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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規章制度(集錦15篇)

餐飲規章制度(集錦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規章制度,歡迎閲讀與收藏。

餐飲規章制度(集錦15篇)

餐飲規章制度1

1、客人來店前的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是客房優質服務的序幕。準備工作做好了,才能有針對性地提供優質服務,滿足客人休息、住宿的需要。準備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

(1)掌握客情。我們這個部門是VIP會員區,客人一般都有留客户檔案。我們要熟知客人的姓名、房號、生活習慣、禁忌、愛好、宗教信仰、外貌特點等情況,以便在接待服務中有針對性地提供優質服務。

(2)整理房間。客人預定的'房間,要在客人到達前一小時整理好,保持清潔、整齊、衞生、安全。設施要齊全完好,符合客房等級規格和定額標準,以保證客人需要。

(3)檢查房間設備、用品。房間整理完成後,領班要全面、逐步、逐項地檢查房間的設備和用品,包括:門窗是否安全、電器開關有無損壞,衞生間設備是否靈便,物品是否放在規定的位置,拉上窗簾、掀開被角、打開牀頭燈。

(4)調節好客房空氣和温度。客人到達前要根據氣候和不同地區的實際需要,調節好房間的空氣和温度。

(5)樓層服務員要整理儀容、儀表、服裝、髮式,等候客人的到來。

餐飲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公司後勤社會化改革,加強公司內部餐廳管理,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維護員工的正當權益,為公司廣大員工提供衞生、潔淨的就餐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內部餐廳及今後為公司員工提供就餐服務的各類餐飲經營場所。

第二章 餐廳管理

第三條 內部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辦公室代表公司負責對餐廳的監督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就餐廳的經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1.辦公室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以及衞生防疫等有關部門頒佈實行的餐飲管理方面的法規;

(二)在廣泛徵詢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內部餐廳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公司餐飲服務單位的招聘、簽約;

(四)負責對公司餐廳餐飲服務單位食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檢查與處罰;

(五)代表公司接受與處理員工對餐廳服務的意見、建議及投訴等。

2.員工監督權利:

(一)員工有權就餐廳衞生條件、飯菜質量、價格等方面問題提出疑問、建議、意見或投訴,並有權要求餐廳給予明確答覆;

(二)在自願推舉的前提下,由員工中選舉產生5名餐廳衞生監督員,由辦公室定期召集監督員、餐廳經營者進行三方座談,集中反映、處理對餐廳經營管理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投訴。

第三章 服務要求

第四條 餐廳餐飲承包服務者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後未經公司同意,不得轉包給其它經營單位,同時簽訂食品衞生安全責任書。

第五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規,遵守衞生防疫、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以及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餐飲服務協議。

第六條 餐飲服務單位以服務公司廣大員工為宗旨,根據公司生產運行特點與員工的需求做好餐飲服務工作。

第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科學管理,規範服務,為員工提供衞生、安全的就餐環境。公司辦公室負責檢查、規範其內部管理規定。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保證食品質量,辦公室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不定期檢查、抽查,餐廳應努力增加和不斷調整飯菜口味,嚴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餚價格,文明服務。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要設立投訴箱、意見薄,張貼餐廳經營情況公示單,有義務、有責任誠懇接受並及時解決員工有關飯菜質量、價格、服務態度、衞生等問題的意見、建議和投訴。

第十條 餐廳服務經營者未經公司同意,不得隨意招聘餐廳工作人員,所聘人員須到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章 食品衞生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衞生防疫、工商税務等有關管理部門及公司分管部門、廣大員工的指導、監督、檢查與處罰。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領各種牌證,其費用由餐廳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接受衞生防疫等主管部門進行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整改,並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廳衞生問題受到處罰,由餐廳經營單位承擔,與公司無關。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加倍罰款處理。

第五章 餐飲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條 各類餐飲用具、設備均由餐廳自行購置,並應指定專人保管,制訂完善的使用條例。

第十四條 應定期對餐飲用具、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消毒處理,以確保設備的使用正常和清潔衞生。

第十五條 使用中要採取安全措施,防範事故發生,保證使用安全。

第十六條 做好設備清潔消毒工作,不得加工衞生狀況不確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餐飲服務單位各從業人員食品衞生安全職責:

(一)餐飲服務負責人(服務協議簽約人)職責:

1.對食品衞生安全工作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及連帶責任。

2.負責制定餐廳食品衞生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指定專人負責食品衞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3.負責食品衞生許可證的年檢、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與食品衞生培訓工作。保證衞生許可證的按時年檢,做到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與上崗證。

4.負責貨源採購、送配點的索證工作,不得采購無食品供應合格證供應點的食品,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可由公司指定採購。

5.保證食品的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

餐飲規章制度3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僱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國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製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製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僱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僱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僱用及解僱

第五條 僱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採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籤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僱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僱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後依據試用成績,籤請正式僱用或解僱。

第八條 僱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僱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並具有國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僱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於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僱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並填繳下列書表,由僱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於新僱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僱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僱: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後,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僱或解僱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並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於查對,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並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後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並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准後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註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並公佈。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後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後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准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於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並隨時與勞務或警衞主管單位聯繫。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准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後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後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後,由監督人員於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後,加班員工應於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註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後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並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主管核准後,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於原籤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於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並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籤請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卹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卹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於事前呈經主管核准: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後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裏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幹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准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准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僱。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願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後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係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於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並報本公司敍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於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併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鬥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衞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藉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衞主管單位籤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並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祕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於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餘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後,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後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並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後,依照原支工資改敍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於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後,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於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佔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餘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後公佈。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徵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後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於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並於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衞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衞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卹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准後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規章制度4

一、目的

為加強酒店管理,嚴格貫徹《食品衞生法》,確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潔衞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資料

(一)食品衞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的場所及周圍環境務必乾淨、衞生,並有良好的防蠅、防鼠、防塵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從業人員務必持健康證上崗。凡患有瘡癤、化膿性創傷(個性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腸道疾病或健康帶菌者,一律不準從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應講究個人衞生。當班時穿戴工作服帽,並持續潔淨;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後務必洗手消毒。

(二)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飯菜的原料務必新鮮,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類、死蛤蜊、死扇貝及其製品;不使用變質原料;不買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嚴格分開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盤、桶、碗等容器要嚴格分開。執行“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雜物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的“四隔離”制度。嚴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與半成品混放,海鮮與肉類混放。加工生海產品務必嚴防生海產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產品用過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員的手臂要及時洗刷消毒5分鐘。涼拌菜務必在專用冷拼間操作加工。設置專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備流水洗手消毒、空氣殺菌設施。紫外線燈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處。非冷拼間人員不準隨便入內,冷拼間內不準存放未洗乾淨的水果、蔬菜、生魚、生肉及其他雜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盤、碗等容器,使用前務必洗淨,用開水煮沸3-5分鐘,或使用蒸汽消毒櫃蒸15-20分鐘。不耐熱的,可用藥物消毒,但務必將殘留藥物用水衝淨。廚房菜墩要隨用隨刮,並殺菌消毒。不使用時務必徹底清潔,放於指定位置。凡接觸食品的員工,加工操作前務必用皂液洗手,並用流水衝淨。熟食間的工作台面、水龍頭開關、冷拼間把手及冰箱門拉手等,應定期消毒;直接接觸污染物時,務必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時加保鮮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務必煮熟炸透,徹底滅菌,嚴防裏生外熟。雞蛋煮沸8分鐘,鴨蛋煮沸10分鐘,各類海產品及肉食品加熱温度及時光務必保證其蛋白質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時貯存。熱菜及製作涼拌菜的.醬肉、火腿等,務必在10攝氏度以下的條件貯存。凡超過4小時以上的飯菜、熟肉製品、熟海產品等,務必回鍋蒸煮後再供食用。新購進的上述食品如不瞭解帶菌狀況,食用前應加熱滅菌。

6、熱菜及涼拌菜製作完畢應立即供給客人食用,嚴禁提前加工。為大型會議超多準備的飯菜及涼拌菜加工後存放時光不能超過1小時。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後務必進行消毒。

2、消毒程序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進行消毒時,按1:200的比例稀釋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內,再將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鐘後取出,用消毒抹布揩乾,放入保潔櫃內保潔。

4、使用消毒櫃消毒時,先將器皿上殘渣刮淨,用水沖刷乾淨後放入蒸箱內高温消毒(温度不低於90攝氏度,時光不少於15分鐘),用消毒抹布揩乾,放入保潔櫃內保潔。

(四)預防毒性動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魚。

2、嚴禁使用豬甲狀腺、毒蘑菇、洋金花、發芽馬鈴薯,未煮熟的豆角、雲豆、黴豆角、扁豆等,未蒸煮乾製的鮮黃花菜。

(五)預防化學及農藥中毒

1、勿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應反覆用水冼淨,可去皮食物儘量去皮。

三、考核

1、凡違反本規定的,給予職責部門或職責人10元至重大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職責人停職檢查至開除處理。

2、按酒店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餐飲規章制度5

1、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負責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貫徹落實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及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將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於醒目處。

3、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及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保持個人衞生,加工食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4、保持廚房內外環境衞生整潔,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食品用工具、容器應做到生熟分開,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冷藏設施標識清楚,食品應按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等順序分櫃存放,不得混淆。搞好“三防”工作,垃圾桶應加蓋,及時處理垃圾,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

5、食品工具每天用後應洗淨,保持潔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衝”(化學消毒法)、“五保潔”。

6、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許可證複印件及購物憑證,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7、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隔牆,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食品倉庫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有害有毒物質。

8、食物要燒熟煮透,隔餐隔夜熟製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工涼菜、冷拼食品時必須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搞好操作間衞生。

餐飲規章制度6

前廳部考勤紀律及衞生管理制度

1. 員工必須在上班前十五分鐘到達,以便更換工服,做好班前準備。

2.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早退,不得空崗。

3. 員工必須按照規定的排班表當班工作,如需調換班次,應先徵得部門主管的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

4. 當班期間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吃東西、聊天及大聲喧譁,應保持安靜。

5. 員工生急病或臨時請事假,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許後方可休假,上班後及時將

合同醫院的假條交到部門,並辦理補假手續。

6. 員工不準使用各類客用設施和客用品。

7. 前廳部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8. 要愛護各種辦公設備,並經常用酒精擦拭。

9. 每日打掃並保持所轄區域的`衞生。

10. 保證各種文件及報表資料碼放整齊。

11. 保持地面牆面的整潔乾淨。

12. 保證各類物品的碼放整齊。

前廳部安全及消防管理制度

1.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防火工作原則,

認真執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斷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2. 熟悉酒店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酒店火災報警、撲救及疏散程序。

3. 積極參加各種消防安全工作。

4. 熟練掌握各種配備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能夠撲救初起的小火和控制火勢蔓延。

5. 掌握髮生火災時自救措施和疏散客人的方法。

6. 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有異常聲音或可疑物,立即報告保安部。

7. 嚴禁擅自挪消防器材,每班必須檢查交接。

前廳部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 男員工應每天修面,頭髮經常修剪,長髮應不蓋過耳朵及衣領,不準留怪髮型,小鬍子。

2. 女員工應保持淡粧,不宜濃粧豔抹,不準塗指甲油。

3. 上班前應檢查工作服是否清潔燙平,皮鞋是否擦亮。

4. 頭髮乾淨並梳理整潔,洗手、清理指甲、確保無異味。

5. 員工當班期間不許佩戴飾物。

6. 員工工作期間佩戴自己的名牌,不得私下交換。如名牌損壞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

餐飲規章制度7

一、場所環境衞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餐飲業衞生管理檔案制度:

①有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②檔案應每年進行一次整理。

③檔案內容:衞生申請基礎資料、衞生機構、各項制度、各種記錄、個人健康、衞生知識培訓、索證資料、餐具消毒自檢記錄、檢驗報告等。

二、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查驗管理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1、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羣的。

2、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説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3、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4、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禁止使用。

5、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説明書的質量情況。

6、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7、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8、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三、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鈎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鈎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户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五、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衞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第二條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第三條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第四條採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第五條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六、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七、從業人員衞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衞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遵守衞生操作規程。

第三條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後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第四條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第五條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衞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後不得隨處亂放。

第六條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

第七條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衞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九條配備食品衞生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衞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衞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十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八、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衞生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第二條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第三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户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衞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九、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條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第二條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第三條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第四條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衞生及品質管理要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十、防塵、防鼠、防蟲害設施衞生要求

第一條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於拆下清洗且不生鏽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窗户不宜設室內窗台,若有窗台枱面應向內側傾斜(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第二條加工經營場所必要時可設置滅蠅設施。使用滅蠅燈的,應懸掛於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離。

第三條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第四條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第五條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

第六條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十一、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

第一條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並放到保潔櫃內保潔。

第二條餐飲具消毒可採用物理消毒、化學消毒。消毒必須按標準程序進行,確保消毒效果。

第三條提倡使用蒸汽、煮沸、電子消毒櫃等熱力消毒;使用化藥物消毒的,必須嚴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消、四衝(清)、五保潔的程序進行。

第四條不使用未經批准的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餐具洗滌劑,消毒劑。

第五條洗炊餐用具的抹布必須與其他抹布分開認真做好抹布的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第六條要有完善可靠的消毒設施及消毒藥品和充足的餐具保潔框,定期對保潔櫃進行清洗。

十二、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繫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十三、過期食品和感官異常食品處理制度

1、餐飲單位在採購過程中,實行專人向定點經銷商採購,進貨後仔細檢查,防止採購過期食品、包裝破裂及感官異常食品進入廚房。

2、庫管員在儲存過正中,要防止儲存不當,造成食品過期、包裝破裂或感官異常,要及時下架、登記待處理。

3、操作人員在加工過程中,在加工前一定要再一次對待加工食品進行檢查,發現過期食品、包裝破裂或感官異常食品要及時銷燬、杜絕使用。

十四、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

1、餐飲單位食品衞生管理網絡:食品衞生管理負責人為相應的責任人;食品衞生安全操作人為廚師長。

2、若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3、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a)立即停止食品的生產加工活動,並向市疾控中心報告。

b)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c)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d)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e)落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根據事故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五、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處置管理制度

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定義務,防止“地溝油’’流入食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保障人民羣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二、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餐廚廢棄物或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三、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有資質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做到日產日清,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四、處理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間、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繫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並長期保存。

五、不得隨便處理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涼菜間(冷葷間、熟食間)衞生制度

①做到專間、專人、專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內做到無蠅,並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腳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線殺菌燈、冷藏等設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進行清潔消毒,班前紫外線燈照射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裝材料符合衞生要求。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衞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製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涼菜(熟食)間存放。

初(粗)加工間衞生制度:

①有專用加工場地和食品驗收人員,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葷、素分開;上下水通暢,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後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枱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⑥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十六、烹調加工衞生制度

①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後供應。

④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後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製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製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

⑦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牆面的清潔衞生工作。

⑧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髮指甲,不蓄長髮和鬍鬚,不吸煙,不隨地吐痰等。

⑨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

食品粗加工衞生制度:

①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衞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衞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設備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⑥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並正常使用。

十七、食品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②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③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⑥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裱花製作衞生管理制度:

①.進入裱花間必須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劑必須是允許使用的品種,並在允許使用量範圍內使用,不能亂加。 ③.要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持室內清潔狀態。 ④.專用裱花工具要定時清潔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員要穿戴整潔衞生衣帽、口罩,定時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衞生。不允許戴手飾及染指甲等。

⑥.放蠅、防塵、防鼠等衞生設施要齊備。 ⑦.要定時整理室內衞生。

燒烤製作衞生管理制度:

①.場所必須按宰殺→粗加工→醃製→燒烤滷肉間→晾涼分設場所(間)。 ②.所用畜禽肉類必須經過獸醫檢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燒烤滷製肉類食品嚴禁使用亞硝酸鹽,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要經監督機構允許方可使用。

④.製作間必須設洗手消毒水池及設施。

⑤.切配燒烤滷製熟食品間要設紫外線消毒燈,定時對案板及空間進行消毒處理。 ⑥.切配燒烤滷製熟食品要專人負責,專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蠅、防塵、防鼠、防腐衞生設施要完備。

⑧.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衞生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衞生。

麪食製作衞生管理制度:

①.米麪及其他雜糧必須有衞生檢驗合格證明。

②.用發酵劑、食用鹼等添加劑必須有索證。

③.麪食間清洗水池葷、素分開,並有明顯標誌。

④.麪食間案板必須葷、素分開使用,並有標誌。

⑤.必須有盛放肉(餡)等專用冰箱。

⑥.室內做到放蠅、防塵、防鼠。

⑦.加工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不準戴戒指、手鍊、塗指甲等。

⑧.有室內衞生定時清掃制度。

食品採購、驗收衞生制度:

①採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不採購腐敗變質、黴變及其他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食品。

②採購肉類食品必須索取獸醫衞生檢驗合格。

③採購酒類、罐頭、飲料、乳製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衞生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採購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

④採購定型包裝食品,商標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保質期)等內容。

⑤運輸車輛和容器應專用,嚴禁與其他非食品混裝、混運。

⑥食品採購入庫前應由庫管人員進行驗收,合格者入庫儲存,不合格者退回。

十八、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五病”調離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

2、新參加餐飲服務單位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檢查合格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3、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必須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健康情況必須全程監護,瞭解病情狀況;

5、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時通報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調離人員基本情況;

6、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檔案、調離人員健康檔案;

7、餐飲服務單位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統一管理。

餐飲規章制度8

第一條 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 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 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 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 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 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 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 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譁,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 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 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 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 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 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衞生清理不乾淨,將處20元罰款。

餐飲規章制度9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煙,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餐飲規章制度10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後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台時,不應將煙頭、火柴梗捲入枱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煙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着的煙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煙。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煙灰缸或桌子上燃着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煙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營業結束後,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設備的電源關掉。

餐飲規章制度11

為了培養員工的良好素質,規範員工的行為,更好地適應公司的良性發展,特制定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本規章制度中規定的一切條文,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員及員工;除部分條文外,也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臨時工。

第一章、總則

第一、人事規章

1、建立並維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2、使每位員工對公司的政策、服務和發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員工,維護其尊嚴,注重其發展。

4、選擇優秀員工擔任各級管理職務。

5、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確保公司員工在安全、整潔、舒適的`環境中工作。

7、給予每位員工合理的報酬和獎勵。

8、為員工服務、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第二、工作規則

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

一、更衣櫃制度

1、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2、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人事部安排並照價賠償。

3、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4、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5、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6、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

2、非工作需要不得乘坐客用電梯。

3、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隨意來往。

4、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休息和睡覺。

三、用餐制度

1、公司實行定額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製作與發放員工餐券。

2、工作餐用餐時間為________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3、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公司。

四、個人儀容規範

1、頭髮:

不染誇張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2、臉部: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上崗時需化淡粧,不得戴誇張飾物,不可戴多餘手飾。

3、手部: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女性不可塗指甲油。

4、腳部:

男性穿黑襪,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5、氣味: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鈕釦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五、基本服務禮儀

1、在營業場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3、以正確的方式與客人説話,聽客人説話。

4、做到四輕:説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橫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崗,不在工作場所扎堆聊天。

7、接打電話使用統一應答語。

8、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温暖,是一種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見的禮貌禮儀。

六、基本待客用語

1、寒暄: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2、承答:是、知道了。

3、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4、詢問:對不起,請問……。

5、請求:給您添麻煩了……。

6、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給您添麻煩了,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禮了。

8、確認姓名:對不起,請問是哪一位

9、接話:是、好的。

第二章、公司人事政策

一、人事方針

1、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量才定崗;強化培訓、優升劣汰。

2、公司各級人員任用制度如下:

(1)各分店部門領班、由店長評估核准,部門經理任免,報人事部執行。

(2)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吸食毒品者。

*健康狀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未滿十六週歲者。

(3)公司錄用的員工需滿足下列條件:

*熱愛祖國,忠誠於公司的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身體健康、相貌端正、服裝整潔、言語大方、舉止端正。

*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接受能力強。

*會普通話,具備一定的表逹溝通能力。

3、招聘程序:

A、各店人員招聘需填寫(人事申請表)後上傳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初試合格者送各有關部門經理進行第二輪面試。

B、部門經理面試合格後,人事部通知應聘者自行體檢,並由人事部開據員工報到通知書才可安排上崗。

C、應聘人員在試用培訓前,需向公司提供如下數據:

*身份證複印件

*職位申請表(簡歷表)

*健康證(指餐廳工作人員)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學歷證明

D、新進人員報到後由人事部填寫住宿申請表,新進人員持申請表到各分店,由各分店幹部辦理住宿手續。

E、新進人員報到後,由各店將新聘員工的<物品領用清單>,交一份到人事部備存,並於人員離職後將公司財產歸還始可結清工資。

二、員工試用期

試用人員的給薪已是正職員工薪資,表現優良者,由其直屬主管填報試用任免上傳人事部及財務部,核准正式錄用,試用人員表現欠佳者,應由其直屬主管免職,並填報免職單于人事部和財務部。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進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轉正。經考核合格轉正後,公司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三、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經考核轉正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臨時工合同為_______年。

四、辭職與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的形式上交《辭職報告》。

五、離店手續

門的工作移交,歸還辦公桌的鑰匙及有關資料文件等。同時在公司物品清單上分別由相關部門簽字確認。按規定辦完離店手續後,人事部結算員工應得的工資,不能歸還的物品要照價賠償,涉及賠償培訓費的應繳清該交的費用。

六、離店退檔手續

員工在辦完離店手續離店後,人事部負責在一個月內辦完退檔、解除合同等有關用工手續,並開具離店證明。辭職員工不辭而別或雖提出辭職報告,在未得到部門和人事部的批准同意,也沒有辦全離店手續而擅自離店者,公司將不支付任何薪資。

餐飲規章制度12

當客人在酒店門前下車,行李員應主動上前迎迓,並接過客人的行李,把客人引領來總枱進行入住登記,領取鑰匙後,進行房間休息,這一個簡單的手續,如能處理得好,定能使客人對酒店的服務,倍具信心。

1、總枱接待員應暫停原來的`工作,向客人展露笑容,禮貌地詢問客人姓名如:“先生,早上好,歡迎你光臨××酒店,請問先生貴姓尊名,但願我能幫您點忙。”

2、當客人説出自己的名字後,應説:“多謝×先生”,然後在訂房架上拿出訂房卡,取出一張入住登記卡給客人填寫。

3、當客人正在填寫入住登記卡時,接待員應馬上按照訂房卡上的資料,編排房間,填寫一本住客手冊註明客名、房號、遷出日期及房價,另外再寫出一式三份的人名資料條子。

4、客人填妥入住登記卡後,應查看客人有否遺漏了什麼重要事項,如:離去日期、證件號碼、國籍、付賬方式及簽名等。

5、查看客人的證件,核對編號有否填錯。

6、如客人填寫遷出時,將會用信用卡付賬,應請客人出示信用卡,並壓出一張信用卡表,目的是方便客人在遷出時節省時間。

7、客人搬入是攜帶輕便行李,但又不使用信用卡,那麼便要禮貌地請客人先付全部租金(包括服務費及税金)。

8、一切手續辦好後,便在客人面前展開住客手冊,向客人解釋他的房號,離開日期及房間的租金,然後將手冊給予客人,再將房間鑰匙及人名資料條子第三聯交與客人身後的行李員,再向客人説:“×先生,行李員××會帶領你到房間去,祝你在××酒店愉快。”

9、接待員應將入住登記卡分開,把訂房卡釘在第一聯入住登記卡之後面,與其他第一聯入住登記卡放在一起,方便查閲。

10、把訂房資料(CORRESPONDENCE)訂在入住登記卡的第三聯後面,連同賬單,一併交與前堂收款部。第二聯登記卡則存在一起,第二天早上一併交與公安局申報。

11、第一聯人名資料條子是入於房間資料架上,第二聯給與總機放於人名資料架上,第三聯是給房務部樓層。

12、把客人的人名、房號、人數、離開日期,依據第二聯的入住登記卡的號碼次序,填寫在當天搬入人客簿上。

餐飲規章制度13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按時參加各崗位例會(客房每週一至週五早八點)、(前台每週一和週四下午三點)例會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三、每人每週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務暫停排休,會後補休。年假按中心規定。

四、員工請病假須提前將醫院診斷證明和請假單上交,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應及時通知領班,由領班請示經理。

五、員工請事假,須提前三天至一週上報領班,如遇人員緊缺或有重要任務,可以不予批准。事後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嚴格按照規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換班,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提前一天向領班提出申請,未經同意擅自換班按曠工處理。

七、對騙取事病假的,一經查出,視情節給予曠工或除名處理。

餐飲規章制度14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體檢的範圍: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範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4、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並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範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6、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並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8、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經營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於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複檢合格後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癒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9、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並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10、個人衞生要求:衣着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髮、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衞生。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範人員培訓,保障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

5、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衞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範。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餐飲服務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

3、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4、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淨,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8、餐飲服務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衞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9、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並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於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衞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進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於10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後餐具專櫃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六、進貨查驗與查驗記錄制度

1、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2、應當查驗並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供貨票據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3、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衞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9、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採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下統稱食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採購合格的產品。

10、嚴格查驗供貨者的運輸工具,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載的、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温度、濕度條件的、未對散裝食品進行有效隔離的等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條件的食品,應當拒絕收貨,並主動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11、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清潔、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狀,標籤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12、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並主動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採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13、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貯存場所應當符合食品標識上的貯存條件,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設施。食品保存條件為常温的,其貯存温度不得超過30℃。

3、應當建立食品入庫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4、應當按照生熟分開、食品和非食品分開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食品和物品分區存放,並設置明顯的標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各類食品應當按照包裝標識的要求堆疊,不得超限量堆積、擠壓存放。食品數量不得超過貯存庫房、設備的裝載限量,離牆離地10cm以上。

6、應當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流轉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並建立食品出庫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出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7、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8、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9、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10、定期清掃,保持貨架清潔衞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11、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12、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台賬管理工作;

2、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3、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4、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

7、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8、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及時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進貨查驗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採取拒收、依據協議約定銷燬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應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並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並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進貨查驗後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並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同時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標籤標識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經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經整改合格後可以重新上市;對違法添加、腐敗變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銷燬。

4、對已經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費者,並書面通知供貨者,相關處置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供貨者需要召回的,應當積極配合。消費者要求退貨或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檔案,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數量以及處置的時間、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繫方式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6、對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食品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衞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3、工作職責

(1)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由經理負責全權處理一切事務。

(2)及進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餐飲規章制度15

一、儀表

1、按酒店統一規定着裝,制服應乾淨、整齊、筆挺無破損。

2、鈕釦要全部扣好,穿西裝制服時,不論男、女第一顆鈕釦須扣上,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工號牌要端正的佩戴在指定位置。

3、制服外衣衣袖、衣領處、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得顯有個人物品,如紀念章、筆、紙張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裝物品,顯得鼓起。

4、穿黑色平跟皮鞋或布鞋,隨時保持皮鞋光亮和布鞋的乾淨,鞋子大小必須合腳以免長期站立服務造成疲勞或意外。女員工只准着肉色襪,其它顏色和帶花邊、通花的襪子一律不得在上班時間穿着,襪頭不得露出裙腳,襪子不得有破洞;男服務員要穿深色的襪子。

5、非工作需要,不得在酒店外穿制服,亦不得帶出酒店外。

二、儀容

1、髮型:保持頭髮乾淨,無頭皮屑。

男服務員的髮際不得蓋住耳朵、衣領,不留鬃發。

女服務員頭髮前不蓋眉,後不披肩。

2、臉部:男服務員每天上班要刮臉保持臉部乾淨。

女服務員不準濃粧豔抹(不用異味化粧品)。

3、手部:指甲要保持乾淨,不允許用指甲油。

4、飾物:不戴耳環、手鐲、項鍊等華麗顯眼的裝飾品,不得佩戴飯店規定以外的.飾物。

三、儀態

1、本部服務員以站立姿勢服務。

2、正確的站立姿勢應是:雙腳與兩肩同寬自然垂直分開(體重均落在雙腳上,肩平、頭正、兩眼平視前方、挺胸、收腹),雙手體前交叉,右手在上保持隨時能向客人提供服務的姿態。

3、服務區域內,身體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蛇腰、聳肩。

四、舉止

1、微笑,是員工最起碼應有的表情。

2、面對客人應表現出熱情、親切、真實、友好的態度,做到精神振奮,情緒飽滿,不卑不亢。

3、客人講話時應眼望對方,全神貫注,用心傾聽,不得東張西望,心不在焉。

4、服務時,雙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衣褲。不抓頭、搔癢、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餐廳內行走要迅速,但不得跑步,不得二人並肩而行、搭膊、挽手,與客人相遇應靠邊而走,不得從二人中間穿行,請人讓路要講對不起,不得橫衝直撞,粗俗無禮。

6、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7、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8、不得將任何物件夾於腋下。

9、在客人面前不得經常看手錶。

10、咳嗽、打噴嚏時應側身向後

11、不得談笑、大聲説話、喊叫、亂丟亂碰物品,發出不必要的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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