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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設計合同合集七篇

【推薦】設計合同合集七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設計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設計合同合集七篇

設計合同 篇1

發包人(甲方):設計人(乙方):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程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本合同內容: 項目採用設計總包責任制,設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紅線區域範圍內的電力通道結構和土建、電力通道電器、自來水、強電(含外電接入)、綠化景觀(如有)等相關專業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設計所需的測量(包括地形和障礙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

第三條 勘察設計服務週期:

設計週期:15日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確定後20日完成施工圖;勘察週期:滿足設計進度要求。

第四條 設計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

第五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暫定為:(大寫:貳佰捌拾萬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暫定設計費=估算投資額×設計費費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資額暫按可研批覆中工程費,設計費費率為2.2%】暫定設計費:結算時設計服務費計價額以經高新區評審中心審核批准的控制價金額為準。

(2) 勘察費普通孔全費用包乾單價為: 1480 元/孔,暫定工程量為: 65 孔,植物膠鑽孔包乾單價為: 360 元/米,暫定工程量為: 160 米。暫定勘察費: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寫:壹拾伍萬叁仟捌佰元整 )(最終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3)測量費帶狀地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為:180000元/平方公里,暫定工程量為:0.105平方公里,橫縱斷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為:4000元/公里,暫定工程量為: 3.5 公里,暫定測量費:(最終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履約保證金為5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件及合同附件(含變更合同的補充協議書);

(4)合同技術規範書(含合同技術規範書的變更);

(5)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

(7)標準、規範和有關技術文件;

(8)其他有關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合同價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時,乙方須提供聯合體牽頭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單位對收款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收款銀行等相關信息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按確認書進行款項支付,由收款單位向甲方提供相應付款金額的正式發票。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合同的結算、價款結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約定設計週期完成設計工作並符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具體詳細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後生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年月日:

設計合同 篇2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設計項目:(每項/元)

1.標誌價格為: 1800元

2.圖標格式: 矢量文件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開始設計前,甲方支付標誌設計預付費用50%;

2.乙方完成標誌設計後,甲方結清尾款費用50%。

三、設計的時間

1.樣稿圖標:乙方在收到預付款後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設計,初稿設計時間3-5天

2.修改圖標:根據甲方建議對標誌進行相應調整與修改,修改時間2天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需保證所設計的標誌為原創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人的權利。

2、乙方設計完成的作品,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所有作品使用權及設計著作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設計作品。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設計驗收通過作品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不收取任何設計費用。

3、當標誌驗稿後,雙方有義務保證方案的穩定實施。

七、保密責任:

1、乙方對於所製作的圖標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任意發表及轉讓。

2、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保密責任。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有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設計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甲方標誌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之事項

標誌名稱:附項:□標準字設計□標準色設計□名片設計

其它內容:

二、委託設計費用

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時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50%交付乙方。

3.2設計完成且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當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總費用的50%)。

四、乙方設計方案的時間、交付方式

4.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後個工作日左右設計出甲方委託主項個備選設計方案。

4.2甲方在全部主項備選方案中選定一個方案,其它方案退回乙方。

4.3若需修改設計方案,乙方每次修改應在個工作日左右完成,修改直至客户確認為止。

4.4若在乙方提交設計方案後一週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將被認定為設計方案己被甲方確認。甲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餘款。

4.5設計方案主項確認後,乙方再進行附項的設計。

4.5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項後,將確認的設計方案的可編輯或高精度電子文件和打樣稿交甲方。

4.6甲方在付清了全部費用後,若提出對同一方案再次修改,乙方應免費為甲方修改。

五、知識產權約定

5.1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乙方可將方案著作權轉讓給甲方。但乙方保留用於參展、評選的權利。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方案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方案不享有任何權利。

5.3甲方在未付清餘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方案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6.1甲方權利:

6.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方案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6.1.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見。

6.2甲方義務:

6.2.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6.2.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6.3乙方權利:

6.3.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6.3.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6.3.3乙方對設計的方案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方案。

6.4乙方義務: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方案設計和方案修改。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方案。

七、違約責任

7.1甲方在乙方設計方案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50%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設計方案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7.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7.3甲方在乙方設計方案初稿完成前變更設計項目名稱或內容,須在原費用基礎上追加50%的費用;甲方在

乙方設計方案初稿完成後變更設計項目名稱或內容,須在原費用基礎上追加80%的費用,且對變更前設計方案不享有任何權利。

八、合同生效

8.1本合同下載打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8.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設計合同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

│序號│文件│內容或名稱│文件提交日期│備註│

├──┼──┼─────┼──────┼──┤

│ │ │ │ │ │

├──┼──┼─────┼──────┼──┤

│ │ │ │ │ │

└──┴──┴─────┴──────┴──┘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

│序號│設計文件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註│

├──┼──────┼──┼────┼──┤

│ │ │ │ │ │

├──┼──────┼──┼────┼──┤

│ │ │ │ │ │

└──┴──────┴──┴────┴──┘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着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設計合同 篇5

設計合同(草案)

委託方(甲方):北京市雲柏商貿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上海圓神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條 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的名稱、地點、設計內容

2.1 工程項目的名稱: 2.2 工程項目的地點:

2.3 工程項目的設計內容:詳附件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詳附件 第四條 設計費用及支付辦法

4.1 甲方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總額為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 4.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於最晚一週內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即人民幣_____元整 4.3 乙方完成空間計畫並經甲方確認後的最晚一週內,甲方應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15%,即人民幣_____元整

4.4 乙方完成草案設計並經甲方確認後的最晚一週內,甲方應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5%,即人民幣_____元整

4.5 乙方完成空間效果圖並經甲方確認後的最晚一週內,甲方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總額的20%,即人民幣參萬零柒佰捌拾元整

4.6 乙方完成平面系統圖並經甲方確認後的最晚一週內,甲方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總額的15%,即人民幣_____元整

4.7 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設計院完成施工圖階段的時, 甲方應支付乙方設計費總額的10%,即人民幣_____元整

4.8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內裝修施工後,兩週內甲方應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即人民幣_____元正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5.1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儲需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5.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費的全部支付。

5.3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5.4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乙方責任】

5.5 乙方應配合與甲方協調確定的進度要求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5.6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5.7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與甲方約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二。

5.8 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5.9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同時,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另行委託的設計院交底 5.10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時,甲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 其它

6.1 施工期間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執行設計概念諮詢的工作(相關説明詳”設計規劃階段”);服務範圍涉及設計監造工作者另行計價,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定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6.2 相關建築結構、機電、消防、設計變更及相關法規檢討非本合約作業內容。圖審及設計院簽證等事務另由甲方安排相關單位配合實施,未含於服務範圍內 6.4 乙方應在草案設計完成之後提出工程造價的概算(相關説明詳”設計規劃時程”)詳細材料估算及項目概算不含在本合同的範圍內。

6.5 如乙方認為確有需要、且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設計及建材用料,乙方必須先通知甲方,共同協商解決

6.6 乙方有權在國內外高質量雜誌及傳媒報導和介紹該項目設計的特色,甲方有權在樓書中報導及廣告中宣傳該項目設計的相關內容

6.7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8 本裝修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6.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10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6.1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委託方 (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設計合同 篇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與項目發包人已經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雙方就項目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項目分包雙方協議如下:

工程名稱:香山國際遊艇會外港池護岸灌注樁表面襯砌施工工程 工程地點:廈門市會展中心北側,香山南側

工程工期:從生效日期起貳個月內完成

工程分包範圍:

鋼筋製作安裝,模板安裝及拆除,混泥土澆灌及沙包圍護堵塞(外港池護岸灌注樁表面襯砌施工後必須保證現浮橋安裝的安全間距,否則承包人承擔襯砌鑿除)包括施工圖紙雖未明確但按有關規範或預算定額中已包含的工程內容。發包人根據需要調整承包範圍中的單項內容或增列本工程有關的分部分項工程內容時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約定範圍(包人工費)

工程質量:

如有質量問題導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費由分包人承擔責任,不得有異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分包單價:

按實際每米計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計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 分包人在進場施工順利後付預付款20萬(貳拾萬元整);

2、 按200米付80%,驗收合格後付20%,可按實際情況預支生活費。

分包責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間因自身問題造成工程延期損失由分包人負責,不得有異議分包人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行業標準進行施工,自行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分包人必須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技術人員進駐工地現場,安排控制,檢查及協調本項目的施工質量、進度,分包人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項目發包人提供或租賃給項目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合同 篇7

發 包 單 位(發包人):

設 計 單 位(設計人):

合同協議書

根據 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供熱管網建設工程批准文件及相關條規。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協議書;

2.2發包人協調有關部門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1)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範CJJ34-20xx;

2)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 GB50736-20xx;

3)城鎮直埋供熱管道工程技術規程 CJJ/T81-98;

4)其他與城市管網要求有關的文件及制度等相關文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目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項目規模: 供熱管網改造設計

階 段:施工圖設計及參與工程建設勘察和各階段驗收

內 容:1、施工圖紙 2、工程預算書(詳細)

3、設計圖紙與預算書電子版各一套

第四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協調有關部門向設計人提供基礎資料一份。

第五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5.1施工圖紙分別提供捌套;

5.2提交地點:阿克蘇市;

5.3設計文件交付時間:設計人於合同簽訂算起10日內提交施工圖紙。

第六條 合同價格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格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七條 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後十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50%。人民幣(大寫):整(¥ 元);

7.2 發包人在收到設計人設計的所有施工藍圖並經審圖中心或有關部門審核確認後十日內,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30%。人民幣(大寫): (¥元);

7.3 工程竣工驗收無設計及施工問題十日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合同價格的20%。人民幣(大寫): (¥ 元);

7.4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八條 雙方責任

8.1發包人責任

8.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協調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

8.1.2發包人變更設計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8.1.3發包人按合同規定付款;

8.1.4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負責解決;

8.2設計人責任

8.2.1設計人應按國家熱力管線及設計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8.2.2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受損失部分所產生的一切返工費由設計人負責;

8.2.3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承擔

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8.2.5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應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並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分部分項檢查驗收及竣工驗收;

8.2.6設計人須派人來現場實地考察,考察結果與發包人提供的資料一同作為設計依據。如工程開工後,現場施工中圖紙有表述不清或有疑問,需設計院在現場確定相關事宜時,設計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九條 保密義務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並驗收合格為。

標籤: 七篇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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