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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室管理制度

圖書室管理制度

圖書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圖書室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單位圖書的管理,提高圖書利用率,鼓勵員工多讀書、讀好書,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專業技能、文學、傳記、歷史、社會科學、哲學與宗教、政治與軍事、心理學、健身與保健、烹飪美食與養生。

三、圖書借閲對象

只供本單位內部員工使用,不對外開放。

四、借閲規定

1、借閲時間為每天(工作日)的08:30—17:00;借書時間為每天(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其他時間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限借漂流圖書一本,借閲期限為7天(逢休息或假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應歸還,未讀完需續借者,務必辦理續借手續。若逾期未歸還,則暫停其借閲資格10天。

3、每本圖書都配有一張圖書專用卡片,員工借書時應先到圖書管理員處填寫《借書登記表》,登記借閲信息,並領取讀書專用卡片,寫下自己的讀後感言。

4、員工還書時應先到圖書管理員處填寫《借書登記表》,登記歸還信息,並將讀書專用卡片一併歸還。

5、讀者要愛護圖書,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撕毀、污損塗寫等,違者以購回相同書籍或購買同等價錢的書賠償。

圖書室管理制度

一、入室須知

1、嚴格遵守本室規章制度,一切行為務必做到文明禮貌。

2、注意儀表,保持安靜。

3、愛護圖書、報刊、設備等一切公共財物。

4、室內嚴禁吸煙、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瓜皮、果殼等雜物。

二、借閲規則

1、學生以集體借閲的形式借書,每班由本班圖書管理員負責借書,每次借書不得超過10本(一年級—四年級),每次借書不得超過20本(五—六年級),每次借書不得超過30本(七年級—九年級),期限為一週(寒暑假除外),逾期不還者,罰停借一個月。教職工每次借書不得超過15本,期限為三個月,到期須續借。

2、讀者要愛護圖書,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撕毀、污損塗寫等,違者賠償。

3、教職工調動工作及學生放假時,應在臨走前還清所借圖書。

三、遺失、損壞圖書報刊賠償辦法

圖書室的書刊是人類文明的偉大結晶,讀者必須倍加愛護、妥善保管,不得污損、撕剪、圈點、批註、劃線、印描、摺疊或遺失。如有上述情況,除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外,均按本規定處理。

(一)凡遺失圖書,應在一個月內以相同版本相同價格圖書償還,不能償還者,按如下規定賠償。

1、一般圖書按原價兩倍價錢賠償。

2、各種業務專業書和孤本書,市場上難以購買圖書,按原價的3—5倍賠償。

3、成套多卷書,配套工具書,遺失其中一冊或數冊者,按全套書價賠償,餘書仍留室存藏。

(二)、污損書刊,按其污損程度,照下列規定處理。

1、污損書刊,按其污損程度較輕,不影響書刊內容和紙質,對他人閲讀無大影響者,除給予批評教育外,賠償書刊原價的10—50%。

2、污損嚴重(十處)以上,嚴重影響他人閲讀或污損無法清除的,按圖書遺失賠償並交回污損圖書。

(三)偷竊、撕毀書刊的處理。

1、凡偷竊、撕毀書刊中的資料、圖片、數據、表格等可按原價的10倍乃至於更大倍數處於罰款。並視情節輕重、態度的好壞給予通報批評。

2、隱匿書刊中的圖表,附屬物等不歸還圖書室的“以偷竊,撕毀書刊”論處。

四、圖書管理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一)圖書室是單位文化建設的重要窗口,圖書管理人員應樹立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思想,具有崇高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精神。

(二)規範執行圖書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樂於奉獻。

(三)衣冠整潔,儀容端莊,精神飽滿舉止文明,説話和氣,禮貌待人,團結互助,和睦相處。

(四)接待讀者熱情誠懇,耐心細緻,急讀者之所急,想讀者之所想。

(五)勤奮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文化素養和業務水平。

(六)虛心聽取讀者意見,尊重讀者,不惡語傷人。

班級圖書角管理制度

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級圖書,更好地、充分地發揮班級圖書角的作用,在班級中形成良好的讀書氛圍,激發孩子讀書的興趣,同時也為了鍛鍊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級圖書角”管理辦法:

一、圖書管理員職責

1.負責班級圖書的管理,每天整理好圖書,要求擺放整齊有序。

2.負責圖書角的的乾淨、整齊,注意保持清潔衞生。

3.負責檢查和監督不愛護圖書的不良現象。

二、管理細則

1.考慮到一年級孩子的能力,班級圖書角暫不設圖書目錄和借閲登記簿,同學們可自由選擇喜愛的圖書,做到輕拿輕放、隨拿隨放。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書,看完後在書架上放好再拿另一本,不得帶回家。

3.要愛護書籍,不得在書上亂寫、亂畫、圈點,或撕扯、摺疊、污損。對於不愛護書籍的同學,將給予批評教育。

4.圖書角開放和閲讀時間:每天中午和下午課外時間、或閲讀課時間。其它時間,特別是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借閲。在閲讀時間裏,還可以進行閲讀交流和溝通。

5.全班同學按學號順序依次成為班級圖書管理員,一星期一換。

6.家長委員會要協助學生管理好班級圖書角,張貼讀書名言,並對圖書角進行美化佈置。

三、其他

為了鼓勵孩子們多借書、多讀書、會讀書,同時也為了鍛鍊孩子們的能力,培養孩子們的責任心,每月末還將評出“優秀圖書管理員”、“讀書小能手”,並給予獎勵!希望孩子們快來加入讀書的行列,人人爭當讀書小能手!

圖書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圖書館(室)規範化建設,促進教育教學工作,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中國小教育特點和教育教學中心工作,積極為師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學參考資料,為教育教學服務。

第三條 學校圖書館(室)必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利用書刊資料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學知識等方面的教育,指導學生課外閲讀,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四條 “濟南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委員會”是我市學校圖書館工作協調組織,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處,負責我市學校圖書館建設和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指定機構或專人負責學校圖書館(室)工作。

第五條 市及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是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並授權的教育圖書報刊徵訂發行機構,具體負責所屬學校圖書館(室)裝備用書供應和有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教育圖書代辦站對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實行業務指導和財務監督。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配備專人從事該項工作。

第七條 市和各縣(市)區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為學校裝備用書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根據學校規模和工作實際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農村規模較小的中國小可配兼職圖書管理員。

第九條 提倡學校圖書館試行校長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由一名教務主任具體負責。

第十條 圖書館(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國小應當具備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學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並具有圖書館專業知識。達不到要求的應當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業務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從事圖書館工作。

第十一條 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主動為學生學習和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及教研活動提供優質服務。

第十二條 市教育圖書代辦站應當定期對各縣(市)區及市屬學校圖書館(室)圖書裝備進行專項檢查,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應當及時提出批評並督促整改。

第三章 書刊資料及徵訂與發行

第十三條 學校圖書館(室)新購圖書,必須是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並列入學校裝備用書目錄的優秀圖書。

第十四條 學校書刊資料的配備應當兼顧學生、教師的不同需求,重點採購各科教學使用的教學參考工具書、教育教學研究的理論書,有利於學生自主學習、擴展知識的學習輔導資料及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的科普讀物和文學作品。

第十五條 圖書的購置應當把質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購書計劃時應當注意徵求、採納教研組、備課組和一線教師的意見,各類教育教學工具書、參考書和學習資料不少於新書購置量的60%。其它用書應當精選。

第十六條 學校圖書館(室)購書應當依據市教育局提供的目錄,分年度制定購書計劃,報教育主管部門圖書代辦站審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統一訂購。

第十七條 學校圖書館(室)購書經費不得少於當年公用經費的2%,學校必須予以保證,做到專款專用。學校應當根據實際和教育教學需要,從事業收入中安排不少於3%的資金補充購書經費。

第十八條 縣(市)區圖書代辦站應當按要求每年分兩次與市圖書供應社結算書款。市屬學校應在提書的同時進行財務結算。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向學生做好優秀圖書報刊的宣傳推薦工作,對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優秀圖書報刊,在自願的'前提下做好學生個人的徵訂工作。

第四章 書刊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書刊總括登錄和個別登錄兩種帳目。中學圖書館應當設書名目錄和分類目錄,條件好的館可增設著者目錄;國小圖書館(室)應當設分類目錄。

省、市級規範化學校及規模較大的學校應當積極開發、引進先進的圖書館管理系統,實行數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條 圖書按《中國圖書館圖書分類法》分類,編目要以《文獻著錄總則》為依據,做到歸類正確、反映充分、前後一致、方便檢索。

第二十二條 新書到館後,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週內完成登記、分類、編目、上架工作,不得積壓。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有計劃、適時地剔除內容陳舊過時、破損嚴重、副本量過多、無參考實用價值以及不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建立健全書庫管理、書刊外借、閲覽、丟失賠償、圖書註銷等規章制度,完善圖書館(室)工作職責。

第二十五條 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向師生宣傳圖書館的各種規章制度並進行愛護書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條 教師資料室應當對教師整日開放。圖書室、學生閲覽室應當根據需要在午休和課餘時間向學生開放。

第二十七條 中學圖書館(室)應當對學生髮放借書證,實行個人或集體借閲。規模較小的農村中國小應當充分發揮班級圖書角、圖書箱的作用,組織學生開展讀書活動。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積極配合學科教師組織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對學生進行課外閲讀指導,培養學生的讀書興趣,提高學生的閲讀能力。

第二十九條 學校圖書館(室)應當依據高效、安全、互聯、共享的原則,加快電子圖書、電子閲覽室建設,配備現代化設備,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第五章 館舍、設備

第三十條 中學圖書館(室)應當設置書庫、教師資料室、教師閲覽室和學生閲覽室。國小圖書館(室)應當設置藏書室和學生閲覽室,並配備通風、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 圖書館(室)應當配備必要的書架、閲覽桌椅、報刊架、書櫃、目錄櫃、文件櫃、陳列櫃、裝訂等設備。並逐步配備微機及視聽、複製等現代化設備。

第三十二條 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築的房屋作圖書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非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築的房屋作圖書室,位置應當設在平房或樓房一層,且與閲覽室相通或相鄰。

第三十三條 按專用圖書館(室)設計建築的房屋作閲覽室,使用面積應當符合省定標準。中國小教師閲覽室應當按不少於教職工人數的1/3設座;學生閲覽室中學按不少於在校生人數的1/12設座,國小按不少於在校生人數的1/20設座。

報紙、雜誌中學應當在70種以上,國小應當在50種以上;工具書、教學參考書種類中學應當在150種以上,國小應當在100種以上。

第三十四條 閲覽室應當整潔、安靜,懸掛適量名人畫像、格言、制度等,充分體現教育氛圍和人文關懷。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學校(普通中國小、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市屬高校)。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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