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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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經濟的同學,為了能順利通過考試把經濟法基礎計算公式都背起來很有必要!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經濟法基礎計算公式的詳細內容,歡迎閲覽!
經濟法基礎計算公式【1】一、增值税
1、一般納税人
應納税額=銷項税額—進項税
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 此處税率為17%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進項税額=當月全部的進項税額×(當月免税項目銷售額,非應税項目營業額的合計÷當月全部銷售,營業額合計)
2、進口貨物
應納税額=組成計税價格×税率
組成計税價格=關税完税價格+關税(+消費税)
3、小規模納税人
應納税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徵收率)
二、消費税
1、一般情況:
應納税額=銷售額×税率
不含税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增值税税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税率)
組成計税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税税率)
組成計税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税税率)
組成計税價格=(關税完税價格+關税)÷(1—消費税税率)
2、從量計徵
應納税額=銷售數量×單位税額
三、營業税
應納税額=營業額×税率
四、關税
1、從價計徵
應納税額=應税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税價×適用税率
2、從量計徵
應納税額=應税進口貨物數量×關税單位税額
3、複合計徵
應納税額=應税進口貨物數量×關税單位税額+應税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税價格×適用税率
五、企業所得税
應納税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應納税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税調整增加額—納税調整減少額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税率
月預繳額=月應納税所得額×33%
月應納税所得額=上年應納税所得額×1/12
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企業所得税
1、應納税所得額
製造業:
應納税所得額=產品銷售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商業:
應納税所得額=銷售利潤+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服務業:
應納税所得額=業務收入×淨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再投資退税:
再投資退税=再投資額×(1—綜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個人所得税
1、工資薪金所得: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稿酬所得: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項所得: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使用税率
八、其他税收
1、城鎮土地使用税
年應納税額=計税土地面積(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產税
年應納税額=應税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應納税額=租金收入×12%
3、資源税
年應納税額=課税數量×單位税額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扣除項目
應納税額=∑(每級距的土地增值額×適用税率)
5、契税
應納税額計税依據×税率
經濟法基礎計算公式【2】一、 工資、薪資所得應納税的計算
1、 一般工資、薪資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標準)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 對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
⑴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⑵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的差額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二、 個體工商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三、 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 4000元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800)X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 =每次收入額X(1-20%)X20%
3、每次收入的應納税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每次收入額X(1-20%)X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四、稿酬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X(1-30%)=(每次收入額?800)X20%X(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X(1-30%)=每次收入額X(1-20%)X20%X(1-30%)
五、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800)X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X(1-20%)X20%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X適用税率
七、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税額=【每次(月)收入額?准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X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税額=【每次(月)收入額?准予扣除項目?修繕費用(800元為限)?800元】X(1?20%)X20%
八、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1、一般情況下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X20%
3、個人銷售無償受贈不動產應納税額的計算:
⑴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税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税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⑵個人在受贈和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税金,按相關規定處理。
九、偶然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X20%
十、其他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X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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