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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本俱樂部的合法權益,加強俱樂部財務管理,確保本俱樂部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俱樂部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1條 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正確、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制定社團經濟決策,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有條件的可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五)防止財產物資流失,確保財產物資完整和安全。

第2條 本俱樂部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根據財務業務的需要配齊專、兼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崗。

第3條 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定期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送社團年度預算、決算,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税務機關的監督。

第4條 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俱樂部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對本俱樂部的全部財務活動負責。

第二章 財務收入管理

第5條 財務收入包括:

(一)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團體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有償服務收入:包括承辦會議活動等收入;

(四)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本俱樂部的經費資助及委託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五)利息、匯兑收入、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6條 財務收入的原則:

(一)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

(二)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以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作為交換條件。對於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團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第7條 各項收入,即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必須使用南通市財政部門或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 第三章 財務支出管理

第8條 俱樂部的財務支出包括: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諮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税等;

(二)人員經費及公用開支:包括俱樂部工作人員的工資性開支、津補貼、福利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維修費、購置費等;

(三)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

(四)其他合理開支。

第9條 財務支出的原則:

(一)本俱樂部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於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於三分之一以內; (二)經費開支審批

堅持辦公會議集體討論制度,所有經費開支必須由本俱樂部領導班子審核、審批、簽字後方可列支。經費報支及工資的發放,實行俱樂部法人代表“一支筆”財務審批原則,俱樂部法人代表對中心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 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財務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本俱樂部經費報批流程執行,所涉及的費用應當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須經俱樂部主任同意後適當延期。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①單位名稱;②填制日期;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財税監製發票或票據,並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嚴禁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公用經費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並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採購人員統一購置,屬政府採購項目一律實行政府採購。按需辦理物品領(借)用手續。

(2)郵電費:俱樂部公用電話原則上用於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並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局分管領導批准,並事先編制經費預算方案。

(4)招待費:公務接待由專人負責,按照厲行節約原則,根據《南通市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填寫申報表,列清事由、接待人數、接待規格以及經費預算,經俱樂部分管領導審核後報中心主任審批。嚴格執行“三公經費”使用的相關規定,嚴控就餐標準:午餐禁酒,每客不超過60元,晚餐每客控制在80-100元,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接待費用支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接待結束後,發票(後附領導審批過的申報表)經俱樂部主任簽字後方可報銷。

(5)會議費:其開支範圍和標準,參照南通市財政局現行會議費用開支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2、人員經費

(1)工作人員工資性支出

1、俱樂部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後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並根據本俱樂部的經濟情況辦理。即根據人員薪酬、考核、獎懲制度實施狀況,發放職工相關福利待遇。

2、本俱樂部應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3、加班費:按照《勞動法》,加班工資以月均勞務支出為基數,按每月的法定工作日(21.75天)計算加班工資。

4、慰問費:幹部職工因病住院、職工子女大學升學、年輕職工結婚等,依據《中心工會慰問制度》中相關標準組織慰問。 (2)其他人員支出

在本俱樂部中兼職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得在本俱樂部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第10條 往來款項管理

(一)職工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法定代表人審批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二)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30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財務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三)公款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 票據、印章管理

第11條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財務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上級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第五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12條 必須在銀行開立帳户,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餘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屬於本俱樂部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俱樂部的銀行帳户中辦理結算。

第13條 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14條 現金,除按現金管理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户。本俱樂部的現金收付,主要用於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等。

第六章 資產管理

第15條 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本俱樂部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16條 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低於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應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二) 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管理固定資產。中心明確一名領導主管資產管理工作,財務人員做好資產的核算管理工作,資產管理人員做好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資產使用人員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明確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基礎台賬工作,分類設置資產卡片,確保佔有使用的每項資產及時入賬,及時做好每一項實物資產卡片,做到有物必有賬,有賬必有卡,有卡必有物。

(四)嚴格按照申請、審批、採購、驗收、付款等程序辦理固定資產的購置工作。資產到達後,資產管理人員、應根據合同、供應商發貨單等對所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辦理入庫、編號、建卡、分配等手續,登記固定資產基礎台賬, 嚴禁未經資產管理人員驗收登記直接將資產送達使用人員。 (五)對租賃、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應設立登記簿記錄備查,避免與俱樂部固定資產混淆,並應及時歸還。

(六)固定資產的領用應經過俱樂部主任批准。資產出庫,保管人員應及時做好固定資產基礎台賬登記工作,確保賬實相符。辦公用固定資產應落實到人,使用的人員離職,所用固定資產應當按規定交回並辦理相關手續。

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對固定資產保管、使用相關人員進行考核和監督。對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而造成非正常損失的有關責任者,應進行責任認定,責任認定決定作為固定資產核銷的主要依據。

(七)固定資產對外出租、出借,應由中心主任決定,及時更新維護固定資產基礎台賬記錄。

(八)每年應不少於一次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所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情況,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或損失,單位應當認真分析,查明原因,按照通財資[20xx]1號文件中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報批處理,並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基礎台賬和財務賬簿記錄。

第17條 本俱樂部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細帳,要建立健全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18條 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屬於俱樂部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佔和挪用。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19條 財務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20條 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第21條 加強會計檔案科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黴、防爛。

第八章 財務監督管理

第22條 本俱樂部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對於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23條 本俱樂部的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社團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財務人員參加,對於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24條 本俱樂部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25條 本俱樂部的財務工作接受監事會的監督,實行財務公開。本俱樂部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後實行。

第26條 本俱樂部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彙報資金使用情況,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27條 本俱樂部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本俱樂部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28條 本俱樂部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29條 本俱樂部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六章 附則

第30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

一、總則

本制度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俱樂部為基礎,以公平、公證、公開為原則的企業俱樂部財務管理制度。本制度僅限於本俱樂部,是俱樂部全員必須遵守的制度。任何隊員對此制度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可向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俱樂部委員會)提出,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提交俱樂部代表大會公開討論,並超過半數以上隊員同意通過後,方可修改本制度。 二、財務授權及管理範圍

(一)財務授權

1、人員授權

經本俱樂部集體投票任命,並經全隊大會討論通過,授權俱樂部財務總監,任期一年。任命到期後則視上期任職情況,由本俱樂部全體隊員代表大會決定是否續任或重新由俱樂部投票任命人選,並經全隊大會討論通過。

2、財務授權

財務總監是本俱樂部唯一認可的、負責全隊財務管理工作的職位,任何隊員未經最高權力機構授權,不得擅自處理本俱樂部有關財務工作。

(二)財務管理範圍

本俱樂部財務總監管理範圍包括:

1、 本俱樂部隊費的按期繳納;

2、 本俱樂部場租的交付;

3、 定期公示本俱樂部財務費用情況;

4、 向最高權力機構建議財務管理及費用使用情況; 5、 其它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授權管理的財務工作。 三、隊費管理

(一)隊費來源

1、隊員繳納

2、所內工會撥款

3、所內友好部門贊助

4、社會贊助

(二) 繳納隊費制度

1、隊費是本俱樂部從事各種活動的經費來源與基礎,本俱樂部全員有責任和義務按期繳納。

2、 隊費額為人民幣三十元整(¥30.00)。

3、隊費繳納時間暫不定期,視本俱樂部費用使用情況而定,如需繳納隊費,繳費通知會於繳費日前一週通知隊員。 (二) 隊費支出制度

1、隊費僅限於支付本俱樂部比賽用場租、比賽時飲用水及俱樂部用球,或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提出,經本俱樂部全員大會討論,並半數通過後授權的其它費用支出。

2、如遇聯賽、盃賽等重要賽事,參賽費用原則上應由隊費支出,如隊費不足,則可以在明確是否參賽的前提下,確定是否另外徵收比賽臨時隊費,如向所工會、友好共建行政及工程部門提出款項支持。

(三) 財務公開制度

1、 本俱樂部有關財務狀況定期(一個月)在向全體球員公示。 2、本俱樂部任意隊員有權查詢本俱樂部財務狀況,如有任何疑問可在財務公示後公開提出,財務總監有權對公開提問做出解釋。

四、其他費用管理

(一)其他費用係指本俱樂部因購買統一隊服,如球衣、球褲、襪子、球鞋、球包等費用;必要的醫護裝備,如創可貼、繃帶、紗布、雲南白藥氣霧劑、紅花油等;因本俱樂部集體活動,如野外郊遊、外省市友誼賽及郊遊、賽後會餐等(本市正常比賽後會餐除外)費用;或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認可可以納入本俱樂部其他費用管理範疇的費用。

(二)本俱樂部其他費用管理原則上由對費中提取。如遇特殊情況,則經本俱樂部全員大會討論通過後決定。 (三)其他費用公開則在活動後一週內公示。 五、懲罰規則

(一)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佈日起30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則其必須除在繳納原有隊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隊費20%比賽用水費用。

(二)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佈日起45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則其必須除在繳納原有隊費的基礎上,追加繳納隊費50%比賽後會餐費用。

(三)如本俱樂部任意隊員在繳納隊費通知公佈日起60天后仍未繳納隊費,且無任何經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同意認可的理由的,經財務總監將人員名單報送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並提請俱樂部全員討論通過對其具體處置辦法。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為本俱樂部最高權力機構。

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

規定

1、隊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隊費,每月繳納一次,繳納截止日期為每月的15日。

2、隊費包括場地租用費、比賽報名費、裝備費等,具體數額由俱樂部財務總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及時公示。

3、未按時繳納隊費的隊員,將被暫停參加俱樂部的一切活動,直至繳清欠費。

4、隊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隊費,應及時向俱樂部財務總監請假並説明原因,經批准後再繳納。

5、俱樂部財務總監應及時公示隊費收支情況,並接受隊員的監督和質詢。

小改寫:

1、遵守國家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堅守財經紀律、遵守法律。

2、嚴格執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專款專用制度,確保資金使用合理、透明。

3、合理利用俱樂部現有資源,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5、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

6、如實登記財務賬目,按時核對月結,做到賬款相符,按時編制報送月度、年度報表。

7、妥善辦理、保存原始憑證、賬本、及財務報表等。 8、禁止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禁止提供虛報的會計報告。

9、管理的保管、收發工作,監督的使用情況。

10、出納保管現金、支票及有價證券,會計保管、財務專用章。

11、領取支票或借用現金購物時,需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款原因,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方能領取,使用後及時按報銷手續結賬。

12、遵守審批報銷程序,報銷單需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

13、接受財政、審計、税務等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1、本制度是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的企業俱樂部財務管理制度,任何隊員對此制度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可向俱樂部委員會提出並經過全隊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修改本制度。

2、財務總監是本俱樂部唯一認可的、負責全隊財務管理工作的職位,任何隊員未經最高權力機構授權,不得擅自處理本俱樂部有關財務工作。

3、本俱樂部隊員應按時足額繳納隊費,具體數額由俱樂部財務總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及時公示。未按時繳納隊費的隊員將被暫停參加俱樂部的一切活動,直至繳清欠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隊費,應及時向俱樂部財務總監請假並説明原因,經批准後再繳納。俱樂部財務總監應及時公示隊費收支情況,並接受隊員的監督和質詢。

隊費來源包括隊員繳納、所內工會撥款、所內友好部門贊助和社會贊助。

隊員需要按期繳納隊費,作為俱樂部各項活動的經費來源和基礎。隊費額為30元人民幣,繳納時間不定期,視俱樂部費用使用情況而定。

隊費僅限於支付比賽用場租、比賽時飲用水及俱樂部用球,或經最高權力機構提出、全員大會討論並半數通過後授權的其他費用支出。如遇重要賽事,參賽費用原則上應由隊費支出,如隊費不足,則可以向所工會、友好共建行政及工程部門提出款項支持。

俱樂部有關財務狀況定期公示,並允許任意隊員查詢。如有疑問,財務總監有權對公開提問做出解釋。

其他費用包括購買統一隊服、必要的醫護裝備和集體活動費用等,原則上由隊費中提取。如遇特殊情況,則經全員大會討論通過後決定,並在活動後一週內公示。

對於未按時繳納隊費的隊員,將會有相應的懲罰規則。如在繳納隊費通知公佈日起30天后仍未繳納,則需除原有隊費外追加繳納20%比賽用水費用;在45天后仍未繳納,則需追加繳納50%比賽後會餐費用;在60天后仍未繳納,則將提交最高權力機構討論並決定具體處置辦法。

二)財務收入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報賬、審批、核算、結算等環節;

三)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及時入賬,確保賬務真實、準確、完整;

四)財務收入必須按照收入性質進行分類,做到分類管理、分類核算;

五)財務收入必須按照收入用途進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用和私分。

第7條會員會費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納,對於未按時交納會費的會員,應當及時催繳,逾期未交納的,應當依據本俱樂部章程予以處理。

第三章財務支出管理

第8條財務支出包括:

一)日常經費支出:包括辦公用品、水電費、通訊費、差旅費、招待費、勞務費等;

二)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包括購置、更新、維修、保養固定資產等;

三)項目支出:包括開展各項活動的支出,如會議、培訓、講座、文藝演出等;

四)社會公益事業支出:包括對外捐贈、義務勞動、扶貧濟困等支出;

五)其他支出:包括税金、利息、匯兑損益、罰款、賠償金等支出。

第9條財務支出的原則:

一)各項財務支出必須符合本俱樂部的章程、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財務支出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核算、結算等環節;

三)各項財務支出必須及時入賬,確保賬務真實、準確、完整;

四)財務支出必須按照支出性質進行分類,做到分類管理、分類核算;

五)財務支出必須嚴格控制,杜絕浪費和濫用。 第四章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10條本俱樂部實行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財務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會計監督,防範和糾正財務違法行為。

第11條本俱樂部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年度財務審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等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12條本俱樂部的財務報表和財務決算報告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清晰,反映本俱樂部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活動情況。對於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意見,本俱樂部應當及時整改和改進,確保財務管理的規範和健康。

必須嚴格按照南通市財政部門或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收取款項並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社團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時,必須保證完全自願,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更不能以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作為交換條件。社團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2、俱樂部的財務支出包括業務活動費開支、人員經費及公用開支、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和其他合理開支。其中,業務活動費不得低於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於三分之一以內。

3、所有經費開支必須由本俱樂部領導班子審核、審批、簽字後方可列支。經費報支及工資的發放,實行俱樂部法人代表“一支筆”財務審批原則,俱樂部法人代表對中心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4、財務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本俱樂部經費報批流程執行,所涉及的費用應當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須經俱樂部主任同意後適當延期。(原始憑證)應具備單位名稱、填制日期、款項內容(用途)、金額和填制單位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等必要內容,嚴禁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5、俱樂部的財務支出應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預算,以保證經費開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1.辦公費:在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上按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如果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中寫明,可以附上購物清單並加蓋銷售單位的印章。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統一購置,屬政府採購項目。按需辦理物品領(借)用手續。

2.郵電費:俱樂部公用電話原則上用於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研究、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並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局分管領導批准,並事先編制經費預算方案。

4.招待費:公務接待由專人負責,按照厲行節約原則,根據《南通市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填寫申報表,列清事由、接待人數、接待規格以及經費預算,經俱樂部分管領導審核後報中心主任審批。嚴格執行“三公經費”使用的相關規定,嚴控就餐標準:午餐禁酒,每客不超過60元,晚餐每客控制在80-100元,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接待費用支付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接待結束後,(後附領導審批過的申報表)經俱樂部主任簽字後方可報銷。

5.會議費:開支範圍和標準按照XXX現行會議費用開支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人員經費:

1.工作人員工資性支出:俱樂部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後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並根據本俱樂部的經濟情況辦理。根據人員薪酬、考核、獎懲制度實施狀況,發放職工相關福利待遇。本俱樂部應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加班費按照《勞動法》規定計算。

2.其他人員支出:在本俱樂部中兼職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得在本俱樂部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往來款項管理:

職工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法定代表人審批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預支的差旅費應該在出差人員返回七天內結清,而零星購物借款則需要在收到後的30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而在未還清前次借款的情況下,不得辦理新的借款。財務人員應該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公款一律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票據、印章管理

第11條收款票據和印章應該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在領用票據時需要進行登記。財務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照款項的內容據(除上級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外),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第五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12條必須在銀行開立賬户,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餘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屬於本俱樂部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俱樂部的銀行賬户中辦理結算。

第13條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按照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需要建立現金日記賬,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14條現金,除按照現金管理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賬户。本俱樂部的現金收付主要用於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等。

第六章資產管理

第15條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本俱樂部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此應該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16條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以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該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低於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應該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二)需要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管理固定資產。中心應該明確一名領導主管資產管理工作,財務人員應該做好資產的核算管理工作,資產管理人員應該做好資產的實物管理工作,資產使用人員應該做好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需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基礎台賬工作,分類設置資產卡片,確保佔有使用的每項資產及時入賬,及時做好每一項實物資產卡片,做到有物必有賬,有賬必有卡,有卡必有物。

四)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必須按照申請、審批、採購、驗收、付款等程序進行。一旦資產到達,資產管理人員就應根據合同和供應商發貨單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入庫、編號、建卡、分配等手續,並登記在固定資產基礎台賬上。嚴禁未經資產管理人員驗收登記直接將資產送達使用人員。

五)對於租賃、借用、代管的固定資產,必須設立登記簿進行記錄備查,以避免與俱樂部固定資產混淆,並應及時歸還。

六)領用固定資產必須經過俱樂部主任批准。在資產出庫時,保管人員必須及時進行固定資產基礎台賬登記工作,以確保賬實相符。辦公用固定資產必須落實到人,使用人員離職時,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規定交回並辦理相關手續。責任落實到人,對於固定資產保管和使用相關人員進行考核和監督。對於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而造成非正常損失的相關責任者,必須進行責任認定,該認定決定將作為固定資產核銷的主要依據。

七)對於固定資產的外部租賃和出借,必須由中心主任決定,並且要及時更新維護固定資產基礎台賬記錄。

八)每年必須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全面清查,以盤點所佔有和使用的固定資產情況,並確保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以防止固定資產流失。在清查盤點中發現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或損失時,單位必須認真分析,查明原因,並按照通財資[20xx]1號文件中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報批處理,並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基礎台賬和財務賬簿記錄。

第17條規定,本俱樂部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收付明細賬,並且要建立健全的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18條規定,本俱樂部的財產物資屬於俱樂部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都不得侵佔和挪用。

第七章規定了會計檔案管理。

第19條規定,財務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並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20條規定,會計憑證每月必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每年必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第21條規定,必須加強會計檔案科的管理。會計檔案必須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必須努力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黴、防爛。

第八章規定了財務監督管理。

第22條規定,本俱樂部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財務管理相關規定。對於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23條規定了本俱樂部財務人員的職責,他們應該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對於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財務人員必須參加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果出現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務人員有權拒付。

第24條規定了本俱樂部可以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25條規定了本俱樂部的財務工作必須接受監事會的監督,並實行財務公開。本俱樂部必須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必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後實行。

第26條規定了本俱樂部必須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彙報資金使用情況,並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27條規定了本俱樂部變更銀行賬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必須按照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本俱樂部的銀行賬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28條規定了本俱樂部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29條規定了本俱樂部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必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附則:本章節為本俱樂部的規章制度,旨在規範俱樂部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俱樂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務監督,嚴守財經紀律、奉公守法。

2、嚴格執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專款專用制度。

3、科學合理運用俱樂部現有資源,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5、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

6、如實登記財務帳目,按時核對月結,做到帳款相符。按時編制報送月度、年度報表。

7、妥善辦理、保存原始憑證、帳本、及財務報表等。

8、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報的會計報告。

9、做好發票的保管、收發工作、監督發票的'使用情況。

10、出納保管現金、支票及有價證券,會計保管 發票、財務專用章。

11、領取支票或者借用現金購物時,須填寫借支單,列明借款原因,經主管領導審批後,方能領取,使用後及時按報銷手續結帳。

12、必須遵守審批報銷程序。報銷單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名。

13、接受財政、審計、税務等有關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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