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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的談判技巧

價格的談判技巧

◎還價要有彈性

價格的談判技巧

在價格談判中,還價要講究彈性。對於採購人員來説,切忌不要漫天還價,亂還價格;也不要一開始就還出了最低價。前者讓人覺得是在“光天化日下搶劫”,而後者卻因失去彈性而處於被動,讓人覺得有欠精明,使價格談判毫無進行的餘地。

◎過關斬將

所謂“過關斬將”,即採購人員應善用上級主管的議價能力。通常供應商不會自動降價,必須採購人員據理力爭,但是,供應商的降價意願與幅度,視議價的對象而定。因此,如果採購人員對議價的結果不太滿意,此時應要求上級主管來和供應商議價,當買方提高議價者的層次,賣方有受到敬重的感覺,可能同意提高降價的幅度。

若採購金額巨大,採購人員甚至可進而請求更高層的主管(如採購經理,甚至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邀約賣方的業務主管(如業務經理等)面談,或直接由買方的高層主管與對方的高層主管直接對話,此舉通常效果不錯。因為,高層主管不但議價技巧與談判能力高超,且社會關係及地位崇高,甚至與賣方的經營者有相互投資或事業合作的關係,因此,通常只要招呼一聲,就可獲令人料想不到的議價效果。

◎化零為整

採購人員在還價時可以將價格集中開來,化零為整,這樣可以在供應商心理上造成相對的價格昂貴感,以收到比用小數目進行報價更好的交易。

在報價時,不妨將價格換個説法,化零為整,化大為小,從心理上加重商品價格的昂貴感,給供應商造成很大的壓力。

這種報價方式的主要內容是換算成大單位的價格,加大計量單位,如:將“公斤”改為“噸”,“兩”改為“公斤”;“月”改為“年”;“日”改為“月”;“小時”改為“天”,“秒”改為“小時”等。

◎敲山震虎

在價格談判中,巧妙的暗示對方存在的危機,可以迫使對方降價。

通過暗示對方不利的因素,從而使對方在價格問題上處於被動,有利於自己提出的價格獲得認同,這就是這種還價法的技巧所在。但必須“點到為止”,而且要給人一種“雪中送炭”的感覺,讓供應商覺得並非在幸災樂禍,趁火打劫,而是真心誠意的想合作、想給予幫助——當然這是有利於雙方的幫助,那麼還價也就天經地義了。

◎壓迫降價

所謂壓迫降價,是買方佔優勢的情況下,以脅迫的方式要求供應商降低價格,並不徵詢供應商的意見。這通常是在賣方處於產品銷路欠佳,或競爭十分激烈,以致發生虧損和利潤微薄的情況下,為改善其獲利能力而使出的殺手鐗。由於市場不景氣,故供應商亦有存貨積壓,急於出脱手產品換取週轉資金的現象。

因此,這時候形成買方市場。採購人員通常遵照公司的緊急措施,通知供應商自特定日期起降價若干;若原來供應商缺乏配合意願,即行更換供應來源。當然,此種激烈的降價手段,會破壞供需雙方的和諧關係;當市場好轉時,原來委曲求全的供應商,不是“以牙還牙”抬高售價,就是另謀發展,供需關係難能維修良久。

價格談判技巧之:殺價

(1)開低走高。即一開始就趕盡殺絕,三百的一殺就是一百五,然後逐檔添價,步步緊迫,一百六、一百七,並故作大方狀;“已添了這麼多的價錢,你還好意思不賣?”

(2)欲擒故縱。價錢殺不下來,索性不買了,掉頭就走,藉此迫使對方讓步。人給叫回來,買賣就成交了。

(3)疲勞轟炸、死纏不放。即考驗耐力,不斷脣槍舌劍磨價錢,今天不成,明天再來,誰能堅持最後五分鐘,誰就是此舌戰之勝利者。

(4)百般挑剔。即把產品數落一番,東説這不好,西説那不好,指出毛病一籮筐,藉此挫低賣方士氣,殺價目的或許可得逞。

(5)博人同情。譬如,和供應商殺價時,可以這樣説:“這種商品十全十美,中意極了,可惜我們資金有限,只能出這個價。”只要供應商心兒軟,價錢就好談了。

(6)施以哄功。即循循善誘,希望其算便宜點,保證給其介紹大客户,予以利誘,使其立場軟化,降低價格。

價格談判技巧之:讓步

美國的談判學家卡洛斯曾進行了一系列不同讓步形式的試驗。得出的結果是:在談判過程中,較能控制自己讓步程度的談判者總是處於較有利的地位,特別是當談判快要形成僵局時。

成功的談判者所作的讓步,通常都會比對方作出的讓步幅度小,但他們善於“放大”這種讓步,善於渲染誇張讓步的艱難性。

卡洛期從他的實驗中歸納出某些結論,或許可以給採購人員一些啟發:

(1)開價較低的買主,通常也能以較低的價格買人。

(2)交易的談判進程太快,對談判的任何一方都不利。

(3)要麼不讓,要麼大讓者,失敗的可能性也較大。

(4)在重要的問題上先讓步的一方,通常是最終吃虧的一方。

(5)如果將自己的預算告訴對方,往往能使對方迅速作出決定。

(6)讓步太快的賣主,通常讓步的幅度積累起來也大,成交價也較低。

(7)小幅度地讓步,即使在形式上讓步的`次數比對手多,其結果也較有利。

除此之外,採購人員對供應商所作出的讓步應是供應商所需要的。如果在不能滿足供應商需要的方面讓步,不僅不能獲得對方的響應,也白白地損失了自己的利益。

因此,一個採購人員在與供應商接洽業務、談判價格時,要善於以最小的讓步,最理想的讓步來達成交易。讓步可以附加某些可以增加你的收益的條件,如:

如果我們在訂貨數量上增加50%,那你們能再優惠多少?

如果我們以每台500元的優惠價格成交,那麼我們能買下20xx台。

這種投石問路的讓步方法,對於試探供應商可能的價格承受能力和成交量是較為有效的。並且以假設的語氣,商談雙方的價格讓步,給雙方都留有了餘地。

價格談判技巧之——討價還價

◎差額均攤

由於買賣雙方議價的結果,存在着差距,若雙方各不相讓,則交易告吹;採購人員無法取得必需的商品,供應商喪失了獲取利潤的機會,雙方都是輸家。因此,為了促成雙方的交易,最好的方式就是採取“中庸”之道,即將雙方議價的差額,各承擔一半,結果雙方都是贏家。

◎欲擒故縱

由於買賣雙方勢力均衡,任何一方無法以力取勝,因此必須鬥智;採購人員應該設法掩藏購買的意願,不要明顯表露非買不可的心態,否則若被供應商識破非買不可的處境,將使採購人員處於劣勢。所以,此時採購人員應採取“若即若離”的姿態,以試探性的詢價着手。若能判斷供應商有強烈的銷售意願,再要求更低的價格,並作出不答應即行放棄或另行尋求其他來源的表不。

通常,若採購人員出價太低,供應商無銷售之意願,則不會要求採購人員加價;若供應商雖想銷售,但利潤太低、即要求採購人員酌予加價。此時,採購人員的需求若相當急迫,應可同意略加價格,迅速成交;若採購人員並非迫切需求,可表明絕不加價之意思,供應商極可能同意買方的低價要求。

◎迂迴戰術

在供應商佔優勢,正面議價通常效果不好,此時應採取迂迴戰術才能奏效。現舉一例説明如下:

某超市自本地之總代理購入某項化粧品,發現價格竟比同業某公司的購人價貴,因此要求總代理説明原委,並比照售予同業的價格。未料總代理未能解釋箇中道理,也不願意降價。因此,採購人員就委託原廠國的某貿易商,先行在該國購人該項化粧品,再轉運至超市。因為總代理的利潤偏高,此種轉運安排雖然費用增加,但總成本還是比通過總代理購人的價格便宜。

當然,此種迂迴戰術是否成功,有賴於運轉工作是否可行。有些原廠限制貨品越區銷售,則迂迴戰術之執行就有困難。

◎哀兵姿態

在超市居於劣勢情況下,採購人員應以“哀兵”姿態爭取供應商的同情與支持。由於採購人員沒有能力與供應商議價,有時會以預算不足作藉口,請求供應商同意在其有限的費用下,勉為其難的將貨品賣給他,而達到減價的目的。一方面採購人員必須施展“動之以情”的議價功夫,另一方面則口頭承諾將來“感恩圖報”,換取供應商“來日方長”的打算。此時,若供應商並非血本無歸,只是削減原本過高的利潤,則雙方可能成交。若採購人員的預算距離供應商的底價太遠,供應商將因無利可圖,不為採購人員的訴求所動。

◎釜底抽薪

為了避免供應商處於優勢下攫取暴利,採購人員只好同意供應商有“合理”利潤,否則胡亂殺價,仍然給予供應商可乘之機。因此,通常由採購人員要求供應商提供所有成本資料。以國外貨品而言,則請總代理商提供一切進口單據,籍以查核真實的成本,然後加計合理的利潤作為採購的價格。

◎直搗黃龍

有些單一來源的總代理商,對採購人員的議價要求置之不理,一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鈎”的姿態,使採購人員有被侮辱的感覺。此時,若能擺脱總代理商,尋求原製造商的報價將是良策。現舉一例説明如下:

某超市擬購一批健身器材,經總代理商報價後,雖然三番兩次邀約前來議價,總是推三阻四,不得要領。後來,採購人員查閲產品目錄時。隨即發送要求降價12%的傳真給原廠,事實上只是存着姑且一試的心理。不料次日原廠回電同意降價,使採購人員雀躍不已,欣喜若狂。

由上述的事例中,採購人員對所謂的總代理應在議價的過程中辨認其虛實,因為有些供應商自稱為總代理,事實上,並未與國外原廠簽訂任何合約或協議,只想借總代理之名義自抬身價,獲取超額利潤。因此,當採購人員向國外原廠詢價時,多半會獲得迴音。但是,在產、銷分離制度相當嚴謹的國家,如日本,則迂迴戰術就不得其門而人。因為原廠通常會把詢價單轉交當地的代理商,不會自行報價。

◎供應商要提高價格時

由於處在環境的快速變遷,如國際局勢動盪、原料的匱乏(例如稀少金屬鈷、鉻等之取得困難)等,往往造成供應商有機町乘,佔有優勢,形成賣方市場,並進而提高售價。此時採購部門責任更為重大,若能發揮議價協商的技巧,則能針對賣方所提高的售價,予以協議商談,達成降價的目的。在議價協商的過程中,採購人員可以採用直接方式或間接方式,對價格進行談判。現説明如下:

(1)直接議價協商。即使面,臨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時候;直接議價仍能達到降低價格的功能。可以採用下列四種技巧來進行協商。

①面臨售價的提高,採購人員仍以原價訂購。當供應商提高售價時,往往不願意花太多時間在重複議價的交涉上,因此若為其原有之顧客,則可利用此點,要求沿用原來價格購買。

②採購人員直接説明預設底價。在議價過程中,採購人員可直接表明預設的底價,如此可促使供應商提出較接近該底價的價格,進而要求對方降價。

③不幹拉倒。此技巧是一個較激進的議價方式,此法雖有造成火爆場面的可能,但在特定情況下仍不失為一個好的議價技巧,此法適用於:

當採購人員不想再討價還價時。

當議價結果已達到採購人員可以接受的價格上限。

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採用“不幹拉倒”的強硬手段,往往能扭轉供應商的態度,進而有所讓步。

④要求説明提高售價的原因。供應商提高售價,常常歸因原料上漲、工資提高、利潤太薄等原因。採購人員在議價協商時,應對任何不合理之加價提出質疑,如此可掌握要求供應商降價的機會。

◎間接議價技巧

在議價的過程中,好的開始便可説是成功的一半。所以不需一直採用直接議價方式,有時也可以採用迂迴戰術,即以間接方式進行議價。採購人員可用下列三種技巧來進行協商。

(1)運用“低姿勢”。在議價協商時,對供應商所提之價格,儘量表示困難,多説“唉!”“沒辦法!”等等字眼,以低姿勢博取對方同情。

(2)議價時不要急於進入主題。在開始商談時,最好先談一些不相關的話題,藉此熟悉對方周圍事物,並使雙方放鬆心情,慢慢再引入主題。

(3)儘量避免書信或電話議價,而要求面對面接觸。面對面的商談,溝通效果較佳,往往可藉肢體語言、表情來説服對方,進而要求對方妥協,予以降價。

在進行議價協商的過程中,除了上述針對價格所提出的議價技巧外,採購人員亦可利用其他非價格的因素來進行議。以下列舉三項議價協商技巧:

(1)在協商議價中要求供應商分擔售後服務及其他費用。當供應商決定提高售價,而不願有所變動時,採購人員不應放棄談判,而可改變議價方針,針對其他非價格部分要求獲得補償。最明顯的例子,便是要求供應商提供售後服務,如大件家電的維修、送貨等。在一般的交易中,供應商通常將維修送貨成本加於售價中,因此常使採購人員忽略此項成本。所以在供應商執意提高售價時,採購人員可要求供應商負擔所有維修送貨成本,而不將此項成本進行轉嫁。如此也間接達到議價功能。

(2)善用“妥協”技巧。在供應商價格居高不下時,採購人員若堅持繼續協商,往往不能達到效果,此時可採妥協技巧,在少部分不重要的細節,可做讓步,再從妥協中要求對方回饋。如此亦可間接達到議價功能。但妥協技巧的使用須注意下列:

①一次只能做一點點的妥協,如此才能留有再妥協的餘地。

②妥協時馬上要求對方給予回饋補償。

③即使贊同對方所提的意見,亦不要太快答應。

④記錄每次妥協的地方,以供參考。

(3)利用專注的傾聽和温和的態度,博得對方好感。在議價協商的過程中,威脅吼叫,咄咄逼人並非制勝的武器。因為即使取得了這次的合作,也難保下次合作的意願。因此採購人員在協商過程中,應仔細的傾聽對方説明,在爭取超市權益時,可利用所獲對方資料,或法規章程,合理的進行談判。即“説之以理動之以情,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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