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職場百科 >

新準則中應交税費會計核算大全

新準則中應交税費會計核算大全

在新會計準則中,將“應交税金”、“其他應繳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税費”科目。應交税費核算如下:

新準則中應交税費會計核算大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税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税費,包括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所得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佔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税費的税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税還應分別“進項税額”、“銷項税額”、“出口退税”、“進項税額轉出”、“已交税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税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應交增值税

1.

企業採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按應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税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税額,

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税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税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業交納的增值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小規模納税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税計入材料採購成本,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應交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和城市維護建設税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借記“營業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

2.出售不動產,計算應交的營業税,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税)。

3.交納的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税、營業税、資源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應交所得税

1.

企業按照税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税,借記“所得税”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税)。

2.交納的所得税,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應交土地增值税

1.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一併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税)。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應交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車船使用税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税、應交土地使用税、應交車船使用税)。

2.

交納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税、應交土地使用税、應交車船使用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應交個人所得税

1.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税,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税)。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税,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税),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營業税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交税費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税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baike/rloo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