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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東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2016年廣東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廣大勞動者有望增加一筆津貼收入,在酷暑中享受一絲“清涼”。具體怎麼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2016年廣東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衞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温津貼制度。每年夏天,監管部門、工會組織還會加強監管、監督,保證勞動者依法享受高温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高温津貼標準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2016年廣東高温補貼發放時間:6月至10月

2016年廣東高温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50元

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每人每天6.9元。

2016年廣東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高温補貼發放的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

2016廣東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

2016廣東省高温補貼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2016廣東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哪些人羣可領高温補貼?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企業不依法發放將面臨處罰

《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措施》還對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温津貼發放辦法作出規定。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及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按實際從事高温作業的天數折算發放高温津貼;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温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温津貼。

高温福利還有這些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温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温補貼是什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温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温津貼,在高温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高温補貼的發放現狀

2015年07月14日 ,人社部等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

全國有27個省區市已出台“高温津貼”標準,但多地標準數年未漲。即便如此,許多中小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強的農民工仍領不到高温津貼,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闆不按規定按月份發放,竟按超過35°C的高温天氣具體天數發放,有的單位用綠豆、飲料等防暑降温物資“衝抵”,矇混過關。[4]

全國總工會表示,各級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遵守高温作業時間要求,重點督促企業落實按時、足額發放“高温津貼”費用,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凡屬防暑降温飲料的不得衝抵高温津貼。


標籤: 發放 補貼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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