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政範例 >調查報告 >

【熱門】盡職調查報告

【熱門】盡職調查報告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症懶癌齊復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閲讀與收藏。

【熱門】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1

致 公司

根據《關於 公司改制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律顧問聘請協議》,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作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改制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本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為本次公開發行的具體經辦律師。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年 月 日,本所律師向 公司發送了《 律師事務所關於 公司改制上市盡職調查清單》,收集並審查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所必需的資料和文件;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本所律師前往公司的生產車間、倉庫進行了實地考察、查驗;就相關問題與貴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進行交流;並前往工商、税務、勞動、環保等政府部門瞭解和查詢情況;參閲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遵守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年 月 日,貴公司簽訂了《 公司保證書》,就公司及相關各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做的陳述,本所律師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證: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頭或書面聲明、闡述、保證、説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複印件均與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經確知違反上述保證所能導致的不利後果。如果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願意承擔因此而導致的不利後果。本報告正是基於上述假設而出具的。

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本所律師特作如下聲明:

一、本報告系依據本報告出具日之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根據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而出具;

我們將對某些事項進行持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後某些情況不會發生變化。

二、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對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中對有關會計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中某些內容的引述,並不表明本所律師對這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三、對於本盡職調查報告至關重要而又無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本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四、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公司擬進行改制及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於佐證、説明與改制上市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指由 律師事務所於 年 月 日出具的關於 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指 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 律師事務所法律具體承辦盡職調查的律師。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等;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盡職調查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並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 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主體資格

有限公司成立於 年 月 日,目前公司的註冊資本為 萬元,法定代表人為 ,住所為 ,經營範圍為 。公司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 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質量和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註冊號為 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國家税務局頒發的國税 字號《税務登記證》和 地方税務局頒發的地税[ ]字號《税務登記證》。

經本所律師核查, 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二、歷史沿革

(一)首次設立

1、 公司成立於 年 月 日,設立時的名稱為 公司,股東為 、 ,註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 ,住所為 ,經營範圍為 。

2、股權結構為:

3、驗資或評估:

(二)第一次變更

(三)第二次變更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東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

如果是自然人,則説明其簡歷(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則説明其營業執照記載事項、主營業務、主要公司管理人員、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四、獨立性

(一)公司的資產完整

(二)公司的人員獨立

(三)公司的財務獨立

(四)公司的機構獨立

(五)公司的業務獨立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五、業務

(一)主營業務情況;

(二)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證書。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一)關聯方

(二)關聯交易

(三)同業競爭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七、主要資產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面積 ,權屬狀況;

2、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面積 ,權屬狀況。

(二)房產

1、房產證號為 ,面積 ,權屬狀況;

2、房產證號為 ,面積 ,權屬狀況。

(三)機動車輛

1、號牌號碼: ,品牌型號: ,車輛識別代碼: ,車主: ,車輛類型: ;

2、號牌號碼: ,品牌型號: ,車輛識別代碼: ,車主: ,車輛類型: 。

(四)主要生產經營設備

1、設備名稱: ,發票號: ,報關單: ,購買日期: ,使用年限: ,原始價值: ,賬面價值: ;

2、設備名稱: ,發票號: ,報關單: ,購買日期: ,使用年限: ,原始價值: ,賬面價值: 。

(五)知識產權

1、商標:

(1)名稱: ,註冊號碼: ,使用商品類別: ,有效期限自 至 ;

(2)名稱: ,註冊號碼: ,使用商品類別: ,有效期限自 至 ;

(3)權屬狀況: 。

2、專利:

3、專有技術:

4、版權:

經過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八、科研

(一)科研人員隊伍(項目帶頭人簡歷、隊伍結構等)。

(二)承擔的科研項目。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九、重大債權債務

(一)購銷合同(時間、金額、商品名稱、違約責任)

(二)借款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擔保情況)

(三)擔保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公司章程

(一)設立時的章程(時間、主要內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一)公司目前的組織架構如下圖

(二)股東會會議

1、股東會議事規則。

2、歷次股東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四)監事會會議

1、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二、董事、監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

(一)公司設立時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

經理: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一次變化情況

(三)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二次變化情況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2、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3、高級管理人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三、税務

(税務登記證、税種税率表、近三年的納税申報表和完税證明、享受的減免税情況及依據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務部門處罰的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一)公司員工名冊、勞務合同樣本、工資表和社會保障費用明細表(養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醫療、衞生保健、教育、工會費等)

(二)安全生產製度、安全事故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一)公司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三)關聯企業訴訟、仲裁的材料:(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的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獲取榮譽及證書。

(二)科學技術成果鑑定。

(三)財務會計報告數據。

(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額、淨利潤增長率、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增長率、非經營性損益)

(四)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上述機構中承辦貴公司項目的從業人員名單及其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以上中介機構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協議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盡職調查報告2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範圍在盡職調查階段,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徑調查得到的信息進行法律評估,核實預備階段獲取的相關信息,以備收購方在信息充分的情況下作出收購決策。

對目標公司基本情況的調查核實,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可以根據併購項目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於調查的具體內容作適當的增加和減少):

1、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

2、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設立及變更的有關文件,包括工商登記材料及相關主管機關的批件。

3、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東名冊和持股情況。

5、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歷次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

6、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7、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規章制度。

8、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與他人簽訂收購合同。

9、收購標的是否存在諸如設置擔保、訴訟保全等在內的限制轉讓的情況。

10、對目標公司相關附屬性文件的調查:

(二)根據不同的收購類型,提請注意事項不同側重點的注意事項並不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在收購中要將各方面的注意事項綜合起來考慮。

1、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部分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標企業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該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樣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目標企業是有限公司,收購方應該注意要求轉讓方提供其他股東同意轉讓方轉讓其所持股權或者已經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書面證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東的優先購買權之後方可收購,否則的話,即使收購方與轉讓方簽訂了轉讓協議,也有可能因為他人的反對而導致轉讓協議無法生效。

2、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財產以及債務情況。

如果收購目標是企業法人,自身及負擔在其財產之上的債權債務不因出資人的改變而發生轉移,收購方收購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資不抵債的企業將會面臨巨大風險。

在實施收購前收購方應該注意目標企業的財產情況,尤其在債務方面,除了在轉讓時已經存在的債務外,還必須注意目標企業是否還存在或有負債,比如對外提供了保證或者有可能在今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除了通過各種渠道進行查詢、瞭解之外,收購方還可以要求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列明所有的債務情況,並要求轉讓方承擔所列範圍之外的有關債務。

3、如果是收購目標企業的特定資產,收購方應該特別注意充分了解該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

存在權利瑕疵的特定資產將有可能導致收購協議無效、收購方無法取得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存在過户障礙或者交易目的無法實現等問題。

所以,收購方需要注意擬收購的特定資產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在無法確定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可以要求讓轉讓方在轉讓協議中對財產無權利瑕疵作出承諾和保證。

4、收購方應該注意爭取在收購意向書中為己方設置保障條款。

鑑於收購活動中,收購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相對較大,承擔的風險也較大,為使收購方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收購方應該在收購意向書中設定保障性條款,比如排他條款、提供資料及信息條款、不公開條款、鎖定條款及費用分攤條款等等,這些條款主要是為了防止未經收購方同意,轉讓方與第三人再行協商出讓或者出售目標公司股權或資產,排除轉讓方拒絕收購的可能等。

(三)從不同的角度,分析盡職調查的注意事項公司的設立及歷次增資、股權轉讓等事項涉及到股權的有效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收購股權時,必須審核標的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確保收購標的的合法性。

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第一、在全部資產中,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的具體比例需要分清。

在出資中,貨幣出資佔所有出資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確,非貨幣資產是否辦理了所有權轉移手續等同樣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釐清目標公司的股權配置情況。

首先要掌握各股東所持股權的比例,是否存在優先股等方面的情況;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關聯關係的股東。

第三、有擔保限制的資產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等有影響,所以要將有擔保的資產和沒有擔保的資產進行分別考察。

第四、要重點關注公司的不良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的可折舊度、無形資產的攤銷額以及將要報廢和不可回收的資產等情況需要尤其重點考察。

同時,公司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也是收購公司時所應該引起重視的問題。

公司的負債中,要分清短期債務和長期債務,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債務。

資產和債務的結構與比率,決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權益。

(四)企業併購中的主要風險併購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僅是資本交易,還涉及到併購的法律與政策環境社會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諸多因素,因此,併購風險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風險預測方面,企業併購中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1、報表風險在併購過程中,併購雙方首先要確定目標企業的併購價格,其主要依據便是目標企業的年度報告財務報表等方面但目標企業有可能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故意隱瞞損失信息,誇大收益信息,對很多影響價格的信息不作充分準確的披露,這會直接影響到併購價格的合理性,從而使併購後的企業面臨着潛在的風險。

2、評估風險對於併購,由於涉及到目標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全部或部分轉移,需要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評估,對標的物進行評估但是評估實踐中存在評估結果的準確性問題,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擾問題。

3、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對於與其有關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嚴,或由於賣方的主觀原因而使買方無法全面瞭解目標公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具體情況,這些合同將直接影響到買方在併購中的風險。

4、資產風險企業併購的標的是資產,而資產所有權歸屬也就成為交易的核心在併購過程中,如果過分依賴報表的帳面信息,而對資產的數量資產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資產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是否有效卻不作進一步分析,則可能會使得併購後企業存在大量不良資產,從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5、負債風險對於併購來説,併購行為完成後,併購後的企業要承擔目標企業的原有債務,由於有負債和未來負債,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加上有些未來之債並沒有反映在公司帳目上,因此,這些債務問題對於併購來説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的風險。

6、財務風險企業併購往往都是通過槓桿收購方式進行,這種併購方式必然使得收購者負債率較高,一旦市場變動導致企業併購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效果,將使企業自身陷入財務危機。

7、訴訟風險很多請況下,訴訟的結果事先難以預測,如賣方沒有全面披露正在進行或潛在的訴訟以及訴訟對象的個體情況,那麼訴訟的結果很可能就會改變諸如應收帳款等目標公司的資產數額。

在可能的訴訟風險方面,收購方需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

第一、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和有效的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考察這些情況,為的是保證購買公司以後不會導致先前員工提起勞動爭議方面的訴訟的問題出現;第二、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餘分配方面的爭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簽訂的購買協議能夠保證切實的履行,因為併購協議的適當履行需要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進行支撐;第三、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

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後,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第四、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着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8、客户風險兼併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利用目標公司原有客户節省新建企業開發市場的投資,因此,目標公司原客户的範圍及其繼續保留的可能性,將會影響到目標公司的預期盈利。

9、僱員風險目標公司的富餘職工負擔是否過重在崗職工的熟練程度接受新技術的能力以及併購後關係僱員是否會離開等都是影響預期生產技術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風險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及目標公司的信息是減少風險的一個主要手段,但因此又產生了一個新的風險,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對方濫用可能會使該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動,或者交易失敗後買方掌握了幾乎所有目標公司的信息,諸如配方流程營銷網絡等技術和商業祕密,就會對目標公司以及賣方產生致命的威脅。

11、經營風險公司併購之目的在於併購方希望併購完成後能產生協同效應,但由於未來經營環境的多變性,如整個行業的變化市場的變化企業管理條件的改變國際經濟形勢變化突發事件等等,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業併購後的經營無法實現既定的目標,從而產生經營風險。

12、整合風險不同企業之間,存在不同的企業文化差異。

如併購完成後,併購企業不能對被併購企業的企業文化加以整合,使被併購企業融入到併購企業的文化之中,那麼,併購企業的決策就不可能在被併購企業中得以有效貫徹,也就無法實現企業併購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營效益。

13、信譽風險企業的商譽也是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目標公司在市場中及對有關金融機構的信譽程度有無存在信譽危機的風險,是反映目標公司獲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併一個信譽不佳的公司,往往會使併購方多出不少負擔。

盡職調查報告3

一、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的重要性

小額信貸風險,實際就是信息不對稱風險,簡單來説是對借款人底細的不瞭解而產生的風險。

目前,我們只能通過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資料、徵信報告、貸前調查來了解借款人。只有通過貸前調查,我們才能核實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才能較清晰瞭解客户的基本情況、單位經營狀況、人品、道德。貸前調查是貸款發放的第一道關口,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環節,其質量優劣直接關係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

二、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的種類

貸前調查的種類主要分為兩種:非現場調查和現場調查。

1、非現場調查

通過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資料、銀行徵信報告、利用公司內部的信貸管理系統、電話、網絡媒體(如工商網、社保網)等工具或渠道進行信息收集、分析等檢查。

2、現場調查

通過實地走訪客户,與客户的面談,核實工作單位、或勘察經營場所、進行財務查賬、盤點庫存;檢查住宅情況等方式發現風險預警信號。

三、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要點

1、真實性。

包括客户身份真實性、住址真實性、單位的真實性、配偶/聯繫人信息真實性等。核實客户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是貸前調查的最重要環節。如果客户提供的資料是虛假的,特別是身份信息,在我們還無法核實其真實性時,就無法進行下一步的調查。

客户身份真實性:特別要防止假冒身份騙貸。

住址:電費單兩個月電費只有幾元,是否有疑問,實際居住地址?※

單位:申請表填寫的是公司註冊地址、實際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無法核實工作真實性或需要二次外訪,或者單位名稱與申請表不一致,入件前應核實申請人工作單位信息,以免造成誤會。

配偶/聯繫人信息:虛假的配偶/聯繫人信息不利於貸後管理。

2、貸款用途、還款計劃。

(1)貸款基本是用於消費、週轉、投資、救急等幾個方面。正常的商業小額信貸則是支持客户的消費、週轉貸款。投資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且投資週期與貸款期限有可能不匹配,容易造成貸款逾期或損失。

核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是貸款判斷的重要一環,不是所有沒有按照約定使用貸款的客户都會逾期違約,但凡是形成不良貸款的客户基本都沒有按照約定使用貸款。

對於借款人所説的貸款用途我們要“落實在細節”,謊言是沒有細節的,如果借款人虛構了貸款用途,他就無法提供各種細緻化的東西做佐證,無法自圓其説。比如説貸款用於裝修,我們在實地調查時要查看房屋新舊程度、裝修情況、查看工程施工報價合同等。如果是用於備貨,那麼核實現在的產能產量、存貨量、存貨週轉週期、行業淡旺季情況等等。對於細節不符合常理的情況,要大膽詢問實際貸款用途。

(2)還款計劃,是客户對借款之後,如何償還借款的打算,是客户誠信度的一個表現。如果一個客户連借款之後都不明確用何種收入、何時償還貸款,該筆借款的安全性可想而知。我司採取等額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還款來源是基於客户每月有正常的現金流入。

3、單位規模。

不管是打工一族還是經營者,所從事的單位規模,是信貸決策衡量的一個重要方面。雖然規模不代表盈利,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或經營的穩定性。

4、個人的基本情況。

全面衡量借款人的基本情況對於判斷借款人的外部負債和穩定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信息可以在與借款人的聊天過程中和通過第三方(如配偶、親戚、員工、同行、上下游客户)獲得。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個人的教育背景、婚姻狀況、個人愛好、社會關係等。

(1)個人的教育背景會影響工作的質量及發展前景、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經營規模的擴張是否理性等。

(2)婚姻狀況和借款人也息息相關。良好的婚姻狀況對事業是一個助推器;不良的婚姻不但對個人或企業的資產負債有較大的影響(離婚財產分割),有時還可能會影響到個人事業或企業的發展。

(3)個人愛好,往往和個人的生活習慣相關,也會從側面反映個人的人品道德。譬如,一個喜歡體育運動、經常打球的人,他的生活習慣往往會比較健康;一個經常坐在麻將台的人,打麻將已經不是娛樂行為,而是一種賭博行為。有不良嗜好的人,特別是賭博、打架、經常出入高檔場所、吸毒,是我們必須關注的對象。

(4)社會關係。個人取得貸款後,其償還款項的來源一般是他的收入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的資金,其他途徑獲得的資金無非就是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或從親朋好友獲得的借款。

5、資產規模、負債情況。

資產規模,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單、車輛、房產、其它經營項目。資產規模除了可以反映借款人的經濟實力之外,還可以側面印證借款人所述收入情況是否屬實,如果一個借款人所述收入豐厚,但財富積累的去向不明、資產規模小,那麼其對於收入的描述可信程度較低。

負債情況,主要了解有沒有銀行負債、有沒有擔保公司的貸款或其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有沒有向親朋好友借款等。如果借款人負債超過收入,應核實是否有其他收入,深入瞭解借款人的還款來源。

6、人品道德。

一個不注重道德約束的人,信用方面也會大打折扣。愛好習慣也和人品息息相關,往往不良嗜好會與不良的人品聯繫在一起。

我們調查主要從其家庭責任方面、對父母、配偶、子女的責任,特別是一項貸款,能否獲得配偶的支持,也是判斷一個人家庭責任、人品的一個重要指標。已婚者,隱瞞父母,比較正常;未婚者,隱瞞父母,則可能會存在風險。

7、家庭情況。

家庭情況,有時會影響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的家庭氛圍,在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出現問題時,其家庭可能會對其施加壓力或幫其償還款項。主要詢問客户父母的工作或瞻養負擔情況、子女現時教育或工作情況、配偶的工作情況等。

針對我公司不同產品的特點,各產品需側重的貸前調查要點。

1、打工一族。

打工一族,相對於經營者來説,調查相對簡單,主要是核實其工作和住址真實性,還有單位的性質和規模。對於高端客户羣,主要是調查工作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性質;非高端客户,主要是調查工作單位規模、工作部門及工作職位。

(1)高端客户類羣:調查要點:

1、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者,我們主要是核實其工作的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還要重點核實是否編制內員工。

2、全國500強、廣東省100強或較大型公司工作者,我們主要是核實其工作的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

(2)非高端客户類羣:調查要點:主要是核實其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工作單位規模和基本經營狀況。

2、三農經營者。

經營管理情況:承包地真實性、養殖或種植規模、養殖設備、養殖或種植的種類、養殖或種植數量、長成情況、價格情況、生產週期、週期產量、週期收入、飼料的庫存、及工棚的居住情況、電的照明情況;外出務工收入,如有,是從事那方面工作,收入多少。

3、抵押貸款。

要防範假證抵押和出租房產抵押。假證抵押,主要是房產證和實際的房產不符,這方面的風險主要存在於一些散樓,因為其地址的真實性、準確性較難判斷。出租房產抵押,主要是房產已出租給他人居住,由於租賃權優於抵押權,我們必須明確房產出租的年限。抵押貸款,我們也要盡職盡責、詳細調查,防止無效抵押。

4、經營者。

經營的真實性。對於經營比較規範的企業,可通過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税務登記證、加工廠的牌照、轉讓協議、租賃合同等等來核實;對於一些非正式登記的企業(如在一個地方經營多年,但沒有辦理營業執照,或者生意是從別人手中轉讓過來,沒有更改營業執照,再或者是在大型批發市場裏辦理的集體營業執照等),應根據實際情況採用更靈活的方法來核實,如通過查看商鋪的產權或租賃合同(通常由老闆簽署而非員工),其他還有諸如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收發貨的簽字人、借款人對生意的熟悉程度等等,通過這些相互印證核實經營的真實性。

經營管理情況:通過與企業主要經營者的直接會談,建立對其經營素質和誠信度的感性認識,通過實地調查經營場所,可以瞭解借款人的業務品種、生產組織能力、工藝流程、技術裝備水平、產供銷情況、設備性能及利用率、員工精神狀態等情況,掌握企業運行及管理方面的信息。

調查要點:

1、廠房規模及質量、工作環境、固定資產情況。廠房的結構、寬敞程度、新舊情況,瞭解廠房的規模及質量。

(1)檢查工作台面的是否有序、物料的擺放是否凌亂、半成品和成品的擺放情況。

(2)檢查固定資產,設備的新舊程度、開機率、產能產量、機器產能產量是否支持借款人所述的銷售額。

2、員工人數及工資情況、生產操作程序及安全指引情況、消防知識教育情況及措施。

(1)現場工人數量,向借款人瞭解工人的工資情況、發放日期,可以要求其出示工資發放登記簿核實;如有條件,可以向工人瞭解工資的發放情況。

(2)觀察工人生產程序,精神狀態,觀察製作枱面員工的滿座率。

(3)觀察廠房電線情況,是否交叉亂拉;是否有消防瓶,如有,擺放是否合理,是否有消防警示標誌;注意男員工是否在工作中抽煙等。

3、廠房租賃情況、水電費使用及繳交情況、税收繳交。提供廠房租賃合同,水電費單據和税收繳交單據,瞭解廠房周圍的環境,有沒有已經開發完整,是否存在違章建築情況,續租是否方便;水電費使用是否正常,特別是錯峯用電情況,拉閘限電頻率對企業的影響程度;税收的繳交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嚴重偷税漏税情況。

4、原材料的購進方式及價格情況和庫存情況、產品的質量、產品的價格、產品的銷路及庫存情況、貨款的回收週期及回收情況、市場環境情況等。原材料、產品及貨款是我們調查的重點。

(1)原材料的購進方式及價格情況和庫存情況。瞭解原材料是全部現金購入、還是一部分現金購入,最重要是瞭解客户原材料賒賬即應付款方面,多久時間才付款給對方,是瞭解客户現金流和信用的一個重要方面;瞭解原材料的進貨地點;瞭解原材料最近的價格,較之前的變動情況,以及未來幾個月走勢。這些,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單據進行核實。察看原材料庫存多少、擺放整齊與否等。

(2)產品的質量、產品的價格、產品的銷售及庫存情況。通過觸摸產品、向客户請教,瞭解產品質量、瞭解客户是經營那種檔次的產品;瞭解產品的價格、成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的大約組成)、產品是內銷還是外銷、外銷利潤和內銷利潤的比較、外銷產品時,匯率對企業利潤的影響;察看產品庫存多少、包裝是否安全穩固和高檔等。

(3)貨款的回收週期及回收情況、市場環境情況。向借款人瞭解貨款的回收情況,是現銷現收,還是先收一定比例的現金,餘款在多長時間內回收;現時貨款還有多少沒有回收,回收難度如何。向借款人瞭解市場行情,瞭解該行業目前的利潤率,瞭解外銷和內銷形式;瞭解企業的經營年限,經營階段,企業的發展規劃。我們通過有意識的、較詳細的交談,逐步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管理、銷售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瞭解市場環境情況、進而瞭解整體的經營狀況。

5、收入與負債的核實

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發展都是靠自有資本,在原始積累的基礎上通過家族管理的方式經營,因此不可避免的,企業在內部財務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缺陷。這就使信貸人員調查時難以獲得企業現金流數據,這裏有兩個方法:

一是收集企業銀行對賬單,剔除內部往來款和培育流水的賬户,彙總得到的往往比較真實。

二是可以採取抽查的方式,抽取企業日常的進出庫單據、購原材料發票、銷貨明細帳等結算企業的現金流量,但是這種方法往往工作量要相對大一些。

一個企業的總負債和這個企業的年銷售額收入配比在1:10這個比例或稍高一些比較合理。理由主要考慮是按年12個月計算,如果一個月企業在年收入在1200萬元,那麼月現金流正常來説有100萬左右,再考慮利潤率等情況,100萬元貸款是個上限。但是,這個比率不一定就是固定的,也要綜合考慮很多的因素,比如要參照所屬行業,利潤率等因素。毛利

所謂“毛利”顧名思義就是收入減成本後的利潤,一般不包括期間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常見行業毛利潤率

(批發業較低、零售業較高)

四、小額信用貸款資料的收集

資料的收集應該遵從有效性、完整性、簡便性的原則。

有效性—提交資料真實、有效

單位信息:單位招牌、實際地址與註冊名稱、註冊地址是否一致。申請表填寫的是公司註冊地址、實際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無法核實工作真實性或需要二次外訪,或者單位名稱與申請表不一致,入件前應核實申請人工作單位信息,以免造成誤會。 ※

複印件是否有原件可供核對(簽約時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核對的個案較多)。 ※

高端客户收入證明:優質企業中擔任司機、保安、非正式員工等職員不屬於高端客户。 ※

勞動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單位租賃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內,即將到期租賃合同的風險(搬遷、租金上漲的影響)。

交租單據是否為最新一期,是否欠租。

資料完整性、簡便性——提交資料符合政策要求

房產文件:一次性購買或按揭(抵押貸款)已結清的房產提供房產證和購房發票;按揭(抵押)狀態且徵信有顯示的,可提供按揭(抵押)合同,相關合同應複印完整(顯示權屬人姓名、貸款金額、簽名頁及抵押物清單)。 ※

相關經營證書:食品流通許可證、衞生許可證、道路運輸許可證、工程項目的審批文件、相關經營資質證書等等。

銀行流水:客户有多個銀行流水,應先對流水結構進行分析,是否存在賬户間互相轉入轉出培育流水的情況,該類型流水無參考意義,不需要提供,如果客户有多個賬户,只需提供1-2個能真實反映其收入情況的賬户,對公流水只需提供能反映其經營收入的賬户,對私流水只需提供交易最活躍、結餘較多的賬户。

納税憑證:提供去年年度和最新三期憑

盡職調查報告4

一、團隊情況盡職調查

在vc投資中團隊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團隊成員的方方面面,包括團隊成員的經歷、學歷、背景以及各位創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組織結構圖;

2、董事會、管理團隊、技術團隊簡介;

3、管理/技術人員變動情況;

4、企業勞動力統計。

二、業務情況盡職調查

業務的盡職調查是個廣泛的主題,主要包括業務能否規模化、能否持久、企業內部治理,管理流程、業務量化的指標。

1、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對管理層及關鍵人員的激勵機制;

3、是否與掌握關鍵技術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4、是否與相關員工簽訂公司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保密合同;

5、員工報酬結構。

三、市場情況盡職調查

創業者商業計劃書中的那些關於市場的分析和預測,僅僅是參考。vc會獨立地對市場進行盡職調查,vc的市場分析工作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產品生命週期(成長期、穩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發展趨勢;

2、目標產品市場規模與增長潛力分析(自然更換、系統升級、擴大應用等);

3、核心競爭力構成(技術、品牌、市場份額、銷售網絡、信息技術平台等);

4、企業的銷售利潤率和行業平均銷售利潤率;

5、主要客户構成及其在銷售額中的比例。

四、技術情況盡職調查

1、核心技術名稱、所有權人、來源方式、其他説明;

2、公司參與制訂產品或技術的行業標準和質量檢測標準情況;

3、公司已往的研究與開發成果,行業內技術權威對企業的技術情況的評價;

4、公司在技術開發方面的資金投入明細;

5、計劃再投入的開發資金量及用途。

五、財務情況盡職調查

財務的盡職調查,可能要算是盡職調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為兩大塊:過去的財務數據和未來的財務預測。

1、企業財務報表(註冊資金驗資報告、往年經審計年報,最近一期月報);

2、分產品/地區銷售、成本、利潤情況;

3、企業享受的税收優惠説明和資質;

4、對造成財務報表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因素的説明。

六、法務情況盡職調查

提供公司總部、子公司、控股公司、關聯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員工合約、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商標備案、訴訟記錄等等。

1、國內外與本企業相關的政治、法律環境;

2、影響企業的新法律法規和政策;

3、本企業簽訂的重大協議和有關合同;

4、本企業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情況;

5、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5

一、內容完整,可供參考性強

業務盡職調查報告內容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商務模式調查(盈利模式、銷售模式、生產模式)

2、公司核心競爭力調查

3、募集資金投向調查

4、行業發展前景調查(產業政策、行業狀況、行業壁壘)

5、管理體系及運營情況調查(公司股權分佈及股東狀況、人力資源、管理團隊、企業戰略規劃、生產管理能力、營銷能力、政策環境適應和利用能力、資本運營能力、組織結構、激勵機制、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榮譽)

6、公司的影響力調查(大股東的知名度、品牌知名度、市場佔有率、主要管理者(如CEO、技術、市場、生產主管)知名度、公司提高企業形象的做法與措施、公司與政府和社會的關係等)

7、公司的產品與市場(產品市場現狀、產品市場潛力、產業化實現能力評價、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客户分析、供應商分析等)

8、核心技術(專有性和保密性、領先狀況、技術成熟度、技術的生命力、技術和開發體系)

9、風險分析(外匯風險、利率風險、投資決策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存貨風險、違反管制條例、未果訴訟的相關情況、其他特殊風險)

10、公司對未來的展望(業務發展規劃、未來可能發展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市場、新法規及財務活動可能造成的衝擊)

11、法律、財務盡職調查中相關的企業歷史沿革、基本財務狀況、資產狀況、訴訟等問題的輔助業務調查。

二、途徑完備,證明材料齊全

項目經理在進行業務盡職調查時,需做到的業務盡調步驟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備案材料如下: 1、收集資料:通過網絡信息檢索、行業報告閲讀等多種形式收集企業資料。

相關證明材料:建立相應的資料搜索文件夾,對收集的材料進行整理、分類,表明出處,確定其可行度,選擇性使用其中的觀點或數據。

2、高管面談:非常重要的環節,與公司總經理、分管財務、銷售、生產、質量、人事、採購等機構的副總或部門經理座談。瞭解公司完整的運營流程,並瞭解高管的精神狀態或敬業精神以及公司的企業文化。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高管面談記錄,清晰記錄面談時間、參加人及會談內容,各高管的名片整理。

3、企業考察:對企業的經營、研發、生產、管理、資源等實施實地考察;對高管以下的員工進行隨機或不經意的訪談,能夠得出更深層次的印象或結論。

相關證明材料:記錄考察流程及瞭解到的相關信息,獲得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整理,相關複印件請企業加蓋公章,相關照片的整理彙總,若可能,提供相應產品樣品。

4、競爭調查:梳理清楚該市場中的競爭格局和對手的情況。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對競爭企業進行考察、訪談或第三方評價;對比清楚市場中的各種競爭力量及其競爭優劣勢。對競爭企業的信息和對比掌握得越充分、投資的判斷就會越準!

相關證明材料:對獲得的相關信息來源分類標註,如據企業介紹、網絡搜索、競爭者實地考察、第三方訪談等。

5、供應商走訪:瞭解企業的採購量、信譽,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企業聲譽、真實產量;同時也從側面瞭解行業競爭格局。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供應商走訪訪談記錄,供應商現場照片、供應商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6、客户走訪:可以瞭解企業產品質量和受歡迎程度,瞭解企業真實銷售情況,瞭解競爭企業情況;同時,客户自身的檔次和優質情況也有助於判斷企業的市場地位、以及市場需求的潛力和可持續程度。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客户走訪訪談記錄,客户現場照片、客户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7、協會走訪:瞭解企業的行業地位和聲譽,瞭解行業的發展態勢;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協會走訪訪談記錄,獲得協會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或行業數據,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8、政府走訪:瞭解企業的行業地位和聲譽,瞭解政府對企業所處行業的支持程度;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政府走訪訪談記錄,獲得政府提供的相應文件材料,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9、中介諮詢:針對上市可行性和上市時間問題諮詢券商、律師或會計師等中介機構,獲得企業成熟度信息。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訪談記錄,獲得中介機構相應的文字材料或報告,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三、工作底稿包括內容

公司相關證書、股東身份證件、榮譽、批文、合同、報告、財產

權屬證書、相關業務開展所需證照等文件的複印件整理;

所有公司關於人、財、物、產、供、銷等運營流程中涉及的公司

制度、規定等文件的整理;

所有走訪訪談記錄、名片複印件、第三方報告等材料的整理; 相關照片或其他證明材料的整理。

四、證明材料可信等級

I,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律師事務所意見、銀行憑證、權威部門證明文件;

II,政府文件、原始合同、合格投行機構盡調結論、實地考察測

盡職調查報告6

一、 公司基本情況

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請提供公司成立時及以後每次發生變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法人代碼證書、税務登記證(國税/地税)、設立及每次變更時發起人/股東簽署的協議及其他有關設立和變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請説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銷、註銷營業執照的情況。

2. 公司的歷史沿革

請説明:公司設立至今是否有合併、分立、增加和/或減少註冊資本、收購兼併等資產重組行為?該等行為是否已經有關政府部門、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會批准,是否進行公告?如有,請提供相關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有關協議及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審計報告、評估報告、驗資報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結構

請就公司治理結構圖進行説明。

請提供歷次董事及董事長、董事會祕書姓名,並提供現任董事、董事長、董事會祕書簡歷及在公司及其他單位的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請提供歷次監事及監事會負責人姓名,並提供現任監事簡歷及在公司和其他單位任職證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東結構及股東結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現有股東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及出資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讓取得),並提供現有股東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或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請提供自公司設立至今的股東變動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原始股東名單、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

5. 公司的關聯企業(境內外)

請提供關聯企業的名單及關聯關係和業務範圍,並提供主要關聯企業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營業執照。(關聯企業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權關係的企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其中任重要職務的企業等)

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次變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變更時的股東會決議。

二、 公司經營狀況

7. 關於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範圍)

請提供相關的主要業務的書面説明,並説明是否發生過變更及變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請提供公司目前擁有的有關業務方面的各種政府批文及資質證書。

請説明公司是否存在應辦而未辦業務經營資質資格文件的情形。

三、 公司財務狀況

8. 主要資產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資產的合同、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

主要資產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專利、商標、著作權或專有技術的權屬證明、買賣合同、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相關文件。

主要資產是否附有任何抵押、質押、留質或其他第三方權利,如有,請提供相關文件。

9. 公司財務結構分析

公司非經常性損益佔利潤總額的比例。

公司存貨的主要構成,包括庫存商品的名稱、生產日期、庫存原因及市場最低價格。

有無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擔保而存在的或有負債。

10. 公司財務資料(20--年12月31日)

總賬科目餘額表。

貨幣資金餘額明細表;各賬户銀行存款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

應收、應付餘額明細表,應收及庫存存貨賬齡分析表。

長期投資餘額明細表,本期新增或變更的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協議、被投資單位的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等法律文件,被投資單位20--年度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

固定、無形資產餘額及折舊明細表,20--年度增加、減少的固定、無形資產明細表(標明日期、類別、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殘值率、折舊期限、增減固定資產會計憑證號);固定、無形資產單項價值在---萬元以上的,若原始價值是以評估值作為入帳依據的,對評估機構及評估方法作出説明;主要資產是否有任何未解決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糾紛,如有,請加以説明。

長、短期借款餘額明細表,借款借據及相關文件。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利潤明細表(按月份、品種、數量及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收入確認的原則説明,大額收入入帳的依據,成本的核算方法; 損益類項目變動幅度較大的原因;投資收益明細表(按被投資單位、損益調整金額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明細表(按項目和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按月份列示20--年及上年同期數據。

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餘額明細表及相關文件。

公司近三年(審計)財務報告。

公司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

11. 公司所涉及的税收文件

公司使用的税率(各個税種)及任何税收優惠的批文。

公司使用的税收方面的法規或政策性文件。

公司欠税或其他税務糾紛的説明與有關文件(如有)。

税務機關是否對公司進行過稽查?如有,請説明稽查的情況。

12. 公司與股東和股東控制的企業發生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情況

公司與關聯企業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交易,如有,請提供主要關聯交易合同,並提供有關批准文件。

對上述關聯交易,請詳細説明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單價、總金額、佔同類業務的比例、定價政策及其決策依據。

公司與關聯企業存在同業競爭的領域與範圍(如有)。

13. 公司的聲明

期後事項説明、或有事項説明、債務重組的説明、承諾事項的説明等。

14. 會計師事務所

請提供公司近三年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

四、 公司人力資源情況

15. 管理層及管理層的變化

請提供公司歷任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總工程師等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職務,並提供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工資情況介紹,並提供相關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在其他單位任職情況。

16. 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請提供核心技術人員簡歷,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姓名、職務、性別、年齡、學歷、專業、職稱、職業培訓、專長;專業信息:技術掌握程度、薪酬(股權、工資、其他)、與本企業的關係(專職、顧問、協作、兼職、其他)、與本企業的契約關係(合同、固定、臨時)、技術類相關獎項(專利、發明)、本技術領域工作經歷(擁有何種核心技術、參與研發的項目名稱及結論)。

17. 勞動合同情況

請提供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書樣本。公司是否與員工簽定保密協議、不競爭協議、培訓協議?如有,請提供樣本。

公司是否與所有員工簽定勞動合同,請提供勞動合同簽定明細表,內容應包括員工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用工方式(固定、臨時)。

18. 崗位設置情況

請提供公司崗位設置結構,公司崗位分類(如銷售、技術、管理、職能等)、崗位名稱、崗位薪酬等級、任職條件等。

19. 薪酬情況

請提供公司最近一個月的職工工資花名冊。

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員工工資和/或獎金的情況?如有,請説明。

20. 福利情況

請提供最近一期繳納的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住房公積金),以及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公司已經繳清有關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文件。

21. 人員流動情況

請提供20--至20--年內離職員工信息,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部門、崗位、職務、入司離司時間、離職原因(辭職、辭退、退休)等。

公司是否存在停薪留職及退休人員,如有,請提供相關信息,並請説明其保險繳納情況。

22. 員工培訓

請提供公司本年度員工培訓記錄。

23. 勞動糾紛情況

公司有無勞動仲裁或勞動糾紛案件?如有,請簡要説明情況。

24. 公司人事制度

請提供員工手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獎懲、考勤、休假、薪酬、福利、培訓、績效考核、晉升、離職等有關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 公司法律糾紛情況

25. 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

請提供公司應收款和應付款的清單(包括但不限於對方當事人姓名、債權債務數額、有無擔保、賬期、是否追索等),並提供金額較大的應收款和應付款的合同、入賬憑證等。

公司是否存在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並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是否存在與個人之間的應收款、應付款?如有,請詳細列明並提供有關協議。

公司能否清償到期債務?

26. 公司的擔保

請詳細提供公司就其自身債務及他人(包括關聯企業)債務向有關債權人提供擔保(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或反擔保的文件(包括主債務合同、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和擔保登記文件等)。

請提供公司接受他人(包括關聯企業)提供的擔保的相關所有文件資料。

27. 公司重大經營合同

請提供公司將要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銀行借款合同、採購及銷售合同、知識產權開發或轉讓合同、重大資產的租賃等)。

28. 公司訴訟、仲裁及潛在的爭議糾紛

請提供近兩年來與公司有關的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包括起訴書、案件受理通知書、答辯狀、判決書、行政處罰通知書及決定書等。

請提供公司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安全衞生、人身權、土地等方面的原因招致(或可能招致)訴訟的有關文件或有關請求文件。

公司可能面臨的有關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案件的有關文件。

如公司無以上情形,請出具書面説明,並分別説明公司無以上情形。

29. 公司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請提供公司經營中涉及的工商、税務、勞動、質量監督等方面的合法合規情況。

30. 公司主要經營性資產

請提供公司所有或使用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機器設備、機動車、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產權證明文件和相關協議。

如公司以非所有權方式取得有關財產的使用權的,請提供相關協議(如租賃合同、許可使用合同等)和相關的權屬證明。

如上述財產存在產權糾紛,請公司提供有關產權糾紛的文件;如無糾紛請公司出具書面説明。

31. 公司對外投資

請提供公司對外投資的有關協議、批准文件,投資項目或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

六、 公司其他情況

32. 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環保的影響

請説明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涉及環保問題,是否存在可能給環境造成污染的情況?如有,請提供公司在環境保護方面所採取的措施的有關文件或書面説明。

33. 公司的產品質量標準

請提供公司正在執行的產品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和檢驗措施、公司產品的質量認證文件,並提供公司的產品售後服務承諾及質量服務體系。

34. 請提供公司認為其他應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

盡職調查報告7

一、主要內容

(一)業務調查

業務調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情況和風險,調查公司商業模式、經營目標和計劃。

1.行業研究:通過蒐集與公司所處行業有關的行業研究或報道,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比較市場公開數據,蒐集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以及主辦券商內部行業分析師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審慎、客觀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基本情況和特有風險(如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

2.公司產品考察:通過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交談,實地考察公司產品或服務,訪談公司客户等方法,調查公司產品或服務及其用途,瞭解產品種類、功能或服務種類及其滿足的客户需求。

3.關鍵資源調查:通過實地考察、與管理層交談、查閲公司主要知識產權文件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調查公司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

4.公司業務流程調查:通過查閲公司業務制度、實地考察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業務環節、對主要供應商和客户訪談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瞭解公司關鍵業務流程。

5.公司收益情況調查:通過查閲商業合同,走訪客户和供應商等方法,結合對公司產品或服務、關鍵資源和關鍵業務流程的調查,瞭解公司如何獲得收益。

6.公司趨勢調查:通過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查閲董事會會議記錄、重大業務合同等方法,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及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瞭解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各個業務板塊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分析公司經營目標和計劃是否與現有商業模式一致,提示公司業務發展過程跌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二)公司治理調查

1.瞭解三會:通過查閲公司章程,瞭解公司組織結構,查閲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有關文件,調查公司三會的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説明上述機構和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關注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建立健全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糾紛解決機制。

2.董事會對治理機制的評估: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機制進行訴訟評估,內容包括現有公司治理機制在給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以及保證股東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權利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決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監事調查:調查公司董事、監事的簡要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國籍及境外居留權、性別、年齡、學歷、職稱;職業經歷(參加工作以來的職業及職務情況);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本人及其近親屬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是否存在對外投資與公司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

另外,還包括獨立性調查、同業競爭調查、政策制定執行情況調查、管理層誠信調查。(三)公司財務調查

1.內部控制五要素調查:通過考察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基本要素,評價公司內容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有效。

2.財務風險調查:根據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分析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並對其進行逐年比較。

另外,還包括應收賬款調查、存貨調查、公司投資調查、固定資產與折舊調查、無形資產調查、資產減值準備情況調查、歷次評估情況調查、應付賬款調查、收入調查、成本調查、費用調查、非經常性損益調查、鼓勵政策調查、合併財務報表調查、關聯方及關聯關係調查、審計意見及事務所變更調查。

(四)公司合法合規調查

主要包括: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調查、重大違法違規調查、股權情況調查、財產合法性調查、重大債務調查、納税情況調查、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技術標準調查等等。

盡職調查報告8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於信息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項目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於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項目都存在着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後,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瞭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二、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對於一個重大投資項目,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彙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複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項目立項後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通過複核程序後方能提交。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閲文件資料

通過公司工商註冊、財務報告、業務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閲,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信息

通過網絡、行業雜誌、業內人士等信息渠道,瞭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查看企業廠房、土地、設備、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四、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着“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説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髮現並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鬍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況

一、公司歷史演變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公司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檢查其對公司的發展演變和企業文化形成的重大影響;

(2)對公司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歷史演變較為複雜,着重考察企業歷史演變發展邏輯合理性。

2調查程序

(1)獲取公司所在行業管理體制歷次改革的有關資料,調查行業管理體制的變化對公司的影響;

(2)獲取公司歷次產品、技術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變動及獲獎情況的有關資料,判斷公司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地位的變化;

(3)調查公司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事變動,判斷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經和可能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

(4)審查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受到重大處罰的情況,判斷其影響是否已經消除。

3調查結論

(1)公司歷史演變定性判斷(複雜與否)

(2)歷史演變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無實質性影響(體制、人員、技術演變)

二、股東變更情況調查

1調查目標

(1)股東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範;

(2)公司股東變更的行為和程序是否合法、規範。

2調查程序

(1)編制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檢查公司歷次股份總額及其結構變化的原因及對公司業務、管理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2)取得公司的股東名冊,查看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3)追溯調查公司的實質控制人,查看其業務、資產情況是否對公司的產供銷以及市場競爭力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4)檢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關情況,關注其在公司的任職及其親屬的投資情況;如果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較大,還應檢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通過此人間接持股的情況,而可能引起潛在的股權糾紛;

(5)檢查公司是否發行過內部職工股,是否有工會持股或職工持股會持股; (6)調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於質押或其他爭議而被凍結或被拍賣而發生轉移,並導致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7)獲取公司與股本結構變化有關的驗資、評估和審計報告,審查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變化以及股本結構的變化的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文件;

(8)相關股東變更資料取得當地工商資料為準。

3調查結論

(1)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較大變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職及外部任職情況;

(3)股本變動的驗資、評估及審計是否齊全,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文件。

三、公司治理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規;

(2)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立、運作的實質性判斷;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 2調查程序

(1)查閲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過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其內容是否與《公司法》等相牴觸;

(2)確認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其合規性;

(3)查閲公司歷次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認其決議內容、尤其是確認董事會的對外擔保、重大投資、融資及經營決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會議記錄瞭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員的變化;

(4)確認董事、經理是否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5)考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如設置股票期權,判斷這些機制是否有利於吸引人才,保持高級管理人員的穩定。

四、組織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全面瞭解公司主要股東(追溯到實質控制人)及整個集團的所有相關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情況,查找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關聯方;

(2)瞭解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模式的設置對公司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畫出整個集團的組織構架圖,標明各經營實體之間的具體組織聯繫;

(2)畫出公司組織結構設置圖,並以實線和虛線標明各機構之間的權力和信息溝通關係,分析其設計的合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

(3)與管理層有關人員進行討論,進一步獲得公司組織結構設置方面、運行方面情況的資料。

五、管理團隊調查

1調查目標

(1)主要管理層(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以及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是否正直、誠信;

(2)主要管理層是否具有與發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開拓精神和經營管理能力;

(3)瞭解關鍵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和離職情況,及其程序是否合法;

(4)瞭解公司與主要管理人員有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及其對公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員學歷和從業經歷簡況,對核心人員要取得其詳細資料,尤其要關注主要成員在本行業的的執業經驗和記錄;

(2)與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就企業發展、公司文化、競爭對手、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的關係等主題進行單獨的會談;

(3)調查過去三年中公司關鍵管理人員離職的情況,調查其辭職的真實原因;

(4)調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

(5)與公司職員進行交流,獲取其對管理團隊以及企業文化貫徹情況的直觀感受;

(6)調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規定、年度經營責任書,瞭解公司是否制定經濟責任考核體系,特別考核體系的落實情況;

(7)瞭解公司為高級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調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適當的兼職,並説明必要的兼職是否會對其工作產生影響。

六、業務發展戰略與目標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的關係;

(2)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實現的可行性、風險。

2調查程序

查閲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資料,或與經營決策層訪談,得到以下的信息:

(1)公司發展目標的定位,包括長遠發展戰略、具體業務計劃;

(2)公司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間的關係;

(3)公司實現業務發展目標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包括法律障礙等;

(4)公司實現未來發展計劃的主要經營理念或模式、假設條件、實現步驟、面臨的主要問題等。

第二部分:行業和業務經營調查

一、行業及競爭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驅動因素與本質;

(3)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較之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地位;

4)調查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2調查程序

(1)查閲權威機構的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如國家計委、經貿委、行業協 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機構),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的發展現狀與前景,分析影響其行業發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內企業是否受到國家宏觀控制,如果是,其產品定 價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3)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產業鏈情況,公司所處鏈條環節情況;

(4)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進入壁壘,包括規模經濟、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環境保護或行業管理機構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等方面,分析其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5)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整體特徵,是屬於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瞭解該行業對技術(或對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依賴程度、技術的成熟度;瞭解該行業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鉅額的廣告營銷費用;是否應收賬款週轉慢;產品價格的變動特徵;出口佔總銷售的比例等方面。

(6)調查公司近三年內銷售產品所處的生命週期階段,是處於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個階段?調查公司產品的壽命。

(7)查閲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公司相關財務資料和發展規劃文件,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產銷量明細表,瞭解公司產品結構構成;瞭解公司未來產品結構調整的方向。

(8)查閲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影響公司產品需求的相關因素以及產品需求的變化趨勢,分析未來幾年該產品的需求狀況、市場容量;獲取公司所處行業中該產品的現有生產能力、未來幾年生產能力的變化數據;所處行業是否因過多受到國家政策、技術進步、可替代產品的衝擊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具有較大的脆弱性。

(9)對公司產品價格變動作出預測;

(10)調查可替代產品的價格和供應狀況,調查公司產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預計的將來多大程度上受到進口同類產品的衝擊;

(11)對公司現有與潛在的競爭者調查,應包括但不限於整個產品市場容量、競爭者數量、公司與市場競爭者各自的市場份額;對公司與競爭者的比較應包括相對產品質量、相對價格、相對成本、相對的產品形象及公司聲譽等(見附表)。對公司目前、未來的市場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斷;

(12)利用各大證券報、主要證券類網站披露的公開信息,與已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選擇5-10家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相同的公司,以這些公司近幾年的數據為基礎,至少在生產能力、生產技術的先進性、關鍵設備的先進性、銷售收入、銷售的地理分佈、主要產品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行業平均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方面進行比較。

二、採購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供應方市場、採購政策及主要的供應商;

(2)調查公司採購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序

(1)調查供應方市場的競爭狀況,是競爭、還是壟斷,是否存在特許經營 權等方面因素使得供應方市場有較高的進入壁壘;

(2)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必須的原材料、重要輔助材料等的採購是否受到資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瞭解公司主要的供應商(至少前5名),計算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向主要供應商的採購金額、佔公司、同類原材料採購金額、總採購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

(4)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主要供應商與公司的地理距離,分析最近幾年原材料成本構成,關注運輸費用佔採購成本中的比重;

(5)與採購部門人員溝通,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應商考評制度;

(6)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的資金結算情況,是否及時結清貨款,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7)查閲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場供求狀況,查閲公司產品成本計算單,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動力漲價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

(8)與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的銜接情況,關注是否存在嚴重的原材料缺貨風險,是否存在原材料積壓風險;

(9)與主要供應商、公司律師溝通,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糾紛;

(10)如果存在影響成本的重大關聯採購,判斷關聯採購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三、生產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實際產量;

(2)調查公司生產組織、保障;

(3)成本分析;

(4)調查公司生產的質量控制、安全、環保。

2調查程序

(1)調查公司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是屬於個別製造或小批量生產;大批量生產或用裝配線生產;用流水線生產;

(2)瞭解公司各項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獲取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調查公司行業中工藝、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

(3)調查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實際生產能力以及主要競爭者的實際生產能力,進行盈虧平衡分析,計算出盈虧平衡時的生產產量,並與各年的實際生產量比較;

(4)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各環節中是否存在瓶頸?是否存在某種原材料的供應、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不穩定或生產能力不足而制約了企業的生產能力;

(5)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的生產是否受到能源、技術、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

(6)採用現場察勘的方法,調查公司主要設備的產地、購入時間,機器設備的成新率,是否處於良好狀態,預計尚可使用的時間;現有的生產能力及利用情況,是否有大量閒置的設備和生產能力;

(7)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設備抵押貸款的情形。如有,查閲或查詢借款合同的條款及還款情況,判斷預期債務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保障構成影響;

(8)製造成本的橫向比較。查閲公司歷年來產品成本計算單、同類公司數據,分析公司較同行業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競爭地位;

(9)製造成本的縱向比較。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的毛利率、貢獻毛利佔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指標,分析公司主要產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項產品在銷售價格未發生重大變化時,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現異常,分析單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製造費用等成本要素的變動情況,確認成本的真實發生;

(10)與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溝通、現場實地考察、查閲公司內部生產管理規定,調查公司的質量控制政策、質量管理的組織設置及實施情況;

(11)調查公司保障安全生產的措施,成立以來是否發生過重大的安全事故;

(12)瞭解公司生產工藝中三廢的排放情況,查閲省一級的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函件,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環保問題而被處罰的情形;

(13)查閲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調查公司產品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受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處罰。

四、銷售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營銷網絡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2)調查公司產品商標的權屬及合規性;

(3)調查公司銷售回款、存貨積壓情況;

(4)調查公司銷售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序

(1)瞭解公司的分銷渠道,對自營零售的,調查公司銷售專賣店的設置;對通過批發商進行銷售的,調查經銷或代理協議,是否全部委託銷售代理而導致銷售失控?

(2)查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商標註冊證,調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產品的商標註冊人;

(3)查閲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覆,調查公司的產品質量是否執行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近3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4)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打假力度如何;

(5)調查公司的主要競爭者及各自的競爭優勢,從權威統計機構獲取公司產品與其主要競爭者產品的市場佔有率資料;

(6)獲取或編制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各項產品佔銷售總收入比重明細表、各項產品產銷率明細表;

(7)獲取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對主要客户(至少前5名)的銷售額、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調查其客户基礎是否薄弱,是否過分依賴某一客户而連帶受到客户所受風險的影響;分析其主要客户的回款情況,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8)獲取近幾個會計年度按區域分佈的的銷售記錄,分析公司銷售區域侷限化現象是否明顯,產品的銷售是否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9)是否存在會計期末銷售收入的異常增長,採取追查至會計期末幾筆大額的收入確認憑證、審閲複核會計師期後事項的工作底稿等程序,判斷是否屬於虛開發票、虛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異常大額的銷售退回,查閲銷售合同、銷售部門與客户對銷售退回的處理意見等資料,判斷銷售退回的真實性;

(11)測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應收賬款週轉率,調查公司壞賬、呆賬風險的大小;

(12)對於銷售集中於單個或少數幾個大客户的情況,需追查銷貨合同、銷貨發票、產品出庫單、銀行進賬單,或函證的方法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如果該項銷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報關單、結匯水單等資料,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

(13)查閲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調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殘次、陳舊、冷背、積壓的存貨;與會計師溝通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計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產成品週轉率,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

(14)抽查部分重大銷售合同,檢查有無限制性條款,如產品須經安裝或檢修、有特定的退貨權、採用代銷或寄銷的方式;

(15)調查關聯銷售的情況。如果存在對主營業務收入有重大貢獻的關聯銷售,抽查不同時點的關聯銷售合同,獲取關聯銷售的定價數據,分析不同時點的銷售價格的變動,並與同類產品當時市場公允價格比較。如果存在異常,分析其對收入的影響,分析關聯銷售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五、技術與研發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專利、非專利技術;

(2)調查公司研發機構、人員、資金投入;

(3)調查公司正在研發的項目;

2調查程序

(1)瞭解公司的行業技術標準,是否有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2)調查公司核心技術的選擇。調查公司較同行業其他企業在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關注其核心技術是否為其他新技術所取代;

(3)獲取公司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權利證書、在有權管理部門的登記文件以及相關協議,瞭解公司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有哪些?瞭解公司和新技術的來源,是屬於自主開發、股東投資、購買或及擁有使用權。調查公司對於上述技術擁有的權限,並且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與上述技術相關的重大糾紛,核心技術是否超過法律保護期限;

(4)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應的機制保障與主要產品生產相關的非專利技術不被泄漏。

(5)瞭解研發機構設置,獲取公司目前的研發人員構成、近幾年來用於研究開發的支出、研發支出佔銷售收入的比重等數據;

(6)瞭解公司是否存在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發,有哪些機構,合作項目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項目的進展情況;

(7)瞭解公司研究人員的薪酬情況,包括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競爭者(國內、外公司)同類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瞭解公司研究人員歷年來的流失情況,公司是否實行了包括股權激勵的其他激勵措施;

(8)調查公司新產品研究開發週期(從產品開發到進入市場的週期),主要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並對項目的市場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業模式調查

1調研目標

(1)行業商業模式的演變與創新;

(2)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未來創新模式;

(3)通過商業模式理解與評估企業價值。

2調查程序

(1)企業商業模式主要指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係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户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絡和關係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併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業模式參考模型主要九個要素:價值主張;消費者目標羣體;分銷渠道;客户關係;價值配置;核心能力;合夥夥伴網絡;成本結構;收入模式等。

(3)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發展歷程及行業內的企業商業模式演變發展,分析行業內商業模式演變歷程,及未來新的創新商業模式;

(4)通過公司高管訪談及上述採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情況及公司發展戰略資料瞭解公司現有的商業模式,以及行業內是否具有創新性,其商業模式其他企業是否能夠容易模仿和超越;

(5)確認公司未來商業模式發展方向,及對商業模式創新採取的準備行動;

(6)結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定位,及行業內的標杆企業對比,評估公司未來公司價值。

第三部分:法律調查

一、獨立性調查

1調查目標

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是否做到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2調查程序

(1)公司的業務是否獨立於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獲取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的營業執照、公司與關聯方簽定的所有業務協議,檢查公司與關聯方的業務是否存在上下游關係;

(2)公司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調查公司的部門設置,檢查原材料的採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是否與關聯方分開,檢查發起人與關聯方的採購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是否相互獨立,有無兼職現象;檢查所有采購、銷售或委託加工協議,確認是否存在委託關聯方採購、銷售或委託加工的情況;獲取公司的採購、銷售帳户,檢查原材料的採購、貨物銷售是否與關聯方帳務分離;

(3)如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商標權等在短期內難以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簽定的如下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委託加工協議、委託銷售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其他業務合作或許可協議;上述合同是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4)擁有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獲取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書、商標註冊證明、專利證書、特許經營證書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租賃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有關房屋、土地其所有權證明,有租賃的,對相關租賃協議進行檢查;

(6)檢查主要設備的產權歸屬:檢查固定資產帳户,對其產權歸屬進行調查,並調查有無抵押發生;

(7)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8)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財產被擔保或者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9)是否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10)控股股東和政府部門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是否通過合法程序進行,公司董事長是否不由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在本單位領取薪酬,是否不在股東單位兼職;

(11)公司是否已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了組織機構,是否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

(12)公司是否設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是否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對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東違規佔用(包括無償佔用和有償使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情況,如有,需説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獨立在銀行開户,是否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帳户的情況;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將資金存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户的情況;

(16)檢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户,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的往來帳項;

(17)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的税務登記證,公司是否依法獨立納税;

(18)與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溝通,檢查公司有關財務決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二、同業競爭調查

1調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採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2調查程序

(1)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存在同業競爭;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是否採取瞭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1)簽署有關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及決議,需審查該協議或決議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的條款。

2)調查有無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如:

A.針對存在的同業競爭,通過收購、委託經營等方式,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競爭方將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棄與競爭方存在同業競爭業務的措施;

D.競爭方就解決同業競爭,以及今後不再進行同業競爭做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3)查閲公司的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文件,是否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規定。

三、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目的

(1)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

2調查程序

(1)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調查。檢查所有關聯方,包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企業、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取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檢查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關聯方;

(2)調查公司與關聯企業是否發生以下行為: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擔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檢查關聯交易的詳細內容、數量、金額;調查關聯交易是否必要;該關聯交易是否對公司能夠產生積極影響;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佔同類業務的比重如何;

(4)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如該交易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價格如何,檢查關聯價格與市場價格(第三方)的差異及原因;

(5)檢查關聯交易協議條款,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允合理,有無侵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對關聯交易的遞增或遞減作出評價,並分析原因。獲取為減少關聯交易簽定的協議、承諾或措施,檢查這些承諾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提供擔保。

四、訴訟、仲裁或處罰

1調查目標

(1)公司是否存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2)上述事項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調查是否具有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2)如果有上述事項,需調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原因,訴訟或仲裁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情況,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的較大影響。

第四部分:資產調查

一、資產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

2調查程序

(1)瞭解固定資產規模、類別,並核實期末價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調查房屋建築物的成新度、產權歸屬。

3)調查機器設備成新度、技術先進性、產權歸屬。

4)瞭解有無設置抵押的固定資產,並與瞭解到的借款抵押進行核對。

5)瞭解並描述計提折舊的方法,並將本期計提折舊額與《製造費用明細表》中的“折舊”明細項核對是否相符。

6)瞭解並描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判斷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瞭解在建工程規模,若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查在建工程價值、完工程度,判斷完工投產後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3)瞭解並核實無形資產入賬依據及價值的合理性;

1)取得無形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

2)調查每項無形資產來源;

3)判斷各項無形資產入帳及入帳價值的合理性;

(4)關注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權利狀況。

第五部分:財務調查

一、銷售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的真實性;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因銷售活動產生債權債務餘額。

2調查程序

(1)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細表,並與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損益表核對是否相符;

2)價格調查:取得產品價格目錄,瞭解主要產品目前價格及其前三年價格變動趨勢,蒐集市場上相同或相似產品價格信息,並與本企業進行比較;

3)單位成本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變化幅度,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4)銷售數量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比率,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5)毛利率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毛利率的變動比率,若變動幅度較大(>10%),應詢問原因並核實;與行業平均的毛利率進行比較,若發現異常,應詢問原因並核實;

6)主要客户調查:取得前三年主要產品的《主要客户統計表》,瞭解主要客户,檢查主要客户中是否有關聯方,對異常客户進一步詳細調查。

(2)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個會計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餘額明細表,檢查大額應收票據、預收款項、應收賬款的客户是否為主要客户明細表中的主要客户;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户,詢問原因。

2)結合銷售結算方式,判斷各客户賬齡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對長期掛帳款項,判斷可回收性。

3)瞭解前三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是否發生變化,並瞭解變化的原因;結合賬齡分析,判斷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4)計算應收帳款週轉率,與同行業進行比較,異常情況進一步調查原因。 (3)營業費用調查

計算各期之間營業費用變化比率,結合銷售收入的變動幅度,分析營業費用變動幅度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二、採購與生產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企業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2調查程序

(1)瞭解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初步判斷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產量、銷量統計表;

2)結合產量,判斷生產設備利用情況;

3)結合產量、產成品庫存,計算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為核實年銷售總成本提供依據;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抽查因採購原材料而發生的大額債權債務的對應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户,若不是,應抽查採購合同,瞭解業務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正常。對其他大額長期掛帳款項,要查明原因;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資產負債表中“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金額是否異常,若為異常,進一步核實;

三、投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短期投資餘額、期末市價、跌價準備;

(2)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長期投資餘額、減值準備;

(3)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的真實性;

2調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投資及跌價準備餘額明細表,判斷投資風險;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委託貸款及投資收益明細表,判斷委託貸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投資收益明細表,關注大額及異常投資收益;對現金分得的紅利,關注是否收現,有無掛賬情況;

四、融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債務融資的規模、結構

(2)瞭解權益融資

2調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及長期借款增減變動及餘額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相符;

(3)取得財務費用明細表,與貸款合同規定的利率進行復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應付款及專項應付款明細表,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及餘額表,與各年增資、配股情況和各年利潤分配方案相核對。

五、税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執行的税種和税率;

(2)調查公司執行的税收及財政補貼優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3)調查公司是否依法納税;

2調查程序

(1)查閲各種税法、公司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文件,或與公司財務部門人員訪談,調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執行的税種(包括各種税收附加費)、税基﹑税率,調查其執行的税種﹑税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調查公司是否經營進口、出口業務,查閲關税等法規,調查公司所適用的關税、增值税以及其他税種的税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税的減、免,查閲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法規或文件,調查該項法規或文件是否由有權部門發佈,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税收優惠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税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税減、免的優惠政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財政補貼,查閲有權部門的法規或文件,調查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税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5)獲取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享受的税務優惠、退回的具體金額,依據相關文件,判斷其屬於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測算其對公司各期淨利潤的影響程度;

(6)查閲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適用的税種及附加費的納税申報表、税收繳款書等文件,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税;

(7)獲取公司所處管轄區內的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以及直屬的税收分局徵收處的證明,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税情形,是否存在被税務部門處罰的情形,是否拖欠税金;

(8)如果公司企業組織形式變化,如: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是否補足了以前減免的税款。

六、或有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或有事項的具體情況。

(2)判斷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影響。

2調查程序

(1)調查公司因訴訟或仲裁情況可能引起的或有負債,引證訴訟專題。

(2)如果企業對售後商品提供擔保,參照歷史情況,估量顧客提出訴求的可能性。

(3)公司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調查提供擔保的債務數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是否採取反擔保措施,估算可能發生或有負債金額,確認公司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或者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4)環境保護的或有負債

1)查閲公司有關環保方面的批文,明確是否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

2)調查公司是否有污染環境的情況發生。

3)測算出公司可能發生的治理費用數額或者可能支付的罰金數額。

第六部分: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調查

1公司發展規劃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

2調查程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發展規劃,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措施。

(2)取得企業計劃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的可行性。

2公司財務預測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的可能。

2調查程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財務預測表,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財務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

(2)以銷售為起點,核實企業所提供的各項預測指標制定的依據;

(3)根據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調查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4)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生產經營的其他條件,判斷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輪融資及上市計劃調查

一、與本輪融資有關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所提出來的與本輪融資有關的事項。

2調查程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與本輪融資有關的如下信息:

(1)本輪的融資是股份轉讓,還是增資擴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業價值的估計、本輪融資的金額、所佔的投資比例。

(3)擬引入的投資者的數量,對投資者的具體要求;目前已接觸過的、有傾向性的投資者。

(4)募投項目及資金的具體用途。

(5)本輪融資時間計劃。

(6)融資後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信息披露的程度及具體措施。

(8)企業能夠接受的對賭協議的內容。

(9)是否有管理層或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具體內容。

二、未來上市計劃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的上市計劃及已做的工作。

2調查程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如下與上市有關的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9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户個人建房佔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佔了近65%.温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佔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佔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複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户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徵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户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温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佔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户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複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徵,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複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通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範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户村民,90%的居民户,每户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温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户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户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户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佔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佔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展、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着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户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置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並不明確、清晰。由於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並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於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着,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説根源就在於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税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於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願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着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願意國家徵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通過增加税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採取默認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説,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於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並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範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併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户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藉口;而對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於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採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頒佈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户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範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進程".蘇州市出台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範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准後,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户和開發商三方面自願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並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範圍擴展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範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不再辦理徵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徵地補償辦法,採用按價徵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通過規範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並採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通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範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範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於城鄉結合部屬於"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於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户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佔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户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 農户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農户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户,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並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採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户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户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户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於"圈內" 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願、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准,也可轉為(或徵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後依法流轉。

2、對於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户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户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並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准可以給予一定的週轉指標,封閉運行,到期歸還;農户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户。對於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於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範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範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信息公佈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信息和土地市場信息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儘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並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台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台相應的規範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10

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託,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範圍,並以《委託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範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範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採用認真閲讀W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W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W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鑑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並且所有的複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W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於以上的承諾和我們採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 W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W公司變更詳細)

3、W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於W公司的行為屬於隱名投資行為。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 、 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於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 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於公司的財產屬於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裏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裏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並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採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中國法律對於外商投資行業的准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於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於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W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裏所説的登記是指登記於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説,目前外國人某某並非是經過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 ;

(2)中國自然人 、 具有實際支配W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W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中國目前並無對於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於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係;W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範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W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併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於W公司的經營範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W公司的併購、增資,增資之後,W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於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經營範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後的W公司的經營範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W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W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於W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於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W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W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W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W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W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户餘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兑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户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兑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W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户進行匯兑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採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採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W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税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W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所屬日期:20xx年10月31日;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税務風險

1、W公司存在由於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值税和企業所得税等相關法規;

(1)W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後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後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税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值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採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W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税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税務法規,W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於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税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税);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税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説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W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着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説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並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註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於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並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託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託人為受讓W公司股權或對W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盡職調查報告11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範,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範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xx年10月15日製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註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並不對****公司成立之後<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依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師查明:****公司於20xx年10月23日成立。****公司成立時由崔曉玲(出資1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5%股權)、王衞軍(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0%股權)、許隨義(出資2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5%股權)、宜敬東(出資1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5%股權)、崔白玉(出資2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5%股權)五個自然人股東共同出資組建。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股東已投入公司的資產產權關係清晰,其將該等資產投入****公司的股東不存在法律障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20條規定,****公司的股東人數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衞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並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後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税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户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税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税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税務制度。由於****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税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後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於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盡職調查報告12

隨着全球化經濟的不斷髮展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間的兼併也日趨頻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作為企業兼併盡職調查的一個主要部分,在實際操作中,是否科學而有效地進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將直接影響企業兼併活動的成功與否。

一、盡職調查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

在企業兼併中,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最初指買方對候選賣方實施的審計,以確定其購買的企業對收購方不存在隱蔽的不必要的風險,後來也指兼併雙方相互展開的審計,即同時也包括候選賣方公司對收購方的審計,以確認放棄公司控股權不會給公司股東和員工帶來不合理的風險。盡職調查一般在企業兼併雙方已達成兼併意向但尚未兼併之前履行的活動,主要內容包括:財務和税務盡職調查,經營管理盡職調查和合法性盡職調查,它一般採用信息清單法實現調查,通過檢查財務報表、評價經營管理和審查法律責任等獲得信息。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是企業經營管理盡職調查中的一個部分,雖然佔整個盡職調查的比重不很大,但卻是一個重要部分。它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系統分析和評估,包括對人力資源戰略、組織機構設置、人力資源質量、人力資源成本、企業文化、人力資源管理中已有的和潛在的風險及其對企業的影響等,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為談判議價和兼併決策提供有關人力資源的依據,二是為可能的兼併作好人力資源整合的準備,為整合規劃和決策提供所需信息。

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

企業兼併的目標不同,其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內容模塊會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可從人員與組織、人員管理和效率、法規遵循情況和企業文化特質四個核心方面予以考慮。

1、人員與組織

包括企業人力資源及其配備的基本狀況、組織結構和崗位的設計原則等。考慮的調查子項相應包括:組織結構,是扁平式還是傳統等級制,是直線職能制還是事業部制抑或其他混合式結構;人員總數和基本素質情況,指員工總體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等;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員的學歷、能力、工作經歷、年齡及本企業的工齡等基本情況;選聘經理人員的關鍵能力要素和標準;職位

説明書;人員選聘程序,崗位和部門之間的標準操作流程等。

2、人員管理與效率

包括人力資源管理結構、薪酬管理、激勵制度、培訓機制、員工發展計劃、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組織運行效率等。

人力資源管理結構子項主要指: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組織結構、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人力資源事務的外包;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的使用;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的加盟和團體交流等。

薪酬管理的調查子項:工資總額成本、福利成本;基本薪酬和福利制度;薪酬調整情況;工時制度和加班付酬情況;工資支付;管理人員績效獎金、銷售人員的獎金佣金制度、中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員工的福利制度;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障等。

員工培訓和發展的調查子項:員工培訓制度、目標、年度計劃;培訓預算和成本;專職培訓人員;培訓需求評估;培訓效果後續跟蹤;員工職業發展規劃;中層管理人員的能力評價系統和職位後繼計劃;對關鍵人員的能力評估和培訓;員工升遷、降職、調動程序等。

員工和組織績效管理子項:高層管理人員控制企業整體績效的方式;企業整體績效管理系統;中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考評系統和方法;基層人員的考評系統和方法等。

3、法規遵循情況

指企業在勞動用工中執行當地的法規情況。與國內企業間的兼併相比,跨國企業間的兼併更重視勞動用工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跨國公司將母公司的價值理念傳遞到在中國的子(分)公司中,它們認為,沒有嚴格執行勞動法規會給企業帶來嚴重損害,是巨大的風險所在。

企業法規遵循情況的調查子項: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聘用文件,與勞務人員的聘用關係;基本聘用條件以外的協議;中止或終止聘用關係的成本;平等合法的聘用情況;高層管理人員對環境安全和健康的認識;企業對環境社區和員工的承諾;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運作;專職安全人員的配置;內部環境控制;安全培訓和意識教育;事故發生率;職業健康檢查;重大疾病情況等。

政府勞動部門對企業年度檢查情況;公司的內部審核制度;政府部門、員工或工會對合法操作的質詢;勞動爭議;勞工爭議發生情況等。

4、企業文化特質

企業作為組織行為方式,最終在企業文化上得以反映。目標企業的文化適合程度對兼併決策以及兼併整合的成敗起關鍵的作用。

企業文化特質調查子項:管理模式;領導風格;溝通和決策模式;團隊合作;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員工對決策和管理的參與程度;員工表達意見的途徑和方式;違紀處理程序和員工投訴或申訴程序;工會組織的作用等。如果是跨國企業間的兼併,還涉及授權程度和本地化管理程度等。

三、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的程序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一般由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調查實施、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調查結果應用四個環節構成。

在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準備階段,需要制定調查活動計劃、建立調查小組、對小組成員進行必要的培訓或指導、設計和選擇調查方法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活動計劃主要包括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的制定、調查內容的確定、人員和時間安排等。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小組的建立,並確定小組主要成員的職責。小組成員主要由企業內部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和外部的諮詢顧問組成,兼併目標企業的各層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會參與被調查的過程。調查小組組長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小組成員制定和實施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尋求和協調公司內外部對於調查的支持,控制調查進程和結果的有效程度,組織完成調查報告,向盡職調查小組提交調查結果報告和決策支持依據等。組長一般由企業高層管理者承擔。企業高層管理者在調查小組中的主要職責是:調動本企業資源,支持人力資源盡職調查計劃的完成,提供與調查對象相應的本企業信息和資料,建議決策提案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的主要職責是: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協助組長具體制定和實施調查計劃,反饋調查過程中的要點,建議方案選擇和調整,撰寫調查分析和總結報告,參與建議決策提案等。外部諮詢顧問則跟蹤整個調查過程,對計劃、實施、分析和總結及應用等系列工作提出諮詢意見和建議。

依據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設計和選擇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方法。一般調查方法有:問卷調查、與有關人員面談、審核有關人力資源制度、資料、

記錄等。不同的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目標,其調查方法會不同。

在調查實施階段,調查小組依據調查計劃,運用調查方法,如問卷調查、面談等開展調查,並對調查過程進行控制和調整。在實施調查過程中,有時會遇到調查對象迴避或應付調查人員提出的問題,使調查難以得到所需信息,這時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包括對調查內容、調查方式的組合調整、改換角度等應變方法、變換調查人員調查、與目標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溝通等,最終達到獲取有效信息的目的。

在完成每項預定的調查內容和類別以後,及時記錄調查信息,以甄別關鍵要素和信息的客觀性、真實性,在隨後的進程中進行再核實和再調查。

在調查結果分析與總結階段,調查小組結束調查活動後,需要對所獲得的信息進行提取和分析,並與本企業自我調查得到的同類信息進行比較,判別是否存在重大的風險或隱患。在分析和比較的基礎上,形成調查結果的總結報告。一般分析和比較是採用表格形式,簡潔明瞭。

在調查結果應用階段,根據調查報告,判別目標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方面的問題或成本風險,判別其企業文化對兼併整合的難易程度及是否可進行控制,為兼併決策提供人力資源方面的依據。調查結果應用於兼併後企業組織重組和人員整合、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如薪酬福利制度和員工激勵機制等的整合、企業文化的整合等方面。

四、盡職調查在公司兼併收購交易中的地位及程序的矛盾性

人力資源盡職調查涉及企業併購後企業文化的整合,因此,盡職調查與併購整合有着非常重要的相關性,其涵蓋的內容包括:福利和薪酬計劃的整合、勞動力重建、勞動合同、協議及其管理以及領導能力、組織文化和僱傭慣例等諸多問題的管理。

然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在公司進入兼併或者收購程序之前,沒有暢通的渠道獲取與這一系列“人”的問題相關的重要信息,而且,在討論、決策和盡職調查的初期階段,通常負責綜合審視整個交易形勢的人力資源代表不能與那些來自財務、營運和其他職能部門的同事一同參與商討。大量的交易活動(包括盡職調查和初步決策,即交易前階段,真正參與這一階段交易活動的主要是與公司高級領導人一起的有關兼併收購、公司發展、金融、財務、和具體業務操作方面的人員,從歷史經驗來看,盡職調查過程中主要是集中分析影響財務方面的綜合因素,其中特別是對諸如金融、資產、養老金債務、重大合同、協議等項目的檢查,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往往被忽略。

然而,經研究發現,在整個併購過程中失敗風險最高的往往是最易被忽略的“人”的問題,如果企業能夠意識到人力資源在併購中的價值,儘早關注併購中有關“人”的問題,而不僅僅只是將注意力放在財務分析上,併購的成功機率會大大增加。

因此,在企業併購中,一定要重視人力資源的盡職調查。

五、人力資源盡職調查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併購有兩個階段的風險點最集中,一個是併購決策前的盡職調查,另一個是併購後的業務整合,其實很多在整合過程中顯現風險隱患往往與併購前期的準備是否充分息息相關,因此,併購前期的充分準備是併購及後期整合成功的最根本保證。

因此,在併購過程中要充分注意下列事項:

1、知己知彼——實施充分全面的盡職調查

企業併購複雜,其過程中暗礁四伏,所以在對企業併購前進行細緻周到的盡職調查至關重要。併購企業往往會投入大量精力來分析自身和目標企業的資源優勢;評估協同效應;預測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判斷產品壽命週期,以制定正確的收購價格標準和把握併購時機。這些準備固然重要,但全面的盡職調查還包括充分了解和分析目標企業的各類負債情況;高層管理團隊對併購的認同度;併購雙方在管理模式、企業文化甚至組織管控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的差異;潛在的併購整合挑戰及風險會在哪裏等等。

只有做到這些,才能使企業併購工作做到有條不紊,才能在併購過程中佔據主動地位,否則,併購企業將來在併購中不僅可能處於被動,還有可能使併購功虧一簣。更重要的是,良好的盡職調查能使併購企業對整個併購案的隱性成本有更為充分的把握,從而對協同增效有更現實的認識。

在併購中,企業家常常因為過於希望達成交易而回避直面不確定性高的問題,結果解決這些複雜問題便成了整合實施隊伍的任務,而他們往往又因為並沒有參與初期的談判而不願意承擔或面對這些風險。這是我們在失敗的併購案中經常會看到的。

2、居安思危——提早制定併購後整合規劃

xxx公司對全球115個併購案例進行分析,有60%左右的併購案實際上損害了股東的權益,購併3年後,新企業的利潤率平均降低了10個百分點,究其原因,最關鍵的因素是缺乏系統的併購後整合計劃和執行的無效。

絕大多數企業在完成了併購之後才開始考慮整合工作,由於整合規劃的缺失或滯後使併購後的工作無法順利開展,失去了創造整合效應的最佳時機。在不成功的併購案例中,有72%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沒有形成對被購企業清楚的整合戰略規劃,有60%以上的企業在交易結束時還不能成立高級管理小組,而這種計劃和實施上的滯後與併購失敗之間形成了很強的因果關係,而且還會使被購企業內部產生混亂和不信任感。

建立整合的企業包括整合併購雙方的組織架構、人員配置、薪酬福利制度的調整等等。這些內容不僅幫助新企業儘快進入運營狀態,更重要的是建立統一的標準,確保併購雙方員工在新的企業裏得到平等的待遇。人力資源部應該配合決策團隊根據交易進展制定完整的整合規劃,確定具體的目標、行動方案、責任方、時間進度表等。只有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才能對整合過程中將會面臨的難度及所需資源有清晰而全面地瞭解。同時,提前對整合進行規劃更易獲得管理團隊的重視和承諾,防止在整合階段迫於業務的壓力而應付了事。

3、求同存異——構建併購企業文化價值觀

任何併購企業之間都會面臨因文化差異而產生的整合障礙。如前面所提到的研究結果所示,文化整合是併購當中最有挑戰的一環。要想把文化的衝突降到最低程度,就需要建立起一種共同的文化,而非選擇任何一方的文化。通過文化整合,併購雙方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關係,拓展併購雙方員工換位思維,培養雙方經理人能接受不同思維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能力,使雙方能在未來企業的價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達成共識,以幫助併購企業更好地實現其它方面的整合,為同一目標而努力。

在併購僅僅是意向時,人力資源應幫助併購決策者客觀地評價雙方文化的優勢和侷限性,分析雙方文化差異而可能帶來的整合成本,以及雙方企業的文化價值交集又是什麼。成功的併購通常能夠在文化整合的同時肯定各自企業過去的成功文化,讓雙方企業在未來和過去之間找到平衡。過於急進或由於一方過於強勢而導致的否定型文化整合會引發對新文化的牴觸。

聯想在併購IBM的PC事業部後,雙方的高層組成一個文化整合團隊,討論雙方各自的成功中體現了哪些優秀的文化基因,如何將它們組合成超越過去,更為強大的文化基礎,並且分析這樣的文化調整對雙方的員工將帶來何種挑戰,以及如何幫助員工完成行為的轉化。這種成熟的整合理念可以幫助聯想更快地吸納IBM的優秀管理模式,加速業務的整合。

知人善任-挽留啟用被購方的核心人才

併購後被購企業常常出現人才流失現象。被購企業在控制權轉移後,可能使其部分員工擔心在新環境下無法適應或利益受損,管理者擔心在公司被收購後權力會喪失等。所以留住人才、穩定人才從而整合人才以減少因併購而引起的人員震盪,就成為人力資源整合管理的首要問題之一。

企業在併購前就要明確“人才”是否是本次併購的目的之一,或者核心人才隊伍的挽留將對併購的成功有何影響。併購企業對人才的態度將會影響目標企業員工的去留。如果目標企業人員感覺到繼續發展機會的存在,自然願意留任。

人力資源部必須配合併購決策者確定挽留的人才羣體,同時制定詳細的人才留任激勵措施。核心人才的挽留激勵方案常常成為收購協商中雙方關注的焦點。但是,僅有激勵方案是不夠。在激勵支付期結束後,很多核心人員仍然會另謀高就,對併購的長期整合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所以,核心人才的挽留不僅僅只是通過金錢挽留,而需要更系統的管理,如發展計劃、內部輪崗、晉升等等獲得這些人員對新企業的承諾。

併購通常會導致管理團隊構成的調整,如果不能儘快明確新管理團隊,無疑將導致混亂。所以企業應當迅速行動來避免揣測和流言。最高級領導層應當在完成併購後的第一週到位,接下來的三週則要決定最佳的管理方法和制定計劃實施的目標,並在第一個月裏指定第一層的管理團隊。

併購後的藍圖—持續、透明地溝通

當管理層在高瞻遠矚地規劃併購後的藍圖時,員工往往考慮的是最實際和最基本的問題:併購將如何影響到他所在的部門、他的個人職業生涯和他的工作環境。如何讓員工以平穩而積極的心態去面對變化,唯一的方法是進行有效的溝通。翰威特建議併購企業的人力資源部在併購意向明確時開始制定貫穿併購全程的溝通計劃:從宣佈併購,到交易完成,到企業合併初期,不同階段的溝通重點是什麼,有誰進行溝通,以何種方式進行溝通等等。

持續的透明的溝通可以幫助降低員工的恐懼和不安全感以穩定業務。同時,這有助於減少員工的慣性效應。當員工對併購的原因不瞭解,或不清楚他們應當如何在新企業裏工作時,這種慣性效應便會發生,員工們會以他們從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併購並沒有發生一樣。一旦這種效應形成,再進行溝通,效果會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過程早期建立溝通特別工作組是很有必要的,這有助於在員工、客户、供應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東中消除疑慮和不確定的感覺。

盡職調查報告13

公司股東會:

我公司擬收購xxxx有限公司xx%股權,故對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採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閲、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由於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響,故本報告僅為我公司決策層(內部)提供分析參考作用。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xxx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經xx市商務局x商資(20xx)字xx號文批准,取得xxx人民政府商外資字[20xx]xxx號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xxxxx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省xx市xx鎮xx路東x。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發生產各種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銷售自產產品。經營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權及註冊資本:現註冊資本xxx萬美元,由股東以現金、無形資產投足,其中: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佔註冊資本x0%;xx貨幣出資xxxx5元人民幣,無形資產出資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佔註冊資本60%。

2、調查關注:

公司註冊資本xxx萬美元,實收資本xxx美元,賬面實收股xxx無形資產出資xxx元人民幣,賬面實收股東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已經股東會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予以確認入帳;賬面實收股東xx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其中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x元將資金轉關聯公司使用(應確定為註冊資金不到位或抽逃註冊資金)。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董事會成員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層設董事長、總經理1人,付總經理2人。

部門設置包括董事長室、管理部、國內銷售部、國際銷售部、技術服務部、品保部、研發部、製造部、材料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

2、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12人、員工35人。 3、公司員工報酬及保險: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資支出總額約19萬元;

(2)保險、福利計劃:月社會保險支出總額2萬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0.7萬元。

4、調查關注:

公司股東副總經理xx掌控公司核心技術;間接股東總經理xxx掌控公司全面經營管理。

公司與部分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五險一金社會保險(5月在冊47人,32人交納社會保險,15人暫未交納)。

公司與關聯公司業務緊密,管理層、中層幹部以及技術骨幹等人員存在公司間共同用工現象。

三、公司財務:

1、股權結構(截至20xx年05月31日)

2、關聯方

3、資產狀況

4、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狀況

5、經營狀況

6、税務狀況

四、公司業務情況:

公司主要研發生產各種LED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現市場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光控LED路燈、工礦燈、天棚燈、投光燈、日光燈管、散熱塊等

公司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實現主營業務收入xxxx元,主營業務成本xxx元,銷售毛利率xx%。

公司路燈產品系列已取得歐盟CE安規、ROSH 環保認證;取得美國FCC、加拿

大IC、澳大利亞C-TICK電磁兼容認證、日本PSE圓形安規認證;正在申辦中國CQC安全、節能認證、質量檢測報告;防暴燈系列正在申辦中國EX防暴認證。

4、調查關注:

目前公司正處在產品研發、市場推廣及品牌創建階段,產品屬節能環保,綠色照明概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廣闊。

五、生產過程與生產設施:

1、生產用地及主要設施:

公司佔地面積xxx平方米,廠房與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產設備7台套,現年未達到預計生產能力。

2、生產過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來源及成本構成:

公司主要材料構成為電子料、機構件、包材類 、輔料及模具,供應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蘇蘇州、崑山區域。注:機構件主要由關聯公司xx有限公司生產。

公司產品成本構成:材料成本約佔90%;水、電人工、製造費用約佔10%。

3、設備維護及使用情況:

公司設備運轉正常,生產安全無事,生產廠房及設備與關聯公司共同使用。 4、調查關注:

20xx年x月xx日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合同號xxx)受讓土地xxxx平方米,取得x國用(20xx)第xxx4號土地使用權證;建造新廠房一棟,預算造價xxx萬元,預計20xx年9月完工。

六、需要説明的情況(截至20xx年05月31日調整後)

1、資產、負債調查情況説明 (1)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注:新建廠房預計20xx年x月完工,預算造價xxx萬元,賬面暫無工程款項支付。

(2)應收賬款

(3)其他應收款

(4)預付賬款

注:xx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款xx元款項已付清,取得x國用(20xxxxx號土地使用權證,為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5)應付賬款

(6)預收帳款

(7)其他應付款

(8)應付職工薪酬

(9)應交税費

(10)存貨

2、關聯方借款、抵押和擔保

(1)借款合同:無。

(2)公司以取得x國用(2xxx)第xx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有限公司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3)關聯方往來餘額

六、其他關注情況

或有負債:公司以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期後負債:公司新建廠房預計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暫未支付。 訴訟情況:根據公司的聲明,目前暫無正在進行的未決訴訟。

歷史税務情況:公司與關聯方為了提高收入相互虛開發票事項,存在內部人員可能造成的税收處罰風險。

股東出資情況:xxx認繳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元衝抵實收資本xxx元,存在工商部門年檢處罰及善意債權人的訴訟可能。

環境評估情況,公司成立前已取得xx市環境保護局x環建[20xx]xx6號關於對xx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書。

七、價值判斷:

其中:

1.其他應收款--xxx元,因資金未在xxx公司使用,其債權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實收資本不予確認。

2. 存貨原材料--暫估xxxx元,價值無法認定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應付帳款不予確認。

3.固定資產原價--流水線原值xxx元,實際為xxx元,故減除xx8元;對應的應付賬款xxx元不予確認。

4.無形資產股東投入攤銷餘額xxx元,雙方同意與我公司擬投入無形資產

等額相抵,故予以調減;對應的其他應付款xxxx元,實收資本xxx元,予以調減。

本次調查,我們僅從財務環節分析,經調整相關資產,公司實際賬面淨資產價值調整為0.00萬元,未考慮土地增值因素,未考慮固定資產等增值/減值因素。對公司的綜合價值的判斷,由於未對公司未來發展潛力進行分析,故無法進行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4

一、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註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營業執照註冊號:11022800334xxxxx;

2、公司住所:北京市xxx工業開發區水源路xxx號;

3、法定代表人:xxx;

4、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範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諮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託從事物業管理;

8、成立日期:20xx年10月23日;

9、營業期限:自20xx年10月23日至10月22日。

(二)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年度檢驗。

(三)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領有北京市密雲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80298503-2),有效期:20xx年02月12日至02月11日,登記號:組管代110228-1

458、

(四)根據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於20xx年11月26日出具的(20xx)京開辦經字第943號<關於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批覆>,內容顯示:一、你公司已在我辦備案,批准你公司納入北京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二、核定你公司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符合項目資本金的規定,可承擔1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項目或3萬平方米以下的公建項目,或相當投資規模的其它項目。三、你公司應按規定到我辦辦理資質年檢。

綜上,本所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和<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30條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3條、第4條、第5條規定,xxxx公司系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公司法>及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主體資格。

本所律師提示:xxxx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

(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覆文件,並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範,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範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xx年10月15日製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xxxx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註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xxxx公司提供的xxxx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並不對xxxx公司成立之後<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依據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師查明:xxxx公司於20xx年10月23日成立。xxxx公司成立時由崔曉玲(出資1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5%股權)、王衞軍(出資2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0%股權)、許隨義(出資2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5%股權)、宜敬東(出資1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15%股權)、崔白玉(出資25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5%股權)五個自然人股東共同出資組建。

本所律師認為:xxxx公司的股東已投入公司的資產產權關係清晰,其將該等資產投入xxxx公司的股東不存在法律障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第20條規定,xxxx公司的股東人數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四、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xxxx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xxxx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xxxx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

150、0015%

王衞軍

200、0020%

許隨義

250、0025%

宜敬東

150、0015%

崔白玉

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xxxx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xxxx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並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xxxx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xxxx公司設立之後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税務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户許可證>;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税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xxxx公司作為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税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税務制度。由於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xxxx公司的財務、税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xxxx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後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xxxx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xxxx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xxxx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5

隨着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併購及財務投資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對投資者而言,信息不對稱風險是投資過程中的最重要風險之一,為降低該風險聘請在會計、審計財務、税務、金融、組織行為管理等方面具備明顯專業優勢和人才優勢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被投資企業進行財務盡職調查成為降低投資過程中信息不對稱風險的最常用手段。本文從實務操作角度出發,結合筆者實踐,對以投資為目的的財務盡職調查中對調查結果有效性影響較大的、需要重點考慮的幾個問題進行分析討論,為同行更好地開展財務盡職調查提供借鑑。

一、選派有勝任能力的人員執行業務,是做好財務盡職調查工作的前提

以投資為目的的財務盡職調查,要求調查人員側重瞭解目標企業資產負債、內部控制、經營管理的真實情況,充分揭示其財務風險或危機,分析其盈利能力、現金流,預測目標企業未來前景,最終形成對目標企業價值的判斷,並對可能產生的風險做出適當的制度或交易安排。由於投資者的偏好差異,以及每個目標企業的不同特點和不同經營特色,致使財務盡職調查在一定的規律下顯現更多的是獨具特色和不可複製性。因此,接受委託的註冊會計師如何在保持獨立的前提下客觀、公正地實施調查和反映調查結果是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成敗的關鍵。由此,會計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後,需要根據項目特點選派有勝任能力的註冊會計師執行盡職調查業務,否則可能會由於人員經驗和專業能力的不足,不能很好地滿足委託方要求。通常情況下,選派的註冊會計師應當對完成高質量的財務盡職調查業務具有領導責任意識;能夠在遵循獨立性要求的情況下形成結論;具備向項目組成員合理分配工作任務、以最終完成盡職調查工作並出具報告的能力;能夠按照技術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指導、監督和執行盡職調查業務;能夠為已執行的調查工作進行諮詢、評價和討論;能夠在充分、適當的證據的基礎上出具恰當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除上述要求外,執行財務盡職調查的人員還應當熟悉目標企業所在行業和財務盡職調查中的關鍵控制點,具備較高的財務分析、企業估值技術等專業技能,較強的信息蒐集能力、邏輯思維和分析判斷能力,以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高度的責任心和較強的對細節的敏鋭度。

二、充分溝通是提高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效率和效果的保證

溝通就是信息傳與受的行為,發送者憑藉一定的渠道,將信息傳遞給接受者,並尋求反饋以達到相互理解的過程。對投資者而言,財務盡職調查是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的基礎,需要通過調查結果來揭示目標企業的投資風險和內在價值;對於註冊會計師而言,財務盡職調查作為一項以有限保證為主的鑑證業務,需要客觀地向委託人報告工作結果,以助於投資者作出是否投資的決策判斷。雙方只有及時溝通,才能做到工作有的放矢,其所得出的結果才能滿足委託方的要求。溝通貫穿於調查服務全過程,也是保證盡職調查工作效率與效果的重要方法。財務盡職調查過程中,需要在下列環節做好溝通工作:

1.準備階段。註冊會計師需要與委託方進行充分溝通,深刻理解其目標和戰略,確定委託方的關注點及相關的投資標準,並以此來準確把握調查方向、確定調查內容,配置調查人員,明確工作方向。比如,財務投資者主要考慮的是目標企業的盈利快速增長的能力以及未來IPO的前景,那麼財務盡職調查就需要重點判斷影響目標企業盈利能力的主要法律風險、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及風險程度等;而戰略投資者(包括某些併購)主要考慮的是目標企業長期盈利能力以及併購後對自身行業地位的提升等,那麼財務盡職調查就需要重點關注目標企業的行業地位和競爭狀況,以及目標企業自身經營優勢和劣勢等,調查重點以目標企業的資產質量和淨資產存量及其增長潛力為核心,關注企業的各項風險狀況,兼顧企業接受投資後盈利水平和未來獲取現金流情況等。同時,在準備階段註冊會計師還應當與委託方聘請的其他中介機構負責人進行協商溝通,以統一工作步驟和協調工作進度。

2.計劃階段。註冊會計師應當主動與目標企業管理層溝通本次調查的目標、範圍和時間等內容,取得其最大程度的支持;説明所需提供資料的內容和填制要求,並主動了解目標企業的填制困難,考慮是否可以採取其他簡化或替代調查程序等。

3.實施階段。註冊會計師除了需要與目標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溝通了解情況、驗證自己專業判斷的準確性之外,更需要與其他盡調人員進行充分溝通,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尤其是與前期調查判斷存在重大差異的情況和發現的重大投資風險等,互通信息,相互印證。比如,註冊會計師需要與商業盡調人員溝通並充分理解目標企業的商業模式、運作方式及行業特點,特別是目標企業商業運作模式的合理性、特殊性及其存在的潛在可能的變化及導致這些可能變化的原因;需要與法律盡調人員溝通目標企業業務的合規性、合法性以及如何規避潛在風險。因為,投資者往往會在一定範圍內容忍目標企業存在的問題,容忍的限度由投資者的投資戰略和定位以及風險高低決定,所以不能單純地從財務角度來定性問題或劣勢,需要在整個商業模式背景下,從未來發展的角度進行判斷。

4.彙總和報告階段。註冊會計師需要再次與委託方進行深入溝通,重新審視調查工作是否在時間上、空間上涵蓋了所有委託方所關心的、與目標企業有關的所有重大方面,明確對委託方的決策有較大影響的財務信息範圍;與其它盡調人員溝通自己的專業判斷和需要印證的信息。這樣才能保證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在全面反映目標企業財務情況及其影響因素的前提下重點突出、詳細精確地報告對委託方的決策有較大影響的財務信息,滿足委託方對報告的需要。

三、合理運用調查方法,科學開展財務盡職調查工作

投資前的財務盡職調查是通過對目標企業歷史和現狀的深入瞭解而對其未來進行預測。因此,財務盡職調查的方法應服務於此目的,即基於對過去的瞭解而推測未來。通常使用的調查方法包括:審閲、分析、審核、訪談和溝通。

1.在財務盡職調查中,註冊會計師對目標企業的基本情況、財務資料、企業內外部環境資源等各種資料進行審閲,可以幫助註冊會計師對企業基礎資料的合規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作出專業判斷。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委託方的目標和目標企業的實際情況,客觀全面地審閲所收集到的各種資料,並得出準確而公正的專業判斷。

2.財務盡職調查中的分析是對所獲取的各種資料的內在質量和導致財務數據變化原因和未來發展趨勢等進行分類、彙總和預測的過程。在分析企業財務信息資料時,應當獲取儘可能全面的財務報表數據、行業數據和內外部環境信息等,力求通過財務數據和內外部環境資料的綜合分析,得出客觀、全面的評價結論。

3.財務盡職調查中的審核是對細節的把握,要求註冊會計師在調查過程中,針對委託方的關注重點應儘可能地取得相關交易記錄的佐證材料,包括重要的法律性文件、交易合同和其他原始憑證等,根據專業經驗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適當的審查和核對,以得出較為準確可信的調查結果。

4.財務盡職調查中的訪談是調查者通過與目標企業管理人員面對面談話來蒐集信息資料的通用方法。雖然受被訪談者立場的限制,訪談並不能直接得出某些結論,但是,訪談依然是瞭解企業一般情況、尋找調查線索和佐證調查資料的有效手段。為了達到訪談的目的,註冊會計師應當制定詳細的訪談計劃和訪談提綱、有目的地針對訪談者熟悉的方面開展訪談。

5.溝通是貫穿於調查服務全過程的一種方法,前已單獨強調,不再贅述。

在實務工作中,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委託方的需要和目標企業的實際情況,組合使用各種調查方法,將調查資料相互比對,去粗取精、去偽存真,以得出有説服力的調查結論。

四、重視數據間邏輯關係和財務信息與非財務信息的相互印證

在進行財務盡職調查時,需要層層遞進、由淺入深地考慮如下幾個勾稽關係:

(1)三大報表之間的關係及科目之間的關係。財務報表層面的數據關係能夠反映一家企業的財務質量和對應的風險領域,這是註冊會計師比較擅長的領域,但要注意的是,理解和判斷報表需要結合其背後的商業故事和邏輯,需要從業務風險角度去考察會計科目的風險;要理解公司的成長階段和發展階段不一樣,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也會不一樣;還需要理解會計處理的商業實質,尤其是對關聯方交易的商業實質需要進行認真判斷。

(2)要關注現在財務數據和歷史數據之間的關係。優秀企業的財務指標具有前後一致性和可比性,即使是處於快速增長階段,也要經得起商業邏輯推敲,不能簡單地信賴數據。

(3)基於企業所在的行業,與標杆企業進行財務數據的比較,從公司所在行業和業務的角度出發去判斷財務報表存在的風險。找出企業所在行業的主要風險點,行業和經營風險怎樣影響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哪些科目可能是高風險的科目等。

在財務盡職調查中,註冊會計師不能寄希望於從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中發現所有重大問題。作為調查組成員,首先要善於觀察周圍環境,經常向目標企業人員瞭解待遇、休假、福利方面的話題,從側面瞭解企業文化、背景、生產規模以及管理漏洞等,儘可能打消目標企業人員的警惕性。事實證明,只有底層員工才會提供企業的真實狀況。其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多翻閲目標企業下發的各種文件,有時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多和負責法律方面盡職調查的律師、評估師溝通,掌握投資者比較關注的資料。最後,就財務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向不同的人問詢,避免以偏概全,並深度挖掘不應該存在的信息不一致情況。把財務盡職調查中收集到的實質性的證據與最初獲得的目標企業財務會計報表進行詳盡比較,根據對目標企業基礎情況、內部外財務影響因素和財務報表項目的審閲,分析各個報表項目與各項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公允性,準確地發現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和財務風險。

五、關注現金流量、或有事項和期後事項,正確評估目標企業獲利能力

從經典的企業價值理論來講,企業價值是由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淨現值決定的。現金流量是企業財務狀況和運營能力重要的判斷指標,可以真實地體現企業的市場前景和行業競爭能力,對投資者而言,目標企業的現金流量狀況是判斷企業價值的重要依據之一。因此,註冊會計師在財務盡職調查中應充分關注目標企業的總體現金流量情況,特別是營業收入的現金含量和淨利潤的現金含量,通過對現金流的分析來印證企業的獲利能力。

對於目標企業的資產現狀,一般在做企業價值評估時就已經分析清楚,但是未入賬的企業負債以及或有負債事項雖然發生在交易之前,但是它們的入賬時間往往會被延遲到交易之後,因而投資方會因為在交易前沒有發現重要的未入賬負債和重要的或有負債而在交易中蒙受重大損失。所以需要註冊會計師在進行財務盡職調查時,重視未入賬的負債和或有負債,並持續關注未決訴訟、重大的售後退貨、自然損失、對外擔保、期後重大合同的簽訂及履約情況、期後大額付款以及其他投資方關注的可能影響未來收益的事項。目標公司的這些責任雖然不能躲避,但投資者可以在確認這些事項時作為籌碼從應付賣方的款項中作相應扣除,或由賣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以轉移風險。

六、客觀進行投資價值和風險分析,全面報告分析結果

瞭解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未來盈利能力,進而確定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是財務盡職調查的目的。然而在實務工作中,註冊會計師基於對目標企業歷史的瞭解在進行盈利預測時,容易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和報表的表面,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想當然地認為併購或投資就能擴大目標企業的社會影響力與產能,從而實現規模效應,即過高估計了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致使委託方在投資後背上沉重的包袱。為了避免這一現象的發生,註冊會計師在進行投資價值分析時,需要從目標企業的競爭優勢入手,綜合考慮目標企業所特有的、可以取得政策性補貼的優惠條件等可以降低目標企業經營成本費用的優勢條件,已經積累形成的可以使目標企業產品系列儘快創造收入的企業聲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環境和企業自身條件的企業戰略,以及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市場、採購與供應鏈、技術與生產、人力資本和資源、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影響,分析闡述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在分析和反映投資風險時,需要將目標企業的下列風險報告給投資者:

(1)經營風險,比如目標企業的歷史經營狀況欠佳情況,主要反映盈利能力的毛利率、利潤率和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數值,以及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的情況及原因等;

(2)管理風險,比如目標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和組織結構的設計與運行存在的重要控制缺陷,由於管理失控造成資產損失、應對各項風險的控制措施不足、對子公司管理控制力度不夠、公司重大決策過度依賴於少數人等情況;

(3)財務風險,比如目標企業的流動資金緊張、短期償債壓力較大,投資方資金主要用於償還即將到期債務;

(4)目標企業融資能力和融資資源有限,可能存在需要不斷投入流動資金的壓力;目標企業資產結構不合理,主要資產流動性不足,可能使企業資金週轉效率進一步降低等情況。

標籤: 盡職 調查報告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xz/diaocha/jnv73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