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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

隨着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1

根據深圳市某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司”)與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簽訂的《管理律師服務合同》,本所接收貴司的委託,就貴司的經營管理系統進行調整和提升。按照項目進度計劃,本所在完成了必要的前期溝通和準備工作後,指派律師於 20xx年5月6日開始進行第二階段的盡職調查工作,並於20xx年5月20日完成。

在此期間本所律師對貴司現有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部門手冊、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以及ISO9000文件進行了全面的瞭解,並與公司高層、中層、基層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了訪談,合計共27人次,其中高層2人次,中層5人次,基層管理人員及員工20人次。同時對物業部、工程部、保安部進行了實地考察,並與保安部員工一起對公司管理的某某商業大廈樓宇進行了實地巡查。

在此基礎上,本所律師按照管理律師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本着勤勉盡責的精神,在對貴司提供的有關材料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後,現向貴司出具如下盡職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報告”)。

在出具本報告之前,本所特作如下聲明:

1. 本報告僅對《管理律師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事項負責,並以貴司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所盡職調查中所瞭解到的情況為依據,發表意見。

2. 本報告為階段性工作報告,其中所涉及的情況和意見均不是本次管理律師項目的最終結論,在經過貴司進一步認可或修改後方可作為下一階段工作的依據。

3. 本報告僅供貴司為本次管理律師項目使用,未經本所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作為其他任何用途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複印、傳抄和外傳。

一、組織結構設置

(一)基本情況

貴司在經營管理層設有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下設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物業部、工程部、保安部和品質部,其中總經理分管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和工程部,副總經理分管物業部、保安部和品質部,而原有的組織結構框架圖中所提及的拓展部,在事實上並沒有運轉。

(二)分析

1. 貴司的組織結構設置總體上採取了職能型組織結構的方式。其中,人力資源部(實為綜合部)、財務部和品質部是以獨立的職能部門來設置的,但行政和綜合職能並未在組織結構上體現出來。

2. 按普通中小型物業公司的組織結構設置規則來看,通常做法為物業部下面分設工程、保安和環境三個職能機構,而貴司則是把物業(不是一般意義的物業部,主要功能是客户服務中心)、工程、保安三個職能機構提升到了獨立部門的位置,使這三個原本相互關聯的職能機構變成了三個獨立的部門,加之貴司人事關係複雜,導致了現在物業部、工程部、保安部三足鼎立的局面,給管理工作帶來了諸多的不便,也容易產生職能衝突和丟失現象。

3. 目前貴司的物業部、工程部、保安部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自分管一部分,無形中加大了三個職能部門之間的隔閡。三個職能機構如果不能統一管理,必然會給經營管理和服務帶來斷層和混亂。

4. 從貴司現在的管理結構來看,無論是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還是品質部都無法介入物業部、工程部和保安部這三個職能機構的日常經營和管理活動,導致職能機構之間不能很好的配合與對接,公司也不能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監督職能。

(三)管理律師建議

由於貴司目前尚不能對部門機構的設置進行大的調整,因此在不改變現有的組織結構設置的情況下,增加綜合部或品質部對物業部、工程部和保安部三大職能機構的管理和監督的職能,且上述三大職能機構統一由一個高層領導分管,在便於貴司統一協調和管理的同時,打破其三足鼎立的格局。

二、部門設置

(一)人力資源部

1. 基本情況

(1)人力資源部承擔的職能除人力資源管理外,還承擔着採購、行政、後勤等綜合部門或辦公室的職能。

(2)目前人力資源部雖然承擔了一些綜合職能,但從貴司整體來看,綜合職能丟失的現象十分嚴重。如考勤管理、工作服管理、衞生管理、文書管理、檔案管理、會議管理、計算機網絡管理等職能。同時人員配備不夠,行政、後勤等崗位缺失。

2. 分析

(1)雖然物業管理企業的通常做法為單獨設立人力資源部,但對於中小企業來説,如果單獨設立人力資源管理部必然要有獨立的行政部或綜合部,否則就可能導致綜合管理職能的丟失或散落。

(2)對中小企業來説,行政部或綜合部除了履行行政、人事、後勤等職能外,還承擔着對職能機構的制約和監督、法務和合同審查、財務前置審查等職能,但現在的人力資源部遠遠無法達到上述的職能要求。

(3)對中小企業來説,行政部或綜合部還要承擔對其它部門進行考勤和考核的職能,綜合部門的綜合職能弱,則對其他部門的監督監管就會弱,必然導致公司監督管理職能的弱化。

(4)普遍反映的問題:工作繁瑣,人員配備不夠;設計的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缺乏透明度,名義工資與實際工資不符;有部分制度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相關專業人員招聘難度較大;對老員工的工齡清零等嚴重傷害了老員工的感情和積極性。

3. 管理律師建議

(1)將人力資源部更名為綜合部或行政人力資源部,以增強其綜合職能。

(2)把其它部門中與行政、人事、後勤職能相關且不能由其他部門獨立行使的職能劃歸綜合部,如合同管理、考勤管理、工作服管理、衞生管理、文書管理、檔案管理、會議管理、計算機網絡管理、財產保險管理等職能。

(3)加強人力資源的管理,規範勞動合同、工資制度、績效考核和獎懲制度等。

(4)強化考勤考核的職能,提高獎罰力度。

(5)老員工是公司最寶貴的財富,因為眼前的利益傷害老員工的感情是得不償失的事。對於司齡滿三年、五年、十年的員工給予特別獎勵,並且保證工資和福利待遇隨司齡的增長而不斷增加。

(6)考慮到貴司的歷史情況,考勤考核職能也可由品質部行使。

(二)財務部

1. 基本情況

(1)財務部承擔的職能主要是財務核算、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同時還負責費用支出和報銷的審核以及倉庫管理。

(2)財務部工作人員分三個工作場地辦公,其中出納在負一樓的客户服務中心辦公,倉管在負二樓的倉庫辦公。

2. 分析

(1)財務部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其職能職責的清晰,部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工作慣例進行運轉和管理。

(2)出納實際上承擔了一般收銀員的職責,在現金管理和收銀工作經常有衝突。

(3)應強化財務部的財務監督作用,減少與其它職能部門的交叉性職能,減少對非財務活動的直接管理。

(4)財務部的工作專業性強,規範性高,需要時間和空間的保障,讓專業的人員做專業的事。

3. 管理律師建議

(1)在條件成熟時,將財務部的費用支出和報銷的前置審核權交由綜合部行使,以保障財務部工作人員的時間和空間,同時增強綜合部門的綜合職能。

(2)倉庫管理交由綜合部或物業部管理,以減少環節,提高效率,財務部給予財務審計和監督。

(三)品質部

1. 基本情況

品質部是專門為實行ISO9000而設立的部門,負責ISO9000系統的改進和完善。但長期以來,品質部受其人員數量的限制,而無法更多的展開工作。

2. 分析

(1)作為ISO9000系統中必須設立的部門,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2)強化品質部的職能,可以根據需要讓其承擔更多的監督管理職能。

3. 管理律師建議

(1)在綜合部承擔對部門進行績效考核的職能有難度的情況下,可以讓品質部承擔此職能。

(2)以品質部為中心,建立聯合巡查制度,並通過聯合巡查制度啟動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活動的全面考核。

(3)聯合巡查制度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由職能機構派員與品質部、綜合部工作人員組成聯合巡查小組,每天對各部門及大樓進行聯合巡查;二是由公司高層牽頭,與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巡查團,每週進行一次聯合巡查。聯合巡查結果將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四)物業部

1. 基本情況

(1)物業部承擔的職能主要是客户服務,包括業主接待工作及遷入遷出、裝修等相關服務手續;處理業主日常報修投訴;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的收繳;業主檔案、裝修檔案、客户檔案等物業文書檔案的整理、保管;清潔綠化和消殺。

(2)目前物業部採取的是一班制,週末輪值的工作方式,夜間無人值班。

2. 分析

(1)一般意義上的物業部是一個大概念,包括了客户服務、工程維護、保安、環境等職能,但從貴司物業部的實際運行情況來看,其所承擔的並不是一個一般意義上的物業部的職能,而僅僅只履行了客户服務中心的職能。

(2)由於管理人員對物業部機構認識上和設計上的偏差與誤解,把客户服務中心與當物業部等同了,因此也產生了許多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

(3)普遍反映的問題:工作很繁雜,人手不夠;與工程部配合不到位,不同部門、班組之間相互不理解。

3. 管理律師建議

(1)將物業部更名為客户服務中心或業主服務部。

(2)把工程部的維修班劃入物業部管理,以便於客户服務的職能合併,更好更便捷地為客户服務。

(3)物業部和維修班的工作實行兩班輪班值班制,以確保對客户的服務質量。

(五)工程部

1. 基本情況

(1)工程部承擔的職能主要是工程保障及維修,包括大樓建築物、高低壓配電系統、柴油發電機組、空調供冷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電梯系統、機械停車系統、通訊及信息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有線電視系統等大樓基礎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的管理、維修、保養以及外委工作。

(2)目前工程部分為運行班和維修班,其中運行班主要負責大樓基礎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以及外委檢修,維修班負責日常維修,其中空調工既負責運行同時也要負責維修。

(3)工程部維修班採取的也是一班制的工作方式,夜間無人值班。

2. 分析

(1)從現行的情況來看,運行班維護的是大樓的基礎設施、設備,基本不直接面對客户;而維修班主要是面對客户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承擔客户服務的職能。

(2)由於部門內、外的地位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穩,工程部工作人員的意見和情緒都較大。

(3)普遍反映的問題:工資平均且偏低,不公平;庫存配件和物料品種不齊,採購速度慢,影響維修班工作效率。

3. 管理律師建議

(1)鑑於工程工作的特殊性與大樓基礎設施和設備的重要性,建議將運行班獨立管理,把維修班劃歸物業部管理,同時將工程部更名為工程保障部或設備部,以便於統一協調和管理。

(2)加大對工程部的投入,儲備必要的技術人才,合理設置技術人員的薪酬。

(六)保安部

1. 基本情況

(1)保安部承擔的職能主要是治安、內保和消防,包括大樓所轄範圍的安全保衞,停車場的車輛管理,物業出租房屋人員的登記與管理,消防管理和設備監控,火災事故的應急疏散和滅火等工作。

(2)目前保安部採用全天候三班制的工作方式,保證每時每刻都有保安員在崗。

2. 分析

(1)保安部的管理相對比較規範,採取半軍事化管理,較好地履行了保安部的職能職責,對大廈的管理功不可沒。

(2)保安部股東人數較少,內部關係比較單純,內訌和內耗對部門和職能管理及員工的管理影響較少。

(3)保安部的工作比較辛苦,工作人員文化素質低,人員流動性較大且需自行解決三餐問題,導致不能形成一支十分穩定而有戰鬥力的保安隊伍。

(4)普遍反映的問題:工資不透明,補工資不及時;人員編制不足,維修班和物業部門配合不到位,維修員和物業員都是一班制,沒有值班制度,導致對業主的服務有空缺。

3. 管理律師建議

(1)加強管理的同時,要加強對保安部工作人員在生活和工作上的關心,及時解決生活上的困難並給予充分的尊重。

(2)對於司齡滿三年、五年、十年的員工給予特別獎勵,並且保證工資和福利待遇隨司齡的增長而不斷增加(同樣適用於其它部門的員工)。

(3)對於在治安管理中見義勇為,協助公安機關破案,工作長期無差錯等有突出貢獻者,應給予特別獎勵。因公負傷者,除由公司承擔全部醫藥費外,還應根據情況給予特別獎勵。

三、總體評價

(一)基本情況

1. 貴司曾制定過很多的規章制度,但皆因執行力不足,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得到很好的施行。

2. 貴司從管理層到普通員工,都認同公司進行規範化管理和制度建設的必要性,但普遍擔心執行的力度問題,認為如果公司高層和大股東沒決心,規範化管理和制度建設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如果股東不帶頭執行,任何規章制度都不會有生命力。

(二)分析

貴司改制以來,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集中表現在:

1. 作為一個市場競爭中的公司,應該本着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則進行經營管理活動,而貴司目前的狀況卻是股東利益至上,而且是小股東的眼前利益至上。如此,必然嚴重傷害所有股東和普通員工的長遠利益和工作積極性。

2. 作為一個股份制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應該由其所持有的股份決定,而目前貴司卻存在着一種病態發展趨勢,即股東對股東的權利產生錯誤認識,將股東身份視為一種在公司擁有特權的象徵。如此,貴司就很難形成一個堅強有力的領導核心,也很難做出可持續性發展的決策。這種權力分配機制的錯位、畸形,對貴司的長遠發展是致命的。

3. 作為一個現代企業,其發展的動力在於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相分離,有錢的人出錢,有力的人出力,讓一流的人才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而貴司的現狀卻是,股東成為了一種身份、地位、權力的象徵,重要的部門和崗位都成為股東之間利益和權力爭奪的焦點,其最終的結果就會導致如武大郎開店一般遠離甚至拒絕優秀的人才和員工。

4. 作為一個服務型企業,必須確立以客户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和經營管理模式。而貴司的現狀卻是由部門或個人偏好、興趣甚至心情來決定為客户提供服務的時間、速度、效率和質量。長此以往,無異於自毀前程。

5. 貴司改制五年來,所有的股東都處於一個適應做股東、學習做股東、學習做管理的過程,為此貴司和股東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但市場不等人,競爭不等人,公司不可能等所有的人都學會了做股東和做管理後再來談發展。

(三)管理律師建議

1. 從戰略發展層面上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立足於公司未來的發展和股東的長遠利益,在未來三到五年的時間消化因改制過程中和改制後形成的矛盾,讓公司逐步進入一個民營企業正常的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2. 建立股東員工的退出機制,在充分保護股東利益的基礎上,鼓勵個人股東不再直接參與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活動,真正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並加以制度化。

3. 吸收優秀的員工和技術人才進入管理層,並聘請職業的經理人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4. 從明確部門和崗位的職能、職責開始,全面規範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強化制度的執行和考核,讓制度管人、讓制度管事。

5. 以聯合巡查制度的推行為制度為起點按鈕,全面帶動公司的規範化管理。

盡職調查報告2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説,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説,併購本身存在着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併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於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併購活動來説,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併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並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並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複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併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3

按照律師工作方案,我們對目標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先後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陽開發區管委會,南明區房屋管理局等部門查閲了目標公司(貴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檔案材料,房屋產權登記材料;到目標公司進行實地考察,並與目標公司股東、高管人員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律師審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標公司章程、歷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檔案材料

2、歷次股東會決議;

3、歷次股東出資、增資驗資報告;

4、目標公司20xx年5月財務報表;

5、20xx年5月17日中和信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

6、房屋產權證、機動車產權證;

7、員工勞動合同;

8、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會決議;

9、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東放棄股份優先購買權聲明》;

10、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股權出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11、目標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12、20xx年6月13日南明區工商局出具的《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户卡)》。

一、關於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

目標公司名稱曾先後做過三次變更:

20xx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時,其名稱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諮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變更為“貴陽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稱變更為“貴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現在使用的名稱。

由於目標公司名稱的變更導致其房屋產權證、機動車輛產權證等證件上產權人的名稱與目標公司的名稱不一致,但這並不會對目標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構成法律障礙。

二、關於目標公司股東變更的沿革:

股權轉讓的主體是股東,而目標公司的股東從設立之初到現在曾做過以下5次變更:

(一)、目標公司成立於20xx年5月10日,註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當時公司有2名股東:

貴州某某集團有限公司,投資8.4萬元人民幣,佔84%股份;宋某,投資1.6萬元人民幣,佔16%股份。

(二)、20xx年5月8日,進行股權轉讓和增加註冊資本。

貴州某某集團公司將其持有的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佔40%)、何某(佔40%)、宋某某(4%)

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宋某某(16%)

原股東不再持有公司股權,3名新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別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註冊資本由10萬元增加至30萬元,增資部分由3名股東按持股比例繳付出資。

(三)、20xx年10月15日,股東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股東王某、何某,股權轉讓後,股權結構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xx年1月3日,王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孫某(50%),註冊資本增至300萬元人民幣。增資270萬元,由何某、孫某分別出自135萬元,持股比例各佔50%。

(五)、20xx年6月12日,孫某將其全部股份分別轉讓給王某某(佔35%)、何某(15%),股權轉讓後,股權結構為:何某佔65%、王某佔35%。

(六)、20xx年10月14日,王某某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轉讓給何某。

目標公司註冊資本增至500萬元,增資200萬元由何某、田某分別投資,持股比例分別為:何某佔85%;田某佔15%。

至20xx年6月11日,目標公司的股東仍為何某(佔85%股份)、田某(佔15%股份)。

也就是説,目標公司現在的股東是:何某、田某,只有他們才有權與貴研究所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具備合同主體資格。

三、關於股權轉讓方所轉讓的股權

從工商登記材料看,上述股東所持有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採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沒有進行質押,其對外轉讓不存在權利瑕疵。

經與轉讓方溝通,其稱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等股權轉讓限制,並承諾和保證一旦所轉讓的股權存在上述強制措施或限制,則應無條件賠償股權受讓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關於目標公司股東出資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經查,目標公司股東的各次出資、增資,均採取現金出資方式,驗資報告顯示現金出資已全部到賬,不存在瑕疵。

五、關於目標公司的章程、合同對股權轉讓的限制

章程、合同對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不存在特別限制約定。20xx年6月12日,目標公司的股東召開股東會,股東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學研究所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關於目標公司的資產

目標公司的資產主要包括:房屋、機動車和其他辦公設施、對外投資、其他應收款和貨幣資金。

(一)、房屋

1、目標公司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產權證,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貴陽市支行,抵押情況如下:

信誠大廈1-20xx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範圍130.17平米,權利價值48萬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信誠大廈1-20xx室:

房屋產權證記載:他項權利範圍202.54平米,權利價值73萬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

經向南明區房管局進一步調查取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均為目標公司所有;除上述兩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機動車輛

目標公司名下有3輛機動車,分別是捷達、豐田鋭志和福特蒙迪歐。上述車輛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機關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的情形。現由公司管理人員正常使用。

(三)、對外投資

對外股權投資人民幣50萬元,系目標公司投資設立“貴陽某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正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預計在股權轉讓合同簽訂以前,辦理完畢註銷登記手續。

七、關於訴訟、仲裁案件及或有負債

目標公司不存在未結訴訟、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賠償未了事宜及或有負債。

八、目標公司經營期限與年檢情況

經查,目標公司的經營期限為10年,經營期限截止日期為20xx年5月9日。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私營公司基本情況(户卡)》分別記載目標公司已通過20xx年度和20xx年度年檢。20xx年度通過年檢時間為20xx年6月11日。

八、結論:

目標公司依法存在持續經營。公司的兩名股東依法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該股權沒有被司法機關採取查封、凍結等強制措施,也不存在質押的情形,股東何某、田某可分別依法將其對外轉讓。

建議股權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全面履行。

一、我國企業海外併購現狀

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我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戰略指引下,不斷加快海外併購的步伐。根據德勤發佈的《崛起的曙光:中國海外併購新篇章》的報告。報告中稱,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中國的海外併購活動數量出現爆發式增長,中國境外併購交易總共有143宗,總金額達342億美元。20xx年中國企業的海外併購投資者中排名第三,僅次於美國和法國。

雖然,我國企業海外併購的增速極快。但中國企業還普遍缺乏海外併購的實踐經驗,根據歷史數據統計顯示,我國企業海外併購失敗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財務盡職調查流於形式、財務盡職調查不到位。財務盡職調查審計主要對盡職調查的調查方式的規範性、調查內容的完整性、調查結果的合理性進行審計,是完善盡職調查,防範企業併購風險的重要手段。

二、財務調查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調查報告只是對於目標企業所有的資料進行簡單的羅列

目前相當一部分財務盡職報告並未深入地對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作出分析。這主要是由於目標企業財務及相關人員對盡職調查普遍存在牴觸心理,而且目標企業大多數財務核算較為薄弱,資料管理較為混亂,財務部門迫於某種壓力,存在很多隱瞞事項。因此,這種方法會削弱盡職調查業務的作用,拿不到併購方想要的真實、完整的信息資料,使得盡職報告對於減少信息不對稱的作用不甚明顯。

(二)對於併購方的投入產出價值調查不準確,容易落入併購陷阱

我國企業的許多海外併購案被媒體進行大肆宣傳,但其結果並沒有如預期的提高股東的價值。這主要是由於對併購的投入產出調查分析不準,未能判斷有沒有控制併購風險的能力,對併購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擔的風險估計不足,未能準確評價併購投資的回報率,未能有效地迴避併購陷阱,導致併購失敗。

(三)財務盡職報告過於高估目標企業的發展潛力

在併購虧損企業時,許多企業對於目標企業的發展情況盲目樂觀。缺乏對企業財務承擔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對企業的財務調查與分析只停留在賬目表面,沒有結合企業的市場份額、人力資源和銷售渠道等情況來綜合考慮,導致過高估計目標企業的發展潛能,分散併購方的資源,甚至使併購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對目標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調查分析不足,導致現金流危機

目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現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項目間進行現金流調整。經營性現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關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調整,人為提高其報告值,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同時目標企業往往是出現財務困境的企業,企業不僅需要大量的現金支持市場收購活動,而且要負擔起目標企業的債務、員工下崗補貼等等。這些需要支付的現金對企業的現金獲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處理不當,會帶來現金流危機,使目標企業反而成為企業的現金黑洞。

三、審計在財務調查盡職報告中的作用

(一)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程序

財務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識別並量化對交易及交易定價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對收益質量和資產質量進行分析。在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實施階段應根據詳細的調查計劃和企業實際情況,實施規範性的調查程序,促進調查結果的有效性,為企業的併購決策提供合理的判斷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案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整體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規範要求。以及審計盡職調查設立的調查方案中有關目標企業財務狀況的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調查程序,從而促進盡職調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方法進行審計。對於財務調查報告的整體框架進行審計,是否採用多種調查方法,以便得出儘可能全部的調查報告,避免做出不正確的決策。

再次,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步驟進行審計。合理的調查步驟是避免併購陷阱的必要條件,審計人員應對每一階段的調查進行審計,根據不同的併購類型、目的、內容來審查併購中財務盡職調查的處理步驟是否符合目標企業財務狀況、資產價值調查業務規範、企業盈利能力分析規範等要求,確保企業併購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審計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內容

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並不是審計目標公司的財務報表,而是瞭解並分析目標公司的歷史財務數據。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等財務指標進行全面調查,充分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更好地為企業的併購決策提供依據。

首先,對財務盡職調查的主體和目標進行審計。進行財務盡職調查要全面的理解企業的實施併購的目的和戰略,從而把握調查的方向,確定調查的內容。為防止財務盡職調查對於調查目標和主體的不確定,審計過程中應加強對於盡職調查活動中的目標和主體的審核,以避免盡職調查的盲目性。

其次,對財務盡職調查的範圍和內容的審計。合理的評估目標企業的價值,做出正確的併購決策,需要全部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作支持。因此,盡職調查如果僅對財務報告及其附註實施調查程序,可能無法全面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對於財務盡職調查範圍和內容的審計主要包括:

對目標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審計,對於不同的評估項目是否確定合理的價值評估類型和評估範圍,以及反映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和資產價值評估相關的內容進行有效的審計,促進企業資產價值評估調查的正確性。

對目標企業財務指標的審計,對於盡職調查是否全面瞭解目標企業的財務組織構建情況,以及目標企業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價值等進行審計。同時,審計盡職調查是否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促進財務指標調查的全面性。

對目標企業關聯公司交易的審計,關聯交易的複雜性和隱蔽性使投資者對於目標企業的價值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對盡職調查中目標企業關聯方的識別以及對目標企業關聯方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合規性和實質性的測試。從而促進對目標企業財務狀況及經營能力的正確評價,促進投資決策的合理性。

(三)審計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

有效的財務盡職調查結果,可以幫助企業判斷投資是否符合戰略目標及投資原則,合理評估和降低財務風險。對於財務盡職調查結果的審計,主要是在財務盡職調查實施程序和財務盡職調查內容審計的基礎上對併購活動的調查結構的真實、有效的審計,進一步完善盡職調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盡職調查報告4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户個人建房佔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佔了近65%.温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佔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佔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複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户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徵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户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温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佔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户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複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徵,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複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通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範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户村民,90%的居民户,每户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温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户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户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户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佔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佔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展、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着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户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置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並不明確、清晰。由於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並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於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着,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説根源就在於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税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於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願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着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願意國家徵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通過增加税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採取默認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説,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於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並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範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併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户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藉口;而對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於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採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着新《土地管理法》的頒佈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户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範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進程".蘇州市出台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範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准後,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台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户和開發商三方面自願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並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範圍擴展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範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不再辦理徵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徵地補償辦法,採用按價徵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通過規範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並採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通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範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範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於城鄉結合部屬於"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於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户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佔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户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 農户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農户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户,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並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採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户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户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户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於"圈內" 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願、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准,也可轉為(或徵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後依法流轉。

2、對於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户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户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並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准可以給予一定的週轉指標,封閉運行,到期歸還;農户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户。對於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於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範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範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信息公佈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信息和土地市場信息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儘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並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台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台相應的規範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5

一、內容完整,可供參考性強

業務盡職調查報告內容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商務模式調查(盈利模式、銷售模式、生產模式)

2、公司核心競爭力調查

3、募集資金投向調查

4、行業發展前景調查(產業政策、行業狀況、行業壁壘)

5、管理體系及運營情況調查(公司股權分佈及股東狀況、人力資源、管理團隊、企業戰略規劃、生產管理能力、營銷能力、政策環境適應和利用能力、資本運營能力、組織結構、激勵機制、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榮譽)

6、公司的影響力調查(大股東的知名度、品牌知名度、市場佔有率、主要管理者(如CEO、技術、市場、生產主管)知名度、公司提高企業形象的做法與措施、公司與政府和社會的關係等)

7、公司的產品與市場(產品市場現狀、產品市場潛力、產業化實現能力評價、市場份額、市場競爭、客户分析、供應商分析等)

8、核心技術(專有性和保密性、領先狀況、技術成熟度、技術的生命力、技術和開發體系)

9、風險分析(外匯風險、利率風險、投資決策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存貨風險、違反管制條例、未果訴訟的相關情況、其他特殊風險)

10、公司對未來的展望(業務發展規劃、未來可能發展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市場、新法規及財務活動可能造成的衝擊)

11、法律、財務盡職調查中相關的企業歷史沿革、基本財務狀況、資產狀況、訴訟等問題的輔助業務調查。

二、途徑完備,證明材料齊全

項目經理在進行業務盡職調查時,需做到的業務盡調步驟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備案材料如下: 1、收集資料:通過網絡信息檢索、行業報告閲讀等多種形式收集企業資料。

相關證明材料:建立相應的資料搜索文件夾,對收集的材料進行整理、分類,表明出處,確定其可行度,選擇性使用其中的觀點或數據。

2、高管面談:非常重要的環節,與公司總經理、分管財務、銷售、生產、質量、人事、採購等機構的副總或部門經理座談。瞭解公司完整的運營流程,並瞭解高管的精神狀態或敬業精神以及公司的企業文化。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高管面談記錄,清晰記錄面談時間、參加人及會談內容,各高管的名片整理。

3、企業考察:對企業的經營、研發、生產、管理、資源等實施實地考察;對高管以下的員工進行隨機或不經意的訪談,能夠得出更深層次的印象或結論。

相關證明材料:記錄考察流程及瞭解到的相關信息,獲得相關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整理,相關複印件請企業加蓋公章,相關照片的整理彙總,若可能,提供相應產品樣品。

4、競爭調查:梳理清楚該市場中的競爭格局和對手的情況。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對競爭企業進行考察、訪談或第三方評價;對比清楚市場中的各種競爭力量及其競爭優劣勢。對競爭企業的信息和對比掌握得越充分、投資的判斷就會越準!

相關證明材料:對獲得的相關信息來源分類標註,如據企業介紹、網絡搜索、競爭者實地考察、第三方訪談等。

5、供應商走訪:瞭解企業的採購量、信譽,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企業聲譽、真實產量;同時也從側面瞭解行業競爭格局。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供應商走訪訪談記錄,供應商現場照片、供應商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6、客户走訪:可以瞭解企業產品質量和受歡迎程度,瞭解企業真實銷售情況,瞭解競爭企業情況;同時,客户自身的檔次和優質情況也有助於判斷企業的市場地位、以及市場需求的潛力和可持續程度。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客户走訪訪談記錄,客户現場照片、客户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7、協會走訪:瞭解企業的行業地位和聲譽,瞭解行業的發展態勢;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協會走訪訪談記錄,獲得協會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或行業數據,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8、政府走訪:瞭解企業的行業地位和聲譽,瞭解政府對企業所處行業的支持程度;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政府走訪訪談記錄,獲得政府提供的相應文件材料,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9、中介諮詢:針對上市可行性和上市時間問題諮詢券商、律師或會計師等中介機構,獲得企業成熟度信息。

相關證明材料:整理訪談記錄,獲得中介機構相應的文字材料或報告,拜訪名片整理並提供複印件。

三、工作底稿包括內容

公司相關證書、股東身份證件、榮譽、批文、合同、報告、財產

權屬證書、相關業務開展所需證照等文件的複印件整理;

所有公司關於人、財、物、產、供、銷等運營流程中涉及的公司

制度、規定等文件的整理;

所有走訪訪談記錄、名片複印件、第三方報告等材料的整理; 相關照片或其他證明材料的整理。

四、證明材料可信等級

I,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律師事務所意見、銀行憑證、權威部門證明文件;

II,政府文件、原始合同、合格投行機構盡調結論、實地考察測

盡職調查報告6

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及國際化進程的推進以及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股票上市、企業併購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資本運作越來越多為企業所運用。律師在資本運作過程中,主要是通過參與談判、審查和起草相關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而盡職調查是律師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礎和關鍵。但令人遺憾的是,律師盡職調查並沒有具體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規範,在律師行業內部,對盡職調查也缺乏足夠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規範。本文作者將對律師盡職調查進行介紹並對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進行簡要分析。

一、律師盡職調查

(一)律師盡職調查的概念

律師盡職調查是指就股票發行上市、收購兼併、重大資產轉讓等交易中的交易對象和交易事項的法律事項,委託人委託律師按照其專業準則,進行的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它包括律師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法律評價,主要為查詢目標公司的設立情況,存續狀態以及其應承擔的具有法律性質的責任,它由一系列持續的活動組成,不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還涉及律師如何利用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去查實、分析和評價有關的信息。

律師盡職調查是隨着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對外開放以及資本市場的逐步建立和發展而在律師實務中被廣泛地應用,併成為律師在資本運作活動中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律師盡職調查在實踐中的應用領域非常廣泛,包括規模較大的收購和兼併、股票和債券公開發行與上市、重大資產轉讓、風險投資和普通中大型項目投資等,除前述資本運作以外,企業擔保服務和銀行貸款業務等企業融資活動中,委託人和律師也逐步地開始進行盡職調查。

律師盡職調查在實務中的應用相對較早,但作為一個正式的法律概念出現卻是在20xx年3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編報規則第12號 — 律師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以下簡稱《規則》)中。該《規則》第5條規定:“律師在律師工作報告中應詳盡、完整地闡述所履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在法律意見書中所發表意見或結論的依據、進行有關核查驗證的過程、所涉及的必要資料或文件”。這是我國第一次在法律規範性文件中出現“律師盡職調查”這一概念。但是,該《規則》並沒有對律師盡職調查給予具體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規範,而在律師行業內部,對盡職調查也缺乏足夠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規範。

(二)律師盡職調查的目的

律師進行盡職調查的目的主要是審核並確定被調查對象所提供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協助委託人更加充分地瞭解被調查對象的組織結構、資產和業務的產權狀況和法律狀態;發現和分析被調查對象的法律風險和問題,以及問題的性質和風險的程度;使委託人儘可能地發現被調查對象及交易事項的全部情況,從而使委託方有效地作出判斷並歸避相關風險並作出決策。例如在併購活動中,買方律師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説,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説,併購本身存在着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併購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及存在哪些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三)律師盡職調查的程序

律師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也千差萬別,從私營企業到跨國企業,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但是,對於每一項活動來説,各自委託律師所進行盡職調查應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是一致的,具體如下:

1、委託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律師事務所進行盡職調查的`委託合同。2、律師與目標企業簽署《盡職調查保密協議書》。3、律師根據受託的業務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由律師根據需要進行設計。盡職調查清單的主要內容是需要目標企業提供的各類文件,一般包括:企業的組織架構文件;企業各類資產的文件;企業的各種貸款、融資文件;企業的重大合同、協議;企業的經營業務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審批或許可;企業的各種税務文件;企業的各類保險文件;企業僱員的勞動文件;企業涉及的各類訴訟、仲裁或爭議的文件等。4、經委託方確認後,律師將準備好的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發至目標企業。5、收到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後,核對複印件與原件,做好資料清單並準備資料索引,由雙方代表簽字。6、律師按照委託合同約定對所收資料進行研究並向委託方彙報。7、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並向委託方彙報。8、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判斷,決定是否再次起草《盡職調查清單》或是問卷表,直於查明情況為止。9、律師對盡職調查所獲取的全部資料,反覆研究判斷,進行相應核查驗證,在核查驗證過程中,製作工作筆錄。10、如果資料不全、情況不詳,律師應要求目標企業作出聲明和保證。11、對所有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並制訂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內容包括:承擔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委託單位名稱、項目名稱、製作項目的時間和期間、工作量統計;制定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其操作程序的記錄;客户提供的所有文件的複印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户的設立批准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協議及其他重要文件和會議記錄的摘要或副本;與客户及相關人員相互溝通情況的記錄,對客户提供資料的審查、調查訪問記錄、往來函件、現場勘察記錄、查閲文件清單等相關的資料及詳細説明;客户出具的書面保證或聲明書的複印件;對保留意見及疑難問題所作的説明;其他相關的重要文件或資料。上述資料應註明來源。12、律師起草並向委託方提交準確、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

二、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

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委託方作出決策的重要依據,因此,律師起草的盡職調查報告應客觀、全面地反映目標企業的狀況,並對每一項判斷的作出都應當有明確且可靠的依據。同時,盡職調查報告還應重點闡述法律問題和法律風險,特別是對法律風險的提示,並對能解決的法律瑕疵給予合法的整改建議。

一般情況下,律師通過以下五個方式開展盡職調查:1、向目標企業發出調查清單,要求目標企業按照調查清單提供相關文件;2、參加有關會議;3、進行實地考察;4、走訪有關部門並形成走訪筆錄;5、向有關人員進行詢問,並形成詢問筆錄。經過上述盡職調查活動後,律師針對委託事項起草盡職調查報告,該盡職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開頭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的開頭部分,律師應針對委託事項的授權及盡職調查的範圍進行闡述。(二)律師應對委託方提供的文件進行聲明

律師聲明包括委託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實的,且所提交文件的複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提交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所有委託方作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等等。

(三)正文

律師應在進行充分核查驗證的基礎上,對委託事項作出詳盡明確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主要包括:

1、目標企業的設立與存續

主要針對股權結構、 出資驗資、股權演變等情況作出闡述,並針對該等事項進行法律評價,對存在的不規範情形及存在的風險提出整改建議。

2、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主要針對公司章程、法人組織架構、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具體情況進行闡述,並針對該等事項是否存在的法律問題及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評價,對存在不規範情形及存在的風險提出規範建議。

3、業務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的經營範圍和方式、業務變更情況、主營業務進行闡述,並對目標企業的持續經營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或潛在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評價並提出建議。

4、主要財產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資產狀況進行闡述。對主要資產是否存在法律障礙進行評價並針對存在的法律障礙提出解決建議。

5、重大債權債務及擔保

核查目標企業債權債務及抵押擔保情況,並對其合法性及關聯性等作出相應的法律評價和法律建議。

6、關聯關係

主要針對是否存在關聯交易以及對控股股東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進行調查,並對持有5%以上股份的關聯方的情況進行闡述,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法律風險的狀況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建議。

7、税務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税種、税率以及是否存在免徵或減免税項目及税費繳納情況等進行核查並做出法律評價。

8、訴訟、仲裁與行政處罰

包括對目標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董事長、總經理等)或關聯企業尚未了結或即將面臨的訴訟、仲裁與行政處罰進行闡述,並對其進行法律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盡職調查報告的使用範圍

應注意闡明委託方及授權的相關單位應在限定範圍內使用律師盡職調查報告,若超出限定範圍使用的,則律師不承擔責任。

隨着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資本運作也在迅猛發展,律師介入資本運作進行盡職調查越發頻繁。因此,律師必須進行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並作出客觀、全面的盡職調查報告,這樣才能為企業作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的法律參考。

盡職調查報告7

關於北京***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聲明: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於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瞭解,並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並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文件進行了審慎審閲。包括但不限於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税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複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複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文件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並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於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文件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説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託,作為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核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税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註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範圍: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信息諮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託從事物業管理;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年度檢驗。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覆文件,並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文件。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運行規範,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範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xx年10月15日製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置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審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註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置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並不對****公司成立之後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置、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衞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置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並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後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税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户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税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税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税務制度。由於****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税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後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持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文件,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於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通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

(3)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盡職調查報告8

一、公司併購業務中律師盡職調查的重要性

公司收購是一個風險很高的投資活動,是一種市場法律行為,在設計與實施併購時,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縮短投資週期、減少創業風險、迅速擴展規模、彌補結構缺陷、規避行業限制等優勢,同時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財務、法律風險進行防範和規避。併購能否一舉成功,會直接影響公司今後的發展。因此,為了增加併購的可行性,減少併購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收購方在決策時一定要儘可能清晰、詳細地瞭解目標公司情況,包括目標公司的營運狀況、法律狀況及財務狀況。在公司併購的實踐中,收購方通常是依靠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的盡職調查來掌握目標公司的有關內部和外部的情況。

盡職調查,也叫審慎調查,譯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適當的或應有的勤勉”。盡職調查是服務性中介機構的一項專門職責,即參與公司收購兼併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必須遵照職業道德規範和專業執業規範的要求,對目標公司所進行的必要調查和核查,對調查及核查的結果進行分析並做出相應專業判斷。通過盡職調查,可以使收購方在收購過程開始階段即得到有關目標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師的盡職調查是律師在公司併購活動中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律師的盡職調查是指律師對目標公司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法律評價,其內容主要包括查詢目標公司的設立情況、存續狀態以及其應承擔或可能承擔具有法律性質的責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續的活動所組成的,不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還涉及律師如何利用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去查實、分析和評價有關的信息。

律師的盡職調查的意義:首先在於防範風險,而防範風險首先在於發現風險,判斷風險的性質、程度以及對併購活動的影響和後果;其次,在於使收購方掌握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資產權屬、債權債務等重大事項的法律狀態,對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況瞭然於胸;再次,還可以瞭解哪些情況可能會對收購方帶來責任、負擔,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決,從而避免收購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況下,或在沒有理清法律關係的情況下作出不適當的決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併購談判和實施過程中始終存在着盡職調查,因為,風險可能是談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談判過程中,甚至是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可能是明確、肯定、現實的,也可能是潛在的、未確定的或未來的。

二、 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律師是發現和防範風險的專業人士。特別是專門從事併購的律師,他們由於專門研究和經辦這方面業務而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不但熟悉相關的法律規定,並且瞭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從法律的角度幫助當事人發現和解決併購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礙。大量公司併購實踐已反覆證明,在併購過程中能夠得到律師提供專業意見的一方與無律師的專業意見的一方相比,不論在併購中所處的實際地位、主動性及對全局的把握判斷、對具體事項的取捨及價格方面存在着明顯的優勢。

作為專業人士,律師的職責就是運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識、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經驗來查實、分析和評價目標公司有關涉及法律問題的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通常盡職調查包括以下內容:

1. 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及本次併購批准和授權

公司併購實質上是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產權交易,這一產權交易的主體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是至關重要的,如交易主體存在資質上的法律缺陷,輕則影響併購的順利進行,重則造成併購的失敗,甚至可能造成併購方的重大損失。

目標公司的資質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主要是瞭解目標公司的設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存在影響目標公司合法存續的重大法律障礙等等;其次,若目標公司的經營的業務需要特定的資質證明或認證,如建築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特殊資質,則對上述資質的調查也是盡職調查必須包括的範圍。

在公司併購實踐中,併購方可以採取多種途徑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不同的收購方式和目標公司性質的差異有可能導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准。對公司制企業可能是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對非公司制企業可能是由職工代表大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准的情況下,併購才能合法有效。這一點可以通過考察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註冊文件或其他內部文件來了解;此外,還要必須明確收購方欲收購的股權或資產是否為國有資產,如為國有資產,整個併購還需要取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和批准;如果目標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還必須經外經貿管理部門的批准。

律師在盡職調查中,不僅要查證是否有批准,還要查實批准和授權的內容是否明確、肯定及其內容對此次併購可能造成的影響。

2. 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股東出資的審查

在併購中律師不但要審查目標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合法性,還要審查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股權結構的變革過程及其合法性,判斷目標公司當前的股權結構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規性。防止出現應股權結構混亂、矛盾、不清晰或其設置、演變、現狀不合法而影響或制約併購。

在前述基礎上要進一步審查目標公司各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出資的合法、合規性,重點是審查股東出資方式、數額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規定;出資後是否有抽回、各種形式的轉讓等;採用非貨幣方式出資的,審查的範圍包括:用於出資的有形財產的所有權歸屬、評估作價、移交過程;用於出資的無形資產的權屬證書、有效期及評估作價、移交過程,除審查相關的文件外,還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須法定手續,是否無異議及其它情況。

3. 目標公司章程的審查

公司章程是一個公司的“憲法”,是體現公司組織和行為基本規則的法律文件。近年來隨着公司併購活動的發展,在章程中設置“反收購條款”作為一項重要的反收購策略也被越來越多的公司所採用,曾在證券市場上發生的大港油田收購具有“三無概念”股--愛使股份即是較為典型的案例之一。針對此種情況,律師必須審慎檢查目標公司章程的各項條款;尤其要注意目標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購條款”。這些反收購條款通常包括有關章程修改,辭退董事,公司合併、分立,出售資產時“超級多數條款”;“董事會分期、分級選舉條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別的投票權的規定;反收購的決定權屬於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等等。上述條款的存在有可能對收購本身及收購後對目標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礙,對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條款中的特別約定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起到反收購的作用,例如在股東大會、董事會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別約定等等,在章程審查過程中,對這些特別約定也應給予足夠的注意和重視。

4. 目標公司各項財產權利的審查

公司併購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標公司的各種資產的控制權,因此,目標公司的資產特別是土地使用權、房產權、主要機械設備的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利等,應該是完整無瑕疵的,為目標公司合法擁有的。 律師對此審查的意義在於實現發現或理順目標公司的產權關係,取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公司的財產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後遺症。

律師除審查相關的文件外,還應取得目標公司主要財產賬冊,瞭解其所有權歸屬、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屬租賃以及重置價格。收購方應從目標公司取得説明其擁有產權的證明。而且目標公司使用的一些資產,若系租賃而來,則應確定租賃合同的條件對收購後營運是否不利。

這方面應審查的具體內容包括:

(1) 固定資產。應審查目標公司的主要房產的所有權證,主要房產的租賃協議;佔用土地的面積、位置,和土地使用權的性質(出讓、租賃)以及佔用土地的使用權證書或租用土地的協議。主要機器設備的清單,購置設備合同及發票、保險單;車輛的清單及年度辦理車管手續的憑證、保險單等等。

(2) 無形資產。主要應審查有關的商標證書、專利證書等。

(3) 目標公司擁有的其他財產的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

5. 目標公司合同、債務文件的審查

審查目標公司的對外書面合約,更是併購活動中不可或缺的盡職調查內容。重點是對合同的主體、內容進行審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純義務性的條款和其他限制性條款,特別要注意目標公司控制權改變後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對解除合同問題的約定及由此而帶來的影響也是要予以關注的。

在債務方面,應審查目標公司所牽涉的重大債務償還情況,注意其債務數額、償還期限、附隨義務及債權人對其是否有特別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債務合同中規定維持某種負債比率,不準股權轉移半數以上,否則須立即償還債務。對這些合同關係中在收購後須立即償債的壓力,應及早察覺。在進行債務審查,還要關注或有債務,通過對相關材料的審查,儘可能對或有債務是否存在、或有債務轉變實際債務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債務對併購的影響等做出判斷。

其他合同的審查,如外包加工及與下游代理商、上游供應商的合作合同上權利義務的規定、員工僱傭合同及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融資合同等也應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會有其他限制等。

在對目標公司進行債權、債務的盡職調查中,特別要注意查實以下幾點:

(1) 貸款文件:長短期貸款合同和借據(如為外匯貸款,則包括外匯管理機構的批文及登記證明);

(2) 擔保文件和履行保證書(如為外匯擔保,則包括外匯管理局批文及登記證明);

(3) 資產抵押清單及文件(包括土地、機器設備和其它資產);

(4) 已拖欠、被索償或要求行使抵押權之債務及有關安排;

(5) 有關債權債務爭議的有關文件。

6. 目標公司正在進行的訴訟及仲裁或行政處罰

除了公司對外有關的合同、所有權的權屬憑證、公司組織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詳細調查外,對公司過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訴訟案件更應加以瞭解,因為這些訴訟案件會直接影響目標公司的利益。

這些可通過以下內容的審查來確定:第一,是與目標公司的業務相關的較大金額的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第二,是所有關聯合同;第三,與目標公司有關的尚未了結的或可能發生的足以影響其經營、財務狀況的訴訟資料,如起訴書、判決書、裁定、調解書等;第四,要了解目標公司是否因為環保、税收、產品責任、勞動關係等原因而受到過或正在接受相應行政處罰。

進行上述調查後應分別繪製“三圖”,及公司產權關係圖、組織結構圖、資產關係圖。

(1)公司產權結構圖可以形象的地描繪目標公司的股東與公司,目標公司與其控股子公司、參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產權關係等的結構關係,可以清晰的判斷目標公司目前狀態下的產權關係。

(2)組織結構圖可以形象地描繪目標公司內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機構與公司、各分支機構之間及公司與可合併報表的子公司的情況,以判斷目標公司與各分支機構是否統一經營、是否存在某種關聯關係。

(3)資產關係圖可以形象地描繪目標公司當前的資產狀況。包括總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淨資產、負債、或有負債、所有者權益等。

三、 盡職調查的渠道

1. 目標公司的配合是律師盡職調查是否迅速、高效的關鍵

通過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首先就是約見目標公司的代表,當面詳談,爭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礎上向目標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標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股東會議和董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圖、子公司分公司分佈圖、各種權利的證明文件、主要資產目錄、重要合同等,這些文件在目標公司同意併購並積極配合的時候,是比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過目標公司公開披露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一些情報、資料進一步瞭解目標公司的情況,如目標公司在公開的傳媒如報紙、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傳材料、公司的互聯網站等進行一些披露和介紹。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標公司為上市公司,則根據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要求,目標公司必須對重大事件進行及時、詳細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臨時披露。研究這些公開的資料,也可以掌握目標公司相當的情況,特別是在收購得不到目標公司配合的時候,這些從公開渠道掌握的信息就顯得尤其重要和寶貴。

再次,根據目標公司情況設計盡職調查《問卷清單》,即由律師將需要了解的情況設計成若干問題,由目標公司予以回答。這也是律師在履行盡職調查職責一種普遍採用的基本方式,業內通常將其稱為“體檢表”。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瞭解目標公司的情況或發現線索。此外,還可以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線索、信息,通過其他渠道履行盡職調查義務。

2. 登記機關

根據我國現行的公司工商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成立時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註冊登記,公司登記事項如發生變更,也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到登記部門進行變更登記。因此,可以到目標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記機關進行查詢,瞭解目標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續時間、公司性質、公司章程、公司的註冊資本和股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況,就可以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結構有一個大致的瞭解。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的轉讓或抵押也必須進行相應的登記。從土地登記機構處,瞭解有關目標公司的土地房產權利、合同、各種物權擔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證和法定負擔等情況。

3. 目標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屬各職能部門

當地政府(包括相關職能部門)是極為重要的信息來源,從當地政府處,可以瞭解到有無可以影響目標公司資產的諸如徵用、搬遷、停建改建的遠近期計劃;目標公司目前享受的當地政府所給與的各種優惠政策,特別是税收方面的優惠,在併購實現後是否能繼續享受,目標公司所涉及的有關環保問題可以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了解。

4. 目標公司聘請的各中介機構

併購方還可通過與目標公司聘請的律師、會計師等外部專業人士接觸,從而能更準確的把握目標公司的整體情況;目前我國現有大多數的公司中,股東和管理者普遍對現代企業制度缺乏瞭解;同時,在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過程存在着大量不規範操作,目標公司的股東及管理者經常對目標公司的一些產權關係、債權債務關係及目標公司其他的對內對外關係產生錯誤的認識,因此,在瞭解該類情況時,與目標公司的專業顧問的溝通會有助於準確瞭解和把握事實。當然,這些顧問能夠披露目標公司的情況,往往也是基於這樣一個前提,即目標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標公司的債權人、債務人

在可能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就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的問題,向相關的債權人和債務人進行調查。這類調查可以使併購方對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的狀況有一個詳細完整的瞭解。調查可以通過函證、談話記錄、書面説明等方式行。

四、 盡職調查需要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1. 土地及房產、設備的權利及限制

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土地是有償出讓使用權的資產,而土地與地上附着物必須一起出讓、設置抵押等。土地房產的價值取決於其權利狀況,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工業用地和商業開發用地;擁有70年使用權和僅剩10年、20年使用權的土地的價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產引起轉讓會受到限制,有沒有設定抵押,價值上也有相當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對其權利狀況加以注意。

2. 知識產權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識產權形式存在的無形資產的價值遠高於其有形資產的價值。專利、貿易商標、服務商標都可以通過註冊而得到保護;而技術祕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雖然不公開但同樣受法律保護。上述知識產權可以是目標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標公司僅擁有所有權人授予的使用許可;或目標公司已許可他人使用;應對上述知識產權的細節進行全面的審查,而不應僅限於審查政府機關頒發的權利證書本身。對於註冊的知識產權要包括對註冊和續展費用支付情況的審查,有關專利的到期日期應予以特別的注意,對服務和貿易商標應當確認註冊權人的適度使用情況,對於根據許可證而享有的權利或因許可而限制使用的情況,應當對相應的許可協議進行審查,明確許可的性質,以確保不存在有關應控制權轉變而終止許可的條款。上述審查的目的在於確保收購方在併購完成後能繼續使用上述無形資產並從中獲益。

3. 關鍵合同及特別承諾

就大多數公司而言,在對外簽署的大量合同中,總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們對公司的發展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關鍵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或技術許可安排等等,在這類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與公司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長期的良好合作關係,而這種合作關係同時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礎。因此對此類合同,應特別注意是否存在特別限制條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時,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為收購方的律師,還應注意上述關鍵合同中是否存在異常的或義務多於權利的規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收購方今後自由經營的限制性保證;是否存在可能對收購方不利的重大賠償條款等等。

綜上所述,律師在盡職調查中所查實的事實,所進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師的評價和結論對參與併購的各方關係重大,是決策者進行決策的主要依據之一,也正是因為律師盡職調查結果對決策者存在着重大影響。所以律師對此業務的履行必須慎之又慎,不能有絲毫僥倖心理,更不能應付了事,必須以一個執業律師的職業精神來對待和完成自己的職責。只有這樣才能起到防止風險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質量的服務贏得客户的信任。

盡職調查報告9

摘要:本文主要是描述關於寫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一些基礎要素,個人認為有些東西尤其重要,這份報告做的越詳細,那麼可能會存在某些風險也會越低,從而避免以後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關於________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目 錄

序言

一、主體資格

二、歷史沿革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四、獨立性

五、業務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七、主要資產

八、科研

九、重大債權債務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十三、税務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據《關於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律顧問聘請協議》,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作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本所指派____律師、____律師作為本次公開發行的具體經辦律師。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師向________公司發送了《________律師事務所關於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盡職調查清單》,收集並審查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所必需的資料和文件;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本所律師前往公司的生產車間、倉庫進行了實地考察、查驗;就相關問題與貴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進行交流;並前往工商、税務、勞動、環保等政府部門瞭解和查詢情況;參閲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遵守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貴公司簽訂了《________公司保證書》,就公司及相關各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做的陳述,本所律師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證: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頭或書面聲明、闡述、保證、説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複印件均與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經確知違反上述保證所能導致的不利後果。如果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願意承擔因此而導致的不利後果。本報告正是基於上述假設而出具的。

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本所律師特作如下聲明:

一、本報告系依據本報告出具日之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根據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而出具;

我們將對某些事項進行持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後某些情況不會發生變化。

二、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對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中對有關會計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中某些內容的引述,並不表明本所律師對這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三、對於本盡職調查報告至關重要而又無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本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四、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公司擬進行改制及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於佐證、説明與改制上市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指由______律師事務所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關於____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律具體承辦盡職調查的律師。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等;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盡職調查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並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主體資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萬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____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質量和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註冊號為______的《組織機構代碼證》,______國家税務局頒發的國税______字號《税務登記證》和______地方税務局頒發的地税[ ]字號《税務登記證》。

經本所律師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二、歷史沿革

(一)首次設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設立時的名稱為______公司,股東為______、______,註冊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__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

2.股權結構為:

3.驗資或評估:

(二)第一次變更

(三)第二次變更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東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

如果是自然人,則説明其簡歷(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則説

明其營業執照記載事項、主營業務、主要公司管理人員、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四、獨立性

(一)公司的資產完整

(二)公司的人員獨立

(三)公司的財務獨立

(四)公司的機構獨立

(五)公司的業務獨立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五、業務

(一)主營業務情況;

(二)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證書。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一)關聯方

(二)關聯交易

(三)同業競爭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七、主要資產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二)房產

1.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三)機動車輛

1.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類型:______;

2.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類型:______。

(四)主要生產經營設備

1.設備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2.設備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五)知識產權

1.商標:

(1)名稱:______,註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稱:______,註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權屬狀況:____________。

2.專利:

3.專有技術:

4.版權:

經過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八、科研

(一)科研人員隊伍(項目帶頭人簡歷、隊伍結構等)。

(二)承擔的科研項目。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九、重大債權債務

(一)購銷合同(時間、金額、商品名稱、違約責任)。

(二)借款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擔保情況)。

(三)擔保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公司章程

(一)設立時的章程(時間、主要內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一)公司目前的組織架構如下圖

(二)股東會會議

1.股東會議事規則。

2.歷次股東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四)監事會會議

1.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一)公司設立時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

經理: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一次變化情況

(三)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二次變化情況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2.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3.高級管理人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三、税務

(税務登記證、税種税率表、近三年的納税申報表和完税證明、享受的減免税情況及依據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務部門處罰的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一)公司員工名冊、勞務合同樣本、工資表和社會保障費用明細表(養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醫療、衞生保健、教育、工會費等)

(二)安全生產製度、安全事故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一)公司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三)關聯企業訴訟、仲裁的材料:(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獲榮譽及證書。

(二)科學技術成果鑑定。

(三)財務會計報告數據。

(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額、淨利潤增長率、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增長率、非經常性損益)

(四)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上述機構中承辦貴公司項目的從業人員名單及其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以上中介機構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協議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謹致

商祺!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盡職調查中獲得的所有資料文本及其信息目錄

備註:

1. 此報告主要是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擬上市公司是否具備創業板上市的條件,所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第二章“發行條件”中的各項規定,逐項進行分析。

2.在盡職調查報告的最後部分,可以增加一個附件或法規指引,重點解釋一些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出現的專業術語,比如關聯人、高級管理人員等。

3.因為 此報告的作用之一是為了規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個部分的結論,律師應當對所發表的意見(是否合法、有效、存在問題及其整改建議)以腳註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據。

盡職調查報告10

有關××公司的律師盡職調查,是由本所根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基於××和**的股東於××年××月××日簽訂的《股權轉讓意向書》第××條和第××條的安排,在本所盡職調查律師提交給××公司的盡職調查清單中所列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簡稱與定義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為方便閲讀,下列簡稱和術語按其第一個字拼音字母的先後順序排列):

“本報告” 指由××律師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關於××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 指××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律師事務所法律盡職調查律師。

“××公司“ 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公司,註冊號為XXX1811982XXXXXX。

本次盡職調查所採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審閲文件、資料與信息;

與××公司有關公司人員會面和交談;

向××公司詢證;

參閲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本報告基於下述假設: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是真實的,所有提交文件的複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

所有××公司對我們做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聲明、保證(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做出的)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當中若明確表示其受中國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轄的,則其在該管轄法律下有效並被約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問題時涉及的事實、信息和數據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給我們的受限於前述規定的有效的事實和數據;及我們會在盡職調查之後,根據本所與貴公司簽署之委託合同的約定,按照貴公司的指示,根據具體情況對某些事項進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後某些情況是否會發生變化。

本報告所給出的法律意見與建議,是以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為依據的。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範圍與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以及對關鍵問題的摘要;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九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並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公司的設立與存續

1.1 ××公司的設立

1.1.1××公司設立時的股權結構

××公司於××年××月××日設立時,其申請的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額 出資形式 出資比例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 ×××萬 貨幣 ××%

合計 ××× 萬 100%

1.1.2××公司的出資和驗資

根據××公司最新營業執照,其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

1.根據湖南XXXXX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湘xxx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一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於××年××月××日出具的×××所驗字(20xx)第×× 號《驗資報告》, ××公司第二期出資××萬元人民幣已在××

××年××月××日之前由上述三位股東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1.1.3對××公司出資的法律評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內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而根據××公司的章程,其××萬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是在三年內分三次到位,此種做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相沖突。根據××公司有關人員陳述,××公司的此種出資方式系經當地政府許可,但本所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地方政府無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悖的政策,目前該種出資方式的合法性不能成立。

1.2 ××公司的股權演變

1.2.1××年股權轉讓

根據××年××月×× 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企業變更情況表,××年××月××日,××公司的股東×××先生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先生,××年××月××日,上述股東變更已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變更登記。

本次股權轉讓之後,××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股東名稱 出資額(萬元) 所佔比例

××× ××× ××%

××× ××× ××%

合計 ××× 100%

1.2.2本次股東變更的法律評價

××公司本次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1.2.3××公司現有股東的基本情況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現有股東為以下x名自然人:

(1)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2)股東×××,男,身份證號為××××××××××××××。

1.3 ××公司的存續

1.3.1××公司的存續

(1)××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年××月××日核發的註冊號為××××××××××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實繳×××萬元),法定代表人為×××,住所位於×××,經營範圍為××生產、銷售。

(2)根據其營業執照上記載的年檢情況,該公司已於××年××月××日通過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度的年檢。

1.3.2××公司存續的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的章程及其年檢資料,其目前合法存續;但其營業執照上的營業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據其章程,其第三期出資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因此,aa在受讓其100%股權後,應在××年××月××日前完成剩餘的×××萬元出資的義務,否則××公司的存續將存在法律障礙。

(二)××公司的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設立時的三位股東制定的;根據到目前為止××公司提供的資料,××年××月××日,由於二期出資××萬元的到位,××公司股東會對章程第7條進行過修改;此後於××年××月××日,由於股東間的股權轉讓,××公司股東會對章程進行了第二次修改。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根據××公司公司章程,該公司設有股東會、執行董事一名和監事一名。

2.3 ××公司的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現有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經理一名。其中,×××為執行董事,×××為公司監事,×××為公司經理。

(三)××公司的生產設備和知識產權

3.1 ××公司的生產設備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

司的生產設備的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3.2 ××公司的知識產權

根據××公司的陳述,其目前未擁有任何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也未提出任何商標、專利申請。

本所律師未得到任何有關××公司《企業保密協議》或保密制度的材料。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產

4.1土地使用權

4.1.1土地租賃

根據××與××有限公司於××年××月××日簽訂的《合同書》, YY有限公司將其擁有的位於××的××畝土地租賃給QQ的全資子公司使用,期限為20年,租金為××萬元,全年租金上限為×××萬元。

4.1.2土地租賃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書》中約定的承租土地的主體為YY的全資子公司,而××公司並非××的全資子公司,因此,應獲得QQ有限公司對此種情況的書面確認。此外,cc有限公司將其無建築物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沒有法律依據,其合法性存在疑問。

4.2房屋所有權

4.2.1房屋狀況

根據××評估師事務所出具的××評報字[20xx]第××號《評估報告書》, ××公司共擁有房屋建築物××幢,建築面積××平方米;構築物及其他輔助設施××項;評估價值為××元人民幣。

根據××公司的陳述及本所律師的核查,××公司所有房產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證》。

4.2.2房屋狀況的法律評價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的房屋由於未按規定辦理建房手續,其辦理權證存在法律障礙。

(五)××公司的業務

5.1 ××公司的經營範圍

根據××公司目前持有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於××年××月×× 日核發的註冊號為××××××××××× 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範圍為××生產、銷售。

5.2 ××公司持有的許可證和證書

5.2.1有關生產經營的許可證

經本所律師審查,××年××月××日,××公司取得××市化工行業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化學品生產企業核定證明材料》,證明其生產的××不屬於危險化學品。

5.2.2有關的環保驗收

××公司×××× 噸/年××生產項目於××年××月××日得到了當地環保部門關於同意通過驗收的意見。

(六)××公司的貸款合同與擔保

6.1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貸款合同。

6.2擔保合同

經本所律師核查,至本報告出具日,××公司無正在履行的擔保合同。

(七)××公司的税務問題

根據××公司提供的書面説明,其目前主要執行的税種和税率為:

(1)增值税

按17%計繳。

(2)所得税

按33%計繳。

(3)城市維護建設税

按增值税的7%計繳。

(4)教育附加費

按增值税的3%計繳。

(八)××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與行政措施

經本所律師審查,×× 年××月××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張店分局對××簽發《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正在使用的××設備中承壓設備未進行登記註冊等行為處以以下行政處罰:限1個月內改正,罰款××元。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關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的資料。根據××公司的陳述,其將於正式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出具關於重大訴訟、仲裁、糾紛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書面狀況説明或承諾。

(九)××公司的保險事項

經本所律師核查,××公司為其以下財產設置了保險:

(1) ××年××月××日,××公司為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存貨)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綜合險,保險金額為××元人民幣,保險期限為××年××月××日至××年×× 月××日。保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

(2)車牌號為××和××的運輸工具已分別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支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

(十)××公司的勞動用工

根據××公司的書面説明,其目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職工為××名。如果本次收購為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貴公司將接收××公司原有的所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繼續履行合同期未滿的勞動合同。

本所律師要求:

本報告系基於貴公司委託,由本所律師依據調查結果及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及XXXX提供的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擬就並出具。

本報告謹供貴公司及授權相關單位/人士審閲。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於佐證、説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謹致

商祺!

  承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SWOT法分析電視行業

中國電視獲得了巨大發展,這既得益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競爭觀念已深入人心,電視日益成為企業營銷競爭的重要策略,也得益於電視的普及和電視企業技術的不斷髮展。作為數量最多中小型電視公司由於規模小、實力單薄、經驗不足、沒有穩固社會關係,在發展經營環境上既存在許多機遇也存在諸多挑戰和問題。下面應用SWOT分析工具對中國中小型電視行業進行深入分析。

1.優勢(Strengths)

由於中小電視公司規模小,沒有過多的包袱,可在低工資,低支出狀態下運營,具備大型企業公司所沒有的成本優勢;與外資公司相比,具有熟悉本土市場、文化相通的優勢,而區域中小公司對當地消費者偏好、社會環境、經濟關係、經濟政策、人際關係等方面比大型企業企業瞭解更方便、更深入;由於規模小,可以根據市場隨機而變,靈活反應,較為敏鋭地捕捉到難得的機遇,“拾遺補缺”、佔領先機;可以根據市場需要,靈活吸納創意等專業人才,組建專項企業團隊,而具備某方面的獨特優勢,一個具備好的創意的完全有可能在規模不大的電視公司裏誕生;由於沒有過多的投資沉澱,可以靈活調整自己經營方向,應對市場瞬息變化,發揮專業分工的優勢。

2.劣勢(Weakness)

與大型公司相比,小型電視公司在資金實力、市場份額、人才儲備等方面實力相差懸殊,同時由於電視台等媒介都自我專營企業,使得這些大型公司的呈現明顯後向一體化趨勢,而中小電視企業的往往“點狀”分散運作,因此,中小企業與供應商的討價還價能力難以提高;由於缺乏知名度,使中小企業在同客户打交道時,沒有大型公司的品牌優勢;企業內部管理水平落後,多是家庭式的管理和經營模式,更容易發展成為企業未來成長的障礙;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為其發展增加了阻力。20xx年我國電視從業人員數量為95617人,到了20xx年數字變為107708人,增長達12.6%。這107708人之中,很多人缺乏專業知識,而且受教育水平整體比較低,中專學歷甚至國中學歷都進入了這個行業從事工作;我國監管機制的還很不健全,使得市場魚龍混雜,真正有實力,有潛力的企業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謀求新的發展。

3.機遇(Opportunity)

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步步深入,國內外客户增加,電視企業需求也日趨多樣化,這為中小型電視公司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現在的電視企業已經不單是在欄目間隙播放的5秒~10秒的電視短片,而已經發展為基於電視企業短片,企業形象片,企業宣傳片,產品宣傳片,置入式電視等形式多樣的,全面的企業、產品視頻宣傳包裝服務。企業企業需求者,尤其是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為了自身的發展也逐漸開始青睞電視企業。在加入WTO後,在國外企業企業的先進管理、運營模式衝擊下,不斷推動國內企業不斷創新,加速國際化進程,提高管理水平以及從業人員素質。電視企業製作技術的提高也是近年中小電視公司蓬勃發展的動因之一,如HDTV在廣播領域裏的廣泛應用,視頻特效的技術趨於完善,不僅提高了電視的視覺衝擊力,也更易為專業人員掌握。

4.威脅(Threats)

中國電視企業業市場是一個明顯的壟斷——競爭市場,在央視領銜下,少數省級衞視異軍突起,而中小企業公司規模小,人員少,資金不足,競爭力嚴重缺乏。1995年我國專業企業公司總數為22691家,到20xx年達到了84272家,十年增長了371.4%。而這些電視企業公司魚龍混雜,相當一部分公司處在一種規模小,人員少,設備少,業務很少的“一小三少”的處境當中。而《公司法》規定的該類企業公司的註冊資本僅為3萬元人民幣,造成了電視企業行業進入門檻低,投資少的形勢,從而助長了現今的電視企業公司小作坊化的局面。

小作坊式的電視企業公司是嚴重缺乏競爭力的,而且在某些地區產生了惡性的競爭。從營業總額來看,從1996年起,外資企業公司幾乎獨攬了我國企業經營總額前五名。跨國媒介購買集團開始大舉進入中國初步發育的企業市場,這可能導致中國企業市場發展失去平衡,對整個企業行業發展造成巨大傷害。

二、產品介紹

TCL液晶電視

TCL LED電視L37E5200BE基本參數:

顏色: 珠光黑

屏幕尺寸: 37 英寸

制式: PAL

分辨率: 1920×1080

亮度: 400 CD

響應時間: 6.5 毫秒

HDMI接口: 2

USB接口: 有

電源電壓: 220 伏特

音頻性能: DDAS智能音效四種模式

屏幕比例: 16:9

水平視角: 178 度

垂直視角: 178 度

掃描方式: 逐行掃描

彩電類型: LED電視

電腦接口: 有

網絡接口: 有

AV輸入接口: 2

AV輸出接口: 1

外形尺寸(包含底座): 896.7×226×624.5 毫米

重量(包含底座): 14 千克

外形尺寸(不包含底座): 896.7×45.5×574 毫米

重量(不包含底座): 11.5 千克

聲音輸出功率: 10×2 瓦。

三、質量檢測

本產品全國聯保,享受三包服務,如出現國家三包所規定的功能性故障時,憑生產廠家指定或特約售後服務中心的質量檢測證明,自安裝、調試結束之日起,享受7日內退貨,15日內換貨,15日以上在質保期內享受免費保修服務!質保期整機一年,主要零部件(液晶屏、背光組件、集成電路)三年,售後電話4008123456

四、採購數量

800台

五、採購方式

公司採購部利用集中採購方式

六、採購途徑

公佈招標的方法

七供應商情況

費縣百姓實業集團成立於1995年,十幾年潛心經營,如今的百姓集團已經發展成為擁有十一家連鎖超市門店,一個配送中心、一家超五星高檔酒樓、一個深加工生產基地、及房地產在建項目,立足鞍山,輻射遼南的多元化、跨行業的集團企業。

百姓實業集團自建立以來,始終秉承“精誠合作、創新求實、穩步發展”的企業精神,始終把百姓的利益和需求擺在首位,“百姓説好才是好”是百姓人不變的追求。也正如百姓的企業標識所展示的那樣:三顆紅心代表了時刻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永遠不忘回饋社會的誠心;一杆天平托起顧客的真心,交相輝映的三顆心,譜寫着百姓超市的經營理念,生活不忘,百姓有約。

八、選擇標準

屏幕尺寸 32.000

屏幕比例 16:9

分辨率 1366×768

反應時間 0.000

高清 1080i/720p

最高支持分辨率 1920*1080

最佳觀看距離 3~5米

動態插幀技術 50Hz

背光燈 CCFL冷陰極螢光燈管

產品類型 中尺寸720p系列

液晶面板 VA面板

3D電視 否

音頻性能 揚聲器*2

接收制式 PAL

聲音輸出功率 10W×2

外觀其他

盡職調查報告12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一種法律調查行為,通過收集並從法律或規範性政策文件的角度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和判斷目標公司相關資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實情況的,以獲知公司交易行為(資產收購、股權收購、公司併購、重大資產轉讓等)所需瞭解的屬於目標公司的重要事實,從而為交易行為提供合法性意見和風險性意見。法律盡職調查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審查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

對目標公司主體的合法性的調查主要有兩個:一是其法人資格,即目標公司是否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包括其成立、註冊登記、股東情況、註冊資本交納情況、年檢、公司變更、有無吊銷或註銷等。二是其經營資格,即是否具備從事營業執照所確立的特定行業或經營項目的特定資質,如建築資質、房地產資質等。

二、審查目標公司進行本次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主要是審查目標公司進行交易行為是否已經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機關的審批、公司相關機構的批准等,審查目標公司進行交易行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審查目標公司的資產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的各項資產的權利狀況、權利是否有瑕疵、相應的資產是否賦予了相應的價值以及資產是否有降低的風險。

四、審查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債權的實現有無法律上的障礙以及實現的難易程度,債務承擔的風險以及承擔的大小。

五、審查目標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對於公司的存續與發展相當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大額貸款合同、公司擔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許使用合同、關聯交易合同等等。律師對這些合同進行審查,目的在於確定交易完成後會不會影響合同中規定的預期利益,確定這些合同中權利義務是否平衡,目標公司是否處於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識產權

律師應審查知識產權的權利狀況,是所有權還是通使用權、有效期、有無分許可、是否存在侵權訴訟等等。

七、審查目標公司的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安排

主要審查以下內容:交易對僱傭人員有無影響,是否有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對此次交易造成障礙的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所付出的代價,有無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規避措施。

八、對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的調查

公司的訴訟或仲裁活動直接關係到公司的責任和損失的可能。律師的審查將注重於這些訴訟或仲裁勝訴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費用和賠償責任的開支。

當然,以上是法律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但法律盡職調查不限於以上內容,根據交易的具體內容,也有可能還有其他的內容。需要説明的是,並非所有的盡職調查都要審查以上所有內容。對於不同的交易內容,盡職調查的內容和重點均有所不同。

盡職調查報告13

醫院改制與併購需要專業的醫療機構評估專家、律師和醫院運營專家的綜合評判。在這一過程中,專業化併購與投資主體和高水平的醫療機構評估將起到關鍵的作用。為了有效降低交易風險,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醫院改制與併購必然依賴盡職調查。

所謂醫院盡職調查,係指醫療機構評估專家、律師、醫院運營專家等專業人士以專業方法調查目標醫院的過去、現在和可預見將來的所有相關事項,用以評估併購方案的收益和風險。海格公司提供的專業醫院併購盡職調查服務對於賣方和買方都至關重要!

對於買方而言,由於瞭解目標醫院的實際狀況對於買方決策是否進行併購至關重要,因此,買方律師起草的調查清單必須詳盡,以充分了解被併購方醫院的基本情況,包括法律地位、資金、資信、人員等,保證將併購的風險降至最低。

對於賣方而言,瞭解跨國併購方開出的清單,對於清理目標醫院的各類問題,適時進行法律技術的處理和包裝,最終順利完成併購具有重要意義。

醫院併購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 目標醫院的性質

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包括:

1、股份轉讓限制;

2、對醫院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的資格有無特別要求;

3、地方政府投資優惠政策;

4、對醫院被併購後的服務有無本地化限制或要求等。

(二)目標醫院組織和產權結構現狀

1、收集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和產權結構或相類似的信息(包括所有的附屬醫院、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合資企業或其它直接或間接擁有某種利益的組織形式)。以便判斷其合法性,尤其考慮併購後適用的法律規定。

2、檢查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組織文件(章程)及補充條款。

3、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規章制度和補充文件。

4、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歷次院長辦公會(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會議記錄。

5、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股東名單和股權數量(如果有)。

6、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股權轉讓記錄。

7、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與相關的股東、第三人簽署的有關選舉、股票的處置或收購的協議。

8、所有與股東溝通的季度、年度或其他定期的報告。

9、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資格從事經營業務的許可與範圍。

10、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在相應的經營範圍內經營聲譽及納税證明(如果有)。

11、有關包括所有股東權益的反收購措施的所有文件(如果有)。

12、(在一定時期內)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曾作為一方與它方簽訂的有關業務合併、資產處置或收購(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協議。

13、有關目標醫院被賣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收購協議、與收購協議有關的協議和有關收購、證券方面的所有文件(如果有)。

14、詢問目標醫院人員影響醫院經營而沒有收錄備忘錄(或會議記錄)的會議內容,以發掘值得深入調查的事件。

(三)附屬協議

1、列出目標醫院所有的附屬機構(包括不上市的股權持有人、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中持有超過5%資本金股權的人員)以及所有合作公司(或醫院)的董事和經營管理者名單。

2、所有目標醫院與上述1所列單位和人員簽署的書面協議、備忘錄(不管這些文件現在是否有效)。

3、上述2所列舉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有關分擔税務責任的協議(如果有);

(2)保障協議;

(3)租賃協議

(4)保證書;

(5)諮詢、管理和其他服務協議;

(6)關於設施和功能共享協議;

(7)購買和銷售合同;

(8)許可證協議。

(四)授權情況

1、審閲董事會或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授權程度,並判斷授權是否合適;

2、審閲股東投票授權書、委託書或其他表決授權的協議;

3.檢查限制股權轉讓的協議,若有此協議,則進一步檢查其遵循情況。

(五)債務和義務

1、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所欠債務清單。

2、證明借錢、借物等的債務性文件以及與債權人協商的補充性文件或放棄債權文件。

3、所有的證券交易文件、信用憑單、抵押文件、信託書、保證書、分期付款購貨合同、資金拆借協議、信用證、有條件的賠償義務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收購問題、其他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有全部或部分責任等的有關文件。

4、涉及由目標醫院、附屬機構以及它們的經營管理者、董事、主要股東進行貸款的文件。

5、由目標醫院或附屬機構簽發的企業債券和信用證文件。

6、與借款者溝通或給予借款者的報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獨立的會計師遞交給借款者的相關文件。

(六)政府規定

1、有關政府部門簽發給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的各類許可證明的複印件。

2、所有遞交給政府管理機構溝通的報告和文件的複印件。

3、有關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違反政府法規而收到的報告、通知、函等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反不正當競爭、貿易政策、環境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

(七)税務(如果有)

1、目標醫院税務顧問(包括負責人)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2、所有由目標醫院製作的或關於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關税收返還的文件,最新的税務當局的審計報告和税務代理機構的審查報告和其他相關的函件。

3、有關涉及税務事項與税務當局的爭議情況的最終結論或相關材料。

4、關於營業税、所得所、銷售税、使用税、增值税等評估、審計文件。

5、有關增值税的安排、計算和支付、以及罰金或罰息的文件。

6、有關涉及目標醫院的醫院間交易以及醫院間可清算的帳户信息。

7、有關目標醫院涉及到醫院間分配和義務的信息。

(八)財務數據

1、所有就目標醫院股權交易情況向證券管理當局遞交的文件。

2、所有審計或未審計過的目標醫院財務報表,包括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獨立會計師對這些報表所出的審計報告。

3、所有來自審計師對目標醫院管理建議和報告以及目標醫院與審計師之間往來的函件。

4、內部預算和項目準備情況的文件,包括描述這些預算和項目的備忘錄。

5、資產總量和可接受審查的帳目。

6、銷售、經營收入和土地使用權。

7、銷售、藥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新產品研究與開發的詳細情況。

8、形式上的項目和可能發生責任的平衡表。

9、外匯匯率調整的詳細情況。

10、各類儲備的詳細情況。

11、過去5年主要經營和帳目變化的審查。

12、採納新的會計準則對原有會計準則的影響。

13、目標醫院審計師的姓名、地址和聯絡方式。

(九)管理和職工

1、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結構情況和主要職工的個人經歷。

2、目標醫院的所有職工及其聘用合同,及工會或集體談判合同,每個職工重新談判續簽合同的到期日。

3、所有員工手冊和提供給員工的有關僱傭條款或條件的文獻資料。

4、遵守相應政府勞動管理部門有關職工福利規定的文件。

5、所有涉及現管理層或原管理層與職工所籤的關於保守目標醫院機密、知識產權轉讓、非競爭條款的協議複印件。

6、所有的以目標醫院名義與目標醫院及附屬機構的職工簽訂的協議,包括貸款協議、信用延期協議和有關保障、補償協議等的複印件。

7、列出目標醫院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以及他們的年薪和待遇情況。

8、列出所有的選擇權和股票增值權的價格細目表。

9、職工利益計劃,包括但不限於計劃概述、遞交有關税務和職工福利管理當局的定期表格、報告,向有關當局遞交有關要求確認和批准的職工利益計劃的申請文件,最新年度的計劃評估報告和財務報告,以及有關下列計劃的最新實際評估報告:

(1)退休金

(2)股票選擇和增值權

(3)獎金

(4)利益分享

(5)分期補貼

(6)權利參與

(7)退休

(8)人身保險

(9)喪失勞動能力補助

(10)儲蓄

(11)離職、保險、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

(十)法律糾紛情況

1、先列出正在進行的、或已受到威脅的投訴、訴訟、仲裁或政府調查(包括國內或國外)情況的清單,包括當事人、損害賠償情況、訴訟類型、保險金額、保險公司的態度等。

2、所有的訴訟、仲裁、政府調查的有關文件。

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員會、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政府機構作出的、對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約束力的判決、裁決、命令、禁令、執行令、鑑定的清單。

4、由律師出具的有關訴訟和其他法律糾紛的函件。

5、列出有關訴訟、仲裁中當事人雙方自行和解、調解、協議放棄權利主張、要求或禁止進一步活動的情況。

6、所有提出專利、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函件。

7、所有有關受到威脅的政府調查或宣稱目標醫院違法的函件。

8、檢查醫療服務或產品責任控訴案件的可能性,至少須包括醫療服務或產品保證、處理此類控訴案的經驗與改正服務、產品回收的記錄。

9、對上述調查所得資料進行研究。

(十一)資產情況

1、列出所有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合法擁有或租賃擁有的不動產,指明每一處不動產的所有權、方位、使用情況,如系租賃擁有,列出租賃期限、續簽條件、租賃義務等情況。

2、列出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所擁有的不動產被抵押的情況。

3、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所擁有的不動產的保險情況,包括每一處不動產的保險文件。

4、所有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因出租或承租而簽署的租賃、轉租賃協議,包括這類協議履行情況的文件。

5、所有有關不動產的評估報告。

6、所有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或出租情況的調查報告。

7、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的或出租的不動產的税收數據。

8、所有藥品及器械存貨的細目表,包括存貨的規格、存放地點和數量等。

9、所有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在經營中使用的設備情況,指明這些設備的所有權情況以及有關融資租賃的條款或有關設備可被擁有或租賃使用的協議。

10、任何有關有形資產收購或處置的有效協議。

(十二)經營情況

1、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對外簽訂的所有協議,包括合資協議、戰略聯盟協議、合夥協議、管理協議、諮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等。

2、一定時期內所有的已購資產的供貨商的情況清單。

3、藥品及器械等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的複印件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的説明。

4、所有的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分撥、委託、代理、代表協議複印件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

5、列出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服務及產品的消費者的清單。

6、有關藥品存貨管理程序的説明材料。

7、列出目標醫院在國內或地區內主要競爭者的名單。

8、目標醫院服務或產品銷售過程中使用的標準格式,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病歷、處方單、檢驗單、檢查單、診斷證明、訂購單、各種臨牀應用及管理表格等。

9、所有一定時期內作出的有關目標醫院提供的服務或製造的產品的明確或隱含的質量保證的文件。

10、所有關於廣告、公共關係的書面協議和廣告品的拷貝。

(十三)保險情況

1、所有的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承保險種:

(1)一般責任保險

(2)產品責任保險

(3)火險或其他災害險

(4)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

(5)職工的人身保險

2、有關上述保險險種是否充分合適的報告和函件,以及在這種保險單下權利的保留、拒絕賠償的報告和函件。

(十四)實質性協議

1、有關實質性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違約情況,影響或合理地認為會影響目標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有關情況。

2、其他一些上述事項中尚未列出的實質性合同或協議,包括但不限於: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協議

(2)作為計劃中的交易活動的結果可能導致違約的協議

(3)以任何方法在目標醫院和其他實際的和潛在的競爭對手簽署的限制競爭和協議或諒解備忘錄。

(十五)環境問題

1、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過去或現在面臨的環境問題的內部報告。

2、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根據國家、地方政府環境部門或有關授權機構的規定所作的陳述或報告的複印件。

3、針對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的有關環境問題作出的通報、投訴、訴訟或其他相類似文件。

(十六)市場開拓和價格問題

1、來自消費者或競爭者關於價格問題的投訴信或法律控告文件。

2、為開發和實施市場開拓計劃或戰略而準備的業務計劃、銷售預測、價格政策、價格趨勢等文件。

3、有關訪問和徵求消費者、供應商意見的報告。

4、來自銷售代理商的競爭性價格或競爭性信息的情況。

5、公開的或不公開的價格清單。

6、涉及價格或促銷計劃交易的通告。

7、足以表明銷售和購買的標準條款和有關條件的文件。

8、有關價格浮動的政策,如打折、讓利、優惠、減免、合作性廣告等。

(十七)知識產權

1、所有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版權、專利和其他知識產權。

2、一種非法律的技術性評估和特殊知識構成的並在市場上獲得成功的知識性集成,如被採納使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診療系統。

3、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職工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委託開發協議文件。

4、列出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的清單,這些專有產品之所以不申請專利是為了保證它的專有性祕密。

5、所有目標醫院知識產權的註冊證明文件,包括知識產權的國內登記證明和國外登記證明。

6、足以證明下列情況的所有文件:

(1)正在向有關知識產權註冊機關申請註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的文件

(2)正處在知識產權註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銷程序中的文件

(3)需要向知識產權註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文件

(4)申請撤銷、反對、重新審查已註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文件

(5)國內或國外拒絕註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或其他知識產權的文件

(6)所有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作為一方與它方簽署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協議。

(7)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轉讓或接受轉讓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

(8)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在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上提出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9)由第三者對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使用或擁有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提出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7、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與知識產權註冊管理機關之間就上述第6項所列項目互相往來的函件。

8、其他影響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協議。

9、所有的商業祕密、專有技術祕密、委託發明轉讓、或其他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並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專有信息或知識產權有關的協議。

(十八)其他

1、所有送交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董事會的有關非法支付或有疑問活動的報告。

2、由投資銀行、工程公司、管理諮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集體機構對目標醫院或其經營活動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場調研、信用報告和其他類型的報告。

3、所有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的業務、經營或產品的具有重要意義的管理、市場開拓、銷售或類似的報告。

4、所有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對外發布的新聞報道。

5、所有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它們的產品、服務或其他重大事件的報道和介紹手冊。

6、任何根據你的判斷對併購者來説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標醫院的業務的財務情況的信息和文件。

海格公司為國內外大型醫療行業投資人提供專業的第三方盡職調查服務。我們盡職調查的團隊包括資深醫院併購專家、醫院運營管理專家、資深專業律師,確保醫院併購和股權收購盡職調查專業嚴謹和科學,尤其是對醫院潛在價值和未來發展有科學的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4

公司股東會:

我公司擬收購xxxx有限公司xx%股權,故對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採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閲、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由於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響,故本報告僅為我公司決策層(內部)提供分析參考作用。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xxx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經xx市商務局x商資(20xx)字xx號文批准,取得xxx人民政府商外資字[20xx]xxx號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xx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xxxxx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省xx市xx鎮xx路東x。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發生產各種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銷售自產產品。經營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xx。

公司股權及註冊資本:現註冊資本xxx萬美元,由股東以現金、無形資產投足,其中: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佔註冊資本x0%;xx貨幣出資xxxx5元人民幣,無形資產出資xx元人民幣(xx萬美元),佔註冊資本60%。

2、調查關注:

公司註冊資本xxx萬美元,實收資本xxx美元,賬面實收股xxx無形資產出資xxx元人民幣,賬面實收股東xx無形資產出資xxxx元人民幣,已經股東會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予以確認入帳;賬面實收股東xx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其中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x元將資金轉關聯公司使用(應確定為註冊資金不到位或抽逃註冊資金)。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董事會成員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層設董事長、總經理1人,付總經理2人。

部門設置包括董事長室、管理部、國內銷售部、國際銷售部、技術服務部、品保部、研發部、製造部、材料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

2、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12人、員工35人。 3、公司員工報酬及保險: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資支出總額約19萬元;

(2)保險、福利計劃:月社會保險支出總額2萬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0.7萬元。

4、調查關注:

公司股東副總經理xx掌控公司核心技術;間接股東總經理xxx掌控公司全面經營管理。

公司與部分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五險一金社會保險(5月在冊47人,32人交納社會保險,15人暫未交納)。

公司與關聯公司業務緊密,管理層、中層幹部以及技術骨幹等人員存在公司間共同用工現象。

三、公司財務:

1、股權結構(截至20xx年05月31日)

2、關聯方

3、資產狀況

4、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狀況

5、經營狀況

6、税務狀況

四、公司業務情況:

公司主要研發生產各種LED燈具、散熱器、散熱設備、傳熱設備、導電材料、導熱材料、散熱材料等相關產品和設備。現市場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光控LED路燈、工礦燈、天棚燈、投光燈、日光燈管、散熱塊等

公司20xx年至20xx年5月31日實現主營業務收入xxxx元,主營業務成本xxx元,銷售毛利率xx%。

公司路燈產品系列已取得歐盟CE安規、ROSH 環保認證;取得美國FCC、加拿

大IC、澳大利亞C-TICK電磁兼容認證、日本PSE圓形安規認證;正在申辦中國CQC安全、節能認證、質量檢測報告;防暴燈系列正在申辦中國EX防暴認證。

4、調查關注:

目前公司正處在產品研發、市場推廣及品牌創建階段,產品屬節能環保,綠色照明概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廣闊。

五、生產過程與生產設施:

1、生產用地及主要設施:

公司佔地面積xxx平方米,廠房與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共同使用,生產設備7台套,現年未達到預計生產能力。

2、生產過程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來源及成本構成:

公司主要材料構成為電子料、機構件、包材類 、輔料及模具,供應商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蘇蘇州、崑山區域。注:機構件主要由關聯公司xx有限公司生產。

公司產品成本構成:材料成本約佔90%;水、電人工、製造費用約佔10%。

3、設備維護及使用情況:

公司設備運轉正常,生產安全無事,生產廠房及設備與關聯公司共同使用。 4、調查關注:

20xx年x月xx日簽訂土地轉讓合同(合同號xxx)受讓土地xxxx平方米,取得x國用(20xx)第xxx4號土地使用權證;建造新廠房一棟,預算造價xxx萬元,預計20xx年9月完工。

六、需要説明的情況(截至20xx年05月31日調整後)

1、資產、負債調查情況説明 (1)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注:新建廠房預計20xx年x月完工,預算造價xxx萬元,賬面暫無工程款項支付。

(2)應收賬款

(3)其他應收款

(4)預付賬款

注:xx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款xx元款項已付清,取得x國用(20xxxxx號土地使用權證,為關聯公司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5)應付賬款

(6)預收帳款

(7)其他應付款

(8)應付職工薪酬

(9)應交税費

(10)存貨

2、關聯方借款、抵押和擔保

(1)借款合同:無。

(2)公司以取得x國用(2xxx)第xx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有限公司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承擔連帶責任。

(3)關聯方往來餘額

六、其他關注情況

或有負債:公司以土地為關聯公司xxxxx有限公司xxx萬元貸款提供抵押擔保,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期後負債:公司新建廠房預計9月完工,建造工程款暫未支付。 訴訟情況:根據公司的聲明,目前暫無正在進行的未決訴訟。

歷史税務情況:公司與關聯方為了提高收入相互虛開發票事項,存在內部人員可能造成的税收處罰風險。

股東出資情況:xxx認繳貨幣出資xxx元人民幣,通過其他應收款-xx掛賬xxx元衝抵實收資本xxx元,存在工商部門年檢處罰及善意債權人的訴訟可能。

環境評估情況,公司成立前已取得xx市環境保護局x環建[20xx]xx6號關於對xx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書。

七、價值判斷:

其中:

1.其他應收款--xxx元,因資金未在xxx公司使用,其債權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實收資本不予確認。

2. 存貨原材料--暫估xxxx元,價值無法認定不予確認;對應的等額應付帳款不予確認。

3.固定資產原價--流水線原值xxx元,實際為xxx元,故減除xx8元;對應的應付賬款xxx元不予確認。

4.無形資產股東投入攤銷餘額xxx元,雙方同意與我公司擬投入無形資產

等額相抵,故予以調減;對應的其他應付款xxxx元,實收資本xxx元,予以調減。

本次調查,我們僅從財務環節分析,經調整相關資產,公司實際賬面淨資產價值調整為0.00萬元,未考慮土地增值因素,未考慮固定資產等增值/減值因素。對公司的綜合價值的判斷,由於未對公司未來發展潛力進行分析,故無法進行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15

一、甲公司的設立、出資和存續

(一)公司設立

根據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結果,及目標公司提供的《准許設立/開業登記證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信息》、《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章程》、《*設驗字(20xx)第A468號驗資報告》,目標於20xx年10月18日設立。

(二)出資

甲公司現有註冊資本為670.4萬元,於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貨幣的方式出資完畢。

1、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設驗字(20xx)第A*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資130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2、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058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資130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3、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134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資184.5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4、根據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驗字(20xx)第258號《驗資報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資225.9萬元人民幣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貨幣的形式繳足。

(三)公司存續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營業執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目標公司合法存續。

20xx年5月24日,獲H市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許可製造第一類壓力容器;第二類低、中壓力容器。有效期至20xx年5月23日。該證在H省工商網站上查詢合法有效

根據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查詢,目標公司20xx年通過年檢。公司應於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年檢,但未查到20xx年年檢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稱:甲公司

公司註冊地址:*

公司辦公地址: *

公司類型:自然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號:*

註冊資本670.4萬,出資形式貨幣。

經營範圍:*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稱:甲公司*分公司

營業場所:*

經營範圍:*

(四)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目標公司符合設立條件,在兩內以貨幣方式繳納了全部出資,履行了驗資、變更登記等手續,公司資質和出資合法有效,公司存續合法。

因未查到20xx年的年檢信息,根據有關法律,一年未年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撤銷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

二、甲公司的股權變更

(一)股權變更的歷史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變更申請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共經歷了四次股權變更:

1、設立登記時的股權情況:設立時註冊資本650萬元,股東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40% E:25%

B:10% F:10%

C:5% G:8%

D:1% J:1%

2、20xx年6月17日股東變更情況:

F退出公司,分別將認繳的15萬元、50萬元股權轉讓給原股東A,和第三人K,K為公司新股東。

A持股比例增至42.31%

K持股比例為7.69%

其他持股比例不變

3、20xx年7月23日股權變更情況

E退出公司,分別將認繳的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及第三人L,L為公司新股東,K將7.69%的股權轉讓給A。轉讓後,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8.49% B:14.63%

C:7.31% G:9.9%

D:1.46% J:1.46%

K:4.5% L:2.25%

4、20xx年5月1日股東變更情況:增資至670.4萬元,K分別向A、C、D、J轉讓部分股權。G分別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東D轉讓部分股權。L和B向A轉讓部分股權。M、D、R、S共增資20.4萬元。轉讓、增資後的股權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59.66% B:11.93%

C:7.46% D:4.47%

G:4.33% K:2.98%

M:1.49% N:1.49%

J:1.49% L:1.49%

R:0.75% S:0.66%

P:0.6% Q:0.6%

T:0.15%

(二)法律評價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公司股東決議》合法有效,股權轉讓行為、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及約定。公司股東變更合法有效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行為符合當時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並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續。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結構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於20xx年10月14日訂立,於20xx年6月10日、20xx年4月23日、20xx年5月1日分別修訂。

(二)法人治理結構

1、股東會:股東會表決權: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注: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按實繳出資股數行使表決權(注: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修改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5人,由股東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每年一次定期會議。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但董事會作出聘任或解聘總經理的決議,需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董事會作出解聘總經理的決定,如總經理是董事的,總經理無表決權。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決議生效。

3、公司設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評價

1、公司章程的變更程序合法有效

2、特別要注意公司章程對股東權益的特別約束

(1)任何股東未經其他股東和董事會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質押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權上設置債務擔保

(2)股東不得與公司從事相同的業務,與公司同業競爭

(3)公司章程例舉股東大會特別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表決通過,而非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以下約定的有效性存爭議,且有可能侵犯小股東的利益,請特別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條約定:“一、經股東會決議,公司可以回購股東的股份:公司連續三年盈利,且平均淨資產收益率達20%以上;公司支付收購費手,剩餘的流動資金流足以滿足公司一年內的經營管理需要。”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強制回購股東股份的約定的法律效力問題,實踐及理論中都存在爭議,因此這一條如果適用有可能引起爭議。

另外,由於股東會是資本多數決,(本章程規定回購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是人數多數決),通過股東會決議強制回購某股東股權,可能侵犯小股東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經股東會決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註冊資金。......四、對新增加的投資,按新增加的投資與股共會確定的不低於淨資產的公司資產及增加的總投資之和的比例,確定投資比例。”這一款內容不明確。

四、甲公司知識產權

(一)知識產權情況

序號



名稱



類型



生效日



有效期



權利權人



發明人



1



*



實用新型



20xx年4月18日



10年



目標公司



G、T、U



2



*



實用新型



20xx年4月18日



10年



目標公司



K、G、V、U、W、T



3



*



實用新型



20xx年4月18日



10年



目標公司



K、G、V、U、W、T、X



4



*



實用新型



20xx年4月18日



10年



目標公司



G、V、W



5



*



實用新型



20xx年1月16日



10年



目標公司



G、T、V、W、U、X



6



*



實用新型



20xx年1月23日



10年



目標公司



G、K、T、V



7



*



實用新型



20xx年1月23日



10年



目標公司



G、K、Y、U、W



8



*



實用新型



20xx年2月13日



10年



目標公司



G、K、V、X



9



*



實用新型



20xx年3月28日



10年



目標公司



A



10



*



發明專利



實質審查




目標公司



G、V、T



11



*



發明專利



實質審查




目標公司



G、T、V



12



*



發明專利



實質審查




目標公司



G、T、V



13



*



註冊商標



20xx年8月21日



10年



目標公司




(二)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序號



姓名



參與專利



持股情況



崗位情況



保密協議



備註



1



G



參與11項專利



股東,持股4.33%



總經理、董事






2



V



參與9項專利





員工,技術部副部長,監事






3



T



參與9項專利



股東,持股0.15%



員工,技術部






4



U



參與5項專利





員工,技術部





5



K



參與5項專利



股東,持股2.98%



董理




20xx.3.31離職



6



W



參與5項專利





原公司員工




20xx.6.1離職



7



X:



參與3項專利





公司員工,技術部





8



A



參與1項專利



股東,持股59.67%



董事長、財務負責人





(二)法律評價

經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網站上查詢,以上目標公司所有的專利、商標合法有效。

核心技術人員共8人,其中在崗6人,已離職的2人;公司股東3人,公司主要管理崗4人。

兩名離職員工對專利的繼續研發和更新不構成實質性的影響,公司與關鍵技術人員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

五、甲公司固定資產

(一)固定資產狀況

根據目標提供的固定資產清單,公司固定資產主要是生產設備和辦公設備,總價值71.4545萬元。無抵押、無被有關部門查封、扣押,無非經營性資產。

(二)法律評價

固定資產所有權合法有效。

目標公司的宣傳冊中有“甲公司生產加工廠位於*縣城,佔地10畝。”的表述。可進一步核實分公司的固定資產情況,目標公司和分公司是否還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以及租賃辦公場所的情況

六、甲公司財務

(一)財務狀況

(1)根據20xx年3月25日,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字(20xx)004-13號審計報告》,20xx年實收本金130萬元,累計虧損17.983224萬元。公司總資產是115.128522萬元,總負債是3.111746萬元,淨資產是112.016776萬元。

(2)根據20xx年4月25日,H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字(20xx)第086號審計報告》,20xx年,實收總本金260萬元,當年虧損112.86萬元,累計虧損130.84萬元。公司總資產是157.183389萬元,總負責是28.027539萬元,淨資產是129.155850萬元。

(3)根據目標公司編制的20xx年財務報表,20xx年實收總本金670.4萬元,當年虧損116.652314萬元,累計虧損248.05萬元。公司總資產是429.652520萬元,總負債是7.30632萬元,淨資產是422.3462萬元。

(二)法律評價

1、從三年的財務報表看,公司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公司股份的價值等於公司淨資產的價值,根據20xx年的財務報表,公司股份的價值應是422.3462萬元。我公司欲收購目標公司30%的股權,其實際價值應是126.70386萬元。

2、目標公司未提供20xx年的財務報表,以上數值會有變化,應核實20xx年的財務報表,根據公司淨資產計算股權的實際價值。

3、實際購目標公司的股權價格可參考歷年財務狀況、知識產權的運用前景等因素,綜合考量。

4、具體財務狀況及納税情況還應諮詢專業財會人員。

七、甲公司重大合同、擔保和法法律糾紛

(一)合同、擔保、法律糾紛的情況

根據目標公司提供的情況,有兩項合同(1)7月天津國環熱力公司供暖合同已開工;(2)石家莊發電項目合同也將於近期落地。未提供擔保信息、未提供法律糾紛的信息。

(二)法律評價

合同內容無重大法律風險。無對外擔保、無法律糾紛。

八、甲公司公司的勞動用工

(一)勞動用工狀況

1、社保繳納情況。目標公司只提供了20xx年1月繳納五險的憑證,未提供公司成立三年來的繳納社保的明細。

2、員工構成:公司共有在崗人員14人,其中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副主管等管理層共4人;技術部7人,生產部2人,分公司1人。

3、勞動合同狀況:均為三致四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三人未有勞動合同信息。

4、學歷結構:本科8人,中專1人,碩士生1人,另有4人無學歷信息。

(二)法律評價

目標公司提供了相產關社保證明,已依法繳納社保。

在中國人民法院網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網中查詢,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管理人員未有被執的案件。

公司以技術人員為主體,勞動用工關係較短。

有基本的勞動關係管理制度。

有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公司部分股東及核心技術人員簽訂了保密協議。

本報告謹供本次股權收購的直接相關人員審閲。未經本所律師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於佐證、説明與題述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謹致

商祺!

報告人:xxx

xxx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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