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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7篇

【精華】勞動合同7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勞動合同7篇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勞動合同簽定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三 年(36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2. 乙方保證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工藝操作製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領導交派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勞動用工合同書1. 勞動報酬:公司採用計件制,多勞多得,核算工資。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並告知乙方,計件單價以甲方的制定的標準為準。

2.乙方在工作中應發揮積極主動性,進行工作創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減少損失的,甲方會給予獎勵。

3. 甲方於每月 31 號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4. 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應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解除合同,在乙方辦理了工作交結後可以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並終止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以暴力、威脅、監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強迫勞動的。

3.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當場解除並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4、未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並終止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與任何經濟補償:

1. 乙方擅自離職的;2. 乙方曠工十天以上的;3.由他人代領薪水的;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極思想給生產帶來嚴重影響的;4.偷竊;5.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6、因生產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間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的期限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6個月。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參照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並向甲方出具終止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後,結清應支付的報酬,結清工資後雙方合同自動失效。

六、 勞動爭議 處理

1.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2.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如實告知自己身體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傷痛的基本情況,甲方許諾保證不歧視。如有隱瞞,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本企業相應規章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員工進廠前必須認真閲讀,理解企業制度。合同簽定時,視同乙方對企業相關制度知悉並認可。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用人單位: 職工姓名:

  聯繫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勞動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範圍如下: 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____%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___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沂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省有關勞動管理規定,_________單位(簡稱甲方)招用____(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_月。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____元。以後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於每月____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無故拖欠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省、市社會保險及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 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

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 用品____,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

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並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九)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項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覆,愈期不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管理。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 止.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執行起,前 個月為試用期(本條僅適用於新進人員).

試用期工資為本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即人民幣 元.

第三條 乙方應將自己的工作經歷,具有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如實告知甲方,乙方應無可能影響正常工作之疾病.

乙方應根據雙方商談的錄用條件,如實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且保證其真實性.

第四條 雙方約定,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或生產具體情況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工作場所在僅在市區的變動,不作為勞動合同主要內容的變更.

第六條 甲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1範文76小時.甲方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靈活變動工作時間的安排,但應充分考慮乙方應有的休息時間;也可適當輔助記件計酬.

第七條 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

第八條 乙方的記件工資標準以不低於平均日工資折算,多勞多得.

第九條 甲方發薪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前一個月的工資.

第十條 乙方根據在甲方工作年限享受帶薪休假待遇. 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為五天;滿十年的不滿二十年的為十天,滿二十年的為十五天.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交納如下保險費:

(一)養老保險;(二)醫療保險;(三)失業保險.

非本市户籍之外來人員依本市規定參加綜合保險.

乙方個人交納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參加保險的情況.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乙方工作應盡心盡責,維護公司利益及聲譽. 工作中,乙方與同事間應建立基本良好的人際關係和合作關係.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必支付經濟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有本合同第三條作假情形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故意犯),或受治安行政拘留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二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三)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任何一方主體消亡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十七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無特殊情況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視為放棄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不超過八小時),每週 (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元。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單位)國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家庭住址: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四、勞動報酬及考核目標

全年任務為 月工資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務按比例扣發工資或押金,完成任務後按等級提取業務提成。

幹滿一年後完成崗位無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享受基本養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險。(具體任務標準如下)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脱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連續 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 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簽訂後期滿一年後,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

合同期滿,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對甲方造成損失,並辦理好財務移交手續,甲方在三天內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職位):

(二)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並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五)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鑑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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