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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同常用[7篇]

個人合同常用[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合同常用[7篇]

個人合同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地址:

承租方(簡稱乙方): 地址:

為了發展區域經濟,提高單位或個人的房屋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武漢市________區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即___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每__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並於每__個月的__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__萬仟__佰__拾__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出租理費由__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__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 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後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民法院處理。

a)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內財物清單:

出租人(或委託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合同於 年 月 日 在武漢訂立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個人合同 篇2

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

法人代表:

一、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2、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餘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

借款人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三、借款利率: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雙方約定利率為月息 %,綜合

服務費%,借款人如果不按期歸還借款,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止,共 個月。

五、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但是不足十五日

的按十五日計算,超過十五日的按月計算。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

為止。

六、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

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權收回全部借款。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願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採取保全措施。

七、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用由用,小車車牌號為作抵押擔保,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兩年。

八、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十、借款人和保證人必須提供真實的資訊資料、印鑑章,如因所提供借款資訊資料和印鑑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認可出

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十一、若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甚至本合同項下的電話出現關、停、掛機等現象的,出借人將通過法律手段和社會輿論壓力等多種手段來追償。出借人有權在公共場合包括重複公佈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況,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廣播、網路、張貼布告等,直至全部實現清償為止。

十二、特別規定:凡借款人應當償還的.利息、違約罰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上。出借人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卡 號:

凡由借款人匯入該賬號的款項一律視為償還本合同項下的欠款和利息。該帳號不作另外的用途。

凡以其他方式償還借款的,一律與本合同無關。任何一方不得據此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十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

年月日

個人合同 篇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貸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借貸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借貸,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借貸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借貸內容

一、借貸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借貸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借貸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月。

三、借貸利率:月息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借貸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借貸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借貸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借貸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借貸手續費:抵押人應按借貸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借貸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借貸檔案及保管費:抵押人在借貸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借貸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 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________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登出。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借貸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臵。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借貸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 下借貸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借貸檔案後起3天內須將借貸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借貸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日常保潔服務,協商如下:

一、合同範圍:

本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依《保潔衛生及花草打理週期安排表》為準;

二、合同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派遣1.5人,其中1人按乙方要求做好衛生日常維護,其餘累計定期對乙方廠區花草樹木做維護和保養;

2、甲方工作人員需遵守乙方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按原要求實行六天8.5小時工作制)

3、甲方需提供保潔及花草維護所需用具如下:

a.保潔服務用具:水桶、拖把、掃把、畚斗、地板刷、膠皮手套、垃圾袋等;

b.花草維護用具:剪刀、割草機、農藥、肥料;

4、乙方為甲方1名服務人員免費提供工作餐;

5、保潔人員需服從乙方管理,並配合臨時性工作安排;

四、合同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為乙方提供保潔及花草維護費用為人民幣2600元整(含稅);實行按月支付,甲方服務滿一月後,乙方在受到甲方發票之日起15日內付款;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需經雙方協商,都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提前終止,提出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服務費用的賠償金(即人民幣2600元整);

3、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雙方可協商續訂新的服務合同;

六、人員法律歸屬:

1、甲方派駐乙方服務人員其勞動關係屬甲方,勞動爭議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2、甲方人員的'工資,各項保險,福利、工傷節日加班等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服務合同的〈保潔衛生及花草打理週期安排表〉作為合同附件一併具有法律效力;

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濰坊市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押金 元),按結算。

三、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網費、小區供暖費、物業費、衛生費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六、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概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 ;位於第 棟第____層,房號 ,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套內面積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使用性質 ;

房屋所有權證號 ;(見附件一: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 土地使用權證號 ;(見附件二: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房地產權證號 。(見附件三:房地產權證影印件)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關於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每月 元整。

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結算,乙方應於每月的5日前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2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該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房屋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應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如因該房屋權利瑕疵等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該房屋能正常使用,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3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該房屋的維繕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修復責任。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氣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向守約方支付。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其他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於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覆,視為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後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後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後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於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通訊網路)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築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裝置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裝置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於在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並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後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一切保險。

第八條 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期滿之日,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時,乙方應於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個人店面租賃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個人店面租賃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註明情況並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絡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絡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後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個人店面租賃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絡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絡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絡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標籤: 合同 個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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