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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勞動合同模板錦集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方享有的權利,那麼如何依照法律規定流程規範地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又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來詳細瞭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13種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1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 篇2

一、什麼是無期限勞動合同?

無限期合同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的簡稱。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裏所説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二、什麼情況下籤無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裏講到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歸納起來有以下五種: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個就是不論勞動者條件怎麼樣,哪怕你第一次到這家單位工作,只要協商一致就可以)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個不管是不是20xx年以後,只要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要籤,單位是不能拒絕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這個適用於國企改制的職工)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簡單説,就是20xx年以後和單位簽訂第三次勞動合同時,就必須是無固定期限的了。)

5、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還可以按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賠償)

根據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無期限合同有所瞭解了吧。無期限合同不是説合同不能解除,而是雙方當事人沒有對合同終止時間進行約定,如果出現法定的情形,那麼無期限合同同樣也是能夠被解除的。感謝你的閲讀!

勞動合同 篇3

一、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備案

各企業在一個月之內,將本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備案的應當到樂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二、程序和內容

(一)新招用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備案程序

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樂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職工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兩份(見附件

1);

2、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一份(勞動者更換工作單位的);

3、已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4、新成立的用人單位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解除、終止職工勞動合同的備案程序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15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2、《勞動合同書》;

3、《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職工備案花名冊》(見附件2)一式兩份;

4、勞動關係雙方簽字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見附件3)一式三份。

(三)其他情況的備案程序

用人單位名稱、單位性質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到樂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註銷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註銷手續。

備案時,用人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名稱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後的複印件;

3、宣佈註銷用人單位的文件、法院宣佈破產或者終結公告,工商部門註銷登記證明。

勞動合同 篇4

1、員工拒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1)對於新入職的員工,須簽訂勞動合同才可上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當即不予錄用。亦即嚴格遵循先簽勞動合同再入職的原則,不籤合同一律不許錄用。

(2)通過完善員工規章制度,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若員工不按時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企業對此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2、二倍工資如何計算?二倍工資的性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由此可見,對於企業來説,最大的風險就在於合同到期後,若員工遲遲不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這段期間,企業是否也要因為對方的不作為而承擔雙倍工資的責任,可能有些企業會想,我已經讓員工籤,但是由於其自身原因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個責任應該不用我企業來承擔吧?但是這一法條設置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用工過程中的權益,以避免因約定不明而致使員工在糾紛和爭議中無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從本法條中可以看出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僅取決於是否確實存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事實,而並不受不籤合同緣起於誰的過錯的影響。

3、二倍工資的時效如何確認?

「案例」範某xx年5月到乙公司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0月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範某申請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20xx年5月~20xx年10月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乙公司則抗辯已過了仲裁時效,法院認為範某的請求已於xx年5月過了仲裁時效,判決駁回範某的訴訟請求。

「説法」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應當從用工之日起第2個月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11個月,仲裁時效為二倍工資計算終了之日起1年。用工超過12個月,視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不再計算二倍工資。勞動者若要主張二倍工資,應及時行使權利。

4、員工承諾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聲明是否有效?

員工承諾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聲明是無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法可以辭退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定義務,勞動者的此類聲明並不免除用人單位的義務。特殊員工除外。

勞動合同 篇5

  案情介紹

某公司招聘銷售員,陸先生前去應聘,經洽談協商,雙方簽訂了一份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陸先生的工作崗位是銷售部銷售員;又約定:因公司經營需要或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調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陸先生對此可以提出異議,但在改變決定前應當服從工作調動。合同簽訂後,陸先生開始上班履行勞動合同。

半年後,公司因市場變化而調整經營範圍,為此,需對營銷人員結構作相應調整。經部門列出的資料分析,公司對各營銷人員的工作狀態作了考核,經考核排列,陸先生的工作業績排名綴後。於是,公司即通知陸先生調動其工作崗位至後勤總務部門,並要求擇日報到。陸先生認為公司調動其工作崗位是變更合同的行為,因未與本人協商,通知變更崗位不能成立,於是拒絕了公司的工作調動通知。公司經多次通知陸先生去新崗位報到無效後,就以陸先生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根據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對陸先生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陸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處理決定,雙方於是發生爭議。

  雙方理由:

陸先生認為:自己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崗位,公司不經協商即通知調動崗位違反了勞動法關於合同變更的有關規定。要求公司撤銷解除合同決定恢復原勞動關係。

公司認為: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而調整人員結構,公司調整陸先生工作崗位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陸先生不服從工作安排違反了合同約定並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據合同的事先約定變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該條規定,勞動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是雙方的權利義務事項。依法確定的權利義務,是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為此,《勞動法》第十七條又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該條規定確定了合同中載明的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約束力,特別強調了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義務的當事人責任。由此可見,勞動合同中依法確定的權利義務事項,具有雙方必須履行的法律約束力。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也作了相應的規定。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內既約定了工作崗位條款,又約定了可以因公司經營需要或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調動工作崗位的條款,該兩項約定依法應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據經營需要和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調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

是履行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不是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因此,陸先生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陸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也違反了公司的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和企業制訂的規章制度對陸先生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藥品經營企業)

企業名稱:____

註冊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籍貫:____

職稱/資格: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自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於甲方擔任__職務,現因?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係,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

(企業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

編 號:

季樺 同志與我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七 款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

二、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經人民法院宣告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五、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六、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 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八、 勞動合同當事人喪失主體資格,終止勞動合同。

職工本人(簽名): 用人單位(印章):

20xx年 2 月 19 日

勞動合同 篇7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有兩種方式,即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與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那麼,哪些情況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參考。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以上的法律法規,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本文由小編為您整理提供,歡迎參考諮詢。

勞動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養護工 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四、勞動紀律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户籍地址:

聯繫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 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並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後,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理解無誤。

第二十八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緊急狀態聯繫人或該聯繫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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