整體水平的提升。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8

為有效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滿足合理停車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並重、集約發展,改革創新、支撐保障為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導,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2.3萬個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出行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到2035年,佈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停車設施頂層設計

1.研究制定專項規劃。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範》,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圍繞基本停車需求、出行停車需求、停車換乘需求,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明確目標、規模和建設時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區要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車輛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車夜間佔道停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合理確定各類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新建項目要配足停車設施。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遊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綜合採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解決停車換乘需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持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項目

保障滄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供量穩步增長,今年內,路內泊位施劃在原有4000個基礎上再施劃不少於1500個。加快推進滄州市名人植物園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車場和新華路公共停車場建設。謀劃啟動市中心醫院(水專院區)、市人民醫院(本部)、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新區院區)停車場項目。〔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衞健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服務質量

1.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支持我市停車裝備製造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智能機械停車裝備研發。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停車信息管理。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數據信息,依法依規開放停車數據,促進停車信息共享。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台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台深度融合,鼓勵互聯網平台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智能停車服務。加快應用大數據、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模式,完善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車服務企業依託“冀時辦”,上線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羣眾快速停車。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託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後付費等便利服務。積極探索“全市統建一套智慧泊車平台”,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統一調度、資源共享及大數據分析研判等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停車資源共享。持續保持中心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免費開放使用,進一步擴大開放覆蓋面,並在全市複製推廣。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遊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閒時段向社會開放。推動居住社區、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項目建設

1.創新合作模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項目打包、統一招標、規範補貼等方式,鼓勵進行規模化開發。支持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範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允許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項目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放寬准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範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1.健全管理法規體系。在立法權限範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推動出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標準規範體系。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標準規範,構建多層次標準規範體系。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或修編本地區居住建築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根據不同項目使用性質和停車需求,合理確定配建指標,並根據城市交通發展變化適時評估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法規範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並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範停車收費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根據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佔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力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對有規劃、有目標、有進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償債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於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於停車設施產權和使用權的抵押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採取“債貸組合”等方式,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市停車設施融資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滄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項目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閒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土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具體實際,抓緊出台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採取劃撥方式供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對城市停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及時向社會公佈停車普查結果、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及建設規劃。總結推廣各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9

為提高渝中區停車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停車管理體系,有效規範停車秩序,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周邊違法停車問題,加快緩解“停車難”矛盾,切實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質,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20xx〕10號),結合渝中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渝中區停車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着力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等突出問題,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遠近結合、建管結合、動靜結合的原則,持續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綜合調控停車需求,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加強停車智能化管理,嚴格規範停車秩序,強化重點區域管理。“十四五”期間,渝中區停車泊位總量持續增長;路內停車泊位數量控制在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對經過充分論證並有條件的路內停車實現智能化管理全覆蓋,基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協作共管、公眾深度參與的停車管理新格局。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供給

1.落實停車專項規劃。依據中心城區停車專項規劃及差別供給分區方案,按照“建築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制定規劃實施計劃,明確停車設施佈局、規模、建設時序等,經住建部門研究後納入建設計劃。(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

2.落實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停車配建指標參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優先滿足居住區、醫院、學校等基本停車需求,統籌兼顧商業、辦公等出行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規資局)

3.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配建數量及出入口設計進行審查。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庫、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研究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鼓勵在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等閒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創新停車產業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通過發行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停車產業,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局、區財政局)

4.實施停車差別供給。對重點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有限供給,對一般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擴大供給,引導鼓勵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改善停車供需矛盾。(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公安分局)

(二)加強停車場日常管理

5.推行路內停車統一管理。按標準規範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對路內停車泊位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區財政。路內停車收費特許經營權的取得應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並按出讓協議約定所得收入。(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6.劃分路內停車管理區域。結合土地開發強度、區域功能定位、公交發展水平及路網容量等因素,將渝中區解放碑商圈、大坪龍湖時代天街商圈及51條主次幹道劃分為停車重點管理區域,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域,在徵求公眾意見後對外公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

7.規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公開徵求<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渝發改收費〔20xx〕1231號)執行,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費。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按照路內高於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於一般管理區域、白天高於夜間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8.優化停車管控引導措施。遵循“先重點後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依據道路交通擁堵狀況,設立停車嚴管區、示範路,嚴肅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培養羣眾良好停車習慣,逐步擴大示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9.強化路內停車動態管理。區城市管理部門、區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情況等綜合因素,及時對路內停車位進行評估調整。老舊居住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由區公安部門牽頭設置動態路內停車位,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路內停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區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進行處理。結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合理調控出租汽車、物流快遞、公廁周邊等特殊臨時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10.加強配建及公共停車設施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城管局)

11.推動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非工作時間有償錯時共享,鼓勵相鄰單位、小區利用停車高峯時間差異,互相借用停車泊位;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合理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等資源,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建委、各街道辦事處)

(三)提升停車智能化管理水平

12.完善更新城市停車設施信息。建立停車設施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佈局及停車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強化信息資源共享、數據互通,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定期對停車設施總量、分佈、建設和使用情況等進行普查,推行停車泊位統一編碼制度。(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13.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建設區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整合停車設施數據資源,打通停車信息資源數據壁壘,構建行政監管、車場管理、公眾服務三大子平台,實現政府、企業、公眾“三位一體”綜合服務功能。推廣停車誘導、泊位共享、預約停車、圖像識別、不停車收費系統等停車智能化技術應用落地,推動轄區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庫)智能化管理系統按統一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驗收。(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四)完善停車場備案管理

14.優化停車場備案登記。按照《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嚴格辦理停車場備案登記,精簡停車場備案登記變更受理材料,優化辦理流程。(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5.完善配建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因歷史遺留原因,已取得產權證但規劃驗收資料缺失的老舊停車場(20xx年3月《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停車場),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以產權證作為規劃核實的替代材料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6.完善其他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待建土地、空閒廠區、邊角空地及產權人自有空地等閒置場所設置的臨時停車設施,在取得區公安部門同意設置臨時車道口的書面意見並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後,予以臨時備案;對產權人利用自有其他規劃功能的建築改建為停車場的,經營管理者完善規劃變更或提交場地使用安全評估並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後,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規資局)

17.停車場臨時備案時效。停車場臨時備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後應當重新辦理備案。臨時備案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停車場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後30日內應主動向區城市管理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五)強化停車管理執法

18.加強對停車場備案及運營管理的執法。對未按規定時限辦理備案、提供虛假備案材料、未備案開放經營停車場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經營主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停車場服務收費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

19.加強對違法停車的聯動執法。建立違法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人行道區域執法、區公安部門負責市政車行道區域執法、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通道區域執法,加強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定期聯合排查清理長期佔用停車泊位的“殭屍車”,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同時,結合《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由“門前三包”責任人對責任範圍內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行為進行勸告、制止,並及時向屬地街道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停車管理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區級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渝中區停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推進區域治理。區城管局負責本實施方案的具體組織協調及政策落實工作;區發改委配合修訂完善停車收費價格政策;區公安分局與區城管局負責加強違法停車治理;區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公共停車場(庫)、路內停車泊位等市政公共停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監管;區規資局負責保障停車設施建設用地,執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區住建委負責加強公共停車場(庫)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區城管局與區大數據發展局負責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區經信委負責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依法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停車管理重難點問題。

(二)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區級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開展停車場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各自職責進行依法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以促進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加強停車管理政策宣傳,倡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引導市民規範、有序、文明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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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部署,築牢更高質量的全國文明城市堅實基礎,實現全國文明城市“三連冠”,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文明城市“十項重點工程”和市文明辦《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城區停車秩序“雷霆風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保障

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市城管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區城管局成立相應的組織架構和推進機制。

二、整治範圍

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城區範圍內,姜堰區、高港區、興化市、泰興市、靖江市參照執行。

三、整治重點

1、整治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對整治範圍內的人行道停車秩序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整治重點,專項部署。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做到“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合理安排整治力量,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不聽勸阻、拒絕駛離的違停車輛堅決予以拖移。(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2、規範人行道停車。及時復劃不清晰停車泊位標線,維護缺失殘損的禁停標誌標線,更換補設損壞缺失的各類告示牌。(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3、配套開展各類專項整治。整治“殭屍車”佔用人行道違停行為,全面清理人行道地鎖、錐桶、雜物等擅自佔用公共停車位行為。(責任單位:各區局)

4、盤活停車資源,增加停車泊位。20xx年底,海陵區、醫藥高新區增加各類停車泊位20xx個。升級智慧停車平台,接入超市、商場、企業等各類停車泊位3000個,實現停車數據共享。出台《泰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編制《市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實現差別化收費,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停車難點熱點問題,一點一策,最大化盤活現有停車資源,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停車位。(責任單位:執法支隊、各區局)

5、深入推進“路長制”工作。發揮“路長”作用,督促沿街商家履行市容環衞責任區制度,積極勸導市民將機動車、非機動車等整齊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施劃停車泊位的區域。建立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市民使用交通違法“隨手拍”APP和“啄木泰州”市民隨手拍平台,對機動車違停行為進行舉報。(責任單位:市容處、數字化城管中心)

四、整治步驟及工作安排

(一)突擊治理階段(即日起至11月底)。全面執行停車秩序“雷霆風暴”行動安排,在開展常態化執法整治的同時,迅速組建由轄區公安、城管、消防、街道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協同開展停車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動。各區城管局、醫藥高新區綜合執法局要加大停車秩序治理的人員和資金投入,實現全覆蓋、無縫隙執法,不斷鞏固和擴大治理成效。

1、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公共媒體和自媒體宣傳停車秩序整治工作,引導市民羣眾遵章守紀、規範停車。要開展經常性的專題報道,正面引導、反面勸導,在全社會形成自覺維護停車秩序,維護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組織城管志願者開展引導、勸導活動,糾正各類不文明停車行為。

2、全面動員,充實力量。進一步加大執法管理力量投入,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市局及各區局要積極踴躍參與一線違停執法管理,建立健全全員一線巡查貼單工作機制,全面充實一線執法管理力量,始終保持對違法行為發現查處的高壓態勢。

3、加大違停拖車管理力度。加大人員、設備投入力度,增強違停拖車執法管理力量,不斷增加違停拖車的覆蓋面,強化違停治理效果。統籌兼顧羣眾合理訴求和執法管理效能,合理設置違停車輛集中存放地點,全面保障違停執法管理工作。

4、啟用“城管違停執法管理平台”。加快執法管理平台的建設和投入使用,迅速完善平台設備和人員配備,加大人員上崗技能培訓,強化日常運營、使用和維護,為違停治理工作提供強有力技術支撐。

5、強化違停治理法制保障。研究人行道違停處罰依據、措施,論證人行道機動車違停計分的可行性和處理辦法,加大違停處罰力度,提高人行道機動車違停成本。

(二)持續治理階段(12月底前)。加強停車秩序執法管理,保持常態化嚴管態勢。各部門要結合自身管理工作動態,改進完善城市停車秩序治理機制,深度治理停車亂與停車難問題,促進緩堵保暢,全面改善我市停車秩序環境。

各區局與街道、社區協同發力,進一步開展停車秩序提升工作;發揮“路長制”作用,強化市容環衞責任制,督促臨街商户和業主自覺維護好門前停車秩序;發揮好街道社區和城管志願者作用,積極勸導市民將機動車、非機動車等整齊有序停放在停車泊位內,實現停車秩序常態化管理效果。

(三)優化提升階段(20xx年後)。進一步加強停車秩序治理工作研究,及時總結整治工作經驗,查找停車秩序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改進對策。要結合各地管理工作實際,制定常態化治理工作計劃,確保停車秩序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階。

五、相關要求

1、統一思想,狠抓落實。停車秩序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是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全國文明城市創建重點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合力攻堅,穩步推進,務求實效,確保全面高效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2、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整治過程中,要秉持文明城市創建的要求,強化教育引導;要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和理性、平和、文明執法相結合,注意執法方式方法,杜絕因執法不當造成不良影響;要嚴格落實執法記錄儀全過程記錄制度,做好違法取證工作。

3、強化考核,獎懲分明。各責任單位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賬,按時上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局督查考核組將對各責任單位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並將執法量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後果的,嚴格問責問效,確保整治行動取得預期成效。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11

為紮實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專項整治工作,堅決防止“難”“亂”問題反彈回潮,持續鞏固全縣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實現長效常治,根據省紀委監委六次全會部署及《金昌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全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不斷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解決城市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體要求,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車資源,構建有序停車環境,盤活既有存量,確保供應增量,創新停車信息化應用,實現高標準整治、精細化管理、常態化推進,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新格局,為建設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各有關鄉鎮和部門、單位紮實履行主體責任和工作職責,縣紀委監委充分發揮監督專責,常態化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通過盤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給,逐步解決城市停車供需矛盾;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規範經營,徹底消除路內違法停車;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車建管工作,推動城市停車綜合管理水平穩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縣“停車難”問題基本解決,“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全面消除,實現“一順一活一擴一降一升”目標(即:停車設施建設管理體制機制全面理順,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羣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到2025年底,“一難兩亂”問題全面解決,形成制度完善、設位規範、停車有序、安全便民、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協同治理。完善停車管理政策,明晰停車管理職責,構建政府統籌協調、紀檢監察監督、部門鄉鎮聯動、社區積極參與、社會協作共治的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

(二)因地制宜、差別供給。按照“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分類確定停車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科學配置停車資源,適度滿足基本停車需求。

(三)糾建並舉、長效長治。堅持長遠規劃、精緻建設、精細管理,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執法聯動機制,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加大監督執法管控力度,實現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監督執法全覆蓋,確保階段性目標全面完成。

(四)市場運作、智能管理。加強政策引導,營造良好環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提升停車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推進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建設,融通共享各類停車資源數據信息,實現停車資源“一網運行”。

(五)破難解憂、為民服務。從維護羣眾切身利益出發,結合城市基礎設施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以“一區三圈”為重點,實施交通組織精細化改造,規範設置停車設施,挖掘停車資源潛力,滿足羣眾出行剛需。

四、工作任務

(一)着力解決“停車難”問題

1、加強規劃引領。按照《金昌市綜合交通體系專項規劃》和《金昌市城市停車專項規劃》,加強實施管理,將經批准的專項規劃主要內容和停車設施設施建設用地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停車場建設管理依據。修訂建築停車設施配置標準,明確不同區域、類別建築停車位配建指標,鼓勵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開展停車設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圖七表三案”(一圖:停車資源情況分佈圖;七表:總體情況表、停車難小區、停車亂小區、示範小區、轄區單位、“三圈”、地下停車場等7張表;三案: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治理方案),實行掛圖作戰、壓茬推進,做活存量、擴大增量。(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城關鎮、河西堡鎮)

2、加強資源供給。堅持“應劃盡劃、能劃則劃”原則,挖掘現有停車資源潛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齊配全重點區域停車泊位,全力化解停車資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區三圈”(住宅小區、商圈、學圈、醫圈)整治重點,實行一圈一策、一區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結合北環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網提升改造、縣城東南片區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網提升改造工程實施,通過施劃道路泊位、後退道路紅線等方式,新增泊車位400個以上;加快縣政務服務中心、縣醫院綜合樓、武當山牌坊西側等3個智慧停車場建設,統籌規劃殘疾人停車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車新模式,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等場所錯時免費共享內部停車場;實行“平戰結合”,鼓勵城市地下空間優先用於公共停車並實行智能化管理;通過拓寬消防通道、改造小區綠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東湖花園、二號小區、安置小區等老舊住宅小區“車位難求”問題;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證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區周邊支路和背街里巷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同時,定期維護道路停車泊位標誌、標線,保持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車路段,施劃黃色禁停線,增加禁止停車標誌。(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消防救援大隊)

3、加強綜合治理。嚴格落實《金昌市車輛停放管理規定》,常態化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查處擅自停止停車場經營,違規佔用公共停車場(泊位)開展其他經營活動,違規將道路臨時泊車位確定給單位或個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罩衣車”“殭屍車”長期霸佔道路、小區公共停車泊位,地下停車場停車位配建不足和擅自變更地下停車場功能用途等行為,對發現的相關問題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置,對涉嫌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按程序移交紀委監委處理。(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

4、加強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聯合執法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各領域監管全覆蓋、無盲區。加大建設項目配建地下停車場聯動監管力度,督促規範建設、合規使用。加強建成收費停車場監管,規範收費行為。推進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繼續實行週末節假日免費對外開放,為居民創造良好的停車環境。(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執法局)

(二)着力解決“收費亂”問題

1、嚴格落實收費政策。研究制定《永昌縣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完善機動車停放管理收費機制,規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通過政府的網站、主流媒體等渠道公佈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名稱、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方式等信息,加強收費政策告知、疑難問題解釋解答等服務工作。停車設施經營者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地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明示經營管理者名稱、停車場地範圍和位置、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行業主管單位的投訴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快推行電子繳費系統應用,鼓勵實行先離後繳模式,實現精準計時、合理收費。(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2、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強停車服務收費市場行為監管,對實行市場調節價且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的停車服務設施,應通過指導制定議價規則、發佈價格行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導經營者收費行為,維護市場正常價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縣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範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

3、嚴查價格違法行為。加強對停車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經批准私自設場收費,不設置公示牌,不明確收費標準,不執行差別收費、政府定價和免費停車政策,利用優勢地位、服務捆綁等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出具和使用規定收費票據,以及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違法違規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對惡意欠繳、逃費行為,引導停車設施經營者依法依規解決,維護經營者正當權益。(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三)着力解決“管理亂”問題

1、強化依法治理。堅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車難題,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車管理和收費管理機制。優化完善小區物業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制定小區物業管理規範,通過源頭治理、監管結合,提高住宅小區停車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

2、強化監管執法。建立明晰統一的停車管理、消防車輛通道標線、標識系統,公開公示禁停區域、路段、時段,綜合運用警務巡邏以及通過實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裝抓拍設備等方式,嚴厲查處違法停車行為,提高違法停車成本,督促居民養成規範停車習慣。對城區內農業機械車輛亂停亂放情況及時進行勸導教育,對不聽勸導或駕駛人不在現場的依法予以處罰。建立健全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制度,鼓勵市民通過“曝光台”等方式舉報交通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

3、強化經營管理。加強對停車場所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督促停車場經營主體自覺增強服務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樹立誠信經營理念,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切實提高停車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城市停車設施經營者、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並按規定及時在“信用中國(甘肅金昌)”網站上予以公開,對收費主體及對象的失信行為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逐步建立以誠信為核心的監管機制,系統性解決管理亂難題。(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4、強化文明引導。統籌義務志願者、社區網格員、城管員、環衞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採取“一查二勸三罰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區民警、物業管理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採取多種方式查詢車輛信息;二勸:根據查詢的車輛信息,由社區網格員或物業管理人員與車主取得聯繫,通過放置違停温馨提示卡、電話提醒等勸導其按照規範停車;三罰:對經勸導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關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對車主進行處罰;四曝光:在處罰的同時,通過“微城管”隨手拍、社區黑榜等方式進行曝光,並通知車主所在單位),全天候、常態化開展日常巡查,全面維護停車秩序。紮實開展“逢6上街”志願服務活動,加強網格化管理,落實“包幫責任制”,開展文明勸導,推動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有效開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大力宣傳文明禮儀、市民公約、文明停車公告等內容,持續提高羣眾知曉率、參與率、支持度和滿意度。積極發揮“草根宣講團”“小板凳”志願服務隊作用,組織網格員、志願者以接地氣的“鄉音”,宣傳整治政策措施,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城關鎮、河西堡鎮)

5、強化智慧建設。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積極運用數字化手段推動信息化與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強“數字城管”系統運用,推廣使用“微城管·隨手拍”等信息化監督手段,實現城市管理空間細化和管理對象精準化,提高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車場、停車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區路側、公共區域、社區、商業停車場數據,逐步規範、升級商業、醫院、住宅小區等停車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同步對接、停車場統一導航、泊位集中管理、進場車輛全局管控,有效解決機動車停放管理中的難點、堵點、盲點。(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市執法局、縣融媒體中心、城關鎮、河西堡鎮)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永昌縣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變更為“永昌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治工作,全面落實任務措施,形成上下貫通、齊抓共管、同頻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協調配合,開展集中整治。各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由“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每年組織公安、住建、市場監管、交通、農業農村、城管、消防部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加強聯合整治力度,對常態化整治中“一難兩亂”問題比較突出、成效不明顯的轄區、小區進行聯合整治,確保停車秩序進一步規範。對“一難兩亂”專項整治中已盤活的停車位存量資源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治成效長期保持,對惡意佔用、封存停車位的行為督促整改。進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場所、住宅小區內部及周邊停車資源,提高居住區、商業區、公共場所等建築停車配建指標,滿足羣眾停車需求。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執紀問責。縣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履行監督職能,督促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整治主體責任,推動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擔責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發揮室組聯動作用,常態化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公共停車場所建設運營管理履職不力、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風問題和利用公共停車資源搞權力尋租、損公肥私、侵佔貪污等問題。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督促行業部門緊盯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推動強化監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動機動車停放制度化、規範化、精細化,持續鞏固深化專項整治成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把加強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和文明引導作為做好“一難兩亂”專項整治的重要手段,積極通過公共場所、公交車、出租車宣傳欄、電子屏等廣泛刊播規範停車公益廣告、宣傳片、宣傳標語,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台、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全方位宣傳“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成效,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停車秩序,積極支持配合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強大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12

為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規範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強化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通過宣傳教育、合理引導和集中整治,非機動車一律按箭頭指示方向整齊有序停放在非機動車泊位線內,非機動車售賣點的車輛整齊有序擺放,非機動車泊位線內無雜物佔用,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環境明顯改善。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宣傳引導。印發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公告,明確非機動車停放要求和違法車輛處置方式,並利用微信、微博、金昌廣播電台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進行宣傳,積極爭取市民羣眾的支持與配合,全力營造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的濃厚氛圍。

責任單位:法治宣教股

配合單位:各派駐街道執法大隊

完成時限:3月2日—3月8日

(二)查處違法行為。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採取“一勸”“二鎖”“三學”“四拉”的方式予以整治(“一勸”:發現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車主在現場的,由城管執法隊員先進行勸導;“二鎖”:不聽勸説、執意亂停亂放的,由城管執法隊員實行原地鎖車,並告知車主解鎖車輛需前往區城管執法局辦理手續;“三學”:車主本人前往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辦法》後,按程序辦理車輛解鎖手續;“四拉”:對於不辦理解鎖手續的亂停亂放車輛,將被視為無主車輛,由區城管綜合執法局按程序拉運至指定位置。)

責任單位:各派駐街道執法大隊

完成時限:自3月9日開始後長期開展

(三)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管理,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及時分析和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落實改進措施,及時總結經驗,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動非機動車集中規範停放管理工作的常態化。

責任單位:辦公室

配合單位:各派駐街道執法大隊

完成時限:3月13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是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區良好形象的重要載體。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馬路辦公”工作機制貫穿整治工作始終,開展現場辦公,統籌推進整治工作,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各派駐執法大隊要將此次整治工作作為現階段重點工作進行落實,要有打“持久戰”、“拔釘子”的精神,久久為功,常抓不懈,確保整治效果的常態長效。

(二)規範執法,管罰結合。對違法停放的非機動車進行拖移、暫扣時,應充分運用執法記錄儀,做好執法現場的取證工作,並及時對車輛信息進行登記;對於違法車主的陳述、申辯和質疑,要耐心做好法律法規宣傳和解釋工作。

(三)創新方法,通力協作。要充分借鑑外地非機動車管理的成功經驗,提升部門協作水平,發揮城管監督指揮中心作用,利用視頻監控快速發現問題並通知相關執法大隊處理。辦公室注意收集視頻、圖片等工作信息,全面、系統展現專項整治工作成效。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局督查大隊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責任部門整改,對工作不力的部門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智能停車場系統設計方案(通用13篇)13

為進一步緩解我市中心城區停車矛盾,切實改善交通出行環境,促進城市全面協調發展,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解決我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鞏固成果、擴大增量、盤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鞏固成果,規範管理。鞏固中心城區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不斷拓展停車資源,強力整治停車亂象,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週轉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停車管理法規制度,加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二)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修改完善出台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佈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加大停車設施建設力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三)突出重點,挖掘潛力。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着力增加停車設施供給,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擴大增量。

(四)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五)信息驅動,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推廣運用,逐步將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納入平台統一管理,促進停車管理科學化和信息資源共享化。加快推進立體化、智能化停車設施建設,從單一化的“地面”式停車轉向多元化的“空間”式停車。

三、工作任務

(一)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一是持續強化停車執法管理,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隨意侵佔道路等違法行為,對私設錐桶、私劃車位、“殭屍車”等佔用公共資源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二是20xx年新增的臨時工(空)地停車泊位、人防車位等,無建設要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繼續保持對外開放;三是20xx年新增的租售並舉車位,要定期督查“回頭望”,嚴防“只售不租”現象反彈;四是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範停車經營管理秩序。(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2.利用閒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閒置土地、拆遷徵收未開發空地、邊角地帶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3.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衞健委、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4.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係,結合城市區位特徵、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佈局、規模和建設時序,編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5.科學配建建築物停車設施。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根據各類建設項目停車需求,合理確定停車設施配建指標,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按照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6.規範施劃道路停車泊位。科學分析道路停車泊位的位置、數量等對交通的影響,在不侵佔非機動車通行空間的路段單側或雙側設置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進行優化提升,對新開通的非城市主幹道路段按照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原則,可視具體情況增加停車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7.推動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有序引導現有停車資源對外開放,鼓勵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內部停車場在節假日、雙休日對外開放。(責任單位: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8.整治改變規劃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進一步強化運營商家事中事後監管,嚴格排查整治改變建築物配建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

9.着力緩解住宅小區停車矛盾。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對拒不落實政府緩解停車難工作的開發企業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誠信考核,給予扣分處理。推動小區車位實行租售並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按停車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會錯時開放、有償使用。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通過改造空閒場地、拆除違章建築等措施增設車位,改善老舊小區停車現狀。優化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0.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完善中心城區停車價格機制,嚴格規範停車經營秩序,提升停車收費服務水平。經營性停車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利用政府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按照“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繁忙區域高於外圍區域、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基本原則,推動制定分路段、分時段的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有效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堅持公共交通組織“精耕細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間,通過增設公交線路、增加公交運營時間、提高發班頻次和優化線路、站點佈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統籌考慮道路條件、日常騎行率等因素,科學確定共享單車(助力車)投放規模和停放點位,加強電子圍欄技術應用,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引導市民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2.提升停車信息化服務水平。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台推廣運用,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動停車管理和移動互聯網應用融合發展,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3.優化醫院內部停車供給結構。鼓勵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餘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同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市衞健委,市自然資源局)

14.科學治理學校周邊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利用校園周邊停車資源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在中心城區車流量大、道路狹窄路段的學校,探索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五)強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車財政資金保障

15.積極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制定規範減免、減税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立項審批、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建設機械式停車設施的,可參照相關特種設備安裝標準執行,結合實際制定設備年檢費用減免政策。停車設施可依法設置廣告。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加快制定停車產業化發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台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衞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適時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計劃),緊盯任務目標,採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成員單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28日前將截至目前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後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後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考核辦將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列入年度任務考核目標,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此項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聯合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各成員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並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由市城管局、市廣播電視台、漢中日報社負責,其他成員單位參與,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引導廣大羣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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