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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調研報告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

隨着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後撰寫的。那麼,報告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養老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於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為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地處漢江上游,川陝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佔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週歲至60週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佔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佔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佔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為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為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為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佔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採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幹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户、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户(雙女户)等重點人羣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願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範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為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採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採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採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户作為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為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羣眾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核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範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徵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2

前言: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的今天,養老問題成為我們日益關注的問題之一,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使維權護老成為新世紀的一個社會性問題。二在老年人羣中,農村老人約佔80%,在農村,留守老人的晚年生活出現了幾多不便,農村老人老有所養的問題比城鎮老人更為嚴重。在當今金融危機的背景先,積極推動養老保險尤其是農村養老保險對於改善中老人生活水平及移動內需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而當前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繼農村低保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後的第三大農村社保制度,將使農民也能夠和城鎮居民一樣享受基本同等的社會保障權益。此次調查,我們通過對農村相關養老保險情況的調查分析,展現了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情況、實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

一、調查背景與目的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應該關注社會,瞭解社會,投身社會。老師要求我們在這個暑假期間做一些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於是我對我們村子老年人的養老保險問題進行調查。探究現階段十點的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二、調查對象

我在我的村子周圍展開調查,我對部分老年人進行尋訪調查,瞭解他們對新型養老保險政策實施的認識以及自己的看法。

三、調查內容及方式

每天我都和鄉政府的叔叔阿姨在去走訪周邊的老人,鄉機關人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過去的勞農保較以前員告訴了我一些關於農村養老保險問題的基本知識,他們告訴我自從我國政府出台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後,全國已有25個省、305個縣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

新農保較以前主要有兩方面的不同:首先,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勞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一種自我存儲的方式。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第二,勞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户,新農保在支付機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户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

此外,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機率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存儲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養老金的待遇條件是隻要年滿十六歲的人就可以參加投保,一直投保到五十九歲為止,在此期間參保人員每年只需選擇xx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這五個檔次中的一種繳費即可,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當年齡達到六十週歲時即可開始領取保險資金。

在外面走訪的兩個多星期中,訪問了不少的村子。尋訪的人有老人也有中年人,參與養老保險的人中以40~50年齡段最多。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人對養老保險知道比較清楚,而三分之二的人對其不太瞭解。農村養老保險的參與度與普及度有待提高。根據調查的結果得知目前不買養老保險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經濟能力無法負擔這一項佔很大的比例,而又少數的人是因為不太瞭解農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貿然參與,還有些人認為以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比較少從而不遠參加投保。而已經買了養老保險的人中,不少人是為了減少子女的負擔才參與投保的,也有不少人是為了保證自己的'老年生活,參保的人中大部分人都覺得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所要交納的保險金額比較合理,他們覺得政府實行的關於農村的養老保險的一系列措施對於農民的切身利益比較有利,也有人有其它的原因。

雖然現在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難等問題,但也有人認為養老保險在農村有廣闊的發展空間人們對於養老保險的預期很高。

通過我和叔叔阿姨一起走訪的各個家庭得到了不少的收穫,其中有位爺爺很高興的對我們説:現在我們中國變的越來越好了,現在呀!我們不只不用交農業税,而且還給我們補貼,還給我們這些有年紀的老人發放養老金,以前都是沒有的,可能補貼的資金不算很多。但至少可以減輕點家裏的負擔。他還説了很多話,大多都是關於國家政策怎麼怎麼好的話。

儘管養老保險制度有很多的好處,但卻也存在某些不足之處。我

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制度的不穩定。有些人認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難,並且覆蓋面積小,而且,從整體來看,大部分農村居民仍然延續了家庭養老的現狀,只有少數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和商業保險等某一種或多種養老保險待遇。所以説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並不理想,農村養老保險現狀急需改善。

雖然只是一個簡短的實習,但我卻更那些叔叔阿姨學到了不少。以前我只知道有農村養老保險這一項惠民的政策,從爸爸的口中偶爾聽到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但都是些表面上的東西,沒有像這次一樣那樣深入的去了解有關養老保險知識,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我除了更詳細的瞭解有關養老保險的信息,還了解了其他方面的事,因為走訪了不少的地方,所以認識很多的人也瞭解了更多的事,他們還教會了我如何為人處事,他們對客人的熱情感染了我,總的來説這次的實踐收益匪淺。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3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現象的不斷加劇,實現“老有所養”,成為當前及今後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當前,從石哈河地區放眼至全旗、全市乃至全國,養老服務仍然存在很多明顯的短板,人口老齡化引發的社會問題也越來越凸顯。為此,石哈河鎮人大主席團在鎮黨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組織部分人大代表,通過深入村組入户走訪、到互助院和養老院調研、組織代表小組研討以及聽取村“兩委”意見基礎上,以老年人多元的養老需求為導向,圍繞解決石哈河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目標,分析目前農村養老現狀、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建議,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一、石哈河地區養老現狀

石哈河鎮位於陰山北麓“高台樑”脊地,是典型的山旱區,鎮域面積1806平方公里,轄9個行政村、124個自然村,户籍總人口24784人,常住人口7645人,其中60歲以上老人站到60%以上。全鎮以農牧業為主,中青年大多外出,空巢老人多、留守老人多、高齡老人多、貧困老人多是基本現狀。多數老人在村居家養老,子女不在身邊,存在諸多不便和安全隱患。少部分五保和特困老人在旗養老院養老,還有一部分老人隨同子女在周邊旗縣生活。20xx以來,鎮黨委、政府立足實際,以美麗鄉村建設為契機,整合項目資金,利用閒置校舍、舊鄉鎮政府等閒置資源,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完善、人口相對集中的中心村建設幸福養老互助院2處,其中格日楚魯幸福養老互助院由原石哈河鎮國小教學樓改造而成,佔地21畝平米,建設規模100户;白音廠汗幸福養老互助院在原楚魯圖鄉政府大院舊址建設,佔地面積23畝,建設規模52户。目前,幸福養老互助院已經住滿,入住互助院的老人比較認可政府在集鎮所在地集中自助養老的模式,許多生活在農村的老人也渴望能入住。

二、存在的問題

(一)大多數當地老人鄉愁情結較重,不願離開生養他們的故土。許多當地的老人,一輩子在石哈河農耕放牧,對腳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充滿了依戀,即便現在子女有條件接他們到城市中享受更加完善的養老體制,他們也更願意留在當地安享晚年。

(二)當地養老體系建設較為落後。石哈河地區貧困人口居多,醫療條件較為落後,除了互助院以外,其他養老機構建設幾乎為零,當地農村人口的自我養老能力隨着年齡增大和身體狀況的.弱化不斷降低。

(三)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石哈河地區青壯年勞動力流出現象嚴重,留守在當地的多為空巢老人,生活缺少依靠。隨着精準扶貧工作的開展,幫扶責任人在很大程度上幫扶了當地的孤寡老人,甚至部分老人反映幫扶責任人比子女都管用,這也在側面印證了當前許多農村青年倫理思想道德觀念淡薄、不懂禮儀孝道、不盡贍養義務的客觀事實。

(四)互助養老模式存在管理、服務不規範的問題。我鎮農村幸福互助院的資金基本上來源於自治區、市項目資助金,因無社會資本介入,導致互助院管理服務責任主體不明確,無法實現市場化,只能依託地方政府政策引導,在日常運營、管理服務、醫養結合等方面,存在很多漏洞和隱患。

三、對策建議

(一)制定地方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由各村委負責對本村常住老年人口的身體健康狀況、子女外出情況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細緻摸底,並彙總造冊,從而進一步明確我鎮需建設養老院和互助院等養老機構的具體規模,並制定我鎮養老機構建設中長期規劃。

(二)持續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政府部門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以明確的政策導向推動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

(三)推進養老機構落地生根。繼續推進幸福互助院的規範化管理和建設,並結合山旱區立地實際,鼓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產業,通過建設規範化的養老機構、實現在微利基礎上逐步探索建立養老產業的營利模式、鼓勵更多的返鄉青年投入養老服務創業隊伍等方式,進一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市場化進程的同時,讓老百姓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需求得到滿足。

(四)保障養老服務機構市場化運營。考慮到該鎮常住老人普遍為空巢老人、留守老人、高齡老人、貧困老人的實際,建議上級部門配套相應的土地流轉、宅基地抵押等相關政策作為享受相關服務的老人繳納相關服務費用的補償,並出台相應的税收優惠等相關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投資該鎮養老服務產業。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4

我縣屬偏遠山區,是一個以農業為主要產業的縣,全縣人口56.4萬人,城鎮人口8.5萬人,農村人口占83%,全縣60歲以上的老年人5.518萬人,佔全縣人口9.9%。由此可見,我縣目前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贍養矛盾也日益突出,農村社會養老已成為政府面前一個重大社會現實問題。

一、農村社會家庭養老現狀

我縣農村社會養老分為兩種形式,一是集中供養,縣內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建有光榮院、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五保之家37所,供養老人1480人;二是分散供養,以傳統家庭養老為主。20xx年4月,我們深入茨巖塘鎮進行調研,通過調查,子女孝順老人基本上能履行贍養義務的佔60%;贍養問題上爭爭吵吵有分歧、有矛盾的或盡贍養義務有困難的佔30%;不盡贍養老人義務的佔8%;因贍養問題引起糾紛,告狀訴訟的有2人。上述情況説明,政府組織辦光榮院、福利院、敬老院、五保之家養老有限,滿足不了社會老人需求;“養兒防老”已難適應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需要。

二、農村家庭養老存在問題的原因

我們通過調查了和解,造成農村家庭養老存在問題主要原因是:一是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青年人結婚後與父母分居,另立門户已成為普遍現象,贍養老人意識逐漸淡薄;二是隨着農村產業結構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土地不再是維繫家庭的主要生產關係,一些青壯年常年在外打工,給身在農村的老年父母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三是隨着人類壽命延長,獨生子女通婚,造成一對夫婦上養四個老人,下養一個孩子的家庭單元結構(亦稱4-2-1結構),使家庭經濟上難以負擔,生活照料、精神撫慰更難以顧及。

三、解決農村家庭養老存在問題的對策

解決農村家庭養老之憂是一個複雜的工程,建議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得到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但是我們還應看到,農村社會家庭養老工作任務艱鉅,我們必須認真加以對待和採取以下對策。一是要維護家庭養老功能,以法保障老人權益。隨着家庭結構的變化,健康水平的提高,老齡社會的迅速到來,家庭養老功能也在不斷弱化。因此,要加快社會養老制度建設的步伐。我國是一個幾千年的文明古國,家庭養老永遠是社會養老一個不可低估和取代的補充。所以,社會保障網絡未健全之前,仍應要維護家庭養老功能,要通過加強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思想上建立起尊老敬長的良好習慣,對無理不盡贍養義務,老人的案件,要依法予以懲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二是要大力推進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走靠自身養老的路子。人們生老病死是誰也無法迴避的現實,根據農村養老的現狀和人口老齡化的趨勢,“老來難”已經成為農村一個十分突出的現實問題,過去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今後自己養自己是必然趨勢,趁自己年輕有勞動能力的時候,為自己投一份養老保險,實際上是爭得了養老的自主權,在你喪失勞動能力時,養老保障可以提供另一經濟補償,當家庭保障功能失效時,養老保險可以向你提供生活必須的費用,幫助安度晚年。三是辦好老人公寓,託老所和福利院、敬老院,解決好老年對象的老有所養問題,使城鎮年老退休不願和子女一起生活的有了去處,農村無依靠的老年人可通過福利院、敬老院提供服務,使他安度晚年。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5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農村經濟逐步發展,農村老人的温飽問題已基本解決。但是由於農村家庭供養意願和供養水平普遍較低,老人的生活水平還停留在温飽線附近。

一、農村家庭養老制度面臨的困境

目前在農村,由於代際關係“輕老重幼”格局的形成,一方面家庭物質資源的代際間分配嚴重扭曲,老年人處於被忽視被排斥的地位;另一方面,老人在家庭和社區中的話語權也在迅速失落,他們不但缺乏與子孫交流和溝通的機會,而且連表達個人意見和不滿的權利也經常被剝奪。老人生活質量和社會經濟地位的弱化與農村整體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之間的結構性矛盾,反映了農村以年齡和代際為界的社會分化業已形成,並在不斷擴大。

第一,家庭養老的制度基礎已經改變。一般認為,家庭養老是在長輩對知識和家庭經濟具有控制權威的社會中形成的制度性傳統,父輩對財產等資源的控制地位是其賴以獲得子孫贍養的主要制度基礎。我國農村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經濟社會結構變遷,特別是改革開放後,隨着人口流動與交往範圍的擴大,資源配置方式的改變,長輩對家庭經濟和其他資源的控制性地位已不復存在,他們可用於與子女交換贍養的物質基礎亦非常有限。在農村,兒孫對老人的贍養意願和贍養水平,通常與老人的財產和收入狀況密切相聯。由於父權基礎的普遍衰落,除親情約束之外,養老不再具有強有力的制度約束力和保障,較大程度上主要依賴子女的個人意願和內在道德的支撐。

第二,家庭養老的支持性文化正在衰落。有研究認為,我國獨特的文化傳統,即“孝”文化可以成為當今家庭養老制度的主要依託性資源。但調查表明,“孝”文化的支撐作用並不樂觀。在農村,對贍養內涵最具共識的看法是“給老人吃飽”,這種基本義務也成為普遍的標準贍養行為。例如,兄弟幾人每年合供每位老人500斤穀子或300元錢後,對老人其餘衣食寢飲、情感悲歡不聞不問,以“供”代“孝”,有“養”無“孝”。雖然農村目前還能普遍接受家庭養老制度,但是在養老的制度基礎逐漸瓦解後,作為其文化基礎的“孝道”觀念也已逐漸式微。

第三,人口流動背景下的老人照料資源短缺和血緣關係弱化。調查顯示,貧困農村家庭的養老仍然主要依賴子女數量。農村勞動力在地理上的流動和遷移,使得因計劃生育和家庭小型化而出現的老人供養及其照料資源短缺的問題進一步加重。流動帶來的影響主要是改變了家庭養老所賴以存在的重要條件———緊密的血緣聯繫。地理間隔使得農村老人從兒孫方面獲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變得不現實。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的另一個重要後果是,農村人口“城市化”、“公民化”過程的開啟將會導致血緣關係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人們對家庭養老模式的認同程度也會隨之下降,從而進一步削弱家庭養老的基礎。

第四,養老行為的規範資源消失或功能減弱。作為一個完整的制度體系,家庭養老制度還包含一套規範人們養老行為的制度維護機制,如法律、社區行政組織、宗族制度和公共輿論等,對不贍養行為予以規範和懲戒。但農村的現實情況是,除法律外,其他傳統的制度維護機制作用都在顯著消退,家法族規和公共輿論曾經是農村最重要的規範資源,但是這項制度資源的功能也在弱化中。村幹部對眼皮底下發生的一些贍養糾紛通常持消極態度,“民不舉官不究”,“管不了,沒法管”。一旦發生不贍養或其他事件,老人能夠從制度渠道獲得的救濟非常有限。

第五,新的'制度資源開始進入,但是遠遠不夠。一些新的支持性制度資源正在進入農村並且受到老人們的歡迎,如農村合作醫療、計劃生育獎勵制度等。但是這些制度資源目前還存在着資源量小、覆蓋面窄等問題,總體而言,還只是杯水車薪。

二、解決農村家庭養老困境的政策思路

農村養老制度目前面臨兩難選擇,所謂資源困境實際折射的是農村經濟、社會和文化變遷的背景下,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因其制度化基礎改變而難以為繼。對此,首先要改變對農村養老方式的自然主義態度,加強國家對農村養老行為的積極干預、扶植和管理;其次,要創造新的資源形式,立足農村資源的開發,鼓勵探索和實驗新型養老方式。

第一,政府主導在農村興起尊重、關懷老人的風氣,以政府的威望代替老人在社區和家庭中日益沒落的權威。除必要的大力倡導和宣傳工作之外,還應考慮採取一些制度措施,如成立老年人協會等,並規定其在村莊相關事務決策中的一定地位,以提高老年人在社區中的話語權來帶動老年人其他權利地位和權利意識的提升。

第二,強化村級組織在社會風氣、道德建設方面的規範、監管職能。在養老制度以道德自律方式難以充分維持的情況下,應補充以行政>文祕站:<手段,建立新的尊老敬老的村規民約,以及羣眾投訴和舉報的受理責任制,切實解決不贍養和其他老人的行為。

第三,倡導移風易俗,鼓勵女兒贍養,挖掘農村新的養老資源。在多數老人看來,兒子供養是出於義務,女兒贍養則是出於親情,女兒的重要性在精神和物質兩方面都能得到體現。但傳統的風俗習慣制約着老年人在兒子和女兒間自由選擇贍養者。對女兒而言,因有義務而無權利也存在諸多不平等問題。所以在農村,倡導新觀念,宣傳和推進兒子女兒平等的繼承和贍養地位,不僅有利於普法而且有着更為現實的意義。

第四,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社區集中供養試點,探索社區和鄰里相助的福利功能。如在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村莊,由村委會負責,子女部分出資,嘗試將老人的贍養或部分贍養職能集中在一起,建立老人的疾病、照料、閒暇等統一管理和相互照顧制度等。

第五,針對改革開放後進入中年的“準老人”,逐步推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這些“準老人”與集體化時代過來的老人不同之處在於,他們大多數有自我養老的意識,也經歷了一定的市場化洗禮,並且具備一定的財富準備。只要養老保險制度制定合理,經過若干年後,農村能夠實現從完全的家庭養老過渡到合理的家庭與保險制度並重的養老方式。

第六,針對老年人是疾病多發羣體、醫療消費的最困難人羣,應在合作醫療制度中設置傾斜性資金。可以考慮國家撥付專款,對65歲以上老人提高一定的醫療報銷比例。還可針對老人“大病等死”的窘境,建立專項的“大病扶助基金”,規定家庭和國家不同的出資比例等。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6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農牧民遊離於社會的保障網外,他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個人或家庭來承擔。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特別是非農化與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牧民也同樣面臨市場風險和程度同等的生活風險,對社會保障的需求也大大提高,而目前以城鄉屬性分層社會保障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公平。建立和完善農村牧區社會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本文僅就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問題進行了研究探討,並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內蒙古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現狀及存在問題

目前全區參加“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計劃的農牧民人數約有85萬人,還不到全區農牧業人口的7%,而90%以上農村牧區人口的老年保障,幾乎全部依靠家庭保障。而隨着城鎮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牧區富餘勞動力不斷向城鎮轉移,農村牧區面臨的人口老齡化壓力與日俱增,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挑戰,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不能更好的適應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弱化,農村老年人賴以養老的主要模式受到挑戰

一是農村牧區人口的老齡化日趨嚴重。據抽樣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xx年底,農村牧區人口中60歲以上老人的比重為%,預計到20xx年前後,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將比現在高出2—6個百分點。

二是農村牧區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隨着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牧區家庭結構出現了小型化的趨勢。據抽樣調查統計20xx年農村牧區家庭户均人口下降為人。家庭小型化使農村牧區老年人“養兒防老”的壓力增大。這種壓力一方面表現為經濟供養,另一方面是與父母分開居住,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獨自生活。

三是土地養老功能弱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牧民擁有了土地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這不利於農村老年人利用土地所有權的置換為養老提供一定的保障。由於土地比較收益不斷降低,土地在農牧民家庭總收入中的比重不斷下降,進一步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農牧民難於完全依賴土地實現養老保障。

四是農村牧區勞動力流動的增強,迅速變化的外部環境,弱化了家庭的內聚力,也淡化了孝敬老人、贍養父母的傳統觀念。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滯後,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是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籌資模式單一。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方案中確定的繳費原則是:“堅持資金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於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基礎薄弱,根本無法兑現集體補助和國家給予的政策支持,絕大多數普通農牧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和鼓勵性儲蓄。既未體現“社會保險”,也未體現“社會共濟”,名不符實的“養老保險”使農牧民難以接受和認同。

二是保障水平低。民政部門實施的《基本方案》考慮到農村牧區發展條件的差異,規定了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10個檔次繳費。但是由於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普遍水平低,家庭生活困難,再加上農牧民對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檔次。這樣低標準、短週期的資金週轉難以達到養老保障作用。

三是體制不順,管理混亂。從目前已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地區的情況看,農村社會保險機構只在縣級以上才設立,鄉鎮還沒有健全機構,行政村也沒有設立代辦員,專業人員更是寥寥無幾。由於技術落後,管理混亂,還出現了個別違規操作的挪用和擠佔行為。

四是經費短缺,工作開展困難。根據《基本方案》規定允許從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費來彌補業務經費的不足,很多經辦部門就是依靠這筆費用來維持日常的業務工作。而在實施過程中,很多地區的同級財政從未劃撥過農保工作的專項經費,致使工作開展的難度加大。

另外,隨着我區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牧區大量集體土地被徵用,大批農民工進城務工,失地農牧民和進城務工農牧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尤其是失地農牧民,由於徵地的安置補償機制不健全、社會保障缺位,其中相當多的人成為“無地、無業、無社會保障”的.“三無”人員,直接影響了被徵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失地農牧民問題已經成為一個比下崗工人問題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給於更多地關注。

二、建立和完善我區農村牧區養老保障的政策建議

提高對農村牧區養老問題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重要性的認識。這主要指各級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應當對農村養老問題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決不能將養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齡化是大勢所趨,勢不可擋,家庭養老勢單力薄,難以為繼。我們必須對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保持足夠清醒的認識。多年來將老年社會保障視為城鎮居民的專利,這不符合社會保障的公平價值原則,這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重點在農村和農民的發展思路相背離。因此,我們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重大意義、存在問題、潛在危機,萬萬不可持無關緊要的態度。

鞏固和完善家庭養老機制。家庭養老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與傳統大家庭和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相聯繫的一種方式,也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種方式。雖然現代的生產生活方式使家庭養老受到嚴峻挑戰,社會養老成為現代必不可少的養老方式。但是家庭養老並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還是一種很重要和最主要的養老方式。這是由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我國目前經濟基礎還比較薄弱,國家不可能拿出足夠的資金用於養老方面,而且,中國人傳統的親情養老,不管社會如何發展,也無法取代。因此,家庭養老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不會被社會養老完全代替。在目前我們應積極培養、發展和完善它。要積極建設和宣傳新的養老觀,鼓勵和支持簽定養老協議書,充分發揮老年協會組織對強化家庭養老的重大作用,加大執法力度,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嚴格執法等等。

堅持因地制宜與自願的原則,避免農村牧區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刀切”。我區地區差異大,受經濟發展水平、經濟承受能力、保險意識等方面的制約,短期內讓農牧民普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條件不成熟。要避免強迫農牧民參加的做法,杜絕“好心辦壞事”。因為這不僅增加了農牧民的負擔,而且也不可能持久。只有堅持自願原則,並通過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與政策引導,才能使這項工作健康持續地運行。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搞,以點帶面,在總結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推進。

繼續探索多種形式的農村牧區養老保障制度。從目前的農村牧區情況看,單憑任何一種保障都不能承擔如此重任,必須多種保障手段綜合運用,這才是解決農村牧區社會養老的有效途徑。應當允許各地區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保障制度。20xx年我區將全面啟動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一制度是為收入難以維持農村牧區最基本生活標準的人羣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克服了傳統的社會救濟制度存在的救濟範圍窄、標準低、隨意性大的弱點,使社會救濟有了普遍的適應性。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無疑是對農村牧區養老的有力補充,對此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資金,儘快把農村牧區低保工作全面推進。20xx年國家將我區列為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試點省區,參加試點的11個盟市、98個旗縣,共有9342人領取了獎勵扶助資金。對此各地區要予以高度重視,通過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來提高農村牧區養老的保障能力,由於我區各地區財政收支狀況各不相同,對此各地要認真落實資金,本着實事求是、合理負擔的原則,劃分地方各級財政資金分擔比例,建立獎勵扶助資金髮放的安全快捷通道,堅持資金封閉運行、社會化發放的原則,確保資金到户到人。

切實做好失地農牧民養老保障工作。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將被徵地農牧民養老保險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被徵地農牧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確保被徵地農牧民的合法權益。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地農民不同年齡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辦法和養老保障辦法。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應按規定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範圍,通過現行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對城市規劃區外的被徵地農民,凡已經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區,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沒有建立上述制度的地區,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多種形式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養老,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當地的社會救助範圍。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7

在我們現在的社會,報道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有一定的寫作技巧。我敢肯定大多數人寫報告都頭疼。以下是邊肖編制的農村大學生養老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我們來看看。

我國老年人口問題由來已久,表現在老年人的生存和發展,如物質保障、醫療服務、住房等問題;也展現了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社會心理等社會生活的變化。其中,滿足老年人養老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面對中國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農村的現實,很明顯,農村養老問題是中國最重要的問題。為了更深入具體地瞭解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現狀,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對城關鎮寶安村的xxx名老年人進行了調查。結合調查和我的粗淺認識,我國目前的農村養老仍然是以家庭養老為主。

第一,家庭養老仍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社會支持的能力。然而,家庭養老對中國農村老年人來説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在社會養老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城鄉,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單位和最後的大本營。經濟越落後的地區,家庭養老的作用越大。在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家庭養老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養老的基礎被摧毀,幾千萬農村老人將在晚年失去保障。

(一)家庭養老符合當前中國國情的現實。目前,中國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迅速,經濟發展整體水平不高,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但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後,農民支付能力相當有限。我國大部分農村還處於温飽階段,只有少部分達到小康水平,少數農村還處於貧困狀態。同一地區不同鄉鎮、同一鎮不同村甚至同一村不同家庭的農民經濟收入不僅存在地區差異,而且差距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單純依靠建立統一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解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顯然是不現實的,因為一定的保障體系必須適應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我們仍然有必要依靠家庭養老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明確指出,我國老年人的贍養主要依靠家庭,從而使家庭養老模式合法化,增強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養老的文化基礎深厚。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作為一種文化,從農業經濟開始,在中國已經持續了三四千年。贍養家庭養老功能是傳統倫理中孝道的價值取向。孝順是“自然”行為的最高準則,自然也是家庭成員的重要行為準則。中國傳統家庭作為一個福利單位,在養老機制功能上是一個天然的養老組織,已經成為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僅有安全的基本生活,而且每天都得到應有的照顧,享受孩子的家庭幸福,獲得精神寄託。所以家庭養老不可能退出歷史舞台。即使未來中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極其豐富,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家庭養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3)家庭養老的實際保障效果不會被大大削弱。首先,獨生子女政策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很大影響。有學者認為,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減少,可能影響養老質量。但美國密歇根大學人口研究中心的Ringo等人的研究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中國老年夫婦並不同時需要孩子的日常生活護理,所以所謂家庭規模的小型化並不一定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構成重大威脅。而且通過調查發現,獨生子女老人的生活比多子女老人的生活要好,因為這個時候,女性是無法推卸養老責任的。其次,農村流出人口的增加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很大影響。有研究認為,農村大量年輕人外出打工,使老年人無法得到日常照顧。調查顯示,家庭養老主要由女性承擔,許多國家40歲至59歲以下的中年女性會遇到老年人無法自理,需要定期護理的情況。在農村流動人口中,xx年齡組是外出打工婦女中最活躍的。40-59歲年齡段的女性更傾向於在家照顧侄子和老人。的確,如果有的家庭只有一對中青年夫婦都外出打工,他們也會把體弱多病的老人託付給親戚朋友或者請人照顧。最後,就家庭養老保障水平而言,雖然只能滿足普通家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與我國大多數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隨着農民負擔的減輕和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家庭養老保障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二、當前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思路

鑑於上述分析,考慮到目前和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和人口狀況的差異,認為應建立不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過渡性方案。具體來説,針對目前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口和未來仍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未來老年人口”,家庭養老模式仍然是解決其養老問題的主要途徑,在增加農民收入的過程中補充一些行政激勵措施,努力減輕家庭養老負擔,繼續鞏固和落實家庭養老的整體功能;同時,要不斷推進傳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轉變和發展。在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和家庭,當家庭養老功能弱化時,應及時補充社會養老,尤其是針對農村“未來老人”——農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力度,全面推進,有效解決他們未來的養老問題。

第三,具體措施

應該説,這一基本假設與我國目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時也符合農村老年人的意願。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a)通過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並重的社會干預,落實家庭養老金。首先,要堅持不懈地宣傳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重點是做好中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堅持“從娃娃抓起”,把尊老愛幼教育滲透到中國小生頭腦中,消除少數家庭嚴重的“養幼棄老”現象,為家庭養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確的思想基礎。二是加強法制建設,走法律保護之路。認真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教育老年人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規範和約束家庭和社會成員自覺維護老年人權益,維護家庭內部代際和諧,營造有利於家庭贍養的社會環境,大力推動簽署《家庭贍養協議》。實踐證明,這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有效方法。三是改革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在被調查的有子女的xxx老人中,xxx老人由兒子贍養,只有3個沒有兒子只有女兒的老人通過招募女婿來養老。顯然,在農村家庭養老機制中,兒子是主體。這種機制是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後代中沒有男孩的家庭比例約佔四分之一,這一機制必須改革。

(二)進一步完善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措施。家庭養老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國家也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承擔相應的責任。從農村家庭養老的主體地位出發,積極研究制定資金、人員、設施等方面可行的養老政策措施。家庭-鄉村合作醫療。首先,要加大對農村資金和技術的支持力度,確保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農村經濟將繼續穩步發展,從而解決農村養老的最大問題——經濟支持。第二是為照顧老人有困難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我們應該盡力減輕貧困家庭的養老負擔。讓這些家庭的老人安享晚年,併為照顧老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各種優惠政策。第三,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解決農村老年人“看病難”的問題。

(三)強調社會的作用,擴大社會對家庭養老的支持。首先,要充分發揮農村養老組織的作用,增強其功能。加強和規範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就是要規範非老年成員在家庭和社會中的行為,保證老年人幸福地度過晚年。因此,建立和完善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機構的組織領導職能,是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目前,從表面上看,農村養老機構在鄉鎮一級是健全的。但本質上是處於“沒有人員配備,沒有活動經費,開展工作力度不夠”的困境,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老年人活動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必須重視鄉鎮老年組織的制度建設和支柱作用的發揮。二是增強老年人的力量,弘揚自助和互動精神,倡導年輕健康的老年人幫助年老體弱者;增強老年人的經濟自立和自理能力,以減少社會和家庭的養老金需求。第三,發展老年人公益設施。充分發揮村老年協會和老年人活動場所的作用,解決“給老年人找樂子”的問題,滿足他們的精神需求。

(四)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參與宣傳,逐步擴大社會支持比例。長期來看,在經濟方面,隨着國家特別是農村經濟實力的提高,養老責任逐漸從家庭轉移到社會,家庭養老最終會讓位於社會養老,這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因此,在轉型時期,不僅要倡導家庭養老,還要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在“未來老人”羣體中發揮主要作用。調查中,很多中青年人沒有參保,除了經濟條件不允許,怕政策變動或者沒聽説過社會養老保險。更集中的是他們的保險意識比較弱,年輕的時候不在乎,到中年以後因為一次性保險金額大,不得不放棄。因此,在農村,要大力加強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思想教育,逐步把扶持年輕一代的方式引導到社會養老保險的軌道上來,立足“早”字,積少成多,築起巨大而堅實的社會保障“壩”。

(五)以社會養老保險為重點,逐步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個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該有五個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第二,老年人生活護理體系。目前,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的作用更加現實可行。參照大連的做法,可以成立“居家養老之家”,組織一部分有閒暇在家的中青年女性,為沒有孩子、不在家、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老年人提供養老福利服務,實行低收費政策,由集體或國家給予適當補貼。第三,老年人醫療保障服務體系。xx年xxxx月,財政部、國家計委、衞生部發布《關於農村衞生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確定到xxxx年,各級政府增加的衞生投入將主要用於農村衞生髮展。縣級財政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安排資金,為農村五保户和貧困家庭提供醫療救助。中央政府也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支持。這一規定表明國家越來越重視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據調查,仙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在xxxx全面鋪開。共有xx個鄉鎮(街道)有xx萬人參保,參保率為xx%。第四,老年人社會救助制度。對農村老年人實行“五保”供養制度,保障温飽、醫療和喪葬,提高供養水平。但調查發現,兩個孤寡老人沒有納入“五保”供養體系,甚至全鄉沒有老人納入該體系。他們的生活條件相當令人擔憂。此外,還要處理生病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家庭貧困的老人以及子女之間發生嚴重養老糾紛的老人。他們都是老年人口中的弱勢羣體,必須得到國家或集體的特殊照顧,必須得到國家或集體的給予,幫助他們擺脱困境,安度晚年。第五,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以農村為單位,設立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老年人活動場所。由於農村老年人數量多、地區分佈廣、收入差距大,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也應體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模式、多渠道的特點。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8

一、引言

我國已進入老年化社會,隨着老齡人口的加劇和大量“四二一”(一對小夫妻養四個老人和一個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現,傳統養老方式已不適應現代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需求;加之,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使退休人員由過去的“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已是大所趨,未來城市社區將承擔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養老服務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條更加適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新路,是擺在社區面前的現實而迫切的任務,帶着這個問題,我們陽光雨家政服務中心對長治市東街社區的居家養老有關調查做以總結和闡述。

二、東街社區老年人口現狀

東街社區現有常住居民5487人,社區老年人口有1470多人,60歲-69歲的老人有779人,70歲-79歲老人有452人,80歲-89歲老人有206人,90歲-99歲老人有32人,100歲老人1人,老人人數佔社區總人數的

26.79%,空巢老人有52人,約佔老年總人口的3.54%。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醫療衞生條

件的極大改善以及人們擇業觀念改變和人口流動等因素的影響,今後,高齡老人和空巢老人越來越多,家庭和社會的養老負擔將越來越重。

三、目前社區老年人居住、養老和居家服務情況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與配偶)和兒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與配偶)單獨居住,兒女在同一城市。三是老人(或與配偶)單獨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與配偶)單獨居住,無子女。五是老人(或與配偶)與成年或未成年的孫子孫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養老機構的三無老人。

(二)生活來源。老年人生活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退休金,養老保險金,個人賬户積累,子女供養,政府供養,自己掙錢養活自己,在以上幾種情況中,靠子女接濟和吃養老保險金生活的老人數量最寵大。

四、目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隨着老年人年齡的增加,生理機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獨感已影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他們不得不依靠他人的幫助才能生活。根據調查瞭解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養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難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生理機能的衰退影響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隨着老年人生理機能的衰退,開始出現頭腦不清晰、記憶力減退、視力模糊、聽力有障礙、手抖、腿腳不方便、咀嚼困難以及其他健康問題。這種機能衰退問題,已經深深影響到了他們的日常生活行動,且有相當比例的老人存在兩種以上的症狀,這損害了他們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將導致老年人生活質量的下降。尤其是在高齡老人中這種現象更加普遍。

(二)各種老年人日常生活輔助設備缺乏。各種老年機能問題的發生在不同程度上妨礙了老年人的活動能力,許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各種輔助設備,維持日常生活中的各種活動。老年人羣中普遍存在對提高視力、助行類、聽力輔助、居室無障礙設施等各種輔助設備需求。在調查中瞭解聽力有問題和行走不便的高齡老人人數是最高的,所以在居家養老服務中提供提高視力和助行類設施將成為首要考慮的對象。但由於目前市場上有關老年人生活輔助設備不豐富,老年人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三)多數老年人經濟能力有限,無法進行有償服務。在調查中瞭解,多數生活在社區的老年人都沒有固定的收入,生活來源主要靠子女接濟,而子女本身並不富裕,給

老年人的生活費相當的少,只夠生存最基本的需要。所以用在健康、醫療等上的開支很少,對社區提供的有償服務根本不敢接受。

(四).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難。在對老年人的居家養老需求調查中,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來講,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難是進食、燒菜做飯、打掃衞生、買菜購物、洗衣洗被、洗澡、起牀、穿衣服、上廁所、外出活動共十項內容。在十項具體日常活動內容中,燒菜做飯、打掃衞生、外出活動、買菜購物和洗衣洗被成為主要的困難。

五、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我們在調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生活照料、醫療健康和精神文化服務上面的要求是最多的。在以上三項需求中醫療健康排在第一位,老人對精神文化服務的.需求相對較低。

(一)老年人對社區日常照料服務需求。在調查中我們瞭解,在居家養老服務中,日常生活照料主要還是子女。但由於老年父母對子女照料的依賴在一定程度上妨礙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帶來的照料成本很大。這讓子女和老人都很為難,相反,對由社區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務需求更加強烈,如果有其他合適的照料人選,情況就會得到大改善。在調查中老年人希望社區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務有:小時工上門服務、社區日間照料室日託、上門做飯、日常登門巡視、代理購物、協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腳、理髮、家庭修理、修電器、送貨上門、郵寄等。

(二)老年人對健康服務的需求。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成為老年人就醫的首要選擇。上門服務或者居家護理是老年人接受衞生健康服務的另外一種方式。在走訪中得知絕大部分的老年人願意接受社區衞生服務中心上門服務或者居家護理。老年人中慢性病較為普遍,大多數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問題。將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分為陪同看病、家庭病牀、專業護理、找辦取藥、急救、康復、健康講座和指導等內容。在老年人報告的最主要的健康服務需求中,對健康講座和陪同看病服務的需求最高,其次為專業健康護理和急救服務。絕大多數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對社區健康服務的需求,而且超過一半的老人有多種需求。所以發展社區健康服務有廣闊的前景

(三)老年人對精神文化的需求。精神文化服務是老年人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要求的重要內容。有超過半數的老年人存在各種內容的社區精神文化服務需求包括:文體娛樂、表演展示、繪畫、法律諮詢、心理諮詢、讀書讀報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9

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老齡人口的過快增長已經給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一些不利的影響。第六次人口普查顯示,我國大陸總人口數已達億,60歲及以上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規模最大、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近年來,為了解決各種複雜的老年問題,國家頒佈了許多社會福利政策,目的是不斷地完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和體系,使老年人羣體老有所依、老有所靠。根據這一問題,本公司進行了一次全國範圍內的抽樣調查,以北京和上海兩大城市為例,共有706份問卷,其中北京市有403份,上海市有303份。通過對調查問卷的整理和分析,我們瞭解到了一些有關養老問題的真實狀況:

1、是否擔心自己今後的養老問題

擔心和不太擔心可以説是各佔一半,有將近43%的人對自己今後的養老問題有所擔心,57%的人不太擔心或尚未考慮養老問題。從所獲得的數據可以看出,在北京上海這樣的一線大城市,人們對自己今後的養老問題並不是很擔憂。一是北京上海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完善,醫療衞生設施更發達;二是北京上海的養老機構非常多,並且有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做後盾;三是在北京和上海工作生活的人要面對的其他方面的問題(譬如説房價問題)比較多,因而養老問題屬於次要;四是北京上海適合年輕人打拼,許多年輕人選擇年老後退居二線城市。

2、選擇的養老方式

在這一問題上,選擇有子女撫養的居家養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及公立養老機構佔多數,也有少部分人選擇其他的'養老方式。總體而言,養老方式的選擇呈現多樣化的趨勢,各種各樣的養老方式給了人們更多的選擇。可見,人們對未來的養老有了更新的認識,不再死守着家庭養老和養老院等單一的養老概念了。同時,隨着北京上海等地社區服務中心的不斷髮展和壯大,使得老年人的生活更加豐富精彩。

3、贍養老人的意識

當今的社會,人們的壓力越來越大,不但要考慮自身職業的發展,還要顧及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同時,生養小孩贍養老人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根據數據顯示,將近一半的人不願意把老人送進條件較好的養老院,尊重父母意願的接近30%。被問及自己未來贍養老人的壓力時,有36%的人認為壓力大,25%的人認為壓力較小,37%的人選擇沒什麼壓力或沒考慮過。可見人們贍養老人的意識日漸淡薄,許多人不願意負起贍養老人的責任,認為贍養老人會加重經濟等各方面的負擔。由於計劃生育導致獨生子女的增多,“4+2+1”模式的家庭越來越多,所以人們將面臨經濟上、時間上等諸多的養老問題。同時,人們對贍養老人的概念也比較模糊,贍養老人不是隻把老人養活,二是要悉心照顧老人,周到的考慮老人物質精神上的各種需求和需要。近年來,空巢老人越來越多,他們在精神上的孤獨寂寞是不可想象的。許多空巢老人並不缺少物質上的東西,而需要在精神上給與幫助和照顧。而許多人尤其是年輕人不但沒有贍養老人的意識,甚至還出現了啃老的行為。

養老問題是每個人都需要考慮的問題,也是民生問題,而養老問題所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日趨嚴重。雖然國家一直在加強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但效果並不是很明顯。針對以上調查結果,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適當延長事業、企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年限,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2、完善醫療衞生保障體制,使老年人的身心更加健康,鼓勵老年人繼續為社會服務。(如:國外的空姐都是年齡大的人,香港的出租車司機老年人居多。)

3、不斷地開拓更多的養老方式,根據不同的家庭環境和經濟條件,提供不同種類的與之適合的養老方式,有效地節約社會資源,做到因地制宜。(如:日本號召老年人發揮“餘熱”,美國提出“家園共享”結伴養老,英國採用異地養老,德國實行養老保險“轉攤法”等。)

4、不斷地完善社區服務中心,擴大社會工作者隊伍,支持民間NGO組織的發展壯大,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精神娛樂方式。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0

摘要:隨着我國農村老年人口數不斷增加,農村養老成為政府和社會面臨的一大難題。農村養老保障是針對農村老年人口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有別於社會養老保險,從法學的角度來看,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內容。長期以來,由於經濟結構的原因我國城鄉之間分別存在兩種不同的、相互獨立的社會保障現象:市民靠政府養老,村民靠家庭自己養老。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保障項目少,保障具有應急性,缺乏制度化。在目前城鎮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並不斷完善之後,農村首要的養老保障制度建設應提上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行列。

關鍵詞:老齡化 城鄉二元結構 農村養老保障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標誌着在經歷了十多年的試點、探索之後,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資料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34億,超過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佔總人口的8.5%。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佈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突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傳統的土地保障功能面臨嚴峻挑戰。

一、當前我國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

隨着社會的變遷、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村養老已不再是單一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其它養老方式並存的格局。

家庭養老:這是當前我國農村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體現。農村家庭養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於:第一,我國農村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由於農村地區間發展差異大,經濟發展不平衡,短時間內不可能在全農村範圍內建立、推廣養老保險制度,這決定了家庭養老會在相當長時間內成為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第二,農村家庭服務業不發達。即使部分老人擁有數目可觀的養老金,但由於疾病纏身、自理能力較差,他們仍然難以安度晚年;第三,傳統的思想文化觀念對農村老人生活習慣的感染和影響。“子孫滿堂”的天倫之樂仍是他們所渴求、嚮往的,且隨着年歲的增加,農村老人抵禦生活風險的能力越來越有限,對家庭人員的物質、精神依賴亦會增加。

集體養老: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目前我國農村集體養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作為由家庭養老向社會化養老過渡的一種形式,是以集體為單位對老人進行集中供養的養老方式。

儘管集體養老在歷史上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現在看來,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養老對象過窄,集體養老的範圍事實上就是對五保户的供養。然而,五保户的供養條件非常苛刻,對於只有女兒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沒有敬老院的農村地區主要由村組負責對“五保户”實行分散供養。集體養老保障也僅僅停留在維持其温飽;第三,對集體養老認識明顯不足。在農村地區,許多符合條件的農民不願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點點勞動能力,或者有親人可以依靠,誰也不願享受“五保户”的供養。

儲蓄養老:是一種最典型的自我養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積月累、勤儉節約的積蓄養老,但這種養老方式在農村越來越缺少實用價值。農民從農業生產中獲得的收入有限,儘管辛苦勞作和省吃儉用,但蓋房、子女教育、醫療等各項開支卻很大。到了晚年,其積蓄難以保障養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齡化對傳統農村養老模式的挑戰

由於城鄉二元結構特徵明顯,城鄉發展差距大,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長期以來,農村養老保障主要依賴於家庭養老。日趨嚴重的農村老齡化問題,必將對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提出嚴峻挑戰。

1.農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農村養老的壓力。

2.老年人口的高齡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養老能力。農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較低,未讀過書的佔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國小及以下的佔到九成以上,低素質決定了農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體力勞動者,年齡對他們的自我養老能力影響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齡人羣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齡人口的自我養老能力,同時也降低老齡人口自理能力。農村老年人口高齡化和健康狀況的下降,無疑加重了農村養老的負擔和壓力。

3.農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養老的功能。由於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農村家庭的子女數也大大下降,導致家庭規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規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過去一般是多對夫婦供養一對老人變成現在一對夫婦供養兩對及兩對以上老人,無論財力上還是精力上,都讓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難以為繼。

4.“空巢老人”的增多,獨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農村養老的社會化需求。傳統的'家庭養老不僅由子女為老人提供經濟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顧和精神撫慰。農村青壯年進城務工後,雖然也履行了在經濟上供養父母的義務,但考慮到進城農民的自身經濟狀況,供養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無法給予老人必

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時,農村老人尤其是高齡人口中獨身老人,由於缺少了“老來伴”,沒有在生活上相互照應、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對象,使得養老更加困難。

三、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保障對象一直限於“困難的人”、“光榮的人”和“富裕的人”,農村的大多數人由於種種原因還無法享受社會保障。相關的調查顯示,占人口總數20%的城鎮居民,享受全國89%的社會保障,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到了社會11%的社會保障,在縣城以下集體單位的1 000多萬職工和2 000多萬城鎮個體經營者基本上得不到應有的社會保障。

(二)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挑戰

改革開放後,特別是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其所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子女的贍養壓力增大。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使獨生子女家庭成為我國農村主要的家庭構成模式,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的來臨,80年代後的獨生子女,面臨着承擔四個老人的贍養義務,同時還有一至二個子女的負擔。(2)勞動力流動和人口的遷移給家庭贍養帶來了負面影響。隨着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內地農村人口大量向經濟較發達的城鎮流動,這些“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人員長年在外務工經商,勢必影響對老人的供養。(3)隨着農民觀念和家庭規模的變化,傳統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養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較低

事實上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項技術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業保險的技術難度,又存在着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對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嚴格,按照國際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繳費和實施的使用三權分離,互相監督,這樣才能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過程更加順利,使基金的運營更加暢通;但就我國現行的農村保障基金的管理辦法卻是管理、繳費和實施使用三權集於一身,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擠佔、挪用、貪污、揮霍農村養老保障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

(四)農村養老保障的現行制度和法規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協調

從現狀來看,我國現行農村養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規與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並不協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為中心的正規保障。近幾年來,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民人均可耕地面積逐年減少,大量農村人口離開土地湧入城鎮,使得農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斷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區養老和商業養老保障模式僅僅在少數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和農村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難推廣普及。與此同時,我國老齡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達7.51%的農村老齡化壓力更加不言而喻。

四、構建新型農村養老制度之我見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孟子所描述的理想社會的一幕,也是中國幾千年來被繼承和發揚光大的優良傳統。在倡導“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紮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今天,切實解決廣大農村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無疑更是題中應有之義。因此,必須在現有的農村社會保障基礎上,針對日益嚴峻的農村老齡化趨勢,基於現實國情,構建新型的多元化農村養老制度。

1.加快推進農村社會養老體系建設,着力解決當前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當前在經濟和生活上需要得到政府和社會幫助的農村老年人口在逐年增加,因而,逐步由傳統的家庭養老過渡到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並舉,再過渡到社會養老,這將是農村養老的一大趨勢,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要順利實現這一過渡,政府的參與程度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同時必須要解決好兩大問題。

一是農村養老資金的來源,即農村從家庭養老到社會養老的轉換成本該由誰來負擔的問題。對於老人,子女盡孝是天理人倫的要求,而政府盡到應盡的責任同樣不容推卸。那些風燭殘年的老人,在年富力強的時候為國家和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貢獻過自己的勞動和智慧,當他們因年老而失去勞動能力的時候,國家和集體有責任回報他們一個有保障、有尊嚴的晚年生活。政府可以通過整合用於農村的各類財政投入,加大對農村養老的財政補貼。同時,還應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發揮土地的生產要素功能和社會保障功能,使農村養老得以獲取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

二是當前農村養老保障的供給水平,即如何建立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分層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問題。要在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上,首先完善已有的“五保户”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設,逐步建立以集中供養為主、輔之以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新模式,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質量;其次,要進一步擴大老年人口生活補助的享受範圍,降低年齡限制條件,使沒有享受城鎮養老保險的農村老人都能領取適當的補助金來保障生活;再次,要通過與計劃生育政策相結合的計生養老等形式,彌補起步階段農村養老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內容單一的侷限。另外,在生活上,要特別關注“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

2.分類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儘早籌劃未來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社會保險是經濟社會運行的穩定器,要真正解決農村的養老問題,必須依託於建立切合我國農村實際的現實可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因人制宜,針對不同身份的農村勞動力,根據其經濟社會屬性和負擔能力的不同,分層次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同時,在制度設計時,既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與城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在未來接軌的問題。

3.大力發展農村“家政型”養老服務機構,構建具有農村特色的“居家養老”模式,滿足“空巢老人”的養老需求。受農村條件的限制,目前在農村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尚存在三大不同於城市的制約因素:一是受根深蒂固的“養兒防老”傳統思想的影響,一些老人不願意離開家到敬老院去養老,而子女送父母去敬老院等間接養老方式也可能會受到不盡孝道的譴責;二是農村衞生保健服務機構以及菜場、自來水、煤氣等生活設施的不完善,使得農村老人的生活更加不方便,有錢也難以買到需要的生活必需品和服務;三是由於農村青壯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留在農村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缺少足夠的提供養老服務的勞動力。

為破解上述制約因素,一是需要政府加強對發展農村養老社會化服務的組織引導和推動,加強輿論宣傳,逐漸在農村形成社會化養老氛圍,並制定對農村養老中介服務機構的扶持和優惠政策,給予社會辦養老機構一定的財政補貼以及在貸款和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調動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農村養老事業的積極性。二是要根據農村的環境和消費水平,選擇一種適宜的農村社會化養老服務模式。“居家養老”主要針對生活基本能夠自理的老人,滿足了多數農村老年人在家安度晚年的心願和需求,經濟成本較低,有利於農村養老實現可持續發展。三是要為農村養老服務培養足夠的家政服務人員。目前,許多農民工在45歲以後由於身體不能適應繁重的體力勞動,從城市返回農村,而年輕人則基本在外務工經商,因此45歲至65歲的身體健康的中老年人可以成為農村“居家養老”所需要的家政服務人員的主力軍。四是要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加強農村醫療、交通、生活設施和文化娛樂的建設,提高農村的社會化服務能力,進一步完善農村居家養老的社會支持系統。

五、小結

我國現擁有8億多農民,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隨着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農村的經濟結構和農民生活方式都發生了改變,農村勞動力的流動與轉移,農村人口老齡化與家庭小型化的趨勢等,都決定了農村傳統的以家庭保障為主的保障方式已難以為繼。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要與我國的實際國情相結合,要與現實的財力、物力和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着眼於農村面臨的實際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中國人口老齡高峯到來之前切實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推進到一個嶄新的階段。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1

老年人口問題在我國早已存在,既表現為老年人的生存與發展,如物質保障、醫療服務、住房等問題;還表現為因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社會心理等社會生活的變化等等。這其中,僅僅滿足老年人在年老時的供養問題就已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面對中國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農村的現實國情,顯然,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是我國養老問題中的重中之重。為了更深入具體地瞭解當前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現狀,以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城關鎮保障村的xxx位老人進行調查。結合調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膚淺認識,當前中國農村養老仍是以家庭養老為主。

一、家庭養老還存在強勁的生命力

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社會支持能力。然而,家庭養老告別是子女養老對中國農村老人仍然具有現實意義,並起着社會養老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城鄉,家庭仍然是一個基本的生活單位,是老年人最後的大本營。而越是經濟落後的地區,家庭養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條件下。家庭養老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養老的基礎遭到破壞,幾千萬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將失去保障。

(一)家庭養老方式符合當前我國的現實國情。當前我國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趨勢快、經濟發展總體水平不高,地區差異較大。而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較為落後,農民支付能力相當有限,中國絕大多數農村地區尚處於温飽階段,只有小部分達到小康水平,少數農村仍處於貧困狀態。不僅地區間存在差異,而且在同一地區中的不同鄉鎮、同一鄉鎮中的不同村莊、甚至在同一村莊中的不同家庭之間,農民的經濟收入也有較大懸殊。在這種情況,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統一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解決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顯然是不合實際的,因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須與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因而當前我們仍有必要依賴家庭養老方式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也明確指出,我國老年人養主要領先依靠家庭,從而使家庭養老模式法律化,增強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養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奪厚悠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養老向來是中華民族恪守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作為一種文化在我國經歷史歲月,從農業經濟開始至今,大約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撐家庭養老功能是傳統倫理“孝”的價值取向,孝是“天經地義”的行為的最高準則,自然也是家庭成員關係的重要行為準則。傳統的中國家庭作為一個福利單位,表現在養老機制作用上是天然的養老組織,併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而且日常還能得到應有的照料,並享有子女滿堂的天倫之樂,精神上得到寄託。所以家庭養老不可能退出歷史舞台,就算將來我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極大豐富,社會保障體系非常完善,家庭養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三)家庭養老的實際保障效果不會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獨生子女政策對家庭養老不會有很大影響。一些學者認為,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減少而可能影響老年人的養老質量。但根據美國密西根大學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對中國老年人養老總體的研究,認為中國老年夫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同時需要子女日常生活護理的,因而所謂的家庭規模的小型化並不一定對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構成重大威脅。而且,通過調查發現,單子女的老人生活還要好於多子婦女的老人,因為這時了女無法推卸自己的養老責。其次,農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較大影響。一些研究認為農村中大量壯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無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據調查看來,家庭養老主要由女性承擔,且多國40至59歲以下的中年女性才會碰到老人生活無法自理需要經常性照料的情況。而在農村流動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20歲至40歲以下這一年齡段最為活躍。40至59這一年齡段的婦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孫和老人。確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對中青年夫婦且雙雙外出打工的,他們也會將年邁體弱的老人託付給親友或請人上門照顧。最後,就家庭養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對於普通家庭來説雖只能起到滿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這與我國大多數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是相適應的,且隨着農民負擔的減輕,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家庭養老的保障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二、對當前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設想

鑑於以上種種分析,考慮到當前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及人口狀況的差異性,認為應建立一種有分別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過渡方案。具體來説,針對現階段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口以及將來仍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未來老年人口”,仍以家庭養老模式為主來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在此過程中輔以一些行政性的傾斜激勵措施來增加農民收入,努力減輕家庭養老負擔,繼續鞏固和落實家庭養老的整體功能;與此同時,要不斷促進傳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變革與發展,在較富裕的農村、較富裕的家庭,當家庭養老功能出現弱化時,社會養老應及時補充,尤其是針對農村“未來老人”——農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廣,以切實解決他們的未來養老問題。

三、具體措施

應該説,這一基本設想是與我國當前的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同時也符合了當前廣大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意願。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通過思想工作與法律手段並重的社會干預,使家庭養老得到落實。一是持之以恆地搞好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的宣傳。重點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並堅持“從娃娃抓起”,把尊老、愛老、養老教育滲透到中國小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數家庭出現的嚴重“寵幼棄老”現象,構築起家庭養老的優良社會環境和正確的思想基礎。二是強化法制建設,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實貫徹落實好《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來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規範約束家庭和社會成員自覺維護老年人權益,保持家庭內的代際和諧,建立有利於家庭養老的社會環境,同時大力推行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的活動,實踐證明這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進行改革。就調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 是由兒子贍養的,只有3位沒有兒子僅有女兒的老年人,是通過招上門女婿的方式來養老。很顯然,在農村家庭養老機制中是以兒子為主體的。這種機制是由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後代中無男孩的家庭比例佔四分之一左右,這種機制就必須得以改革。

(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養老的政策措施。家庭養老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國家也應在此問題上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從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中的主體地位出發,積極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醫療事業中存在的經費、人員、設施等方面的問題養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對農村資金、技術方面的扶持力度,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以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中最大的問題——經濟供養問題。二是對照料老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經濟援助。要儘量減輕困難家庭的養老負擔。使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時向照料和護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各種優惠政策。三是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事業。解決當前農,解決農村老年人“病有所醫”的問題。

(三)強調社會的作用,擴大社會對家庭養老的支持。一是要發揮鄉村老齡組織的作用,增強老齡組織的功能。強化和規範老年供養體系建設,就是要規範家庭和社會中非老人成員的行為,從而確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齡組織機構,強化老齡機構的組織領導功能,是老年供養體系建設中起關鍵作用的環節。目前,農村的老齡機構從表面看,鄉、村級機構健全。然而實質上則處於一種“人員無編制,活動無經費,開展工作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老年活動方面沒有發揮任何作用,因此,必須重視鄉級老齡組織機構建設和其支柱作用的發揮。二是要加強老年人羣體的力量,發揚自助、互動的精神,提倡低齡、健康的老人幫助年邁、體弱的老人;增強老年人在經濟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減少對社會和家庭的養老需求。三是發展老年公益設施。充分發揮各村老年協會、老年活動場所的作用,解決老年人“老有所樂”的問題,滿足他們的精神需求。

(四)加強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宣傳,逐步擴大社會化供養比例。從長遠看,在經濟方面,隨着國家、特別是農村經濟實力的提高,養老的責任逐漸從家庭向社會轉移,家庭養老終將讓位於社會養老,這是誰都無法逆轉的趨勢。因而,在過渡時期 我們不僅要提倡家庭養老,還要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在“未來老人”羣體中發揮主要作用。在的調查中,許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經濟條件不允許、害怕政策有變或沒有聽説過有社會養老保險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現為投保意識淡薄,出現年輕時無所謂,中年後又因一次性投保數額大而不得不放棄的現象。所以,在農村要大力加強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思想教育,把年輕一代的供養方式逐步引導到社會養老保險的軌道上來,立足“早”字,積少成多,築起龐大堅固的社會保障“大壩”。

(五)以社會養老保險為主幹,逐步構築起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具備五方面的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體系。當前比較現實可行的是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的作用。可參照大連市的做法,創辦“居家養老院”,組織一些閒暇在家的中青年婦女,為村中無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老人提供養老福利服務,實行低收費政策,集體或國家應予以適當的補貼。三是老年醫療保障服務體系。xxxx年xx月,財政部、國家計委、衞生部出台了《關於農村衞生事業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確定到xxxx年,各級政府增加的衞生投入主要用於發展農村衞生事業。縣級財政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情況安排資金,對農村五保户和貧困家庭衽醫療救助,中央財政也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此給予適當支持,此項規定説明,國家對農民社保問題已日益重視起來。據調查,仙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於xxxx年xx月全面鋪開,共有xx個鄉鎮(街道)的xx萬人參保,參保率xx%。四是老年社會救助體系。對農村孤寡老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提高供養水平。但調查中發現2位孤寡老人均沒被納入“五保”供養體系,甚至全鄉都沒有一位老人被納入該體系,他們的生活狀況相當令人擔憂。此外,還應對卧病下起或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間有嚴重養老糾紛的老人,他們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羣體,必須由國家或集體,必須由國家或集體予以特別關照,幫助他們擺脱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是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以鄉村為單位,建立老年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活動場所。由於我國農村老年人數從多,地域頒佈廣,收入差別大,建立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也應體現多元化、多層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點。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2

據數字顯示,我國目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已突破2億大關,達到2.02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4.9%。我國自1999年邁入人口老齡社會以來,人口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專家預計,到20xx年我國老齡人口將近3億,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將達到90%。到20xx年前後將達到4.8億左右,超過總人口的1/3,佔屆時世界老年人口的1/4。人口老齡化,給我國經濟、社會、文化以及民生等領域帶來深刻影響,也給老齡工作帶來巨大挑戰。尤其是在我國廣大農村,隨着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大批青壯年勞動力向沿海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轉移,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留守老人、空巢老人以及失獨老人。他們普遍存在着缺乏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失能無靠等問題。能否實現農村老人老有所養、老人所依,不僅關係到農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關係到農村的繁榮穩定,更關係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思考和解決農村養老問題對我國當前社會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近期,筆者通過到我市部分鄉鎮、農村、市老齡工作部門和養老機構的實地調查以及在農村工作的經歷,對我市農村養老狀況及養老問題有了一些瞭解和思考。

一、我市農村老年人口狀況和養老方式

據統計,截至20xx年底,我市60歲以上老人共有118.25萬,生活在農村的老人約有70多萬,很大一部分鄉鎮老年人口結構比重已達到18—25%左右。其中農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約有60萬,佔農村老年人口總數的70%以上。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我市農村人口老齡化步伐正在加快,農村養老問題日益凸現。目前,我市農村老人主要有家庭養老、自我養老、集體養老和社會養老四種供養方式。

(一)家庭養老。對於有子女的農村老人來説,主要依託居家養老,與子女一起居住,由子女照顧日常生活、飲食起居。一些老人雖然與子女分家另住,但是與子女還住在一個村莊,父母遇到急事、難事時可及時照應。不過,隨着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傳統的居家養老模式受到了一定衝擊。除少部分老人隨子女進城外,多數老人還是選擇了留守農村。同時,由於計劃生育實施後農村家庭規模縮小和人口結構變化,給農村家庭養老帶來了更大的經濟壓力。

(二)自我養老。在農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中,他們在子女提供一部分資金養老外,大部分生活開支還是靠自己的勞動收入以及省吃儉用的積蓄養老。這些老人不僅在飲食起居、生災害病時得不到子女的很好照顧,有的還要照顧外出子女留下的孩子。

(三)集體養老。對於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農村“三無”老人,主要由各鄉鎮政府敬老院負責供養。鄉鎮敬老院依靠國家財政補貼運營,五保老人不用交納任何費用。但也近40%的符合入住鄉鎮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每月正常領取供養經費,因為還有一定的自理能力,更習慣於分散在家養老。

(四)社會養老。對於有子女但是得不到子女照顧的農村老人,又不符合入住鄉鎮敬老院條件的,少數農村老人選擇了到民營的養老院、老年公寓以及老年社會福利院等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養老,費用由老人或老人子女承擔。據調查,我市目前有39家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入住老人約有6200餘人,但是農村老人比例僅佔4%左右。

二、我市農村養老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由於我市農村沒有建立完善的養老體系和保障機制,造成了我市在農村養老事業方面存在諸多問題,歸納起來有如下五個方面:

一是農村養老體系和保障機制沒有真正形成。目前,中央及省、市各級政府對老齡工作都做出了規劃、出台了政策,但由於農村社會養老事業起步較晚,底子較薄,發展合力不足,農村老人的經濟供養體系及良性運行機制尚未形成,除五保老人供養制度成熟些外,其他諸如居家養老、社會養老以及養老儲蓄、商業保險等供養力度明顯不足,沒有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發展合力,沒有建立適合農村不同地區、不同養老需求的多層次社會養老體系和保障機制。

二是養老機構規模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多年來,我國在社會養老保障方面嚴重欠賬,特別是廣大農村老人被排除在社會保障之外,現有養老機構規模和功能遠不能滿足現實需要。目前,我市共有鄉鎮敬老院152家,平均每個鄉鎮超過一所,但多數鄉鎮敬老院規模偏小、功能不全,收養能力較弱。如果全市五保老人都集中供養的話,牀位和服務人員缺口都很巨大。另外,就各鄉鎮敬老院目前的功能來説,只是保障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由於缺少文體娛樂設施和器材,五保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難以豐富。

三是養老資金來源渠道狹窄且數量不足。目前,在我市鄉鎮敬老院供養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年由財政轉移支付2200—4560元不等,平均每天6至12元錢的供養資金,僅能維護低水準生活。而服務人員工資都是由鄉鎮本級財政支付,按照每10名老人配一個服務人員的話,一個敬老院每年支付的管理和服務費用就需10至20萬元,另外還有水電、房屋設施維護等費用支出,對於部分經濟落後的鄉鎮來説,支付壓力更大。由於收養的老人越多,需要服務人員、支付服務人員的工資越多,因此多數鄉鎮敬老院的'收養積極性不高、動力不足。

四是社會化養老機構困難多且活力不夠。目前,我市有少數幾個鄉鎮引進了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從運營的情況看,基本能維持運營,但還面臨着政策、資金等許多困難,主要是目前還沒有充分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由於投入大、風險高、回報低、週期長,使得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在運營中困難重重,若沒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很難發展壯大。

五是養老機構服務人員服務水平不高。與當前大量的養老服務需求不相適應的是,我國老齡服務人才的培養尚處於起步階段,至今未構建完整、獨立的人才培養體系。養老機構醫療、護理和專業管理人才嚴重不足,服務質量跟不上。通過對我市部分鄉鎮敬老院的調查發現,普遍存在服務人員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專業技能缺乏、專業化程度較低,事業心、責任感不強等問題。

三、對推動我市農村老齡事業發展的思考和建議

敬老、愛老、養老、助老,是我國幾千年來被繼承和發揚光大的優良傳統。在倡導“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紮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今天,切實解決廣大農村的養老問題,各級政府責無旁貸,社會各方義不容辭。如何實現我市廣大農村老人老有所養,使他們在經濟上得到保障,生活上得到照顧,精神上得到慰藉,筆者有如下七點建議。

第一,建立適合農村的養老體系和保障機制。目前,我國正處在由居家養老向社會養老的過渡階段。現階段,黨和政府對農村養老問題也日益重視,特別是對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已有了初步設計和規劃。當前就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條件而言,應仍然以居家養老為基礎,最大限度地發揮家庭在養老中的基礎作用。堅持走居家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建立以家庭為基礎,以鄉鎮養老院為依託,以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並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障、生活救助和社會福利等保障機制,逐步形成適合我市市情的新型農村養老模式。

第二,加大對農村養老資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在調查過程中,不少鄉鎮反映,鄉鎮敬老院是社會公益非盈利機構,應該按“七站八所”對待,納入市、縣財政統管範圍,加大對農村老齡事業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扶持力度,適度提高農村五保老人的供養標準以及高齡老人生活補貼和家庭經濟困難的老人養老服務補貼;市、縣兩級財政要合理安排老齡工作經費,保證老齡工作的正常開展;建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逐步緩解敬老院運行資金缺口。據調查,鄉鎮敬老院要維持正常運轉,至少每年需要支付所僱用服務人員10—20萬元的工資,這部分支出應納入民生工程建設資金中。

第三,拓展養老機構和社會設施的服務功能。要進一步加強我市鄉鎮敬老院的設施建設,可採取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和公建民營等方式向社會開放,提高運營效益。每個鄉鎮要建成一處集院舍住養和學習、娛樂等多種服務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使之成為該鄉鎮養老服務中心、養老活動中心。此外,要依託鄉鎮及村級活動場所等設施,利用已撤併的鄉鎮中學、村國小等閒置設施,改造成農村老人文體活動場所。各鄉鎮中國小活動場地可在節假日、早晨、傍晚等時機向老人開放,為附近居家養老的老人開展休閒娛樂和體育健身提供場所。

第四,鼓勵社會資金進入和引進社會化服務。目前,各級政府受於財力的限制,各鄉鎮敬老院的建設規模和供養能力有限,五保老人入住尚難滿足,農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等社會老人更沒有入住機會。對此,可將“老年社會化服務項目”納入市、縣兩級招商引資範圍,大力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事業,引進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參與農村養老,發展家庭服務業,開發居家養老服務項目,使農村養老逐步形成一種產業。對現有的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給予充分的鼓勵、引導和扶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以及在貸款和税收方面的政策傾斜,以調動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的積極性。

第五,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人員的專業培訓。據統計,目前我市各鄉鎮敬老院共有服務人員約2200人。按照每10個或15個老人配備1名服務人員計算,目前尚有5500餘人的缺口。針對當前我市農村鄉鎮敬老院服務人員不足且服務水平偏低、專業性不強等實際,利用普通高校和職業學校(下轉12頁)(上接12頁)開設老年學、老年護理學、老年心理學等相關專業,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人員的職業培訓,以提高服務人員的職業素養、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同時,逐步提高服務人員的工資待遇,增強服務人員的工作熱情。

第六、成立村級空巢老人養老服務中心。負責協調解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服務管理有關事宜,定期對老人的居住地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老人家庭的居住安全。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可利用農家大院等,建設日間照料中心、託老所、老年活動站等互助性養老服務設施,提供生活照料、衞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和文體活動等服務項目。此外,村黨建活動室、農家書屋、學校等要支持農村養老服務工作,組織老人開展相關文體活動。

第七、鼓勵農村老人多種途徑實現自我保障。過去,農村老人的主要生活來源是家庭贍養和土地收入。當前,要鼓勵農村勞動者和老人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商業保險以及個人儲蓄,為將來養老做好資金上的準備,以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只有多種途徑結合起來,才能為我市農村老人建立一道安全可靠的養老屏障。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3

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這標誌着在經歷了十多年的試點、探索之後,建設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資料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34億,超過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佔總人口的8。5%。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佈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突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傳統的土地保障功能面臨嚴峻挑戰。

一、當前我國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

隨着社會的變遷、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村養老已不再是單一的家庭養老,而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其它養老方式並存的格局。

家庭養老:這是當前我國農村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體現。農村家庭養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於:第一,我國農村老年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由於農村地區間發展差異大,經濟發展不平衡,短時間內不可能在全農村範圍內建立、推廣養老保險制度,這決定了家庭養老會在相當長時間內成為農村養老的基本方式;第二,農村家庭服務業不發達。即使部分老人擁有數目可觀的養老金,但由於疾病纏身、自理能力較差,他們仍然難以安度晚年;第三,傳統的思想文化觀念對農村老人生活習慣的感染和影響。“子孫滿堂”的天倫之樂仍是他們所渴求、嚮往的,且隨着年歲的增加,農村老人抵禦生活風險的能力越來越有限,對家庭人員的物質、精神依賴亦會增加。

集體養老: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目前我國農村集體養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集體養老作為由家庭養老向社會化養老過渡的一種形式,是以集體為單位對老人進行集中供養的養老方式。

儘管集體養老在歷史上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現在看來,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養老對象過窄,集體養老的範圍事實上就是對五保户的供養。然而,五保户的供養條件非常苛刻,對於只有女兒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沒有敬老院的農村地區主要由村組負責對“五保户”實行分散供養。集體養老保障也僅僅停留在維持其温飽;第三,對集體養老認識明顯不足。在農村地區,許多符合條件的農民不願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點點勞動能力,或者有親人可以依靠,誰也不願享受“五保户”的供養。

儲蓄養老:是一種最典型的自我養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積月累、勤儉節約的積蓄養老,但這種養老方式在農村越來越缺少實用價值。農民從農業生產中獲得的收入有限,儘管辛苦勞作和省吃儉用,但蓋房、子女教育、醫療等各項開支卻很大。到了晚年,其積蓄難以保障養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齡化對傳統農村養老模式的挑戰

由於城鄉二元結構特徵明顯,城鄉發展差距大,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長期以來,農村養老保障主要依賴於家庭養老。日趨嚴重的農村老齡化問題,必將對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提出嚴峻挑戰。

1。農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農村養老的壓力。

2。老年人口的高齡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養老能力。農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較低,未讀過書的佔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國小及以下的佔到九成以上,低素質決定了農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體力勞動者,年齡對他們的自我養老能力影響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齡人羣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齡人口的自我養老能力,同時也降低老齡人口自理能力。農村老年人口高齡化和健康狀況的下降,無疑加重了農村養老的負擔和壓力。

3。農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養老的功能。由於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農村家庭的子女數也大大下降,導致家庭規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規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過去一般是多對夫婦供養一對老人變成現在一對夫婦供養兩對及兩對以上老人,無論財力上還是精力上,都讓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難以為繼。

4。“空巢老人”的增多,獨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農村養老的社會化需求。傳統的家庭養老不僅由子女為老人提供經濟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顧和精神撫慰。農村青壯年進城務工後,雖然也履行了在經濟上供養父母的義務,但考慮到進城農民的自身經濟狀況,供養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無法給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時,農村老人尤其是高齡人口中獨身老人,由於缺少了“老來伴”,沒有在生活上相互照應、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對象,使得養老更加困難。

三、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現狀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保障對象一直限於“困難的人”、“光榮的人”和“富裕的人”,農村的大多數人由於種種原因還無法享受社會保障。相關的調查顯示,占人口總數20%的城鎮居民,享受全國89%的社會保障,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到了社會11%的社會保障,在縣城以下集體單位的1 000多萬職工和2 000多萬城鎮個體經營者基本上得不到應有的社會保障。

(二)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挑戰

改革開放後,特別是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其所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子女的贍養壓力增大。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使獨生子女家庭成為我國農村主要的家庭構成模式,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的來臨,80年代後的獨生子女,面臨着承擔四個老人的贍養義務,同時還有一至二個子女的負擔。(2)勞動力流動和人口的遷移給家庭贍養帶來了負面影響。隨着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內地農村人口大量向經濟較發達的城鎮流動,這些“離土又離鄉”、“進廠又進城”人員長年在外務工經商,勢必影響對老人的供養。(3)隨着農民觀念和家庭規模的變化,傳統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養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較低

事實上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項技術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業保險的技術難度,又存在着依法實施的政策難度,對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嚴格,按照國際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繳費和實施的使用三權分離,互相監督,這樣才能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過程更加順利,使基金的運營更加暢通;但就我國現行的農村保障基金的管理辦法卻是管理、繳費和實施使用三權集於一身,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擠佔、挪用、貪污、揮霍農村養老保障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

(四)農村養老保障的現行制度和法規與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協調

從現狀來看,我國現行農村養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規與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並不協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為中心的正規保障。近幾年來,隨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民人均可耕地面積逐年減少,大量農村人口離開土地湧入城鎮,使得農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斷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區養老和商業養老保障模式僅僅在少數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和農村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難推廣普及。與此同時,我國老齡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達7。51%的農村老齡化壓力更加不言而喻。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4

社會老齡化的到來,對當前農村養老服務提出了嚴峻挑戰,加快發展農村養老服務事業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刻不容緩、勢在必行。**縣日前就此作了專題調研,並提出相關建議。

一、基本情況

目前,**縣有60歲以上老人15.57萬人,佔總人口的14.92%;其中65歲以上的老人11.62萬人,佔總人口的11.13%,按國際通行標準已開始步入老齡化社會。根據對該縣60歲以上老人抽樣調查,希望入住老年公寓的人數佔老年人總數的10.4%左右,迫切需求的有5%左右,按此測算,全縣約需1.6萬個養老牀位。

**縣現有養老機構21家,共有牀位1000個,牀位數佔老年人口的0.64%左右。21家養老機構均為公辦,其中農村敬老院20家,有牀位930個;縣城老年公寓1家,有牀位70個。養老機構共有工作人員103人,其中農村敬老院 91人,縣城老年公寓12人。鄉鎮敬老院、縣城老年公寓入住分別達到86%、100 %,縣城老年公寓牀位出現了供不應求的現象。

**養老機構收費一般不高,縣城老年公寓對生活能夠自理的每月收取42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收取670元;農村敬老院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20xx元,由縣財政統一撥付。這些收費標準,均由該縣物價部門核定。

二、面臨問題

一是硬件條件急需改善。以**縣為例,該縣農村敬老院大都建於上世紀80年代末,不少附屬用房嚴重損壞,許多設施年久失修。自20xx年省“關愛工程”實施以來,該縣農村敬老院環境得到一定改善,但由於基數較大,急需改造的房屋仍有500多間。同時,養老機構規模普遍較小,不能形成規模效應,影響了“自我造血”和做大做強。

二是隊伍建設有待加強。由於農村養老機構的.單位性質和經費來源不夠明確,工作人員待遇偏低,所以難以吸引有專業管理和護理知識的高層次人才。在**縣農村敬老院91名工作人員中,真正從事服務工作的50人左右,入住老人與工作人員比例為16:1,且這些工作人員大都來自農村,文化程度較低,存在管理不規範、服務粗放的問題。

三是服務內容明顯滯後。多數養老機構服務項目少,一般只能滿足老人吃、住、照料的生存需要,不能滿足老人們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多方面需要,難以提升老人的生活質量,對老人缺少吸引力。

四是政策扶持難以落實。上級出台的優惠政策,比如《關於對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實行政策扶持的意見》(蘇政發[20xx]96號)等,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往往不能及時落實到位,比如民辦養老機構很難獲得劃撥用地、地價優惠,而且無法享受低息、無息貸款,甚至商業貸款,嚴重影響了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等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

三、幾點建議

1、強化各級政府的責任意識。發展社會福利事業,政府義不容辭。建議將各級政府發展養老等社會福利事業納入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增加剛性指標。同時,認真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堅決消除“中梗阻”現象。

2、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加快農村養老服務事業發展,關鍵在人。建議明確農村養老機構事業單位性質,提高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待遇,並出台相關激勵政策,吸引高層次管理、護理人才,擴大養老產業從業人員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實行職業資格認證制度,持證上崗,逐步實現養老服務人員職業化、專業化。

3、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建議進一步細化優惠政策,在建設用地、財政、税費、金融、人才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社會力量採取獨資、合資、民辦公助等形式創辦養老服務機構,支持社會力量以合資、入股、購買等形式參與公有養老機構的改建和擴建。

4、構建經費保障體系。建議將養老服務經費列入各級政府預算,為養老服務發展提供穩定、持續的財力支撐,並隨財政增長作相應調整。

5、整合養老服務資源。建議整合民政、衞生、教育等部門相關資源,將農村養老機構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及農村醫療大病救助體系,鼓勵有條件的職業教育機構設立養老管理與服務、老年護理、老年社會學和老年產品開發等專業,為養老事業培養專業人才。

農村養老調研報告15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民養老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不可迴避、必須解決的問題。有資料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34億,超過總人口的10%,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佈在農村地區。農村養老問題日益突出。

根據此次平山縣南街村調研情況,得出如下數據及存在問題:

(一)老年人身體狀況及醫療情況

1.在訪問調查的老人中有93.9%的老人認為自身健康,能夠自理,6.1%的老人部分或不能自理。其中經常體檢(一年一次以上)的老人佔三分之一,而其餘的老人很少或從未體檢。

2.在醫療保障方面,80.3%的老人蔘加了新農合,12.1%的老人選擇了商業保險或其他醫療保障,但仍存在7.5%的老人沒有選擇任何醫療保障。

3.在就醫的問題上,98.5%的老人選擇“大病去醫院,小病在家吃藥”,而1.5%的老人生病立即就醫。不就醫的主要原因是醫療費用過高和手續繁瑣。

(二)農村養老的現狀與特點

1.在訪問的老人中,87.9%以上的'老人依託家庭養老,入院養老及居住社區養老佔6%左右。老人大部分與子女住在一起,另有相當多的老人單獨居住,而他們感情與生活上和子女有着較為密切的聯繫。

2.半數老人希望可有子女照顧日常生活,另有很大比重的老人能夠自己料理,請家政保姆及住養老院者只佔很少比例。

有以上數據分析,農村養老方式以家庭養老為主要形式,以社會養老為補充養老形式。

(三)關於農村養老院的情況

農村中只有很少的養老院,而且有部分老人並不知曉養老院的具體位置。此外,養老院的環境較差與收費超出部分老人所能承受的費用,是老人不願進入養老院的原因是之一。

另外,有部分老人不願去養老院是因為擔心周圍鄰居的評論,擔心鄰居認為子女不孝。

(四)農村老人的生活情況

農村老人,21.2%左右老人有退休工資或養老金,36.3%老人靠子女提供和生活費用,10%左右老人辦有養老保險,20%左右只依靠務農獲得生活費用。目前,多數老人的工作是幫子女帶孩子,另外,務農、家務、個體經商的老人也佔一定比例。

絕大部分老人不擔心子女不會履行贍養義務,一部分老人擔心沒錢治病及年老孤獨寂寞。在“子女不孝,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假設下,多數老人會向村委會或組織反應,讓其出面説服教育,而少數老人會選擇忍氣吞聲,自謀生路。

生活中,老人經常傾訴的對象是老伴、子女及周圍的鄰居親友,也不乏老人會向孫子女和村幹部傾訴心聲。老人的娛樂活動多為打牌、麻將、下棋以及跳老年健身操,幾乎所有老人都會選擇的娛樂活動就是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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