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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通用5篇)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為規範西安大明宮東郊項目的工程財務管理,保證我公司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合理使用項目資金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和財務制;

2、嚴格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對資金來源、投資使用和資金完成三個階段,認真做好日常的會計核算。做到手續完備、內容充實、數字真實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3、嚴格履行審批手續,項目資金必須按規定程序由項目負責人籤批後方能使用;

4、項目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財務制度,保證項目資金的完整與安全;

5、嚴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認真填制會計憑證,及時編制並報送各類會計報表,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

6、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違反制度規定,不真實和不符合基建開支範圍與標準的票據拒絕報賬;

7、發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① 收款單位與合同簽證單位名稱不一致,或缺少必要的法律授權手續的;

② 未按合同規定超工程進度或超工程造價付款的;

③ 工程施工或驗收中發現有較大質量問題的;

④ 無工程部“維修合格證明單”而要求支付質保金的;

⑤ 未辦理項目部工程付款會簽單,由施工單位人員直接到財務處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的。

  二、加強支票的管理

1、凡因工作需要領取支票者,首先填制借款單,寫清日期、用途、金額,按規定的審批程序批准後出納方可簽發,簽發支票必須字跡工整清楚、不得塗改;

2、基建工程款項開支一律按合同執行,經領導審批後支付;工程變更部分的開支嚴格按變更程序審批;

3、支付支票後需儘快報賬,一般不超過十天,外出人員不得超過十五天,如到期不能報賬要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在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得再行支用;

4、如發生支票遺失現象,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同時辦理登報聲明作廢等事宜。如不報告後果由丟失者自負。

  三、規範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項工程開工前需將經簽章的合同、協議交財務部門存檔(包括臨時工程)。(無預算、)無合同、無協議、(無審計部門審計情況)的項目,財務部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和辦理工程結算;

2、工程款審批程序

(1)由施工單位提供工程形象進度;

(2)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加蓋公章)及工程發票,再由監理公司、工程部經理,預算工程師及總工程師簽章;

(3)工程款由項目部工程部負責經辦,工程預算人員負責工程款支付,填制資金支付憑證,按照審批權限經部門主管、財務部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財務總監、主管副總裁或總裁簽字批准;

(4)財務人員根據上述審批程序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

(5)加強對往來賬款的核算與管理,按單位和個人設置明細賬,經常核對、及時清理結賬,特別是竣工項目與施工單位往來賬款的清理,要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決算進行結賬,竣工驗收合格決算時,按合同約定預留工程結算款作為保證金。質保期滿後經使用部門認定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其它問題後再支付施工單位保證金;

(6)加強對材料、設備款的核算與管理,建立原材料收發制度和財產清查制度,瞭解基建工程預算定額,熟悉材料預算價格,隨時掌握材料市場價格變化,協助有關部門共同把好購貨合同關及材料設備採購關。認真審核材料出入庫單和彙總表,材料採購要有嚴格的驗收制度,材料驗收單必須有交貨人,驗收人,材料主管和項目負責人的簽字,採購數量和單價應與採購合同一致;

(7)徵地、報建、勘察、設計費用的款項支付工作,由工程部門根據進度按合同辦理。

  四、嚴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財務部門須參與工程合同的審訂和修改補充工作,對合同中有關財務內容的約定和規則負責審查;

2、財務人員須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項條款;

3、嚴格按合同辦事;

4、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5、合同的簽訂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五、加強財務人員管理

1、財務工作必須密切聯繫基建工作實際,充分發揮財務管理對基建工程質與量的有效控制;

2、財務人員要增強服務意識和現場意識,瞭解施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變更、材料替換及各種與項目財務有關的資料和實際情況,力爭做到跟蹤到位,服務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減少損失和浪費,提高投資效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各盡職守 ,保證基本建設工程財務管理工作有序地進行。)

  六、財務部門的管理職責

1、負責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結)算進行審查,對項目建設、竣工驗收以及財務決算審批全過程的財務活動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對基本建設財務活動負管理責任;

2、對需要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勘察合同》等負責保管及相關審核職責。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東郊項目財務部負責(執行,由總經理批准頒行)。

本制度於20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會計機構設置

會計機構的設置,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以“精簡、高效率”為原則,按本公司實際需要設置適當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第二章 財務部人員崗位責任制

每個企業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以便分清責任。各施其職,各盡其責。設置一人一崗,或一人多崗,堅持“精簡、高效率”的原則,切實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標準,工作有檢查,業績有獎懲,保證會計工作有秩序地進行。

  第一條 設財務部主管一人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財務工作,組織本部門內業務分工,明確會計人員職責範圍,研究、佈置各項具體財務會計工作。

2、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控制費用開支,

3、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辦理向銀行借款的一切手續,並組織監督實現。

5、加強往來帳目的管理,能及時提供客户的貨款資料,協同總經理、出納催收貨款,加速資金回籠,及時與供應商核對帳目,安排貨款清償,加快資金週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6、參加本公司業務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充分利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預測經濟前景,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7、負責向本公司領導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解釋財務方面的情況。

8、負責會計重要資料檔案的保管,做好調查記錄。

9、負責提供對外的會計報表、資料,並簽名蓋章,按會計制度及規定時間及時送報各級主管部門。

  第二條 設會計崗位一人。

1、根據有關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會計科目,設置總帳,做好結帳、對帳工作,保證帳帳相符。

2、負責做到按時、按質、按量報送公司內部所有報表。

3、負責存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核算。

4、對公司存貨、資產或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改善管理等措施。並編制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年報)。

  第三條 設出納崗位一人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每筆業務必須經過會計人員的審核、編制記帳憑證,出納才能辦理款項的收付,記帳憑證必須加蓋“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的印章,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挪用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注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註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根據已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並每日結出餘額,要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月末要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對於未達帳項,要及時提出查詢。

3、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要確保資金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4、妥善保管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業務,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做好催收銷售貨款工作。

6、每筆業務發生收款時,應由出納員開收款收據,即交由會計編制記帳憑證,以便及時記帳。

7、負責辦理總經理、財務主管交辦的臨時性業務。

  第三章 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現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結合國家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體工作人員執行。

  第一條 一般規定

1、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所發生的資金收入和支出,統一由財務部負責辦理,財務部是代表公司對外結算債權、債務的唯一機構。未經授權和委託,任何人無權處理有關資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權行為都是無效的,並應對其所造成的後果負責任。

2、財務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廉潔奉公,嚴以律已,不謀私利,如發現有利用工作之便,進行挪用公款,假公濟私,貪污舞弊,監守自盜等行為,一律加倍處罰,嚴懲不貸。因此,會計與出納必須明確分工,各施其職,相互制約,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監督。按照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指除現金、銀行日記帳外的帳)的原則進行工作。每月終盤點現金,雙方核對現金、存款帳目,並將存在問題向上級報告。

3、凡是支付款項必須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單據,經手人應該在單據上簽名、蓋章、整理好單據,經有權審批的領導批准,會計人員核對無誤並符合支付原則,方可辦理報銷支付款項,如手續不全,內容有錯或可疑,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4、為保障公司財產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資產都應設置帳簿登記,由專人負責管理。會計與管理人員按情況規定月、季、年終盤點一次,進行財產清查。對於損壞、變質或短缺情況,由直接責任人(或使用人)提出報告,經批准方可辦理報廢註銷手續。

5、強化公司管理,公司與外界簽訂的一切經濟合同,最終由財務部負責執行,財務部建立經濟合同管理檔案。派專人負責管理,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執行,以維護公司的經濟權益。

  第二條 資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藉口,不經過正當審批手續,非法調走或挪用資金,財務部門有權制止這些違法行為,拒絕支付款項。

1、因公借款,經手人必須在事畢後3—5天內(如購物出差回來等)辦理報帳手續。

2、公司支付任何款項,必須憑合法的有效發票或有關收費憑證,並經辦人簽名或蓋章確認,註明付款理由,按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批准後,財務部審核簽字後,方可辦理支付款項業務。

3、凡屬預付款項,由經辦人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批准後,連同合同或有關文件交財務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付款,但在該項業務完結,經辦人必須取得對方正式發票合法的收款憑證,交由財務部結清往來帳目,否則造成損失由經手人負責。

4、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所造成的罰款或其他經濟損失,應由責任者本人負責,公司拒絕接受任何解釋。

  第三條 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單價在2000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複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購置的審批權限及各種程序辦理,不能擅自購買,否則作違反反紀律處理。

2、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低值易耗品手續,方能領用併成為當然的保管人,妥為保管,如使用人調離崗位,應辦理移交手續,年底前對實物進行盤點,核對帳目,檢查財產實際情況。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觀原因造成損壞或遺失,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根據價值大小,如若發現利用工作之便,化公為私,佔為已有,更要嚴肅處理。

  第四條 費用開支管理

  一、辦公費

1、購買辦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後勤部統一負責,公司各部門按實際需要列出清單,交行政後勤部統一處理。嚴禁各部門擅自購買,並要嚴格控制其開支金額。

2、凡購買所有的物品,均須辦理驗收入庫,並按審批權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方能報銷。行政人事部門要指定專人按部門或個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輔助台帳,及時登記領退情況,職工離開本公司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丟失和損壞的物品,要其本人賠償。

  二、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寫借款單,部門主管簽字。

2、財務部主管按用途、計劃、實際開支情況審核。

3、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根據部門主管、財務部意見以實際需要另外審批。

4、會計人員根據各級主管審批借款單填制記帳憑證。

5、出納員根據會計憑證給予付款,借款人簽名。

  三、報銷程序

1、報銷人將票據粘貼好,填寫內容、金額,送部門主管、主管經理。

2、財務部主管根據公司有關規定,逐一審核,簽署意見。

3、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根據各級主管的聯籤和公司相關規定進行批示。

4、會計人員根據各級主管批籤的票據進行核算,填制記帳憑證。

5、出納員要報銷人或收款人簽字,根據記帳憑證付款或沖帳,實行多退少補。

  第五條 存貨管理

一、建立以倉庫工作為基礎,生產、採購參與管理,財務給予監督的存貨管理體系。

二、建立存貨月終(每月最後一天)盤點制,並填制盤點表。

三、倉庫工作,在實物管理上,倉庫管理員必須處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貨物的收進、發出及登記工作。

  第六條 往來帳款管理

1、會計人員要正確、及時地做好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預收帳款、預付帳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債權、債務的存在和壞帳情況,定期清理各種往來帳款,每月與客户核對,防止壞帳損失。

3、應分別將不同單位的名稱和個人姓名設立明細帳户,並及時催收貨款或清償材料款。要與客户每月對帳。

  第七條 銷售管理

1、加強銷售合同的管理和監督,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條款及時結算貨款,監督檢查銷售收入的回收、保證合同履行。合同一式三份,財務一份,主管部門一份,客户一份;

2、認真進行銷售核算、嚴格按規定的先開單後發貨等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切實做好收發工作,詳細核對品種項目,防止差錯。

3、簽訂銷售合同,先收取30%訂金。

4、本規定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關的財務規定廢止,本規定未盡事宜,以後根據業務發展的要求補充增加。

  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總監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每月5號將總公司收入、支出情況,每月10號將分公司收入、支出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財務專用章和密碼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隨時做好資金的儲備調度,確保主要領導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運行。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月底對賬後次月3號前將對賬單(銀行現金餘額)上報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四)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五)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六)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每月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在次月8號前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書面報告,按領導指示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領導監交。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購買並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先填寫日期、金額、用途,再加蓋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號碼和相關內容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第二十條 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件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錢票分離,現金收入由專人開票,出納收款,月結兑賬,做到錢票相符。

第二十三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職員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500元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填制憑證後由經辦人簽字,確認時間、天數無誤在七天之內並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送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二十六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七條 職工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工資標準、辦公室考勤情況制定職員工資表,交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二十八條 財務匯款(除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審核人、總經理簽字。

第二十九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三十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一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部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部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三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財務部編造清冊,移交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除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外,任何人不得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違者給予停職處理。

懲處辦法

第三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處的。

第三十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並賠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4

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和會計制度,敬崗愛業,不做有損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服務意識。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管理,綜合本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特制訂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工作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税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制度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准,財務不得辦理借款)。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或報銷後,會計方可將借款單交還借款人。前次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本司暫無出差事宜,標準待定。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現金或支票),部門,借款理由,所借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方可到財務借款。(無總經理簽字批准,財務不得辦理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電話批准同意,方可辦理借款。但次日須補辦審批手續。)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生產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者,辦公用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到財務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要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當月報銷下月再借,每年年度終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資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6、因出差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及開具收據。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審批報銷單,原始發票付報銷單後面,寫明實際發生的費用事由,明細,金額,經手人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複核,方可報銷。報銷手續採取誰經手誰報銷。單筆報銷,不得多次合計報銷。

因銀行對庫存現金的控制,財務庫存現金不足時,先在財務登記報銷計劃,由財務通知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主管領導簽字,總經理審批簽字,到財務部複合方可報銷。

  四、工資及考勤管理:

1、為便於及時計算工資,每月月底最後一天至下月的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表經職工簽字認可,報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交財務計算工資,誤期各部門自行負責。

2、每月職工加班的要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交財務做加班工資表,未經審核審批的不得計付加班工資,隔月未報按放棄加班處理。

3、行政和保安主管保潔主管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職工的名單發財務。每月人員進出變得應向財務報出清單,以便財務核對在職人員工資。如考勤表有職工考勤名單而無簽訂勞動合同,又沒有人員變動名單的,財務當月不計算工資,核對後補。

  五、財務部總賬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賬和總賬。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和税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款、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鈎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財務部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所有費用報銷,借款等資金流動,應該嚴格實行審批制度,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後方可報銷或付款。端正服務態度,做好服務工作,對報銷人員報銷事宜等做好認真的解釋工作。

5、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6、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7、完成領導交付的其它工作。

  七、帳簿管理

1、由於會計核算均使用電算化,大部分帳簿由電腦自動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帳簿: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2、以上各帳簿由公司總賬會計進行記錄。

3、以上各帳簿的記錄應使用楷書,書寫清楚,按月合計累計。

此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解釋

  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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