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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精選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物業管理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物業管理合同 篇1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無償使用。

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由乙方承擔;

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3

第1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組織名稱:企業名稱: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辦公位置:市區路(街道)號

佔地面積:平方米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2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4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第5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6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第7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第8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第9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11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12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設備運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13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14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15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時止。

第4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6.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方式償付。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5章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18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費按實際耗費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需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相關規定。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20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21條車位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略)。

第22條乙方對業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住户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23條乙方向業主/物業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費用收取標準約定。(具體標準略)

第24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7章違約責任

第25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26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7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多收款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28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8章附則

第29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30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32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條因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使房屋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34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35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6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37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業管理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郵編: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XXXX(以下簡稱本物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辦公樓

2.座落位置: 。總建築面積約㎡。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三條物業服務區域

1.乙方所提供物業服務的區域為本物業辦公樓一層至六層。

2.以下除特別註明外,均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事項。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委託事項包括:

1.辦公樓的清潔衞生。包括:辦公樓內一層至六層公共區域走廊、樓道、衞生間的清潔、辦公樓垃圾的收集、行長辦公室的清潔、會議室及活動室的定期清潔。

2.辦公樓內公共秩序的維護。包括:辦公樓內一層大廳值班崗、二層服務區巡邏崗、停車場的車輛疏導崗、夜間安全巡邏崗、五層值班崗。

3.辦公樓內花卉擺放和養護管理。包括:辦公樓內公共區域、行長辦公室及會議室。

4. 辦公樓內三層及六層客户接待服務。

5.辦公樓內的工程維修服務。

6. 院落停車場公共秩序維護。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五條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前 XX個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終止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否則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四章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審定乙方起草的物業管理方案等規章制度;

2.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及有關制度的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3.監督乙方物業管理辦公用房使用情況。

4.授權乙方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建議乙方對思想素質低,道德修養差,服務質量差,工作態度惡劣的管理人員予以調離。

6.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二)甲方義務

1.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滿足物業管理服務需求的物業辦公用房。

2.協助乙方妥善處理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間的糾紛,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的宣傳,協助乙方開展文化活動。

4.根據甲方及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要求,對不完善的設備設施及安全隱患給予解決。

5.承擔本物業日常維修及設施設備保養除人工費外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根據甲方委託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方案和規章制度,依法實施管理。

2.依據本合同委託管理的事項,在向甲方及有關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的同時,採取積極措施予以解決。

3.規勸、制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服務合同》及物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的約定對違反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規勸或者建議甲方予以處理。

4.按本合同約定使用物業管理用房。

5.依據約定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6.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物業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7.積極開展各種多種經營服務活動,所得收入由本物業處使用。

(二)乙方義務

1.履行本合同並依法經營管理,制止各種破壞、侵佔共用部位、公共設施的行為,切實維護甲方及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權益。

2.接受甲方監督,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3.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加強公共秩序維護隊伍建設和安全保衞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值班紀律和安全責任制,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穩定。

物業管理合同 篇5

第一章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附:

業主公約

為加強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保、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八、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物業管理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大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大學 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綜合類學校物業

座落位置: 市 路

佔地面積:以學校實際面積為準

建築面積:以學校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業的所有者和全體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項目

第四條 辦公樓、教學樓、電教樓、公寓樓、餐廳的公共區域衞生保潔管理。

第五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潔衞生。

第六條 學校內的治安管理,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門值勤安全、校內巡邏、重點部位的值勤。

第七條 公寓樓的值班。

第八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2、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九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壹年。自 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甲乙雙方若無異議,本合同可續簽。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物業產權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物業公約並監督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安全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6、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條件,履行協助通知義務;

7、無償為乙方提供辦公用房及庫房,並提供水、電等保障;

8、及時支付給乙方物業管理費;

9、尊重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侮辱歧視乙方員工;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及時完成甲方委託的管理事項,並不得妨礙甲方正常工作;

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曉的`甲方祕密;

4、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聽取甲方對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

5、不擅自佔用公用設施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財產、物品以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建築物內部衞生: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2、公共環境: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3、公寓管理: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4、安全護衞: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 本物業的管理費用每年為 元(大寫: )

第十四條 全年物業費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業管理費 元(大寫: )

第十五條 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的調整,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甲方增減服務區域、內容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第四章第十條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條和第五章的約定,未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切實履行合同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合同法》進行相關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無異議,則合同續約;若有異議,期滿則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文共5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以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因物業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部門進行調節,協商或調節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上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 篇7

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檔案、不買社保…,這些通常是物業管理行業企業的習慣做法,因為他們也很無奈:行業競爭激烈、員工流動性大、管理成本支出比例高…,因此,長期以來,企業疲於人員招聘、培訓,忽略了人事風險隱患,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新《勞動合同法》已經出台,並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各地實施多年的勞動條例和確定勞動關係的規範模式必將產生重大調整,物業管理行業也必將面臨全新、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一、物業管理企業的成本上漲

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這樣的規定,必然導致物業管理企業的人工成本增加,因為物業管理企業屬於勞動密集型、員工流動性大的企業,大部分的員工都是一年一簽,《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期滿的賠償和對試用期的規定,這必然將直接導致企業的人工成本的上升。

二、不能再隨便約定試用期

約定員工三個月的試用期是物業企業採取的一般慣例,一方面可以真正考驗員工的實際能力,另一方面也能節約一定成本。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試用期限,並明確了違約責任,“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由於物業管理合同很多都是短期合同,如果按照上述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不僅增加了成本,同時增加了管理風險,因為清潔、綠化、保安等層面的`人員很多是打短期工的,流動性較大,使用時間縮短,就很難觀察和發現新員工的人品、能力和操作水平,將給服務質量帶來不穩定性,增加了企業管理風險。

三、簽約兩次以後須籤無固定期合同

每年與員工籤一次勞動合同是多數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企業必須按照在管項目的物業管理合同期限約定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避免項目合同期滿帶來的經濟補償。新的《勞動合同法》約定“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這無疑對一些以外接項目為主的物業管理企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在招聘員工約定試用和簽訂合同時,必須慎之又慎,避免一不小心給全部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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