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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小長假新規解讀

2.5天小長假新規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11日公佈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通過優化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鼓勵彈性作息等,激發旅遊消費需求。

2.5天小長假新規解讀

此次意見首次將帶薪休假、錯峰休假、“2.5天小短假”一併提出,頓時引發輿論熱議,被譽為是休假制度的“破冰”。

“2.5天小短假”:如何避免“畫餅充飢”?

一度引發猜測的“2.5天彈性作息”11日水落石出。意見指出“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然而,記者採訪發現,一些民眾擔心,週五休假“彈性”,是否意味彼時加班“有理”?

廣東財經大學旅遊管理與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張偉強教授說:“要讓小短假落到實處,首先需要對多出來的0.5天假期給予界定,如果定義為佔用了工作時間,那麼怎樣去補,就要有明確政策。”

他還指出,這種休假時間不能全國“一刀切”,而是要按照不同崗位、不同職業甚至不同地區,區別對待,分類處理。

錯峰休假:怎樣突出“假節合一”?

溫泉成了“下餃子”、動物園裡只見人、高速公路大堵車……“每逢佳節必爆棚”是許多人的感觸;同時,面對許多極具魅力的民族地方節日,一些上班族卻只能嘆息“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11日出臺的意見明確提出,鼓勵錯峰休假。在穩定全國統一的既有節假日前提下,各單位和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安排錯峰休假。

南開大學旅遊與服務學院副教授杜煒指出,落實錯峰休假首先要合理安排和調整休假制度,要在保證國慶、元旦等傳統重要假期基礎上,結合南北方、少數民族特色,適當調整假日品種;其次是在帶薪休假制度相對完善的前提下,可拆分現有的長假,分解成多個與民族節日相契合的'“小長假”。

帶薪休假:如何攻堅私企“重災區”?

不休假不許評勞模、應休不休者年假補貼不再發放……近日,多地出臺“硬規定”促帶薪休假落實引發爭議,也凸顯出這一制度多年來“鏡花水月”的施行現狀。

國家統計局相關調查資料顯示,過去3年內,當地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八成以上職工能夠享受帶薪休假;內資私營企業三年內享受過帶薪休假的職工比例不足半數,小微私營企業多數沒有落實帶薪休假。這種現象,在全國各地並不鮮見。

“帶薪休假難,主要難在私企。”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說,“我國80%以上的勞動力在民營企業,收益不穩定,必須努力工作以保住崗位。”

今年初公佈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要達到這一目標,廣大私企、民營企業勞動者權益無疑是重點攻堅物件。

專家指出,帶薪休假在我國從制度層面已經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全面落實,這需要用工單位、勞動監察部門、工會和員工等多方面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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