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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篇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篇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生產作業場地由於存在潮濕,高温、或生產作業現場用電管理混亂、移動式機械設備和攜帶式設備、或現場金屬設備、開關線路安裝不規範、沒有安全裝漏電保安全器等不利因素,因此,觸電事故較多。

主要原因是,生產現場用電線路不按規範進行安裝,線路隨便拖地破損、生產作業員工違反安全用電要求,開關破損後沒有及時進行修復。電焊機、各式手持電動工具等設備需要經常移動,在設備各電源處容易發生故障或損壞,沒有安全防護罩、或防護罩破損時沒及時進行修理,特別是手持電動工具經常在人的緊握之下工作,一旦觸電就難以擺脱電源。

觸電事故往往發生得很突然,且經常在極短的時間內造成嚴重的後果,死亡率較高。觸電事故對人體的傷害可分為電擊和電傷兩種,電擊是電流通過人體內部,破壞心臟、神經系統、肺部的正常功能而造成的傷害。電傷是通過人體觸及帶電的導線、漏電設備的外殼或其他帶電體雷擊,電容器放電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通電時間的長短、通電途徑、通過電流的種類、人體狀況而造成的傷害。觸電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電流經人體電流小於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的電流大天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並隨着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仍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兩三分鐘內就會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觸電事故有一些規律,掌握這些規律性,對於安全檢查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安排其他的電氣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意義。觸電事故的發生,情況是複雜的,不是一成不變的,應當在實踐中不斷分析和總結觸電事故的規律性,為做好電氣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

一、防止觸電事故傷害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為了達到安全用電的目的,必須採用可靠的技術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絕緣、安全間距、漏電保護、安全電壓、遮欄及阻擋物等都是防止直接觸電的防護措施。保護接地、保護接零是間接防觸電保護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所謂間接防觸電保護措施是指防止人體各個部位觸及正常情況下不帶電,而在故障情況下才變為帶電的電器金屬部分的技術措施。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生產作業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1、企業應根據本企業、本部門的電氣設備構成和狀態,電氣專業人員的組成和素質、用電特點和操作特點,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及配置管理人員。

2、按本企業的性質和環境特點,建立相應的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和電氣設備安裝規程。有關人員應認真執行這些規程,使電氣設備始終保持在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狀態。

3、根據不同工種的作業特點,建立各種安全操作規程,如電氣設備維修安全操作規程、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電焊安全操作規程。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等。

4、電工屬於特殊工種,也是容易發生事故的工種之一,電工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學習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方可持證上崗作業。無證人員不能上崗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5、經常對員工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內容如用電的基本知識、常用電氣的安全操作規程、觸電事故的嚴重性等。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般員工應懂得一般用電知識外,還應懂得有關的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掌握電氣滅火的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

6、生產作業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有企業的法人公章。生產用電作業必須按生產需求設計進行敷設,竣工後辦理驗收手續。

7、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範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8、生產現場供電必須採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生產作業場所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

注意事項有:

⑴在同一台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⑵採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櫃兩側做重複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複接地。其工作接地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歐姆(Ω)。

⑶所有振動設備的重複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⑷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⑸電動設備和機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

⑹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保護開關,開關箱漏電開關電源線長度≯30米。

⑺電氣線路、用電設備必須嚴格實行兩級漏電保護,用電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保護。

9、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10、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報電工進行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11、在操作閘刀開關、磁力開關時,必須將蓋蓋好,以免在短路時發生電弧或熔絲熔斷飛濺傷人。

12、使用手電鑽、衝擊鑽、手提砂輪等手用電動工具時,必須注意如下事項:

⑴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進行防護性接地或接零。

⑵使用單相的手用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用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頭、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一相用於防護性接零。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

⑶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和站在絕緣板上。

⑷不得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軋斷導線發生觸電。

13、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個人防護,身體的任何部分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14、打掃衞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15、不準使用正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二、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儘快使觸電者脱離電源,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進行搶救。脱離電源越快、搶救越及時,觸電者救活的可能性就越大。

2、脱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⑴拉閘斷電,觸電時臨近地點有電源開關或插頭時,可立即拉開開關或拔下插頭,切斷電源。

⑵切斷電源線,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沒有或一時找不到電源開關或插頭,則可用電工絕緣鉗或用乾燥木柄鐵鍬、斧子等切斷電線、斷開電源。斷線時要做到一相一相地斷,在要斷護套線時應防止短路弧光傷人。

⑶用絕緣物品脱離電源,當電線或帶電體落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可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棍等絕緣物品作為救助工具,挑開電線或拉開觸電者,使之脱離電源。

⑷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緊握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員可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其他辦法把電源切斷。

⑸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米的範圍內,以防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範圍內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鞋或臨時單腳着地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身旁,緊靠觸電者頭部或腳部,把他拖成在等電位地面上(即身體躺成與觸電半徑垂直位置)即可就地搶救。或觸電者脱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保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導線後就地急救。

⑹對於高壓觸電應立即拉閘停電救人。當無法通知拉閘斷電時可以採用拋擲金屬導體的方法,使線路短路迫使保護裝置動作而斷開電源。高空拋擲要注意防火,拋擲點儘量遠離觸電者。

3、脱離電源的注意事項

⑴救護者一定要判明情況做好自身保護。在切斷電源前不得與觸電者裸露接觸(跨步電壓觸電除外)。

⑵在觸電者脱離電源的同時,要防止二次摔傷事故(電擊二次傷害),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觸電者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傷頭部。

⑶如果夜間搶救,要及時解決臨時用電照明,以免延誤搶救時間。

三、現場急救措施

當觸電者脱離電源後,應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迅速組織現場救護工作。要視觸電者身體狀況,確定護理和搶救方法。

人觸電後不一定立即死亡,出現神經麻痺,呼吸中斷,心臟停跳等症狀,外表上呈現昏迷的狀態,此時要看作是假死狀態,如果現場搶救及時,方法得當,人是可以獲救的。現場急救對搶救者是非常重要的。一些統計資料指出,觸電後1分鐘開始救治者,90%有良好效果;12分鐘開始救治者,救活的可能性就很小。這説明搶救時間是個重要因素。因此,爭分奪秒,及時搶救是至關重要的。

觸電失去知覺後進行搶救,一般需要很長時間,必須耐心持續地進行。只有當觸電者面色好轉,口脣潮紅,瞳孔縮小,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復正常時,才可暫停數秒進行觀察。如果觸電者還不能維持正常心跳和呼吸,則必須繼續進行搶救。觸電者應儘可能就地進行急救,只有條件不允許時,才可將觸電者抬到可靠地方進行急救。在運送醫院途中,搶救工作也不能停止,直到醫生宣佈可以停止為止。搶救過程中不要輕易注射強心針,只有當確定心臟已停止跳動時,才可使用。

1、救護方法:

⑴觸電者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無力或觸電者在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

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必要時送醫院診治。

⑵觸電者已經失去知覺,但心臟還在跳動,還有呼吸,應使觸電者在空氣清新的地方舒適、安靜地平躺,解開妨礙呼吸的衣釦、腰帶。如果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持體温,並迅速請醫生到現場診治。

⑶如果觸電者失去知覺,呼吸停止,但心臟還在跳動,應立即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並及時請醫生到現場。

⑷如果觸電者呼吸和心臟完全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急救,並迅速請醫生到現場,應當注意,急救要儘快進行,即使送往醫院的途中也應持續進行。

2、搶救過程中注意事項

⑴在進行人工呼吸和急救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衣釦、領帶、腰帶等解開,清除口腔內假牙、異物、粘液等,保持呼吸道暢通。

⑵不要使觸電者直接躺在潮濕或冰冷地面上急救。

⑶人工呼吸和急救應連續進行,換人時節要一致。如果觸電者有微弱自主呼吸時,人工呼吸還要繼續進行。但應和觸電者的自主呼吸節奏一致,直到呼吸正常為止。

⑷對觸電者的搶救要堅持進行。發現瞳孔放大,身體僵硬、出現屍斑應經醫生診斷,確認死亡方可停止搶救。

四、心肺復甦法

觸電者一旦出現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的症狀時,必須立即對其施行心肺復甦急救擬肺復甦法是指傷者因各種原因(如觸電)造成心跳、呼吸突然停止後,他人採取措施使其恢復心跳、呼吸功能的一種系統的緊急救護法,主要包括氣道暢通、口對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及所出現的併發症的預防等。

1、呼吸、心跳情況的判定方法:

如果觸電者失去意識,救護人員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判定傷者的呼吸、心跳情況。方法是:看觸電者的胸部、腹部有無起伏動作;聽觸電者的口鼻處有無呼氣聲;用手試測口鼻處有無呼氣的氣流,或用手指測試喉結旁凹陷處的頸動脈有無博動。如果既沒有呼吸,又沒有頸脈搏動,可判定觸電者呼吸、心跳停止。

2、氣道通暢,凡是神志不清的觸電者,由於舌根回縮和墜落,都可能不同程度堵住呼吸道入口處,使空氣難以或無法進入肺部,這時就應開放氣道。如果觸電者口中有異物,必須首先清除,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部。

採用“仰頭抬頦法”使氣道暢通,具體步驟如下:搶救者一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將其下頜骨向上抬起,使其頭部向後仰,舌根隨之抬起,氣道通暢。

注意事項:禁止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頭部抬高前傾,會加重氣道阻塞,而且會使得胸外心臟按壓時流向腦部的血液減少,甚至消失。

3、口對口(鼻)人工呼吸

觸電者仰卧,肩下可以墊些東西使頭儘量後仰,鼻孔朝天。救護人員在觸電者頭部左側或右側,一手捏緊鼻孔,另一手掰開嘴巴(如果張不開嘴巴,可以用口對鼻,但此時要把口捂住,防止漏氣),深吸氣後緊貼其嘴巴大口吹氣,吹氣時要使他胸部膨脹,然後很快把頭移開,讓觸電者自行排氣。兒童只能小口吹氣,以胸部上抬為準。

4、胸外心臟按壓法

讓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護人員立或跪在觸電者一側肩旁,兩手掌根相疊(兒童可用一隻手),兩臂伸直,掌根放在心口窩稍高一點地方,掌根用力下壓(向觸電者脊背方向),使必髒裏面血液擠出.成人壓陷3—4釐米,兒童用力輕些,按壓後掌根很快抬起,讓觸電者胸部自動復原,血液又充滿心臟。胸外心臟按壓要以均勻速度進行,每分鐘80次左右。每次放鬆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壁,做心臟按壓時,手掌位置一定要找準,用力太猛容易造成骨折、氣胸或肝破裂,用力過輕則達不到心臟起跳和血液循環的作用。應當指出,心跳和呼吸是相關聯的,一旦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應當及時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如果現場僅一個人搶救,則兩種方法應交替進行,救護人員可以跪在觸電者肩膀側面,每吹氣1—2次,再按壓10—15次。按壓吹氣一分鐘後,應在5—7秒內判斷觸電者的呼吸和心臟是否恢復。如果觸電者的頸動脈已有搏動但無呼吸,則暫停胸外心臟按壓,而再進行二次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鐘吹氣一次,如脈搏和呼吸都沒有恢復,則應繼續堅持心肺復甦法搶救。在搶救過程中,應每隔數分鐘再進行一次判定,每次判定時間不能超過5—7秒。在醫務人員沒有接替搶救之前,不得放棄現場搶救。如經搶救後,傷員的心跳呼吸都已恢復,可暫停心肺復甦操作。因為心跳呼吸恢復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驟停,所以要嚴密監護傷員,不能麻痺,要隨時準備再次搶救。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一.建全科室人員組織機構

組長:鍾雪琴成員:藥房全體員工

二.具體職責

1.藥房的”地震藥事應急預案”小組的工作應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統一領導下開展,並按時彙報工作情況。

2.組長負責地震時期藥劑科搶險救災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心領導小組和科室主任彙報。

3.所有員工在地震來臨之際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訊暢通,接到通知30分鐘內必須到達各自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安排。

4.藥工、臨時工人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行動,除特殊情況應該有正式職工一道工作。

三.搶險救災程序

1藥房在接到中心災情的通知後立即啟動“藥房地震藥事預案”做好防災工作的一且準備。

2所有部門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將門診西藥房的藥品、微機、藥櫃、藥架以及能搬動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臨時存放,能搬動的其他物品儘量搬離。臨時存放按照“危險藥品、易燃易爆藥品先搬;災情重的區域先搬;藥品價格較昂貴的先搬”原則進行。

3危險、易燃易爆搬運時必須2人在場,臨時工不得搬運上述藥品。

4臨時存放藥品庫房應做到:危險、易燃易爆藥品要單獨存放;須低温保存的藥品要冰箱儲藏。搬到其它科的藥品須派專人看守。

5如果災情輕微,藥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則正常工作。

6全體員工要隨時待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整個救災過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強安全教育,儘量避免員工受傷事件的發生。

四.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藥事預案”

由於地震的發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藥房在做好科室應急地震預案的同時,還承擔着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必須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藥事預預案”充分保障救災藥品的準備。

五.地震後期的藥事工作

1.應將在地震期間搬走的藥品如數搬回,恢復正常工作。如有差錯應認真分析原因,書面説明經主任簽字後交財務科。

2.員工在地震期間的表現納入考核,對錶現突出的要給予獎勵並報中心;對錶現差的本不能評優、評先進;表現特別差甚至臨陣脱逃的要上報中心作出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藥房要對整過救災工作進行總結,查找“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將工作做得更實在。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為了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結合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和本企業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組織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演練簡介,一名員工因為施工中的操作失誤發生觸電事故,項目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觸電者積極實施搶救過程中如何保障信息傳達預案,小組成員如何履行職務,最後完美達到練習目的。演練目的,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的同時,通過演練,使人員掌握應急救援運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項目應急小組的協調作戰能力。參加演練的相關部門,公司安全科領導,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職能部門以及各作業班組。安排假設三名工人在澆築三層窗台板時候,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同時説明不能夠亂接電源接電,必須要找電工,電工按照工廠安排好振搗棒的電源。一切落實結束之後,對作業人員示範開關只要扳動按鈕就行,其他不要動交代,完成之後就到別處巡查。事故發生。

一名工作人員未通知電工,上次把現實觸電倒在電箱邊,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電保護器的按鈕。按下按鈕之後,正在一邊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員聽到驚叫聲。一邊跑向出事地點,一邊用電話撥打120求救,並且向項目經理報告。總指揮在接到電話之後,決定啟動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立即電話向公司報告,同時用電話通知搶險組組長啊在施工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帶領人員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檢查,同時到配電房間拉閘斷電,對現場所有用電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救護組長帶領救護組成員趕到事故地點。對觸電人員進行檢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疏散組組長立即按照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帶領警戒組人員趕往出事定點,禁止閒雜人員出入,現場拉警戒帶進行隔離,並且會進入的救護車停放在安全地點。隨時準備將傷員送往醫院,禁止其它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同時將落實情況隨時報告。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為認真做好我區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恪守安全紅線,築牢安全防線,強化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安全防範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範圍內處置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所採取的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一)以人為本,安全優先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實施救援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時進行救援處理”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兩個事故損失控制的關鍵點,把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和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堅持現場指揮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區交通運輸局及時安排屬地交通運輸所按照處置車輛交通事故中的職責分工和權限,根據車輛交通事故的性質、影響程度和安全責任,按照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和善後工作。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科學規劃、全面防範、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嚴格落實預防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堅持防止事故擴大優先的原則,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多方聯動、快速響應,建立應對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快速反應處置機制,快速、及時、得當處置車輛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處置

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措施時,徵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服從統一指揮,保障救援物資供給和車輛調度。

三、指揮組織體系

各交通運輸所在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統一指揮下建立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織。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李傳國。

副組長:張大偉、劉昕、章連彬、王祥安、朱軍、葛雷、戴有苗

成員:運管所機關股室負責人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預案演練,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區交通運輸局交辦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

(三)現場應急處置機構

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四、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五、事故報告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及時向交通運輸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交通運輸局或者區安監局報告。

(二)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和報告聯繫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和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繫。事故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8.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六、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我區範圍內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突發道路運輸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發生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道路運輸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七、應急救援結束處置

(一)救援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二)事故調查。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所暴露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訂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保障體系

(一)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應急處置專業人員,並加強對應急處置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二)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強通訊信息報告。利用現代信息通訊技術,加強對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遲報和謊報。信息的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九、預案演練

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道路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對應急行動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和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

(二)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於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並説明理由。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並設有明顯的標誌。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後,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糧食部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糧食系統內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處置。

二、工作原則

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消防)預防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為中心,認真做到各項防範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由市糧食局局長洪在龍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局長朱國成擔任,成員由管理監督科有關成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管理監督科,各所屬企業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定期開展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負責相關事故的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事故危害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發生職工輕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

較大事故:凡發生職工重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發生職工死亡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五、事故預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業要把安全生產(消防)責任層層落實分解,達到橫到邊,縱到底、到人。

(二)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產(消防)值班保衞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房屋設施維修養護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三)加強值班保衞工作,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及時通報值班訊息,做好記錄。

(四)強化門衞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倉庫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五)做好安全用電,及時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線路走向要規範,嚴禁私自亂拉亂接,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

(六)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拉得出、用得上”。

(七)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確保登高作業、機械作業、裝卸作業和藥劑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大檢查,在檢查中務必做到認真細緻,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講情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消除。

(九)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防範能力。

六、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1、所屬企業發生一般事故應在8小時內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在接到事故報告的後6小時內趕到事發地點,指導企業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所屬企業發生較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上報市局,市糧食局在接到報告後的5小時內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抗災搶險工作。

3、所屬企業發生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上報市局,接報後市糧食局應到1小時內上報市安委會及市安監局,並快速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開展工作。並與市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

4、當事故發生時,企業安全管理員及單位負責人應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首先應立即救護受傷者。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2)採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災害。

(3)保護事故現場,建立警戒線。撤離所有無關人員並禁止入內,需要時應斷絕交通。

七、預案的啟動條件

所屬企業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預案,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

八、事故責任追究

1、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或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要求實施本預案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事故發生後採取瞞報、漏報、遲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行政處分。

3、由於失職、瀆職等原因致使事故發生的責任人、負有責任的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由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給予表揚或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的。

2、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的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十、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進行分析和總結,對實施應急救援預案中存在的問題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進一步完善。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第一章前言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交通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章《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承德市交通系統各企事業單位在從事道路建設施工、道路養護管理、道路(危貨)運輸、水上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場站建設中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評估

目前,全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35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國省幹線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潘家口水庫水上客貨運輸監督與管理、道路建設材料的採集、加工、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等任務。

進入“十一五”後,我市交通建設步伐將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特別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項目將陸續開工,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於以往公路建設項目。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複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覆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羣死羣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市範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第四章救援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地點設在市局五樓值班室,聯繫電話:2271252。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常務副局長和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公安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局辦公室主任擔任,公安科科長任副主任,聯繫電話:2271260、2271298。

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發佈、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二)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交通系統內資深施工和管理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名單:

於鳳江劉永春馬連宏王金學白寶合

佟廣寧劉學敏王振奎張志平

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

1、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2、為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為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3、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為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

(三)、成立應急救援隊:隊長由分管運管和工程的副局長共同擔任。根據交通行業特點,分別成立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應急水上救援分隊。

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武玉明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時間,將救援所需機械設備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京圍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

2、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3、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4、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水上救援分隊,隊長由候殿立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隻及設備,必要時協調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設備支持;

2、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和事故單位相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其職責為: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衞、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設備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分管局衞生所工作的局領導擔任,衞生所負責人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六)成立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局事務管理處的局領導擔任,事務處和

財務科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

2、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七)成立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工會、組幹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八)成立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法規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法規科、人勞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

2、負責工傷鑑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附:指揮部組織結構圖)

第五章應急救援的組織與實施

(一)事故的報警與接警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道路施工、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繫電話。

相關部門接警後,立即報告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及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亡人員,積極進行自救互救,並在第一時間將所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程度等簡要情況直接向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由指揮長髮布救援命令,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各救援機構進入救援現場。

(三)救援機構的響應

各救援工作組接到救援命令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六章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工作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結束後,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對演練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演習工作進行評估,對相關單位的《預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議。

第七章附則

本《預案》是市交通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並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都要建立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本部門高危行業預案),報市局安委會備案。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範鍊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佈、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製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羣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於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並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權限;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應採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後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設備、物資調撥;

f) 重要設備和文件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繫電話及聯繫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類型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説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範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發佈、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發佈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後由安全科負責彙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於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後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要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首先要對本轄區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對於那些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給周邊人員和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危險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制定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三個階段,即重大危險源的普查、預案編制、預案演習。

1重大危險源的普查

在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前首先應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徹底掌握本轄區範圍內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

重大危險源如如果缺乏系統、有效的監控管理,地方政府對轄區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的分佈、分類和動態情況不清,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監測、控制、預警系統以及防範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救援系統,則重、特大事故難免就會發生,並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因此,進行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成為防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和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前提。

危險源的普查程序是向本轄區內的企業發放重大危險源普查表以及相關的填表説明,由企業先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在此基礎上對危險源進行分類,按危險源的指標體系進行填表、申報工作,最後由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危險源普查表進行彙總、統計、分析,以達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分佈及其狀況,從而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併為建立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打好基礎,為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依據。

1)重大危險源分類

重大危險源分類是重大危險源申報、普查的.基礎,科學、合理的分類有助於客觀地反映重大危險源的本質特徵,有利於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重大危險源分類遵循以下原則:

從可操作性出發,以重大危險源所處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則,依據各大類重大危險源各自的特性進行有層次的展開。

按上述原則重大危險源分為7大類:

①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②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③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④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⑤壓力管道;

⑥鍋爐;

⑦壓力容器。

2)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體系

重大危險源普查指標體系應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險源的客觀狀況以及影響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信息應能滿足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以及快速評價分級的要求。

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如下:

①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包括法人單位名稱、單位代碼、經濟類型、佔地面積、行業代碼、主管機關、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所屬委辦、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等有關重大危險源所在地基本情況信息的17個指標。

②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依據重大危險源分類,分別制定各類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指標。

a.貯罐區(貯罐)

貯罐區(貯罐)包括貯罐區基本情況和貯罐情況兩部分。

貯罐區基本情況包括貯罐區名稱、面積、貯罐個數等9項指標。

貯罐情況包括:

a)貯罐:包括貯罐形狀、形式、貯存物質、最大貯存量等16項指標。

b)進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c)出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b.庫區(庫)

庫區(庫)包括庫區基本情況、庫房情況以及庫房間距3部分。

庫區基本情況包括名稱、面積等4項指標。

庫房情況包括:

a)基本情況:包括名稱、形式、結構等7項指標;

b)儲存物品:包括名稱、狀態、最大存儲量、包裝形式等4項指標。

c.生產場所

生產場所包括危險單元、危險物質以及單元間距3部分。

危險單元包括名稱、面積、正常當班人數等4項指標。

危險物質包括名稱、工藝過程中的物質量、存儲的物質量、廢棄物量等4項指標。

e.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和安全狀況兩部分:

a)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包括名稱、用途、面積、高度等16個指標。

b)安全狀況:包括與建築物安全狀況相關的11個指標。

f.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包括壓力管道概況、調壓站(箱)概況和安全狀況3部分:

a)壓力管道概況:包括名稱、編號、類別、輸送介質等23個指標。

b)調壓站(箱)概況:包括名稱、類別、位置、數量等14個指標。

c)安全狀況:包括與壓力管道安全狀況相關的29個指標。

g.鍋爐

鍋爐包括設備概況、移裝記錄、事故記錄和檢修、改造記錄4部分:

a)設備概況:包括型號、名稱、編號、介質出口温度等13個指標。

b)移裝記錄:包括日期、驗收報告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c)事故記錄: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損壞情況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d)檢修、改造記錄:包括日期、檢修、改造內容摘要、經辦人和定期檢驗日期等4個指標。

h.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包括名稱、編號、容積、介質、安全狀況等級等32個指標。

3)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包括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和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兩個大項,主要考慮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周邊環境中危險因素對危險源的影響。

①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

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包括可能災害形式、最大危險區域面積和周邊地區情況。

周邊地區情況主要考慮住宅區、生產單位、機關團體、公共場所、交通要道以及其

他。主要指標是數量、單位名稱、人數和與危險最近距離。

②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

主要考慮的危險因素是:火源、輸配電裝置及其他。

4)其他信息

重大危險源普查往往是使用專業機構設計好的表格,由危險源所在單位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的基礎上,填報危險源信息表。危險源其他信息包括危險源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報部門負責人、填報人、填報日期、聯繫電話等5項內容。

  2.地方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在完成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以後,地方政府就可着手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建立應急組織

應急組織包括事故應急指令系統、事故報警系統、指令執行程序、應急指揮中心、事故處理主要負責人(總指揮)的姓名、現場主要指揮者或代理指揮和關鍵崗位人員名單。

2)保持通訊網絡暢通

事故發生以後,保持通訊網絡的暢通是非常重要的。應該確定公安、消防、急救、衞生、安全監督管理、新聞等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聯繫方式,完善通訊設施、通訊網絡、電話表等,以便及時掌握事故發展的最新動態,做出快速反應。

3)特殊應急設備和設施的調度

應列出重型提升、挖掘設備和特殊消防設備的名稱、型號大小、數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用方法等。

4)建立專家諮詢系統

設立專家諮詢系統,應由和事故有關的各個領域的專家組成,包括專家名單及聯繫方式。

5)發動志願援助組織

在事故應急搶救過程中,只依靠生產經營單位或政府部門都難以取得成效,還需要社會各界志願組織單位的共同協作,發動各種志願援助組織的參與能夠起到重要作用。計劃中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和社會各種的志願援助組織的名稱、電話、規模等。

6)提供危險源的危險信息

應包括重大危險源所貯存和使用的化學危險物質的並説明和它們有關的其它危險情況。

7)得到氣象信息服務

應和當地或國家的氣象部門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發生當地的氣候條件、天氣預報等情況,以利於科學安排救援行動。

8)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應提供儘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資如交通工具、醫療器材、藥品和衣物、食品、臨時避難場所、資金等。

9)公開事故信息

接待新聞媒介並告之特大事故發生發展情況以及事故救援、傷亡情況。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

收集事故發生的原因並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進一步修改、補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應急總指揮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1)地方政府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

●統一安排、組織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

●確保讓所有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

●指派應急總指揮,應急總指揮應和生產經營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轄區內存在一個以上重大危險源,地方政府應對每一個危險源的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協調做出安排。必要的話,應編制一個總體事故計劃。

2)應急總指揮的職責

●應急總指揮應確保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各單位和組織熟悉他們的職責和任務,並能順利完成任務;

●和生產經營單位制訂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門密切配合,保持聯繫,充分了解現場危險源的情況,編制出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並尋求他們的幫助;

●應急總指揮應定期使現場和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結合進行演練,並根據演練經驗補充、修改和更新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對於發生重大氣體或液體危險化學品溢出和其它嚴重危害環境的物質泄露事故時,應急總指揮應迅速組織有能力處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

●應急總指揮應和事故現場的主管人員在整個事故應急過程中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3)生產經營單位在政府制定區域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門提供事故現場的可能情況、對生產經營單位周邊環境的可能影響情況、事故後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發生的情況等以利於政府完善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向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提供技術諮詢,以使這些組織做好事故應急準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將危險源或現場的危險物質的變化情況及時通報政府部門,以利於及時修改、補充和更新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確保讓所有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需發揮作用的人員和組織知道他們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職責;

●指定事故應急協調主任,具體負責與政府和有關機構的聯絡。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機構及其職責

健全的組織機構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響的組織保證。

實施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構主要有公安、消防、衞生等機構及專門的救護組織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為:

1)公安部門

●在事故發生後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負責交通和運輸管理;

●控制旁觀者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負責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區內的人員疏散和撤離,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傷員的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2)消防部門

●與事故發生生產經營單位消防人員密切配合,撲滅火災;

●控制火災、爆炸和毒物泄露事故的現場;

●為完成以上任務,消防人員應預先熟悉本轄區範圍內的的重大危險源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質、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位置等的存放位置。

3)衞生機構

●衞生機構中的醫院、毒物中心、救護中心及其醫務人員負責事故受傷人員搶救;

●衞生機構應熟悉在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的應急搶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長期對人們造成的危害;

●衞生機構應熟悉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危險物質或對危險物質進行操作時對環境和人體造成的危害情況、掌握搶救和治療受到危險物質危害人員的方法;

●對特大事故的搶救,僅僅依靠醫療機關現有的醫療設備和設施往往還不夠,所以,衞生機構應充分考慮和其他機關和部門的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險源的;

●檢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編制和準備了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了地方政府,如果沒有,應採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完成;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對特大事故發生後的所有可能緊急情況都制訂了預先應對措施;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習和演練;

●特大事故處理結束以後,決定需要妥善保護的現場部分,應就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地區可否人員進入等問題,向生產經營單位和應急協調主任提出建議;

●評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

●事故調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者在編制過程中由於經驗、理論水平的限制,完全預測出未來可能發生事故的現場的具體情況是不可能的,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練可以檢驗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以後,應保證讓所有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員以及應急機構都知道。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應和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起進行,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運作;

(2)人員是否能安全撤離;

(3)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以上論述了地方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原則、內容、方法和步驟,不難看出,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以危險源普查,評估和控制為基礎,以系統管理為手段,以減少事故危害後果為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委託專業機構或組織本地專家經過大量艱苦的工作後,制定出切合實際情況並能在事故搶險中發揮作用的預案,切不可草草行事,悔之莫及。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時間:20 年 月 日 時

地點: 施工現場

主持人:

參加人員:參演人員 等8人

控制人員 等4人

模擬人員 等10人

評價人員 等4人

觀摩人員 等62人

演練過程:

一、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1、低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接電源時,因操作失誤,加之漏電保護器失靈,致使發生觸電事故。附近的工友(參演人員)發現後,(參演人員)立即跑到二級配電箱處將電箱內的隔離開關拉下,使(傷者)脱離電源;(參演人員)則跑到辦公室報告。現場救護人員( )得知有人員受傷後,立即準備好藥箱、擔架,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對傷員進行現場處置,傷員經過現場急救後,被抬上擔架,由現場準備的汽車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2、高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轉運長鋼管時(用竹竿代替),不慎與外電線路的高壓電裸露部分相接觸,發生觸電事故,且“鋼管”壓在身上。附近的作業人員(參演人員)發現後,用竹竿將“鋼管”挑開,同時用通訊設備(手機)“通知”供電部門、120、119進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現場救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現場救護人員( )到達事故現場後,將傷員平卧在地面,迅速將其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並將觸電者口腔妨礙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臟擠壓法)對傷員進行救護。適時“110”人員(模擬人員)、“120”(模擬人員)人員到達事故現場,“110”人員(模擬人員)立即設立警戒線、及時疏散周圍羣眾;“120”人員(模擬人員)在現場救護人員的協助下,對傷員進行檢查後,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二、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

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作業人員(傷者)在腳手架下方作業時,被上面掉下來的“磚頭”傷及頭部和手臂,現場救護人員(參演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撲事故現場。首先對傷員的傷口進行清洗:用清水衝去覆蓋在傷口周圍皮膚上的污物。其次進行止血:A用紗布、繃帶將經過清洗後的頭部傷口包紮好;B、用壓脈帶將手臂受傷處上方的動脈壓緊,再將傷口進行包紮。最後,用擔架將傷員通過運輸工具(汽車)送到就近的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三、演練評價: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

演練評價:

本次演練是成功的,體現出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項目部以及員工對演練的高度重視。事前,組織這次演練的安全科事先編寫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並對大家作了演練的目的和意義的宣講;演練中,所有參加人員都比較認真,特別是扮演“傷員”的幾位同志,表現相當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現場跑前跑後,真實地記錄下了公司這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過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員工代表 對本次演練作了總結,對參演人員的認真態度表示了肯定。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1、由於是第一次進行預案的演練,個別人員不夠嚴肅、組織經驗欠缺、臨場反映不夠、未及時通知(也未考慮到)附近的相關方人員,以至於產生不必要的誤會。2、外部支持單位的聯絡方式未在預案中反映出來,不為救援人員知曉。3、個別救護人員對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預案中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如藥箱內的藥品準備不夠。

糾正和預防:

1、認真作好本次預案演練的總結工作,積累經驗教訓。2、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責任心的培養和救護能力的培訓。3、積極作好內外部的溝通、協調工作。4、在“預案”中及時補充完善外部支持單位的聯絡方式。

應急演練不光是為認證而演練,同時也是我們今後工作中處理突發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習,使我們在今後如有緊急情況發生時,不至於手忙腳亂,而是冷靜對待,做到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一、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黑龍江省博石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範圍內各分公司發生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的情況。

二、事故可能發生的類型、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一)根據我公司的施工特點,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有以下幾方面:

火災事故,土方坍塌事故,觸電事故,地下管線破壞事故,地下化學危險品及爆炸物,食物中毒事故,CO中毒事故,

(二)事故可能發生在施工現場的如下地點:土方坍塌事故、地下管線破壞事故、地下化學危險品及爆炸物等易發生在基礎施工;食物中毒、CO中毒等事故易發生在生活區;火災事故、觸電事故易發生在生產區及生活區。

(三)事故影響範圍、影響人羣及後果嚴重程度:上述緊急事故發生時,可能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火災、管線等發生事故時會給周圍社區點來巨大危害,影響人羣較多,範圍較廣,後溝影響嚴重,必須嚴格加以控制。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

為保證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應急救援行動,總公司成立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在保衞處,楊繼光擔任主任。

(一)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總指揮:趙森(項目經理)

副指揮:周純民(技術負責人)

成員:焦大輝(安全員),王洪偉(質檢員),閆化斌(施工班、組長)

(二)主要職責分工:

為保證在緊急事故發生時,能夠各負其責,井然有序的投入到應急救援當中,對領導機構成員進行如下分工:

項目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焦大輝

組員:王洪偉、閆化斌

職責:負責積極事故搶險期間的通訊聯繫工作,緊急搶救,消防搶險,後勤保障等工作。

(三)應急責任制:

事故應急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公司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加強協作,快速有效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原則,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和事故地點,分級分類分別啟動預案,履行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實施應急救援;

四、事故報告的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急指揮人員必須立即撥打應急辦公室電話報警,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如下:

1、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事故類型、傷亡情況、事故發展趨勢、現場人員分佈、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斷,採取的應急搶救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救援搶險等事宜,事故的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報告人及電話聯繫方式。

2、公司辦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辦公室主任應立即轉報應急總指揮,並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組各成員,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3、應急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警,如需報警,由總指揮指派人員進行報警。

4、事故單位應在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報告上報調查組。

(二)保護措施程序

1、事故現場保護: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點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因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1)顯示事故現場和受哈着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築物的傷痕、火災爆炸引起的損害,受害者的受傷部位等,要及時拍照。

3)事故發生現場全貌。

4)現場的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間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6)對健康有害的物品,應採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人員及周圍社區保護: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圍社區的危險時,必須採取措施對周圍羣眾和重要財物進行疏散,對重要設施進行保護。事故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指派專人負責周圍羣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要對周圍人羣進行核實,保證所有人員都能及時撤離危險場所,同時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圍有學校、幼兒園、殘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確保弱勢羣體的安全。設置臨時避難場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羣暫時避難、休息。對可能受災的重要財物,要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及時疏散財物,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當險情發生時,第一發現人立刻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工作,同時撥打應急領導小組人員電話,使各人員儘快投入搶救工作,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現場指揮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撥打緊急救援電話,如果發生重大險情,須馬上通知公司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同時電話通知上級安全主管機構,進行現場的緊急救援,以保證事態得到有效的遏止。

2、通訊組成員接到報警後,必須立即通知其他部門組織救援,並及時切斷事故現場電源,接通應急照明燈具。一方面要將事故現場的情況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指揮,以便指揮決策;另一方面要視災情向當地的緊急救援機構報警,並做好接警的各項工作。

3、保衞組人員立即承擔對事故現場的周圍做好安全防護的保衞工作,疏散引導的責任,要首先對人員進行疏散,把需要疏散的人員立即疏散到事故現場以外的安全地帶,要做到不丟下一人,確保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另外,還要組織對財物進行疏散,首先對貴重財物、資料、材料、設備進行快速疏散到安全地帶,以確保財物損失在最低限度。

4、救護組人員在接到報警命令之後,必須立即趕赴到事故現場,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處於危險中的人員進行救護,在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使傷員得到及時救護。

5、義務消防組人員接到火警命令後,必須立即趕到火災現場,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和消防工具進行滅火,在滅火過程中要注意採取正確方法,快速、徹底將火撲滅。

(二)土方坍塌事故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者要立即就近組織現場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同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險情。

2、指揮人員接到報警後,要立即組織搶險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3、救援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救援工具,進行搶險,在進行挖掘時,當接近被埋者後,要採取保護措施,注意不要傷到出險人員,加重險情。

4、保衞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擔負起疏散任務,將現場無關人員疏散到事故場區外,同時監察險情的發展狀況,防止發生二次坍塌事故。

5、通訊組接到報警後,立即到現場查看險情,並撥打110急救中心電話,做好接警工作,同時將事故情況向指揮人員彙報,以便指揮人員進行決策,並切斷附近的危險電源。

(三)觸電事故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切斷電源,關上插座上的開關或拔除插頭。切勿試圖關上設備、用具的開關,若無法關上開關,可站在絕緣物上,用不導電物體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使傷員儘快脱離電源,或是用繩子、褲子或任何干布條繞過傷者腋下或腿部,把傷者拖離電源,切勿用手觸及傷者,也不要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把傷者撥開,防止自身觸電而影響搶救工作的進行。如果觸電者靠近高壓電,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應儘快打電話通知供電部門和醫院。

2、在剝離電源的同時,進行呼救,如果現場除救護者之外,還有第二人在場,則還應立即進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設備。

(2)勸退現場閒雜人員。

(3)保證現場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空氣流通。(

4)向領導彙報,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告訴院方人員傷者觸電的時間有多久。

3、當傷員脱離電源後,解開妨礙觸電者呼吸的緊身衣服,檢查觸電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呼吸和心跳,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就地搶救。

(1)輕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傷員就地平卧,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鬆衣釦,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按壓。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則應在人工呼吸的同時施行胸外心臟按壓,以建立呼吸和循環,恢復全身器官的氧供應。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施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有1人,用15: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堅持到底。

(5)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後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併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傷、灼傷均需同時處理。

(6)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並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組織現場救援小組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工作。打110急救電話,通訊組人員要做好接警工作。時,維護電工對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進行檢查,避免在實施搶救時,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四)地下管線破損事故

1、事故發生後,第一發現人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同時組織人員疏散現場人員。

2、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撥打工程救險中心電話,報告險情,同時,組織疏散組人員進行事故現場疏散,如果發生重大險情,要擴大疏散範圍,設置隔離區。

3、通訊組要做好接警工作,同時向工程救險人員通報險情的地點及事故現場的確切情況,以便進行搶修。

4、指派現場電工立即切斷電源,防止因設備運轉產生火花,發生爆炸事故。

5、事故現場有疏散組看護,禁止吸煙、明火或撥打手機,防止發生爆炸事故,引起重災。

6、工程搶救人員到達現場消除險情後,方可撤除警報。

(五)地下化學危險品、不明物及爆炸物

1、第一發現者,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疏散,並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等待處理,嚴禁對危險品亂動,以免發生事故。

2、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後,到現場查看,確定屬實後,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報告險情,等待處理。

3、保衞組成員接到報警後,立即擔負起疏散責任,設立警戒區,將現場圍觀人員全部撤離到安全地帶,直到消除危險隱患。通訊組成員做好接警工作,保證110人員能順利及時到達現場進行危險品處理。

(六)、食物中毒預案

1、當發現有噁心、嘔吐、腹瀉、發燒及身體出現各種不良徵兆時,要立即嚮應急救援小組報告,應急小組人員接到報告後中,立即到現場瞭解情況,詢查飲食情況,看是否為食物中毒,並決定處理意見。

2、如為食物中毒情況,立拔打110急救電話,説明人員病情,地點等詳細情況,同時作好接警工作。

3、120人員到達後,立即配合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救護。

(七)、CO中毒預案

1、當發現室內有煤氣味、有人出現昏厥、噁心、嘔吐等情況時,要立即打開窗户進行通風,疏散室內其他人員,同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2、救護組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出事地點,對中毒人員進行搶救,首先讓清醒人員葡萄着出門,對已中毒人員立即用單架抬出室內,放到通風良好温暖場所,將病人平放,並將頸部墊高,對已嚴重昏厥人員要立即採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3、通信組人員立即拔打120急救電話,詳細説明情況,並做好接警工作。

4、120急救人員到達後,配合醫護人員處理中毒人員。

六、事故應急救援資源信息

1、各分公司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應當配備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經費應當納入財務專用經費管理,專款專用。

2、事故發生後,為保證各部門的統一指揮和方便各應急部門的相互聯繫,現場會議時立即設為事故臨時指揮部,,並將應急電話、對講機等應急通信設備以到指揮部內,以便進行統一的通信聯絡。各施工現場要配備擔架、氧氣袋、聽診器、剪刀、藥布、藥棉等應急急救器材,放於現場的醫療室內,備有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防毒口罩、勞保手套、絕緣膠鞋、手電筒等應急期用品防災應急庫房內,防火器具、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在以發生火災隱患的生活區、木工作業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等區域的明顯位置,同時公司備有用於應急救援的車輛,以便隨時用於救援行動。

3、各大醫院設24小時值班電話,一旦發生險情能夠及時迅速聯繫就近醫療機構給予專業幫助。

4、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立即察看險情投入救援工作,同時,應急指揮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判斷事故級別,負責指揮通訊組成員撥打相應的應急報警電話,啟動行營的應急預案。

5、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繫方式: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報警服務:110

公司主要領導電話:18510602707

七、保障應急預案貫徹執行的措施。

1、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準備,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事故發生時,保證能夠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2、用於應急救援的裝備、物資、藥品、個人防護用品等應急物品要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應急設備設施的完好有效。施工現場應配備應急照明燈的應急設施,及應急動力電源,以便在夜間或光線較弱的環境中能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3、公司及施工現場的各項應急器材、設備、設施要配備現場平面佈置圖、存放位置圖及相關的使用説明書等,由搶救組組長保存,在事故發生時,要及時將之發放到應急救援隊的各組長手中,以便應急時能夠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進行救援工作。

4、公司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崗位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制度、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應急演練制度、事故報告制度、應急救援預案制度等各項保障制度。

5、救援組織,救援指揮部成員及救援人員,按照專業分工,便於領導,集結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並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按照任務分工做好物資器材準備,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於良好狀態。定期組織救援訓練和學習,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能力。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實施現場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積極協調公用實施管理部門應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當事故發生時,由現場應急指揮判斷災害情況,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啟動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救援應急預案;發生特重大傷亡事故時,由項目應急指揮統治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向政府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組報警,啟動政府部門的相應應急預案。

九、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應急預案的編制:公司要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由經理擔任組長,負責制定編制計劃,組織是編制應急救援預案。根據經驗、查找相關資料、系統分析等方法經過討論確定可能發生的緊急事故情況,進行危險評價,並結合公司現有人力、物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由編制小組對預案重新進行討論其實用性和可行性、經修訂後,由經理簽發予以實施。

2、應急預案的管理:應急預案根據每年的運用實際情況、並結合應急演練情況,進行適時修訂,保證其能夠有效地應用於事故救援工作。每年由公司經理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應急預案小組成員根據實際應用中的缺陷、相關文件的要求等、提出整改措施,經討論可行性後,編入預案中,來完善原有預案的不足。每年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工作,來提高應急隊伍實戰技能和隊員的綜合素質,同時通過演練,查找預案中的不足,從而對預案加以完善。

3、相關要求:每年年初對應就救援隊伍成員進行應急培訓,保證各應急成員具有足夠的應急救援知識和能力,提高搶險效率。每年按預定的計劃,實施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救援隊伍的實踐能力,通過演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對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程序向現場的應急人員進行交底,明確其職責,並根據預案的修訂及時對預案的宣傳材料進行更新,是預案能夠保持發揮最佳效能。對應急器材、設施、物資、通訊設備要定期進行檢修和保養,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為提高我局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處置能力,保證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能夠快捷、有序、高效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適用範圍及原則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本縣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道路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處置原則

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為本,救人高於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管理原則,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屬地管理原則,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確保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名單見附件)

主要職責:

(一)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原因並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時向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二)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協調好其他工作,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及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應急組織工作

(一)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由辦公室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施救工作。

(二)機械組織工作。由公路所成立應急搶修專業隊,保證機械設備儲備充足,保證應急使用及隨時對縣鄉公路進行搶修,保障縣鄉公路的安全有序暢通。

(三)車輛組織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貨應急運輸車輛儲備和調配,及時組織運輸人員、物資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四)物資組織工作。由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和公路所準備好鏟、鋤頭、繩子等物資設備。

(五)後勤保障工作。由局辦公室和交通戰備辦公室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由局規建股、公路所、建設所組織,切實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五、人員調集和應急儲備工作

(一)公路暢通應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靈山縣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公路暢通應急保障組職責抓好落實。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由局運輸股、執法大隊、發展中心負責落實客運、貨運車輛各10台,隨時應急運輸搶險等重點物資和人員運輸。

(三)信息收報工作。由局辦公室及法規安全股及時收集因天氣原因造成公路中斷和客運停運、旅客滯留等信息上報局領導以及上級有關部門。

六、應急響應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瞭解掌握情況,預測後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為指導,服從指揮,協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場情況,依照相關預案的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現場應急救援的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程和信息。

(六)做好縣事故應急指揮部佈置的各項善後工作的調查總結工作。

七、工作機制

(一)啟動應急預案前,執行應急任務的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股室及人員,應每週對應急車輛及物資進行檢查保養,嚴禁車輛和物資帶病作業。

(二)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應急的實際需要,立即召開領導小組碰頭會議,組織確定實施救援方案,各單位人員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三)一般事故應及時組織救援和上報,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時上報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五)根據事故災情變化和救援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主動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傳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佈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啟動應急預案時,各二層機構要安排好人員值班。落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記錄,及時將有關情況按程序上報,確保信息暢通。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韶關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樂昌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設施工安全事故、水路運輸安全事故、局屬單位(部門)職工傷亡事故以及行業內發生的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四)事故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安全生產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原則,以最大限度保證人民羣眾生命安全。

2.先搶救人員、控制險情,再消除污染、搶救物資。

3.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做好應對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範圍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業的局領導

成 員: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以及交通運輸行業主要企業負責人。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設在交通運輸局安全法規股,並由安全法規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相關業務單位(部門)負責人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由具有相關專業技術業務水平的人員組成。

局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應急處置交通安全生產事故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政策、措施;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運輸保障工作;

6、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5個工作組。

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安全法規股,組長由安全法規股股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法規股和相關股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信息;執行局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記錄工作;聯繫省交通運輸廳和樂昌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綜合運輸保障組。運輸保障組設在局綜合運輸股,組長由局綜合運輸股股長擔任,成員從局綜合運輸股、市交通管理總站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船舶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羣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3.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技術保障組設在事規劃基建股,組長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長擔任,成員從規劃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業主對安全生產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4.後勤宣傳保障組。後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調度;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信息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後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預警發佈及事故報告機制

(一)預警分級

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分級方法見附件一)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樂昌市人民政府發佈;藍色預警由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發佈。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佈機關等。

(二)預警發佈程序

1.Ⅰ級、Ⅱ級、Ⅲ級預警發佈程序

(1)機關有關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程序經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指揮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按規定報告樂昌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以及樂昌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派單位(股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應急辦報局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向樂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發佈建議;

(3)接到樂昌市人民政府、韶關市交通運輸局或其它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後,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

2. Ⅳ級預警發佈程序

(1)局有關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預警發佈建議;

(2)局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發佈Ⅳ級預警時,由組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發佈文件,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後,應當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有關股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三)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範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發佈後,局屬有關事業單位和有關股室要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羣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四)信息報告

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對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信息,事故現場有關單位或人員要在30分鐘內使用電話等快捷方式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批准後報告樂昌市人民政府、樂昌市應急管理局和韶關市交通運輸局以及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對 Ⅳ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局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後應當於2小時內經局應急辦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以及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安全生產事故級別相對應。(分級標準見附件一)

1.Ⅰ級(特別重, 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股室,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情況經局應急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經批准後,向樂昌市人民政府和韶關市交通運輸局報告。

(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股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應急辦上報應急領導小組。

(二)處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局應急領導小組進入應急狀態,跟蹤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採取相應措施,並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繫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三)信息公開

後勤宣傳保障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必要時,在樂昌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樂昌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四) 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後,經上級部門或局應急領導小組確認、批准,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應急辦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衞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設備。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設備,報請樂昌市人民政府審批後,送本級財政部門核准,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二)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三)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應急辦完成,並於救援結束後20日內向上級報告。

(四)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應急領導小組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佈謠言、貪污、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二)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並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應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並抄樂昌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佈、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五)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並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七、附則

(一)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和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由於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承擔相關工作的,由繼任人承擔。

(二)本預案由局安全法規股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從發文之日起試行

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為更好貫徹《安全生產法》,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化學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本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我廠的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

佔地約10000平方米,主要生產燃油添加劑,年產量6萬噸,年產值可達1.6億元。廠區設計儲量可達5000立。遠離居民住宅區,現有在崗員工40人。

我廠主要產品燃油添加劑化學性能穩定,互溶性和吸濕性強,無毒、無腐蝕性,具有可燃性,儲存期長,對提高燃油性能、降低消耗、改變車用然油的性能、緩解石油能源的緊張趨勢等具有重大意義。

二、危險目標確定

主要目標:罐區儲罐(7個儲罐)。

三、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指揮部

工廠成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工廠生產部門兼管,發生巨大事故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經理任總指揮,生產廠長任副總指揮,負責組織、指揮整個救援工作,在廠區設立指揮部。

2、指揮機構職責

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改,成立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隊伍進行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事故預防措施和各項準備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信號,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向上級彙報情況,組織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3、人員分工

總指揮:總經理,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

副總指揮:生產廠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消防安全保衞科:負責搶救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辦公室:負責協調事故處置的具體工作。

四、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全體職工都負有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隊伍是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主要負責本單位化學事故的處置工作。

五、化學事故的處置

發生事故時,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最早發現者應立即上報指揮部。

2、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緊急狀態處理程序開展工作。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發生的部位、程度及時進行判斷、搶險和救援工作,採用科學、可行的辦法對事故進行控制,盡最大努力降低損失程度。

具體情況為:罐區貯罐出現火情,消防保安人員在接到指揮部信號後,立即出發,以最快的速度準備好消防器材,立即進行搶救,其他相關人員馬上到現場,在指揮部的指揮下,積極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六、發生重大事故時,在搶救力量不足或危急社會安全時,指揮部必須立即想上級和友鄰單位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援助,並責成專人聯絡,引導並告知安全注意事項。

七、規定和要求

為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理,儘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1、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救援搶險隊伍的訓練工作。

2、準備各種搶救物資及防護用品、消防器具等。

3、定期組織訓練和演習,提高指揮水平和救援技能。

八、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1、值班制度。

2、檢查制度。

3、例會制度。

標籤: 應急 預案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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