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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庭裝修合同

北京家庭裝修合同

篇一:北京市家裝合同範本

北京家庭裝修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編 號:

使用説明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應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開工:甲乙雙方通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工程現場開始施工。

4.竣工: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含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全部完成,經甲乙雙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

5.驗收合格:甲乙雙方、監理單位在《工程驗收單》上就驗收事項簽字、蓋章。

6.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項應當交至乙方財務部門,乙方應當為甲方開具發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別標註外,所稱“日”均指“工作日”。

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委託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工程設計師:職稱: 證書號: 聯繫電話: 施工負責人:職稱: 證書號: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和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應其餘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工程報價單》(附件三)應當參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上一年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由雙方本着優質優價原則約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甲方應當與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職稱、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開工三日前,甲方應當協助提供施工地點的原結構、水路、電路施工圖。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對施工圖紙的變更應當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5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三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開工三日前對水電工程量予以確認。

4.3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4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告知乙方。

4.6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7不得強制乙方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厚度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衞生間地面防水層或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8凡必須涉及4.7款所列內容的,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9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應當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牆體開裂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閲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5.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5.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點做飯、住宿。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6.2 甲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提出減項時,如該項目已開工,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3 工程增項時,甲方應當根據工程量適當延長工期,並在工程變更協議中予以註明。

6.4 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按乙方編制的《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附件一、二)約定的供應方式、內容提供。

(1)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甲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

篇二:裝修合同(北京市2018標準)

發包方(甲方): 北京米德蘭商貿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編 號:

使用説明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應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開工:甲乙雙方通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工程現場開始施工。

4.竣工: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含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全部完成,經甲乙雙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

5.驗收合格:甲乙雙方、監理單位在《工程驗收單》上就驗收事項簽字、蓋章。

6.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項應當交至乙方財務部門,乙方應當為甲方開具發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別標註外,所稱“日”均指“工作日”。

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北京米德蘭商貿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住所: 北京市朝陽區紅松路一號院東澤園底商119 法定代表人: 馬洪剛 聯繫電話:13670141366 委託代理人: 李文寶 聯繫電話:18911090095 工程設計師: 楊增亮 職稱:中級證書號: 聯繫電話: 01056204657 施工負責人: 李文寶 職稱:初級證書號: 聯繫電話: 01056204657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施工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工程報價單》(附件三)和施工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應其餘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 60 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工程報價單》(附件三)應當參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上一年度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由雙方本着優質優價原則約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甲方應當與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職稱、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的,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應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開工三日前,甲方應當協助提供施工地點的原結構、水路、電路施工圖。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對施工圖紙的變更應當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3.5 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開工三日前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開工三日前對水電工程量予以確認。

4.3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4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告知乙方。

4.6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7不得強制乙方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厚度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衞生間地面防水層或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8凡必須涉及4.7款所列內容的,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9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應當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4.10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中期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牆體開裂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的查閲條件。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5.5遵守物業部門的規章制度並承擔相應責任。

5.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點做飯、住宿。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施工期間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6.2 甲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提出減項時,如該項目已開工,甲方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3 工程增項時,甲方應當根據工程量適當延長工期,並在工程變更協議中予以註明。

6.4 甲方不得與乙方設計師或施工人員私自確定工程變更內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按乙方編制的《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附件一、二)約定的供應方式、內容提供。

(1)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甲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責任由乙方承擔。

(2)由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乙方應當在材料、設備送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的數量、質量、環保等內容按照約定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供應的裝飾裝修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並具有由有關行政主

篇三:2018家庭裝修合同範本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

開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後的第三天為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約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

(2)編制報價單以《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具有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批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

《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污染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紙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禁止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禁止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禁止在室內鋪貼1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禁止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4.7凡必須涉及4.6款的,房屋產權人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衞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傢俱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

5.3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第六條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

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3)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准具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雙方對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其複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5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第九條質量標準

9.1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標準執行。

9.2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___標準執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O1-43-2000)。

(2)《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評標準》(DBJ01-27-96)。

9.3在竣工驗收時雙方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具有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

(3)竣工驗收。

10.2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後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提交水電改造圖。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後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__應支付金額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60%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35%

第三次竣工驗收合格5%

11.2工程進度過半,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牆面、頂面基層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門、窗及細木白茬製品基本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為工程主要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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