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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2017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2017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有哪些?許多人並不是很清楚瞭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知識點,歡迎閲讀

2017經濟法基礎知識點

  (一)生產應税消費品

1.納税人生產的應税消費品,於“銷售時”納税。

2.納税人自產自用的應税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不納税;用於其他方面的,於移送使用時納税。

 (二)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

1.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税消費品。

2.對於由受託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税消費品,或者受託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託方,然後再接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以及由受託方以委託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税消費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為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應税消費品繳納消費税。

【理解】實質重於形式

3.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税。委託個人加工的應税消費品,由“委託方”收回後繳納消費税。

4.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委託方用於連續生產應税消費品的,所納税款准予按規定抵扣。

5.委託方將收回的.應税消費品,以不高於受託方的計税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税。以高於受託方的計税價格出售的,不屬於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税,在計税時准予扣除受託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税。

  (三)進口應税消費品

單位和個人進口應税消費品,於報關進口時繳納消費税。為減少徵税成本,進口環節繳納的消費税由海關代徵。

 (四)零售金銀首飾、鉑金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

1.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税,生產環節不再繳納。

2.金銀首飾僅限於金、銀以及金基、銀基合金首飾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

【注意】不包括鍍金首飾和包金首飾。

  (五)批發銷售捲煙——單一環節納税的例外情況

煙草批發企業將捲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徵一道消費税。

税率:11%,並按0.005元/支加徵從量税

【注意】捲煙消費税改為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徵收後,批發企業在計算應納税額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税税款

標籤: 知識點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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