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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離職解除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1

一、什麼是勞動合同解除

很多人會把解除勞動關係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公司方提出的解除,認為是勞動合同解除;另一種是員工提出的解除,認為是員工主動離職。

法律意義上的解除,是指公司或員工在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內提出的,通過自己的意思表示結束勞動關係的情形。這裏有兩個關鍵點:第一,無論公司或員工都有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員工辭職也是可以稱之為勞動合同解除的;第二,時間點,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提出。而勞動合同到期時結束勞動關係,則稱之為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是基於某個特定法律的事實,導致勞動關係結束,比如勞動合同到期,員工退休,公司解散等。

二、解除勞動合同書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解除勞動合同書並不是離職證明,他們的作用是不一樣的。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而解除勞動合同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用人單位可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這是法定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1、出具的主體不同:

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法定的。

2、出具的時機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依法辦理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出具,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出具。

離職證明通常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按要求出具而離職的,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完畢全部的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交接,向甲方的欠款及其他應付款項的結算支付,整理並移交客户信息等。同時雙方應按甲方規定程序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甲方工作已滿__________,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甲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本協議生效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標準__________個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金額為__________元:;甲方同時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通知金1個月工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金額為:__________元;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金額為:__________元。以上工資計算方式均按照前12個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以上金額若不超過3倍前12個月平均工資金額的,不扣除個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國家規定計算徵繳個人所得税。

4、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工作交接離職手續後,甲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司工資以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資。本協議約定的經濟補償金和通知金因有不扣繳個人所得税的部分,故不和工資一起發放,在離職__________發放。

5、乙方離職後需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中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的相關約定,乙方應對在甲方任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各種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6、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雙方《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它義務。

7、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8、本協議書查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3

一、勞動合同解除和離職證明的定義

(一)勞動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亨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二)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一)出具的主體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法定的。

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

(二)出具的時機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依法辦理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出具,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出具。

離職證明通常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按要求出具而離職的,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閲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與離職證明是怎樣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指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其二者的區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無論是離職證明還是解除勞動合同書,均表示與原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沒有勞動關係了,不影響你和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屬於正式的説法,與離職證明的作用是一樣的,證明你和原單位的勞動關係已經解除。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用人單位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是相關法律的規定,也是對彼此權益的保護。對於勞動者來説,不想做了就要進行辭職,辭職是需要辦理手續的,之後用人單位需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4

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與離職證明的區別:

1、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其二者的區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4、無論是離職證明還是解除勞動合同書,均表示與原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沒有勞動關係了,不影響你和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①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①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但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二)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②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鑑於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書面提請辭去所有職務,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辭職申請,現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關係,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由於乙方主動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依照法律規定甲方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再為乙方支付任何社會保險金費用;

四、本協議簽訂之日時,雙方已經結清所有關於集資、借款、工資、獎金、津貼、補助、加班費等所有債權債務,雙方已經沒有任何的經濟關係。雙方共同確認:雙方都已將所有的經濟憑證進行了交接,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持有對方的有關經濟憑證都視為憑證內容已經進行過交接處理,經濟憑證不再有效雙方共同承諾: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要求對方承擔經濟責任;

五、鑑於乙方曾經是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在任何報紙、報刊刊登如下內容的聲明:“xx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不再擔任我公司的任何職務,其一切活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xxxx公司無任何關係”;

六、乙方離職後不得利用在甲方獲取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式、客户名單從事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的行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6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1.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備註:本合同旨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以履行協議中的約定。內容僅供參考,使用時必須仔細閲讀所列的條件條款,協議的內容將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 ___年___ 月 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____ 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結清以下款項:

a) 月份工資:共計¥ 元

b) 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 元

c) 經濟補償金:共計¥ 元

d)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 元;

e) 其它:共計¥ 元;

f) 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 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 年 月 日

4.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 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以勞動合同中“甲方”名稱填寫並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職解除勞動合同8

XXXX(姓名),XX(性別),身份證號:XXXXX,於XX年XX月X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XX年XX月XX日批准其離職。

雙方商定:離職後,辦好交接工作;對於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XX(姓名)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XX(姓名)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係”的公司任職;不得泄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户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XXXXX公司(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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