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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集錦15篇

行政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行政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制度集錦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1目的

規定本公司文件資料的編寫、批准、發佈、更改、保存和作廢等活動以及適用外來文件的控制要求,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和保存必要的證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部文件的編寫、收發、控制及資料保管和外來文件的管理。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工作文件的編寫、收集和存檔。

3.2綜合管理部負責業主檔案的管理與控制。

3.3辦公室負責文件發放、存檔、資料保管以及文件的處理。

3.4辦公室主任主管文件、資料管理工作的控制。

4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q/ph-qp-4.2.4

5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文件的產生

5.1.1各相關部門根據工作需求編寫文件。

5.1.2總經理助理對文件進行審核。

5.1.3總經理審批通過的文件由辦公室打印和發放,作為非受控文件生效。

5.1.4辦公室對生效的文件印製,必須使用[印製文件登記表](qr-wd01-02-01)。

5.2文件、資料的類別

5.2.1受控文件

a)內業資料;

b)圖紙資料;

c)按照質量體系的控制要求進行管理的文件;

d)在質量體系中引用的法律、法規和外來文件;

e)與服務過程有關的合同協議;

f)業主檔案(如:公共合約、用户登記表等,屬於業主財產,由綜合管理部管理與控制,具體執行[顧客財產控制程序]q/ph-qp-7.5.4)。

管理與控制具體執行[文件控制程序](q/ph-qp-4.2.3)。

5.2.2非受控文件

與公司經營和服務工作範圍相關的文件作為非受控文件管理,辦公室應對其進行分類和編碼,以便於歸檔,根據目前公司現有的非受控文件,可分為:

a)內行文、外行文:1

b)未被質量體系引用的外來文件:2

c)與服務過程無關的合同協議:3

d)未被質量體系引用的法律法規:4

e)行業標準性文件:5

f)照片、錄像帶:6

g)電腦貯存:7

5.3文件、資料目錄的索引號

文件盒編號

同號櫃序列號

文件櫃編號

文件類別編碼

5.4文件、資料歸檔與管理

5.4.1各職能部門對各種工作文件進行編寫、收集、整理和存檔,並彙總到辦公室統一管理。

5.4.2辦公室負責文件、資料的保密性防範,公司所有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的資料均屬保密性文件。

5.4.3辦公室負責對文件、資料的管理和保護,文件、資料應分門別類包裝和存放,對於需存檔的文件、資料要及時存檔,並建立[存檔備案資料目錄](qr-wd01-02-02),註明文件類別、索引號、份數等,如用必要還應有內容説明。並在檔案櫃上貼好存放文件的索引號範圍。確保調用、借閲文件、資料時易於識別和檢索,便於對文件資料的保管。

5.5文件、資料的發放

5.5.1文件應按各職能部門工作性質和範圍發放,由辦公室制定[文件分發登記表](qr-wd01-02-03),註明發放範圍、數量、分發號等,並要求領用人在[文件分發登記表]上籤領,以便對發放的文件進行統計和檢查。

5.5.2辦公室在文件發放的過程中不得誤發、遺失,發現文件誤發時應立即追回,同時作好文件的補救工作。

5.6文件資料的調用、借閲與歸還

5.6.1借閲者應在[文件、資料借閲登記表](qr-wd01-02-04)上詳細註明文件、資料的編號和圖號,並按時歸還和辦理歸還手續

5.6.2借閲的文件、資料未經允許不得複印、摘抄、外借和傳播。

5.6.3借閲的文件、資料歸還時,辦公室應對文件資料是否完好進行檢查,若文件、資料受損的,借閲者應闡述受損原因,並在[文件、資料借閲登記表]的備註欄上註明,因人為因素造成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機密性文件的調用與借閲規定

a)a級機密文件資料:公司年度計劃、公司年終報告總結及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公司財務報表、法律訴訟文件等的調用與借閲需經總經理批准。

b)b級機密文件資料:業主檔案,公司員工檔案、公司規章制度、公司經營專項審批文件等的調用與借閲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

c)c級機密文件資料:內業資料和技術性圖紙資料、法律法規類文件的調用與借閲需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向辦公室聯繫辦理。

d)行業主管借閲文件、資料的僅限於b級機密和c級機密文件、資料。

e)業主(用户)因工作需要借閲文件、資料的,僅限於技術圖紙和已張貼在公共場所的文件。

f)外來單位借閲、調用文件、資料的限於國家執法部門,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等單位因工作和偵破案件需要的,可以給予協助與配合,但在此之前應檢驗和登記來訪單位和人員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證件,由辦公室主任向總經理請示後親自辦理。

g)以上文件資料的調用與借閲按5.5.1、5.5.2和5.5.3條款執行。

5.7文件的複製、破損和丟失

5.7.1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複印公司的文件資料,如因工作需要複印文件,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並在[文件複印登記表](qr-wd01-02-05)上填寫複印文件的名稱,複印數量,並簽名。

5.7.2文件使用人應對文件妥善保管,當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或丟失時,應填寫[文件補發申請表](qr-wd01-02-06),由辦公室主任批准,辦理更換手續。補發新文件時應收回破損文件,並應給予新的分發號,新的分發號延續原來文件分發號。

5.8文件、資料的更新

文件增加條款和更

新時應及時更換,保證在使用處獲得有效版本。

5.9文件的作廢與銷燬

5.9.1內容不適用於公司運行或超過有效期限的文件,經過總經理過期審批後給予作廢或銷燬處理。

5.9.2在分發過程中發現文件遺失或在使用過程中文件破損嚴重和丟失的,應向上級彙報,經總經理審批後,給予作廢處理。

5.9.3作廢文件蓋作廢章,留一至兩份備案,其餘銷燬。文件銷燬處理時需兩個人進行,一人實施,一人監督。

5.9.4辦公室對於作廢和銷燬的文件,應在[作廢、銷燬文件登記表](qr-wd01-02-07)上註明作廢或銷燬文件的編號、版本號和分發號作廢,並向各部門書面發佈作廢聲明,防止誤用。

6使用的記錄表格

序號名稱編號存放地點存放時間

1[印製文件登記表]qr-wd01-02-01辦公室一年

2[存檔備案資料目錄]qr-wd01-02-02辦公室長期

3[文件分發登記表]qr-wd01-02-03辦公室一年

4[文件、資料借閲登記表]qr-wd01-02-04辦公室一年

5[文件複印登記表]qr-wd01-02-05辦公室一年

6[文件補發申請表]qr-wd01-02-06辦公室一年

7[作廢、銷燬文件登記表]qr-wd01-02-07辦公室一年

起草人: 審核人: 審批人:

行政管理制度2

物業行政工作制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1總則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制定本制度。

16.2車輛使用範圍

16.2.1公司接送往來賓客等接待用車;

16.2.2公司領導業務用車;

16.2.3員工外出開會、聯繫業務用車;

16.2.4其它緊急和特殊情況用車等。

16.3車輛使用程序

16.3.1週一上午本部各部門以電郵形式申報本週用車計劃,交由前台文員定出'公司車輛行程安排表',以電郵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員工。

16.3.2需用車人員根據行程表做出外出辦事安排,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經理批准後交資源部。

16.3.3資源部儘可能安排同線路外出辦事的同事共同用車。

16.3.4無法安排用車時,資源部將開具'無公司車輛安排回執'。

16.3.5員工外出聯繫業務儘可能考慮使用地鐵、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

16.4車輛的管理

16.4.1車輛調配權歸屬資源部。

16.4.2必須在公司指定的場所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確保車輛保持良好運行;司機有責任在每次出車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用車。

16.4.3停放公司指定車位,鑰匙交回資源部(或存放在時代監控室)以備緊急情況使用車輛。

16.4.4車輛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資源部統一支付油費。

16.4.5車輛加油統一由司機經辦,司機在每個工作日結束前檢查油箱油量,保證緊急任務和特殊情況用車時的需求。

16.4.6司機出車時應向用車人收回'車輛使用申請表',並在工作日誌中及時登記起點至目的地區段名和行程公里數,由用車人簽名確認。

16.4.7司機下班後應將車輛停入停車場,同時及時登記行程公里數,掌握用油情況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員下班後或週末確需用車的,應提前向資源部提出申請,確有急事應口頭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用車。自行開車者需在'公共用車登記薄'上登記起始終點及行程公里數,並簽名確認。

16.4.9司機每天做好工作日誌,詳盡記錄行程,並由經辦人簽名確認。

16.4.10司機應保持車輛外觀及車內的整潔,備用修理工具齊全;停入停車場時應保障油箱儲油不少於1/4,外出時需在正規停車場保管車輛、否則發生損毀、遺失或被盜等到情況,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16.4.11杜絕員工無證或未經允許駕駛公司車輛。

16.4.12用車人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和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行政管理制度3

一禮儀紀律

1.行政管理部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的禮儀、辦公紀律、出勤、外出等事項的全面監督;

2.行政部主管發現不當現象,可簽發“提示單”以提示警告,並報備有關部門主管;

3.行政部確認獎懲事實,可提請有關主管研究提出獎懲申請;

4.對公司禮儀紀律現象,行政部與各部門主管均可直接向總經理提出提出。

二工作計劃與報告

沒有計劃的行為是無效率的行為。公司強調對公司、部門、員工行為的計劃性要求,用以明確和把握我們的工作方向,同時提高工作效率與工作效益。因此,通過對計劃體系的規定,並通過相關計劃流程和計劃表格的製作,實現工作計劃的確立、執行和評估。

(一)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

1公司總經理、部門主管於每一會計年度底應該制定下一會計年度的發展計劃。

2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經公司主要高層領導人討論製作,公司董事會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3部門年度發展計劃經部門主要領導人員討論製作,公司總經理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4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是部門、人員月度工作計劃的基礎和依據。

5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是對公司、部門經營發展的評價基矗

(二)部門、員工月度工作計劃

1部門主管、公司員工在每月度底分別進行部門、員工下月度工作計劃安排。

2月度工作計劃通過對《月度工作計劃表》的製作來完成,在該表格中應該相應地填寫部門、員工下月工作內容安排和時間控制。

3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交部門主管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4部門月度工作計劃交總經理核准同意後確定執行。

5月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將作為部門、員工工作評估的主要依據之一。

(三)員工日工作時間控制計劃

1公司員工通過《日工作時間控制表》進行日工作時間計劃與安排控制。

2公司員工應該按照“《日工作時間控制表》填寫規定”在規定的時間按照規定的項目如實填寫並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時間控制表》中體現出員工對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與計劃性,反映員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與非效益性,因此,該表格將作為對員工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同時也是員工用於控制時間、提高效率、自我評估的依據。

4《日工作時間控制表》是公司對外服務的重要計費依據。

(四)專項市嘗業務規劃

1在公司進行新市場的開拓和新業務的推廣時,該市場和業務的主要負責人應該進行專項市嘗業務規劃。

2專項市嘗業務規劃建立對該市嘗業務的全面瞭解,公司主要經營人員的深入研究、探討的基礎上,同時該規劃應該結合公司、部門年度發展計劃和市場需求與競爭變化的基礎上。

3專項市嘗業務規劃通過製作《市場規劃表》和《業務規劃表》來完成,並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市場拓展與業務推廣。

三會議管理

會議是公司決議產生、工作明確、意見交流的正式方式與場合。公司會議區分為定期例會與非定期會議,規定的人員必須準時參與,指定人員作好會議記錄,與會人員遵守會議秩序安排同時提高會議效率。

(一)定期例會

會議名稱時間安排參加人員會議內容召集/主持人員

業務診斷會議每工作日上午xx:30-xx:00各部門人員對外服務中相關問題討論、日計劃各部主管

月度總結、規劃會議每月度第一天下午總經理各部門主管、工作人員上月度工作總結月度工作規劃報告各部主管

主管例會每月第一天下午總經理、各部主管月度工作計劃協調總經理

員工大會每月中旬一次總經理全體員工經營總結、工作安排、其他相關內容行政管理部/總經理

董事會會議每年度一次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公司重大事項決議總經理/董事長

(二)非定期會議

會議名稱時間安排參加人員會議內容召集/主持人員

公司發展研討會不定時總經理、部門主管、主要經營業務人員就市場拓展、業務推廣、公司經營等相關事項的討論行政管理部主任/總經理

臨時會議不定時總經理、部門主管、其他有關人員特殊事宜行政管理部主任/總經理

董事會臨時會議不定時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公司經營特殊重大事宜總經理/董事長

(三)會議安排

1.公司內會議由行政部祕書安排,部門內會議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會人會前一天需向祕書告知會議安排、會議內容

3.祕書須提前四小時以上書面通知與會人地址、時間、內容

4.祕書負責會場安排與整理

5.開會期中,祕書負責記錄;並於會後將會議摘要決定整理、打英轉發給有關人員及總經理備案

四辦公設備管理

1.電腦

1.1行政部根據公司文件類別建立完整清晰的目錄及子目錄系統;

1.2根據保密原則需要,由行政部對行政、業務文件目錄設定統一管理的電腦密碼

1.3員工在所屬部門目錄下設立個人子目錄

1.4員工不得私設電腦密碼

2.傳真機、複印機:

2.1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與使用

2.2建立嚴格的使用登記制度

2.3未經許可,個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3.可運用狀態維護

3.1行政部負責電腦、傳真機複印機的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設備的可運用狀態

行政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鑑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着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衞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鑑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後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複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後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複印減少單面複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後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採購部的傳真機由採購文員管理,並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閲檔案時,要有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彙總,經審批後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採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繫,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繫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説的習慣,避免長時間佔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繫。

3、各部門電話為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章公文、文件審批管理

第一條公司的各類公文、文件、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第二條收文、發文的籤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文件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並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後,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閲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閲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閲籤批後,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文件,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籤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並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並存檔。

第三條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籤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第四條文件借閲和複製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閲或複製公司存檔的各類文件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閲與複製”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檔案管理

第五條歸檔範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各類統計報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文件。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第六條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範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後,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並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第七條檔案的借閲與複製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閲檔案、文件時,在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表》後,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閲手續,提檔或複製,閲後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閲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文件借閲、複製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閲、提檔或複製手續。

(三)公司檔案、文件的借閲人,應當愛護並保持借閲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塗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文件進行摘錄和複製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複製。

第八條檔案的標識

對於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並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檔案的銷燬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保存檔案資料。 (二)對於超過規定保存期限無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燬。銷燬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燬報告並附銷燬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核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組織銷燬。銷燬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蔘加。

第三章介紹信和印鑑管理

第十條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請單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條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合同文本、協議文本,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核,並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行政部應建立印信台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並存檔。

第十六條公司印鑑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核批准,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於不屬於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文件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核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介紹信的填寫,必須註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經公司加蓋印鑑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後果時,應當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徵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准,並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後,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經董事長批准方可銷燬印章,銷燬時必須有兩人監督,並做好登記。

第四章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並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係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並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台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核,副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採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准後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傢俱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傢俱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

總則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一)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二)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4.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保密措施

(一)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主管經理委託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税、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台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核,單車核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並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後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後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衞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粵華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閲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閲。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英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閲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佈《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英複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閲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英複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複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衞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衞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衞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衞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衞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衞,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衞生,交接班時對門衞進行清掃,保證個人着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粧、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衞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衞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衞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衞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卧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7

一、教師必須加強責任心和事業心,尊重幼兒,熱愛幼兒,全面實施二期課該,並能根據幼兒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二、每學期必須根據《指南》要求和班級幼兒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班級計劃(學期、月、周、日),認真研究教材,能有效地將各領域的知識與技能進行整合來預設主題活動中的集體活動和熱別化學習活動,並根據幼兒的生成與需要靈活調控計劃的實施。

三、注重對幼兒行為和心理髮展的`觀察,並能根據觀察撰寫有一定價值的觀察記錄、活動反思和個案。

四、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和園本培訓,參與課題的研究,在活動中能自主學習、積極實踐,善於發現問題,並嘗試運用集體的智慧解決問題。為幼兒園園本課程提供有價值的教案、教材、遊戲、案例等。

五、注重日常的學習與提高,每學期要相互聽課、看活動10次,並隨時接受上級領導、園長、教研組長、家長進班聽課、看活動。

六、做好家園一致教育,除了平時與家長聯繫外,每學期要對全體幼兒進行家訪,瞭解幼兒家庭情況,對生病的幼兒要主動關心,並做好家訪和家訪記錄。

七、建立平等、和諧的家長關係,充分利用家長的教育資源,共同做好班級的各項工作,鼓勵、支持家長走進課堂,參與主題活動的開展。

八、教師要注重對班級教育與管理中過程性資料的收集與整理,為制定班級的各項活動計劃提供科學的依據。

九、每學期對幼兒的發展進行科學評估,對班級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進行分析與總結。 

行政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行政辦公用品採購,加強對採購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益,促使採購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據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設備、辦公傢俱等實物資產,以及公司活動用品等零星物品的採購。

三、管理職責

行政採購專員負責行政辦公用品的物資採購

四、內容

(一)申購審批流程

1、各部門耗材專員按標準配置領用日常辦公用品和設備,日常辦公用品由行政採購專員定期集中採購,存於公司庫房。

2、員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標準配置外的其他用品,應逐級申報審批。

3、單價金額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內勤填寫《請購單》,經本部門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批准後,由行政採購專員購買。

4、單價金額500元以上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填寫申請,逐級審核並報公司省總或省副總批准後,由行政購買。

5、涉及金額較大的特殊採購,除按上述程序審批外,還應交總公司審核。

(二)常規物資採購方式

1、常規物資指常用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設備等物資。

2、行政負責尋找、甄別、建立常規物資的長期供貨方,籤長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對公司長期供貨商進行評價,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服務、質量、產品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情況,不能滿足公司需求的應及時更換。

4、採購工作應在收到《申購單》、《請示籤》後兩天之內完成。

(三)非常規物資採購方式

1、非常規物資指除開發項目設計、工程、預算、市場推廣專業採購外公司所需物資,如公司活動用品等。

2、根據需採購物資性質、金額大小、交貨時間要求等因素,主要採取

三種方式進行採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採購,由行政外勤具體實 施。

3、採購工作應及時完成,不得影響工作的正常推進。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採購後,應及時到行政內勤處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其他類採購應在使用人處辦理驗收手續。憑入庫或驗收簽字到財管中心辦理財務手續。

2、及時準確地提供所採購物資的維護保養人名單、地址和電話,積極聯繫維護人員上門保養,完善售後服務。

3、及時完善財務借款手續,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據的一週內在財務銷賬。

4、按公司財務管理和合同管理規定,金額在(單項)伍仟元以上的採購應簽訂採購合同,並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

5、主動徵求員工對辦公用品的意見,及時調整和改善品質,以滿足辦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對所購辦公用品的市場詢價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員執行,以監督行政採購工作。

五、本制度由集團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歸口管理。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日

行政管理制度9

一、決策會議

(一)參加的人員:

決策會議由總經理主持,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參加。

(二)決策的內容:

(1)確定管理目標:

確定總的管理目標,這是飯店長期的,帶有戰略性的管理目標。確定總的管理目標後,會議還要研究長期的、中期和短期的實施方案和計劃。研究世界先進飯店的特點、它們的優點和缺點;本飯店的優勢和短處;吸取優秀飯店先進的管理經驗和辦法,克服自己的短處,發揮本飯店的優勢;樹立信心和決心;一步一步接近和達到管理目標。

(2)確定利潤目標:

確定年度營業計劃和營業指標包括利潤指標。確定還債能力:對飯店的貸款、投資總額等,決定是按期還是提前還清貸款或投資。

(3)確定市場發展方向:

根據市場調查和本飯店客情分析的情況和數據,決定業務拓展目標和方向。確定價格政策。

(4)確定飯店的發展:

確定飯店的發展是指擴大飯店經營範圍,使飯店業務橫向發展。如成立管理公司,發展飯店管理業務,在其他地區建立或聯營新飯店等。決策會議的內容還有許多,如機構的決策、人事的決策等。

二、業務會議

業務會議是指總經理主持召開的某專業部門,或幾個部門一起開的業務會議。業務會議主要是傳達貫徹領導意圖、發揮羣眾智慧,共同分析和策劃業務活動,進行業務溝通、達到加強管理、實現管理目標的目的。

(一)市場銷售會議

這是總經理主持召開的,由銷售部、餐飲部、客務部、房務部、訂房中心、財會部等部門經理和工作人員參加的會議。會議內容主要是商討有關市場及其銷售問題,各業務部門向總經理和會議報告並提供下述資料,以便總經理掌握情況,進行決策。

(1)提供市場信息和分析報告。

(2)提供同行業主要飯店的市場推銷情況,它的經營政策,手段和方法。

(3)提供本飯店的客情分析、外聯、客房預定等情況的報告。提供本飯店商品信譽的報告。

(4)提供同行的飲食信息和市場情況,宴會開座率及其客情分析。

(5)提供本地區各公司、單位業務活動中的訂房、訂餐情況報告。

會議通過上述提供的資料和情況報告,進行業務分析和綜合研究,確定市場拓展方向和目標,展開業務“公關”和市場銷售活動。

(二)房務會議

這是總經理召開的,由房務部、客務部、銷售部、財務部等部門經理參加的業務會議。參加會議者必須提供下述資料和情況報告:

(1)提供開房情況報告,如開房率,住客國籍分析、客情報告。

(2)提供長住客和常客的情況報告,以及客人的要求,客人對飯店商品的評估等。

(3)提供房間狀態報告,如好房、壞房、已修理房、待修理房等等。

(4)提供房務管理、員工素質、員工狀況的報告。

(5)提出各部門在管理活動中存在的一些疑難問題。

會議根據上述資料、報告、問題,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向各部門提出工作指標,幫助部門解決疑難問題。

(三)餐飲會議

這是總經理召開的有關餐飲方面的會議,參加人員以餐飲部經理、餐廳經理、行政總廚、大廚、酒水部經理等為主。參加人員必須準備下列資料:

(1)飲食銷售的市場情況,同行業在經營活動中的情況。

(2)本飯店飲食經營情況的資料、各餐廳營業狀況,營業額及完成指標數、成本控制等情況。

(3)提供客情分析報告、常客、散客、宴會、酒會、團體包餐等情況的分析報告。

(4)提供餐飲部的服務、食品質量、客人的投訴等情況報告。

(5)飲食的銷售和市場拓展情況,飲食銷售活動中的新招等。

通過召開飲食業務會議,瞭解和掌握情況,進行業務決策和工作策劃,使飲食銷售、飲食服務、食品質量、利潤指標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四)工程會議

這是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有關動力工程方面的專業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以動力工程部、總工程師、工程師或經理及各部經理或負責人蔘加,參加者必須準備下列資料:

(1)設備的更新、更遷、維修保養、技術狀態等資料。

(2)有關飯店基本建設方面的新建、改建、擴建資料。

(3)有關飯店改造、裝修、翻新等資料。

(4)有關動力、能源等資料。

(5)有關綠化工程方面的資料。

動力工程會議可以是就某個專項進行開會研究,也可以是綜合各部就動力工程方面的問題進行開會研究。通過會議傳達總經理的意圖,溝通各方面業務聯繫和情況,使飯店經營活動建立在穩定安全可靠的基礎上。

(五)其他業務會議

除上述會議外,飯店還有許多其他業務會議,如人事會議,財會會議,培訓會議,倉庫管理會議,採購會議、重要接待任務會議、安全保衞、消防會議等等。

三、早餐例會

這是總經理及各部經理參加的利用早餐時間而進行的碰頭會,一般用十分鐘至半個小時左右,通過早餐碰頭會形式,就某些問題和事項進行決策。

(一)進行飯店上層管理人員之間的業務溝通。

(二)就某項業務工作進行策劃和決策。

(三)除每人擔負的正常的業務工作外,總經理就當天需急辦的事情,進行分工。

(四)總經理傳達自己的工作意圖和工作指示。

(五)總經理因事外出而交辦事情。

四、經理例會

這是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飯店各部門經理都參加的業務會議,通過這樣的會議發展縱向和橫向聯繫,進行業務溝通。這種會議一般一週或兩週召開一次。會議內容有:

(一)總經理進行工作講評,策劃和決策

(1)將會議週期間客人的表揚、投訴、建議的處理結果進行講評並提出指令性意見。

(2)將會議週期間發生的事端和管理活動中的一些情況,如對治安、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方面進行講評和指出指令性意見。

(3)將會議週期間管理活動中的經營狀況,如銷售活動,服務管理,衞生管理,食品質量及其他等等事項進行講評和提出指令性意見。

(4)將會議週期間巡查、批閲文件報告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講評和提出指令性意見。

(5)將決策會議,業務會議,早餐例會和其他會議的內容進行傳達和貫徹。

(6)宣讀和傳達有關的文件資料。

(7)會議上總經理就某些事情進行決策並對以後的工作進行策劃和安排。

(二)部門經理參加會議的要求

(1)準備有關投訴及處理結果的情況?正報。

(2)彙報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提出工作中需部門協調的要求,和需總經理決策的問題等等。

五、部門經理會議

(一)部務會議

這是由部門經理主持召開的對本部和各部門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溝通、策劃和決策的會議。參加人員以部屬各部門負責人為主。部門例會一般一週或兩週舉行一次。

(1)參加會議人員要準備自己部門業務活動中的有關資料。

(2)對上一個週期進行的工作策劃和決策進行檢查,對未完成的,經理可提出諮詢,部門負責人要解答,理由不充分者要受到批評或處罰。

(3)對下一個週期進行工作策劃。

(4)對總經理的工作策劃和經營決策進行傳達和安排、佈置實施。

(5)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策劃和決策。

(二)業務例會

這是按業務系統由部門經理主持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所謂業務系統指的是幾個密切聯繫的部門會議。如飲食部的中餐部各餐廳、中廚各廚房、宴會部、管事部、酒水部等;西餐各餐廳,西廚各廚房、宴會部、管事部、酒水部等,其他部門亦同。這種會議主要是進行各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協調,達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準的目的。

(三)業務會議

行政管理制度10

總 綱

本制度由董事長、總經理、人事行政部及各部門主管直線執行。司職機構為公司行政部。 本制度的修改須經總經理核准;重大事項的更改須報執行董事長核准。

第一章人事管理 總 則

1.人事管理是公司“人才為本”價值的直接體現;

2.人事管理以合法、平等為基準,以實績導向、取優汰劣、賞罰分明為宗旨;

3.人事管理以滿足公司發展需要為核心目標。

一、 人力資源規劃

1.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進行前瞻性人力資源計劃;

2.建立明確的人才標準、工作分析體系;

3.短期人力資源計劃由總經理核准,中長期人力資源計劃報董事會核准;

4.經核准後由總經理領導制定徵用計劃;

5.行政部依據招聘計劃執行招聘流程;

6.建立公司人才庫(全部應徵人才簡歷),作為公司業務發展的儲備。 人力資源規劃流程

二、招聘與錄用

1.公司各部門需招聘新員工時,應該按照公司標準文本《人員增補申請表》進行填寫後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開始招聘程序。

2.各部門所需招聘的新員工,應該首先嚐試公司內部人員調動,在公司內無合適人選或無法調動時,開始公司對外的招聘程序。

3.行政管理部對外的招聘方式可以採用:公司內部人才庫尋覓、設攤招聘、登報廣告徵員等方式。

4.行政管理部於招聘前須將本公司用人計劃、本次招聘人數、職位、要求等材料報政府有關勞動人事部門批准,方可擬稿登報或設攤招聘。

5.行政管理部負責應徵人員資料的初審工作,並將合適的候選人材料轉送錄用部門審閲,並與其共同商定參加初試者人員名單。

6.初試由行政管理部主持,包括筆試和麪試,同時填寫《面試記錄》與《初(復)試考核表》。

7.複試由行政管理部與錄用部門共同主持,同時填寫《面試記錄》與《初(復)試考核表》。

8.錄用建議由行政管理部與錄用部門會同總經理共同作出,由行政部發放《聘用通知書》。

9.新進員工憑《聘用通知書》報到,應繳驗以下材料: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最高學歷影印件,據此行政管理部建立《人事資料卡》,並由行政管理部保存並管理使用。

10.錄用人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滿一至二個月時,由行政管理部會同部門主管對試用員工按照公司員工考核體系進行一次中期考核,若發現有任何不符合錄用條件者,隨時解聘。屆滿後再進行正式考核。(見公司考核相關表格)。

11.錄用人試用期結束,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公司與之簽定《勞動合同》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將《勞動合同》送至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見證,同時辦理勞動人事檔案關係的調動、三金等相關福利等事宜。

12.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由總經理或董事長直接簽發任命書,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13.員工人事檔案由行政部建立、保存並管理,必須準確、及時、保密。

14.員工人事檔案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履歷、《面試考核表》、《錄用通知書》、《承諾書》、《人事資料卡》、《勞動合同》、《年度IDA》、職務、工資計錄。 招聘流程 責任人:行政主管 監督人:總經理

三、培 訓

1. 行政管理部負責綜合協調各部門之訓練計劃,訂立各項公司全年教育訓練計劃。

2. 行政管理部須督導實施教育訓練計劃,檢討各項訓練情況並做效果分析。

3. 行政管理部負責收集、編訂教育訓練教材。

4. 行政管理部協同公司其他部門進行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5. 公司培訓分為:新員工引導培訓、在職培訓(主管指導、在崗司內外、脱崗司內外)與主管培訓等多種。

公司迎新引導培訓體系表

培訓流程 執行人:行政部、各部主管 責任人:行政部

四 、考勤

1.中科華美生化技術有限公司每位員工在每一正常工作時日,必須自行、準確打卡。

2.凡是漏打, 錯打卡者須在24小時內申請補辦,經部門主管核定後報行政管理部。

3.公司員工出差,須填報出差申請單,經主管、總經理批准後須將申請單複印件一份交行政管理部備查。

4.行政管理部將人員出差情況記入員工出勤情況表,出差期間之例假記入員工出勤資料表。

5.出差日期由行政管理部以公假記入員工出勤資料表。

6.如遇業務人員外出執辦公務,須填寫《外出登記表》並經主管核准後有效,通知行政管理部專職人員,作為考勤之依據。

7.員工在規定工作時制外繼續工作者,須填寫《加班申請表》並經本部門主管及行政管理部批准後方可以加班論,行政管理部負責加班人員之出勤考核。

8.行政管理部若發現申請加班人員無出勤記錄,須向申請人部門核查,若無確鑿證明,以作廢論。

9.員工不得任意加班,行政管理部若發現無經主管核准之加班單,即使有考勤記錄,也不將其視作加班。

10.員工按政府規定進行日常工作及休假,同時實行帶薪或無薪假。

11.申請假期應於事前向本部門主管提出並報行政管理部核准,緊急事項於事後24小時內補申請。

12.假期的請休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章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障工廠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確保在人員接待、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管理,當好企業安全衞士,保障工廠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工作範圍

(一)工廠外觀形象、風貌的樹立及維護。

(二)工廠及員工財產的保護。

(三)工廠生產、生活紀律的維護及監督。

(四)參與工廠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門禁制度的監督管理。

(六)處理臨時性、緊急問題。

第三條管理架構

保安隊直屬於人事行政部,直接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對行政主管負責並彙報工作,下設隊長一人,分責任承擔分內工作,組織結構如下:

第四條工作職責

(一)保安隊長

1、針對工廠、宿舍、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具體保衞措施。

2、負責全隊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提高全隊人員綜合素質.

3、負責廠內、宿舍、餐廳的值勤管理,督促檢查警報系統和消防設施的完好。

4、督導檢查各班值勤情況、夜間查崗、查哨、查宿舍及相關記錄之完整。

5、處理突發事件,如遇火災、偷盜及打架鬥毆、及時與公安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對緊急病人及時安排車輛送往醫院,並及時報告行政主管。

6、協助行政主管對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執行糾正改善措施。

7、督導、檢查宿舍紀律、異常狀況、清潔衞生和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務,並對本隊工作情況進行及時經常性彙報。

9、處理本隊與各部門的關係,協調內部衝突,帶出一個堅強的戰鬥集體。

10、保安隊長與保安員一樣輪流值日,履行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二)保安員

1、嚴格執行廠規廠紀,維持生產、生活的正常紀律秩序。

2、嚴格按照《門禁管理制度》,檢查車輛、來訪者及出入人員的證件及相關手續。

3、熟悉工廠各項管理制度及規定,並監督檢查各部門員工的執行情況。

4、遇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並報告隊長,重大事件要按程序迅速通知相關主管人員,不得拖延或虛報。

第五條保安工作準則

(一)按規定着裝,注意儀容儀表。

(二)待人接物要注意禮儀禮節、文明禮貌,

(三)必須全神貫注值班,不準打瞌睡或脱崗、睡崗,嚴禁飲酒、聊天會友、聽音樂看書報、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未經隊長或者主管許可,不得擅自調崗、離崗或休假。

(五)除遇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越級上報工作。

(六)不得監守自盜,營私舞弊或者假公濟私。

(七)相互尊重,相互團結、如遇到困難應同心協力,發揮人道主義精神,決不允許各存私心,相互指責,使工作無法開展。

(八)忠誠工廠、熱愛工廠,尊重上司,服從工作安排,主動積極完成本職工作。

(九)愛護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種設備、設施。

(十)不得利用權職和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取員工等人的財物或謀取利益。

(十一)無特殊情況和工作必要,不得擅自進入廚房、操作間、倉庫及異性宿舍。

(十二)保安隊全體員工必須從嚴自律,盡忠職守,以執法人員的高標準要求自己。

第六條值班保安工作內容

(一)監督員工佩戴廠證出入廠區。

(二)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

(三)監督員工上班時外出或回宿舍。

(四)嚴格控制閒雜人員進入保安室,並提醒公訪人員在保安室不得久留。

(五)按規定接待公訪、私訪人員,符合來訪條件者要檢查證件並做好登記。

(六)嚴格檢查來訪者及外出員工所帶的行李、包裹等,如發現可疑物品要及時向上級彙報(相關規定參照《門禁管理制度》)。

(七)檢查內外車輛進出廠,認真核對驗證出廠物資。

(八)加強廠車動向的管理工作(相關規定參照《門禁管理制度》)。

(九)信件、書報、快遞的收發工作,員工來信一律放在規定位置,憑廠證領取,快遞包裹等貴重物品,必須做好登記。

(十)不定時巡邏廠區、車間、宿舍,確保安全。

(十一)不定時檢查廠區、宿舍水、電,發現有漏電、漏水等現象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十二)監督員工遵守紀律,發現問題要靈活性處理,疑難問題及要時上報。

第七條保安工作標準

(一)熟悉部門工作運作流程和崗位職責與要求,並嚴格執行落實。

(二)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和調配,明確工作任務的性質和時效,嚴禁違背上司的合理工作指派。

(三)對來訪客人、工廠職工應文明有禮,並主動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四)公司上層領導及客户出入大門時應敬舉手禮。

(五)遵守部門規定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六)當班期間必須精神飽滿,站坐端正、舉止得體,保持良好形象。

(七)接到上級或其他部門發出的緊急信號時,當值保安應在二分鐘之內趕到現場,並及時上報所發生的情況。

(八)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時,應沉着冷靜的按程序處理,並設法儘快通知上級和附近的同事;在與他人或外界發生糾紛時必須顧全大局,剋制忍讓,避免發生衝突或事件升級。

(九)接到員工或其他部門的建議或投訴時,必須禮貌傾聽,並作記錄,按程序正確解釋,事後必須及時、如實地上報或轉告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十)當事情超出個人的職責權限或處理能力時,應立即上報。

(十一)發現違紀問題,應及時勸止並報告上級,不得知情不報或提供虛假情況欺瞞上級,嚴禁散佈或傳播不真實之言論。

(十二)做好當班期間的工作情況記錄,並按相關規定和要求依時遞發工作報告。

(十三)熟悉各種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位置,並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十四)熟記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治安等應急電話。

第八條交接班管理

(一)接班保安員要按規定着裝,攜帶對講機,提前10分鐘上崗接班。

(二)上下班交接雙方應交接清楚,並在工作日誌上做好相關交接記錄,具體事項包括:

1、本班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在值班中需要繼續注意或處理的問題;

2、上級交辦未辦事宜、送貨寄存物和公共物品清點事項;

3、入廠人員尚未出廠以及出廠員工尚未回廠情況;

4、廠內可疑現象;

5、警械器具等。

(三)交班保安員要等接班保安員對管區巡邏一遍進行驗收後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員驗收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接班時間15分鐘。

(四)接班保安員驗收時發現的問題,由交班保安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員離開崗位後發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員承擔責任。

(五)所有事項交接清楚後,交班保安員在離開崗位前,在工作日誌上登記下班時間並簽名。

(六)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下班。若接班人員未到崗,而交班人員擅自離崗,則這期間發生的問題由兩人共同承擔。

第九條相關事件處理程序

(一)火警事故處理程序

1、迅速到失火現場,確認着火介質性質(電着火、油着火或其他)和火勢大小,控制現場並報告保安隊及相關管理、消防人員至火場滅火。

2、現場人員應根據着火性質立即採取切斷電源並用滅火器和消防水帶滅火(注意:油着火或電着火均不能直接用水滅火)。若剛發生火苗,立刻用滅火器將火撲滅。

3、若使用滅火器仍無法將火撲滅時,應:

a、火速打電話至119,並按響消防警鈴,按公司消防演習程序,發揮消防組織功能,進行人員疏散和滅火。

b、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竊取公司財物。

c、情況危急時要通知當地治安部門或公安部門協助交通管制。

4、火勢撲滅後立即清查人員及物品,統計損失情況並保護現場,供警方和保險公司進行現場堪查;

(二)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管制員工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關閉大門及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入內。

3、通知廠內保安或廠內主管前來援助處理。

4、認清來者面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凶器,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供警方偵查依據。

5、事情發展後,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人員處理。

(三)打劫被盜事件處理

1、發現可疑人物,應與隊長或值班保安聯繫,並周密臨視其行動。

2、發現廠區物資被盜應第一時間報告隊長、並及時通知行政部領導。

3、保持被盜現場,以備警方調查。

(四)員工打鬥事件處理

1、員工打鬥或對公司管理員逞能,應迅速制止,將當事人交其主管或行政主管處理,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勤保安或公司管理人員合力制止,必要時報警。

2、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為防圍觀者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當事人雙方帶離現場,再作處理。

3、在處理事件時以教育為主,要公正,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更不得加入打鬥。

4、若為下班時間,應立通知隊長或行政主管,情況惡劣者要即刻通知派出所協助。

5、事後將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進行初步調查核實,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由上級主管作出相關處理意見。

(五)員工一般違規事件處理

1、發現員工的行為違反相關廠規廠紀,以正確的態度予以勸説並制止。

2、告知員工違反了那些規定並進行教育。

3、將違規情況進行記錄,並對事件進行初步調查、核實。

4、將初步調查核實情況彙報給上級主管部門,由上級主管部門作出相關處理結果。

第十條其他

(一)保安員原則上應在工廠住宿,如有私事外出必須在當晚12:00前返回公司。

(二)服從部門的會議和學習安排(包括業務知識和軍事技能訓練等)嚴格遵守會議或學習紀律,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禁止缺席、遲到、早退。

(三)應工作需要,休息人員在接到上級的加班臨時通知時,必須積極響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四)全體保安隊員每月由上級做相應的考評,對工作表現突出,上報批准給予相應的獎勵。

(五)鑑於保安工作的特殊性,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第十一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門禁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門禁管理,保障工廠人員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門禁管理制度直接由保安隊保安員負責監督、執行(以下稱門禁管理人員),對人事行政部負責。

第三條門禁管理人員必須注意本身的禮儀、禮節、涵養與素質,對來賓或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對本廠員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處。

第四條門禁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户,尤其是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五條本廠員工出入管理

(一)本廠員工進出廠門時,廠牌佩戴於左胸前或掛於胸前,不得隨意亂掛或轉借他人使用。

(二)在正常上班時間有事需外出時,必須憑有效的《人員/物品放行條》,交給值班室作為放行的依據,門禁管理員在《人員/物品放行條》上籤注出廠時間;待外出人員歸廠時,再簽註歸廠時間。《人員/物品放行條》應及時上交人事行政部,如有異常與該員工所屬部門聯繫。

(三)對解僱、辭職的人員,門禁管理人員須核對其《人員/物品放行條》並負責檢查其所有物品,無誤後予以放行並在《人員/物品放行條》上簽字。離職員工物品應在下班時間出廠。

(四)本廠員工非因公外出者,必須在當天24:00前趕回厂部,最晚不得超過00:30。

第六條非本廠人員出入管理

(一)外單位因事到本廠洽談業務的人員,門禁管理人員必須與接洽人聯繫,經許可後,門禁管理人員在《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記錄進廠時間、來訪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來訪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門等相關內容,並驗明其有效證件後,發給洽談人員“來賓證”,待洽談完畢後,洽談人員須退還“來賓證”。

(二)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工廠相關領導陪同時,或由相關領導陪同的其他相關來訪人員,可不必辦理來訪登記手續,但門禁管理人員必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以及相關陪同領導。貴賓或其他相關來訪人員出廠後,註明其離廠時間。工廠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需先到門衞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需註明訪客離廠時間。

(三)私人探訪人員於下班時間來廠探訪,需由被探訪人書面申請,並經人事行政部批准後方可進入。門禁管理人員需查實其身份證件,並進行相關登記手續,接待人員必須到工廠門口接待,並於《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簽名。門禁管理人員發給“來賓證”。若無需在廠留宿,則須在當天24:00前離開。上班時間謝絕一切私人探訪。

(四)對於來我廠應聘的人員,應聘人員需在《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登記,發給“來賓證”。若需進入車間或辦公室,應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相關人員帶領。

(五)來訪人員未遵守工廠進出廠區相關規定的,門禁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入廠。

(六)來訪人員未經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七條車間及辦公室門禁管制

(一)員工上班進入車間時,要穿好工衣、戴好廠證,對新進員工暫沒有發放工衣、廠證時,憑有效試工卡進入車間。

(二)下班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車間或辦公室。

(三)員工上下班時間嚴禁攜帶食物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下雨天所帶的雨具應放在指定位置,員工下班時不得攜帶工廠任何物品離開車間,包括內部文件、紙箱、膠帶、工廠報廢品等。

(四)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後,不得滯留在辦公室利用辦公電話、計算機等其它辦公用品辦理私人事務。

(五)未經核准加班的辦公室人員在晚上24:00後不得再滯留辦公室。

(六)下班後辦公室人員全部離開時,門禁管理人員應及時為辦公室大門上鎖。

第八條外來車輛出入管理

(一)外來車輛進廠時,保安應在《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登記駕駛人的姓名、車牌號、進廠時間,進廠事由及攜同人數、隨車物品等相關內容,並在《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發給《來賓證》。

(二)門禁管理人員應引導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三)車輛出廠時應對車輛進行物品檢查。若有物品需放行的,必須憑《人員/物品放行條》放行。

(四)根據《人員/物品放行條》與實物進行核對,並在《人員/物品放行條》簽字確認,確保放行無誤。

(五)外來車輛出廠後,在《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註明車輛出廠時間。

第九條本廠車輛出入管理

(一)本廠車輛外出時,保安應在《公司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登記駕駛人的姓名、所用的車號、出廠人員、出廠時間、回廠時間等相關內容,並檢查是否有相關《派車單》、物品,物品放行手續是否齊全、物品是否相符等。

(二)本廠員工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進廠時,摩托車應放慢速度,靠車行道行駛,自行車進入大門時,應下車推行進入廠區,並按規定區域停放。

第十條物品出入管制

(一)無關易燃、易爆物品、違禁物品不得帶入廠區內。

(二)外來廠商來交貨,應先在《外來人員/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記錄進廠時間、來訪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來訪事由以及接洽人姓名、部門,並驗明其有效證件後,通知收貨人員前來接洽。

(三)外來人員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門禁管理人員代為收發。重要文件應及時送達相關部門,私人郵件寫在公佈欄上通知前來收取。

(四)外來人員、本廠員工或離職員工私有物品需出廠時,當事人必須到人事行政部開具《人員/物品放行條》,門禁管理人員依《人員/物品放行條》進行檢查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隨身攜帶的小件物品、包裹進出廠區,應自覺接受門禁管理人員的檢查與登記。

(五)凡工廠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必須憑有效的《人員/物品放行條》,經門禁管理人員檢查無誤後方可放行。

(六)放行的物品若數量少,能列出物品清單,則需準確列明;若物品數量各種較多,無法一一列明,則至少需註明件數、重量等。

(七)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品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第十一條物品放行權限

(一)皮具原料、加工零件、樣板、模具或成品,50件以下由部門經理(廠長)核准放行;50件以上由部門經理(廠長)批准後,經總(副)經理核准放行;

(二)其餘生產性物料由部門經理(廠長)核准放行;

(三)機器設備由部門經理(廠長)批准後,經總(副)經理核准放行;

(四)模具外出加工、維修由部門經理(廠長)核准放行;

(五)其餘物品一律由人事行政部經理核准放行。

第十二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使員工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保障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並創造一個清潔、衞生、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及公共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員工宿舍只提供給厂部的在職員工住宿。已離職員工應在離職當日遷離出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遷出員工應將使用過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第三條住宿標準

職位房間類型住宿人數用電標準管理費

組長以下人員(車間)集體房8人/間-----15元/人/月

行政、管理人員管理房1人/間10度/人----

其他後勤人員管理房2人/間5度/人----

第四條宿舍配置

(一)集體房:上下牀4-5張,風扇2台。

(二)管理房:雙人牀1張或上下牀一張,風扇1台,書櫃1張,椅子1張。

第五條監督管理

(一)工廠保安負責員工宿舍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每間宿舍設舍長一名,全面負責監督宿舍內部的衞生狀況以及住宿人員的遵章守紀工作。

(二)舍長由全體舍員投票選舉產生,舍員必須服從舍長宿舍秩序及衞生管理,保持宿舍內乾淨、整潔、有序。

(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服從厂部的住宿安排,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和牀位。

(四)員工宿舍及公用設施為員工使用,不得擅自留宿外來人員。

(五)住宿人員必須隨時配合厂部相關領導及宿舍主管部門不定時檢查宿舍,住宿人員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第六條宿舍紀律

(一)宿舍內外嚴禁大聲喧譁。

(二)節約用電,離開房間隨手關閉照明燈和風扇。

(三)嚴禁在宿舍內聚餐、喝酒、打牌、賭博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四)愛護公物,不準私自佔用或損壞已辭職人員的牀位及公用物品。

(五)非有特殊情況男女員工不得互串異性宿舍。

(六)禁止未婚男女同宿。

第七條安全防患

(一)員工自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者私藏兇器、匕首、管制刀具進入宿舍。

(二)宿舍內除公司統一安裝的電源、電器設備外,未經允許不得私拉亂接電源以及使用其他電器設備。

(三)嚴禁在宿舍生火做飯。

(四)禁止有破鎖、越牆、偷竊、吸毒等違法行為。

(五)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以防被盜。

第八條清潔衞生

(一)員工注意做好個人衞生,物品擺放整齊,達到整體美觀。

(二)每間宿舍採取員工輪流值日製,每天由一至兩名員工負責宿舍內部的清潔衞生。

(三)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四)員工清洗的衣服、被褥應晾在陽台上,晾乾後及時收起放好;

(五)嚴禁在宿舍內亂塗亂畫、亂貼亂掛。

第九條:作息時間

(一)正常休息:23:30-07:30

(二)午休時間:12:30-13:45

(三)晚上熄燈時間:12:30

(四)正常上班時間,無特殊情況員工不得進入宿舍。

(五)因季節變化,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調整作息時間。

第十條借宿管理

(一)員工之親戚、朋友來訪,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留宿者,可以按規定辦理相關住宿手續。

(二)借宿人員,必須由員工本人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相關借宿手續,填寫《借宿單》,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後方可留廠住宿。

(三)憑《借宿單》在保安處登記借宿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宿時間等相關情況,並由該員工、借宿人簽名確認。

(四)由保安(宿舍管理員)安排借宿人員住宿。

(五)借宿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住宿安排、管理,嚴格遵守厂部的《宿舍管理制度》及厂部之其他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反,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取消其借宿資格,情節嚴重者,可追究員工本人及借宿人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其他

(一)員工可依據各自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在宿舍住宿,不在工廠住宿的員工不再另外發放住宿補貼。

(二)個人現金、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

第十二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食堂管理,規範員工用餐秩序,創造一個潔淨、衞生、舒適的用餐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堂工作人員要求

(一)良好的職業操守,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服務周到,對用餐人員恭謙有禮,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員工發生爭執。

(二)必須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凡有肝炎、肺結核、皮膚病等傳染性疾病者,均不得從事食堂工作。

(三)注意個人衞生,勤洗衣物,勤剪指甲,工作時間必須戴上工作帽、口罩、繫上圍裙。

第三條食品質量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衞生法的法規條例,確實做好食堂的各項食品衞生、安全工作。

(二)禁止採購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到無牌無證的攤擋購買熟食品和包裝品,生熟食品存放要隔離。

(三)不得發放生、冷或變質的食品供用餐人員食用。

第四條食堂衞生要求

(一)保持廚房、餐廳地面、桌面、餐椅乾淨衞生

(二)廚房、餐廳物品擺設整齊有序,不得雜亂無章。

(二)用餐完畢後第一時間清理廚房、餐廳衞生,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並定期對廚房、餐廳進行大清潔。

第五條用餐時間

(一)員工正常用餐時間為:

中午12:00-12:30,晚上18:00-18:30。

(二)晚上需要加班的員工,視加班情況為加班員工免費提供夜宵。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供應飯菜。

第六條員工用餐規定

(一)按規定用餐時間憑工作證用餐。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遲用餐者,應由其部門主管提前通知人事行政部安排。

(二)嚴禁穿拖鞋、睡衣、背心、短褲進餐廳用餐。

(三)遵守用餐秩序,按要求自覺排隊,不插隊,不擁擠。

(四)文明用餐,用餐時不準站在餐椅上,不得將腳架在餐桌或餐椅上。

(五)愛護糧食,按自已的飯量盛打飯菜,不許造成浪費。

(六)不得在餐廳高聲喧譁,嚴禁藉故尋釁滋事,擾亂食堂秩序。

(七)不得刁難辱罵、漫罵食堂工作人員。

(八)愛護食堂設施嚴禁損壞公共財物。

(九)講究衞生,不得隨地吐痰,剩飯、剩菜必須倒入指定垃圾桶內,嚴禁亂扔垃圾、亂潑髒水。

(十)未經允許,用餐人員不得進入廚房,不得將飯菜帶回宿舍食用(病號除外)。

第七條節約用水、用電,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現有的用具和設備設施,用餐人員不得私自拿出食堂或帶回宿舍佔為已有。

第八條其他

(一)食堂全天候為員工免費供應飲用水。飲用水只提供給員工正常飲用,不得利用飲用水洗碗或另作其他用途。

(二)每天晚上18:00-23:00為員工免費供應熱水。

(三)餐廳設有有線電視,電視放影時間為每天中午12:00-12:45,晚上18:00-22:30。

(四)加班時間熱水暫停供應,電視暫停開放。

(五)因季節變化或工廠實際情況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視情況適當調整用餐、洗澡水供應、電視開放時間並另行通知。

第九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招聘培訓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工廠招聘培訓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基本政策

(一)厂部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

(二)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本廠在職員工,然後再向社會招聘。

(三)工作績效是本廠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招聘

(一)用人部門根據部門用人需求填寫《人才需求申請表》。

(二)《人才需求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及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招聘方案並實施。

(三)人員的招聘,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時可進行對外招聘:

1、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四)應聘者必須完整、真實填寫《入職申請表》,並提交免冠一寸彩照二張。

(五)初試:人事部門對應聘者進行初步審查,包括身份背景、入職資格、求職意向及待遇要求等方面。

(六)複試:經初步審查,符合錄用條件者,由用人部門複試,包括工作經歷、專業技能及綜合素質等。

(七)結果:面試合格者,由人事部門報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並議定工資待遇後,通知報到;面試未通過者,資料轉入人事行政部存檔。

(八)面試合格並錄用的員工,必須在人事部門通知時間內報到任職,逾期不到者,視為放棄;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或放棄,應與人事行政部取得聯繫,另行確定報到日期或申請除名,否則半年之內不予錄用。

第三條錄用條件

(一)員工錄用條件必須符合《職位説明書》。

(二)員工的任用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條件為準,必要時進行個人背景狀況調查,並採用技能考核和麪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經確認合格後,可被公司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為本廠員工:

1、被通緝、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職尚未復職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敗壞,被公司或其它機構開除者;

4、有揮霍公款或貪污行為並記錄在案者;

5、參加非法幫會、組織,營私舞弊、聲名狼藉者;

6、年齡未滿十八週歲者;

7、患有神經病、傳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者;

第四條入職手續

(一)錄用人員必須向人事部門提供以下證件繳檢後,並上交複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證;

2、最高學歷證書;

3、資歷、資格證書或上崗證;

4、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5、特殊崗位相關證照。

(二)錄用人員由厂部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進行培訓試用。

(三)人事行政部對新錄用人員建立檔案;發放工作服;發放臨時廠證,以作暫時出入廠區及宿舍證明,七個工作日後制發正式廠證。

(四)人事行政部對新錄用人員進行《員工手冊》培訓,以使員工對工廠概況及相關規定有初步瞭解,並且考核合格後予以分配給用人部門。

第五條試用規定

(一)新員工錄用七個工作日內為培訓、試工期間,七個工作日內因不適應環境自願離職,或態度不端正,不服從管理及工作分配,頂撞上級等惡劣行為者,公司將立即停止聘用。

(二)用人部門根據新員工實際情況填寫《新進員工培訓試工考核跟蹤表》,報部門經理(廠長)審查,人事行政部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事行政部,並根據實際情況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一至兩個月(包括七天培訓試工期在內)。

(三)試用期間,新員工會得到上級管理者的悉心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並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根據實際情況延長、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四)試用期後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員工。

(五)員工轉正後,除基本薪資將獲得相應調整外,並可享受正式員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六條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滿轉正後,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並按勞動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三)合同期滿,公司或勞動者都可自由選擇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續簽,合同續簽實行雙向選擇的原則。

(四)勞動合同解除按員工正常離職程序辦理。

第七條附則

(一)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三)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八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廣州市白雲區黃石佳力皮具廠全體員工(副總經理以上級別或經公司特別批准免於考勤者除外)。

第三條職責範圍

(一)各部門職責: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統計、監督、各類假期的審批等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職責:負責工廠全體員工考勤稽查、彙總、各類假期的辦理等工作,每月5號前將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彙總、公佈,並由個人簽名確認。

第四條上班時間

(一)正常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加班時間按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二)若因季節變化或工廠實際情況需要可由人事行政部視情況適當調整正常上班時間並另行通知。

第五條考勤方式

工廠全體員工均使用打卡鐘打卡的方法記錄員工考勤。

第六條打卡管理

(一)員工打卡上下班,每次打卡應打在相應的卡格內。

(二)上下班打卡有效時間: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後15分鐘內打卡有效,超過15分鐘打卡無效(特殊情況除外)。

(三)因打卡鐘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的,由人事行政部考勤人員或現場監督打卡人員負責現場籤卡確認。

(四)員工有正當理由(如遇突發公共事件)而不能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打卡的,可以電話的形式向直接主管領導説明情況,並由直接主管領導在卡上進行簽名確認,視為正常出勤;因個人原因而漏打卡者,最遲於第二個工作日內向直接領導闡明漏打卡原因,由其直接領導簽名確認、並經人事行政部核實後視為正常出勤;但當月漏打卡累計超過五次者,不予計發全勤獎。

第七條加班

(一)非車間作業人員加班須有《加班申請單》,或因特殊情況而補辦的《加班申請單》。經部門主管領導核准後生效;

(二)車間作業人員加班或由廠長直接安排,無需加班申請單,加班時間以打卡為準。

第八條外勤

(一)因公外出,應在外出前填寫《外勤單》;經部門主管領導核准後生效;

(二)外勤員工無須打卡,由部門主管根據《外勤單》實行籤卡手續。

第九條請假

(一)請假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確實有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相關請假手續的,可以口頭請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級領導申請,但事後應及時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二)請假類型

1、事假在職員工一年內事假開數累計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試用期內不得超過3天。事假為無薪假,按實際請假天數計扣工資,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

2、病假病假2天以上必須在假後出具街道或區級以上醫院證明。

3、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按工廠《員工福利制度》之相關規定執行。

(二)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需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請假申請;請假3天以上5天以內需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請假申請;請假5天以上7天以內需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請假申請;請假7天以上需提前7個工作日提出請假申請。

(三)請假流程

1、人事行政部(請假條)---->請假者(申請)---->組長(審批)---->部門主管(審批)---->部門經理或廠長(審批)---->人事行政部(上呈)---->副總經理(核准)---->人事行政部(通知、備案)---->請假者(休假)---->保安室(放行)---->人事行政部(備案)。

2、請假經核准後,一律將請假條交至人事行政部,安排相應放行手續。

(四)審批權限

1、組長級以下人員(車間):組長(1天),部門主管或主任(3天),部門經理或廠長(5天)

2、組長級人員(車間):部門主管或主任(1天),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3、主管級以下人員(非車間):部門主管(1天),部門經理(3天)

4、主管級人員:部門經理或廠長(3天)

5、各部門經理(廠長)請假,一律由總(副)經理批准。

6、超出以上規定審批權限的,一律由總(副)經理批准。

(五)銷假請假人員請假期間提前回廠上班,必須在回廠後第一時間到人事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否則按請假處理。

(六)續假請假期滿但因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及時趕回廠上班的,可以電話續假的方式向直接上級領導申請,但事後應及時補辦相關請假手續,如未履行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到崗者,其延期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遲到、早退

(一)遲到給予5分鐘(車間3分鐘)的緩衝、寬裕時間,超出者視為遲到。

(二)未經允許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者,一律按早退處理。

(三)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曠工

未經批准或未辦妥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缺勤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全勤

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為全勤。

第十三條其他

(一)事假、遲到、早退時間沒有任何工資及福利。

(二)任何員工不得故意塗改、損毀、偽造考勤、損害打卡設備。

第十四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離職人員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離職形式包括辭職、辭退(解僱)和自離。

第三條辭職是指因員工個人原因自願解除勞動關係申請離職。

第四條辭退是指員工在工作期間因違反了工廠的相關規章制度而被作出勸退、辭退或開除的情況。工廠對被勸退、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給予結算其在職期間基本工資,不計發相關補助,並限時離廠。

第五條自離是指員工自動、自願離開工作崗位,且離崗時間達到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時間未返回工作崗位的情況,將對其作出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其在職期間的任何工資及相關補助。

第六條離職審批流程:

(一)辭職審批程序:待離職人---->人事行政部(領表)---->組長---->部門主管---->經理/廠長---->人事行政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勸退(解僱)審批程序:直屬部門主管(提出勸退、解僱意見)---->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並作出勸退、解僱決定)---->部門經理/廠長(會籤)---->總經理(籤核)---->被勸退、解僱者本人(簽收)---->公告

(三)自離:直屬部門主管(反饋情況)---->直屬部門經理/廠長(核實)---->人事行政部(核實、作出自離決定)---->部門經理(會籤)---->總經理(籤核)---->公告

第七條離職時間

(一)所有申請離職人員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離職申請,並經相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離任。

(二)若有特殊情況急需離任,可實行請假帶辭職,辭職者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後,可提前離任,但必須提交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的《請假條》,經人事部門審核後方可允許;其結算工資與當月正常辭職人員一同結算。

(三)辭退人員根據用人部門實際情況決定具體辭退日期,日期不限。

第八條離職程序/手續

(一)待離職者,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書面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上交其直接上級主管。

(二)《離職申請表》必須經由本部門各上級領導批示意見後並獲准其離職日期。

(三)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型人員,其《離職申請表》必須經(副

總經理)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

(四)各部門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將當月《離職申請表》匯交人事行政部,經(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後,人事行政部安排離職交接結算手續辦理。

(五)人事行政部提前2個工作日發出“離職通告”,告之具體離職日期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六)離職當日,離職者到人事行政部領取《離職交接表》,憑單到相關部門辦理工作移交及事務移交手續,歸還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物。

第十條工作事項移交

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帳冊、文件、工具、技術資料、印章、車鎖、證照等均應移交接替人員或相關部門,並將已辦未結案事項交待清楚,並做出書面移交清單,交其部門上級確認。

第十一條工作事務移交

(一)入廠時所領用的(工作服)、宿舍鑰匙等物品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二)廠證及員工手冊等交還到人事行政部;

(三)領用的工具、文具等交還到領用部門;

(四)所借工廠欠款等歸還財務部。

(五)離職人員損壞、丟失工廠物品要按價賠償,交接不清者不辦理離職結算。

(六)所有離職人員移交手續,限在離職當天8小時內辦理完畢,否則視為放棄,不予結算工資。

(七)因特殊情況,請假帶辭職人員可預先在請假之前,提前辦理完移交手續。

(八)《離職交接表》各項目應由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詳加審查,不合理之處要及時更正,如有遺漏造成工廠財務、資料、往來帳款損失,應由該直屬部門經理(廠長)負責追索或賠償。

(九)人事部門在離職當天將《離職人員考勤彙總表》予以本人核實,如有異議者,必須當天到人事行政部核實,如當天未到人事行政部核實者,將作為默認可處理,一切後果工廠將概不負責。

(十)離職者攜私人物品離廠,應按《門禁管理制度》的規定至人事行政部開具《人員/物品放行條》。

(十一)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後,將《人員/物品放行條》交保安室,經、門禁管理員

確認無誤後,方可攜帶私人物品離廠。

(十二)由人事行政部辦理離職者合同終止、停保、結算工資等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附則

(一)違反本制度的相關獎懲措施參照工廠《獎懲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的解釋説明權歸人事行政部;

(三)本制度的未盡事宜經授權後,由人事行政部補充;

(四)本制度的最終決定、修改和廢除權歸總經理。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章員工守則

第一條嚴格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等。

第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一定要服從上司安排,應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安全規則,工作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打瞌睡、遊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條積極主動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以任何藉口擅自停工、罷工等行為。

第五條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安排指示,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六條盡忠職守,不得泄露工廠業務及技術祕密,維護工廠利益。

第七條保持工作環境整潔,經常清潔工作台、機器設備;愛護機器、設備、工具及勞保用品。

第八條下班前必須整理好工具,關好門窗、電源、水源,做好安全檢查,防止一切事故隱患的發生。

第九條積極參加工廠組織的各種會議、學習和其它一切集體活動。

第十條工廠所有辦公電腦,在工作期間和其餘時間,嚴禁玩任何電腦遊戲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十一條嚴禁攜帶任何食物進入車間、辦公室。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不準故意毀壞工廠的財物。

第十三條嚴禁在廠打架、賭博、偷竊他人、公司財物。

第十四條員工之間相互配合,真誠合作、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嚴禁互相打鬥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第十五條養成主人翁意識,時刻維護工廠司形象,遇到反常態現象主動報告處理。

第十六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不浪費水電及工廠物料,養成勤儉節約的好作風。

第十七條關心同事,發揚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精神。

第十八條嚴禁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崗位上影響正常作業;若對工作有不平衡情緒或疑問可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或談心,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理性作業。

第十九條嚴禁上班時間在廠區範圍內吸煙。

第二十條未經批准,嚴禁在廠區範圍內張貼任何文件資料。

第九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工廠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提高經濟效益,公平、公正、公開地考核員工,獎優汰劣,本廠實行獎懲制度,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鼓勵員工為企業立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獎懲制度適用於全廠人員獎懲之管理。

第三條本獎懲制度遵循以獎為主、以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本獎懲制度直接與員工工資及績效考核掛鈎。

第五條員工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按規定程序進行申訴,但不得無理取鬧。

第六條勇於檢舉不良行為者,依事件之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獎勵。

第七條員工獎勵分為嘉獎、記功和大功下列三種,由經理(廠長)提議並經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並一次性給予加1-10分。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二)在一個月內均無出現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全勤者。

(三)關鍵時機維護公司榮譽、利益者。

(四)熱心服務、樂於助人,有具體事實者。

(五)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工廠創造榮譽者。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並一次性給予加10-20分。

(一)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三)遇有災難或重大事故,勇於負責,處置得宜者。

(四)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一次性給予加20-50分。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二)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三)維護公司或工廠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四)總經理認定的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工廠有特殊貢獻者。

第十一條員工懲罰分為六種:警告、申誡、記過、記大過、開除和自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頭或書面警告處分,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扣1-5分。

(一)未按規定着裝、儀容儀表不整,不按規定佩戴廠牌或隨意亂掛、轉借他人使用,以及未按規定佩戴工作帽、口罩、圍裙而從事食堂工作者。

(二)在宿舍內外或工作場所大聲喧譁、嬉戲、吵鬧,影響他人工作、休息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三)未按規定亂停放車輛及擺放個人物品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四)無故遲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不按規定打卡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五)未經允許利用辦公電話、計算機等其它設備、辦公用品辦理私人事務者。

(六)對進出廠員工、來訪人員、車輛及相關物品未按相關規定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可疑物品不及時向上級彙報以及未按規定放行進出廠員工及相關物品者。

(七)超過作息時間仍未熄燈休息或超過規定回廠時間回廠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八)攜帶食物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辦公室或未經允許將飯菜帶回宿舍食用經勸教仍屢教不改者。

(九)待人接物要不注意禮儀禮節、野蠻無禮或被投訴思想不端正,服務不周到,對員工態度惡劣、發生爭執者。

行政管理制度12

一、出勤制度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1、早8:15分前到崗,開始做清掃工作,8:30分正式進入工作狀態,午休時間為工作彈性時間,但必須預留值班人員在崗。

2、考勤反映一位員工最基本素質和工作態度,因此考勤是員工綜合考評重要依據之一。

3、對銷售部銷售人公司根據銷售制定的排班表及上下班時間進行考勤記錄。

4、嚴禁委託其他人代請假或代打卡。

5、在保證每週工作六天作息時間的前提下,銷售人員可以自行選擇調休時間(週六、日除外),調休當週內有效。特殊情況的調休,必須經銷售經理批准。

二、衞生制度

1、銷售部必須安排固定的銷售人員進行衞生清掃,其餘銷售部人員都應本着'團積友愛'的原則積極參加;

2、範圍:門工作的地面衞生、桌面衞生、窗台衞生,保持室內空氣清新、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3、負責電源、門窗的開啟與關閉工作。

4、隨時注意保持現場環境整齊清潔。個人物品及銷售物品由要指定存放,櫃枱桌面隨時保持整齊、乾淨。

5、各項銷售道具、設備應熟知正確使用方法,注意維護,如有損壞或故障,應及時通知廠商或業主儘快修護。

三、儀容儀表制度

1、工作時間着裝應端莊、大方、得體,時刻保持整潔、乾淨的儀容儀表;

2、工作時間售樓部全體銷售人員必須身着工作服並佩戴胸卡,如外出市調可穿休閒裝;

3、男士頭髮應整齊利落,長度適中,不留鬍鬚、不剃光頭;女士頭髮梳理整齊,修飾簡潔,淡粧上崗;

4、保持指甲清潔,不留長指甲,染有色指甲等;

5、新進人員未訂製服前,依最接近上述方式穿着。衣着清潔、頭髮整齊、儀態端莊、精神飽滿、隨時注意公司及業主形象。

四、用餐制度

由銷售經理分配定點時分輪流用餐,餐後用具及時收拾,並及時打掃衞生。

五、休假制度

1、每星期每人有一天的公休時間

2、銷售人員在公休期間手機必須處於開機狀態,以便公司有事聯繫。

3、銷售人員公休時,應作好工作交接。

4、銷售人員公休當天下午4:30必須致電售樓處,瞭解當日情況

六、請假制度

1、銷售人員如有事需要請假時,必須以請假條的書面形式上報銷售經理。

2、讓別人轉告者,視為曠工。

七、工裝制度

為規範、統一項目形象,項目全體工作人員統一着工作服裝,具體規定如下:

1、銷售部負責根據統一規格為員工購制工服,工服不扣取工裝費,在其離職時要及時交還工服。

2、所有員工須身着工裝,並佩帶統一標識上崗。

3、每位工作人員必須愛惜工裝,隨時保持工裝的整潔。

行政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愛心環保協會(以下稱愛心環保協會)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公文管理等。

第二章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範圍:發展規劃、學期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項目策劃、通告、通知、海報、傳單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第四條財務方面、檔案管理由人事部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完整。

第五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一)會長、副會長及部長借閲檔案應通過祕書處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二)協會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會長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三)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轉借、遺失。

第三章印章管理

第六條協會印章一般由副會長負責保管。未經會長批准,印章不能交給他人管理使用。

第七條協會印章的使用一律由會長簽字許可後副會長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1)協會印章的使用應謹慎、規範並按規定程序經申請報批後由印章管理人統一加蓋,任何人不能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管理人在使用印章前必須認真檢查審批程序,對於不合法或不合審批手續的用印,有權提出異議或拒用。如遇特殊情況,印章管理人應經請示批准後方可加蓋印章;

3)對於擅自使用印章或以欺騙手段使用印章,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條協會所有需要蓋章的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九條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會長簽字批條方可開出。

第十條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章公文管理

第十一條各部門所有打印、複印公文或文件必須至少一式兩份,交祕書處留底存檔。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協會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祕書處研究並提請理事會批覆。

第十三條本規定解釋權歸愛心環保協會常委會。

第十四條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4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規定:

一、考勤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調整,以行政部發文通知為準)。

二、每週工作日

五天,星期六、星期日為法定休息日。

三、具體規定

1、公司員工考勤分為任務目標考勤和作息時間考勤兩類,業務部、工程建設維護中心員工將根據其工作實際情況化分出任務目標考勤類員工,其他員工將同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納入作息時間考勤類.作息時間考勤類員工每天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公司簽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況第二天需直接外出辦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須提前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交行政部備案。

3、遲到:考慮到市內交通堵塞問題,兩次遲到不扣罰工資,但取消全勤獎,從第三次起,根據遲到次數每次扣罰工資1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及早退若無適當的理由按曠工處理。

4、曠工:員工無故不上班,且沒有向有關部門請假或無法出具有關的證明以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20%;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工資額的50%;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扣罰當月工資並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處理。

5、因病、事假不能堅持上班者,需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過二天者,應持醫院有效證明補假。並填寫'請假申請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據。

6、員工在登記考勤時,不能弄虛作假。否則,作假的時間部份作為曠工處理,最後考勤的結果統計,由行政部確定後交人力資源部。

7、除公司表揚公佈外,對當月全勤的員工,應該由總經理在當月分配(上月的)獎金時考慮獎勵,或由公司頒發50元獎金;對全年全勤的員工,年底將由公司頒發500元獎金。

8、行政部經理負責處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爭議問題,重大問題向總經理申報處理。

行政管理制度15

為行政接待管理,與各級和兄弟之間的友好合作,增進友誼,交流信息,外部環境,企業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務

1、安排、兄弟、關聯企業各級來吃、住、行。

2、安排來賓的檢查、考察、調研等活動。

3、協助辦理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4、協助公共關係工作,好外部環境。

二、行政接待工作的原則

1、為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獲取信息。

2、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黨和廉政建設的規定,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3、勤儉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來賓的身份和任務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反對鋪張浪費。

4、辦公室歸口管理與對口接待相的原則,辦公室接待工作的管理,辦理接待事務;對涉及較強性的接待事務,應由牽頭對口接待,辦公室。

三、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規範

1、接打電話要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請問貴姓、您找哪位、請稍候、謝謝等類似的禮貌用語,電話記錄。

2、客人來訪應熱情迎接,客人到辦公室或接待室交談,如本人有事需要暫時離開辦公室,應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貴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丟失。

3、宴請客人派餐單制度,經辦人填寫派餐單,科室、人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安排。宴請客人原則上安排在xxx大酒店,確因特殊情況在xxx大酒店接待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方接待;擅自在外地就餐未經審批私自安排的宴請,經辦人承擔一切招待費用。

四、行政接待工作的標準、要求

1、事務性接待標準、要求。意圖及客人的需求,接待工作的規律,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機動靈活、着裝大方、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範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的精神風貌體現的品牌形象。

2、宴請標準、要求。宴請客人時,應宴請的性質和規模不同,分為工作餐、聚餐、宴會、大型宴會四個標準。

(1)工作餐標準:指安排來訪人員到職工食堂就餐。用於接待因洽談、維修設備等原因不回原就餐的人員。

(2)聚餐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10元。不安排陪同人員,不安排酒水,用於接待性工作人員。

(3)宴會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20元(不含酒水),用於接待事務性工作人員。陪同人員不超訪人員的三分,接待用煙為兩盒紅塔山或一枝筆,接待用酒為兩瓶金塔、金心或兩捆青島8°,超出由經辦人自理。

(4)大型宴會標準:指來訪人員人均接待標準不超過30元(不含酒水),用於接待往來人員或。接待用煙為兩盒金將軍或泰山,接待用酒為兩瓶古塔、地窖或兩捆青島純生,超出由經辦人自理。

五、與本管理規定不的其它條款一律以本管理規定為準。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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