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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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勞動合同 篇1【案例簡介】
某建築總公司下屬有十幾家分公司。由於近年來市場競爭激烈,建築總公司從便於企業管理成本核算的角度考慮,將全部的經營管理權力下放給了分公司。建築總公司負責招攬工程,分公司根據要求負責施工。某分公司按照建築總公司的要求組織施工某公路建設,由原來熟悉的包工頭從不同的渠道從農村招用農民工數百人。
建築總公司把招工權、資金使用權、施工管理權等全部下放分公司。建築總公司和分公司都簽訂了相應的協議。協議明確約定:建築總公司把權力下放給分公司,分公司承擔一切相應的責任。建築總公司按照協議的約定,在開工前將資金等全部撥付分公司,分公司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如期完成了修路工程。
然而,分公司在完成工程以後,數百人的農民工卻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獲得勞動報酬。這些農民工找分公司理論,分公司坦言:所有的錢都給包工頭了,屬於誰招用的就向那個包工頭要錢,分公司不管直接支付工錢。這些包工頭是否真的拿到了錢,不得而知。有的包工頭説分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有些包工頭説根本沒支付。無論説支付的還是説沒有支付的,全無半點書面憑證,甚至還有的包工頭不知去向。於是,包括一部分包工頭在內的農民工們便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建築總公司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一切責任。
建築總公司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提起訴訟。不服裁決的理由是:建築總公司與分公司有協議在先,一切資金費用包括農民工工資全部撥給了分公司,對此分公司沒有異議。因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建築總公司承擔責任不當。
法院一審判決維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建築總公司以與農民工沒有勞動關係,勞動合同主體是分公司和農民工為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法院二審判決,建築總公司敗訴,承擔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的一切責任。
【案例評析】
就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的形式而言,建築總公司確實與農民工們沒有直接的勞動關係,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事實上,建築總公司已將包括農民工工資的全部款項撥交給了分公司。由此看來,建築總公司似乎不應當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責任,相應的責任應由分公司承擔。而分公司認為,建築總公司確實將包括農民工工資在內的款項撥付給了分公司,但分公司與包工頭有協議,分公司按照協議將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支付給了包工頭,這一切責任應當由包工頭承擔。所以農民工應當起訴的是包工頭而非分公司和建築總公司。
從勞動法律的角度分析,包工頭是個人的行為,他不具備招工用工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他只能以其信譽推薦農民工。那麼,分公司應當是具有招工、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因為建築總公司實際上是授權給分公司招工、用工。從理論上説,分公司並非是獨立法人單位,所以,分公司也沒有用工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但因為分公司和建築總公司有內部協議,分公司通過上級法人單位的授權便取得了用工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所以,分公司和農民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由此説來,拖欠農民工的一切責任理應由分公司承擔。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分公司是否願意承擔這個責任。分公司強調農民工工資已經支付給了包工頭,但從案件本身來看:第一,包工頭並沒有承認或者沒有完全承認這個事實;第二,有些包工頭已經遠走高飛。所以要包工頭承擔這個責任,分公司必須從包工頭手中追回所有的農民工工資款項,這個追索責任在分公司而不是農民工個人。另外,分公司並沒有與包工頭就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問題簽訂任何有效力的書面協議,從法律上看是證據不足的。所以,分公司要想從包工頭手中追回這筆款項也是難上加難的。
在這個案件中,分公司的過錯是明顯的。勞動合同是分公司與農民工簽訂的,那麼,分公司依法有責任直接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由其他人替轉工資的行為是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的行為,除非有勞動者明確的授權,否則,任何人也無權替領工資。因此,分公司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是義不容辭的。
那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裁決和判決建築總公司承擔全部責任並限期支付農民工工資,是否得當呢?從法理上看,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首先,分公司不是一級獨立的法人單位,分公司本身是不具備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分公司的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由建築總公司授權的,所以建築總公司才是真正的勞動合同的主體。
其次,建築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協議,實際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此協議最多可以視為建築總公司內部管理分工的協議,屬於建築總公司內部事務。這主要是因為: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即分公司不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用工主體。所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和人民法院判決建築總公司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是沒有瑕疵的。
該案的解決可以這樣進行:第一,建築總公司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第二,建築總公司對分公司作出相應的處理;第三,分公司如果確實向包工頭支付了農民工工資,則應當儘可能地從包工頭手中追回這些款項;第四,分公司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確實向包工頭支付了農民工工資的款項,包工頭又拒不退還的,分公司取得建築總公司的授權後可以對包工頭提起民事訴訟,按照法律程序解決。由此方可使建築總公司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的限度。
如果包工頭蹤跡皆無,則只能由建築總公司承擔所有損失。
特別提示
類似這樣的案例為數不少。《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勞動合同主體雙方在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時,彼此都要認真瞭解對方是否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如勞動者要注意用人單位是否具有招工、用工資質;用人單位要注意審查勞動者是否符合招用的條件,是否達到了法定勞動年齡等。只有這樣,雙方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使勞動合同得以真正的履行。
勞動合同 篇2甲方名稱: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原籍住址:省(市) 縣 鎮(鄉) 村
現暫住地:浙江省玉環縣珠港鎮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原則上必須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確實需要加班加點,在確保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可以適當安排,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乙方相應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妥善保存檢查結果和個人診療健康資料。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相關人員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不低於 元/月,如果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並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或公示該計件產品的工序價格和目錄表。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八條中約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甲方保證在每月25-27日期間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其他原因不能按時發放的,甲方保證在當月發放乙方基本生活保障費。
第十四條 ①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②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停產,需要甲方支付工資的,甲方按本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當地政府安排的參保比例參加社會保險,如乙方根據自身的經濟條件尚不願參加養老保險的,甲方應尊重乙方意願,如乙方要求參加養老保險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填寫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按月足額繳納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如女工的)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到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7、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第二十九條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外,甲方對乙方實行年度補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錄用建檔費和保險登記費;(200元)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曠工所造成的設備停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雙方對乙方賠償計算有異議,可按乙方勞動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滿未履行1年的賠償1個月工資;不滿1年滿6個月履行期限的賠償1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履行期限的賠償半個月工資。
十、競業限制
第三十五條 競業限制及商業保守機密雙方另行約定。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產品或設備直接損壞的,超出甲方產品廢品率規定的,超出部分按該產品成本賠償。設備損壞按實際損壞程度雙方協商解決。但每月賠償扣月工資金額一般不超過乙方本人當月工資總額的20%。(解除勞動關係的一次性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管理人員應當及時檢查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情況,要當日及時告知乙方存在的質量問題並提出改正辦法,記錄乙方當日的次品數,經檢驗確認才能作為賠償依據。並且甲方必須在當月內與乙方辦理賠償結算手續,逾期或已出廠的產品,甲方不得提出向乙方賠償要求。
第三十八條 特別約定:
(一)乙方保證在甲方錄用期間沒有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否則所產生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對乙方的崗位補貼,績效津貼及其他補貼按薪資管理制度中另行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在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及獎懲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充分閲知、理解,同意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獎懲辦法等文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相違背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 年 月 日 簽訂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聯繫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電話客服,從事的工作內容為售前或售後客服、發貨、產品進銷存管理、產品推廣、營銷策劃等,視工作能力和專長提升待遇。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後進行。客服工作時間:白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公司做活動,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配合公司一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底薪加提成,底薪提成。每月預留_______%的提成,年底統一發放。中途辭職者視為自動放棄預留提成。甲方不再單獨向乙方提供伙食及住宿,加班時間不提供伙食及住宿。
(二)甲方工資支付週期為每月____日至每月____日(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定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辦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按照第
(7)、
(8)、
(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
(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5)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有上述第
(7)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____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㈢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㈣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八、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如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乙方應對自己每月的工資保密,不得向公司任何人透露自己工資,一經發現透露,扣除透露者半月工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機密,一經發現給予開除處理並且扣除當月工資,並承擔相關對應的責任上班時間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看視頻、打遊戲),一經發現給予罰款_______元次。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十一、雙方約定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在複印件上簽名)。
2、本合同(含附件)一式_______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_______份交給乙方持有,並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_______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甲方(企業):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月____日簽訂的期限為_____的勞動合同,現因_______方根據_______________ 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打√)
□無經濟補償。
□實發經濟補償 元。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 篇5甲方: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本培訓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訂立。
根據公司( )發(司)字第( )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培訓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派乙方赴________進行國外培訓,培訓期計________天。
第二條 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後,乙方必須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不得將培訓中所學之操作技術、工程技術、管理技術及文件資料給第三方。
第三條 公司根據支付培訓費數額,要求乙方必須在公司服務伍年,作為簽訂本培訓合同之條件。
第四條 乙方若在服務年限內自動離職或辭職需向公司退還一切培訓費用,包括由公司支付的培訓交通費、住宿費、餐食費及其他培訓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即某方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因違約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6.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6.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培訓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9.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9.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9.1.2 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9.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雙方同意的______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案情簡介】
前不久,我所在的公司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不顧我已有四個月身孕的事實,單方宣佈與我終止勞動合同。請問:公司這樣做合法嗎我該怎麼辦
【案例評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34條規定: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應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動延續到相應的期限屆滿為止。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的規定,不適用於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企業與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只有當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滿時,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據此,你所在的公司單方宣佈與你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對公司的這種行為,在公司拒絕改正的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若對仲裁不服,你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比較有利於你,並且不違反勞動法的方法是:
你提出續簽合同的申請,然後趕緊懷孕,勞動法規定,公司企業不得解聘拒聘孕婦,所以你能得到合同。
然後你會有孕期反映,到醫院看病,最好找熟人後門關係,讓大夫給你開病假條,然後就這樣看病休假。直到生孩子,你又開始休產假。總之,如果你在單位裏有後門,在醫院裏有朋友,那麼,你將休息至少一年半。
我看了太多這樣的例子,給你描述一下,不作推薦,休假有風險,懷孕須謹慎,後果自負。 保胎期間工資
如果你懷孕了,企業不能和你解除勞動合同,更不影響你繼續簽訂勞動合同。
建議你及時調整工作崗位,優生優育,祝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34條規定:勞動者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應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動延續到相應的期限屆滿為止。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的規定,不適用於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企業與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只有當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滿時,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從事下列勞動:
(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作業;
(2)製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乙烯雌酚生產的作業;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的劑量的作業;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3)《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4)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風鑽、搗固機、鍛造等作業以及拖拉機駕駛等;
(5)工作中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接作業;
(6)《高處分級》標準所規定的高處作業。
(7)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應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崗位。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覆函》
一、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領取疾病救濟費的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時可以從生育之日起停發疾病救濟費,改發產假工資,並享受其它生育待遇。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的,從產假期滿之日起,繼續發給疾病救濟費。
三、保胎休息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時間應與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時間合併計算。
勞動合同 篇7甲方:住所:聯繫電話:乙方:住所: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與乙方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標誌。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4、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
2、地點:
3、部門:
4、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的工資不低於_______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
2、甲方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貨幣工資。
四、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工時制度。
2、甲方執行國家____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六、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2、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3、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_______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十
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十
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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