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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集錦7篇

企業合同集錦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合同集錦7篇

企業合同 篇1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水平和科技水平的不斷提高,各企業的發展迎來了繁榮時期,但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企業想要在殘酷的競爭環境中生存下去,就必須做好經濟合同管理工作。財務監管作為經濟合同管理中的核心,有著不容忽視的作用,因此,企業提高對經濟合同管理中財務監管的重視程度,並採取有效的措施提高監管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財務監管進行了深入地分析,並闡述了自己的見解,希望可以為相關人員做好財務監管,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提供一點幫助。

關鍵詞:企業;經濟合同管理;財務監管

近些年來,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企業也越來越成熟,經濟管理對企業的長遠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財務監管和經濟管理又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所以企業做好財務監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財務監管對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可以確保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實

當雙方簽訂了合同之後,一方應該按照合同要提交貨物,另一方則應該按照約定付款,在付款的過程中,財務人員應該對合同的原件以及結算賬款時需要使用的材料進行核對,在確保材料齊全並且資訊沒有差錯之後,還應該對預付款的比例進行有效控制,若是有需要付款金額超出規定的標準,可以拒付。財務監管部門只有將自身工作做好,充分發揮監管的作用,才能確保按照合同規定進行付款的環節是公平公正的,只有做好經濟合同管理,企業才能長遠發展下去,其競爭力才能有所提高。

2.可以遏制超出標準的支出等問題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是離不開資金支援的,所以很多企業為了提高自身競爭力,會從成本控制方面,認為只要將成本費用控制在一定範圍內就可以提高競爭力,此種想法是錯誤的,企業的成本支出會受到超預算支出的影響。因此,財務監管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該發揮自身監管的作用,對企業活動中的各項資金支出進行嚴格的控制,並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從而對超出標準的支出進行有效的控制,確保企業可以有充足的資金週轉。

3.可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必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而想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除了做好財務監管工作之外,還可以通過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來進行實現目標。合同管理以及財務監管是始終貫穿於企業活動中的,所以讓各個部門通力合作,既可以使合同簽訂工作更加順利的開展,也可以降低違規現象出現機率,而且還能夠有效規避風險,這對企業發展來說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另外,有效的財務監管,還可以為合同管理工作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環境,從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促使企業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

二、財務監管在經濟合同管理中的具體應用

1.在採購合同中的應用

在企業的經濟活動中,採購是最基礎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活動,若是此項活動出現問題,那麼企業的生產以及銷售等環節都會受到影響,鑑於此種情況,在採購和合同管理中應用財務監管有著積極的作用。在經濟合同管理中應用財務監管可以按照以下幾個步驟進行:第一,想要簽訂採購合同,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確採購計劃,若是計劃不合理,採購就會出現問題,因此,財務監管部門應該對制定的採購計劃進行稽核,還應該對企業庫存的實際情況進行核查,進而判斷庫存是否可以滿足生產需求,從而避免庫存積壓情況出現;第二,當採購部門明確了需要採購材料的數量之後,監管人員就應該通過對訂貨報價制度進行分析來選擇最合適供應商;第三,若是供應商要求預支付部分的貨款,應該掌握好支付的度,若是沒有要求,最好是採用貨到付款的方式;第四,在簽訂合同階段,監管人員需要對數量、交貨時間以及質量等條款進行仔細檢查,在確保沒有問題之後才能簽訂;第五,應該監督合同中對發票規定的履行;第六,當企業按照約定付款時候,監管人員檢查書面驗收報告是否完整。

2.在銷售合同中的應用

監管部門在對銷售合同進行監管的過程中,應該按照以下步驟進行:第一,對簽訂銷售合同的授權以審批。銷售合同主要有兩種形式,一部分是現金銷售合同,另一部分是賒銷合同,兩種合同審批程式是不同。在簽訂金額不一樣的銷售合同的時候,應該讓不同級別領導來進行審批。所以監管人員對現金合同進行監管的過程中,應該對企業的資金支援進行調查,並堅持款到發貨原則。在對賒銷合同進行監管的時候,需要對客戶的信用情況等進行了解,將不符合標準的客戶剔除出去,還應該對收款的期間以及方式等進行核對;第二,應該對已經簽訂好的合同的'備案是否移交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對,在合同執行結束之後需要將其送交到財務部門;第三,當賒賬的情況出現之後,相關部門就應該按照簽訂好的賒賬合同來催款,若是客戶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償還貨款,監管部門就可以將其還沒有收到的款項報高給業務部門。若是有可能發生懷帳現象,就應該提前做好應對準備,並將此行為出現的原因找出來,進而採取有效的措施解決問題;第四,當銷售合同簽訂好之後,相關部門應該按照規定下方發貨單,讓庫房按時發貨,與此同時,還應該編制發票,並將其和出庫單一起移交到財務部門,銷售單中應該表明合同編號,然後開具發票,並對客戶的信用情況進行稽核。

三、結語

綜上所述,在企業發展中,經濟合同管理是極為重要的環節,而財務監管作為經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不容忽視的作用,鑑於財務監管的重要性,企業必須採取有效的措施來提高監管水平,並將監管工作切實落到實處,從而確保合同的高效履行。與此同時,還應該將財務監管和合同管理兩者進行有效結合,從而充分地發揮財務監管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減少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經濟收益,進而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參考文獻:

[1]戚小新.淺析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財務監管[J].財經界,20xx(24):206.

[2]林豔.淺析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財務監管[J].商,20xx(29):206-206.

[3]靳淑琴.淺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財務監管[J].金色年華:下,20xx(10):154-154,104.

[4]秦傑.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財務監管職能[J].現代經濟資訊,20xx(7):164.

[5]陳光星.電力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的財務監管職能[J].企業改革與管理,20xx(15):85-86.

作者:江林 單位:十堰市財務開發總公司

企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鄭州市恆泰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調客車1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衛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效能好,裝置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衛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執行路線、班次和時間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執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執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執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執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5座或者其相符的運營能力。

5.租金與結算

35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為 元/輛/天(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戶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執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後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排程、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菸,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 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執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汙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 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影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執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執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排程、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執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溫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溫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影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企業合同 篇3

【關鍵詞】施工企業 合同管理 現狀

1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築市場逐步走向規範與完善。20xx年11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WTO滿3週年了,這意味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的3年保護過渡期結束,20xx年12月11日起建築市場全面對外開放,中資、外資企業都將享受“國民待遇”。全球經濟一體化是世界經濟發展不可逆轉的趨勢,逐步對我國國民經濟主要支柱的建築業產生了重大影響,給國內建築施工企業帶來了較大的衝擊, 另外,市場經濟的一個主要特徵就是它的法律強制性,因此在建築領域逐漸出臺了《合同法》、《招投標法》、《建築法》等以合同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合同是聯絡各合同主體的紐帶,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從建築市場總體情況來看,目前建築市場競爭激烈,建築企業利潤減少,合同的風險加大。只有重視合同,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增加企業利潤。

2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

我國加入WTO後,施工企業與國際交往逐漸頻繁,到國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國內承包的`國際投資專案也越來越多。嚴格的合同管理是這些國際工程的慣例,一般都嚴格使用FIDIC合同條件。

就目前國內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會環境。建築和合同法律體系不夠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夠嚴謹,有空子可鑽。另外,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

(2)缺乏規範化的市場環境。業主利用買方市場的優勢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條件,施工單位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業主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隨意性太強,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規則和慣例辦事的現象。

(3)施工企業的合同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勢的發展。一般來說,施工企業管理層對投標、簽約工作還比較重視,但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統計、考核、獎懲還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對合同管理人才培養不夠重視。我國的合同管理起步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於外部環境不規範的因素太多,企業內部還沒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識和重視合同管理人才培養的環境。

在建築市場上,不慎簽訂的一個合同就有可能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甚至面臨破產的窘境,因此,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以提高企業的生存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3 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

3.1 樹立合同觀念,加強合同意識

企業要對管理人員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企業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合同管理人員,不但要學習《建築法》,更要學習《招標投標法》、《合同法》,使他們在工程專案管理中處處以合同為依據,以合同管理為中心,只有這樣,才能按合同辦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國際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專案管理的核心,尤其對承包商來講,可以說其合同管理直接關係到專案實施是否順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護。

3.2 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一個合理的合同管理機構,以及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權責及與其它職能部門之間的介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質高、學習能力強、知識面廣、責任心強,需進行在職培訓,組織專題學習和討論,學習的內容有《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達到互相促進、互補不足的目的,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責權利,建立完善崗位競爭機制和獎懲機制,以機制促進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資訊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範合同簽訂程式,減少失誤。

3.4 建立合同管理資訊系統

資訊是合同管理的視窗。為了能及時掌握合同的實施情況,合同檔案、變更記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各方的來往函件等檔案要及時傳遞給合同管理人員,在資訊科技高速發展的今天,合同管理應建立在資訊管理的基礎上,施工企業要充分利用網路的優勢進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區域網,資訊網站等。

4 總結

合同管理是一項高智慧的工作,是一個複雜的體系,是專案管理的核心。面對我國建築領域市場化的推進以及我國建築業國際化的趨勢,沒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實行有效的工程專案管理,就不能順利的完成工程預期目標,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合同意識,只有合同管理規範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

參考文獻

[1] 金芳,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施工企業的策略研究[D].武漢理工大學碩士論文,20xx.

[2] 韓風光,中小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研究[J].中國科技論文線上.

[3] 朱小林,論如何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經濟建築,20xx(9).

[4] 王才旭,試論建築施工企業面臨國際競爭的對策[J].四川建築,20xx(6).

企業合同 篇4

篇一:合同管理論文

一、建設工程合同概述

建設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承發包雙方就建設工程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協議。由於建設工程涉及面較廣、工程量較大並涉及工程投入資金相對較多,因此,此類合同的合同風險是任何從事該類合同的合同主體需要引起足夠重視。

投資專案的管理包括諸多方面,比如投資控制管理、合同的簽訂及履行管理、資訊控制管理、質量控制管理及組織協調管理等。風險管理(或稱為風險控制)不是一個獨立的專案,它必須貫穿於整個投資專案的管理。本文從業主的角度,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及履行風險管理做出相關論證。

二、建設工程合同常見的風險分析

1、建設工程合同文字合法性風險

建設工程合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項下有名商事合同,遵循平等自願誠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則,但該類合同的簽訂及聯絡也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否則無效。 2、招投標的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對必須以招投標方式締結建設工程合同做出明確界定。目前國內採用招投標的方式締結建設工程合同也較為常見,但相對較小的建設工程合同業主一般不願採用招投標的方式,也沒有必要採用該種方式。但是,《招標投標法》規定必須採用招投標的方式的,必須採用該方式,並遵循相應的程式性規定。因此,建設工程合同是否需要招投標及招投標程式是否符合相關程式性規定,是該建設工程合同前置性條件,也是建設工程合同較大的風險所在。

3、承包方資質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工程專案承包方應具有相應的資質,否則不能對該專案承包施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該二類主體以承包方的名義與發包方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該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第五條:“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援。”

根據上述規定,超越資質等級而以承包方的名義與發包方簽訂建設工程合同,但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該建設工程合同視為有效;在建設工程竣工前沒有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的,該建設工程合同無效。

4、建設工程合同簽訂承包方與具體施工單位不符的風險

具有相關資質的承包方與發包方簽署建設工程合同,但履行該建設工程合同的施工方卻沒有合同要求的相應資質,或者施工技術人員沒有相應的從業資格。這樣,可能導致施工的程序從而影響工期,也可能造成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該情形同樣是發包方面臨較大的合同風險。

5、建設工程合同計價型別風險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八條就建設工程價款型別做出詳盡規定,具體包括:固定總價;固定單價及可調價格的規定。不同建設工程應選擇不同的價款型別,並做出相應的限制性條款。因此,在建設工程合同計價型別選擇及具體應用中必然存在相應的風險。 6、工程款支付的風險

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預付款支付、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竣工款支付、索賠價款支付及合同以外零星專案工程款支付。發包方對建設工程專案需要予以投資進度控制,而投資控制往往需要通過合同控制的方式實現。因此,建設工程合同中需約定相應投資資金控制,從而達到專案工期控制、專案質量控制及專案結算控制等目的,實現發包方投資目的。若沒有相應的控制性條款的設計,該建設工程將面臨整個專案失控的風險。

7、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工程師授權不明的風險

發包方可能在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師)代表發包方履行相應的職權。但若在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不明,勢必會造成該工程師不當行為給發包方帶來難以預料的風險。比如,建設工程合同約定固定總價的合同計價型別,而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材料的漲價致使承包方要求發包方委派的工程師對材料的質量進行簽證。由於建設工程合同約定不明,也沒有證據證明該工程師的被授權範圍,將導致工程師簽證變更建設工程合同的風險。

8、建設工程合同對工期約定不明及影響工期的合同約定風險

就發包方而言,工期是建設工程合同較為重要的部分,建設工程合同中約定不明必然給發包方帶來巨大風險。99版《建設施工合同(示範文字)》對承包方有權順延工期做出相應的規制。因此,發包方必須對此做出詳盡的研究,避免承包方順延工期的風險。

三、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範

1、規範建設工程合同行為

建設工程合同合法性是實現建設工程專案投資合同目的的前提。規範建設工程合同行為即依法實施建設工程合同行為,包括建設工程合同行為程式合法與建設工程合同內容合法。如是否按照法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專案實施招投標,招投標程式是否合法;建設工程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比如承包方是否具備該建設工程專案專案相應的資質要

求,建設工程合同是否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或第三方利益的情節等。承包方應由相應專業業內人員對此做出審查,保障發包方建設專案投資目的的順利實現。

2、對承包方予以詳盡的盡職調查

對承包方予以詳盡的盡職調查是承包方實現建設工程專案投資保障。盡職調查至少包括:承包方主體資格、相應的企業資質、企業管理狀況、是否承包過類似的`工程、工程履約情況如何及該承包方在業內影響及信譽度等,並要求承包方提供相應的檔案證件存證。承包方是建設工程專案具體實施方,對承包方實施專業的盡職調查,從某種意義上說,可以避免較多的合同風險,包括施工人員素質資格的風險、停工、窩工的風險,工程質量風險及合同履行不能的風險等。

3、建設工程合同的專業設計

1)建設工程合同價款條款設計

根據具體建設工程合同選擇不同的合同計價型別,對確定的合同計價型別,在專用條款內要明確合同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及操作方法。比如固定總價合同計價條款中要明確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要對風險範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做出專業的條款設計。

根據建設工程合同及合同雙方的具體情況約定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程序。如預付款條款、工程款支付進度及支付方式條款、工程質量擔保金等條款設計。

(2)關於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師)職權條款設計

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師)職權,較為理想的方法是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做出明確的約定,當然也可以另行授權並通知承包方。但是,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做出約定有利於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於證據的固定和爭議的解決。如在一建設工程合同中合同雙方採用固定總價合同計價方式支付合同款項,但並沒有明確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師)職權,而在該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建築材料暴漲,承包方在購買建築材料後,要求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師)簽字,該工程師驗貨後就在這些購銷單上簽字。建設工程進展到後期,承包方要求發包方支付增加建築材料款,並告知因建築材料漲價而變更了雙方的建設工程合同。也就是說,由於發包方對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師)的職權沒有明確約定,從而導致該工程師的簽證視為對建築材料質量的認可,並視為對該建築材料價款的變更。致使發包方承受較大的損失。

(3)關於建設工程合同工期條款的設計

工期是建設工程合同較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對合同雙方都有較為重大的意義。工期作為發包方索賠的依據,在實踐中,有很多案例說明發包方利用工期條款成功索賠從而不僅挽救自己的損失,而且可以為其帶來高額的利益。當然,在實務中承包方利用工期條款迫使發包方增加工程款的案例不勝列舉。因此,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對建設工程合同條款的設計是相當重要的,因為該類合同的標的額相當大,稍有不慎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4、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條款或附件的設計

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控制,可以通過工程擔保或工程保險的方式予以實施。根據具體建設工程專案的實際需要,承包方可以選擇使用何種風險控制方式;但選擇使用工程保險合同相對較少,通過工程擔保的方式控制合同風險的方式較為常見,也較為可操作性。 參考文獻

[1] 李雙錄,王春福. 論建築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山西建築.20xx

[2] 王加元. 建築企業如何加強合同管理.山西建築.20xx

企業合同 篇5

由於企業合同本身的特徵,決定了合同不同於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範和調整的社會關係,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顧問部門,來統一稽核管理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麼,作為一個企業的合同稽核,到底該如何來稽核和管理合同呢?筆者根據自身的從事法律顧問和法律糾紛處理的經驗,對合同的稽核和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企業應成立一個合同管理部門,統一歸口稽核和管理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主要有供銷、基建、技改等)和所屬各單位(主要有各個分公司、駐外機構)作為合同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履行,並向法律顧問部門定期彙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要使該統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執行,則必須要建立健全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籤、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託辦法,合同示範文字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式規範,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於有效的控制狀態。在這個統一合同管理模式中,著重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其一,對企業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據我國當前對企業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規定,企業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企業公章等於企業的簽字。在合同中,就算沒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的簽字,只要蓋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認為,該企業已經認可了該合同的有關條款,該合同對該企業就有了法律的約束力。當然,如果是企業內部職工私自使用公章為自己謀取利益,則企業無須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職工利用本單位公章為自己實施的民事行為擔保企業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問題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號)對此有規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對如何界定職工的私自使用行為,企業對此負有舉證的義務,這點在實際上是有相當的困難的。

其二,對企業職工合同簽訂授權的管理與控制。幾乎所有的企業都會存在這個問題,由於市場經濟的各類資訊變幻莫測,許多機會瞬間即逝,因此,企業不可能將所有的合同簽訂都集中於企業的某人身上,這就會產生權力授予與權力控制的矛盾,如何來制衡該矛盾,是企業管理機制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這裡要講的是如何來制約和約束職工簽訂合同的權力,以避免表見代理的產生,避免對企業帶來被動的局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往往是給那些駐外的銷售代表或者駐外的銷售分公司預先給於相當數量的蓋有企業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或者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適當的時候簽訂合同。這其實就是企業的一種授權行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為,企業在授權的同時,對其的權力行使的上限並沒有公示,這就會很容易產生狹義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因此,筆者建議,企業應在空白介紹信中明確規定該銷售代表或該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的金額上限,以及該銷售代表或該分公司有權獨立簽訂合同的時間期限。這樣就可以有效防止狹義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的發生。在他們的職務停止或者調整崗位後,一定要確保將原先預先給他的空白介紹信、授權委託書和空白的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時上繳,同時務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業務往來的關係客戶。

其三,對企業的被解聘主要負責人的防範。如果企業解聘企業的負責人比如說總經理,則應在解聘的同時在公開化的媒體上公告,並應及時明確告知與企業有主要或者重要經濟往來關係的客戶,以防止表見處分的發生。

第二,把合同分類,對重要的合同要做重點稽核和管理

一般地說,企業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發展合同、企業購併合同、聯營合同,獨家代理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房地產開發與交易合同、金額巨大的購銷合同等。由於這些合同涉及到企業的重要經濟利益,對企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一定要把這些合同挑出來,做為合同的重點稽核和管理物件,從合同的專案論證、對方當事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字起草、修改、簽約、履行或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應有法律顧問部門的主要人員的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第三,合同稽核的主要內容

合同內容豐富多樣,合同的條款可以從幾條到上百甚至上千條。因此,對任何一個合同的稽核,都應做到有的放矢,對主要的內容和重要的條款作主要的稽核。合同的主要內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主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標的物;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標的物價款或者需要支付的報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點和履行的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筆者以為,重要的稽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對合同當事人身份和資格的審查。這是合同稽核中首先要確認的問題,也是防止合同詐騙的最有力的防範措施。因為合同當事人的身份和資格直接關係到合同簽訂後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決條件。

首先,應要求對方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本人的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身份證。還要對企業的生產資格進行審查。比如說,房地產專案的,則一方必須要有房地產資格;特種機電裝置生產的,則需要特種機電裝置生產許可證;如果是藥品的,則需要相應的國家藥品生產的許可證,否則,就算合同簽訂了也常常會無效。

其次,如果是重大的合同,那麼,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應派遣相關人員去對方所在地進行審查,考察團的人員應是企業高階管理人員+主管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士+財務人員等的綜合組成。這種審查並不僅僅是對對方企業表面化的考察,而是應對對方提供的各類執照、證件、資格證、許可證、財務報表等進行仔細的審查。

在對企業本身審查的同時,還應去法院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訴訟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核實該企業的年檢註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去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去稅務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拖延繳納稅費或者是否還有稅費沒有及時上繳情況,去環保局調查核實是否存在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等。以上幾個方面的實地調查核實的資訊,都是公開化,因此,企業只要稍微認真,就不難對此進行實地審查,但對企業銀行帳號的查詢則是不容易的。

當然,以上幾個方面的調查核實,因合同的內容側重也就不同。比如說,如果是合作發展專案,那麼對繳納稅費的情況調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進生產線,那麼對該生產線的環保限制調查必須要詳細化。如果是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那麼對該房地產專案的土地審批的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和是否設立過抵押擔保的`調查則要儘可能詳細。

二、對合同標的物符合國家各項標準(產品質量、衛生防疫等)的審查。這種審查主要是幫助企業對對方產品質量的一種表面化理解。企業不應該只相信對方提供的各類許可證和證件,而應根據對方提供的相關證件,通過電話諮詢、委託異地審查或者實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實際稽核。

三、價款的支付審查

對價款的如何有效的約定,會直接影響到對方履行合同的心態,直接關係到合同是否會順利履行。產品銷售方,則應審查對方是否有按時支付合同款的能力,應避免出現先供應產品後收款的情況,尤其應注意避免出現“貨到後付款”之類的低階錯誤。產品買受方,則應要求價款的支付應與產品的供應量和供應時間相配應,應儘可能避免出現價款先支付後提供產品的條款。

四、違約責任的約定

我們可以說,違約條款的如何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該合同可以順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據筆者多年的法律服務實踐,合同對違約條款的約定越簡單,就越容易出現法律糾紛。我們經常會看見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這麼約定: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違約,則另一方根據法律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稍微懂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約定,對於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積極意義的。合同法早就有規定,合同違約,違約方當然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這是法定義務,無須要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但如果賠償、如何計算經濟損失等這些最重要的問題都沒有涉及,則會對守約方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造成很大的障礙,而這也是違約責任的稽核的核心所在。

在前面合同的概念中,我們就講到過,如果當事人沒有在合同約定明確的違約金或著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那麼,一旦違約,守約方就無法直接向對方索賠。守約方如要想對違約方索賠,那麼,他首先要證明自己確實受到了經濟損失,其次他還應證明自己的經濟損失是因為對方的違約而導致的,再次他還應計算出自己受到經濟損害的具體數額,該數額必須用貨幣價值來反映。滿足以上三個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張違約方的承擔違約責任。而在法庭上,他還要面對違約方的質證和抗辯,這些都無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賠的難度。

這裡舉個例子:如某甲公司因乙公司延期交付某裝置而導致其錯過了一次絕好的市場機會。於是,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賠他的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他提供的索賠理由如下:(1)如果乙公司按期交付該裝置的話,那麼根據該裝置的日生產量,每日可以生產1000個產品;(2)該產品在8月、9月、10月這三個月中,市場處於供不應求,每個可以銷售的利潤為100元。(3)根據以上數量乘加得到200萬的利潤。如果甲公司要讓法院支援他的索賠理由,那麼他至少還應提供以下證據:(1)該裝置自交付起至正常開工除錯日期需要多長時間;(2)該裝置每日生產1000個產品是正常狀態、滿負荷、超負荷下生產:(3)該裝置每日生產1000個產品的參照值依據;(4)該產品三個月的市場供不應求的依據;(5)甲公司的市場營銷售能力、市場佔有率、市場影響力、企業的知名度等,即證明生產出來的產品可以銷售出去多少的依據。因為,如果消費者不知道你或者不熟悉,那麼,即使再暢銷的產品,你生產的的產品再好,也會存在無法銷售或者銷售障礙情況。(6)每個產品銷售利潤的依據,是甲公司的生產利潤還是社會平均利潤率。等等。以上6個方面的取證,甲公司自己說了不算數,還必須獲得社會相關權威部門的認可。這樣,對甲公司來說簡直是比登天還難。當然,法院在審判時通常會利用自由裁決權,很少會如此精確審判。但假如你的證據無法做到真實無誤,讓對方難以反駁,那麼,你在法庭上,就很難面對對方的質證,這顯然會使自己處於不利之地。

要解決該問題,最簡潔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比如,在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可以在簽訂合同時,根據該裝置交付後每日生產的數量,結合銷售市場,大致估算下每日可以獲得的毛利潤,然後約定:如乙方逾期交付,則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多少元的違約金。這樣,只要對方一旦違約,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對方索賠該違約金。只要該違約金的約定不是過高,法院是很難不支援的。而且就算是違約金過高實際利潤,那也是要對方來舉證。法院在調整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時是很謹慎的,但不會判定說,因違約金過高或過低而該條款無效。這就是為什麼合同的違約條款的約定的越具體越詳細,越可以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的關鍵所在。

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的稽核

一旦發生違約情形,採用何種方式來解決爭議糾紛就顯得非常重要。根據前面講到的,當前解決合同爭議糾紛,主要是仲裁或訴訟。由於我國當前的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因此,仲裁或訴訟的地點尤其顯得重要。筆者建議在合同中,應儘可能選擇在企業本地訴訟或者仲裁,寧願在其它方面作出些讓步。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訴訟地的,那麼,一旦雙方爭議無法協商一致,企業就應儘快先向有利自己的法院提起訴訟,以求得有利於自己的法院管轄權。

四、合同簽訂後監督和管理

1、應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約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業因超過法定規定的期限而喪失合同法規定的一些法定權利的行使權。合同法中有許多法定權的行使都有明確的期限的,超過該期限,行使權也就喪失了。而實際上,所有這些期限的規定,對企業履行合同都是有相當大的影響的。因此,企業應定期經翻閱和稽核合同備案件,一旦發現問題就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比如合同法第5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在54條中又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則該撤銷權消滅。

比如合同法第158條關於對產品數量和質量檢驗的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再比如合同法第192和第193條對贈與權的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如果企業在合同簽訂後,就把合同束之高閣,那麼,顯然不會注意到以上撤銷權的時間限制。以上幾個方面的撤銷權期限,其實都是國家從法律上對受損方的一種法定的救濟權的規定。由於合同本來就是雙方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的合意,雙方都有義務審查對方的身份和資格,都有義務仔細審查相關的條款。因此,這種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是不可能無時間限制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雙方自願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法第93和9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如何解釋該合理期限,法律並沒有規定,法院一般是根據日常履行期限來推算。比如說:如甲方交付產品逾期3個月,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這是有效的合同條款。也就是說,如果乙方不在合理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則該權利就自動消滅了。

2、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注意保密合同的具體內容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條件,更是索賠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證據。如果企業把合同的原件弄丟,則會多企業索賠造成非常被動的局面,甚至會導致無法進行索賠。許多合同的內容是企業不願意公開的,也有些合同中會涉及到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對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顯得重要。筆者建議將這些合同保管員列入企業商業技術人員中加以管理,以防止洩露重要的內部資訊。至於該將合同原件保管多少期限,筆者以為越長越好,最短不應少於2年期限,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我國的民事糾紛期限也是2年。當然,有些合同2年期限顯然過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裝置、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等等,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應等於或大於它的使用年限。比如說房屋,根據我國規定,一般的民用高層建築的安全通用期限為50-100年。如果在使用60年後發生倒塌,開發商單位仍然負有承擔違約責任之可能。這時候如果開發商與相關單位的勘察設計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裝置安裝合同等已經毀損了,那麼就會陡然增大開發商向這些相關單位索賠的難度。

企業合同 篇6

摘要:面對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必須認識到自身的優缺點,這樣才能在市場競爭中奪得一席之地。企業需要不斷規範其合同管理的操作以及加強其法律風險的識別與控制,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以適應現代化的市場需求。筆者在本文中主要是將企業的合同管理和相關的法律風險的識別與法律風險控制結合起來討論,界定企業合同管理與法律風險的範圍,從而找出企業如何才能控制企業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道路。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識別與控制;企業發展企業的發展必須是在法律法規的監督下的發展。因此,企業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範極為關鍵。關於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界定、法律風險的識別,法律風險的範圍以及如何防範和解決這些法律風險的措施,筆者在文中將一一論述分析,與大家共同探討。

一、對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界定

企業合同管理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內容,也是企業自身發展所需需要規範和提升的重要環節。這是一種含有多個環節的較為系統化的管理過程,這些過程涵蓋了核實合作交易方的資信狀況、協商洽談、草擬文字、內部討論稽核批准、各方簽字蓋章、履約及監督、合同存檔和爭議如何解決等環節[1]。規範操作合同管理一方面有利於提高企業信譽度、打造出良好的企業品牌及企業形象,提高企業對現代市場經濟的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再則,從業務的合規上,能夠使得企業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效的意識到法律風險並及時的規避法律風險,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筆者在文中所論述的合同管理風險主要是說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因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預料的情況或是與之前合同訂立的預期目標有所不同,從而導致企業的利益受損。所以,我們通常將合同法律風險界定為合同的預備階段、成立生效階段、合同履行階段、合同的變更與解除以及爭議的解決與救濟[2]。企業的合同的規範性和合同約定的事項都有可能導致企業權益受損。

二、合同管理風險的範圍與識別

1.合同管理制度風險企業需要控制管理風險就必須要考慮到自身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控制合同管理風險,需要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進行約束與指導。管理制度的合規性與合法性、操作流程是否規範,都關係到企業自身的行為能否在法律法規的遵循下得到肯定[3]。這種合同管理制度的風險通常情況就是沒有進過調研、論證,導致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履行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這種制度上的風險不容忽視。2.合同管理程式風險程式是任何制度或者體制所必須具備的內容,是合同管理能夠進行的基礎,企業必須要規範操作,否則出現程式事項方面的差錯也是極易導致合同管理的法律風險的`發生。所以,從管理人員到執行人員、從申報到審批、從監督到備案等都要有具體的程式規範進行。3.合同訂立法律風險(1)合同訂立的主體合同訂立的主體應當是合格的主體,應當是具有有民事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等,若是與沒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物件簽訂的合同則是無效的,法律對其不予承認,當事人約定的權利義務自然也就無法得到保護,這種情況下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4]。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要核實對方的身份,確認其合格主體的資格。當然,還要對資信狀況進行調查。(2)合同訂立的條款合同訂立的條款關係到整個合同履行是否能順利的實施執行,也是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的最直觀的表現,在現實複雜的情況下當事人對條文的理解不一致的情況下,很大程度上會出現有違合同訂立時的雙方的意識表示,於此可能會導致合同履行上的糾紛。所以,只有在合同訂立的條款中逐一的對條款進行釋明,使合同雙方都能一致性的按照合同的條款確定權利義務。此外,一定要通過法律的稽核,合同的內容必須保證其合法性。4.合同履行法律風險(1)合同不履行或履行不適當的法律風險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極易出現合同不履行或是履行不適當的情形,合同不履行有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兩種情形。合同履行不能是一種由不可抗力所導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法律上對這種情形一般採用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辯權或是解除合同等途徑解決;至於合同拒不履行的情況則是一方有履行能力卻無理由的拒絕履行合同,這並不與合同的違約相對等,這種情況下在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一方主觀上藉故不履行合同,而履約方就要具體情況具體論斷了,面對拒不履行的情況,法律風險控制的措施有進行催告、解除合同亦或是追究違約責任等。對於合同履行不適當,典型的有合同的遲延履行、部分履行以及加害履行等。合同訂立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以達到最終的合同目的,應優先考慮雙方溝通協商解決,否則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和要求損害賠償[5]。要考慮到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因為合同法的基本目的是為了填補損害。(2)合同變更的法律風險合同簽訂之後,若合同當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認可合意優先原則。合同變更又分為多種情形,第一,合同主體的變更,這意味著權利義務的承受主體的變化,如果未變更一方沒有及時或是沒有能力對變更方的資格和資質進行考察的話,就會導致不可預料的法律風險。第二,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一些不可預料的情況而導致履約出現變數,合同中有些條款繼續履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這對合同雙方來說意味著風險的產生。針對這種風險的控制,要具體分析原因,互相瞭解各自的需求,在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再行變更合同或制定新的合同。

三、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控制措施

1.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企業需要有效的控制好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必須要有制度化的管理指導。比如成立法律風險管理機構,在現有的企業管理模式下,集合法律、管理等專業人員組成專門的針對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部門,統籌指導、協調企業的法律風險問題,統一對企業的法律風險重大事務進行決策,並制定出對企業法律風險防範的戰略計劃。此外,還要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控的程式進行完善,要識別出法律風險並及時制定處理方案、具體落實並執行該法律風險處理方案、事後對執行的效果進行效果評估,為以後的法律風險防範提供資料參考。2.對企業合同實務實行戰略習慣的管理企業合同管理以往都是事務性的,是遇事解決,而面對現代經濟的發展,舊的管理方式已經難見成效了。所以,企業必須進入戰略性、規劃想的管理層面這也是整個社會企業管理髮展的趨勢。戰略性管理的目標在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依照合同的內容具體操作提高企業自身的法律風險控制能力。對企業的各個部門綜合操作,對合同中的所有內容進行資訊化的統計分析,統一解決合同管理法律問題,保障企業合法穩定的經營發展。3.加強合同資訊化、標準化的管理資訊化和標準化是合同管理的發展趨勢,也是解決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有效途徑。企業的合同管理要統一進行,就需要通過相關的技術手段對合同管理的資料進行資訊化的固定,統一處理管理上出現的法律風險。這種技術表現為將紙質資料電子化,資訊化的統計分析合同中的法律風險,對企業進行標準化的要求其合法的實現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控。

四、結語

在法治社會的建設中,企業作為不可缺少的主體,需要不斷的提升自己,完善自身的管理。其經營建設必須是在法律的規定下進行,尤其是在合同管理上,否則,在法律風險的到來時將會措手不及。制定完備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範計劃和處理方案為企業在合同管理中能夠及時有效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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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衛,夏燕燕.淺析“營改增”給企業合同管理帶來的法律風險[J].中國經貿,20xx,(9):217.

[4]許超.淺析電力企業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及合同管理對策[J].經濟管理:文摘版,20xx,(1):158.

[5]嶽茂新.加強合同管理防範企業法律風險[J].中國經貿,20xx,(18):73-75.

企業合同 篇7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企業資源越來越多元化。如何建立起一整套適用的合同管理系統,既能適用不同管理業務要求,又能實現統一管控,集中管理目標,這給企業合同系統建設提出了一個難題。

關鍵詞:合同管理;系統建設;問題;措施

科技化、資訊化,是時代發展的需求。隨著時代的發展,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中小型企業對資訊化的推廣、應用和深化都有了很高的需求,企業資源的多元化,需要對各類業務的合同執行過程進行管理,同時結合企業實際的費用預算,形成一個覆蓋到整個企業的合同管理系統,這不僅能為企業節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更為重要的是能夠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讓辦公的中間環節大大縮短,效率才是企業最重視的部分,只有提高效率才能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1合同管理系統

我們通常所說的合同管理系統是建立在網際網路化、資訊化的基礎上,對企業、單位等在辦公過程中的合同管理進行改革,業務流程的變革。從而使使用者能在一個一體化的合同管理系統中進行高效工作,能夠支援其他子系統的流程環節。合同管理系統覆蓋合同的起草、稽核、會籤、審批、備案、執行、歸檔的全生命週期,以便對全公司各單位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經濟合同實行全過程管理[1]。系統建成後,可對合同管理系統中的合同進行統一備案,以便日後的呼叫、查詢、資料探勘等。可以及時掌握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並及時進行風險評估,防範風險,逐步建立事前評估、事中把控、事後追蹤的風險控制體系。

2合同管理系統建設現狀

經過幾十年的市場經濟發展,大家已經有了普遍的契約精神,認識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資訊化發展的今天,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企業合同管理是企業風險防控的一個重點區域,是企業對外交易過程中的重點把控內容。企業開始向集團化發展,單位部門眾多,所要管理的合同要素也不盡相同,原來的手工管理資訊很難集中,時效性差,各個部門的相互協作和任務執行效率都會大打折扣。合同管理上的滯後、不完善會給企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後果。於是,能夠提高企業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藉助IT手段,輔助企業規範流程、防控風險、落實制度要求、提高效率,實現對合同全生命週期的管理的'合同管理系統的建設越來受到了企業的重視[2]。我國雖然對合同管理系統的研究時間不是很長,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很多管理軟體的供應商都開發了類似的軟體,而且很多大型企業也在使用。但這些大型軟體公司開發的合同管理系統雖然功能強大,但對企業的個性化需求不能夠很好的滿足,通用的合同管理系統主要著眼於整個合同管理的流程體系,模組相對固化,功能和組織架構等均不可擴充套件,在針對特定辦公流程或特定業務模組時顯然不適合。這些對有些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是不合適的。

3合同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問題

3.1功能性、靈活性。

合同管理全生命週期包括簽訂前,簽訂中、履行中和履行後四個階段,涉及到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評價,合同歸檔,糾紛處理等。這些管理事項一般情況下不可能由一個部門獨立完成,由於不同組織層級間存在不同,所以每個單位對合同管理的關注點就會不同。在這種情況下系統建設需要從上到下了解到每一部分的需求,明確差異,建立可以覆蓋全生命週期的合同管理系統,以滿足使用單位的需要。同時,不同合同類別,風險度就會不同,管控重點也存在不同之處,所以建立系統的時候要根據不同的需求類別構建差異化的管理內容,使建立起來的合同管理系統具有足夠的靈活性。

3.2整合性。

現代的企業裡,合同管理系統一般都不是企業資訊化的第一步,在合同管理系統前通常都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其他系統,如預算管理系統、資金支付系統、統一的流程平臺、供應商管理系統、檔案系統、ERP系統、SAP系統等。這些或多或少都與合同管理系統有關係,需要給予合同管理系統的管理業務進行埠的整合,打通原有的相互獨立的系統,實現資訊資源的共享。

3.3審批流程.

審批流程在合同管理系統中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在系統中使用的也是最多的,同時也是最容易受到使用者詬病的功能。審批流程設計的是否合理將直接影響到合同審批的效率。現代企業,尤其是大型集團企業,組織機構複雜,層級繁多,這些就導致其審批流程必然會更為複雜。統一單位內部的審批流程就可能需要多部門並行會籤、領導稽核,不同條件下有不同的檔案流轉路線等。不同層級的單位系統更需要支援流程上下貫通,合同逐級、多級審查等。此外,合同檔案屬於公司商業機密,合同系統中需要設計嚴密的許可權機制,保證只有相關參與人員才能檢視此合同。

3.4靈活部署。

每個企業間都有網路建設、硬體配置、計算機使用能力的差異,部署的方式也不要求一致,有的傾向於集中部署,便於集中管理,統一運維。有的則更傾向於分散式部署方式,各單位獨立管理自己的系統。因此合同管理產品需要支援多種部署方式。另外隨著系統使用時間的增長,有些企業會存在組織機構變革,重組或拆分,這些都需要進行根據需求的應用拆分重組已滿足使用者需求。

3.5操作介面友好度。

系統在設計初就要針對不同角色的使用者行為進行分析,根據不同的角色使用分析展示不同的操作介面,只展示使用者需要看到的部分和想看到的部分,簡潔整個介面,提升使用者使用系統的效率和體驗。例如合同起草人只需要看到自己起草的合同,及合同審批過程,瞭解自己合同的執行情況即可。而公司領導只在系統中參與合同審批和包括合同總體情況即可。此外,由於檔案流轉複雜,設定介面最好直觀簡潔,方便使用者檢視跟蹤流程環節。

4如何進行合同管理系統建設

合同管理系統建設是個管理變革的過程[3]。首先在建設合同管理體系當中,必須明確其必要性,不僅只是領導人員,中基層員工也要明白清晰的瞭解。其次再進行充分的討論,提供不同的方案,營造氛圍,相關人員進行組建形成專案團隊,人員必須有強大的責任感和過硬的知識儲備,抗壓能力較強,才會有保障。人員集合後,要確立明確的建設目標,目標的建設不能過於急切,而應該以提升效率,規避風險為主。與相關部門進行明確的交接,明確資源的優質配備,將專案目標傳遞下去。然後在選擇供應商方面無論是其能力還是規模,都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合同管理系統功能開發的前提[4]。在開發階段,相關人員要進行協調、跟蹤和測試,保證專案目標的實現,在短時期內看到成效。最後將系統成果推廣到企業當中去。在最後推廣的過程中,是非常消耗時間和人力物力的,許多公司人員對於合同管理系統並不熟悉,會產生一些逆反心理,而且對於資金的問題也會產生很大的疑問,這就需要相關人員進行相互交流,開展相關會議,統一企業人員的思想。針對不同的部門和單位開發不同的功能,使其更具個性化。企業合同管理資訊系統的建設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經過許多相關人員的大量討論、商議、計算和策劃,最終才能進入正式的目標建設。這對於工作人員的自身素質要求很高。但正是由於前期的繁雜,後期的工程建設才會更加高效。我國目前的建築發展正處於高峰期,日益繁多的施工企業需要高效的的合同管理系統,才能夠加強運轉,將工程建設完成在計劃之內,提高競爭力。

結束語

合同管理資訊系統,建立在現代化的計算機基礎上,運用先進的管理思想,最大化的保護了使用者的利益,簡單易上手,且功能強大。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也來越多的企業會加入。當然,不是所有的系統都會十全十美,也會存在因為各種主客觀因素導致的缺陷,有待於完善。

參考文獻

[1]蔣俊波.Z企業合同管理資訊系統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學,20xx,9:5.

[2]蔣俊波.Z企業合同管理資訊系統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學,20xx,9:4.

[3]劉愛和,周蕾.集團型企業建設合同管理資訊系統的七大步驟[J].法人,20xx(12):1.

[4]劉愛和,周蕾.集團型企業建設合同管理資訊系統的七大步驟[J].法人,20xx(12):3.

作者:閃新燕 單位:湖北工業大學

標籤: 集錦 合同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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