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社會 >

2016年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2016年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按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每人每月200元。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2016年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温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貼。據瞭解,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貼切實使用到高温勞動者身上。

2016年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目前,江蘇省人社廳還未對今年的高温補貼標準進行説明,那麼聘才小編就按往年的標準,整理給大家,如果數據有變動,以最新的為準。

從2012年開始,江蘇通過相關立法,“高温津貼”不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軟性福利”,如果條件達到,單位拒不發放就是違法了。江蘇省相關政策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温津貼,我省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江蘇省發放高温補貼的月份為6月份至9月份(6、7、8、9)共四個月。

江蘇省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貼。仍按2012年的標準發,全年按4個月(6月、7月、8月、9月)計發,每人每月200元。

企業不發高温補貼可投訴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高温津貼只是一項福利,企業可發可不發”這一觀念誤區,市人社局提醒: 高温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温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工會求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此外,勞動者還可撥打12333投訴諮詢電話主動維權,勞動監察部門會保護維權者的身份信息。

部分地區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湖南

夏季高温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温和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温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温和工作場所温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温防護設備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浙江

高温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温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温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温在37~39.9℃時,高温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温在40℃(含40℃)以上時,高温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陝西

每天10元。

海南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温津貼。


標籤: 發放 補貼 江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shehui/poy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