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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企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項目各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安全職責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xx 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公司崗位説明書

3 任職資格

本崗位人員應符合公司人力資源部崗位任職要求。

4 安全職責與要求

4.1負責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責。

4.2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分管工作範圍內各工區(作業隊)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制止違章違紀行為。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4.3督促工區(作業隊)加強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分管工作範圍內存在的施工安全管理問題,及時進行隱患整改。

4.4正確處理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施工進度與生產安全的`關係、施工作業與安全措施落實的關係。

4.5負責對外協(勞務)隊伍在環境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4.6參加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並提出意見。

5 檢查與考核

5.1由主管部門按照本標準進行檢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2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3

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1、各有關部門的`合同專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歸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申請報告的審批、合同專用章的登記、留樣、發放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專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合同專用章,凡需刻制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必須由申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時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專用章刻制的數量、要求和樣章草圖,交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審查後統一辦理。

3、凡持有合同專用章的部門,應做到合法使用、專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攜帶外出,應事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立即歸還。

4、合同專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專用章遺失,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報告,並將本部門批示意見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備案,在當地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辦理相關證明材料。

6、凡遇合同專用章變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請程序與手續與新申請相同,原合同專用章交還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處理。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4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築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後,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置;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後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範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週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範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衞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範表演。

F、開展反事故鬥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幹部的標準之一。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5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台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台、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羣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説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註銷。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7

隨着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建築行業正在呈現新的發展趨勢:

①建築業總產值增加,勞動生產率提高。

②固定資產投資加大施工總量增加。

③建築業利潤水平提升, 經濟效益有所改善。

④國內建築市場競爭加劇,建築企業“走出去”願望強烈。

⑤隨着建築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特級企業的全國市場的不斷擴大,特級企業的市場往往涉及到國內的每個中大城市,原來的中小企業賴以生存的區域壁壘已經基本被磨平,取而代之的是更嚴峻的競爭環境。

一、中小型建築企業存在的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

在這種新的形勢下,中小型建築企業面臨着更大的挑戰,無論是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對外的適應能力都表現出嚴重的缺乏。其中很大部分的中小型建築企業就存在以下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

(一)激勵方式和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

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①激勵計劃隨意性比較強,缺乏系統性和明確的目標。②人為激勵沒有任何針對性。如以前推出的一系列的“年終獎”、“效益獎”等名目的獎勵計劃,由於“一刀切”,實習“平均主義”,打擊了貢獻大的項目部員工的積極性。③陷入激勵就是獎勵的誤區,輕視或不考慮約束和懲罰措施。約束和懲罰往往流於形式,結果難以達到預期目的。④簡單的下達任務作為激勵的經常使用的手段。這是將片面的懲罰作為激勵的唯一措施,正好與認為激勵就是獎勵這一誤區相反。這些企業往往存在着不正視實際地層層下達任務,忽視個體的差異性,大大的降低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工作績效。

(二)沒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危機管理機制

據20xx調查公佈的《京滬兩地企業危機管理現狀研究報告》顯示,京滬兩地半數企業不同程度處於危機狀態。這項報告還顯示,我國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普遍具有危機識別能力和危機處理能力薄弱的通病。建築企業由於其特殊性,管理相對比其他行業落後,所以建築企業的危機管理則更是空白。很多中小型企業雖然有危機意識,但很少企業知道危機管理理論,更談不上將危機管理理論應用於企業管理。

(三)缺乏科學合理的人才量化考評方法

對人才的考評採取定性考核,不能合理、公平、準確地衡量人才工作績效大小,所以不能實現對人才的有效激勵。考核結果和激勵沒有有效地結合,形成了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雖然也提出了末位淘汰等措施,但往往流於形式,真正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而且由於經營狀況不善,造成信用和創新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人才流失嚴重。

(四)企業文化發展嚴重滯後

中小型建築企業的文化研究嚴重滯後於中國企業文化發展實踐。企業文化發展的內在邏輯、該企業文化的定位、企業文化的變革等問題缺少長期深入的研究。所以,企業文化實踐缺少真正的科學理論的指導,缺少個性,同時也難以對企業長期發展產生真正推動力。

(五)在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着嚴重的問題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管理觀念落後,企業內外關係尚未理順。②質量、工期、成本的關係未理順。要麼把成本和質量完全對立起來;要麼過度強調質量,忽視成本,未能真正協調三者關係。③成本預測、計劃模式陳舊,徒有虛名。大多數傳統的成本管理都未能動態地、事前地進行預測,缺乏技術基礎,沒有實施動態管理。

(六)團隊建設方面不足

中小型建築企業的項目部由於內部凝聚力不足,往往很少能形成真正的團隊,一般都是以羣體的形式而發揮作用,從而在實現項目目標的協調、效率方面存在着嚴重的缺乏。

(七)企業組織結構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中小型建築企業傳統的組織結構方式無論在適應信息快速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大量繁雜的數據處理、管理溝通與協調等方面都存在着嚴重的不足,組織結構急待改革。

二、建議

針對中小型建築企業目前普遍的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結合國內部分大型、特級建築企業的企業改革的成功經驗與國外目前流行的管理方式與理念,考慮到建築本身行業的特點,作者提出自己對中小型建築企業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議:

(一)尋找新的組織結構形式

建築企業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以下其中之一的組織結構:

(1)扁平化的組織結構。管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擴大了管理人員的管理幅度,使減少組織層級組織結構扁平化成為可能。

(2)建立自主型組織結構。在這種組織結構下面,可以考慮建立彈性工作制,在不影響整個項目的進度基礎上合理安排管理人員的時間,讓員工可以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工作時間。而在大型的項目中可以實行虛擬組織結構。虛擬組織結構是一種以市場為導向的強調速度和效益的管理方式,以網絡信息技術為基礎,實時分散地共享優秀人力、諮詢信息和先進的技術等資源,完全可以滿足共享技術、分攤費用以及市場需求等要求。

(二)改善對項目經理的激勵方式

針對很多中小型企業改制後往往存在着對項目經理激勵約束主體缺位、激勵機制不合理、約束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

①在實施激勵的同時要明確告知項目經理的外部與內部職責。

②不能單憑項目效益來進行考核,要結合項目總體結果績效來進行總體考核。項目總體結果績效包括:管理過程績效、團隊建設績效、關係處理績效。我建議可以設立績效的成功與失敗的對照表,設專門小組以係數評分的形式來進行對項目經理的綜合考核。

③建立項目經理激勵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包括:

a、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原則;

b、報酬與績效掛鈎的原則;

c、把項目經理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直接掛鈎原則,如項目質量目標、安全文明工地目標、項目後備人才的培養等;

d、市場化原則,企業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市場對項目經理的平均激勵率,來設定合適的激勵率;

e、激勵與約束相一致原則。

(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激活經營機制

目前,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經營機制轉換改革滯後仍然是制約公司提高競爭力的關鍵性、深層次原因。在現有改革基礎上繼續實施深化改革,徹底改變傳統的人事、用工、分配製度,建立起科學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是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不能迴避的重要任務:

①明確改革的原則。改革過程必須做到統一思想,認清大局, 明確思路,堅持一手抓生產,一手抓改革。

②始終堅持企業改革改制與結構調整緊密結合。

③從行業特點優勢,多種方式推進企業改革改制。可以考慮到本公司的實力,成立改制領導小組,聘請對企業改革改制有一定研究的專家作為公司改制工作的顧問,並邀請有關部門的專家進行政策講解。

(四)改革用人才機制獲取發展後勁

只有抓住人才這一關鍵要素,核心競爭力才能得到有效增強。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加大公司對新的人才的引進,同時採取積極措施留下企業的技術、管理等核心人才。

②要保證人才的激勵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可以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實行彈性工作制和柔性管理方式,在對人才的管理當中多注意感情因素的管理。

③採取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一定要做到多勞多得,使人才的努力在激勵方面得到充分的體現。

④大力提拔優秀青年人才進入公司的中層,樹立榜樣,充分調動青年人才的積極性。⑤積極支持人才的進一步深造,使公司往學習型企業過渡,增加企業的競爭力。

(五)優化競爭要素,重組價值鏈,提升核心競爭力

企業進行競爭要素優化組合的過程,就是價值鏈重組的過程。所謂價值鏈,是指一個企業為顧客創造價值的主要活動和相關的支持活動及其各活動對於利潤的貢獻水平。對於建築公司來説,主要活動包括:投標、採購、物流、勘察設計、施工、竣工交付、後期服務等。價值鏈中的每一項活動都承擔一定的成本,而且往往會影響另一項活動展開的成本。所以我們要重組價值鏈,優化競爭要素,才談得上企業成本、效益、質量三方面得到協調。

(六)科學管理確保質量效益

科學管理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制定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①落實責任。做到每個崗位都有專人負責把關。

②制定公司的成本管理體系。包括

a、確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

b、建立健全成本責任制,形成責、權、利三位一體的運行機制真正使項目部每名職工的利益均與自己項目部捆綁在一起,調動其積極性。

③從控制理論的角度建立項目管理模塊,抓住每個節點的控制,疏而不漏,全面實現控制目標。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實現:

a、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提高工效,從而加速工期的進展;

b、積極採用先進工藝和技術,降低成本;

c、堅持計劃指導生產,強化定額控制以及施工流程的優化;

d、加強人工費用管理,做好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

e、加強對機械費、臨時設施費、管理費的管理,做好其成本的有效控制;

f、通過加強工程管理,杜絕事故和損失來降低質量成本。

(七)注重樹立信譽品牌與公司形象

中小型建築企業應該把創品牌、樹形象的重點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公司的誠信。要注意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a、把工程質量做好;

b、承諾一定要兑現,絕不食言;

c、誠信要體現在對業主全過程的服務上;

d、公司的人格魅力是取信於業主的重要因素;

e、守法經營是企業建立誠信最基本的條件。

②公司品牌與形象。

a、制定本公司企業形象戰略目標;

b、制定本公司企業形象戰略重點;

c、制定企業的行為識別系統來規範員工的對外形象。只有這樣,企業的形象、品牌才能得到逐步的提升,才能擴大企業在市場的生存空間。

(八)依靠技術構造獨特的優勢

①技術創新。包括以下三方面:

a、注重有針對性地對建築項目採取先進適用技術,並及時總結與開發應用;

b、要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積極申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工法;

c、大力引進和積極採用先進的工程技術、施工工藝和機械設備,不斷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

②加強公司的信息化建設。隨着通信網絡的發展,公司應該以工程項目為核心,將地理位置分散的業主、設計人員、施工人員、監理人員及材料供應商等組成一個“虛擬羣體”,利用建立協同工作室,朝共同目標工作,對解決工程項目的溝通與協調問題能起到很關鍵的作用。

(九)積極尋找其他增加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的要素

企業競爭力可以最終體現為先進的企業制度和企業運營機制、創新技術和工藝、資金優勢、人才優勢、優良的企業管理等要素或這些要素組合構成。除了這些還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①加大企業文化建設的力度與進度。

②以施工項目部為單位,進行團隊建設,形成學習型和知識共享型的團隊建設,只有這樣,才能構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③加強企業的危機管理意識,加大危機管理檢測的力度。檢測內容包括:

a、經營危機,例如投標、合同、企業信譽等;

b、產品質量危機,例如材料、機械、操作人員等;

c、債務危機,例如債務、債權、資金運用、財務制度等;

d、安全危機,例如操作人員、操作設備、操作方法等。

(十)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

當本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比較理想的時候,可以抓住機會,大膽地利用財務槓桿的作用,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來擴大企業的發展。可以通過以下手段來實現:

①尋找銀行進行合作,通過公司與銀行建立戰略伙伴關係,解決公司的資金問題。

②與其他相關企業進行合作使企業剩餘資金得到有效運用。

③把公司的優勢資產整合進行上市,向社會募集資金。

(十一)根據本企業的實際能力,實施市場跨地域擴張發展

根據國內基礎建設的快速發展,應該在適當的時候,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經濟和管理能力來實施實施市場跨地域擴張發展,這對樹立企業的形象和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都有相當大的作用。

以上是我結合目前的建築市場的形勢,考慮到中小型建築企業面臨的管理誤區與實質困境,提出的一些對中小型建築企業的管理意見與辦法,希望可以給企業管理者一些啟發。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8

精品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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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建築企業薪資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薪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一、薪資原則:多勞多得、公平、獎罰分明。

二、基本薪資的確定:

(一)、基本薪資是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來確定的:

1、市場同行業的薪資水平;

2、職位的相對價值與工作量;

3、員工本人的能力及已獲建築業相關證書;

(二)綜上因素,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確定員工基本薪資。

三、薪資的組成:

全額薪資=基本薪資+補助;其中:補助=話補+車補+全勤。

1、項目部員工:基本薪資二全額薪資60%,考核薪資二全額薪資

40%項目部人員停工期間在公司上班處理事情的發全額薪資的50%

為全額薪資。

2、公司員工:基本薪資二全額薪資80%,考核薪資二全額薪資20%。

3、冬休放假期間發放冬休工資做為員工的.全額工資。

注:在春節前進行年度績效考核,考核薪資與個人業績、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相關,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據績效情況扣發相應比例考核薪資並予以辭退,合格發放全額考核薪資,優秀髮放全額考核薪資及年終獎。

年終獎根據公司當年效益,對績效考核優秀員工發放。

四、薪資發放:

員工在崗期間發放基本薪資。公司薪資計發週期自當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止,實行次月10日發薪制。每月發放的薪資是扣除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代扣項目、公司內部契約中規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費用後的金額。

五、薪資保密原則:

公司採用保密薪資制度。員工不得將個人薪資告知公司內員工及相關人員,也不得打探其他員工薪資。凡打聽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資者,公司有權做相應處分。情節惡劣者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六、執行時間:本管理辦法從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七、制度外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出具報備財務。

  XX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日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9

第一章

安全保證措施

1、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機械事故、火災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有豐富安全施工管理經驗的專職安全員,強化安全施工管理。

3、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冷卻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業管理制度、吊裝作業管理制度等,指導施工生產按要求進行。並經常性地開展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4、電焊工、氣焊工等特殊工種均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人員均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場所有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安全帶。

6、施工現場要設立各種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

7、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均經檢修保養合格,嚴禁帶故障和隱患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或投入使用。對吊裝機具須經安全檢查認可後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機械設備設專人管理,按機械安全規程操作,並定期維護檢修。傳動部位和危險部位須防護裝置,各種安全裝置必須安全完好。

9、焊接作業時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業場所或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

10、施工現場、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施工中嚴禁吸煙。

11、加強用電安全管理,施工用電嚴格按批准後臨時施工方案進行,遵循“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原則。

12、經常性地開展安全生產自檢、評比工作,做到警鐘長鳴,爭創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

第二章

用電安全制度

1.不要隨便亂動甲方車間內的電氣設備。

2.自己使用的設備、工具,如果電氣部分出現了故障,不能帶故障運行,應立即請電工檢修,不得私自修理。

3.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或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4.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如電(排)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同時導線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動,以免磨損。如果導線被物體壓住時,不要硬拉,防止將導線拉斷。

5.一般情況下,禁止使用臨時線。如必須使用時,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臨時線應按安全規定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使用完後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線杆、鐵塔、避雷針的周圍,以免雷擊時電流入地產生跨步電壓觸電。

7.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時,導線斷落點周圍10米以內禁止人員入內,以防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此時已有人在10米之內,為防跨步電壓觸電,應用單足或並足跳離危險區。

8.在打掃衞生嚴禁用水去沖洗電氣設施,或用濕抹布擦拭電氣設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嚴格遵守動火證審批制度,必須在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

2.動火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準動火操作。

3.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內必須有水壓足夠的常備消防水帶1條。夜場施工有照明設備。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並設專人看護。作業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乾淨,如不能消除應採取設接火盤、遮隔澆濕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作業時,要清理或避開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須先檢查機具的安全可靠。如電纜、焊鉗的絕緣,電焊機外殼接零等良好。

6.進行高處施焊作業、除應做好腳步手板,防護網等安全措施外,還必須要有監護人或輪換施焊。

7.動火終結時、在離開現場前、必須進行現場清理,檢查是否遺留有火種,電源線是否已拉閘斷電,氧氣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規定關閉氣閥,並分別存放處理等。

8.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隊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用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角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面未採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準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業安全制度

1.患有職業禁忌症(如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較差、精神不振、酒後等身體狀況不佳者不準登高。

2.作業時衣着要儘量靈便,穿着硬底、帶釘、易滑鞋或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3.凡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無登高作業證不準登高。

4.腳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帶、安全網、防護板等安全設施不可靠時、不準登高。為了避免意外發生,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準墊高使用。

6.梯子接長使用時,無可靠的連接措施不準登高。

7.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或不紮緊褲管不準登高。

8.在周邊臨空、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懸空作業,必須建立牢靠立足點,如搭設操作平台、腳手架或吊籃等,否則不準施工。

9.梯子無防滑措施不準登高。

10.樓梯使用時,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否則不準登高。

11.高壓線旁無特殊情況不準登高。

12.不準採用起重機吊運、攀爬腳手架、攀爬設備等方式登高。

13.高處作業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

14.不準兩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

15.登高作業時,不準隨意向下拋投雜物,以免砸傷下面的人員。

16.高處作業人員,安全帶應掛好再作業,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不準將掛鈎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上使用。

17.遇有六級大風、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時,不準露天登高。

18.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

19.腳手架上不準使用梯子登高作業。

20.登高作業時,傳遞物件不準拋投。

21.洞口作業時,沒有安全防護或安全防護設施不牢固、損壞的不準作業。

22.沒有專人監護的情況下不準登高。

2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24.夜間照明不足、無警示燈不準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鋼瓦片上無牢固跳板不準登高。

26.不準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傷人。

第五章

施工設備操作安全規程

一、電焊機操作安全規程

1.作業時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防止燒傷,灼傷。電焊工作場地內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業之前應認真檢查電焊機的絕緣和保護接地裝置。焊鉗應完整無破損、絕緣可靠。

3.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

4.電焊機應放置在易散熱的地方,當温度過高時應暫停作業。

5.雨天禁止露天作業,焊機內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業完畢後應將焊鉗放在線路絕緣的地方,並收好電纜線,切斷電源。

二、乙炔氣瓶操作安全規程

1.乙炔氣瓶在搬運和使用中應嚴格避免撞擊,瓶上必須裝有防震橡膠圈。

2.使用乙炔瓶時,不能將瓶內的乙炔氣全部用完,以免產生負壓,造成空氣進入瓶內,最後應剩下不少於1個大氣壓的乙炔氣,並將氣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氣瓶的瓶閥必須連接可靠,嚴禁在漏氣的狀況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氣的混合氣體觸及明火發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氣瓶在夏季應防止曝曬,使瓶體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內氣體壓力急劇增高。氣瓶離開焊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應不小於10米。

5.氣瓶必須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動而倒下引起氣瓶爆炸。豎放時,應用鐵箍或鏈條固定好;卧放時,應用墊木墊好,防止滾動。

三、氧氣瓶操作安全規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須可靠連接減壓器,皮管及割炬,在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壓力錶的讀數。

3.開啟瓶閥時,人應站在側面緩慢開啟,以防絲扣滑脱而衝擊傷人和產生靜電火花。

4.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大於98Pa)並關緊緊瓶閥,以防混入其他氣體或雜質。

5.冬季瓶閥、減壓器凍結時,嚴禁用明火或赤熱金屬烘乾,不準敲打或撞擊。可以用熱水、蒸氣來解凍。

6.若氧氣瓶着火,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滅。如鄰近其他可燃物起火,應儘快將氧氣瓶搬到空曠地點,以防高熱影響而爆炸。

7.氧氣瓶要禁止敲擊、碰撞和沾染油污,瓶體上兩隻防漏閥應齊、完好。

8.應經常檢查減壓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發現有漏氣或失靈時,應及時更換。

9.瓶帽必須完整無損,瓶帽上必須有泄氣孔,充裝完畢後,存放和搬運過程中,均應戴上瓶帽。

10.氧氣瓶應遠離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與明火的距離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曬。

11.氧氣瓶應直接使用。

12.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煙火。

四、電、氣焊工操作規程

1.焊接及切割人員應遵守施工現場和工作中的有關規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能上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員必須熟知焊、割機具的性能和有關電氣、防火安全知識以及觸電急救常識。

4.上崗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個體防護用品。

5.作業前必須對焊、割機具及周圍環境進行認真檢查,嚴禁盲目施工。

6.電焊機、電焊變壓器的外殼以及開關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7.焊鉗(把)及導線的絕緣必須良好,不得有損壞現象。

8.在金屬容器或大口徑管道內焊接或切割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除塵的裝置,嚴禁向容器和管道內輸入氧氣;並做好監護和防觸電措施。

9.焊割後的灼熱工件不準堆放在電焊(鉗)線、焊槍軟管旁,也不準將電焊鉗、線與焊槍軟管絞在一起,以免發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氣和氧氣等助燃氣體使用中與火源的距離應大於10米。

11.工作中斷或停止作業時,必須先關閉乙炔開關,後關閉氧氣開關。

12.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焊、割。

13.工作後應切斷電源和氣源,清掃工作場地,做到工完場清。

五、手拉葫蘆操作安全規程

1.操作前必須詳細檢查各個部件及零件,包括各個鏈條的每個鏈環,情況良好時方可使用。

2.使用時不得超載。

3.起重鏈條要求垂直懸掛重物。鏈條各個鏈環間不得有錯鈕。

4.拉動手鍊時,必須使拉鍊方向與手拉鍊輪處於同一平面。

5.嚴禁斜拉,以防卡鏈。

6.拉動時必須用力平穩,以免跳鏈或卡鏈。當發現拉動困難時,要及時檢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許增加人力,以免拉斷鏈條或銷子。

7.使用三腳架時,三角必須保持相對間距,兩腳間應用繩索聯繫,當聯繫繩索置於地面時,要注意防止將作業人員絆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過標準值,以防鏈條拉斷銷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規程

1.手持電動工具不許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進行保護接地或接零。

2.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接錯造成事故。

3.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和站在絕緣板上。

4.不得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

5.使用單相的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銷、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銷、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先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電動工具自帶的軟電纜不得接長使用,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採用移動電閘箱。

8.手持電動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更換,當原有插頭損壞後,嚴禁直接將金屬絲插入插座。

9.發現手持電動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10.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電動工具。

11.手持電動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12.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13.手持電動工具嚴禁超載使用,注意異響和温度過熱,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七、手電鑽、衝擊鑽安全規程

1.鑽卡頭應在設備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電源前應取下鑽卡頭鑰匙。

2.鑽孔時不宜用力過猛,以防止工具過載;突然停止轉動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3.安裝鑽頭時,不許用錘子或其他金屬製品物件敲擊,手拿電動工具時,必須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邊拉軟導線,一邊搬動工具,要防止軟導線擦破、割破和被軋壞等。

4.較小的工件被鑽孔前必須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鑽孔時不隨鑽頭旋轉,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並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傷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1‰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絡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紮紮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項目部每週組織一次項目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項目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機械設備、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採購,並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6、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設備、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1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並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序

1、項目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項目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2

1、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由合同承辦人以書面形式報合同評審機構審核,批准後,儘快與對方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並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採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説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覆的.期限,儘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3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並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税務工作,承辦各種税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税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彙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範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税務發票管理和税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彙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税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係,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週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並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範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税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税務發票管理和税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税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税務機關的聯繫,防範税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彙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彙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户餘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並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裏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並彙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並彙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採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並彙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並彙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彙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台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户餘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鑑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籤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税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税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税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並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彙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税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彙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並登記台帳;

3、負責應收帳款台帳資料收集和登記台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並核對彙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並彙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並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税務外經證,並管理總部納税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並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彙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註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兑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兑匯票台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兑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鑑章,登記使用台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複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衝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説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鑑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户預留印鑑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餘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範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複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户餘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説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籤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籤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4

前言

作為建築施工企業,工程履約是一切的根本,履約的關鍵就是勞務,勞務隊伍的優劣決定着企業能否按期履約。隨着優質勞務的短缺,勞務工人素質和穩定性不斷下降,鬧事、討薪等事件常有發生,勞務班組工人流動性和不穩定性加劇,對工程項目的工期、質量、安全和社會信譽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和影響。因此,如何通過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對勞務班組的控制能力,協助勞務分包單位管好班組、激發班組的勞動熱情,將成為建築施工企業近一段時間要面臨重要的課題。

一、完善勞務管理體系

完善勞務分包單位對班組的管理體系,制定勞務班組管理規定,推行勞務管理門禁系統,加強農民工工資監督管理,將勞務隊伍的質量、安全人員納入總包管理體系,規範勞務班組管理的標準,將成為建築施工企業勞務管理的重要舉措。

1.明確勞務分包單位為管理責任主體,完善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職責。

2.通過“門禁系統”的應用和勞務工人實名制管理對勞務工人工資監督發放進行統一管控。

3.建築施工企業設置勞務管理員,明確勞務管理員的職責,將勞務管理鏈條向勞務班組延伸。

4.將勞務的質量、安全人員納入總包管理體系,統一標準、規範管理。

二、明確責任,規避勞務源頭風險

施工企業在引進、使用、管理勞務隊伍方面,應明確各級責任,齊抓共管,嚴防死守,儘量將勞務及班組風險提前化解。

1.引進“考察關”。嚴格執行勞務引薦人制度和履約保證金制度,對新的隊伍,組織考察,形成報告,經企業批示後,進入合格分包商名錄,對引薦優秀勞務的人員實行獎勵。

2.嚴把招標資格“審核關”。企業應根據工程體量、結構難點、勞務隊伍在建工程體量等情況,嚴控隊伍參與招標資格審核,防止隊伍資質過期,防止黑名單隊伍再次流入,防止勞務隊伍施工任務過於飽和等現象發生。

3.把好招標“組織機構”關,審查勞務分包隊伍項目班子組建是否符合要求,項目經理、“五大員”、“三大工種”負責人有無崗位資質證書,核查其近期施工項目業績是否名符其實。

4.做到勞務分包進場“四不準”,分包不籤合同不準進場,分包管理人員不全不準進場,分包班組工人名單不上報不準進場,分包工人不教育不準進場,任何一個環節不符合都不能夠進場施工。

三、細化措施,延伸勞務管理鏈條

為了增強對勞務隊伍的控制能力,在日常勞務隊伍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措施,將勞務班組納入到項目日常管理範圍內。

(一)企業層面

1.建立《勞務班組數據庫》,隊伍進場前上報班組使用信息,企業備案,建立台賬,對管理過程中出現過討薪、鬧事等現象的班組進行註明,防止再次混入其他勞務隊伍中,降低管理風險。

2.嚴把班組入門關,在勞務投標階段上報管理組織結構和班組名單,企業對照班組數據庫,對發生過惡意討薪的班組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3.培育一定數量的自有勞務,通過自有勞務公司吸收和了解社會上的優秀班組,在勞務班組出現問題時,及時給予提供更換,有效解決了搶工階段勞動力不足的問題,確保工程施工進度。

(二)項目層面

1.工期管理到班組

(1)每天組織召開施工進度跟進會,項目生產經理、責任工程師、分包項目經理和班組長參加,施工進度跟進會主要確認當日施工進度完成情況,不進行勞務分包內部生產協調工作,生產協調工作由勞務分包自行組織,項目部派人蔘與勞務每日班組例會,監督勞務施工計劃安排落實情況。

(2)項目部根據業主節點工期計劃要求,結合班組實際作業工效情況編寫日施工進度計劃。勞務分包單位和班組長在日進度計劃上簽字確認,並根據此計劃配備管理人員和作業工人組織施工,確保計劃完成。

(3)項目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規定好鋼筋綁紮、模板安拆、混凝土澆築等工作的標準施工時限,對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相關工序的班組進行經濟處罰,如下道工序將上道工序損失工期搶回,上道工序的罰款將作為獎勵發給下道工序班組。

(4)參與勞務隊班組的管理,教給勞務單位管理班組的方法,以第三方的標準考核班組的日常工作表現,對不合格的班組及時進行清除。

2.安全檢查到班組

將分包專職安全人員納入到項目集中管理,通過集中管理,統一佈置落實工作,定期組織教育培訓,每週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深入分析工程安全生產現狀,總結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的'經驗和不足;每週由項目經理帶隊,各分包班組長參與,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班組作業問題當場講評,限定整改,並由相應區域的安全員負責監督落實整改成效,徹底杜絕現場安全死角。每逢重大節假日之前,項目部分批次組織現場所有勞務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由安全員統計人數與進退場花名冊比對,保證現場每個工人都接受了安全教育,確保節假日安全生產。

3.質量管控到班組

(1)加強作業班組的質量管控。施工過程以班組自檢互檢與項目質量部門抽檢的相結合的方式,對每道工序的每一施工段進行全過程監控和質量檢測,每道工序、每一施工段完成後,由項目質量工程師為首的項目檢查組,按照規範標準嚴格進行質量檢查。

(2)堅持“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制。“五不施工”即未進行技術交底不施工、圖紙及技術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測量樁和資料未經換手複核不施工、材料無合格證或者試驗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經檢查會籤不施工。“三不交接”既無自檢記錄不交接、未經專業人員驗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記錄不全不交接。

(3)堅持實測實量質量管理。項目成立實測實量小組,以實測實量數據作為質量管理的準則,作為質量獎罰的依據,實測實量管理制度由勞務管理人員及班組簽字認可,每週組織勞務班組的競賽,以實測實量、一次驗收合格率作為評比依據,對於第一名的勞務班組進行獎勵。

4.競賽評比到班組

傳統的勞動競賽往往以分包勞務單位為主體,其弊端在於勞務是一個大的集體,集體的龐大決定了競賽的實際效果,項目要打破以勞務為單位的競賽模式,組織班組勞動競賽,提高勞動競賽的質量與成效。

(1)創新評比單元。以班組為切入點競賽,評比單元為同一施工段內共同施工的不同班組,在競賽前對所有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向其説明該如何施工以及要達到的質量標準,同時將施工做法樣板擺放在作業面,保證施工過程無技術盲點。

(2)創新管理形式。以施工段為單位對項目責任工程師進行承包責任制,每人“承包”一個施工段,負責處理該施工段內的所有問題,做到施工全程旁站,管理延伸至作業工人,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3)嚴格驗收評比過程。施工完成後,本段責任工程師向競賽評比小組提出驗收申請,評比小組在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帶領下進行評比驗收,評比小組按照“競賽評分表”中的各項要求與實際工程進行對比並打分。

(4)現場現金兑現,激發工人幹勁。驗收完成後,對於達到競賽規則的班組及時獎勵,且以現金形式發放獎勵,一是彰顯項目誠實守信履行諾言,二是在眾多作業工人的注視下發放獎金,形成激勵效應。

5.員工福利到班組

(1)項目指派專人負責農民工的信訪接待工作,歡迎農民工隨時隨地來維護自身權益,做到只要有工人來維權,就有人第一時間接待,在工人維權接待室對工人維權事宜進行受理和調查,理清糾紛產生的來龍去脈,同時走訪調查相關責任人,約談分包單位確認相關事實,協調解決糾紛主體雙方矛盾,並幫助糾紛主體明確法律責任,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每月要求分包單位按班組上報工人花名冊和工資表及用工情況統計,為工人及班組維權提供法律憑證,對出現危害農民工權益行為的分包單位,項目進行登記備案,並予以嚴重警告。對於屢次發生農民工維權的分包單位,情節嚴重者予以更換撤場。

6.勞務退場管理

勞務施工合同範圍內工作完成,可以辦理退場手續,由項目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所有施工內容分班組進的質量實測實量驗收,對存在缺陷限期由相應班組整改完成,退場前分班組對鋼筋、混凝土、料具節超情況進行盤點,分包企業和班組進行簽字確認,加快勞務班組結算流程,同時規避結算風險。

四、總結

勞務分包的羣體在發生變化,我們的管理方法也要相應的進行轉變,勞務精細化管理是一項很艱鉅的任務,為了企業的發展需要,我們需將勞務班組管理繼續延伸,逐步推行勞務工人產業化、生活區管理物業化、工人工資賬户銀行聯合監管、新技術工種的培養等等,不斷拓展管理思路,繼續創新勞務管理,為建築施工企業的高速發展保駕護航,真正實現以“勞務成敗”論英雄。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5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並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後交流經驗。

5、佈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築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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