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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管理制度

會計管理制度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會計管理制度

會計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 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黴、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 ,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 會計檔案歸檔的範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説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覆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他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支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存入檔案並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閲、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按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 會計檔案的借閲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閲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閲手續。

3、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七章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後,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銷燬。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會計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會計檔案的界定和主管

會計檔案是指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

財務部為會計檔案主管部門。

財務部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級財政機關和檔案業務機關的業務指導、監督與檢查。

三、會計檔案管理

財務部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保管1年。期滿後原則上編造清冊移交公司檔案部門。

檔案部門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會計檔案應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公司內查閲會計檔案要按規定辦理手續。上級機關或外單位需要查閲的,要經公司領導批准,且派專人陪同閲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屬單位(分、子公司)撤併,會計檔案應隨同轉移到上級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門,並辦理好交接手續。

各種會計傑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類,詳見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起算。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的,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燬意見,並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批准後銷燬。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由財務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燬前,監銷人應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並將監銷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四、附則

本辦法由財務部會同檔案部門解釋、執行,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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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財務部代理分公司(管理處)核算的,必須將公司與分公司(管理處)獨立建帳,準確劃分核算對象,正確反映各核算主體的經營成果和其他會計信息。

2、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財務部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帳冊進行核算,及時提供合法、有效、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保證會計指標和前後各期的可比性。

3、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4、對政府主管部門報送的報表必須採用財政部統一規定的格式。

5、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和資料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檔案。

6、會計憑證的一般要求

a.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接受單位名稱、經濟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等。外來原始憑證應有填制單位公章。原始憑證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

b.記帳憑證統一使用通用記帳憑證。記帳憑證必須具備填制憑證日期、編號、摘要、科目、金額、附件張數、填制人員、記帳人員、稽核人員和主管人員簽章。

c.記帳憑證要連續編號,一筆業務需填制兩張以上憑證時,可採取分數編號。記帳憑證除結帳和改錯外都應附有原始憑證。記帳憑證發生錯誤應重新填制,已入帳的可用紅筆填寫與原內容相同的憑證衝回,如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將其差額另編一記帳憑證。

d.記帳憑證連同其原始憑證,按編號順序裝訂成冊,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蓋章。

e.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因特殊需要經財務部經理同意後,可提供複印件,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登記簽名。

f.外部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開具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註明憑證的金額、號碼、內容等。如無法取得的,由經辦人寫出詳細情況,單位負責人、財務主管人員簽字,代為原始憑證。

7、登記會計帳簿

a.按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業務需求設置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日記帳、明細帳、輔助帳等。

b.現金帳、銀行存款帳必須採用訂本式帳簿,用計算機打印的帳簿必須連續編號,並裝訂成冊,由主管會計和具體經辦人簽章。總帳和明細帳、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應定期打印。

c.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各種帳簿應按頁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否則應註明'此頁(此行)空白'字樣。凡需結出餘額的帳户,其餘額應註明借貸方,沒有餘額的應作出標記。上下帳頁結轉時要註明'過次頁'或'承前頁',對需要結出本月發生額的帳户,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為本月初本頁止的發生額的'合計數。

d.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時,不準塗改、挖補、刮擦或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更正。應將錯誤文字或數字畫線註銷,在其上方填寫正確文字或數字,並加蓋名章。對錯誤數字必須全部畫線更正,不得局部修改。由於記帳憑證錯誤造成帳簿錯誤的,可按更正的記帳憑證登記帳簿。

e.各單位應定期核對帳簿,保證帳證之間、帳表之間、帳帳之間、帳實之間相符。定期結帳,月度需結出當月發生額的應在摘要欄中註明'本月合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年結的註明'本年累計'通欄劃雙紅線。年度結轉要在摘要欄分別註明'結轉下年'和'上年結轉'。

8、編制財務報告

a.各單位應按月、季、年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報表及財務情況説明書。

b.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應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和格式編制。

b.會計報表應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

c.會計報表之間、各欄目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相互一致,本期報表與上期報表之間有關數據應相互銜接。不同會計年度,各項目內容及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應在報表中加以説明。

d.會計報表應按有關規定的期限對外報送。報表應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還應註明單位、地址、報表所屬年、季、月、報送日期、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編表人簽章等。

e.年度會計報告需要審計的,編制前應先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將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連同會計報告按規定期限報送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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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總賬報表的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完善公司核算體系,建立全公司核算政策,指導規範公司的`業務核算,確保公司各類業務核算合理規範,實施有效財務管理。

3、編制全公司合併報表及相關收入費用分析,定期從財務角度對公司經營活動的成果進行分析,為管理層決策輸出有價值參考信息;

4、負責內控流程梳理和工作流程優化,及時更新財務日常制度,編制崗位操作手冊加強財務部門工作專業度。負責科室團隊建設,做好內部培訓,促進財務人員專業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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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是各單位會計工作的重要承擔者,建立健全會計機構,配備與會計工作相適應的具有一定素質和數量的會計人員是做好基礎工作的重要保證。

一、會計機構的設置

為了科學、合理地組織會計工作,醫院設置專門從事會計工作的職能部門――會計機構。同時設會計機構負責人一人,主辦會計一人,出納1人,專職醫保、物價員1人,會計核算員3人,倉庫會計機2人,內審1人,全面負責醫院財務核算工作。

二、會計人員

(一)醫院內部配備的會計和出納人員必須具備兩方面條件,才能從事財務工作,一時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財務制度,遵守職業道德;二是在財政機關注冊登記,持會計上崗證。

(二)會計機構負責人必須是具有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二章回避制度

建立迴避制度,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出納人員。

第三章會計交接

一、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營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藉故不移交的或遲遲不移交所經營的會計工作,醫院領導應當督促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二、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對已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完畢的賬目,應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整理應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保管箱等鑰匙(整套),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

三、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移交人除移交第二條所列還應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及有關資料、實物。

四、交接雙方應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逐項進行交接。現金、有價證券、帳帳、帳實要核對清楚,銀行存款餘額與總帳和銀行帳單核對清楚,各明細帳户(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等)與總帳核對,票據、印章等也必須交接清楚,電算化崗位的交接,應對有關數據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檢查電子數據是否能正常運行。

五、交接結束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同時,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和存檔各一份,以供備查。接替人員必須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帳得連續性。

六、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財務科的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得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領導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七、移交人對自已經辦且移交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章職業道德

會計職業道德指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徵的,調整會計職業關係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範。

會計職業道德規範得主要內容: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強化服務、努力維護和提升會計職業的良好得社會形象。

第五章會計核算

根據國家統一得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運用複式記帳方法,按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按規定登記和更正錯帳,及時對帳結帳,建立規範的憑證審核、傳遞、記錄、保管制度,按規範編制財務報告。

第六章會計監督

會計人員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對醫院的原始憑證、會計帳簿、財產物資、財務報告、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制度得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向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處理,另外對單位制訂得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的執行情況也要認真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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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1、制定的根據: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等有關制度來制定本法的。説了制定本制度是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規範工會預算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等。

2、工會會計的任務:是對工會預算的執行和對工會經費收支活動進行反映,核算和監督。是一種專業會計。審核和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責。

3、工會的會計管理體系:是依法建立的,一般分為五級,工會會計組織系統與工會預算管理體系應相適應。咱們金融系統具有特殊性,分為六級——全總;金融工會;總行;分行;中心支行;縣行。

4、工會會計的職責是:(1)進行會計核算,反映預算執行情況,實行會計監督,參與預算管理、合理調度資金;(2)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3)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5、工會財務的設置,提出了基層工會應設財務機構或專職財務人員,小型基層工會可聘請兼職工會會計。咱們對專兼職的定位是,只要是工會的人,就叫專職,但他可能在工會還做其他的工作;如果是聘請的行政的或其他部門的同志代工會記帳,這樣才叫兼職。而我們還是應該儘量做到我們所説的專職,就是要有工會的同志來管理工會的帳。不但要配備相應的財務人員,錢、賬、物要分開,還要會計、出納要分開,這也是財務的基本要求。

6、會計核算的對象。是工會活動中發生的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反映工會的各項經濟活動。

7、小金庫:不能私設小金庫,財產、資金應納入工會會計的統一核算。

8、會計記賬的本位幣:講了工會會計核算是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有外幣收支的,應折算為人民幣記賬。我們報表的右上角都註明有“單位:元”,這並不是角分不要的意思,決算和資產負債表都必須報到角分,只有預算的單位是萬元。這一點請大家注意一下,我們總行這幾年的百分競賽幾乎每年都有單位為這事扣分。

9、會計期間:主要講會計期間的劃分,分為年度、季度、月份,都是採用公曆日期。咱們國家習慣上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作為一個會計期間。有一些歐洲國家和一些中國境內的外企是到3月31日。

10、記賬方法:講記賬方法是採用“借貸記賬法”。80年代我們的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會計用的是收付記帳法,好象是90年代初,要求與國際接軌,就都改成借貸記帳法了。

11、記賬文字:講記賬應使用中文,少數民族地區可以採用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1、真實性原則:會計核算應當以工會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真實客觀地反映各項收支狀況,這是任何會計都應當做到的。也就是説不要記假帳。

2、宏觀管理原則: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既要滿足上級工會的需要,也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3、指標口徑:講了會計指標口徑的一致性,這樣信息之間才有可比性,所以不得隨意變更。如果前後數據的口徑不一致,數據之間就沒有可比性了,這樣的數據就失去意義了。會計的數據有很多都是要進行比較的,如我們在編制報表時,在説明中就要説與上年同期比如何如何;或者是與預算相比較如何如何等等。

4、及時性原則:講會計核算的及時性。也就是指要做到日清月結。因為目前咱們工會的會計基本上都是兼職的,專職的很少,可能“日清”較難做到,但月清還是一定要保證的。

5、對賬目、報表的要求:講會計記錄,也就是賬目和報表要清晰、明瞭,以便於理解和應用。就是説當我們需要什麼數據的時候,能夠一目瞭然地從會計人員的帳上查到、看到。

6、記賬原則:講工會會計的記賬原則是“收付實現制”,也就是一筆業務發生後才記賬,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會計都是用“收付實現制”,企業一般用“權責發生制”。但在本制度裏又涉及到了部分“權責發生制”的會計科目,如資產類的“應收上解經費”,“應收上級補助”以及負債類的“應付上解經費”“應付補助下級經費”等。全總今年的工作要點中説今年要進行財務制度改革,可能也是感到他的這個制度有點不倫不類。

7、專款專用原則: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用途使用,並單獨記賬。

8、固定資產的記賬原則:固定資產按購進的實際價格記帳,一般情況不得隨意調整賬面價值。這與企業是有區別的,我們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包括:

①、房屋和建築物;

②、專用設備:指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

③、一般設備:用於業務工作的通用設備,如,辦公傢俱、交通工具、被服等;

④、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品等;

⑤、圖書:如單位圖書館、閲覽室的圖書等;

⑥、其他固定資產:也就是以上不包括的固定資產。

9、會計報表的要求:報表要正確、全面地反映工會財務的收支情況幾結果。對於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這就是説在做報表時如果有重大的事情,必須在報表説明中要專門説清楚。

會計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範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根據《規範》和公司的工作特點分為:財務總監、會計主管、出納、審計。請認真執行。

第二條財務總監崗位責任制度

(一)在董事長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審計、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四)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數據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六)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第三條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組織企業經濟核算,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及時反饋經濟運行動態,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重要信息。

(二)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協調好與銀行、税務和有關單位、部門的工作關係。

(三)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並不斷地修訂、完善、督促執行。

(四)根據生產經營的發展和增收節支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流動資金定額,加強對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組織財會人員協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資金回收工作,確保計劃內生產經營資金的'供應,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五)加強內部經濟核算,搞好財務管理,做到財務清晰、賬實、賬證、賬表、賬賬相符。各核算環節不出漏洞。按規定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表,編報財務狀況説明書和税務申報表。

(六)定期進行經濟分析,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成本計劃、資金計劃和利潤計劃完成情況,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七)參加生產經營會議,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擬定,加強事前監督,減少經濟損失。

(八)負責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九)建立財務會計例會制度,總結佈置財務工作。制定考核辦法,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考核。重視會計人員的專業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併為會計人員職稱考試創造條件。

(十)完成財務總監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出納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負責辦理現金出納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會計人員製作,並經過複核的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沒有會計憑證不得收付款。

庫存現金(下班時),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準挪用現金,嚴禁簽發現金空白支票。

會計管理制度8

食品股份公司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會計電算化管理是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重要內容,為推動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的健康發展,保證會計信息處理和存儲的合法、安全、準確、可靠,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是促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和加強財務管理水平,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單位要把會計電算化作為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要工作來抓。

三、逐步提高會計人員的電算化操作水平,使一部分會計人員能夠負責會計軟件的維護,並培養部分會計人員逐步掌握會計電算化數據分析工作。

四、講求效益,處理好及時更新技術設備與勤儉節約的關係,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術和先進設備,也不忽視技術的發展趨勢,造成設備過快陳舊過時。

五、統一應用財務管理軟件。為適應財務管理網絡化,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要,我公司所屬單位統一採用“金蝶k3系統”作為財務管理軟件。併為以後與其他信息系統的聯網做好準備工作,逐步建立以會計電算化為核心的公司信息管理系統,做到單位內部信息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會計電算化在經營管理中的作。

第二章替代手工記賬驗收條件

一、採用電子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是指應用會計軟件輸入會計數據,由電子計算機對會計數據進行處理,並打印輸出會計資料。替代手工記賬是會計電算化的基本目標。

二、公司獲得省財政廳授權成立會計電算化驗收小組,自行驗收公司所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工作並報省財廳會計處批准。

三、替代手工記賬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配備了“金蝶k3系統”財務軟件、相應的計算機硬件及機房空調設備;

2、配備了相應的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所有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會計電算化初級培訓資格,使用網絡財務軟件單位必須至少具備一名以上會計電算化中級維護員;

3、執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4、“金蝶k3系統”(下稱k3系統)與原總公司自行開發的會計核算軟件(以下稱舊軟件)或手工帳表(未電算化單位)並行3個月以上,且新舊核算軟件的結果數據相一致;如果新舊軟件核算結果不一致,並且不一致原因不屬人為錯誤,可由專人查明原因,並向驗收小組提供書面報告;

5、新舊軟件並行期間,新舊軟件所有核算結果會計資料都必須裝訂成冊,作為會計檔案保存,並作為驗收的主要依據。

6、記賬憑證類別使用統一記賬憑證,以適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需要;

7、提前一週填寫廣州市財政局會計處規定的標準格式申請表向集團公司會計電算化驗收小組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章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建立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要明確每個工作崗位的`職責範圍,切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

二、會計電算化崗位可設電算主管、軟件操作員、審核員、電算維護員、電算審查員、數據分析員和出納崗位、檔案管理員。

1、電算主管:全面負責集團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制訂電算化發展規劃、總體方案及操作人員的權限控制;

2、軟件錄入員:編制記賬憑證,並負責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的輸入工作,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要求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

3、審核員: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操作會計軟件登記機內賬簿,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4、電算維護員: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對軟件所需的維護和升級負責同軟件供應商進行聯絡;對財務部門無法解決的硬件問題負責同計算機中心聯繫;

5、電算審查員:負責監督計算機及財務軟件系統的運行,防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舞弊,此崗位由計算機中心和審計室有關人員兼任;

6、數據分析員:負責對計算機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提供有關分析資料供領導決策參考。

7、出納:只能使用“現金管理”模塊。

8、檔案管理員:負責財務軟件和會計資料檔案的管理。

三、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反內部牽制制度的前提下,交叉設置各崗位,但要保持相對穩定。出納只能使用“現金管理”模塊,錄入員和審核員必須分設。

第四章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財務軟件的操作工作內容和權限,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財務軟件;

二、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財務軟件;

三、凡需要修改財務軟件,必須書面提出修改理由、修改內容,報公司財務管理部,由財務管理部統一向金蝶公司協商;

四、一切修改操作必須在界面菜單下操作,嚴禁擅自打開數據庫強行修改。

五、審核通過或已登帳的機內憑證,系統不提供修改功能。發現已經錄入並審核通過或已登帳的記賬憑證有誤時,只能採用留有痕跡的修改。

第五章計算機硬件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硬件及機房網絡設備由具有電腦硬件基礎知識的程序員負責管理,公司電腦室設兼職計算機病毒監察員對整個集團公司的計算機病毒進行監測。

二、計算機房工作時必須自覺保持清潔,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其他物品(尤其是對電腦正常工作有害的物品及易燃物品)帶入電腦機房。嚴禁在電腦機房內吸煙。嚴禁隨意拔插電腦機房的電源設備。

三、電腦機房必須配備空調設備,保持適當的温度、濕度環境。

四、上機前應首先檢查電源和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經過電算維護員檢查認可、才能使用。尤其是在計算機設備發生嚴重故障時,不得隨意自行檢修,應及時報告電腦室,等候檢修。

五、限定服務器操作權,不得隨意改變服務器的設置。

六、遇到突發性停電時,應立即退出系統、關機、關電源;

七、下班前,必須檢查機器設備是否已關好,關切斷所有電源。

第六章軟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一、會計核算軟件必須有獨立的硬盤或子目錄。不得與其他軟件混淆放置;

二、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出現故障時,電算維護員在確認有關數據已作備份後,可進行排除障礙的有關措施;如無法解決,可根據情況通知計算機中心或金蝶公司有關人員,尋求解決辦法;

三、軟件操作員根據審核通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並及時打印,附上原始憑證並經審核員進行二次審核正確後存放保管,以備裝訂存檔;

四、每次輸入的會計憑證都必須備份存盤,月底結賬後

即應把當月會計數據備份入磁盤或光盤中儲存管理;

五、科目彙總可以分期或按月進行,其中,八欄式本期科目彙總表可替代總賬賬簿使用;

六、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打印;其他賬簿每年打印兩次:第一次在上半年結束後30天內打印;第二次在年度結束後45天內打印。根據實際情況,發生業務少的,可滿頁打印,但應保證每年至少打印一次。

七、會計報表的編制、打印輸出要根據財務制度的規定設置公式編制。各種報表需經軟件操作員、審核員、電算主管簽章確認後方為正式報表。報表必須通過設定取數公式編制,不得用非正常手段進行填制;報表的數據必須與結賬結果相符,表內表間數據的勾稽關係必須正確無誤,取數公式一經設定,必須保持不變,如需修改,需保存書面報告。

八、輸出數據未經本單位財務主管許可,嚴禁擅自攜帶外出和外借。

九、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修改;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要保存雙備份:一份存放檔案室,一份存放財務部;

十、對正在使用的應用會計核算軟件進行修改、升級和計算機硬件設備進行更換等工作,必須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和安全;由電算維護員辦理審批手續,經過電算主管和計算機中心有關負責人同意後,由電算主管、電算維護員、計算機有關人員進行監督,並要求軟件供應商協同操作;

十一、為防止外來病毒感染,在未進行有效病毒檢測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外來磁盤在會計核算用電腦上進行任何操作。不得隨意將會計用磁盤在其他電腦上操作。

十二、會計檔案包括會計資料和會計軟件。存檔的會計檔案,要每年進行檢查、複製,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第七章附則

一、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在執行時如與上級有關財務制度和會計電算化規定有出入,則以上級規定為準。

會計管理制度9

一、總原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3、公司財務實行“統分結合”為特徵的各級負責制:各項業務均按總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類財務報表均按總公司制定的統一格式上報。

4、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公司財務實行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崗位人員接受本公司主管財務總經理與部門經理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部門經理負責,業務及人事權由主管財務總經理負責。財務工作設財務會計、財務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賬分開,各司其職。

(一)財務總監職責

1、負責崗位設臵、人員任免、核算組織程序等。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1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6、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7、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8、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9、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0、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會計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做賬、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負責公司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執行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辦事處的`日常備用金業務的管理,備用金業務通過財務出納統一支取、費用報銷按會計制度進行嚴格控制。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及時真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按公司實際要求定期與公司財務出納進行公司財務賬目核2對,及時出具財務報告,與税務等業務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為公司發展作出貢獻。

6、定期編制公司財務會計報表、資產盤點表,及時處理公司發生的會計業務,及時編制會計憑證,保障公司財務的正常運轉。

7、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8、負責財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

9、財務會計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收付都必須有準確的原始憑證。

10、必須服從本酒店(賓館)經理、副經理的工作安排,參與日常管理工作,通過財務管理及日常業務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向經理(副經理)反饋。

11、對本酒店(賓館)各業務部門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對本酒店(賓館)的採購員、保管員、收銀員及其他收費員等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及指導,對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2、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出納職責

1、認真仔細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記賬和對賬工作,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仔細審核報銷單據的合理合法性,嚴格控制報銷單據,不得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如有此類事件發生,損失部分自己承擔。

3、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4、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5、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

6、財務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

7、對財務工作中,發生的一切未查明原因的問題,及時上報部門經理與總公司主管領導,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8、嚴格遵守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內容。

9、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財務管理

1、會計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籤章。

4、會計人員應當定期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公司賬面資金、資產、物資等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各盤點報表上報經理審批,同時上報公司。

5、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業務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8、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公司領導、總公司主管財務領導監交。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出納人員不能坐支和超範圍使用現金。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款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相關領導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報銷制度)。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五、支票及銀行賬户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賬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公司賬户管理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賬户管理辦法》執行。

六、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會計和出納負責保管。

3、印鑑對外使用必須經過經理(副經理)的同意。

七、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賬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八、收入支出審核審批及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

㈠收入的範圍:主營業務收入(包括住宿費、餐飲費、物業費、資產租金,種植業收入,養殖業收入,機械租賃服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包括停車費、門面水電費、罰款、税金等)。

㈡收入的管理程序:各酒店(賓館)財務部每期根據原始依據審核入賬,直屬主管、副經理、經理對各項收入進行抽查審核並簽章,公司財務部對各項收入定期或不定期監督檢查。

㈢責任處理:當收入發生賬面與實際不相符時,按照涉及金額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分以下情形進行處罰或賠償:

第一種情形:若能夠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1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20%處以罰款;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5%處以罰款;當事人:全額賠償涉及金額,並按相關管理制度做降職、降級、調換工作崗位或辭退等處理。

6第二種情形:若因客觀原因無法從當事人處追回或獲取賠償的,對責任酒店(賓館)相關責任人做以下處罰:

酒店(賓館)經理:按涉及金額的3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副經理:按涉及金額的2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財務人員:按涉及金額的40%進行賠償;酒店(賓館)部門主管(或主任):按涉及金額的10%進行賠償;當事人:按相關管理制度做辭退或開除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二條支出

㈠支出的範圍:

收益性支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內(含20xx元)的經營性支出(人員工資、水電費、通訊費、辦公費、交通費、天燃氣、業務招待費、低值易耗用品、洗滌用品、農用物資、飼草料、機械設備配件、零星採購等)。

資本性支出: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支出(房屋、在建工程、辦公設備、機械電器設備、廚房設備、牀上用品)。

管理費支出:包括管理人員發生的各項支出。

(二)審批程序:

收益性支出:由採購員或經辦人(在費用報銷單上註明用途、簽字)→保管員審核入庫(保管員對購進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並簽字)→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核、簽字(採購物品與本部門有關或使用)→經理(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資本性支出:向公司上報採購審批報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採購部門按審報內容進行採購→保管員按審報內容審核入庫(保管員對採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等進行監督審核)→經理(或副經理)審批→財務審核(付款)。

20xx元以上、5000元以內的支出由副總經理審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的支出由總經理審批;10000元以上的支出上報董事會

7(董事長)審批。

部門水電費、天燃氣、税金及垃圾費等行政性繳費,由本部門主管(或主任)審批,財務部門審核並在財務報表中詳盡反映。

(三)責任處理: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如違反制度規定,對審批手續不全或未按照審批程序報賬的,按如下程序處罰:

(1)採購員(經辦人)購買物品必須貨真價實,如發現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根據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2)保管員對採購員(經辦人)所採購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及相關手續發現存在問題時,有權拒絕審核入庫;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3)部門主管(或主任)對以上報賬手續進行初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並記入業績考核。

(4)經理對以上報賬手續複審,如存在問題拒絕審批,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並記入業績考核。

(5)財務人員對以上報賬手續終審,如存在問題拒絕付款報銷,並向經理和公司財務主管負責人彙報。否則,按照涉及金額大小處以等額罰款或辭退。

九、財務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盤點範圍

㈠財產盤點:指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土地、建築物、電器設備、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㈡存貨盤點:指低值易耗品、牀上用品、天燃氣、燃煤、農資等。

第二條盤點週期

㈠貨幣資金:月中、月末盤點。

㈡固定資產:年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8 ㈢存貨盤點:每季度實施全面清點。

公司財務部會同各酒店(賓館),做到隨機抽樣盤點,盤點週期可根據實際需要隨機調整。

第三條盤點報表

㈠各酒店(賓館)財務部門編制盤點報表,對盤點情況及盤點中存在的問題,應由盤查人、保管人等查明原因,填列差異原因的説明,呈酒店(賓館)經理核籤後,按盤點週期規定時間三日內上報公司。

㈡盤點盈虧金額、盤長盤差庫存物資及固定資產,根據財務負責人審批的內容予以賬務處理。

㈢各類報表必須經酒店(賓館)經理審批存檔,公司財務部可發電子郵件彙報。

第四條注意事項

㈠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於本身的工作職責及前期準備事項,必須深入瞭解。

㈡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並須在盤點當日提前半小時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覆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尋找代理人的,應事先報備核准,否則以曠職論處。

㈢所有盤點財物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㈣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籤認方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任。

㈤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資料為據,不得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

㈥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報加班或經酒店(賓館)經理核准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9第五條責任處理

㈠對財產、資金、物料管理人員和保管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賠償等額金額;造成嚴重後果的,賠償損失並予以辭退。

1、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於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㈡財務人員有下列行為者,按照涉及金額的10%—20%或視情節輕重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賠償損失並予以辭退。

1、未按照規定時間按期盤點;

2、對盤點結果不及時上報反映;

3、對各項財產及物資等日常監管不到位;

4、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

5、帳載憑證凌亂、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

十、內部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條借款原則

㈠員工借款

員工借款不能不超過工資結存部份,如果沒有工資結存,可根據已上班天數應付工資予以借款,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

㈡管理人員借款

管理人員單筆借款不能超過1000元,發工資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扣還。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額借款,根據額度逐級審批,年終發工資或分配紅利時由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負責扣還。第二條審批權限

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內;

副總經理:單筆借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內;如員工借款,

10需經借款人所在財務部門審核;

總經理:單筆借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

董事長:單筆借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內;10000元以上借款需經董事會研究決定。

十一、子公司現金管理制度

1、各酒店每天收取的營業款及其他款項必須在當天15點前匯到公司指定賬户,營業款不得挪用或拖欠。

2、如出現特殊情況,營業款不能及時匯款的,要及時向酒店經理及公司財務人員説明情況。

3、公司可在各酒店留存相應的備用金作為日常的零星開支,其他大額費用直接從公司支付。

4、如酒店急用現金等情況時,可向公司打借款申請報告,説明用途,30000元以內由財務主管審批,30000元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5、各酒店每月1號將編制好的相關員工考勤、獎金、補助等資料發到總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編制工資表報送財務部,發放工資時總公司直接將工資款匯到酒店收款員賬户上,由酒店收款員負責發放。

6、酒店的賬務直接由總公司代做,酒店以報賬制的方式將單據報到總公司,單據要隨時報送,不能積累太多,各酒店每月2號前必須將上月的所有單據報送到總公司,方便總公司及時決算。

7、每月2號前酒店收款員要將庫存、往來賬等盤點整理清楚、並註明往來賬目的名稱報送至總公司。

8、如當天的營業款拖欠並沒有向相關人員彙報情況説明的第一次處以營業額1%的處罰,第二次處以營業額的2%,以此類推,到第四次直接辭退。

9、公司出納在沒有收到當天營業款並沒有收到原因説明時應及時向酒店經理及財務主管彙報,如發現公司出納包庇,不及時向上級彙報的對公司出納處以涉及金額5%的處罰。

10、每月月中和月底酒店經理監督酒店收款員做資金盤點,公司財務部不定時盤點抽查,如出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的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處罰,發現收款員挪用備用金後能及時追回的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並辭去收款員的職務;不能及時追回的移交國家相關部門處理。

11、如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發現收款員挪用公款時包庇,不及時上報處理,或不按時盤點,挪用公款後不能及時發現的對酒店經理及財務人員處以挪用金額的20%處罰。

12、各子公司其他相關財務方面的事項均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執行,相關處罰也按公司所指定的處罰辦法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10

一、為了加強醫院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衞生院等。

三、醫院的會計核算除採用權責發生制外,均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的一般原則和本制度的要求進行。

四、醫院應按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閲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醫院不應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

(二)醫院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醫院可按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三)醫院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五、醫院應按下列規定編制和提供財務報告:

(一)醫院應當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財務報告。

(二)醫院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説明書組成。醫院對外提供財務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規定;醫院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醫院自行規定。

(三)醫院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收人支出總表;

3、基金變動情況表;

4、有關附表。

(四)醫院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報送時間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衞生部門規定。

(五)醫院會計報表,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醫院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醫院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醫院法定代表人、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六、醫院會計機構設置、會計人員配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執行。

七、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衞生部負責解釋。本制度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衞生部負責修訂。

八、本制度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計管理制度11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範圍

會計檔案的範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於經濟業務範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彙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第二條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户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餘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

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閲時保持數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釐米。

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2、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後,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後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後)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範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會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按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動,完善財務制度體系,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結合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事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所屬企業、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屬單位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集團公司設在開發區或境外的獨資或控股企業以及中外合資企業除執行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外,還應遵照有關財務制度和會計法規。經營業務以旅遊、施工、房地產、金融、運輸業等為主的企業應執行相應的行業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條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主管財政機關是財政部及財政部駐企(事)業所在地中央企業監察處。主管税務機關為企業所在地的國税局和地税局。

第二章 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及權限

第四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應建立嚴密、科學的財務管理體系,實行財務總監的監管制度,以保證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第五條 企業財務部門是企業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監督本企業財會管理工作;編制、執行、分析企業財務預算;對資金實施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參與經營決策,並做好企業成本、費用、利潤指標的考核;監督企業財務收支,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正確計算、繳納各項國家税(費);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各項基礎管理工作。

財務總監的管理按《集團公司財務總監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的財務管理權限應按以下原則確定:

第一節 企業負責人財務管理權限

(一)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樹立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資金管理為重點的企業管理觀念;

(二)根據集團公司整體發展而確定的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成本費用計劃組織好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確保財務預算和年度利潤目標的順利實現,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

(三)根據企業規模、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設置企業財務管理機構;

(四)負責組織企業投資的決策,並對決策結果承擔主要責任;

(五)依法保障財務部門和財會人員履行職責;

(六)接受財務、税務、審計機關等外部和上級財務部門的檢查監督,對本企業發生的經濟損失和重大違紀事項負主要責任。

(七)組織企業制定具體財務管理辦法。

(八)加強對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的管理,督促所屬單位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制度。

第二節 企業財務負責人是指總會計師或行使總會計師職權的企業領導人員,其權限如下: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經政策、法規,組織制訂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實施細則;並及時研究國家的各項政策對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影響;

(二)組織領導企業財務部門開展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協調企業各職能部門的關係,保證財務部門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組織制定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成本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考核;

(四)審核企業重要財務事項,對發生的重大違紀事項負有直接責任。

1.審核企業月、季、年度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對報表和報告的正確性負責;

2.審籤限額以上資金的劃轉;

3.負責企業各類資產盤盈、盤虧及損失的審批,並負責組織查明責任;

4.負責各類資產的轉移和租賃的審批;

5.確定企業內部價格的定價原則,簽發企業內部結算價格;

6.正確計算企業產品成本,並對成本變動情況查明原因。

(五)參與企業經營決策和項目投資決策,對項目效益可行性提出主導意見,並承擔相應決策責任;

(六)負責企業籌資活動,權衡籌資成本,掌握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發現問題負責向企業負責人提出解決意見;

(七)組織領導企業會計電算化工作,並做好有關部門的協調;

(八)搞好企業各級財會人員的崗位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隊伍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三節 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權限: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各項財經政策、法規,制訂落實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並負責實施與考核,隨時捕捉各種會計信息,並運用到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

(二)負責制定企業財務管理辦法,組織正確會計核算,並對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指導,落實規範的會計基礎管理工作;

(三)及時籌措和統一調度資金,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按期報送會計報表,並對報表計算的及時性、正確性負責;

(四)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項目決策,為決策提供準確的會計資料;

(五)負責企業財務預算和財務成本費用計劃的編制工作,定期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成本費用、利潤的執行情況,研究並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六)具體組織企業會計電算化工作,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及科學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會計電算化水平;

(七)合理組織人員,科學分工,統籌處理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企業財會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子企業和控股公司實行財務總監派出制,以加強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監督,並對企業財務報告的合法、真實、正確、完整性同企業負責人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章 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

第八條 企業必須據實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不得以虛假會計資料設置帳簿,不準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 企業必須實行會計監督,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牽制制度實施細則。在接受企業外部監管部門監督的同時,加強內部審計的作用,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十條 具體要求按照集團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十一條 集團所屬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第十二條 企業應根據各自規模及生產經營特點設置會計機構,企業總會計師,負責協助企業負責人領導企業財務工作。

第十三條 企業會計人員上崗必須符合《會計法》的基本要求,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具體要求按集團公司《企業財務負責人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管理辦法》和《企業財務機構職責範圍及崗位責任制》執行。

第五章 會計基礎管理

第十五條 企業必須建立適應競爭環境的內部管理制度,紮實做好會計基礎工作,全面加強生產、技術、成本、質量、財務、營銷等各項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必須建立完整的原始記錄,健全會計核算資料及各類物資消耗定額和費用開支標準,按月對各項定額進行考核分析,並定期對各項定額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十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體系,並積極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八條 企業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各類財產物資盤點制度,一般情況季度、年度必須對各類資產進行清查盤點,進行帳物核實,帳帳核對。對盤盈、盤虧、毀損、報廢應履行報批手續,確保帳、卡、物相符。

第六章 企業財務預算管理

第十九條 企業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必須根據企業經營計劃大綱編制企業年度財務預算。

第二十條 正確執行預算,監督檢查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並通過會計信息予以控制,以提高財務預算管理的科學性。

第二十一條 企業財務成本費用預計是根據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確定的全年生產經營活動和經營目標的系統化、具體化體現,是企業組織經營活動的依據。通過財務收支預算和財務成本費用計劃下達,作為對各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財務部門必須根據企業的年度經營計劃,編制年度(季度)財務預計。年度財務成本費用預計的內容包括:

1、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預算;

2、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3、現金流量預算;

4、成本預算;

5、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預算;

6、銷售收入和利潤預算;

7、其他預算等。

第二十二條 企業財務預算應在上年四季度開始編制,經廠長(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後執行,並在次年元月底之前上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和有關部門。

企業財務部門要將各項預算按季、月進行分解,下達各部門,定期進行檢查、分析,並將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向經營者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彙報,保證年度財務預算的實現。遇到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時,必須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准。

第七章 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二十三條 集團公司及子企業資本金按照投資主體分為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和外商資本金。集團公司擁有的全部國有資產所形成的及接受其他企業投入的資本金均為法人資本金,所屬企業同外商合資或實行股份制形成的資本金為外商資本金或個人資本金。資本金的核算與管理按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章程、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籌集資本金。資本金也可一次或分次籌集。一次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以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不低於出資額的15%,並要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交清。

籌集資本金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

1、貨幣資金投資。

2、實物投資。在實物投資當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3、無形資產投資(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註冊資金的20%,確需超過20%的,應當報經集團公司和有關部門批准,最高不得超出305。

4、股票投資。

企業任何形式籌資都必須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

在進行資本金驗資過程中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由財政部及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確認產權歸屬。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資者轉讓其出資必須遵循《公司法》和有關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投資者出資的資本金的差額。發行股票的溢價收入、資本匯率折算差額和接受捐贈的財產等列資本公積金。

第八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七條 企業對貨幣資金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還應根據企業情況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各種內控制度。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合理分工,嚴格要求,銀行對帳單必須做到每月核對,嚴禁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

第二十九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有條件的可設置內部銀行進行內部資金核算,企業內部銀行具有內部結算、信貸、監控和信息反饋的職能。

第三十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九章 存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存貨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組織生產活動耗用而儲備的實物資產,一般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銷商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三十二條 企業存貨實行歸口管理的原則,即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歸供應部門管理,外銷商品、產成品歸銷售部門管理,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歸生產部門管理,各職能部門管理實物、台帳,金額統一由財務部門管理,應不定期實行抽查,帳、卡、物必須保持一致。 第三十三條 企業對存貨必須建立明確的計量驗收制度,入庫、領用、轉移必須辦理調撥手續,並由財務部門據實核算。計量器具每年度由技術監督部門校驗。

第三十四條 企業存貨的計價原則上統一採用一種方法,一經確定在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動。

企業必須建立比價採購制度,在企業價格委員會的指導下,實行貨比三家,擇優採購。

第三十五條 企業對存貨應當建立盤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對帳實不符情況要查明原因,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企業年終必須進行徹底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以保證會計年度決算資料的準確性。具體實施細則要符合集團公司流動資產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標準原則上按照財政部規定執行,但結合集團公司情況制訂的固定資產目錄,企業必須遵照執行。

第三十七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採用平均年限法,(股份制企業採用加速折舊法)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由企業提出申請,由集團公司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並應在財務報告中加以説明。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對固定資產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查,對帳實不符情況查明原因,作相應帳務處理。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固定資產實行由使用部門、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使用部門、管理部門對實物負直接管理責任,財務部門負核算、監督、考核、檢查的責任。 第四十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一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一條 企業工程項目在施工前要認真進行可行性調研,建立項目審批制度,建立在建期間的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預算審查,竣工驗收批覆及考核制度。

第四十二條 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生產所形成的可對外銷售的產品,按照實際銷售收入或預計售價扣除税金後,衝減在建工程成本(流通企業試營業的收入,應列入當期損益),發生的支出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四十三條 雖已交付使用,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自交付使用日起,按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資料估算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決算辦理完畢後,按批覆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第四十四條 企業已發生的應計入工程項目的借款利息,屬尚未交付使用的,計入在建工程的價值,已使用的計入當期費用。

第十二章 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管理

第四十五條 企業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或評估確認價值計價。除企業合併外,商譽不得作價入帳。

第四十六條 遞延資產按原始成本計價,按受益時間在有效期內均衡分攤,計入製造費用或管理費用。開辦費用從開始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低於五年的期限均攤入管理費。

財政部門有專門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第十三章 投資管理

第四十七條 企業投資管理權限在董事會。長期投資超過十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第四十八條 企業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應積極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投資的立項審批、跟蹤檢查、評比考核等工作,審計部門應對投資項目的收回及收益狀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四十九條 企業的有價證券應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實行續時登記、定期檢查的制度。有價證券辦理抵押時,應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在備查薄上記錄。

第五十條 投資成本的確認,應以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税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

第五十一條 處置投資時,投資的帳面值與實際取得收入的差額,應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第五十二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三條 企業應按會計核算的要求,分設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科目對工業企業成本和費用進行歸集和核算。

第五十四條 企業應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成本考核制度,編制年度成本費用計劃,按月或季度分析成本費用升降原因,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十五條 企業成本費用核算應堅持權責發生制原則,不應以估計成本、計劃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若企業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按月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五十六條 具體管理辦法按照集團公司《成本和費用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五章 收入管理

第五十七條 收入的確認原則:

(一)產品一經發出或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一經提供,同時收到貨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權利證據時,應確認收入;

(二)採用分期收款銷售時,可按合同約定的各期應收款項或以本期實際收到的銷售價款確認收入;

(三)採用預收貨款銷售時,商品發生即可確認收入;

(四)委託代銷銷售時,當代銷單位將售出商品代銷清單送到時,不論代銷單位是否將貨款匯到,即可確認收入;

(五)在交款提貨時,如貨款已收到,提貨聯送交財務部門,無論商品是否發出,即可確認收入;

(六)出口商品,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即可確認收入;出口的商品確認收入一律以離岸價(FOB)為記帳基礎,如按到岸價(CIF)對外成交,在商品離境後所發生的應由企業負擔的外匯支付的國外運費、保險費、佣金和財務費用等,以紅字衝減收入。

第五十八條 企業內部非生產部門使用本企業產品,不得以成本價格進行內部轉帳,而應以售價列為企業收入。

第五十九條 企業來料加工業務,節省的原材料末退回來料單位,留歸企業所有,應按合理價值列為收入。

第六十條 流通企業發生的銷售折讓、銷售退回、銷售折扣,應衝減當期收入。

第六十一條 外貿業務發生的出口佣金應調整當期收入,即付給中間商的佣金衝減當期收入;收到中間商的佣金增加當期收入。

第十六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六十二條 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成果。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年度完成利潤指標由集團公司下達並予以考核。

第六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税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時,可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不足彌補時,應由税後利潤彌補。

第六十四條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税後利潤分配,應根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關規定進行分配。 第六十五條 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一般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

第十七章 財務報告

第六十六條 企業應按《企業財務報告制度》的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財務報告。根據《監事會暫行條例》的要求,上報企業有關資料。

第六十七條 具體要求按照集團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制度》執行。

第十八章 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六十八條 企業財務部門應設置會計電算化管理崗,並建立相應崗位責任制,明確權限及責任。

第六十九條 企業使用的會計電算化軟件應經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驗收,集團公司下發的各種軟件應妥善保管,不準外傳、轉讓。

第七十條 企業應用計算機編制的憑證、帳薄,必須符合會計電算化規範的要求。

第七十一條 企業應做好會計電算化憑證、帳薄、報表及有關會計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每月會計資料要有二套備份盤,每季打印的帳薄、報表應裝訂成冊,年末應將全部資料整理成冊,交檔案部門保管。

第十九章 合併會計報表管理

第七十二條 合併會計報表的範圍,應包括所有的子企業和由集團公司控股的被投資企業。對納入合併範圍的企業應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第七十三條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合併會計報表都必須以公曆年度作為會計期間,並執行集團公司統一規定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政策。

第七十四條 各企業應按集團公司規定的時間和統一設定的合併會計報表工作底稿格式和有關明細表報送相關資料,上報資料應有債權方對帳清單,以備核對。

第七十五條 集團內部相互之間業務往來的會計處理應嚴格貫徹權責發生制原則,相關的帳務處理必須符合集團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二十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七十六條 企業會計檔案管理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及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企業會計檔案的範圍應包括:企業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包括備查帳),會計報表,財務預算,財務成本計劃,經濟合同,財務評價指標資料,財務分析,會計制度及規定和相關的各種批覆等會計資料。

第七十七條 企業會計檔案應由專人負責管理,並定期檢查歸集會計檔案,到期必須整理入庫,並辦理交接手續。

第七十八條 企業應建立會計檔案查閲制度,凡需查閲會計檔案者,需寫出查閲檔案的書面報告,註明查閲範圍,經會計主管批准後方可查閲,管理人員應嚴格登記。凡需借用會計檔案者,借閲報告應經會計主管批准後,管理人員方可辦理借閲手續,閲後及時歸還銷號,以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一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第八十條 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第八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會計管理制度13

1、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衞責任落實到人。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主要領導批准,同時落實保衞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3、會計室門窗、牆壁要堅固、防盜,要經常檢查報警設施,確保正常運轉,安全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櫃(箱),保險櫃過夜現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櫃(箱)應及時關鎖,會計應將鑰匙隨身攜帶,不得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殊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櫃。

6、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會計管理制度14

一、為規範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確保財會工作有序進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則。

二、學校財務活動和有關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則的規定。

三、單位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領、報銷各種款項時,應當做到憑證合法、內容完整、填寫規範、手續齊備,並有預算指標。

四、辦理借款

1、借款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借款單,借款人員簽名須是本人簽名,不可代筆。

借款單經學校領導審批,並經會計室審核後付款。

2、所有借款一律實行“誰借誰還”的原則。

屬於差旅遊費或零星購物的現金借款,應於出差回校或辦妥驗收手續後辦理報銷結賬手續。

五、購買物品的發票及報銷

1、購買物品前要落實經費來源,申購貴重儀器設備的,要經過校長室的可行性論證。

2、購買時應認真瞭解商品質量是否可靠,價格是否合理,能否取得套印有税務監製章的合法發票。

從企業取得的`購貸發票的內容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

填制發票的日期;

填制發票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

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接受發票單位名稱;

經濟業務內容;

數量、單價和金額。

3、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發票,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4、持有效發票向財務報銷時,其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

屬於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手續。

5、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驗收、調配、報廢等均應由總務處統一辦理。

六、差旅費報銷

按規定如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具體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預借差旅費數額等,車票粘貼前應除去非面額硬紙部分,住宿費及其他合法單據粘貼在報銷單背面。

經報銷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後向會計室辦理報銷手續。

七、預算

每學期開學後,財會人員應及時向校長報告各項經費收入情況,並配合校長做好經費預算計劃,做到專款專用,杜絕開空頭支票。

八、結帳和審計

1、學校帳目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理全期帳目,做到民主理財。

2、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九、其他事項

1、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文件作為原始憑證 。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文件的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文號。

2、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會計憑證時,經財務處負責人批准,可以複製。

向外單位提供的會計憑證複製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蒲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章。

十、本規則自頒佈日起實施。

凡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會計管理制度15

一、酒店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和《旅遊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實際,制定酒店的會計政策和辦理會計業務。

二、酒店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記錄,均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手續齊備、摘要簡明、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及時全面地反映酒店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三、會計政策:

1、存貨採用加權平均法;

2、低值易耗品採用五五攤銷法;

3、應收帳款採用直接轉銷法;

4、投資採用成本法;

5、遞延資產和無形資產在受益年限內平均攤銷;

6、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

四、酒店帳務處理程序:

1、經批准和手續完備的收支憑證由財務部出納員辦理收支手續,按日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後向財務部主管會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單證交接表》(見附件一);

2、主管會計根據出納員移交的收支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及記帳憑證彙總表,經財務部會計經理審核簽字後,按照記帳憑證及記帳憑證彙總表登記明細帳及總帳;[b]

3、主管會計根據明細帳和總帳,編制會計報表送會計經理審核籤認後呈交財務總監;

4、酒店財務總監對會計報表審核籤認後,呈報總經辦審批;

5、財務部會計人員須按時記帳、結帳和對帳,按時編制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其它相關明細表,並於次月八號(月、季報表)前或次月十五號(年報)前報送。同時,會計經理每月及年中、年末須對酒店經營活動情況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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