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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

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

導語:律師以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法律詢問,應當注意為諮詢者提出的法律問題作出準確、肯定、有法律依據的回答,為諮詢者的決策提供具體、明確、可靠的參考意見。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歡迎借鑑與閲讀!

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

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

身為一名成年一旦觸犯了法律,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符合拘留的條件一定會被拘留,如果符合判刑的條件也必會判刑,但誰都希望能有機會去改過自新,重新生活。我們經常會看到律師起草法律意見書,那法律意見書怎麼寫呢?下面是一則關於刑事案件的法律意見書:

致:XX人民檢察院

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屬的委託,特指派我擔任此案件的被告人趙某的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我們依法到貴院複印了全部案卷材料,經過詳細的閲讀、仔細的研究和分析;同時,到看守所會見了本案被告人,認真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事實的看法及悔罪的態度。

(一)關於本案基本事實的法律意見

關於本案的基本事實,被告人趙某對及的行為及本案的基本事實並無異議。

(二)關於本案被告人供述的法律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據被告人供述,他與被害人在案發之前沒有交集,案件發生時因為臨時起的.衝突,而傷害被害人也並非本意,是在兩個人廝打過程中造成的傷害。對此辯護人懇請法院調查清楚本案的事發經過,而非結果定奪,並且對被害人趙某的供述和辯解給予採納。

(三)關於本案被告人趙某量刑情節方面的法律意見。

一、 辯護人認為本案中對被告人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是初犯並且偶犯,在此案件之前被告人沒有任何的違法行為和治安處分,所以對其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二、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認錯態度極好,並有及時悔改的態度。本案應給予被告人從輕處罰。

以上是法律意見,望法院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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