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法基礎課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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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人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税消費品的當天。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初級經濟法基礎課件,歡迎閲讀參考。
初級經濟法基礎課件
(一)消費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税人銷售的應税消費品,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按不同的銷售結算方式分別確定:
(1)納税人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者無書面合同的,為發出應税消費品的當天。
(2)納税人採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税消費品的當天。
(3)納税人採取託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發出應税消費品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
(4)納税人採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納税人自產自用的應税消費品,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3.納税人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的,為納税人提貨的當天。
4.納税人進口應税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例題多選題】根據消費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消費税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納税人自產自用應税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B.納税人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的,為交付加工費的當天
C.納税人進口應税消費品的,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D.納税人銷售應税消費品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為發出應税消費品的當天
【答案】ACD
【解析】選項B:納税人委託加工應税消費品的,為納税人提貨的當天。
(二)消費税的納税地點
1.納税人銷售的應税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税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税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2.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除受託方為個人外,由受託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務機關解繳消費税税款;受託方為個人的,由委託方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3.進口的應税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税。
4.納税人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託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税消費品的,於應税消費品銷售後,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5.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
(1)納税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原則上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2)納税人的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國家税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繳納消費税。
【例題單選題】根據消費税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消費税納税地點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納税人銷售的應税消費品,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税人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B.納税人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省的,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C.進口的應税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D.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受託方為個人的,由受託方向居住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答案】A
【解析】(1)選項B:納税人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省的,不適用由總機構彙總繳納的特殊規定,應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2)選項C:進口的應税消費品,由進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税;(3)選項D:委託加工的應税消費品,受託方為個人的,由“委託方”向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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