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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聘用合同(集合15篇)

教師聘用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聘用合同(集合15篇)

教師聘用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管理,提高旅遊接待質量,樹立本旅遊品牌形象,特別制定聘用合同書,對導遊人員實行合同管理。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乙方自願受聘為甲方 導遊。聘用期限________年,自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條件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持有效導遊證件,熱愛導遊事業。

2、乙方受聘前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導遊知識技能培訓活動。

3、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質量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乙方受聘期滿,無質量投訴,甲方如數退給乙方。

4、乙方在受聘內要遵照國家、省、市各級旅遊主管部門頒發的關於旅遊事業管理法規和導遊人員管理制度,無條件接受甲方的領導和工作安排,嚴格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外事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聲譽,捍衛甲方的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6、受聘專職導遊,未經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出團。應努力加強業務學習,出團期間必須嚴格把好接待質量關,如因導遊自身原因而引起客人的投訴,要求賠償,經查實核實後,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質量保證金中扣出其賠償部分,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補齊扣除部分,而且還得向主管部門和甲方作深刻檢討。受投訴三次者(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聘任合同。

7、受聘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費用預算單支出團費,不得剋扣客人餐費,不得無故增減旅遊節目和向客人亂收費,不準索取小費。

8、受聘導遊在帶團過程中,不得向客人提供任何違法、不正當的服務專案並藉此向客人收取服務費等此類情況,一經查出,嚴肅處理。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9、凡獲取國家導遊資格證書的人員,由甲方先進行年度考核並將考核情況上報旅遊局,換取導遊胸卡,換證費乙方自負。

10、乙方必須遵守有關稅收政策,自覺照章繳納個人所得稅。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不得擅自辭職,否則不退還質保金。

三、福利及待遇  

1、乙方受聘期間工資、獎金、福利同效益及服務質量掛鉤。多勞多得,優質厚酬,及時兌現,導遊月基本工資 元月,出團補助天。

2、受聘人員表現出色,工作能力強,乙方或長期或無限受聘。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託管中心乙方(輔導教師):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託管中心教師聘用合同與新入職員工簽訂的聘用合同一樣,都是勞動合同的常見形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雙倍工資。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必須是正式勞動合同,不得以試用期合同“搪塞”,若簽訂合同為試用期合同的,該試用期合同期限視為正式勞動合同期限,薪資水平按同等崗位的水平發放。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天,即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上述條款約定了本勞動合同的期限以及試用期限。關於勞動合同中的期限,一般是根據該崗位的需求狀態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約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不得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3)乙方在教期間甲方會定期抽查教學情況。

第五條工資待遇及保險福利

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工資=基本工資_______元+全勤獎(100。00元)+獎金。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抽查情況、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在聘任期間,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享有一切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關於上述的社會保險條款,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俗稱五險),合法繳納五險屬於強行法的範圍,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不繳納五險規定的相關約定無效,合同其他部分繼續有效。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五險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換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一金”暫不屬於強制範圍之內。

第六條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

(5)在本中心任教期間不得以學習繁忙等原因對工作不負責任甚至不來上班(違反本條將不給於任何報酬)。

第七條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兩個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如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元—_____元不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每份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國小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型別: 民辦非企業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同。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 固定期限合同 。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學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 一個月 。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能勝任學校安排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教育教學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國小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 工作制,具體為參照 學校作息時間表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 。

(一) 計時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 元 。

(二) 計件形式。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 ,計件單價為: ∕ 。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如遇特殊情況順延)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依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學生監護人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相關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謾罵和侮辱學生,強制學生有償家教,擅自向學生亂收費,經查屬實,給校方造成較重負面社會影響的;

(五)教師資格證、畢業證等證件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假證的;

(六)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 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二十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 合同期內 。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競業限制的範圍為: ∕ 。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 支付方式為: ∕ 。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一個月的工資 。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 。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戶籍型別(農業、非農業):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 (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樂山市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任務。

4、甲方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5、實行月工資制,確定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

6、甲方依法為乙方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7、乙方如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8、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解除勞動合同。

9、《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10、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1、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的規定,否則,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12、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依法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3、其他

(1)雙方簽訂的以下 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保密協議;

2、培訓協議;

3、崗位協議書;

4、 協議。

(2)甲方以下 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1、 ;

2、 ;

3、 。

(3)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為: 。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或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執一份。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9月1日

教師聘用合同5

甲方:

乙方(輔導教師):

法定代表人: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學歷:

電話:

職務:

電話: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中心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籤以下合同:

第一條工作崗位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_________教師工作。如果職務變化,雙方應該根據需

要重新確認乙方的工作職務。變動之後,乙方原來合同規定的待遇等內容原則上不應該改變。

第二條聘期

本中心首次聘期為_________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聘任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甲乙雙方可續簽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條工作目標

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書約定及甲方關於本職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實現工作目標。

第四條崗位任務

乙方在聘期內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任務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教學安排,完成中心教學任務。

(2)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樹立中心形象。

第五條工資待遇

1、在聘任期內,甲方應該按照中心規定的標準和乙方的工作性質等支付工資給乙方。獎金的發放主要依據教學態度、教學質量、招生表現、學生評議、家長評價以及中心負責人評議等。

2、本中心實行獎懲制度,如所教學生下學期學生有離開的現象,將按_________元/人扣除。

第六條中心對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

2、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中心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中心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中心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

(5)尤其在考試期間以學習繁忙等原因對工作不負責任甚至不來上班(違反本條將不給於任何報酬)。

(6)上班時間服從中心負責人的管理和安排,如不服從將扣除一定的工資。

(7)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為早上9:00——17:40到崗需要簽到,不得代簽。

(8)每次下課後老師須及時打掃教室衛生。

第七條受聘方對合同的解除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或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2、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兩個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乙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將扣除所有工資。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如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則需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妥善安置以及處理好各種財務等事宜後,方可終止協議。

第十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6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教育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裝置、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佔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3、故意或者過失洩露本單位商業祕密的。

4、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5、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

6、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三)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四)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任何一方中途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屬2、3兩種情況者不返還保證金;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合同簽定期: 日日

教師聘用合同7

聘 用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 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1 年。

2、本合同時間從 20_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_ 年 3月 20 日止。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20_年 3 月20日 起 至20_年5月 15日止,教師類崗位由於入職後需要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就業培訓,因此試用期時間與培訓期一致;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高中英語教師 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勞動法規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如果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但因個人原因或者沒有履行加班手續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做加班處理。

2、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後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並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為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於加班範圍;

4、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於加班。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四條勞動報酬與發放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試用期按照第 2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試用期結束按照第3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固定工資制: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1800 元/月;

3、活動工資制: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型別為 1200 至 1600 元/月,課時獎金根據乙方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為準;

4、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完成應有的工作任務,甲方保證最低工資待遇不低於2500元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5日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15天。

6、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甲方出資輸送乙方進行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發放按照培訓協議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為乙方購買保險;

2、根據國家和當地社保機構規定,乙方個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費用甲方每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審查

1、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並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2、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制定甲方規範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並賠償一切損失。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

(3)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後,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並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處於試用期的;

(2)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校區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採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於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 福利待遇

1、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公司在試用期間會為每一位職工購買一險(工傷保險),轉正以後購買三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工作一年以後購買五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醫療、生育),購買保險費用按照本地方勞動保障局規定由甲乙雙方按比例繳納。

2、公司每年提供一次集體旅遊。

3、甲方向乙方提供假日禮品和生日禮品。

4、基本工資隨著工齡每年會增加100元/月,合計不高於500元。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1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工作祕密,不得向外洩露,否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如果因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後的6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裡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夥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20xx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關於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甲方屬於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擁有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證教學質量,規範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為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並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流程進行教學;

(三)、經甲方調查核實,乙方有下列行為或者因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乙方散佈學校的不實訊息、詆譭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7、乙方拒絕正常工作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開展的;

8、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 關於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於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願意遵守管理制度裡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 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教師聘用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下列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任乙方為育才託教輔導中心的教師,聘用期限為(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條薪酬、福利待遇

(一)乙方薪酬由以下幾項構成:

1、基本工資,1000元/月(至少帶8名學生,由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日支付);

2、提成獎金,根據所開發生源數,按100元/人計算;

3、全勤獎100元/月(本月能正常完成教學任務);

4、工齡工資,工作每滿半年,工資增加50元/月;5、其它獎金(見獎懲制度)。

(二)病事假按月工資的平均值扣除;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以請假一次,請假兩次及兩次以上的,當月工資按10元/次扣除。

(三)甲方提供食宿。

(四)甲方不承擔其它如醫療、養老、生育等方面的待遇。

第三條工作要求和職責

(一)乙方根據甲方安排,負責輔導學生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力求達到提高成績的目的,並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價值觀教育;遵守託教中心的管理制度,對學生認真負責、耐心細緻,禁止任何體罰和人格侮辱。

(二)乙方應管理好所帶班級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作業、吃飯、午休、教室衛生等)。

(三)在教學過程中如遇難以應對的意外情況,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

第四條獎懲制度

(一)當月輔導工作無任何失誤,獎勵100元;每月失誤指標=所帶學生人數,超出一次罰款20元。

(二)工作成績受家長、學校老師肯定,且有具體事例,獎勵50元。

(三)學生考試(期中、期末)成績有進步,按20元/人進行獎勵。

(四)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者,獎勵100元。

(五)因工作失誤造成生源流失,按100元/人予以罰款。

第五條保密和競業限制

(一)乙方工作期間應保守甲方業務祕密,不得向外界特別是同業競爭對手洩露內部資料和學生個人資訊。

(二)乙方承諾不私自招攬與輔導中心工作相關聯的業務,或者在競爭對手單位從事兼職;不私自將輔導班學生領回家中,或轉入其他場所進行輔導;不利用從甲方所獲取的客戶資源另行開辦託教機構,或於離職後2年內佔用甲方市場從事同類業務。如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生源流失,甲方有權減扣乙方工資,並保留採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執行。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在徵得另一方同意後,雙方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見則按本條第(二)項執行。

(二)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因身體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終止或變更合同,但應提供相關證明;

3、其它個人原因。

乙方解除合同,非緊急情形(如重大疾病、自然災害等),應提前30~60天通知甲方。待崗位交接完成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及各項財務事宜。若乙方擅自脫崗造成甲方損失,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金1000元。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有下列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經考核不合格的;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3、因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工作紀律、缺乏師德修養而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

4、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充分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9

聘用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

期限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一、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經常與家長聯絡,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9.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10.其他上級支付之任務。

二、工作報酬

1.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並於每月15日前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勞動紀律、獎勵與處罰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必須按國家教委有關規定,實施教育教學工作;

3、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甲方對工作中確有成績或違反紀律者,將按程式予以獎勵與處罰

6 .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本園的《園務制度》,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或教育質量嚴重下滑,教學成績不佳的情況,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

三、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教師事宜,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教學機構的兼職教師。乙方作為一名人民教師必須履行“學高為師、身正為範”的教師職責。

2.乙方須在上崗前,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實資料(如教師資格證、上崗證、學歷證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上崗前須按甲方的規定對授課學科進行精心備課並寫出教學計劃。

4.乙方的薪金是按甲方兼職教師課時輔導費標準結合本人輔導課時計提。每月15號定期發放上一個月輔導費。

5.乙方每接一個新學生,第一次輔導課前兩小時均為試講,學生及家長不認可乙方教學效果的本次輔導費甲方不支付。若授課滿意,甲方全額支付乙方課時費。

6.甲方在為乙方安排家教工作時,必須將學生的基本情況提供給乙方,使乙方能夠及時準確瞭解學生的情況,乙方要認真為學生做整體教學計劃,並將計劃表交予甲方備案,

7.乙方必須在授課前瞭解學生學習情況,認真備課,結合甲方的教學方式為學生進行鍼對性的輔導,備課筆記要由學生家長及甲方學管簽字確認,以便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

8.乙方給學生授課時間、地點由中心教務部確定,乙方不得隨意改動上課時間、地點,若調課需經教務部同意並做記錄,如乙方自行延長授課時間,甲方不支付延時工資。

9.乙方在教學過程中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早退,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學生退學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並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相應部分。 10.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上課時間必須提前兩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諒解後,另行安排授課,如乙方一個月中出現兩次更改上課時間的情況,甲方有權視情節嚴重性認定乙方違約,雙方終止本協議。如特殊情況終止授課,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將視情節嚴重程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課時輔導費。輔導過程中,乙方必須與學生保持良好關係。如出現意外情況,須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妥善處理,不得與學生和學生家長出現任何矛盾糾紛,否則甲方將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11.乙方不允許洩露甲方機構的(包括教學方式、方法、資料、運作狀況、財務狀況等)一切機密。

12.乙方作為甲方聘用的兼職工作人員,有責任為甲方保密。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且有責任維護甲方形象、利益;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言論,如乙方有故意使學生退學的,一經發現將扣除乙方全部工資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3.課時輔導費標準:乙方所得工資按國家法律法規由公司代扣除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輔導費(x元/小時)

14.因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授課時間向乙方付清課時輔導費,雙方合同自行終終止。

15.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月x日終止,期間雙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協議。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有效。

甲方: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日期:20xx年x月x日

教師聘用合同1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有權組織合唱團內部會議以及根據教學實際改變既定的任務安排。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主持本團的合唱藝術工作。帶領全團為建設成為大同市一流聲樂團而盡心盡責。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和內容的充實。

2.關心每一位團員,努力培養團員的敬業精神、合唱藝術的奉獻精神和自豪感。

3.負責對聲樂指導、鋼琴藝術指導和各聲部的管理。負責合唱團藝術水平的提高,提出藝術發展方向。

4.編制合唱團的教學與訓練計劃,並按計劃實施。負責對各聲部的專業訓練和專業素質培訓。

5.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

2.組織合唱團員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團員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

2. 乙方在因工作受到傷害時,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3.向乙方提供合唱團員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4.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倍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

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教師聘用合同12

一、聘方(甲方): : 應聘方(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二、聘用期限: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年)

三、聘請待遇:

1.每月 ( ) 元,績效按工作量和工作業績來計算,簽訂一年合同,假期不付工資,簽訂三年或三年以上合同,假期發放生活費,金額逐年增加,教齡工資20/年。

2.獎金:按園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四、其它事宜:

1.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80%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幼兒園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幼兒園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園外(如往返路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

7。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並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

發,否則酌情處理。

8.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定日期:20xx年8月28 日

教師聘用合同13

甲方(用人學校):

乙方(應聘教師):

根據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聘用臨時代課教師,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工作責任,增強各自工作的針對性和責任心,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試用期:

(二)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X、能、勤、績的綜合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需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3.自費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4.依法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5.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6.依法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3.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

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5.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制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6.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7.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第四條工作報酬、福利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現金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聘用期工資為1000元/月(人民幣大寫:壹仟圓整)。不得隨意拖欠工資。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有違反法律的行為,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3.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不完成分配的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4.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教師聘用合同14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

聯絡電話:

郵編:

________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單位員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宣告已經完全瞭解並同意遵守甲方員工手冊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1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2試用期:

試用期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2.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聘用乙方__________部門工作,擔任______崗位;

2.2甲方因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並相應調整工資及福利待遇,乙方同意服從。

2.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各項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工作時間:甲方實行每週工作制。如有特殊情況,可根據甲方的工作性質作調整。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3.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4.1工資報酬:

1)甲方確定乙方試用期內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所在崗位確定的乙方月工資報酬為:崗位工資為______元。

2)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甲方實行變崗變薪辦法。甲方的發薪日期為每月的15日。

3)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乙方的義務,甲方按國家規定在乙方工資內代扣代繳。

4.2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並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為乙方辦理相關福利保險。

五、勞動紀律

5.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5.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敬業精神和職業技能。

5.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將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4乙方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開除、除名或觸犯國家法律,被判刑、拘留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5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嚴禁在經營同類業務及相關業務的行業及單位,做任何形式未經甲方批准的兼職工作。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6.1勞動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合同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按6.3或6.5條款規定執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或被拘留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告知並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根據甲方工作特點,被甲方認為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部門或崗位撤消,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訂達成合同的;

6.4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但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符合本合同6.3條款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就業醫院規定的最低期限治療、療養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乙方(指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5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九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在獲取甲方書面同意後,辦理完辭職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將罰扣乙方最後一個月工資並視為乙方違約。

6.6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勞動的。

6.7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

七、違約、賠償責任

7.1甲方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應承擔法律責任,並按國家和當地規定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7.2乙方違反《勞動法》及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和約定條款應承擔法律責任,並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7.3其他賠償:

1)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修(含境內、外實習培訓)需要延長服務期的,由甲乙雙方另籤服務期合同。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受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被辭退或自行離職,甲方保留按培訓要求賠償培訓費的權利。甲方出資培訓未簽訂培訓合同的,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間不到兩年,必須全額賠償。

2)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由甲方出資的物品、出遊、福利用品等一律按國家及企業規定執行。

7.4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兩萬元。

八、其它:

8.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甲方員工手冊、相關規章制度約定為準。

8.3勞動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後製定或修改的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以及正在生效的各項規章制度都直接構成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予以遵守。

甲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____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並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聘用 教師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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