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法律 >

備用金管理制度範本

備用金管理制度範本

備用金(petty cash) 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採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備用金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因此,單位通常都會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下面是備用金管理制度範本,一起來看看。

備用金管理制度範本

備用金管理制度範本1:公司備用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部門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佔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二、範圍

是各部門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搬運、貨運、臨時網費及日常性費用之類的借用款項。

三、職責

1、由財務中心門負責備用金的審核、發放和收回;

2、由各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備用金髮放的初審及協助備用金的收回;

3、由總經理負責備用金的審批。

四、備用金分類

為保證日常臨零支付而單獨儲備的現金。備用金分定額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出納備用金三種:

1、定額備用金是指因支出頻繁等原因而需要週轉的現金,具有時間長、比較固定的特點;

2、臨時備用金是指因公司業務需要而暫時借支的現金,具有一次性、時間較短的特點;

3、出納備用金是指因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庫存現金,具有金額較大、流轉快的特點,一般不超過規定限額。

五、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户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部門需將備用金帳户管理人員的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户的收支記錄,備用金帳户按季度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於每季度10號前將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財務中心;

3、公司財務中心有權對各部門的備用金帳户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4、定額備用金每年為一次週轉期,即年底收回備用金,備用金歸還後如需要繼續借用,其借款審批手續需重新辦理。

六、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的使用:

1)借款部門填寫《備用金申請表》——部門經理簽字——中心負責人簽字——財務中心核籤備用金額度——總經理審批——會計記帳——出納審核付款;

2)各部門內部使用備用金,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閲“備用金”台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後低於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3)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並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季度10號前備用金專管員彙總清理備用金帳户,並將備用金帳户的收支情況報財務中心備查;

4)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衝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後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中心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

2、出納備用金的使用:

1)出納填寫《備用金申請表》——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核——執行董事審批,

填寫基本户銀行支票(或網上銀行轉帳提現)——會計根據相關票據記帳。

2)出納備用金必須注意安全第一原則,有專用保險櫃存放現金,並且存放地點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則。

3)保險櫃隔夜存放現金額不得超過控制金額,特殊情況下的大額存放,必須及時向財務經理報告,以便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4)出納備用金必須日清月結,每天核對帳實數據。

5)出納備用金的直接責任人為當事現金出納員,財務中心經理負管理責任。

3、因人員調動或離職等原因造成定額備用金責任人更換的,必須辦理變更手續,變更方法採用借還兩條線,即原責任人辦理還款,新責任人辦理借款。

4、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由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中心負責人審核,財務中心核准,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能劃入指定帳户或領取現金;

5、上年度備用金帳户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年度的備用金

七、其他相關規定:

1、從事工作未滿一年其出差借款不作為備用金,僅作為暫借款,在結算時由財務中心負責收回;

2、備用金借款的員工一旦離開公司或調離崗位,應在離開或調離之前還清備用金。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財務中心清帳,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相關部門負責。若無法歸還且造成經濟損失的,借款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使用備用金人員應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公司將不定期地對備用金私用現象進行檢查,促使備用金處於正常狀態。

八、懲罰

1、出納在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借支備用金的,按借支金額10%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除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到期臨時備用金借款未及時收回的,也無法提供其他特批書面報告的,每發現一筆,對出納扣罰100元;

3、對於超過週轉期還不能足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中心有權在工資中扣除,並對未歸還部分按月利率1%計算利息,計息日期從借款之日起計算;因長期出差在外無法回借款地歸還的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須提出書面報告,並經中心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免於罰息,提交財務中心備案;

4、財務中心負責人負責對備用金定期盤點(一個月不少於一次),對因未及時盤點而出現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備用金盤點損失,一律由責任人賠償;

5、若借款人拒不歸還(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關人員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處理,每次處罰100元,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

6、財務中心對借款人的借款信用進行評定,對於逾期還款或拒不還款等人員,嚴格控制以後借款,甚至取消借款資格;

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01日起執行。

備用金管理制度範本2:學校備用金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財務管理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中國小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二)中國小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規範會計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三)中國小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辦法,在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二、資金管理

(一)預算管理

學校年初根據要求編制年度預算。預算編制要考慮到教育學年制的特殊性,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二)收入管理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事業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户,學校不準隱瞞、轉移收入,不準將單位收入轉移其他賬户;學校要設置收入台帳。

2.學校收費堅持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校長是學校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做好收費管理工作;凡違反規定收費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要加強票據的領、銷、存管理。票據由會計人員登記管理,負責發出、回收、檢查及定期辦理核銷手續。

4.學費、住宿費、代管費等收費,必須開具浙江省財政部門監製統一的非税收入票據或税務部門監製的税務票據。

(三)支出管理

資金支出應當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地情況制定支出標準,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票據報銷要有經辦人、審核人和審批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學校對大宗設備的採購,要按照“合理、節約、有效、實用”的原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論證,嚴格履行報批和驗收手續;大宗物品採購報銷時,還要有驗收人簽證,附有合同、協議及清單等附件。

3.學校應該規範公用經費支出範圍,嚴格按照《關於印發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07〕84號)、《關於核定全省中國小教師培訓收費標準的覆函》(浙價費〔2011〕258號)和《關於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2014〕10號)及有關問題解答等標準執行。

4.學校專項資金一定要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或挪作他用。

5.學校要嚴格控制工資、獎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準巧立名目亂髮獎金、補貼或實物;績效工資按照《關於2016年開始非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2016〕14號)和《關於2016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2016〕15號)標準進行發放。

三、資產管理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參照《蒼南縣預算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

(三)學校要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資驗收、進出庫、保管及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4.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校辦產業、民辦學校除外)一律不提折舊。

5.學校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國小校財務制度》規定的資產類別和標準,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台賬和卡片(有條件的學校可用計算機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6.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處理,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的資產處理要報教育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四、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一)會計檔案

學校應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整理立卷,統一編目,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二)會計交接

財會人員、財產保管員調離崗位,應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交接手續,應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併填寫移交清冊;學區管轄的義務學校由學區負責監交,直屬單位和學校由教育局計財科負責監交;交接雙方要在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五、財務監督和財務人員管理

(一)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政法規,維護財經紀律和執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的保證。

1.強化教育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繼續開展財務收支常規審計檢查和清產核資工作,淨化財務管理環境。

2.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學校要定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收支狀況。

3.對於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學校法人、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財務人員的管理

1.按有關回避的規定,學校主要領導的親屬不能擔任本校的會計、出納。

2.財會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更換;若要更換,必須徵求教育局計財科意見,以保證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穩定。

3.財務人員職責:

出納負責學校現金保管,對原始憑證、自制憑證、外來憑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證、報銷;負責遠程報賬錄入工作,網絡審核,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申請,直接(授權)支付錄入等工作。

會計負責預決算、財務報表,獎金及補貼發放造冊;負責遠程報賬票據送審,憑證制單、記賬,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審核、支付複核,票據送審等工作。

總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財務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報銷憑證審核、財產管理等工作。

4.學校負責人和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規範會計核算,認真履行職責。

5.縣教育局將定期舉辦學校分管財務領導和財會人員的培訓班,提高財務後勤管理水平。

六、其他

(一)有開辦食堂的學校,應開設食堂專用賬户,按規定實行獨立核算,嚴禁公款私存;學校食堂旨在為師生服務,應做到保本經營。

(二)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會經費主要用於開展教職工教育與活動方面,不得用於發放補貼,不得用於個人資金拆借等。

七、檢查與評比

(一)學區財會人員負責對轄區內學校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管,經常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學校財務工作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要真實反映財務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學區財務人員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規範財務工作行為。

(二)年終縣教育局將開展學校財務後勤工作評先評優活動,表彰學校後勤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系統和個人,不斷提高教育系統後勤保障能力。

八、附則

(一)學校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三)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falv/dqoom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