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政範例 >調查報告 >

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事故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事故調查報告1

Xxxx木工班組倉庫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一、 事故概況

1、 事故工程概況

① 事故專案名稱:

② 施工內容:主體結構施工、內外牆裝修等

③ 專案概況:建築面積 ㎡,地下二層區域性地下一層,地上由xxx層非超限高層和xx超限高層組成。

2、 事故再現描述

經過事故現場勘察、現場證人證言得出事故發展概況:20xx年 x月x日上午x點x分左右,專案部管理人員xxx發現鳳凰美地xxx班組倉庫發生火災,隨後火苗向臨邊房間蔓延,最終火勢蔓延至整個倉庫,xxx發現倉庫起火後第一時間通知專案部總指揮xxx,xxx立即將滅火人員分為兩組,一組馬上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另一組立即啟動xxxx路消防栓進行滅火。與此同時,專案部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了火警電話,經專案部全體管理人員及消防部門全力進行撲救,火災持續二十分鐘,至7:30分火災全部撲滅。經事後調查,本次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約xxxm2,直接經濟損失約xxx元。

二、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Xxx(木工)早上七點進入倉庫取工具準備去上班,進入倉庫後不慎將菸頭扔在倉庫編織袋上,xxx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離開

倉庫,離開倉庫後編織袋開始起火,並蔓延至倉庫夾芯板,導致倉庫起火。

2、 間接原因

①xxx作為班組長安全意識淡薄,吃煙頭未熄滅後就隨手丟棄。②專案部安全管理人員疏於對班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識安全交底,倉庫及倉庫周圍嚴禁攜帶火種。

三、 事故教訓及整改措施

①儘管本次火災得到了及時撲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專案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響警鐘,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②立即組織專案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堅持事故“四不放過原則”。③由專案經理組織全體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進行專項檢查,不留隱患死角,絕不能走過場。④對生活區宿舍及庫房進行全面排查,大功率電器一律沒收,對使用者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四、 事故處理建議

為了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同時對其他班組及管理人員再一次敲響警鐘,對事故直接責任人xxxx罰款壹萬元整(10000.00元),以儆效尤。

Xxxxx

Xx年x月xx日

事故調查報告2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 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XX路X號

(二)食品行業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業規範化程度低。我縣現有食品生產經營戶幾乎都採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員在食品生產經營不同環節擔當不同角色,控制著原材料採購、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各個環節,在實際操作中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主要依靠經驗,隨意性較大,不能從源頭保證產品質量安全。二是食品行業標準化程度不高。食品生產企業雖然都制定相應的產品執行標準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實際檢查中發現企業受文化素質、成本等各方面的影響,不能按照既定的標準和制度嚴格實施,主要表現在食品生產從業人員工作服鞋帽穿戴隨意、購銷記錄不全面、食品新增劑採購及使用記錄時有時無、產品出廠檢驗更是形同虛設,同時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缺乏,對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食品安全風險較大。

經濟型別:XXXX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1)消防安全意識淡薄。a56號商戶未履行租賃合同和防火責任書,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大量使用彩鋼板、木材等材料違規搭建閣樓,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溫隔熱。未對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邊商鋪經常性地存在電線開關“跳閘”的情況下,沒有引起警醒,及時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隸屬關係: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從業人員總數:XXX人 企業規模:XX

聯絡人:XXX 聯絡電話:XXXXXXXX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 ABC有限公司XXX廠房XX生產線XX機械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際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定期召開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總結階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督促抓好落實。

事故發生時間: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時 XX 分

事故類別: XXXX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員傷亡情況:死亡 人、重傷 X 人、輕傷 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

程度 用工

形式 工種 級別 本工種

工齡 安全教育

情況

XXX 男/女 XX 高中 合同 XXXXX XX XX年 XX

傷害部位 受傷性質 損失工作日 傷 害 程 度 備 注

XX XX XX日 身體某部分受傷情況 籍貫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三)食品安全監管手段平庸。一是執法監管各自為政。食品安全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個職能部門,但從多年的監管履職情況來看,各部門聯合執法頻率低,資訊互通量少,震懾效果不佳,不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二是社會參與度低。現階段是食品安全問題的集中爆發期,特別是部分製假售假窩點為躲避執法檢查,隱蔽於居民小區、採取非工作時間或夜裡開工,緊緊依靠執法人員的日常巡查難以及時發現,劣質食品流入市場,食品安全隱患較大。大部分群眾知曉此事,但不會及時向食品藥監部門、公安機關舉報,導致違法分子逃脫法律的制裁。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 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 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3

1、事故名稱:1#M機曲軸Ⅲ。Ⅴ列曲拐燒壞事故

 2、事故單位名稱:碳銨車間壓縮工段乙班

3、事故類別:裝置事故

 4、事故起止時間:20xx年11月18日0時00分至20xx年11月18日0時07分

5、裝置情況(裝置規範、製造廠、投產日期等)

(1)、裝置型號:4M8(3)—36/320型,製造廠:瀋陽氣體壓縮機廠生產

(2)、投產時間:20xx年1月(1979年生產,從吉林延邊化肥廠購買的舊機)

6、事故前工況:

事故前1#、2#、3#、4#、6#M機執行,5#M機不能備用(在修)。壓縮機進口壓力為310 mm/Hg,出口壓力為30Mpa,本機油壓為0.3Mpa,全廠生產系統正常執行。

7、事故發生經過和處理情況:

11月18日0時0分,當班操作工周澤民準備進行排油作業時發現1#M機油壓只有0.2Mpa,機身內有響聲,周立即跑到大M機2樓通知班長劉煥然,周和劉到1#機時聽到機內有很大的響聲並看到曲軸箱呼吸帽有油煙冒出;進行緊急停車處理,立即用電話通知值班排程並通知維修工進行拆機檢查,開啟曲軸箱蓋發現Ⅲ。Ⅴ列連桿大頭瓦溫度高,曲拐損壞嚴重。

8、事故原因:

事故發生後,公司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並召開了事故分析會,確認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軸進行檢查發現曲軸定位軸頸通往Ⅲ。Ⅴ列曲拐頸的油管鬆動,Ⅲ。Ⅴ列曲拐頸磨損約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認定為因供油不足沒及時發現和處理不當(不及時果斷)是此次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損失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曲軸:修復價值1萬元;軸瓦;9副0.325萬元,壓轉子:0.42萬元,合計:1。745萬元。

10、事故暴露問題: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責任心不強、麻痺大意。②不加強巡迴檢查,沒能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③操作技能和判斷力不強、沒有處置突發性事故的能力。

11、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1)、加強對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識、操作水平和責任心;

(2)、精心操作、增加巡迴檢查頻率,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中。

(3)、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嚴禁此類事故重複發生。

12、對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事故責任分析:

①因供油不足沒有及時發現、發現後處理不果斷是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當班操作工應對這次事故負主要責任。②班長不加強巡迴檢查,應負聯帶責任。

(2)、處理情況:

經公司研究決定:

①、對當班操作直接責任人周澤民處以罰款500元

②、對當班班長劉煥然處以罰款100元,

13、參加事故分析會的人員(註明職別):

公司:劉壽華(副總經理)、張建新(總工程師)、鄢義新(副經理)、生產部:鄧長林(安全科長)、王煥清(裝置科長)

碳銨車間:汪叢慶(裝置主任)、陳昌金(副主任)

碳銨車間壓縮工段乙班操作工:劉煥然(班長)、周澤民(當班主操)、

李世鬆(操作工)、邵國兵。(操作工)

主持:張建新

記錄:王煥清、鄧長林

  湖南省勝芝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部

  20xx年11月19日

事故調查報告4

XXX:

一、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 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 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 生產過程;狀態

(2) 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 事故狀態

(4) 事故場所機械、裝置、狀況等

2、 應急救援情況

(1) 救援過程

(2) 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三、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四、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等。

(二) 事故性質

1、 是否為責任事故

2、 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五、 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 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全部責任、主要責 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 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次 要責任、一定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 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主要領導責任、領導責任、 管理責任、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等),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六、 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附:

1、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

2、傷亡人員名單。

3、有關資料影印件。

包括:

(1)企業提供資料的影印件 (2)現場照片 (3)現場示意圖 (4)筆錄影印件 (5)行政處罰的法律文書 (6)刑事處罰的法律文書 (7)罰款收據影印件 (8)行政處分的影印件 (9)黨內處分的影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關材料等。

  XXX

  20xx年X月XX日

事故調查報告5

編號:(20xx)-001

1.安全事故發生場地:金工車間

2.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2月 17日 14:00到14:15

 3.事故類別:一般安全事故

4.事故級別:X級

5.事故詳細經過:(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衝床操作工泮雪琴在進行機殼鋼板下料作業時,由於忽視安全操作規程,嫌安全夾使用影響送料速度,私自不用安全夾,在左手取料未及時收回的瞬間被衝壓,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造成左手食指軟組織缺損的傷害。

6.事故原因分析

這是一起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本次工傷事故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致。

1) 員工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

2)安全意識不強,不使用安全輔助工具操作衝壓裝置;

3)未對泮某的行為進行制止,監護不到位;

4)該車間對安全工作監管不嚴、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

7.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這次安全事故後,於當天上午11時在金工車間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針對我們公司的工人的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力度不夠的現狀,現要求生產部加強

安全工作管理,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各車間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

3)加強車間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8、處理意見

1)對車間副主任王傑,罰款50元;

2)對違反操作規程員工泮雪琴,罰款20元。

9.參加調查人員: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製表人簽名:

製表日期

事故調查報告6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路X號

經濟型別: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隸屬關係: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X

法定代表人:

從業人員總數:X人

企業規模:

聯絡人:

聯絡電話: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ABC有限公司X廠房生產線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日時分

事故類別: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事故原因:

三、人員傷亡情況: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種級別本工種

工齡安全教育

情況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傷害部位受傷性質損失工作日傷害程度備註

XX日身體某部分受傷情況籍貫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20xx年X月XX日

事故調查報告7

一、基本情況

1、企業詳細名稱:十四冶建設集團雲南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羊仙坡北路82號

2、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7月19日

3、事故地點:淨水廠進水提升泵房

4、事故類別:物體打擊

5、事故原因:20xx年7月19日10時25分施工班組在淨水廠廠區進水提升泵房拆除2#軸流泵,吊裝過程中由於懸掛3噸葫蘆的鋼絲繩加固不到位,導致葫蘆滑脫,軸流水泵掉落。

6、事故嚴重級別:輕傷

7、傷亡人員情況:

8、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

9、本次事故經濟損失:

其中:直接經濟損失:

二、事故詳細經過

20xx年7月19日,按照施工進度要求,施工班組人員對淨水廠廠區內進水提升泵房2#軸流泵進行拆除。鉗工劉壽滿、沈家聰小組按施工進度計劃要求,來到淨水廠東南角進

水提升泵房,對2#軸流水泵拆除、吊裝。小組人員按照操作規程,考慮到軸流泵泵體重量約2噸,選用2個3噸葫蘆進行起吊。施工人員劉壽滿、楊濤、周磊保明翰、劉龍、張榮發、肖曹亮把2個3噸葫蘆掛在前一天吊裝到位的工字鋼橫樑上,並對懸掛葫蘆的鋼絲繩進行加固,大約9時30分,鋼絲繩加固完成,準備工作滿足施工條件,開始對2#軸流泵起吊,保明翰、劉龍、張榮發、肖曹亮4人輪流拉兩個3噸葫蘆,2#軸流泵泵體開始起吊。

大約10時25分,2#軸流泵泵體起吊至2/3位臵(懸空高度約1。5米)時,輪流到保明翰繼續拉葫蘆,東面懸掛葫蘆的鋼絲繩與工字鋼打滑,導致懸空的泵體下落,砸中保明翰左腳腳趾,造成實習生保明翰左腳腳趾骨折2根、腳掌多處挫傷。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

事故調查組

x年x月x日

事故調查報告8

一、發生經過

1、日期:20xx年x月x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彙報,並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並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並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開啟,對外的電線和裝置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裝置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裝置的情況。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於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六、調查組成員簽名

xxx事故調查組成員名單

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調查組

職務

調查組

成員簽字

事故調查報告9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良兄在更衣室組織123b6掘進工作面組員周其森、宋六君、王定軍、張開其、魏德宣、向國全、楊正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其森、押運員王定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排程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123b6磧頭作業。

首先由代班組長巫良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成榮檢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其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排程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簷,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王芝雲、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簷。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事故調查報告10

20xx年8月21日,航城街道深圳機場碼頭貨運區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要求,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機場公安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寶安管理局、寶安市場監管局、區總工會等部門有關人員參與,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區監委派人蔘加,展開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現調查組對本起事故調查完畢,具體情況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概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深圳前海龍海物流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海物流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xx年12月11日,法代表人:林錦濤,公司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91440300326702248J,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公司經營範圍:碼頭倉儲、貨物裝卸。

(二)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深圳市機場港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機場港務公司),該公司成立於1991年12月23日,法代表人:王威,公司總經理:曾慶藝,公司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914403001922041467,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機場南路機場碼頭候船樓三層,公司經營範圍:碼頭管理等(客運、貨運、遊艇)。

(三)事故相關概況

1. 20xx年6月20日,機場港務公司通過招投標方式引進龍海物流公司,由龍海物流公司包乾深圳機場碼頭建材、木材類堆場堆存業務,雙方簽有《碼頭堆場堆存作業包乾協議》及《業務合作安全協議》,協議包乾使用範圍包括:堆場20000平方米、現有碼頭泊位1#一個、臨時兩層辦公場地350平方米、配備非專屬使用的碼頭40噸門座式吊機一臺及裝卸服務所需的10噸叉車兩臺。

2.涉事裝置概況:涉事裝置為MQ型港口門座式起重機,20xx年1月5日製造,裝置編號:47104403002010000471,裝置額定起重量40t、起升高度20m、起升速度35m/min、最大幅度25m、迴轉速度1rpm、大車執行速度25m/min,裝置登記單位為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該裝置使用地點為深圳市機場碼頭,目前按照《碼頭堆場堆存作業包乾協議》配備給龍海物流公司使用。

二、事故經過及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8月21日8時許,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雲韜安排裝卸工人韋海勇、林炳軍、賀蘇堂(死者)、陳軍(涉事門座式起重機司機)來到深圳機場碼頭貨運區1號碼頭泊位進行鋼卷(每卷約22噸重)吊裝作業,他們當天工作內容是要將貨船內的鋼卷吊到停在碼頭路邊的貨車上。陳軍負責駕駛門座式起重機,韋海勇負責訊號指揮,林炳軍、賀蘇堂在船艙內負責掛吊鉤(將起重機吊鉤勾進鋼卷內)。8時40分許,船艙內的林炳軍、賀蘇堂將吊鉤勾進鋼卷內後,韋海勇向陳軍打手勢示意可以起吊,陳軍將鋼卷(以下簡稱涉事鋼卷)吊起約10-20公分後,因吊鉤的彎鉤前端碰觸到相鄰鋼卷,導致涉事鋼捲髮生轉動,轉動的鋼卷撞向賀蘇堂,將賀蘇堂擠壓在鋼卷與船艙壁之間,導致其胸部受傷。???

經查:

1.涉事鋼卷直徑1880mm、寬度1166mm,重量21070kg。

2.深圳市特種裝置安全檢驗研究院提供的《門座式起重機定期檢驗報告》、《寶安機場碼頭起重傷害事故技術分析報告》結論:(1)涉事門座式起重機檢驗結論為合格;(2)涉事門座式起重機未見損壞。

3.事發時涉事工人的工作區域位於起重機吊臂半徑範圍內。

4.事發時賀蘇堂站立位置位於(船頭方向)船艙右上角,發生事故時賀蘇堂面向涉事鋼卷(相隔約1.5米),背後與右側緊貼艙壁,左側緊鄰另一鋼卷,當涉事鋼卷轉動撞向賀蘇堂時,因所站立位置空間狹小導致其未能躲避。

5.工人韋海勇未取得特種裝置起重機械指揮證(專案代號Q3),不具備涉事吊裝作業訊號指揮知識及技能。

6.涉事起重機司機陳軍(具備門座式起重機司機證Q6)在駕駛室能清楚看到下方作業人員(韋海勇、林炳軍、賀蘇堂)活動狀況,但仍在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就起吊涉事鋼卷,不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第1部分:總則》(GB 6067.1-20xx)第17.1條“起重機械安全操作一般要求如下:d)司機應對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負責。無論何時,當懷疑有不安全情況時,司機在起吊物品前應和管理人員協商”的規定。

7.龍海物流公司未安排專門人員對事故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事發時死者是第二天上班,公司僅在口頭上跟死者交代做事要注意安全,沒有培訓記錄和考核記錄。

8.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雲韜安排未取得特種裝置起重機械指揮證工人韋海勇及未經過吊裝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的賀蘇堂從事涉事吊裝工作。

9.機場港務公司對龍海物流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其員工龍雄仔未認真巡檢,公司也未督促龍海物流公司派專門人員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監管。

(二)事故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後,陳軍立即將涉事捲鋼吊開,賀蘇堂隨即倒在船艙內並大聲呼救。張雲韜趕到後立即報了120和110,約過了20分鐘,120趕到將賀蘇堂送醫院搶救,後其經搶救無效死亡。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文書》(深公(司)鑑<法病>字[20xx]08003號)證明賀蘇堂的死亡原因為:符合胸部受巨大外力作用造成胸廓嚴重變形,心肺挫傷導致死亡。

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一)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死者賀蘇堂,男,49歲,山西省鄉寧縣人。

(二)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17萬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1.龍海物流公司工人賀蘇堂安全意識淡薄,在涉事鋼卷被吊起後仍停留在船艙角落位置(與被吊物距離僅約1.5米),導致被突然發生擺動的鋼卷撞擊至胸部受傷死亡。

2.起重機司機陳軍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吊涉事鋼卷,因吊鉤前端碰觸到相鄰鋼卷,導致涉事鋼卷突然發生擺動,擺動的鋼卷撞向賀蘇堂,將賀蘇堂擠壓在鋼卷與船艙壁之間,導致其胸部受傷死亡。

3.龍海物流公司工人韋海勇未取得特種裝置起重機械指揮證、無證上崗,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指揮起吊涉事鋼卷,導致賀蘇堂被鋼卷撞擊受傷死亡。

(二)間接原因

1.龍海物流公司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在進行涉事吊裝作業時未安排專門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2.龍海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林錦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員工違章作業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雲韜安排未取得特種裝置起重機械指揮證工人韋海勇及未經過吊裝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的賀蘇堂從事涉事吊裝工作。

4.機場港務公司對龍海物流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公司員工未認真巡檢,公司也未督促龍海物流公司派專門人員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監管。

(三)事故性質

調查組認為,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作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公司及其負責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根據事故調查情況,調查組對事故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見。

(一)事故責任單位

1.龍海物流公司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在進行涉事吊裝作業時未安排專門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條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主要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2.機場港務公司對龍海物流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機場港務公司員工未認真巡檢,公司也未督促龍海物流公司派專門人員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進行監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二)事故責任人

1.龍海物流公司主要負責人林錦濤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未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消除員工違章作業存在的生產安全隱患。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第(五)項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管理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2.龍海物流公司工人韋海勇未取得特種裝置起重機械指揮證、無證上崗,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指揮起吊涉事鋼卷,導致賀蘇堂被鋼卷撞擊受傷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3.涉事起重機司機陳軍明知工人賀蘇堂未撤離到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起吊涉事鋼卷,導致賀蘇堂受傷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4.龍海物流公司主管張雲韜安排未取得特種裝置起重機械指揮證工人韋海勇及未經過吊裝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的賀蘇堂從事涉事吊裝工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由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5.龍海物流公司工人賀蘇堂安全意識淡薄,在涉事鋼卷被吊起後仍停留在船艙角落位置,導致被擺動的鋼卷撞傷死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鑑於其已經死亡,建議免予追究其責任。

6.機場港務公司員工龍雄仔對涉事吊裝作業現場未認真巡檢。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應對本起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深圳市寶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六、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龍海物流公司應認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並做到如下要求:

1.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進行演練。

2.召開事故警示教育會,加強對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嚴格督促員工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3.加大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並督促教育作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公司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嚴格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公司的生產安全隱患。

(二)機場港務公司應吸取本起事故的深刻教訓,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做到如下要求:

1.加強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嚴格審查承包人資質,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公司或個人。

2.加強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管理,並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加大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加強對施工單位管理,督促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事故調查報告11

公司共有員工50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員6名。該公司無自有儲存場所,自XX年4月起租賃長沙市液化石油氣發展有限公司的場地及儲存設施,儲存乙醇、甲醇、酮類等物料。本次事故中輕型貨車所運乙醇系長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從該公司購買並充裝。

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該廠成立於XX年10月20日,是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直屬的商用車製造工廠,經營範圍包括製造、銷售輕型汽車、低速貨車、農用機械、拖拉機及配件、模具、衝壓件、機械電器裝置及進出口業務等。本次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用於加裝貨廂的貨車二類底盤系在該廠生產。

長沙市勝風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20xx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劉幸福,註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經營範圍包括汽車(不含小轎車)、農用車、機械裝置及配件的銷售,代辦機動車上牌,不包括貨車二類底盤的銷售。本次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用於加裝貨廂的貨車二類底盤系該公司出售。

長沙市芙蓉區安順貨櫃加工廠。該廠系民營企業,經營者為彭吉安,經營範圍包括貨櫃加工、銷售及維修服務。該廠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得從事汽車生產及改裝。本事故中肇事的輕型貨車在該廠進行了加裝貨廂、更換鋼板彈簧等改裝。

長沙市芙蓉區振興塑料廠。該廠是一家無照經營的私營塑料罐體加工廠,經營者為唐谷雲,肇事的輕型貨車所用的聚丙烯材質方形罐體系在該廠製作。

長沙市翔龍城西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該公司原名為望城縣機動車輛檢測站,20xx年2月7日變更為長沙市翔龍城西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喻英軍,註冊資本人民幣1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20xx年3月18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註冊登記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合格(建議維護)。

湖南長沙汽車檢測站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於19xx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為龔樂群,註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具有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證,檢驗產品/類別為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四輪及四輪以上)、機動車安全技術等級評定(四輪及四輪以上)。20xx年3月10日肇事輕型貨車在該公司進行了在用機動車檢驗,整車檢驗結論為合格(建議維護)。

事故道路情況。

事故發生路段位於湖南省邵陽市境內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東西走向,雙向四車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小客車限速12公里/小時,其他車輛限速100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地點在由東向西車道,第第二行車道寬均為3.7米,應急車道寬2.9米,道路線形為左向轉彎,彎道半徑XX米,超高值2%,自東向西下坡坡度0.5%。

事發地點7月19日凌晨1時至4時為晴天,能見度20—10.5千米,溫度24.9—24.0攝氏度,空氣溼度90%—95%。凌晨3時風速為2.5米/秒,風向為東北風。

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前路段狀況。

xx月19日1時12分(本次事故發生前1小時45分鐘),在滬昆高速公路1312公里450米處,一輛自西向東行駛的空油罐車衝過中央隔離護欄,與自東向西行駛的一輛大型客車和一輛小型客車發生刮碰並起火,造成1人死亡,雙向交通中斷,出現車輛排隊。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在自東往西方向距事故點300米以外,實施臨時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進入事故現場路段,並安排一輛警車在自東往西方向距離車流尾端500米外向來車方向,隨滯留車輛的延長,適時移動警車,通過閃警燈、鳴警笛、喊話方式示警。至本次事故發生時,自東向西方向車道內排隊車輛約400輛,排隊長度約3.1公里。

事故發生經過。

xx月18日6時45分,由賈安奎、彭駿昌駕駛的閩by2508大客車載1名乘客從福建省長樂市營前鎮出發(未按規定到莆田涵江汽車總站進行安全例檢和辦理報班手續),車輛未按核准路線行駛,行經瀋海高速、廈蓉高速,沿途在福建、江西境內上下客9次。22時26分,沿炎睦高速進入湖南省境內,此時車上共有乘客54人,後再無人員上下車。19日2時57分,賈安奎駕駛大客車到達滬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處時,因前方臨時交通管制停於第一車道排隊等候。

xx月18日17時,劉斌駕駛湘a3zt46輕型貨車在位於湖南省長沙縣的長沙新鴻勝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土橋倉庫充裝6.52噸乙醇,運往武岡縣湖南湛大泰康藥業有限公司,行經長沙繞城高速公路、長潭西高速公路,22時45分進入滬昆高速公路。

xx月19日2時57分,湘a3zt46輕型貨車沿滬昆高速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1309公里33米路段時,以每小時85公里的速度與前方排隊等候通行的閩by2508大客車發生追尾碰撞,致輕型貨車運載的乙醇瞬間大量洩漏燃燒,引燃輕型貨車、大客車及前方快車道上排隊的車牌號為粵f08030小型越野車、右側行車道上排隊的車牌號為浙a98206重型廂式貨車和贛e38950/贛e4537掛鉸接列車,造成大客車52人死亡、4人受傷,輕型貨車2人死亡,重型廂式貨車和小型越野車各1人受傷,5輛車被燒燬以及公路設施受損。

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後,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邵陽市消防官兵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接報後,湖南省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成立了事故救援處置工作組,指導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公安、消防、交通、安監、衛生等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工作組,於事發當天趕到事故現場,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做好事故處置和善後工作。

事故調查報告12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我國的經濟越來越發達,交通是越來越便利,撇開飛機、火車、輪船不說,就單單公路交通的發展已經讓人大為吃驚,短短的改革開放30年讓中國現在的交通地圖上佈滿了穿越南北,橫七豎八的公路,就像蜘蛛結的網似的,從高速、省道、鄉村大大小小的公路讓人看的眼花繚亂。

本來,看到國家日新月異,飛速發展是值得每個人高興和驕傲的,但其中又隱藏著一些隱患,這又不免讓人有些擔憂。去過幾次大城市,堵車現象很常見,在這幾次的回家過程中,也發現我們那種小地方,小市區、小縣城的`堵車現象也很頻繁。以前覺得小轎車只有城裡人開得起,如今的農民也開上了各種各樣的小轎車,隨著交通的便利,車輛的增多,交通事故也隨之越來越多,我們不可能為了避免事故的發生而去控制車輛的生產,然而我們只能儘量的避免事故的發生。雖然國家制訂了相關的管理措施和法律,但交通事故的發生仍是很常見。所以我和我的小組針對相關問題做了這次調查,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到自己的親人高高興興出去,平平安安歸來。

預防措施:

國家應當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把事故防範工作切實列入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形成對策研究,措施制定,部署實施,監督評估等完整的事故防範工作執行機制;同時政府要健全和完善交通安全責任管理體系,把交通安全作為重中之重。

利用各種宣傳教育渠道,提高國民的道德素質和交通事故的自我防範能力。學校、家庭、社會、交警要堅持交通安全從娃娃抓起的戰略方針政策,定期對中國小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和法制教育,要把主幹線公路沿線的鄉、鎮、村莊和中國小校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和小交警學校,採取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進行宣傳教育的增強,不斷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

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轄區內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的治理,完善路面交通設施。在目前道路不堪入流、車流重負,呈超飽和狀態的條件下,強化路面治理,完善路面交通設施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路面狀況進行交通渠化,是解決人、車、路矛盾的應急方法,也是向交通設施要警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緩解目前警力嚴重不足的一個重要舉措。

狠抓源頭管理,加大專業運輸單位和個體的整治力度強化內部安全管理機制。國家頒佈政策,回收那些廢舊的,不安全不經濟排汙超標的車輛,確保車輛效能更新,結構優化。要通過放開汽車註冊、登記優先公共交通、擴大機動車專用道等政策,有計劃地限制非機動車、二輪摩托車保有量的膨脹;要大力發展和推廣有利於提高汽車安全效能的產業和技術,使車輛防禦交通事故傷害的能力不斷增強。對個體車輛,關鍵是要把分散的個體車主、駕駛員組織起來,加強管成立駕協工作站領導下的安全管理聯合組織,明確管理制度、章程職責許可權,經費收支,切實加強對個體車主和駕駛員的管理教育,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進一步改革勤務制度,落實領導安全目標責任制和路段承包責任制,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提高管理覆蓋面。針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的靜態交通管理已不適應的現狀,必須推行勤務制度改革,合理調配警力向一線傾斜,把早高峰到晚高峰工作制擴充套件為多次高峰,實行錯時上崗和彈性工作制,對重點路段、高峰時間、主幹線,實行定人員、定路段、定職責、定獎懲、包安全暢通的勤務制度,全天候管理;有條件的地方,要把警力從崗臺指揮中解放出來,用於路面巡邏,加大動態違章的查糾力度,機動靈活,減少管理盲區,形成點、線、面為一體的區域化管理。對無牌無證,農用車、三輪車載人,報廢車上路行駛,明顯三超車輛以及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嚴重違章行為要嚴格重罰,決不能姑息遷就。另外,根據季節的不同和一個時期的交通形勢,採取相應的專項治理措施和城區交通秩序整頓活動,也是壓事故、保暢通的一個重要舉措。尤其對交通肇事犯罪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生特大事故要堅持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結語:

我們認為交通法是生命之友,如果你無視交通法,把它視為兒戲,你就隨時可能遇到危險,如果你能時時處處嚴格遵守交通法,你的安全係數將大大提高。所以我國迫在眉睫的事情應該還是在全國範圍內盡的努力去普及《交通法》,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減少事故的發生。

在此,我衷心的祝願國家繁榮富強,飛速發展。也同樣希望每位駕駛員能平平安安,免於車禍。

事故調查報告13

20-年-月-日中午12:00時,-專案部民工宿舍(二區),發生火災事故, 造成兩幢二層的活動板房全部被燒燬,所有工人安全撤離,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現將火災事故具體情況向公司呈報如下: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年-月=日中午12:00時左右在二區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樓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發現對面203房電線冒濃煙,班長馬上跑下樓拉電閘,同時打電話通知專案部。此時203、202房電線已噴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燒起來。專案管理人員及保安員接到呼叫後,馬上奔赴現場進行搶救,同時拔119求救。由於水源不足,加上風力較大,沒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燒起來了。幾分鐘後消防隊趕到,並立即投入搶救,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撲救,大火終於被撲滅。

二、事故造成的損失:

在此次火災事故中,由於管理人員及時趕到,並迅速撤離所有人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注:只有一人從二樓視窗跳下,腿部骨折,傷勢不是很嚴重)。事故中有兩幢活動板房(一幢3K*9K、一幢3K*15K)被燒掉,還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機、身份證、銀行卡、摩托車(一輛)等也被燒掉,約計經濟損失三十多萬。

三、事故原因:

初步確定為用電量過大電線起火,而導致火災的發生。

四、事故處理:

1、受災工人均已轉移到專案部內的生活區安置,住宿、吃飯等生活問題已解決。並且已按公司規定每人暫時發放500元生活費,給工人購買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終處理方案正在商議中。

2、火災現場屋架已用機械拆除,並且安排了人員進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已及時向甲方、監理,以及我公司電話報告了事故發生的大體情況。在搶救過程中甲方、監理都到現場參與指揮,事後我公司領導也到現場瞭解情況,並主持召開現場會,商議了人員安置及賠償問題。

五、事故總結:

1、增強安全管理是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於第二生活區離飯堂較遠,工人吃飯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飯人員較多,用電量過大,導致電線起火發生火災。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情況以預防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4、臨電安裝不規範,保險絲沒有發揮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現場沒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災剛發生時火勢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撲滅,損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訓,專案部對生活區進行了大檢查,對不合格、不規範的進行大整改。明確生活區的專職管理人員,落實宿舍的各項管理制度,每週、每月對宿舍進行定期檢查,保證管理出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區。

事故調查報告14

公司安委會:

20xx年8月24日上午10:35,通城縣玉立花園物業科員工習秋生在外出做客途經灘上路時,發現道路南側一積水處有大量氣泡溢位並伴隨有刺激性味道,及時通知我公司人員至現場後確認有天然氣洩漏。公司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並隨即組織開展應急搶修工作,至8月24日14:04,應急搶修作業結束,該段線路恢復供氣。本次天然氣洩漏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害和裝置損壞,安全生產部根據公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燃氣管網巡線制度》有關規定,對事故調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專案建設及投產情況

中壓管網灘上路段,工程專案建設單位為原通城縣玉能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玉能天然氣”),施工單位為荊門巨集圖燃氣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荊門巨集圖”),管材生產廠家為湖北鍾格塑料管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鍾格塑料”)。

中壓管網灘上路段原有規模為de63燃氣PE管,自20xx年建成投產後,因無法滿足湖北玉立砂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立公司”)工廠用氣需求,後於20xx年實施擴容整改,擴容後選用de110,SDR11型PE80燃氣管,專案由管材廠家鍾格塑料負責施工。

(二)生產執行管理

20xx年中壓管網灘上路段擴容通氣執行後,初期由玉能天然氣負責執行維護,於20xx年4月28日移交與我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執行管理,並由維搶隊具體開展管道保護工作。

(三)環境情況

中壓管網灘上路段天然氣洩漏事故當天為小雨天氣,洩漏點及管道沿線均為路邊荒地,臨近道路行經人車較少,道路兩側為玉立公司辦公、生產場所,洩漏發生後周邊無人員作業、逗留。

二、洩漏事件發生及應急處置經過

20xx年8月24日10:35,通城縣玉立花園物業科員工習秋生在外出做客途經灘上路時,發現據我公司YL-3#閥門下游100米處一積水坑有大量氣泡溢位並伴隨有刺激性味道,認為可能發生天然氣洩漏,便及時趕往公司CNG站報告險情。

10:40,發現人習秋生到達CNG站向站內負責人張曉綱通報現場情況,張曉綱向當班值班員舒升佈置工作後乘坐發

現人摩托車前往疑似洩漏點。

10:44,張曉綱到達疑似洩露現場,發現該處積水較深,且有大量氣泡均勻持續溢位,並伴隨有強烈的疑似燃氣味道,初步判斷該處發生天然氣洩漏,並撤至安全區域後通過手機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蘆璐通報現場情況。

10:46,張曉綱與維搶隊技術負責人杜四偉取得聯絡,確認該路段有天然氣管道行經,杜四偉前往實地確認。

10:49,杜四偉到達現場,確認疑似洩漏點為天然氣管道埋設位置,現場人員開始行人疏散並利用摩托車封鎖道路。

10:50,張曉綱通知舒升關閉站內減壓撬流量計前蝶閥TC-BUV11211,關閉主備路二級調壓後蝶閥TC-BUV11118,確認TC-BUV11128處於關閉狀態。

10:53,站內各涉及閥門完成關閉操作,撬內流量計讀數為流速0Nm3/h,底數614844.771Nm3,日量212.77Nm3,壓力218.0Kpa,溫度26.6℃。

11:08,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蘆璐帶領各應急小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確認發生三級突發事故,指令啟動站(隊)級應急預案,各小組立即按照各自應急處置職責開始現場工作。

11:09,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成員高友智到達事故現場。

11:10,蘆璐指令關閉上游閥門YL-3#,下游閥門YL-5#,並通過現場漏點將管內天然氣進行放空。 11:11,蘆璐通知泰安市岱峰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通城專案部(以下簡稱“岱峰專案部”)參與事故處置支援。

11:23,蘆璐將現場情況及應急處理方案通過電話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陳波彙報,取得作業許可意見。

11:25,岱峰專案部支援人員共兩人攜帶維搶修裝置、機具到達現場。

11:30,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勤供應保障組清點事故處置材料是否齊全,經張瑋確認,公司材料倉庫內無de110電熔套筒庫存。蘆璐指令張瑋前往中國南海工程有限公司通城專案部(以下簡稱“南海專案部”)調撥de110電熔套筒兩隻,PE100,SDR17.6型de110管材600mm。

11:40,現場洩漏處氣泡逐步減少,直至消除,放空作業結束。

11:42,岱峰專案部人員進入警戒區域,砌築洩漏點高處擋水壩,減少雨水順地勢繼續流入。

11:45,現場使用潛水泵排空坑內積水。

11:50,岱峰專案部人員使用防爆鍬清理壓放在洩漏點上方的大石塊與木板,開始挖掘作業坑。

12:24,蘆璐指令CNG站開啟站內減壓撬流量計前蝶閥TC-BUV11211,開啟主備路二級調壓後蝶閥

TC-BUV11118,正常向外供氣。

13:10,作業坑挖掘完畢,現場使用清水對PE管表面進行清潔。

13:12,使用手工鋸將洩漏段管段鋸下,洩漏點為兩處使用農具耕地時造成的破壞孔,並使用電熔套筒將新管段與主管線通電熔接。

13:30,電熔焊接結束,自然冷卻完成。

13:35,輕微開啟上游閥門YL-3#,管線置於積水中無氣體溢位,檢漏情況正常。

13:39,全部開啟上游閥門YL-3#,開啟下游閥門下游閥門YL-5#,啟動現場作業坑的回填。

13:56,回填作業結束,現場搶險作業組人員再次對地表進行天然氣檢測,沒有發現洩漏情況。

14:04,蘆璐將現場情況向陳總彙報,指令應急預案終止,現場恢復正常生產。

三、事故認定

依據公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關於事故分類的劃分標準和調查事實,現場應急搶修作業期間,正值玉立公司廠區休息,未造成停輸事故,且未發生人員傷害和其他裝置損壞。

由此,20xx年8月24日天然氣洩漏事故為周邊居民在管道上方使用鋒利農具進行土地開墾導致的一般安全生產事故。

事故調查報告15

時間:20xx年5月5日17時30分左右

地點:三公司870平硐破碎段

人員受傷情況:z1,男,51歲,系黎城縣西井鎮**村人,在三公司870平硐車間工作,受傷部位腰椎嚴重受傷,經長治、太原醫院治療。

一、事故經過:

20xx年5月5日4點班接班後,帶班長z2在洞口值班室開完會後,帶領本班人員入洞開始作業。z3負責碴皮帶和一皮帶的開動,z1負責漏斗下料和一皮帶的運料。下午5時30分左右,小料倉已滿料就停止了裝置執行。此時,z1看到一皮帶停止執行,發現西漏斗口上部漏料,就通知修理工z4處理漏料問題。z4去找工具準備維修漏斗,這時z1就從漏斗背後站在皮帶上補修漏斗口漏料處。當他剛開始補修時,皮帶輸送機操作工z3就啟動皮帶運輸機,皮帶執行將站在皮帶上漏斗下料口的z1帶倒,從漏斗嘴下面擠過去。z4看到皮帶執行就大聲喊“停機”,z3聽到後立即停止皮帶機執行,此時z1已經被皮帶帶出10多米,造成z1腰部受傷。隨後,當班人員急忙將其運出洞外,送到黃崖洞醫院治療,後轉長治市人民醫院等地接受治療。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z1擅自上皮帶檢修漏斗口,只告訴修理工z4,沒有告訴皮帶輸送機操作工z3和其它相關人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車間對皮帶管理分工存在缺陷,z3控制兩條皮帶的開關,而z1是一皮帶的操作工但不能控制皮帶的開停,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皮帶機啟動、停止存在管理漏洞,檢修時沒有實行開關掛牌制度,操作工安全意識差,沒有嚴格執行裝置檢修制度。

4、z3負責碴皮帶和一皮帶的開關,在開動皮帶機時沒有確認皮帶上是否有人就開動皮帶機(他處的位置不能看清一皮帶下部的水平部分),也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5、皮帶機啟動、停止存在管理漏洞,檢修時沒有實行開關掛牌制度,操作工安全意識差,沒有嚴格執行裝置檢修制度。

三、事故性質:

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和原因分析,此事故屬於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意見:

1、皮帶工z1擅自上皮帶檢查維修,只告訴修理工而沒有告知皮帶輸送機操作工z3和其他相關人員,嚴重違反作業規程,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但鑑於其嚴重受傷,建議對其免予處罰。

2、皮帶運輸機操作工z3在啟動裝置時,沒有對皮帶上和周邊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就啟動裝置,對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建議對罰款200元。

3、代班長z2現場管理不到位,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事故負有現場管理責任,建議對其罰款300元。

4、870車間副主任程某、餘某對車間班組人員安全教育不夠,皮帶工分工現場管理存在漏洞,對事故應負具體領導責任,建議對其各罰款800元。

5、870車間主任路某是車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操作工序安排不合理,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1000元。

6、安全科長李某制度不完善,對事故負有監管責任,建議對其罰款200元。

7、分管870車間副經理候某,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1000元。

8、經理王某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罰款800元。

五、防範措施:

1、對870車間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所有裝置崗位的現場管理,完善安全相關制度,嚴格執行裝置啟動停止掛牌制度,杜絕職工違章作業,防止類似事故再此發生。

3、完善和制定裝置檢修制度,明確檢修時的責任人、監護人。

4、建議對皮帶輸送機開關進行整改,實行分段負責啟動,並且將開關位置儘可能要設在能夠看到皮帶的地方。

  安全部

  20xx年12月27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zh-tw/flxz/diaocha/k405r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