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合同(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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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經營合同1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為了拓展市場,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授權乙方作為恆芪康牌產品的經銷商。
一、經銷xxx。
二、代理定額:乙方每月銷售甲方產品總額為xx元,完成全部定額任務後獎勵xx元,同時還享受每件的提成。如完不成定額任務,扣除獎金xx元。
三、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和相應的質檢報告。
2、甲方應向乙方通報當地經銷商的分佈情況,不得向乙方以外單位提供等同或高於協議乙方的讓利和支持, 不得向乙方經銷地區以內單位或個人直接供應產品,若直供則銷售額劃歸協議乙方的經銷業績。
3、乙方根據市場實情,在全國統一零售價的原則下,積極維護甲方價格體系政策,不得亂價而影響全盤市場;
4、乙方不得以低於甲方開票價格進行批發或零售,一旦違背,甲方有權取消其相應資格及其優惠承諾,並有權進一步追究責任。
5、乙方須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產品的市場情況的信息反饋資料,並及時回籠貨款。否則,甲方將延遲放行下批產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銷售終端明細表(為防止經銷商竄貨,所以經銷商每月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去向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點)。
四、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因違約帶來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五、免責條款因產品質量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確認非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種損失,甲方概不退貨且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若因產品質量造成乙方退貨,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包裝完好無損。
六、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確定後簽定補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 .雙方如有爭議,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達成一致。如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區經理/業務代表(簽字):業務經理(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2
合夥人:(甲方)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為88時尚女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合同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4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2、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3、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4、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3、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5
(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現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現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促進當地飲食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夥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夥字號、合夥字號使用限制和合夥期限
雙方確定合夥飯店名稱為______,該合夥名稱歸乙方所有,在合夥終止後,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在合夥終止後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起至______年止、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新疆風味菜餚,餐飲服務、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負責轉讓的費用,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內,投入50000萬元現金給店的原主、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税務、衞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並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後的15天內、
4、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先期投入10000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後廚進行裝修,並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設備,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後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設備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於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衞生、税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夥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夥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入夥,雙方約定在合夥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夥、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並經雙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夥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夥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雙方清理合夥事務,如有盈餘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夥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6
甲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結束到期。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前期預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含門面轉讓費___________元整,____個月房租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水電費押金,合計___________整)。
甲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
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__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________方保管,________方監管,在每月________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項目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________為合作人,其權限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項目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賬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第十條補充條款
無故不上班者不參與當日分紅。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7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萬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就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
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 、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 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三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四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願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五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六條 合作經營終止後,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 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合作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合夥經營合同9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地址:),前期預需甲方投資___萬元整,乙方投資___萬元整,丙方投資___萬元整,丁方投資___萬元整。綜上,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丙方佔投資總額的%,丁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比例為___:___:___:___。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四方共有,比例為: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以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四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為總收益的____%(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___%;丁方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____%。各自收益比___:___:___:___(除去一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採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採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户)。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後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户(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一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合夥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月年結算一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___:___:___:___,在結算中如出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並簽訂協議)。
八,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0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經管理營寵物店,共同投資、共同承擔風險,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經管理營寵物店,共同投資、共同承擔風險,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寵物店,寵物店位於_______________,品牌為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現寵物店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寵物店,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投資約定
3.1寵物店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寵物店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3.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乙佔投資總額的50%。
四、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4.1寵物店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4.2寵物店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五、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寵物店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一方的份額轉讓。
六、特別約定
6.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_______品牌在
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獨自開店經營、或與他人合夥開店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寵物店項目。
6.2雙方確認,寵物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店鋪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七、違約責任
7.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7.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7.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經營品牌或者加盟其它寵物店品牌,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7.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店鋪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通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店鋪後續投資、店鋪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八、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
9.1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9.2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坐落於______號的___________餐飲店,主要營業範圍包括早點、各類快餐、酒水飲品等。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 甲乙雙方各以總出資額50%方式出資。
(二) 雙方合夥的出資:前期初定裝修、設備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首年房租雙方各_____元須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以後的房租雙方各自於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納(或由_____餐飲店支出)。
(三) 前期合夥出資(不含鋪面租金)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 合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屆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延。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雙方各50%比例分配。
(二)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按雙方各50%比例承擔。
(三)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視企業經營規模擴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接納新的入夥人,但須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二)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合夥人因個人行為導致被公安機關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當然退夥。
3、 合夥人有營私舞弊、損害合夥利益的行為,經查證屬實,可以將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合夥人退夥後,雙方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另一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入夥協議。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 以負責人名義簽訂鋪面租賃合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及其它有關證照事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 支付合夥債務;
⑤ 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雙方都有表決權。
(二)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以雙方各50%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雙方共有。
(三)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另一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②合夥期未滿,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由雙方共同進行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 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 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背的灑店名字為:衣衣不捨
經營場所位於: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海昌路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xx年1月1 H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須明哲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劉子涵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n
丙方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丨月丨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xx元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笫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賁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淸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淸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為: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20xx年I月I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____年____月____曰
合夥經營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並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餘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為進一步規範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夥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為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賓館名稱為: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於: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為合夥經營。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旅館業。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8年零4個月,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第五條 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夥經營出資已於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20xx年8月經三方
共同核算,本合夥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xX出資金額10萬元,佔總出資的10%;xX出資金額50萬元,佔總投資的50%;xX出資金額40萬元,佔總投資的4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税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xX和xX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係。20xx年8月26日以後興旺賓館合夥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收益償還,合夥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合夥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夥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夥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時,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夥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範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夥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賓館財務管理人,其權限為: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税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簽字後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夥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承擔並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佔股份全部歸其他合夥人所有。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為違約責任人合夥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夥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姓名聯繫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
系地址.
乙方:姓名聯繫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地
址
丙方:姓名聯繫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
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出資60000元整(大寫:陸萬元整)盤下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固戍路浪漫滿屋店,從事美髮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佔投資總額的33.33%、乙方為33.33%、丙方為33.33%。該企業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起始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後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夥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後沒有重新簽訂合夥協議或補充協議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夥協議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夥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企業盈餘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月小結,年底十二月或合夥解散後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夥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夥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曹永勝、魏文經營的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第二工業區南波灣美髮店)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夥;
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調整企業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幹;私自任免員工。
6.企業合夥人不同的企業,員工不得私自調動,以免損害第三方合夥人利益。
7.其他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夥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夥債務;4.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5.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6.企業策劃人可由全體合夥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夥人擔任,其他所有合夥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夥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夥人自願擔任企業管理人員,並得到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合夥人作為企業一般工作人員,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3.多店管理人員,有權獲得多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第八條:新合夥人入夥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4.與新合夥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夥人入夥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夥人入夥所出資額,由原合夥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夥人剩餘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2(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如果合夥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夥所欠税款;
(3)合夥的債務;
(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合夥人退夥事項。
1.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前六個月內不得退夥,不得轉讓出資。如合夥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餘合夥人支付違約金10000元整(大寫:壹萬元整)。
2.企業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六個月以後各合夥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徵求全體原合夥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夥對待,否則視為退夥。
3.合夥人退夥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後三年之內不得在合夥企業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夥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夥企業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餘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夥企業;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餘合夥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夥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2.合夥人有本協議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夥人,同時向企業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合夥經營合同15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x省x市x酒店。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1、餐館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2、娛樂業經營場地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為兩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娛樂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姓名 陳x兵,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姓名 李x君,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姓名 施x,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合夥人李x君、施x分別以人民幣和勞務出資參與陳x兵所經營的x餐飲業及娛樂業;
2、合夥人李x君和施x分別出資人民幣肆萬元,該出資作為李x君和施x參與經營的押金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年之內交付陳x兵;
3、合夥終止後,若李x君和施x任何一人不願再繼續參與合夥,陳x兵自願返還李x君、施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幣肆萬元,但該款不計利息。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1、盈餘分配:合夥企業盈餘按陳x兵佔50%、李x君佔25%、施x佔25%的比例分配及承擔。
2、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債務以合夥企業財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由全體合夥人按照盈餘分配比例承擔。
六、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企業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具體權限為:
① 、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户;
② 、日常事務管理;
③ 、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④ 、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
⑤ 、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 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①、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②、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③、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④、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⑥、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
⑦、有關事務執行爭議的處理,對事務執行人委託的撤消、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夥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⑧、合夥企業歇業。
5、全體合夥人對本協議未載明的關乎企業經營的有關事項的執行,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辦法進行表決。
七、禁止行為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入夥、退夥
1、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時,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②、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③、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2、退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②、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③、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的事由: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提前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查封或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① 、全體合夥人自行或邀請相關專業人士進行財務清算;
② 、財務清算後如有盈餘或虧損,則按本協議第五條所列比例進行分配 或承擔;
③ 、實物資產歸合夥人陳x兵所有;
④ 、陳x兵於終止事由出現後一個月內分別返還李x君及施x押金人民幣 肆萬元;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按照《合夥企業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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