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社會 >

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和義務

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和義務

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和義務

安全生產法八項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享有保障人身安全和防止職業危害的權利。

2、享有生產經營單位為其辦理工傷保險事項的權利。

3、有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權利。

4、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

5、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6、有拒絕違章指揮和拒絕違章指揮和拒絕強令冒險作業的權利。

7、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得權利。

8、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獲得賠償的權利。

二、義務

1、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應當服從管理。

3、應當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應當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延伸閲讀

學習新《安全生產法》 履行權利與義務

6月16日為全國安全生產宣傳諮詢日,廣大幹部職工應加強安全法制的.學習,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知法、懂法、守法,嚴格履行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為集團的安全發展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向大家宣傳新《安全生產法》規定從業人員權力與義務:

一、從業人員權利

1、安全健康保障權:新安法規定,勞動合同應當載明兩個法定事項:一是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二是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工傷保險的權利。

2、知情權:新安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

3、監督權:從業人員有依法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的權利,也有對其所在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向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4、緊急情況處置權: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5、社會保險和民事賠償:從業人員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依法向用人單位主張民事損害賠償的相關權利。

6、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二、從業人員義務

1、報告不安全因素:一是在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後,應當立即報告;二是接受報告的主體是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的負責人,接到報告的人員必須及時進行處理。

2、遵章守紀、服從管理: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3、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4、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人員要正確佩戴和認真用好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5、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標籤: 八項 義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shehui/4kp5n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