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教師 >

教師管理規定(15篇)

教師管理規定(15篇)

教師管理規定1

教案(課時計劃)是教師以課時為單位設計的具體教學方案,是教師根據教材內容、教學對象、教學大綱等內容精心設計的教學藍圖,是課堂教學所遵循的章法。課堂教學質量的好壞,效率的高低與教案的設計和撰寫息息相關。為規範教學,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教學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教師管理規定(15篇)

(一)編寫教案的原則和要求:

1.原則

(1)所有課程,包括理論課、實驗課、課程設計、專題設計、畢業設計等都必須編寫教案。

(2)編寫教案應體現科學性、規範性、簡明性、靈活性、實用性等原則。

①科學性。備課時要領會教學大綱,熟悉教材,瞭解教學對象,掌握教學內容,確定教學方法,撰寫內容觀點正確、無誤,引用材料真實可靠。

②適用性。教案應真實地展現教學過程,能便於組織教學。教師準備怎樣教,安排學生怎樣學,教師設計的課堂教學思路應躍然紙上。

③規範性。教案的結構要完整,款式規範,語言通順,書寫工整。

按省《規範》要求:每一單元教案包括課題、班別、授課日期,教學後的要求,教學重點,難點,教學方法,教具及電化教學,複習,提問,課堂練習,課後小結,課外作業,教學進程和時間分配,板書設計等內容。

④簡明性。教案內容要簡練明確,不要宂長複雜,教學步驟要眉目清楚,不可雜亂無章,教學語言要規範、簡明。必要案例,堂上練習,要方便引證。

⑤靈活性。教案是教學的依據。但課堂教學情況是變化的,一個好的教師使用教案要能適應新的`情況靈活、變通,使教學有聲有色。切忌照本宣科。

(3)編寫教案要認真領會教學大綱,明確各教學單元的知識點,瞭解教學對象特點,撰寫內容正確,引用材料真實可靠。

2.要求

(1)首頁書寫齊全,體現教案內容、小結、複習舊課和作業佈置。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前備足兩週課,不使用舊教案上課。

(2)理論課,每兩課時為單位編寫一個教案,藝術類專業課,連堂上的課可以連堂寫單元教案(4節或6節一個教案)。

(3)設計、專題設計、畢業設計等教學環節需提供:任務書一份、指導書一份、成績評定及教學分析一份,平均每週一個單元教案。

(4)校內實習:平均每天一個單元教案。

(5)校內實驗:每個實驗一個教案。

(6)校內考證訓練:每週一個單元教案。

(7)校外生產實習:出外實習前要有實習計劃書、指導書、實習結束要有實習總結、學生實習報告書。(交實踐中心)

(8)校外參觀採風:帶隊教師事先填寫“校外現場教學申請表”,並提交“現場教學計劃書”。

(9)教案內容,每個教案除首頁外,至少要有三面。

(二)教案檢查有關規定

1.開學初,教研組長要檢查備課情況,期中、期末要檢查教學進度是否與教學計劃相符,發現不合要求,應及時處理。

2.期中前後,專業科、教務科抽檢部分教師教案,瞭解教案撰寫質量及教學進度情況。

3.期末組織全校教案檢查,(檢查全部教案)教師在上交學生學期成績時,連同教案一起交教務科備查。先由教研組長檢查,在第一面加意見、簽名後送專業科長檢查在封面蓋章簽名,並填寫考評登記表。填寫檢查登記表。

4.教務科將根據檢查情況及教研組檢查情況,組織評選優秀教案,評委為專業科長及教研組長。評選方式為民主評議,投票選舉。

凡經投票評選,過半數評優者為優秀教案,學校對評優秀教案的教師發給“優秀教案獎狀”及獎金。

5.經審評小組評審:

(1)凡不按編寫教案原則和要求撰寫的教案,如備課馬虎應付,書寫潦草、無序,內容或觀點嚴重錯誤,無法反映教學過程的教案,可被審評為不合格教案。

(2)每學期教師撰寫的某一理論或實踐課的教案個數達不到要求,可審定為不合格教案。

6.在審評過程中,發現嚴重不合要求教案,經評委審議過半數票認為該教案為不合格教案者,被確認為不合格教案。

7.對無教案上課及持不合格教案上課處理如下:(根據年薪工資具體實施方案)

(1)上課(理論課和實踐課)無教案者,每發現一次記扣年薪5分。不實行年薪制的老師,該段課時工作量扣減20%,並對其作出相應批評教育處理。

(2)學期檢查發現教師無教案上課者(持舊教案上課視為無教案上課),記扣年薪30分。不實行年薪制的老師,該課程課時工作量補貼扣減20%,學期考評不合格。

(3)雖有教案,但檢查教案不合格者,記扣年薪15分,不實行年薪制的,視情況扣減該課程課時工作量補貼10-20%,學期教學質量考評不合格。該任課老師,必須在假期中,對原教案進行修改,在指定時間內送教務科檢查,凡不作整改或教案仍不合格者,教務科有權提請校領導研究作出相應處理。

(4)凡上級領導、評估專家考評為不合格教案,學校按不合格教案處理。

教師管理規定2

為加強學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完善《月考核獎》發放管理規定。

一、考核內容及金額(600元)

全勤獎100元

教學工作獎100元

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200元

安全護導獎100元

校園規範獎50元

另:本月嘉獎50元

二、分配對象:

接受學校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月考核獎。

三、具體考核細則

(一)、全勤獎100元

考核週期內遵守學校作息制度,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現象,(已銷假的除外,相關要求另見《請假銷假制度》)可享受全勤獎。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全勤獎。

考核週期內有病事假,有無故遲到、早退現象(已銷假的除外)或零請假超時,按病假15元/天,事假25元/天,遲到、早退5元/次。

(二)、教學工作獎100元(教導處考核)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教學工作獎。

對學校課程表和作息時間表不認真執行,上課遲到、提早下課、擅自離崗、無特殊情況坐着上課,遞減10元/次。

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造成空堂現象,作教學事故處理,當事人各減10元/次。

教師應合理安排教學內容,上課時如有“放養式”或做與本課教學無關的事,遞減10元/次

教導處檢查“教學五認真”有不符合要求者,遞減10—20元/次。

如多次違反經教育未改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如造成學生家長有效投訴),停發當月全部教學工作獎。

未從事教學工作人員,按崗位進行考核。

(三)、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200元

按時出席學校各類會議和活動,認真學習,並完成相應的上交材料,不隨意缺席、遲到、早退或遲交;與教學、教研有關的學校行政人員、教師每月聽4節課。享受月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

2、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

(1)政治學習(20元)

全校教職工必須按通知要求按時出席全校性的會議和活動,不得隨意缺席、遲到或早退。凡確因公不能參加會議和活動的必須事先請假,待批准後方可不參加會議和活動,否則按缺席處理。凡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不能參加會議和活動的記為“缺席”,不申明原因的記為“曠會”一次。兩次累記遲到或早退者按“缺席”一次處理,缺席遞減5元/次(與已請假或銷假的病事假不重複遞減)曠會遞減10元/次。

認真參加學校要求的學習活動,並安要求提交學習記錄,兩次遲交算缺交,缺交遞減5元/次。

(2)教學(100元)

①備課聽課不足,遞減10元/節課

(3)德育(40元)

①上好晨會課(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上晨會課,遞減5元/次。

②上好班隊活動課(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上班隊活動課,遞減5元/次。

③班務管理(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完成班級板報、隊角、園地、三薄一冊、周工作計劃,遞減5元/次。

④完成德育處上交資料任務及學校大型活動(10元)

每月沒有按時、按要求上交德育處要求物品,不支持學校大型活動,遞減5元/次。

(4)專業發展(40元)

未完成讀書筆記、論文寫作,遞減10元/次。

(四)、安全護導獎100元

教師護導之日認真護導,到崗盡職,對學生不文明行為和不安全因素及時發現並勸阻,可享受月安全護導獎100元。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安全護導獎。

值日教師應佩戴值日袖套按時到指定場地值日,不遲到、不早退,如遲到、早退5分鐘視為不到崗。兩次遲到、早退為缺崗,缺崗遞減5元/次。

值日教師第一次缺崗,由總值教師給予口頭提醒,從第二次缺崗,遞減5元/次。

值日教師如有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時到崗,需請人代崗並向總值教師説明,如發生空崗當事人各遞減5元/次。

如在教師到崗的'情況下學生髮生意外酌情認定責任。如護導教師缺崗,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停發當月全部安全護導獎,並追究相應責任。

(五)、校園規範獎50元

遵守教師校園規範,文明辦公,可享受月校園規範獎50元。

發生下列情形者遞減月校園規範獎。

違反教師校園規範或文明辦公規定,遞減5元/次。

教師上課時攜帶手機,發出信號,影響教學秩序或接聽電話遞減5元/次。(特殊情況除外)

學生在校時間,教師騎車出入校園,遞減5元/次。

如發生在校園吵架、打架,散佈不利於團結和穩定的言論,或因個人原因嚴重影響學校形象的,停發當月全部校園規範獎。

(六)、本月嘉獎50元

如本月能拿足全勤獎、教學工作獎、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任務獎、安全護導獎和校園規範獎,另嘉獎50元。

(七)其他獎勵(在年底兑付)

1、開學獲最佳板報、最佳園地、最佳隊角,每項獎勵10元。

2、每週“五項常規”評比年級第一,獎勵10元。

3、開展蘋果積分活動,爭奪金蘋果。每週獲得一個金蘋果,獎勵10元。

4、衞生工作

(1)每月按時準確做好班級因病缺課記錄和健康安全教育記錄的獎勵10元。

(2)每月班級和保潔區衞生打掃被扣0——4分獎勵40元,扣5——9分獎勵,30元,扣10—14分獎勵20元,扣15——19分獎勵10元,扣滿20分的不獎勵。

四、幾點説明:

1、一年內退休的教師考核條件可適當放寬。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當月全部考核獎: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者;有重大教育教學事故者;請家長代辦私事造成惡劣影響等有損師德形象者;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造成缺崗、待崗者。

3、本規定如與以前有關條例不一致的,則以本規定為準;

4、本規定從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5、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管理規定3

為了規範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學術等活動管理,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作如下規定:

一、由市教研室組織的城區教研、學術活動,各教研組應根據波寧市基礎教學網上通知的要求積極組織教師參加,教研組長應把參加活動的教師名單報教務處備案。

二、由市教研室等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學科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的波寧大市教研、學術活動,根據文件或通知的要求,由教研組長提出參加活動建議人員名單,報教務處主任審批並備案。

三、由市教育局、市教研室組織的教師職稱評審、教壇新秀評比、教學視導等各項活動,參評教師或者評委教師應根據通知到教務處備案。

四、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學科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省內,大市外的教研、學術等活動,根據學校教學情況,由教研組長和教務主任提出參加活動建議人員名單,報分管校長審批,然後憑通知到教務處備案。

五、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學科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省外的教研、學術等活動,根據學校教學情況,由教研組長和教務主任提出參加活動建議人員名單,報校長審批,然後憑通知到教務處備案。

六、非教育行政部門(包括雜誌編輯部)舉辦的教研、學術活動,如要求我校教師參加,則該部門的邀請書或通知應發至學校,由校長室根據情況決定或具體安排出席人員及有關事宜。

若舉辦部門的邀請書或通知只發到教師本人,則出席者只以個人名義參加,並且須經校長審批,然後憑邀請書或通知到教務處備案,原則上會議一切費用(包括會務費、差旅費及津貼等)均由本人自理。

七、在學校同意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教研組應安排好外出教師的教學工作,教務處協調外出教師課務安排並備案,月底報學校人事室。

八、經學校批准參加教研、學術活動的'教師

(一)其外出的時間作公假處理(假期中的活動除外);

(二)其外出往返的差旅費及津貼,按規定由學校報銷。

九、學校提倡並鼓勵各教研組織積極開展教研活動,認真總結教研經驗,應邀外出參加教研、學術活動的教師應積極推動學校的教研活動,並在教研組中發揮積極作用。

教師管理規定4

一、教師簽定三年勞動合同,考核上崗,上崗前屬實習期不享受獎金待遇。

二、教師上崗後必須穿工作服,佩掛工作牌,不履行者一次扣10元。

三、教師必須履行了生值日,中午值班等職責,並不得在外兼職,中午值玫時間請假一次扣5元。

四、工作時間不得接聽電話,手機必須關機或調靜音,發現一次扣10次。

五、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發現一次停發當月獎金,累計2次,記過一次,工資降一級,累計三次開除。

六、不準接收家長吃請及收禮,如有情況及時向主任反應,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七、任何人不得浪費水電做到人走關閘,人走上鎖,發現不關電閘者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時間不準穿奇裝異服,不留長指甲,不梳披肩發,不濃粧豔抹。

九、工作時間:每週為五天工作日,休兩天,早9:00--晚6:00。

十、每天上午9:30開例會,並嚴格執行會議精神,遲到一次扣5元,累計3次扣當月獎金。

十一、對本中心規定不得外傳的消息,如教學具體方法、教案等中心機密內容一律保密,不得外傳。如違者扣除當月獎金。

十二、本中心發放的辦公用品嚴禁回家私用。發現一次扣5元

十三、每季度水電費最低的班級(以水電錶為準)獎10元,反之水電費最高的班級,浪費嚴重者扣5元。

十四、獎金髮放參照獎金制度。

十五、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級,扣發當月全部獎金,連續出現3次重大事故者,班主任自動離崗。

十六、本中心員工不得大喊大叫,一驚一乍,影響老師形象,發現一次扣10分,累計3次開除。

十七、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按時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十八、上班時間不得串崗,不得隨意請假,更不準中午或其它時間外出,不管時間長短,按遲到計算

十九、入園後不講普通話,無論什麼原因一次扣5元。

二十、對於領導安排工作不服從者,降級處分(可以提更好的意見)

二十一、對活動不積極參於,並私下議論,扣發當月獎金。

二十二、要護公物,不隨意採摘花果,並保護好幼兒園設施和各種玩具器材,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違者扣5元

二十三、如與其它制度相抵解以此為準

家長入園規章制度

一、家長出入幼兒園,儀表要整潔,談吐舉止文明禮貌為幼兒園樹立良好的'榜樣。

二、遵守園內各項制底,按時交費(收費時間每月1---5號)按時接送幼兒,因事病、缺勤要及時請假,家長和幼兒患傳染病時,必須及時告知幼兒園。

三、尊敬老師引導幼兒積極與幼兒園配合,主動於幼兒所在班級的老師取得聯繫及時反映瞭解幼兒情況共同教育好幼兒。

四、遇到幼兒之間發生矛盾糾紛,請家長採取正確方法給予引導教育或和本班級教師反映,恰當解決,不得訓訴恐嚇任何幼兒,以確保幼兒身心健康。

五、家長和幼兒園工作人員保持正常關係,不得請客送禮,協助幼兒園樹立良好園規。

六、要護公物,不隨意採摘花果,並教育幼兒協助保護好幼兒園設施和各種玩具器材,講究衞生,不在園內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騎車進園,不亂扔雜物。

教師管理規定5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校的進程,不斷健全完善學校管理體系,規範教師教育教學行為,逐步使學校管理步入系統化、科學化、規範性的軌道,根據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考勤實行簽到制,一人一簽,任何人不得代簽,凡代簽二人同責。

第二條:請假審批辦法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教導主任審批,報校長備案。

2、請假一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校長審批。

3、請假(含連續請假)一週以上,憑相關手續由校長籤意見,到學區辦理請假手續。

第三條:曠工、、遲到、早退、事假、病假的界定:

1、曠工:在正常工作日(包括學校特殊情況下加班)期間,未向相關領導請示批准或請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崗或離崗者為曠工。不實事求是,隱瞞或謊報請假事由,一經查實,以曠工處理。請假批准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報批手續而超假的以曠工論。

2、遲到:教職工在作息鈴聲(預備鈴)響後未到校為遲到。值班教師在早晨7:30後到校為遲到。遲到認定以教師簽到和領導巡查為準。

3、早退:下班鈴未響,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私自離校為早退。

4、事假:教師有事需提前請假。請假時必須説明事由並填好請假記錄單,否則不予准假。

5、病假:病假教師病癒上班時,需帶醫院診斷證明或購藥單據予以核實。無醫院診斷證明或購藥單據視為事假。

第四條:所有教師不得佔用上班時間處理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務,特殊情況下報校長批准,另行處理。

第五條:考勤記錄

1、上班期間因事外出,需向帶班領導請假,批准後方可外出。每個工作日因私事外出20分鐘以內不計考勤(每週不得超過兩次),超過20分鐘按事假處理;未向帶班領導請假私自離校20分鐘以內按早退處理,超過20分鐘,按曠工處理。

2、男教師55週歲以上,女教師50週歲以上,因病並履行正常手續的每學期不超過5天,按全勤記;其他教師不超過兩天按全勤記。

3、加班時間可折抵病事假。

第七條:特殊假例處理

1、婚假:達到法定婚育年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結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教職工享受婚假15天,以上均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辦理婚假必須出示結婚證,晚婚還須出示相關的證明。

2、喪假: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享受5天以內特假,配偶父母死亡可享受3天以內特假。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死亡可享受2天特假。

3、產假:女職工請產假應持請假條、結婚證書複印件(原件審驗)、準生證複印件(原件審驗),請獎勵產假的.還須提供獨生子女複印件(原件這驗)辦理請假手續。女教職工持準生證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90天,晚婚晚育未辦理獨生證的產假為120天,晚婚晚育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為180天;配偶生育,男職工享受護理假7天(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節育和絕育等手術(須出示相關證明)根據計生相關規定享受特假。女教職工施行絕育手術可請特假21天,男教職工施行絕育手術可請特假14天。

5、配偶意外事故、重病住院(須出示正規住院證明),教職工可享受3天以內護理假。特殊疾病,如精神病、癌症、白血病等,按相關政策辦理。

6、同事、同學或友鄰婚喪可請半天特假。

第八條 考勤的使用

教師考勤情況將作為教職工評優、評先、評職、晉級、晉職、聘任、績效工資發放等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1、每學期連續曠工3天(含3天)或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年度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2、每學期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事假累計超過1個半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半月者,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直接定為合格等次;

3、每學期遲到、早退累計超過40次者,年度考核不得評優,直接定為合格等次;

4、績效工資會考勤部分,如果有按學校考勤規定處理的情況時,在績效工資中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如無硬性規定時,則不作處理。

第九條:未盡事宜,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第十條:本規定由學校行政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定經20xx年3月12日我校全體教師通過,從頒佈之日起執行,原考勤規定同時廢止。

教師管理規定6

為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崗位責任制,維護學校工作秩序和教學秩序,進一步規範教師的工作行為,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在學校原有教師出勤管理規定的基礎上,經學校20xx年2月7日行政會議討論,修訂本規定。

一、出勤管理範圍和內容

(一)遵守作息時間。全體教師要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師的職業道德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和各項活動。

(二)根據規定請假。教師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遇事或生病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假條交學校領導或上級審批),得以批准後方可離崗。凡未請假或請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課、不輔導學生、不參加學校會議、不參加教研活動、不參加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定為曠課(曠工),曠課(曠工)1節扣罰工資80元,並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和其他責任。教師會議、教研活動、政治學習、班主任會、教研組長會、校會及其他臨時會議按2節課計,大型活動按涉及的課時計,升旗儀式按1節課計、全天性活動按8節課計、其他活動或工作依據具體情況酌情規定。

二、出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值班領導、值班教師在規定時間到校值班。早讀期間負責安全管理輔導(早讀輔導)的教師必須早讀鈴響畢及時進入教室輔導學生,負責學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習的教師在晚自習上課(7:00)前趕到教室或學生集中地點,晚自習上課教師負責學生晚自習期間的安全管理和學習輔導,按時上下晚自習。晚自習下課後,上課教師負責學生課間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節晚自習上課方可離開。

(二)請假

1、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教師請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寫假條(卻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填寫的可委託非值班行政人員的教師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長請假,並説明課程屬自己安排還是學校安排,若屬自己安排課程,要在請假條上註明課程的班級、節次和代課教師。請假手續必須在上課(或會議、活動)前半小時辦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師因不按時請假而造成無人上課、無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領導查課後才請假,均按曠課(曠工)處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師根據規定自行請人代課(代班),請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的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學校簽署意見後,教師自行報教管中心、教育局審批。請病假5節以內又自行請人代課的,不扣工資;5節以上又自行請人代課的,扣工資20元。請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扣工資40元。教師因住院治療而請病假的,經批准後不扣工資。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師根據規定自行請人代課(代班),請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審批,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的由校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學校簽署意見後,教師自行報教管中心、教育局審批。請事假5節以內又自行請人代課的,不扣工資;5節以上又自行請人代課的,扣工資20元。請事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扣工資40元。

病、事假每節扣業務分1分,按規定扣完為止。

教師自行安排代課,學校不付教師代課工資,代課教師要認真上課,承擔教育教學和安全管理等責任。

(3)公假。教師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訓等,涉及課程變動、課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寫假條交值班行政檢查。

(4)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婚假:晚婚(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據,報教育局審批;達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且達不到晚婚條件結婚的婚假3天。

喪假:教師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逝世的,喪假1周。

產假:《勞動法》規定的基本產假90天。符合晚育條件(提供依據),除基本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共計120天。教師請產假均需提供依據,報教育局審批。

三、出勤獎懲規定

(一)一學期無曠課(曠工)、遲到、早退,無事假、病假,發給滿勤獎100元(從績效工資中列支)。

(二)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的',列入考核,不扣罰工資;遲到、早退5—20分鐘,按0.5節曠課計;遲到、早退20分鐘以上,按1節曠課計。教師因遲到、曠課(曠工)、早退而造成學生無人管理或管理脱節產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教師承擔紀律的、經濟的、法律的一切責任。

(三)非公事,教師不得調課,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事調課不計假。

四、其他

(一)學校實行行政領導和教師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堅持早上、中午按時到校,放學後將工作安排好才離崗,要檢查校園紀律、衞生、安全,並按出勤規定對教師的到崗情況進行詳實的檢查登記。

(二)班主任是班級學生教育管理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關規定到位履職、管理輔導學生,班主任失職失誤的視其情況按曠課(曠工)1節以上處理,造成的責任由班主任負責。

(三)長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值班領導、值班教師不按規定到崗到位的,按規定作曠工1節以上處理,並承擔安全管理責任和其他責任。

(五)出勤實行周公布、月總結、學期結束彙總的統計方式,根據規定納入教師績效考核、業務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本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繼續不斷修改、補充和完善。本規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7

第一條教師教學常規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課前備課、課堂上課、學生考勤、課後評語、定期培訓五個方面。

1.課前備課要求

(1)嚴格按照本科目教學計劃和進度進行教學工作;

(2)明確當堂課教學內容及教學重點,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材,並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序;

(3)堅持超前備課,並提前2天將教案發至教學主任郵箱。

2.課堂上課要求

(1)教學內容明確,符合教學計劃的進度;

(2)示範動作規範、標準、統一;

(3)語言準確、生動、清晰,音高適度,速度適宜。

3.學生考勤要求

(1)任課教師應準備好本班的《浩沙國際舞蹈培訓學校學員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課教師每節課上課前應核對學生的考勤情況,做到課後與缺席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並瞭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在每週一及時在學校網站公佈學員的考勤情況,並對上課表現突出的學員給予標註,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課教師根據學員到課情況取得預定的.課時費用,學員無故缺勤者,扣除任課老師相應比例的課時費用。

4.課後評語要求

任課教師每月對學員上課情況進行總結,並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完成各學員的評語上傳工作,未及時完成上傳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訓要求

任課教師(專職教師)每週至少參加一次舞蹈學校內部的培訓課程,不得請假,請假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二條受聘教師的考勤、請假制度

1.任課教師應認真遵守學校教師考勤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2.任課教師至少要提前20分鐘到達教室,並提前10分鐘到達教室門口迎接本班學員,教師遲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無條件接受舞蹈學校的調課、代課或其它有關工作調整,上課期間不得隨便離開授課教室,有違反規定者扣除200元;

4.任課教師無故不得請假,如遇緊急事情需向教學主任提前1天請假,並等待學校安排好代課教師方可離開,未請假或未等安排好課程離開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三條受聘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體罰、侮辱學生(包括語言、行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並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違反舞蹈學校規章制度的。

教師管理規定8

為滿足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與教科研工作需要,提高教師現代教育技術應用水平和能力,經研究決定,對教師辦公室配備電腦。為充分發揮其作用,用好、管好電腦,特作如下規定。

1、電腦是學校貴重的教育教學設備,辦公室的每位教師都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其良好的工作狀態,各辦公室的負責人是本辦公室電腦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負責。每天早上要及時瀏覽學校主頁,重點關注“本週工作”和“學校公告”欄目。

2、計算機內不得裝有遊戲程序,電腦主要用於教育教學工作,工作時間內使用電腦不準做與此無關的事情。禁止上網聊天,禁止訪問黃色、反動等不良網站,禁止玩電腦遊戲,禁止觀看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光盤影視和網上影視,禁止教師子女使用學校電腦。以上情況,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並納入考核之中,違反法律法規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教師使用電腦要嚴格按操作要求進行。不準刪除、改名、移動系統文件和他人有用的文件,不準使用帶有病毒的軟盤、光盤、u盤,不準私自對計算機進行開箱拆裝。堅決禁止使用中熱插拔內外設備(包括插拔電源開關機)。凡違反操作規程,不按規定要求操作,造成硬、軟件損壞,給學校、教師造成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罰。

4、各辦公室電腦管理員(室長)應做好查、殺毒工作,每個星期至少查毒一次,電腦使用中如發現不正常現象,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反映,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5、需保存的信息,保存在c盤外的其他硬盤,重要信息還應進行備份,以免電腦壞時所有的資料都丟失。同一辦公室的教師應互相協作、互相幫助,既充分使用好電腦,又共同提高電腦應用操作水平。

6、原則上禁止教師使用他人辦公室的電腦,有特殊情況,必須徵得他人辦公室負責人的同意。對我校重要的數據資料、軟件及網絡設置等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外泄。未經校長室同意,外來人員不得使用本單位的電腦及網絡設備。

7、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應將電腦的電源關閉、門窗關好並蓋好防塵布。如因管理不善,導致電腦零配件、電腦整機丟失的,責任由使用、管理電腦的辦公室承擔,承擔的賠償費由校長室決定,由辦公室負責人與本辦公室的教師協商解決。

8、網管人員應經常檢查辦公室的電腦使用情況,負責電腦的安全使用、電子郵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網管理、軟件系統進行維護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9、總務處負責對學校所有電腦、設備進行登記、造冊備案和維修。

10、各部門應定期對計算機及相關設備進行清潔,並做好防曬、防水、防塵和防震工作。原則上每天使用電腦的時間不得超過晚上9:30,特殊情況必須徵得校長室同意。

教師管理規定9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安排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

2、嚴格遵守學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若親友來訪,要按規定在門衞室作好登記。

3、要認真搞好室內外的環境清潔和做好保潔工作,不要在牆壁上亂塗亂畫,地面無積水,無贓物,房內無異味。

4、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破損或故障,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有關規定賠償。

5、注意用火、用電和財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樓梯、梯間的清潔和暢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傢俬、雜物。

6、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學校辦公室,以便進行房租、水電的結算及統籌安排;宿舍鎖匙要親自交給學校辦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給他人,更不能擅自將住房子轉給自己親屬或其他人居住。

教師管理規定10

為了進一步推進教育現代化進程,促進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現代教育技術在我校的應用與普及,學校將為在編在崗教師配置筆記本電腦,並以此為契機,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完善教學手段,把我校的教育現代化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根據黃石市教育局《關於加強直屬學校教師備課電腦配備、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特制訂我校教師備課電腦的'管理和使用規定:

一、管理方法

1、學校配置的備課電腦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其產權歸學校所有,學校對配發的備課筆記本電腦進行財產登記,並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統一管理。

2、教師如調離本校、退休、自動離職等離開前應將筆記本電腦交還學校,學校檢查無誤後,方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3、任何人不得將此電腦轉借、轉讓、租賃、更換、私賣給他人,違反規定者學校有權收回電腦或按原價扣回。

二、使用要求

1、教師備課電腦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令、法規,嚴禁制作、拷貝、使用、傳播、觀看含有不健康和反動內容的程序、光盤、磁盤、網站、視頻;嚴禁在互聯網上散發、傳播無根據或未經證實的消息;教師未經學校批准,嚴禁擅自以班級、年級、學校等集體名義傳播信息,如有發現,將取消其使用資格。

2、教師備課電腦在工作時間內限用於教育教學工作,如備課、製作課件、撰寫論文、蒐集教育教學資料等,不得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如打遊戲、看電影、炒股、網購等)。

3、全體教師應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信息技術培訓,熟練地掌握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必須具備的各項實用信息技術。充分利用配發的備課電腦參加網絡研修,提高業務水平。

4、教師不得私自更換電腦重要配置、不得卸載因管理、安全、教學應用要求必須安裝的軟件。

5、對教師持有配發的筆記本電腦經常不能用於課堂多媒體教學和不能完成學校佈置的相關信息技術工作任務的,學校有權進行收回。

三、保管維修

1、學校配備給教師的電腦自配發之日起由教師個人全權保管,在移動、攜帶和使用中,應小心愛護,精心使用,妥善保管,做好防盜措施。因個人保管不善,導致筆記本電腦遺失或者損壞,由教師個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再為其配置筆記本電腦。

2、保修期內,筆記本電腦出現屬於保修範圍內的故障的,享受供貨商和廠方提供的維修服務。保修期外,或不屬於保修範圍內的硬件損壞,仍由使用者送往廠家指定的當地維修服務中心維修,費用自理。

3、筆記本電腦屬於貴重易損壞物品,使用人一定要注意輕拿輕放,避免擠壓和撞碰,並遠離水火及各類化學物品等,要切實做好病毒及安全防護工作,教師要不斷提高計算機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當導致的設備損壞。

教師管理規定11

近年來,我縣不斷深化“以縣為主”的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教育資源得到了優化整合,進一步激發了學校辦學活力,教育教學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有的學校擅自借用教師,有的教師私自到外校任教,有的教師違反規定在校外收費辦班,有的教師甚至擅自離開教學崗位,影響了正常教學秩序等,這些都干擾了教師隊伍的正常管理。為嚴明紀律,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規範教師行為,加強教師隊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暫行規定》及相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規定。

一、教師要認真履行教師聘約,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嚴格遵守有關教育教學的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任務,規範自己的行為。

二、嚴禁縣內學校之間隨意借用教師。縣內學校之間因缺編、缺少緊缺學科教師而確需借用教師的,必須報經縣教育局批准,並向縣編辦備案。未經批准的,原學校要於該教師被借用當月內報告縣教育局,並向縣財政局申報停發其工資(其中,屬完職中的,由完職中申報;屬鄉鎮的,由鎮中心學校申報,下同),報縣編辦備案,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本人返校。書面通知發出後,超過半個月不回原學校的,低聘一級教師職務,三年內不準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借用學校也不得以代課教師名義發給代課金;超過一個月仍不回原學校的,由原學校按規定程序報告予以辭退。

新聘用人員擅自到其他學校任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對擅自離職(包括到縣外學校或到縣內民辦學校任教、自行脱產進修、經商等離崗行為)的教師,學校應立即向縣教育局報告,並於該教師離職當月,向縣財政局申報停發其工資,同時立即書面通知其返校或按規定補辦辭職手續。書面通知發出後,十五日內不回原工作崗位或不辦理辭職手續的,由學校按規定程序報告予以辭退。

四、教師在社會上私自組織辦班補課的,按照省教育廳教基[20xx]24號文件精神,降低一級職稱使用,三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同時調離原學校,另行安排工作。

五、對辭職、辭退人員,限期一個月和原學校結清經濟關係,退還學校公有住房、公物,並自辭職、辭退之日起,按市場價收取住房租金。屬集資建房的,學校只退還原集資款。各學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對照辦理,否則,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經辦人員責任。

六、加強中國小編制和人員管理。各完職中、各鎮中心學校在核定的編制數內,凡經縣教育部門批准的完職中之間、鎮中心學校之間(不含從農村調往縣城)人員調動、增人,縣財政給予調整經費預算;超編進人,縣財政不予調整經費預算。各完職中和鎮中心學校教師缺編,應於每年暑期向縣教育局申請代課教師人數,經縣教育局會同縣人事局(編辦)、財政局核定後,縣會計中心予以支付代課金。

七、凡編制已滿員的學校,一律不得進人。已經超編的學校,應採取到缺編或邊遠學校支教的辦法逐步消化。學校滿編後,誰因調入造成超編的,確定誰為支教人員,待編制空出後,再回原學校工作。否則,由財政按超編人員對待,停止經費供給,停發超編人員工資。學校的編制由縣教育局在省政府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核定。

八、各學校(含中心學校)對未經批准借用、擅自離職和辭職的教師,如學校發現後不報或瞞報,除扣減學校相當於當事人應停發工資額的公用經費外,對學校主要負責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並按幹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理。對超過一個月未報的,給予通報批評;超過兩個月未報的,當年不定考核等次,並給予警告處分;超過三個月未報的,當年不定考核等次,並給予行政降級或撤銷職務處分。

九、縣教育局、人事局(編辦)、財政局、監察局將不定期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分別向社會公佈監督舉報電話,鼓勵社會監督。對學校超過一個月未報的借用、離職教師,有舉報並經查實的,由縣財政局一次性獎勵舉報人獎金20xx元,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十、本規定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12

高等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要適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開放性和職業性的內在要求,要大量聘請行業企業的專業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學校擔任兼職教師,逐步加大兼職教師的比例,逐步形成實踐技能課程主要由具有相應高技能水平的兼職教師講授的機制(教高[20xx]16號)。因此,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是我院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的管理,組建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技術過硬、結構合理和相對穩定的`外聘兼職教師隊伍,對我院穩定教學秩序、加強校企合作、理論聯繫實際、提高教學質量、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具有重要意義。為明確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的任職條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學工作規範,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外聘兼職教師的界定

外聘兼職教師指為加強某門課程的教學工作而從外校聘請教師或從社會上聘請能工巧匠來校任教,或者指某門課程本校內沒有合適任課人選而必須從外校或社會上聘請教師或能工巧匠來校任教,其聘期一般在一個學期以內,超過一個學期的由學院考核聘任。

二、外聘兼職教師任職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事業心強,關心我院發展,願意為學院的教學和科研服務。

2、外聘教師一般應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自其他院校的教師,應具備該課程的任課資格;來自企事業單位的教師,應具有較豐富的相關專業技術或管理經驗,且具有一定的教學能力。

3、外聘教師可以受聘承擔課程理論教學、實踐教學等教學工作。

三、外聘兼職教師聘用程序

1、系部負責人應根據本系部的教學情況充分整合全校教師資源,合理安排使用校內教師,系部負責人應對外聘教師的必要性進行審核,原則上主幹專業課程和師資緊缺課程才提名外聘兼職教師;外聘兼職教師來校任教後,原任課教師即轉為跟班教師,按跟班教師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2、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由系部提出初步人選並審核相關資料,組織填寫“z職業技術學院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申請表”並簽署聘任意見。

3、各系部將“z職業技術學院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申請表”報送教務處,教務處簽署聘任意見後將申請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審批同意後,由各系部負責與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簽訂聘任協議。

4、“z職業技術學院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申請表”一式三份,教務處、人事處及系部各存一份。

三、外聘兼職教師管理要求

1、各系部負責外聘兼職任課教師的業務考核,注意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日常教學工作與教學質量的監控,並作為是否續聘的依據。對於教學效果差,學生反映強烈的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應及時停止聘任。

2、各系部負責對外聘兼職任課教師工作量統計、課酬的統計並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應將外聘兼職任課教師與本院專任教師一併列入學生對教師的測評範圍。對於不能按時完成教學任務、違反學院管理規定或不能按時提交各種教學文檔的外聘兼職任課教師,適當扣除其講課酬。

四、外聘兼職任課教師教學工作規範

1、兼職任課教師對其所承擔教學的課程,應在開課前兩週內根據校歷、教學進程表和課程表的安排,填寫學期授課計劃(一式二份),經系(部)負責人審查批准,教務處、系(部)各執一份,作為審核課酬的依據。

2、兼職任課教師必須根據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備課,並按要求撰寫好教案,結清課酬前將教案交系部存檔。

3、兼職任課教師上課應嚴格遵守學院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拖課、不提前下課。

4、兼職任課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停課或代課,應提前向系(部)提出申請,系(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報教務處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教師因故不能提前辦理手續時,原則上應提前12小時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代辦或事後補辦。

5、兼職任課教師應按照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試卷命題及閲卷等工作。

6、課程授課及考核結束後,應按照學院及系(部)的有關規定,上交成績單、課程總結等相關材料。

五、外聘兼職任課教師課酬標準

外聘兼職任課教師課酬標準按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13

為了建設內涵豐富、特色鮮明的校園文化,為適應課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師理論素質,特制訂本制度。

一、大力開展“全員讀書活動”,營造書香校園。

二、全體教師不僅要深入學習教育理論,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科學有效的教育教學方式、方法,還要結合教育教學工作,進一步閲讀學習專業知識書籍,提高專業水平。全體教師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理論學習活動,並及時撰寫閲讀心得和讀後感,學校以此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重要指標。

三、每位教師每天自由讀書學習不低於1課時的.時間。

四、對上級下發的學習資料組織教師認真學習。除此之外,學校積極徵訂教育報刊,雜誌,定期購買相應的理論書籍。

五、讀書要和教學、教研有機結合起來。提倡發現式讀書,即在讀學習中要做到舉一反三,融會貫通。在閲讀的基礎上結合對自己教育教學工作的感悟與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位教師都要堅持寫讀書筆記和讀書心得,寫教育日記、教學札記、教學故事等。教齡不滿三年的教師每月2篇以上,教齡三年以上的教師每月1篇以上。

六、每週五下午為教師集中讀書時間,通過讀書報告會、研究會、經驗交流會、讀書演講比賽等形式引導教師交流讀書經驗、體會,促進讀書學習活動不斷深入持續的發展。

七、每月的教學常規檢查,都要檢查教師的讀書情況,量化打分,作為教師年終考核重要指標之一。

教師管理規定14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牀後應將牀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衞生。宿舍衞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淨,門窗玻璃明亮,牆壁無蛛網,無塗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髒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製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 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本制度自20xx年9月開始執行

教師管理規定15

教師備課計算機是教師進行備課及處理日常工作的重要設備,使用計算機辦公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保證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維護計算機系統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使用範圍:

1、根據學校計劃按規定給任課教師配備備課用計算機,計算機所有權歸邢台市第三中學,教師有按學校規定使用的`權利,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改變計算機放置地點,不得挪作他用。因工作本校教師確需使用他人計算機者,必須經信息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教師調離工作崗位時學校按規定收回計算機。

2、計算機附近不得放置下列物品:磁鐵、食品、飲料、香煙、吸煙用具以及其它易燃品、危險品。

二、使用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人負責保持計算機安全和清潔。

2、嚴禁喧譁打鬧,亂扔紙屑、雜物,隨地吐痰。

3、嚴格按規定操作計算機,嚴禁頻繁開關計算機電源(關機後至少間隔1分鐘開機)。下班後不再使用時應及時關閉計算機並切斷本計算機的總電源。

4、愛護設備設施,不準亂刻、亂畫等破壞活動,因操作不當而造成的設備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倍賠償。

5、未經管理人員書面許可,不得私自撕毀封條、拆卸計算機、改變計算機連線和系統設置、安裝其它設備。

6、禁止利用計算機進行與工作無關事宜,禁止安裝與教學無關軟件,禁止下載與教學無關軟件數據,如打遊戲、聊天、看電影、股票基金信息等。

7、嚴禁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以及其它故意破壞計算機系統的行為。

8、嚴禁散播虛假信息,以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數據,嚴禁對他人或單位進行攻擊。

9、嚴禁未經授權或越權訪問、使用、刪除信息,如破解BIOS密碼、修改BIOS設置、修改還原軟件設置、私自克隆硬盤等。

10、使用人可以設置開機密密碼,但應先與信息中心管理人員聯繫,由管理人員進行設置並作記錄。使用人保護好自己的登陸名稱和密碼,不得外泄,如發生失竊或遺忘密碼,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繫,更改密碼。

11、管理人員定期對網絡進行維護,計算機出現問題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繫進行維修,在維護與維修期間,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維護人員工作。

12、禁止吸煙,防止火災,提高警惕,注意防盜。

三、數據管理:

1、因工作需要打印的文件,可由網絡交文印室打印。因個人需要一律不予打印。

2、對於需要將數據複製到軟盤、光盤、U盤的,應由主管領導同意後,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員進行復制。

四、日常監督:

學校信息中心負責進行監督檢察,對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進行以下處罰:責令改正、警告、收回計算機、罰款等處理,並可給予行政處分。

標籤: 教師 管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jiaoshi/1ed9y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