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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帶薪年假不休就浪費 單位若不給假得給錢

今年帶薪年假不休就浪費 單位若不給假得給錢

還有半個月就到2012年,你今年的年假休了嗎?再不休假就浪費了。記者昨天從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瞭解到,今年是《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的第三年,相比起前兩年的平靜,關於年休假的勞動爭議突然猛增了起來,倒不是説專門為了年休假來維權,只是爭議中或多或少都涉及年假。據最新統計,截至12月12日,南京勞動監察共接待諮詢投訴9868件,有2600件立案,其中討要帶薪休假權的佔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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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員工想休假有點難

臨近年底,南京的職工帶薪休假情況怎樣?記者昨天對民政、財政等機關事業單位的10名工作人員進行採訪,其中有6人已休過年假了,其他人還沒有休,至於原因有的表示工作忙,人手調不開,有的則表示想把假期存着,然後等家裏有事情的時候再休。

“我們一般是提前一個月提出休假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在外企工作的田小姐説,她工齡4年,今年夏天休了5天的假, 休假結束後工資獎金也沒有受影響。帶薪休假在他們單位已很正常。

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綜合科科長戴登凱表示,目前不同單位、企業的“休假權”落實情況呈現出“旱澇不均”的現象,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外企實施得較好,但許多私企的雙休日都無法保證了,帶薪休假也就更談不上。可以説,當前帶薪休假的軟肋在私企,投訴對象90%都來自這些企業。

員工辭職後較真,99%贏

表面上,職工對年假未休“忍氣吞聲”,其實,他們還是很在意的。“前兩年,年假投訴風平浪靜,是因為新規剛執行,很多人還不太瞭解。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截止時間未到,因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跨年度安排年假。到今年,如果單位還是不補假又不補錢,肯定是違法了。”戴登凱告訴記者,現在很多僱主以為職工不吭聲也就“裝糊塗”,其實職工心裏不糊塗:“你欠我的,我都記着呢。”

這不,當員工準備離職或者是已經辭職的,撕破臉皮和單位“算賬”,在討要加班費、社保等各項待遇時,年休假這項福利肯定不會忘記。這些被投訴對象大多為私營企業,相當多的`企業負責人被通知來處理糾紛時有點“蒙”。但因為有理有據,前來維權告老闆的員工99%都勝訴了。

戴登凱提醒,上班族要注意了,2011年12月31日是個截止點,當年度還沒有休假的趕緊休,用人單位若不給休假就要給報酬。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要注意的是,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今年12月31日要正常上班,這意味着12月其實只剩下不到半個月可以用來請年假了。

熱點解答

問題1

職工沒提算自動放棄?

戴登凱:年休假是由用人單位主動安排的,而非必須由勞動者主動提出休年假書面申請才能啟動。即使勞動者沒提申請,也不能視為自動放棄。

問題2

跳槽後年假怎麼休?

戴登凱:只要累計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無論是否在同一單位就職,都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此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假如,朱先生在A單位4年,今年10月1日起到B單位。他累計工作時間不足10年,因此年休假天數為5天。今年他在B單位的剩餘“日曆天數”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總計92天。因此今年的休假天數為:(92÷365)×5≈1.2天,即今年他只能休1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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