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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 合集15篇

建築工程合同 合集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 ,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築工程合同 合集15篇

建築工程合同 1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友好、誠信、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範圍: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並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166-199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範》(________年版)gb50261-199

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1-199

8.《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512-20.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範。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脩金支付方法  

4.1質量保脩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未能在

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並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後,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於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繫,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並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後,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並主動做好工程的後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後在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説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

建築工程合同 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頒佈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範、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着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維護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_______天。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2、使用標準、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3、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範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範。

4、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湖南省標準規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範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乾。

七、工程計價

1、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_______建價_______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_______,《_______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_______號),《_______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_______《_______省修繕定額》、_______《_______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量消耗標準》、_______《___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標準》及工程消耗標準動態調整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2、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_______建價_______號文件綜合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照施工同期《_______建設造價》預算價,信息價及市場價格執行。

3、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八、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後可順延。

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_______mm或_______mm以上(以_______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_______小時以上。

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後,甲方在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_______%。

2、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後,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_%,工程保脩金留結算總價的_______%,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

1、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2、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範圍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並且垂直開挖30公分,做兩步3:7灰土墊層,澆築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無道芽的路段安裝道芽,新舊混凝土路面之間做瀝青勾縫,清運現場所產生的建築垃圾,做好成品養護。

第三條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五個工作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工程價款(一)工程價款(含税)為:(大寫)(小寫)元。

第六條工程價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圖紙和明細以及該項目工程範圍規定的內容一次包死,任何條件的變化均不作工程價款調整,整個工程按以上“工程範圍”的內容全部完成經交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該工程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説明等組織施工。

三、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瀝青、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質量標準乙方在指定期限內無償返工。

第九條質量保修

一、乙方負責該區域內建設施工期內的保修,確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並作出質量保修承諾。若乙方不負責保修,甲方有權從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應由乙方保修的費用,乙方不得質疑。

二、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均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保修通知後在限定時間內維修破壞的路面。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圖紙並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現場確認。

三、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並負責確認工程。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和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開挖過程中遇到的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

四、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現場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條例等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第十六條付款方式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後支付乙方結算總價的90%工程款;剩餘10%工程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後一次付清。乙方應出具經甲方財務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辦理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村民鬧事而影響施工的一切行為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因此而影響施工進度,且不能轉嫁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圖1張路面維修工程費用清單(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 4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將至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發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承包施工。遵_______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至農村公路建設項目。

1、路基長_______公里,路面寬_______米,總計整修面積_______平方米,中標價_______萬元。

2、路面長_______公里,路面沙化寬_______米,厚_______釐米,總計沙化面積_______平方米,中標價_______萬元。

3、鋪設涵洞道,涵洞深_______米,中標價_______萬元。工程內容:路基處理、沙面層、小橋涵、路肩培築。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範圍:施工設計全部內容。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價款金額合計(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萬元。工程價款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驗收合格後決算。甲方扣工程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無質量缺陷後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必須按圖紙和公路改造工程技術規範的要求施工,乙方確保質量達到合格。

2、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開工。

3、甲方對乙方的施工有監督管理權,甲方按施工進度對乙方的施工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將工程項目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若出現工傷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乙方的施工對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方負責施工過程周邊糾紛的協調處理。

8、施工所需繳納的各種税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時竣工,否則,每超期一天,按_______元天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賠償,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復的,則乙方無條件返工、修復,直到達到要求的標準,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4、若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需要返工、修復,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復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承包關係,乙方的投入損失自負,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七、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 5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處理生活污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內容:

1、廢水量:全年平均每天 噸;

2、廢水接入方式,甲方通過管道將廢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務形式

1、按時按量按質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處理受納的污水,並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處理達標後的廢水及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

三、雙方責任

1、乙方對甲方按時按量按質接納的污水的環保達標和排放負完全的責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其它補充協議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廢水處理費用;

四、服務費用

1、甲方按 元噸水逐月支付廢水處理運行費。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廢水量及綜合服務費總額核算清楚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帳户。

2、合約期內物價指數有較大變動(如水、電、其它商品等價格上漲),經雙方協商後可調整廢水處理運行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與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七條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付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的工程範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中間開工

本工程範圍內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關於工程保密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7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雙方公司合作的具體情況,現初步擬訂合作條款如下:

1.合同標的

乙方執行及完成甲方的規定和要求,在經營範圍許可內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國國內的工程。

2.合同總價_________$

本合同價為一次性包定價,包括內容:

2.1廠房設備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諮詢,代理聯絡,前期採購,輔助繪圖工作。

2.2設備所需的機械(或鈑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勞動用品和一系列的輔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輔助,工具輔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員的對飲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____市外的服務。

2.5安裝設備工程後的維護工程:油漆,清理現場,無技術含量較高的檢驗配合(包括夜間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滿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要求。

3.2乙方需按時提供給甲方服務,逾期造成的後果損失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1前期需準備的工作甲方須在工程開始前20天通知乙方。

3.2採購送貨服務乙方在明確要求後,12小時內給予答覆,可進行的任務須在(最多60小時內完成送貨)。

3.3乙方應及時完成輔助繪圖工作,甲方須保證提供資訊完整和聯絡的時效。

3.3根據實地情況,油漆工程和輔助檢檢驗工作等不可一次性完成的,甲乙方經商議後共同解決。

4.質量保證

乙方應保證其供應的加工件,配件,五金件等都是全新的,應甲方要求,須提供響應質量合格書或型號材質證明,有説明書的特殊器材,乙方應提前提供説明,甲方在違反常例使用後造成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5.技術資料

甲方需要的技術資料,商務訊息,乙方應準備與要求相符的資料,圖片,圖紙按時寄送給甲方,如甲方認為資料提供不完整或丟失,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確要求後必須再次提供。

6.管理人員

6.1甲方代表為________

6.2甲方________對質量負責監督與驗收

6.3乙方負責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為_______

6.4甲乙方管理人員:

6.

4.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變更由_________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屬姓名和日期後生效,甲方代表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如乙方未能執行,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可見損失。

6.

5.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交給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日期後生效,甲方承擔因錯誤執行指令產生的費用和給其自身造成的損失。

6.6甲方責任:

6.

6.1甲方組織乙方技術人員,採購人員等考察現場,給予口頭安全輔導。

6.

6.2提前提出要求、指令,監督並指出技術上的問題。

6.

6.3協調乙方人員和________的操作手續。(如進廠,停車,安全服飾等)

6.

6.4尊重並信任乙方,對甲方在中國國內私自進行的操作,乙方不承擔責任。

6.7乙方責任:

6.

7.1乙方在工程開工前7天內將本公司的相關實際情況反應給甲方。

6.

7.2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的工程範圍,按質如期提供五金,機械配件,人力並確保質量。

6.

7.3對額外採購物品需明確報價,並嚴格遵守書面文件的條款履行責任。

6.

7.4對甲方的商業信息無條件進行保密,不可越逾甲方私自向甲方客户承接各類大小業務。

7.轉包與分包

乙方在經營範圍許可之外、資質未達標、資金暫缺的情況下,未經甲方批准時,不能將業務分轉給其他單位。

8.付款方式與索賠

支付:自正式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收到乙方電子、書面報價單後:

8.1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_____以內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次。

8.2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_______以內的,甲方預付乙方總價_______%以內定金,在驗收後的15天內付清餘款。

8.3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_______以內,甲方預付乙方總價_______%以內預付款,餘款在工程結束前結清。

8.4報價單總價在$_______以上的,須協商後製定單獨的項目合同。

8.5如當時無法立即驗收的情況下,在交納上述定金後,可暫扣餘款的_______%作為擔保金,工程結束前驗收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所有餘款,驗收時任有異議的,可制定書面條款再進行處理。

索賠:乙方對合同要求不符應負有責任,並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內(甲方的工程期間和之後的3個月)提出索賠,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種或多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8.6乙方同意甲方有理由地拒收貨物和對某項目工作的終止,乙方負擔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倉儲、裝卸費用、運費、等一切額外開支。

8.7根據貨物的疵劣和甲方受損的程度,經雙方同意實行貨物價格的降價處理。

8.8更換、修正有缺陷的貨物,更正乙方因技術不良造成的施工錯誤,以達到正式合同的規定,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

8.9乙方延誤甲方竣工工期,有明確證明的情況下,乙方承擔甲方賠償金的_____%。

8.10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正式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操作,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報價單價格的1%天,如在20天內仍未作出改變,甲方有權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而乙方仍有義務支付上述的各種違約金,賠償金。

9.合同文件

正式簽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組成:

9.1本協議書(參考)

9.2正式合同書(最終修正本)

9.3各項目報價書(最終修正價)

9.4履行合同時所需相關表格:甲乙方各部門管理人員名單,乙方服務項目表,送貨清單,人力出勤表格,諮詢格式,驗收單,支款書,收款單,預付款申請單,索賠書,合同終止書

9.5正式簽約合同前的來往函件

此意向書還需經雙方協商,修改,補充,再次制訂正式合同書以後,簽字蓋章生效。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日期:____日期

建築工程合同 8

甲方(賣方):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經_______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品牌:型號:_______機號:_______

二、轉讓價格:_______元。

三、甲方承諾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説明(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説明,乙方對於該的現狀以及日後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户:_______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9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 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包位於____市明珠大道的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乾(工程量單價計價)的方式將石首一中遷址新建工程技術資料交由乙方編制和整理。

二、承包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資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保證資料、管理資料、施工資料、工程施工變更籤證資料、安全資料以及竣工備案資料的編制、整理和歸檔;

2、各部門及專業施工單位之間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相關資料的傳遞與落實、回覆。

3、負責本工程所有建築材料實驗送檢(主要包括鋼材、水泥、砌體材料、砂石、外牆磚的原材料實驗,混凝土、砂漿的試配與強度檢測等相關實驗,鋼筋的焊接實驗等),整理、歸檔實驗檢測報告和材料;

4、彙總整理各專業分包單位(樁基礎、預應力、水電、弱電、消防、電梯)的資料,與建設主管的各職能部門銜接、資料備案等所有事項。

三、承包價格以該工程建築面積(共58937.73平方米)每平方米元計算,合同總價共元(大寫:人民幣),該費用為税後價,已包含乙方編制資料人工工資及乙方應當依法繳納的相關税費。

四、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如下:

1、本合同生效且基礎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20 %;

2、主體完工驗收合格、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50%;

3、竣工驗收完成、資料同步完成經驗收合格,向乙方支付資料承包款的70%;

4、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成(包括收集各專業分包單位的資料彙總整理、備案)且所有資料進入檔案館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剩餘資料費,如由於建設單位或其他各專業配套單位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及時備案,則甲方在竣工驗收四個月內付清餘款,但乙方有義務在資料備齊後完成備案歸檔。

五、甲方義務

1、為乙方配備腦及打印機設備、紙張、及其它辦公耗材等。

2、為乙方現場資料員提供住宿。

3、乙方外出到相關單位辦事或者送檢材料時,為乙方提供交通方便。

六、乙方義務

1、至少配備1名具備資質的資料員駐守工地現場辦公,乙方指定為駐地資料員。駐工地資料員應當相對穩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撤離資料員;

2、保證所有資料、半成品試驗及時到位,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不得因材料實驗、資料的原因影響材料的使用及工程進度;

3、認真落實資料收集整理、歸檔的相關制度,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善資料的編制整理;

4、及時傳達政府職能部門的有關指示、指令,負責與檢測中心及相關管理單位的聯絡及相關工作;

5、負責資料的編制、整理及其他專業分包單位資料的收集、彙總整理及資料的備案工作;

6、按時參加甲方、建設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種例會、技術方案、施工方案會,並整理好會議紀要,轉發給各建設參與單位。

7、配合工程建設各分包單位辦理簽證,及時傳達管理單位對各施工單位的工作聯繫函及處罰指令;

8、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承當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對工程資料進行保密的義務。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支付資料款,如不能按約定時間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資料員不得隨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如需離開應向甲方請假,如未請假離開,每次罰款元;

3、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的進度同步編制、整理其相關資料(包括實驗、檢測等),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如發現資料或其他實驗資料未按工程進度及時編制整理,每次罰款分部工程驗收因資料原因不能及時驗收時,每次罰款元,且所造成的重複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未按規範規定做齊所有相關實驗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實際每項少做或少送一次樣品實驗,按實驗室單項試驗費雙倍扣回並處以元次的罰款,並視問題的嚴重程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5、乙方應對所有資料的時效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由於乙方資料不準確、及時、完整,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或者工程驗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萬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合同變更和終止

1、除出現本合同約定解除的情形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當及時整改甲方在監督管理過程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若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有效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備案完善,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後,本合同書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1

發包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部《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經甲乙雙商定,甲方將____縣____鎮______廳宿舍工程總承包給乙方。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縣____鎮______廳、宿舍工程。

工程地點:____縣____鎮______學校院內。

工程內容:土建、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工期

承包範圍:圖紙包括的土建、安裝內容,其中圖紙中保温工程不包括。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價款:單平方造價為______元每平方米。

本合同價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關手續、管理等費用。

工期:______個月(______天)。

三、合同履行條款

甲方責任與義務:

1、開工前施工現場具備三通一平條件,並提供地質及地下管線資料。

2、施工場地及公共道路暢通的一切問題,均由甲方承擔並承擔相應責任。

3、施工期間所需一切手續、證件、批件等均由甲方辦理並承擔一切費用及責任。

4、施工水準點及座標控制點由甲方現場指定並出據書面通知。

5、施工期間一切外因干擾,均由甲方承擔諧調責任,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造成損失的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補嘗。

6、按合同約定及時拔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開工後積極組織人員,機械設備進場。

2、配備合格施工、技術、管理人員。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所用一切建築材料禁用偽劣產品,必須經監理檢查方可使用。

4、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

5、施工期間,安全

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按形象進度支付,合同簽訂後,機械設備進場支付總款的______%;基礎施工結束後支付總款的______%;

一層主體結束,支付總工程款的______%;

二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

三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

四層主體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粉刷結束,支付總款的______%;門窗安裝結束,付總款的______%;餘款工程後________年內一次付清。

五、工程變更,變更增加費用,由甲方出資另行增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2

建設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私家花園工程。

(二)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約100平方米環境綠化工程,具體工作詳見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及圖紙會審所涉調整內容。

第二條工期該項目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工時間從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次日起計。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順延:

1、未及時籤審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計劃;

2、設計變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場地;

4、連續4小時遇雨和停水、停電;

5、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撥付工程款項;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驗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報告的____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為默認工程合格並進行竣工結算;

2、若未能通過竣工驗收,雙方應確定整改方式及時間,再次驗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及支付方式

(一)結算依據:

1、依照________年頒佈的《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____市基價表》中土建、水電、裝飾、園林、安裝等相關定額執行,勞動保險費按c級取費,工程類別按定額説明執行。定額缺項部分由乙方報價,雙方共同確定價格後按實計算;小品項目按市場價定價;

2、甲方籤審的施工圖、施工圖預算以及未計價材料確認價;

3、甲乙雙方簽署的工作簽證單以及涉及調整(更改)部分變更通知書;

4、竣工圖。

(二)合同金額:

1、本合同暫定造價6萬元;

2、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結算。

(三)合同金額的支付時間:

1、甲方在乙方進場後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作為的備料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結算辦理完成後三個月內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額5%作為質保金,保活期到後支付3%,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餘款。

第四條關於設計調整(更改)本工程涉及設計調整(更改)工程項目,待調整資料完善並經甲方籤審後,工程量及造價按本合同原則

第三條進行增減。

第五條質保期

(一)質保期:從遞交竣工報告後的第____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設部年第80號令執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貴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為________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為________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護移交時按行規達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保證施工所需用水、用電;

2、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審定乙方的施工組織計劃及施工圖,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協助辦理施工的各項進場手續;

4、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關係;

5、若施工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付款。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和確定的變更通知內容,結合有關規範組織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監理公司的監理及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3、注意與外裝飾單位施工現場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5、負責施工中的成品保護。

第七條甲、乙雙方現場代表及責任

(一)甲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為現場簽證代表;乙方代表作為接受甲方書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條材料的認定及採購

(一)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對材料自行採購,涉及裝飾及燈具材料需經甲方認定後方可採購。

(二)設計材料變更須經設計單位和甲方共同認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乙方方可購買。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除順延竣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甲方對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補救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的機械設備調運等實際損失;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或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超____日,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工程,且無故拖延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延____日,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雙方約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建築法的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以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為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濮陽XXXX二期工程外牆抹灰、保温。

二、承包內容

萬利財富廣場第六層至樓頂所有外牆抹灰及保温。

三、質量要求

在施工過程中所有施工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外牆保温構造説明和國家驗收規範、規定標準和建設方、監理及甲方要求。

四、工程量計算與價格

外牆抹灰按實際面積、保温實做面積計算工程量,抹灰每平方米定價為____元,保温每平方米定價為____元。

五、施工責任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如不能保證質量、進度和安全操作過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頓,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施工中必須做到成品保護,安全用電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六、違約責任

當發生下列情況下,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上合同內容經簽訂生效後,任何不遵守或違背合同內容的都視為違約。乙方如自身原因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履約或被建設單位、監理、甲方勒令退場及其它任何不能正常履約的。乙方無條件退場或施工過程中自動放棄,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即施工工程量視為零)。乙方行為或結果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必須全部承擔甲方所有的損失。

七、付款方式

乙方人員入場施工部分工程量後開始支付生活費,工程施工分項完成50%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後付合同價款的80%,剩餘20%待建設單位、質監站、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後,等外牆膩子刮完後付清。

八、安全事故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紅傷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 1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新XX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築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並處理好。

二、施工範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為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牆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並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叁佰叁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築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牆、外牆貼瓷片、內牆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污管道、協助鑽孔、建築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牆貼瓷,每平方按牆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叁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叁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牆;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五、六層按叁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項目: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為60 c 60c,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 c;房和廳牆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為25c40c;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為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 c,廳牆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牆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四、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築工期自公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後不超過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後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總工程款拖欠不得超過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六、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築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七、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合同 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福園小區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環與南二環交界處土默特大橋西南側

3、建築面積:17287.632

4、結構類型:磚混

二、承包範圍及方式

1、承包範圍:乙方負責

6、

8、

9、11樓,散水以內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牆塗料、屋面、防水,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等;甲方負責水、電、暖等外網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費用結算方式:甲乙雙方以建築面積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佔所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45%,乙方佔總建築面積的55%,豎向分配。抵頂整體6樓與9樓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質量標準

1、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雙方確定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2、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

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督促、檢查;

2、乙方負責現場具體管理,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違規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擔負全部責任。

3、乙方有義務為施工人員投保安全保險,保費由乙方自理。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另一份備案。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建築工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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