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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例15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例1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範例15篇)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應有計劃性,如因工作需要臨時性的採購,僅限於處理緊急事件。

3、員工要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4、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並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二、預算

1、各部門於每月20日,將本部門下個月所需常規辦公用品的預算表報前台。

2、前台彙總各部門預算後,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預算中,25日報財務部,經總裁審核通過後執行。

三、採購規定

1、公司採購執行招標方式,對多家辦公用品供貨商對比,按照物美價廉的原則,選取性價比最優的一家,確定供貨商名單,明確哪些辦公用品由哪些供貨商供貨,且須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以保障購銷雙方利益。

2、數額較大的購買合同,由公司臨時組成採購小組進行合同談判,嚴禁由單個人操作。

3、日常辦公用品,由前台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辦公用品供貨商統一購買。

4、電子類辦公用品,由網管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貨商統一購買。

5、各部門偶爾使用的極特殊的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採購專員進行購買,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總監批准後可由各部門自行購買。

四、入庫規定

1、辦公用品由前台進行保管,所有購買回的辦公用品均需到前台辦理入庫手續。

2、前台訂購的辦公用品,由供貨商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3、非前台採購的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到前台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五、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分為耐用品和易耗品。

2、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器、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器、剪刀、裁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3、耐用辦公用品於新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新員工領用時需在《新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4、易耗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記事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曲別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5、易耗辦公用品,員工請於每週四下午前台辦理領用,並在《辦公用品領用表》上簽字,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6、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白板筆、塗改液、膠水)實行以舊換新原則。簽字筆、圓珠筆實行以舊筆芯換新筆芯的原則,為方便遺落後他人送回,請在自己的辦公用品上標明姓名。

7、電子類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網管核查確實不能使用,以舊換新。

六、保管規定

1、前台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庫統計,及各部門領用統計,匯同財務人員按照台賬對庫房中的辦公用品進行盤點:當前存量=上月餘量+本月採購量-本月領用量。

2、數據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員進行賠償。

七、結賬

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2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並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公司人力資源部XX年十二月十二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3

引言:

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是很明晰,還沒有建立真正的現代化企業制度。從國有大型企業發展情況看,企業沒有依照以市場經濟為主體的原則進行內部調整。在市場經濟模式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產為連接紐帶的內部經營模式。目前與內部機制相協調的外圍社會保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從目前經營模式上看,雖然表面意義上的身份界限已經被打破,但是老的、傳統的人事管理模式並沒有得到改變。企業宂雜人員太多,很多企業的管輔人員要遠遠多餘一線工作人員,對國有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存在很大的影響。當前,我們要正確分析影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因素,從根本上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的現狀,並進行合理的改進。最終通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相關體制進行全面徹底的分析,從而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力資源體制改革提供空間。

一、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影響因素

首先,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人員過於宂雜,實際上十幾個個人可以乾的工作,確是有二十好幾個人完成,工作效率極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如果想在現在經濟之中不背淘汰,就需要精簡人員,儘可能的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將那些不能為企業創造效益的人進行分流。其次隨着世界經濟的發展,資源的多樣化,綠色環保能源越來越受人們的歡迎,當時由於煤炭污染環境比較嚴重,煤炭已經不是人們追求的主要能源了。如果煤炭行業想繼續發展,就需要引進新的'技術,新的設備,高技能人才,對煤炭進行深加工、深處理。

二、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問題的措施

綜上可知,解決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問題。從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上,其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去除不應承擔的社會職能,改變社會管理制度,進而促進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企業不僅僅要考慮勞動者和工作之間的關係,還需要考慮企業資源的優化配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必須找到二者的平衡點。時刻把企業經濟效益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在日常工作、員工管理、企業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績效考核等角度貫徹落實以人為本思想,為每一位員工着想,增強企業的凝聚力。當然,在現階段下,煤炭企業還要不斷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改革,例如:在用工制度方面,逐步破除舊制度,落實勞動合同制度,縮短城鎮職工與農村職工之間的距離,甚至消除户籍帶來的差異。環境預評價保證企業在實現經濟效益的同時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通過這種預評價,能不斷優化企業的發展戰略,優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總體來説,煤炭企業要想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和環境管理,必須加強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幾點: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產權不明晰。其他企業所具有的外部環境在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能得到真正的體現。從我國大型煤炭企業的結構組織來看,我國大型煤炭企業屬於二級法人機構,其自身並不是企業,其以後的發展和未來的生產經營狀況都是礦務局管理。國有大型煤炭企業的發展和總體經營均勻礦務局進行統一處理和總體規劃,國有大型企業必須服從礦務局的規劃和安排。這也就決定了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可能具有自主用人的權利,尤其是人力資源分配、組織結構設置以及相應人員的提拔和任命等都不具有足夠的自主權。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內部運行機制沒有完全依照市場化機制進行。目前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需要建立以資源產權為基本紐帶的運行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滿足企業經濟市場化的要求。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在發展多種經營模式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市場競爭的基本制度進行分配處理。從企業擔負的社會職能來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擔負着政府賦予的各種職能,這是一項根本任務。企業的性質決定了企業的管理模式,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很多行為不具備企業的特徵。不論在人力資源管理還是其他經營管理均與公司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不一致。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主要是實現企業經濟利益和其他非經濟利益目標相平衡。如果我國國有大型煤炭企業不改變這種管理制度,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人力資源管理。

結語:

總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環境對國有大型煤炭企業有着重大影響。只有完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優化內部外部環境,才可以使國有大型煤炭企業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才可以在快速發展的今天不被社會所淘汰。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4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 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部隊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 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

摘要: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企業進行市場競爭,雖然表面上是產品、服務和技術的競爭,但最為核心的應當是人才的競爭,加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研究,也是有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本文將闡述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結合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源管理的發展趨勢,探究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研究。

關鍵詞: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管理制度 發展趨勢 市場競爭

一、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也讓各個企業明白了知識作為企業戰略資產額重要性,而知識經濟的核心就是人力資源,因此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代表了企業擁有專門知識、能力和技能的總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大都已經明確認識到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獲得唯一持久競爭優勢的來源,而加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就是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保障。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企業應當更為重視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通過具體細緻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發揮人力資源的潛能,併合理配置企業人力資源,及時應對外部環境的變化。而加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研究,首先應當明確認識到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且探究知識經濟時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發展趨勢,才能分析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創新途徑。

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正處在希望嘗試卻不知該如何入手的尷尬情況,與正常的規範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要求相比,在人力資源管理機構方面、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配備、人力資源存量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方面都存在一定問題。

1.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不斷進行發展,但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仍影響着大部分企業的傳統人事管理模式,我國企業雖然先後推行了三項制度改革、獎勤罰懶、社會保障體制、全員勞動合同制、下崗分流再就業的勞動人事制度改革,但由於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不同性質的企業在管理理念和制度方面都存在着較大差異。部分企業能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結合國外企業的先進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技術,並在企業發展實踐過程中不斷創新,從而取得了較好效果。但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設置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大多由行政部或總經理辦公室兼任,傳統管理模式的僵化,也使得人力資源機構在設置方面,無法充分發揮自身職能。而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配備也仍以傳統人事管理模式進行操作,並且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也具有較大差異。我國企業大多為勞動密集型產業,但勞動力資源數量雖然較多,但在勞動素質方面卻普遍較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缺乏有效的獎懲制度,導致人力資源流動現象普遍,不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也不應只侷限在制定環節,更應當加強人力資源管理規定的貫徹執行,以調動員工的創造性和積極性為主,並對企業員工的行為進行規範,從而取得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

2.存在問題。

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根源是在傳統的人事管理階段,雖然現今人力資源管理逐漸受到企業領導層的重視,但仍有大部分企業運用着傳統勞動人事管理,管理思想並不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在管理方式上,也並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源的重要性,忽視了對員工創造性和積極性的引導。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正處於傳統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的過渡階段,但受到以往長時間的計劃經濟影響,人力資源管理環節基礎工作過於薄弱,並沒有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而人員績效考核也沒有成為企業所重視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在獎懲制度方面也並不符合激勵管理理論的要求,特別是在人力資源規劃和制度建設方面,大多數企業只將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指定為簡單的人力資源規劃體系,並沒有發揮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應有的效用。並且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之所以不能統籌管理全公司的人力資源,也是由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定位過低,在我國的大多數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大多數時間和經歷都用來處理各種行政事務,大量的基本管理工作不僅帶來了巨大的工作量,還得不到其他同事的認可,這種情況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並不能很好執行企業經營戰略,也無法參與進企業戰略的決策過程,這也導致企業無法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帶來的競爭優勢。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整,應當首先轉變企業傳統的人事管理觀念,並不能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簡單地理解為設計績效體系或長期激勵制度,應當在建立一系列體系時,營造出有效的配套支持系統,保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能夠充分的貫徹落實。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問題的原因在於人力資源體制改革制度滯後,導致人力資源發揮的空間受到擠壓,並不能得到均衡發展,而不健全的市場調節機制,也造成企業人力資源使用機制的彈性共振失衡,無法構建有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

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主要從三個角度進行探究,即制度方面、人才方面、企業方面。

1.制度方面。

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是否具備一套完善的企業制度、企業管理體系,是決定一個企業是否能夠長足發展成功的關鍵。因此,要想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首先應當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企業人力資源規劃制度。企業人力資源規劃關係着一個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因此,在人力資源規劃中,應當注意與實際情況相結合,在規劃過程中應當注意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靈活性以及穩定性的統一,運用相對科學的方式,以及根據符合企業發展策略制定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相匹配。

2.人才方面。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在人才方面要秉持以人為本的管理觀念。以人為本即將人作為企業發展的核心力量,尊重人才,注重培養人才,進而幫助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人作為企業生產要素中最重要的環節,重視人才的培養是一個實現資源共享的過程。將人才的培養放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的首要位置,將有助於企業的經營和長足發展。在知識經濟時代,注重人才培養,秉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業長足發展的關鍵,才能真正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企業只有把以人為本的管理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員工的感受,才能夠贏得員工的信任,才能拿出更加端正的工作態度和工作熱情。因此,企業應當重視人才的發展,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才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途徑。

3.企業方面。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從企業方面來看,企業需要通過加強企業文化建設,進而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從宏觀角度來看,多數成功的企業都擁有屬於自己的特色企業文化,優秀的企業文化是幫助企業立於不敗之地的重要保障。通過對企業文化進行建設,可以有效調整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而實現有效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企業文化在企業發展過程中佔據了很重要的地位,一個具有特色的企業文化有助於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當前我國企業的人力資源問題仍未得到恰當的解決,對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也仍處於初期實踐階段,因此,企業需要充分樹立好正確的企業文化價值觀,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及員工的自身實際情況,採取適合企業發展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途徑。

參考文獻:

[1]張金麟.論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制度缺陷與創新[J].中共雲南省委黨校學報,20xx(02):118-121.

[2]林澤炎.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需要關注的幾個特點[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xx(03):82-85.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6

第一節 總 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範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於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並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僱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准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准者;

5. 臨時事故,事後説明理由,經領導核准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於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説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説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後一週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後,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准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於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後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准,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後請假或先假後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範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複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准後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複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彙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後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並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覆,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並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籤、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准後實施,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7

建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人才在公司範圍內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減少人才外流,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實行公司宏觀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通過內部人才市場的合理流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單位)。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行使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在試運行的基礎上,逐步向內部人才市場過渡,承擔起管理和經營兩種職能。

第五條 各部門及各單位領導有責任配合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對口設置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崗位,接受人力資源部的業務管理。

第六條 為了加強以關鍵崗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和用好各類人才,為人員的流動和管理創造條件,人力資源部承擔引進、培訓、考核、儲備、輸出人才的職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

第七條 大中專畢業生是企業對外引進人才的主要來源,也是培養企業後備人才隊伍的重點所在。招收、錄用的基本要求:專業對口,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單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下年度本單位人員需求計劃(學生招收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人才規劃及各用人單位需求計劃,結合人力資源存量現狀,編制招收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董事會研究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八條 新引進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完畢,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單位,新錄用的員工持人力資源部簽發的工作介紹信到各用人單位報到。

第九條 各單位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外聘人員,如確係企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須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從社會引進,由公司統一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學生和新招聘的人員執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各用人單位不得私招亂用,未經集團公司批准而私招亂用每發現一例,對用人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內部市場

第十二條 堅持用市場手段配置人力資源的改革方向,強化並實行人力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業內部合理有序流動。

第十三條 內部人才市場的運行規則

1、先內後外、內外置換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範圍內有優先擇業的權力,但當人才需求在內部人才市場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時,可轉向對外招聘;當公司形成富餘人員時可對外推薦,通過內外市場轉換,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能,使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滿足。

2、公平公正原則

在內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考核公正、評價公正,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增加透明度。

3、優勝劣汰原則

在內部員工崗位置換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原則。公司在職員工無論其現任職位高低、工齡長短、資歷深淺,在擇業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擇人,促進優秀人才脱穎而出。

4、組織審批原則

各部門及各單位人才結構安排及人力資源計劃由其自行負責。原則上置換崗位的人員應首先徵得原部門及原單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換崗位申請,否則人力資源部將不受理其置換崗位申請。

第十四條 通過內部人才市場進行崗位調整的公司內部員工應該遵循每一次流動都是以前工作經驗的再利用、再發展的規律,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增值,將無效流動帶來的損耗降至最低。

公司內部招聘的崗位應分成如下兩類:

1、公司需要調整補充或增加管理崗位人員需求時: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各部門及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個人意願,結合工作表現定期推薦或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向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推薦。

2、公司內部非管理崗位缺崗需要增加人員時,優先從公司富餘人員中擇優選擇。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員工本人根據內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推薦。

第十五條 下列人員可以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因工作需要補充人員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現工作部門及單位推薦,經考核符合用人部門及單位崗位條件者;

2、 因工作任務調整而需要對其崗位進行調整的符合擬置換崗位任職資格者;

3、在現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勞動態度好,但其所具備的業務技能確實不適合在本職崗位者。

第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所申請的職位不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2、因工作需要,暫不能離崗的人員;

3、在現工作崗位上工作不認真負責,工作態度較差的人員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

第十七條 公司內部擬進行崗位置換的員工必須填寫《內部崗位職位轉換申請書》(附件一),詳述本人專業、工作適應範圍、主要工作業績,並提出希望從事的崗位及部門,經原部門及單位批准後,將此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制訂需求計劃

1、各用人單位根據本部門及單位發展需要和工作崗位要求,制定人員需求計劃(年度用人計劃或補充用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

2、各用人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企業內部人員需求信息快報》(附件二)和《企業內部閒置人員信息快報》(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隨時報送,經人力資源部彙總後編印《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需求信息綜合快報》,在公司月度生產例會上分發。

3、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公佈公司內部的人員需求信息,通過公司內部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情況,在尊重置換崗位員工和用人部門及單位意見的前提下,採用推薦、招聘、競聘等多種方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第二十條 人才的公司內部流動,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調動審批手續,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調動,違者每發現一例,對接收單位罰款20xx~3000元。

第二十一條 人才在內部調動之前均須辦理好工作移交,與原單位結清一切相關手續,移交時間:本市內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延長。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進

入新崗位。辦理內部調動超過時效按作廢處理,重新補辦手續。發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五章 員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條 人事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來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第二十三條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運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培訓,員工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員工的人事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填寫《公司員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直接主管對其考核結果負責,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個人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對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二十六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由人力資源部或所在單位推薦晉升、提薪或進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二十七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中或者差者,可根據所在單位意見,安排其調崗、降職、降薪、培訓或辭退。

第六章 對待崗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對待崗人員要加強培訓,積極開闢就業渠道,加速人才流動,幫助不在崗人員尋找就業崗位,建立和完善待崗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告人力資源部,並詳細説明員工待崗理由。

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部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後,由人力資源部向用人單位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接到通知書後,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用人單位同時應按待崗人員待崗前本人月工資標準的3倍金額,交回公司資金中心。

第三十二條 待崗三個月以內的員工,待崗工資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待崗員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待崗三個月內參加由公司組織的技能和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按照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原則,安排待崗員工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超過三個月仍未上崗的,企業可與待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待崗人員保留社會保險協議書》(附件五)。

1、協議每次簽訂一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共同協商是否續簽;

2、在三個月待崗培訓期內未找到工作崗位,又不和公司簽訂保留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協議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待崗人員工作時,待崗人員應在接到書面通知5日內,回單位報到,協商上崗事宜,超過5日不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為二年。待崗期滿不能重新上崗者,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 對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給予託管人事關係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與本人簽訂《託管人員協議書》(附件六),託管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享受企業的任何待遇,並且須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原長期不在崗人員不能進入公司內部人才市場。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共同組織清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8

一、聘用原則:

1. 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 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 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 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 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 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 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 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 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佈招聘信息

1) 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 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 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 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 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 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 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 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 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 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 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 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複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 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户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 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 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 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 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 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 應聘者提交上任僱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徵者的要求。

6) 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 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 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 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 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 同等條件下,應儘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準則並非以先後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着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 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僱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説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准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後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 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 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 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 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並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後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 試用期規定

1) 新員工需通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 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 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 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 試用期培訓

1) 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通過考核。

2)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 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 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 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 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 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 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 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事蹟》。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 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 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 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 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 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 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職位名稱。

4) 辦公時間。

5) 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 工作紀律。

7) 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 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 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 《保密協議》

12) 《擔保協議》

3. 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 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 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 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 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 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户,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 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 嚴重違反公司的僱用紀律或規章。

l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 對工作不勝任。

l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 員工辭職(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後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 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 辭退

l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後,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於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瞭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 審批後,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並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 員工辭職

l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並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瞭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後,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瞭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並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 公司內部轉移

l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籤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後職位,升降職後彙報關係,升降後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後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後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説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並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 離職交接手續適用於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 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説明》。

l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並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係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 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並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 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 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 、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辭退)

七、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務範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並保持每週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於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 招聘與錄用

l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採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l 在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並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l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准後在當地發佈招聘信息。

l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後推薦給用人部門複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複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複試。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彙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 試用及轉正

l 新員工報到後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l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 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l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l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託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係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 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相應手續。

l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9

1.薪酬的含義

薪酬作為等價交換的結果,包括員工由於為某一組織所作出的傑出貢獻而獲得的各種經濟回報形式。

根據是否能以金錢來衡量,分為兩種類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經濟性報酬:工資,津貼,獎金和各種福利等。非經濟性報酬則不能以金錢的形式表現,如參與決策的機會,較大的職業發展空間,良好的工作氛圍與工作環境等。

薪酬≠工資≠報酬,在 現代分配製度中,對人力資源實行的是工資制,對人力資本實行的是薪酬制。報酬強調的權利,薪酬強調對等。

薪酬=崗位工資+年終獎+人力資本持股+職務消費+福利補貼

2.薪酬的構成:

基本薪酬:根據員工所具備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資歷,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

基本薪酬變動取決於三因素:1)社會經濟發展導致基本生活費用的變化,如通貨膨脹;2)市場薪酬水平的變化;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職位升遷。

可變薪酬:根據員工是否達到或超過某一事先確立的績效標準而浮動的報酬。績效標準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績效也可以是組織績效或是部門績效。

作用:1)對於組織提高效率;2)實現組織目標;3)加強部門協調。

福利:國家福利和組織自願福利。我國法定福利項目包括法定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法定休假等。

組織自願福利:企業年金計劃,補充的健康保險計劃,心理諮詢服務,子女教育補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員工方面:1)提供經濟保障;2)產生激勵。

組織方面:1)吸引和留住人才;2)控制經營成本。

社會方面:薪酬構成了全社會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決定整個社會的消費水平,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則引發社會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薪酬設定的主要制約因素

內部因素:1)本單位業務性質與內容;2)組織的`經營情況與財政實力;3)組織管理哲學和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組織分配思想,價值觀,目標追求,價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1)勞動力市場的供需關係與競爭狀況;2)地區及行業的特點與慣例;3)當地生活水平;4)國家的有關法令和法規。

5.薪酬管理及主要內容

薪酬管理服從於企業的經營戰略,要為企業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僅是讓員工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還要引導員工的工作行為,激發工作的熱情;給員工發放工資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層次的活動。

薪酬體系的確定:

1.確定制定組織基本薪酬的基礎:

(1)職位薪酬體系以及工作本身的價值來確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體系

(3)能力薪酬體系;

2.確定薪酬水平:是組織支付給各職位,各部門或整個組織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決定了外部競爭力;結合市場競爭和組織能力,來決定採取領先型,追隨型,滯後型還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確定薪酬結構:同一組織內部不同職位或不同技能等級所獲得的薪酬之間的相互關係。

薪酬形式一般表現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和福利。薪酬構成是指薪金報酬的各組部分在薪酬總體中的結構和比例。

特殊羣體的薪酬:需要根據不同員工羣體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預算,薪酬溝通等問題。薪酬調整是指企業根據內外部各種因素的變化,對薪酬水平,薪酬結構和薪酬形式進行相應的活動。薪酬控制是指企業對支付的薪酬總額進行預算和監控,以維持正常的薪酬成本開支,避免給企業帶來過重的財務負擔。

6.薪酬管理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

1)外部公平性:不低於同一行業,同一地區或同等規模的不同組織中的類似崗位;

2)內部公平性:同一組織內部不同崗位所獲得的薪酬應該與所作出的貢獻成正比;

3)個人公平性:與其他人獲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勵原則:按貢獻分配,實現真正的公平。

競爭性原則:組織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於市場平均水平。

經濟性原則:必須考慮企業的支付能力,儘量控制勞動力成本,在競爭力,激勵性和經濟性之間尋求一個平衡。

合法性原則:最低工資規定,反歧視法和社會保險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與作業

薪酬管理對整體的組織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體現;

2)薪酬戰略是組織基本戰略之一:一個組織有許多子戰略:市場戰略,技術戰略,人才戰略等,其中的薪酬戰略作用:

1)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

2)對各類員工的積極肯定;

3)合理控制企業人工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產品競爭力;

4)謀求與員工共同成長;

5)薪酬管理影響組織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與其他人力資源管理環節的關係:

1)薪酬管理與工作分析的關係;

2)薪酬管理與人力資源規劃的關係;

3)薪酬管理與招聘錄用的關係;

4)薪酬管理與績效管理的關係;

5)薪酬管理與員工關係管理的關係。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5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 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 員工及編制

第7條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祕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 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説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 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 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核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 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 計劃內招聘程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説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 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 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 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複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複印件;

(5)學歷證書複印件。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説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 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核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 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 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餘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准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 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説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並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採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説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 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説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准。

第27條 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29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説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繫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 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 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 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聲明、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複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聲明、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 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准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並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保存。

第38條 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閲(借閲)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閲、借閲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 幹部任命制度

第39條 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 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 幹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任命;

(5)其餘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 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 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祕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 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准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繫,並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 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後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 員工內部調動程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 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並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祕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 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籤,且未説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准者。

第50條 待崗程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 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 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 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繫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 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 休長假辦理程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准。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 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 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 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辭職辦理程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員工離職。

第59條 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 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後,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説明,異動説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並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 辭退員工程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並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辭退。

第63條 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 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 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並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後是職務低於他人者。

第67條 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後,應於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 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並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賄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曠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塗改文件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泄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 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條 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權限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於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 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准,4~7天由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 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 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後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 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覆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 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 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 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准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 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 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 員工培訓

第82條 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於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 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範。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嚮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後,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准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以後,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採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後,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於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 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並且不低於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絡遠程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文件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税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係、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後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後勤服務與市場的關係、後勤服務與管理的關係、倉儲及採供管理、後勤服務與財務的關係、企業文化在後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祕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絡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係。

第86條 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 員工考評

第87條 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數據。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 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 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信息,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 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彙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佔權重為30%、30%、40%。

第93條 績效考評的程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併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審核、整理、複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並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 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閲: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閲手續後,可以查閲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閲按人事檔案查閲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 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後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 工資及福利

第96條 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於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於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於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並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餘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餘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 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餘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 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 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 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 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 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製作、報批、統計、彙總,並於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泄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 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 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詳細説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 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卹。

第109條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餘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 附則

第110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1

關鍵詞:人力資源戰略規劃;民營中小企業;政策制定

摘要:民營中小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沒有與企業經營戰略相匹配的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各項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的缺失或不當是民營中小企業常常面臨困境的根本原因。因此,制定科學合理的適合本企業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是民營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重要內容,也是民營中小企業實現戰略目標的關鍵。

一、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涵義及其主要任務

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涵義人力資源戰略規劃是基於企業的發展戰略,科學地制定人力資源獲取、利用、保持和開發策略與措施,以便能夠科學地預測、分析企業在變化的環境中的人力資源供給和需求狀況,以確保企業在需要的時候和需要的崗位上獲得各種需要的人才,並使企業和員工個人都得到長期利益的過程。企業人力資源戰略規劃一方面要滿足企業的目標、發展和利益要求;另一方面要儘可能地將員工個人的利益融入企業目標中,滿足員工個人的利益需求。

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強調規劃的戰略性。所謂戰略是指作戰的謀略,是對企業全局的籌劃和指揮。美國哈佛商學院安德魯斯(K·Andrews)教授認為,戰略從本質上講,是要通過一種模式,把企業的目的、方針、政策和經營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使企業形成自己的特殊戰略屬性和競爭優勢,將不確定的環境具體化,以便較容易地着手解決這些問題。美國學者魁因(J·B·Quinn)教授認為,戰略是一種模式或計劃,它將一個組織的主要目的、政策與活動按照一定的順序結合成一個緊密的整體。可見,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就是要通過規劃把人力資源各項活動有機地聯繫起來,形成一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有力地促進企業發展。

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從結果上看,是預測人力資源的需求與供給,保持人力需求平衡;從過程上看,則是從戰略高度來制定各項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制定各種人力資源活動方案,保證人力供需平衡。筆者認為,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核心是制定各項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和措施。

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主要任務人力資源戰略規劃是人力資源工作的根本出發點,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指南和工作綱領。在戰略規劃層次上,人力資源規劃主要涉及的內容是分析企業內外環境因素,預測企業未來人力資源的數量和質量的總需求。在經營計劃的層次上,企業根據人力資源需求與供給量的預測,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各項人力資源方針政策和具體的人力資源行動方案。

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可以劃分為多個子規劃,即人員補充規劃、人員晉升規劃、培訓開發規劃、薪酬激勵規劃、組織文化規劃、退休解聘規劃、職業生涯規劃、勞動關係規劃等。各個子規劃的重點在於制定相應的制度和管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説,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質量的好壞取決於各項人力資源子規劃的規章制度制定的科學合理性,只有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才能夠保障企業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

二、民營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雖然規模不大,但是為數眾多,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國民經濟影響重大。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面臨許多問題,其中人力資源戰略規劃不到位,尤其是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措施的不到位嚴重製約民營中小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民營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匹配性差

民營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與企業經營戰略規劃的匹配性差。主要原因有:一是民營中小企業老闆不重視人力資源;二是人力資源規劃者的專業水平不高或者不具備企業發展戰略素質,難以把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與企業戰略規劃融為一體;三是企業經營目標的頻繁調整。這些原因導致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和企業經營戰略在一定程度上的分離,不能有機結合,不能滿足企業經營戰略的需要,在執行過程中會出現諸多問題,影響企業的有效運作。

2.沒有系統性

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對於人力資源規劃的總目標及其各項子目標沒有正確、全面的認識。有的企業只有總目標規劃,沒有子目標規劃;有的企業有部分子目標規劃,但是沒有總目標規劃;有的甚至總目標和子目標規劃的都沒有。總之,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規劃沒有系統性或者系統性差,不能支持企業經營戰略目標的實現。

3.沒有戰略性

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都是以任務目標為中心,以人為本的理念還沒有形成,還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源的重要性,不重視人力資源管理,自然不會把人力資源規劃作為企業戰略的一部分,即便一些企業認識到了人力資源的重要性,也做了部分人力資源規劃,但是很少有企業的人力資源規劃具有戰略性,能夠很好與企業其他戰略目標相融合,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讓人力資源規劃發揮基礎性的戰略作用。

4.沒有穩定性

民營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總規劃也好,子規劃也好,許多都是老闆根據臨時情況定的,沒有人力資源規劃戰略思想的'支撐,會隨着情況變化而隨時改變。例如,對於員工的獎勵,由於沒有穩定的獎勵制度,有些老闆會根據與員工的關係或自己當時的心情而定,這會導致員工不公平感的產生。又如,員工招聘,由於缺乏科學的崗位分析,沒有招聘的標準,老闆或招聘者在面試的時候就會跟着感覺走,甚至根據第一印象來決定錄用員工,最終導致人崗不匹配,而人崗不匹配,就會經常的炒員工魷魚,不得不重新招聘,這不僅增加招聘成本,關鍵在於沒有稱職的員工在崗,影響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5.沒有發展性

一些民營中小企業,由於經營環境相對較差、生命週期短和週轉資金少等多種原因,大多不做人力資源規劃,少數企業即便有了人力資源規劃,也只是制定短期規劃,沒有中長期規劃。從嚴格意義上講,這並不是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缺乏全局性、長期性,人力資源規劃的短期行為致使人力資源規劃的簡單重複性增加,可持續發展性減弱。而且多數企業都是從企業自身或者老闆的利益角度來進行人力資源規劃,忽略了員工的利益和發展,員工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牴觸,員工得不到發展,企業的發展就受阻。

6.公平性差

對員工而言,公平感是十分重要的。不論是任務分配、工作過程感受、晉升速度、物質收入分配,還是社會認可和讚賞等,不論是哪一項,只要員工感受到不公平,員工的積極性就會下降,影響工作效率,嚴重者還會跳槽或搞破壞。然而,在民營中小企業中員工常常會感到多種不公平,這往往會促使員工或是逼迫性的工作,或是消極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差。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為人力資源各項子規劃沒有做好,沒有公平的制度和措施。

7.激勵性不強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激勵性不強。分配是一種藝術。同樣一個蛋糕,可以分配得讓人人開心,也可以使人憤怒,關鍵在於怎樣一個分法。民營中小企業雖然資金少、創造的利潤有限,可供分配的蛋糕小,如果分配製度合理,同樣可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但是,民營中小企業的薪酬設計,在結構上,或者過於僵硬,或者過於彈性化;在等級上,級差或太大或太小;在水平上,大多低於同行業的水平,採取最沒有激勵性的薪酬水平滯後戰略。總之,民營中小企業薪酬激勵性差。

8.可操作性差

民營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者大多是非專業人員,而且老闆也不夠重視,無論是人力資源的招聘政策、培訓政策、激勵政策還是對企業和員工都有重大影響的薪酬政策都不夠細化,大多隻是制定了一些原則性的、粗線條的管理辦法,或者與本企業的實際根本不符,可操作性不強或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民營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制定策略

民營中小企業雖然受到觀念、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以及複雜的人際關係等因素影響,在人力資源規劃上存在諸多問題,但只要制定出正確、清晰、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措施,如有競爭力的薪酬政策、有吸引力的培訓開發政策、公開透明的晉升和流動政策、有針對性的激勵措施,就能保證企業對各種人力資源需求的如期實現。雖然各個民營中小企業面臨的內外環境有差異,但一般而言,採取以下制定策略,可以在較大程度上緩解甚至解決人力資源戰略規劃的主要問題。

以企業經營戰略目標為導向在我國人力資源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民營中小企業最好是先根據市場發展需要來制訂和調整企業經營戰略,再根據經營戰略目標來制定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同時圍繞企業目前和未來的需要來制定各項人資源戰略子規劃,並制定與之匹配的制度和措施,以保證企業各項目標的順利完成。

注重總規劃的系統性和子規劃的獨立性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相匹配的人力資源總體規劃,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形成的基礎和保證。為了使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與企業目標體系相適應,需要構建相對獨立的各個子系統,保證各項人力資源活動的順利開展,保證企業各個分目標的如期實現,同時要注意各個子規劃之間的聯繫性,形成一個相互聯繫、相互支持的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體系。

1.激勵性策略

雖然制度在本質上是為了規範員工的行為,具有強制性,但是,好的制度還應該具有激勵性。例如,員工晉升規劃中的各項措施就應該指明晉升的條件、路徑,讓員工有努力的方向;在績效考評中弱化懲罰,突出獎勵;在員工培訓中注重員工的發展,提升其職業能力;薪酬設計在體現公平的基礎上,突出輔助薪酬的獎勵性;在員工關係管理上注重溝通,營造和諧的氛圍,等等。

2.公平性策略

公平的招聘標準和過程可以保障找到合適的員工;公平的培訓可以提高員工的整體實;公平的績效考評可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平的薪酬待遇可以留住優秀員工,並使之保持較高的績效水平;公平可以使得員工關係和諧,增強合作力。總之,各項制度的設計最重要的是要體現公平,保證公平,公平既是以人為本的時代體現,是員工發展的前提,更是企業發展的關鍵。

3.穩定性和連續性策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是保證企業穩定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制度的穩定性不僅是員工心理安全的需要,更是企業穩定發展的需要。可是,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穩定性是相對的,在環境條件變化的情況下,需要調整相應的人力資源規劃,但是,需要保持一定的連續性。換句話説,就是既要有穩定性又要有發展性。

4.面上制度和點上制度相結合

涉及企業規範的面上制度要嚴格,而各個部門的或企業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的點上制度要靈活。制度具有剛性,是規範員工言行的依據和尺度,制度沒有嚴肅性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但是,過於僵硬的制度又難以達到其目的,而且作為一個企業,部門職能的差異性和員工工作性質的不同以及員工個性差異又要求制度的靈活性。這就要求在制度制訂中需要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在執行過程中需要一定的靈活性。因此,一個企業的各項制度需要在面上嚴格,在點上靈活。

5.可操作性策略

一些民營中小企業由於缺乏相關的理論和經驗,在做人力資源規劃時常常借鑑或模仿其他企業,甚至是原樣照搬;或者沒有經過仔細調研,信息不足,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措施與本企業的現實脱節;或者太原則化,沒有細化,等等。總之,不具有可操作性,這不僅達不到預期目的,還會引發其它矛盾。因此,民營中小企業在制定人力資源戰略規劃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內部和外部環境,有針對性地制定適合自己的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才保證實現企業的人力需求平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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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兵。民營中小企業應重視人力資源規劃[J].企業研究,20xx,(12)。

[3]王忠偉,唐志丹。民營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問題及對策[J].鞍山科技大學學報,20xx,27(6)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2

進入21世紀第二個十年以來,人力資源開發已經成為世界各國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人力資源管理對經濟的發展日顯其重要作用。企業對人力資源管理越來越重視。人力資源管理的戰略地位不斷提升,管理重心逐步下移。

21世紀企業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擁有優秀的人才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人力資源的管理在企業的系統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家企業要做大,做強,並且基業長青,人力資源的管理就顯得相當明顯和重要。一家優秀的企業,必須具有自身獨特的組織結構,良好的新型的組織結構模式和組織理論,可以充分地體現以下基本原則:任務與目標原則,專業分工與協作原則,有效管理幅度原則,集權與分權相集合原則,和便於領導原則等。

在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中,企業只有不斷地開發新產品,引進新技術,才能確保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生產技術條件,對人力資源的數量、質量、結構等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運用造成企業機器設備與人員配置比例的變化,這就需要企業對其所有的人力資源進行不斷的調整。在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如確定各種崗位的人員數量、人員的配置等工作,不通過人員規劃是很難達到的。人員規劃是企業具體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依據,它為企業組織的招聘、錄用、晉升、培訓、人員調整以及人工成本的控制等人力資源管理活動提供準確的信息和依據,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更加有序、科學、準確和客觀。人員規劃作為企業的戰略性決策,是企業制定各種人事決策的依據和基礎。企業通過人員規劃可以將人員招聘計劃、員工培訓開發計劃、薪酬福利計劃和激勵計劃等有機地聯繫在一起。

人員規劃還可以控制企業的人員結構,從而避免企業發展過程中因人為資源浪費而造成人工成本過高,也可以保證企業利用結構科學合理的、穩定的員工隊伍去實現企業的生產經營目標。

現在,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人本管理理論要求企業在管理中,既要注重生產經營效益,又要兼顧員工個人的利益、員工的發展。在人員規劃的前提下,員工對自己在企業中的努力方向和發展方向是明確的,於是在工作中表現出較強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使組織目標與個人發展目標相一致。

企業所處的行業特徵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企業的管理模式,也影響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企業在確定發展戰略目標時,就要制定相應的措施來保證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比如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產品結構的調整或升級、採用新生產工藝等,會造成企業人力資源結構的調整。因此,在制定企業人員規劃時要着重考慮企業的發展戰略,以保證企業人力資源符合企業戰略目標的要求。

企業文化對企業的發展有着重要的影響,好的、適合的企業文化,能加強企業的凝聚力,增強員工的進取精神,穩定企業的員工隊伍,企業面臨的人力資源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就會少一些,有得於人員規劃的制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既包括企業擁有的`人力資源的數量、質量和結構等特徵,也包括人力資源戰略、培訓制度、薪酬激勵制度、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等功能模塊,這些都對人員規劃有着重要的影響。新形勢下,用工難,招工難,對招聘工作提出了新的概念,新的挑戰。企業要生存,產品要有利潤,而用工成本又不斷大幅提升,利潤空間受到打壓,於是生產效益必須全面提高,這樣,績效管理就顯得迫在眉睫。

員工,作為企業人力資源的第一要素,其薪酬福利是否合理,是否有吸引力,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人工成本是否合理,無疑,合理科學的薪酬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隨着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入WTO後各國對我國的人權干涉,也為了更好地使企業管理與國際接軌,適應新的經濟發展潮流,國家對於勞動安全衞生管理,達到了相當突出的重視。隨着國家逐漸規範用工,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糾紛的產生,等等一系列問題隨之產生,把新的勞動關係管理成為常態。

搞好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已不是以前簡單的人事管理,而是賦予了新的內涵、新的歷史使命,責任重大,光榮而又艱鉅。

一般來説,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由經理(總監)和助理配合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經理(總監)的職責與要求:負責公司內部員工的調動、提升、離職等審批工作,進行業績考核工作,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招聘及管理程序,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並監督執行,建立公司的企業文化。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助理的職責與要求:為人力資源部總監的個人助理,協助總監管理部門日常業務,協助總監製定部門預算,並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協助總監通過各種渠道招聘生產員工和中、高級管理人才,管理總監辦公室,以及協助總監對員工進行再教育和再培訓。

時代的發展,企業在用人方面也必須順應時代,企業家並不是“資本家”,員工不是“長工”,老闆一個是搭建舞台的人,員工就是一名舞者,他們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雙方的配合下才能演繹彼此的精彩。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並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週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後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錶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台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幹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願意乾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

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鈎,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於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並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准後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離校。其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後方可領取,以防止由於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幹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14

第一節組織管理

一、組織管控管理

(一)根據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內外部環境變化的要求,綜合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管控模式、權責體系及組織架構的適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視,並根據評價結果提出相應的優化建議和方案。同時公司各部門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提出本部門組織架構、授權調整的優化建議。綜合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對組織優化建議進行研討和評估,最終經董事會審批通過後發佈執行。

(二)對於下屬項目公司內部的崗位設置及部門內授權調整由相關管理層和公司自行負責,綜合管理部可提供相應的意見和建議,並對調整結果進行備案。

二、組織管理文件

基於公司發展需要和管理精細化的要求,為明確劃分日常經營管理中的權責關係,已編制《某某公司授權體系》作為組織管理的基本文件,授權體系經董事會審批後由綜合管理部發布實施,並根據組織架構及權責調整情況對授權體系及時進行更新。

當審批流程修訂涉及部門權責調整時,經相關職能部門和總經辦評審通過後方可發佈實施。

三、支持性文件

(一)某某公司授權體系

第二節人員編制説明

一、基本規定

(一)各部門組織架構及崗位設置、崗位配置標準及方案統一由董事會審批確定。

(二)某某公司編制管理統一由綜合管理部統籌。

二、人員編制規範

1

2

根據公司階段性發展策略和重點,綜合管理部可根據實際需求調整在崗人員配置標準,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執行。

三、人員編制管理

(一)編制確定:

1.公司總編制人數確定,應提報至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核,由董事會審批同意後執行。

2.下屬項目公司總編制範圍內各部門具體編制方案及調整由下屬項目公司各部門提案,下屬項目公司總經理審批,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二)編制監控

1.某某公司:由綜合管理部與各部門每半年度對各部門人員編制現狀進行總結和梳理;

2.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下屬項目公司人員編制現狀進行復查和核對,超編單位和項目給予處罰,並按照要求進行人員優化、跨區域調配、集中培訓等方式進行調整,使人員總量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三)編制調整:公司各部門和下屬項目公司的具體編制規範在編制標準未變化的情況下原則上不予調整,如需調整,應列明理由並準備相關資料(崗位説明書、組織架構等)逐級報至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董事會審批後確定。

第三節人事管理權限

一、人事任免權限

(一)公司發文任免範圍:

某某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

二、人員調動原則

(一)員工如個人意願申請調動的,必須徵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不可憑個人主觀意願頻繁申請調動。

(二)各部門、各項目公司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並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三、績效考核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級、下屬項目公司負責人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綜合管理部提案,對考核方案及結果負責,公司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二)公司總監級及以下崗位績效考核方案和實施,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公司總經理審批;

四、薪酬激勵管理權限

(一)公司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市場年調薪率、員工個人績效、員工整體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二)公司年度激勵獎金分配方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提案,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第四節招聘管理

一、目的

針對公司、下屬項目公司確定招聘管理流程,以規範公司招聘與配置管理體系、提高招聘效能,進而健全人才選用和供給機制。

二、招聘職責與權限

(一)職責界定

公司及下屬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職級體系分別按相應權限承擔招聘職責。

1、某某公司綜合管理部

(1)綜合管理部為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部門,負責公司各部門人員招聘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

(2)負責公司重要或大型的招聘活動方案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如校園招聘。

2、下屬項目公司

負責本項目公司人員招聘的組織和落實工作、並實施所在區域內的校園招聘。

3、各業務部門是招聘管理工作的配合部門。

三、招聘環節管理

所有面試工作由各公司綜合管理部按規範流程組織,用人部門必須嚴格按流程執行。面試流程結束,完成背景調查工作後,由主辦綜合管理部辦理相關手續,下達錄用通知。嚴禁用人部門私自與候選人承諾薪酬。否則,取消候選人錄用資格。

(一)招聘實施管理流程

1、招聘渠道管理

(1)招聘渠道包括:內部競聘、內部推薦、網絡招聘、媒體、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及獵頭合作等方式,招聘工作的開展應合理使用招聘渠道,控制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招聘流程

(1)信息發佈

1)根據審批通過的招聘計劃展開招聘工作,對外發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中需明確説明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

2)在獲取候選人時,優先使用人才庫查詢、內部推薦渠道。

(2)簡歷篩選溝通

1)招聘人員依據應聘者簡歷的基本條件、工作經驗和業績、專業技能、跳槽頻率及職業發展趨勢等因素對應聘者做出初步篩選;

2)通過簡歷篩選的應聘者,由招聘人員進行電話溝通,確認基本信息(溝通要點:説明公司目前空缺職位信息、簡歷疑點確認、主要工作經歷、求職動機、薪資組成、薪資期望等,同時給予應聘者瞭解公司的機會),初步評估崗位匹配度,對是否安排面試做出判斷。

(3)面試組織

1)在面試環節開始前,面試官需:

ü熟悉需求崗位的工作職責及崗位要求;

ü認真閲讀應聘者的人才信息登記表及個人簡歷。

2)為體現對每一位應聘者的尊重,總監級及以上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分鐘,其他級別崗位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20分鐘;面試安排次數不能超過4次。

3)初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權限規定,確定初試參與面試官;

ü如有需要可根據需求崗位專業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專業水平測試。

4)複試環節

ü參照招聘職責與權限規定,確定複試面試官,應提前預約安排好面試官時間;

ü複試應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關鍵歷練、通用能力及管理素質。特殊情況下,初試與複試可合併進行。

5)面試結果反饋

所有參加面試的應聘者,無論最終錄用與否,都須在1周內給予正式回覆。通過面試者應及時反饋並進行錄用溝通。

6)薪酬溝通

在應聘者通過所有面試環節後,由招聘負責人負責薪酬溝通,定薪標準參照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執行。

7)背景調查

ü應聘者背景調查是招聘的必要環節,招聘人員須對所有通過終試並確定錄用入職意向的候選人開展背景調查並填寫《應聘人員背景調查表》附件;

ü背景調查應着重關注候選人近三家任職公司的工作經歷、職業操守、工作口碑及離職原因等信息;

3、錄用程序

(1)錄用審批權限

ü所有新員工入職,均應首先通過《員工錄用審批表》(附件);

ü總監級及以上職位人員入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

ü副總監級及以下職位人員入職,由項目綜合管理部提報,總經理審批;

ü離職返聘人員的錄用權限在原錄用權限上提升一個審批等級,經理(含)以上級別人員返聘須事先報備綜合管理部;

ü為節省人力和規範實習生使用,實習生招聘需求需報備至綜合管理部,但實習生轉為正式員工需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嚴禁未經公司審批私自轉為正式員工;

ü公司特殊項目或崗位根據公司最新發文規定執行。

4、人才庫管理

1)綜合管理部在做好缺編崗位招聘的同時,應及時將所有候選人的簡歷及信息資料分類管理,及時更新溝通記錄及面試記錄,以達到人才信息的有效共享;

2)綜合管理部應建立人才檔案庫管理,所有應聘者資料(《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三)、《面試意見評估表》(附件四)

3)對於符合我司錄用要求但因各種原因短期無法入職的人員,納入儲備人才檔案庫單獨存檔;

4)綜合管理部要做好人才儲備工作,以滿足需求崗位前置招聘、縮短招聘週期的目的。同時,應儲備關鍵核心崗位優秀人才並及時導入人才庫,做好關鍵人才動態維護記錄,提升關鍵崗位招聘效率。

5、僱主品牌建設

1)所有招聘宣傳資料必須與公司品牌最新公佈資料一致;

2)打造專業化、職業化的面試官形象;

3)開展專場招聘會或其他與招聘相關的大型活動前,須制定活動方案並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四、招聘費用管理

(一)綜合管理部根據年度戰略規劃編制公司年度招聘計劃及預算。

(二)綜合管理部應嚴格控制招聘預算,降低人均招聘費用;招聘費用應分類建立台賬。

五、招聘效果評估

招聘效果評估主要從應聘比、錄用比和招聘完成比等三個方面進行。

(一)應聘比=應聘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二)錄用比=錄用人數/應聘人數*100%

(三)招聘完成比=錄用人數/計劃招聘人數*100%

第五節培訓管理

一、總則

(一)目的

1.公司通過組織各類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戰略目標。

2.幫助員工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職業生涯規劃,促使員工不斷學習成長,激發員工潛能,做到員工與企業的雙贏。

結合公司業務發展與組織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員參與,重點提高,講究實效,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二)職責

1.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培訓的總體規劃和公司級培訓的組織實施,並協調和監督各部門的計劃實施、資料存檔以及本制度的執行。

2.各下屬項目公司負責本單位內部培訓的組織實施記錄與資料存檔。

二、培訓的對象及分類

(一)培訓對象:公司全體員工均為培訓對象。

(二)培訓類別

為方便管理,本制度將員工培訓按照培訓的組織實施機構(或方式)的不同分為內部培訓和在職學習兩大類;按照培訓對象和培訓目的的不同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專業技能培訓、轉崗和晉升培訓、管理技能培訓和公共類培訓。

1.內部培訓

本制度所稱內部培訓是指公司組織員工集中上課、户外訓練的培訓活動,由內部培訓負責人,內部培訓師/外聘培訓講師講課、教練指導,或採用觀看視頻、錄音方式上課等。

2.在職學習

本制度所稱在職學習是指根據發展需要經公司批准的包括各類學歷教育、研修班、參觀考察、崗位資格培訓等需要到外部培訓機構(院校)參訓的培訓。

3.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目的:使新員工迅速瞭解公司狀況、融入工作環境,知曉在本公司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和各項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

(2)培訓內容:公司企業文化及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培訓責任人: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個別溝通或集中上課。

(5)培訓記錄:企業文化及規章制度考試、《培訓簽到表》。

4.專業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2)培訓內容:財務管理、工程管理、行政後勤管理、綜合管理部管理、成本預算管理、營銷管理等。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獲取資格證書。

5.轉崗和晉升培訓

(1)培訓目的:使員工適應崗位需要

(2)培訓內容:崗位技能培訓

(3)培訓責任人: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

(4)培訓方式:內部培訓

(5)培訓記錄:考試考核

6.管理技能培訓

(1)培訓目的: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

(2)培訓內容: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狀況確定具體的培訓內容。

(3)培訓責任部門:綜合管理部

(4)培訓方式:在職培訓、內部培訓

(5)培訓成果記錄:課堂作業、考試成績、培訓結業證書

7.公共類培訓

公共類培訓涉及公共類、通用性的培訓,綜合管理部牽頭制訂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各部門配合實施及提出需求。

三、培訓計劃管理

(一)制定培訓計劃

1.培訓計劃的制定必須密切圍繞公司戰略與當前階段的需求,以實用性、有效性和針對性為公司培訓管理的根本原則。

2.制定培訓計劃前,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填寫《培訓需求調查問卷》,依據員工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

3.培訓計劃需報綜合管理部審定,報總經理批准。

(二)實施培訓計劃

1.培訓組織者根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前的準備工作,聯繫老師、場地,發放通知,準備培訓資料等。

2.培訓組織者做好培訓考核記錄。

3.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或聽取學員的反饋意見。

(三)彙總培訓記錄

1.記錄整理:每次培訓後綜合管理部要對以下培訓記錄進行整理:《培訓簽到表》、考核試卷(如果考評方式採用試卷式)、《培訓效果評估表》及其它培訓產生的資料。

2.培訓總結:結合培訓目的,綜合培訓效果及學員評價,對培訓進行全面總結,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培訓計劃完成情況、培訓滿意度得分、培訓效果如何及改善措施等。

四、培訓費用管理

培訓費用定義:

1.本制度所稱培訓費用指因培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如內部培訓的教材、器材的購置、內部培訓師費用;外部培訓的報名費、考試費、資料費、學費、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餐補)或公司安排車所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

2.培訓費用的使用原則: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

3.培訓費用的報銷原則:培訓結束後1個月內進行結算並報銷,超過期限不予報銷。

五、培訓紀律

(一)培訓組織紀律

1.培訓組織責任人應在開課前達到培訓地點,並在培訓課前做好培訓教材、教具、器材,培訓評估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2.參訓人員應在開課前到達培訓地點,並簽到。

(二)課堂紀律

參訓人員、培訓組織責任人在課間應關閉手機鈴聲或調為靜音模式,不準在講課時間打(接)電話,有妨礙他人聽課的行為。

(三)考勤紀律

準時參加培訓簽到,因特殊情況需缺課的,應經培訓組織負責人同意後,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節入職及異動管理

一、新員工入職管理

(一)擬錄用人員須經所屬公司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准錄用,醫院體檢合格後方可辦理入職。

(二)所有員工均須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入職手續後,方可到部門正式上崗;部門安排尚未辦理入職手續的人員提前上班,該員工在錄用部門工作的一切費用支出、勞動糾紛、工傷事故賠償或經濟補償金,由錄用部門第一負責人承擔。

(三)綜合管理部按新員工入職管理流程為離職返聘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四)所有新入職人員在報到時須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以便綜合管理部建立員工檔案:

1.個人簡歷紙質版1份;

2.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1份;

4.最高學歷(資格)證書複印件(驗原件)1份;

5.三甲醫院的體檢報告;

6.由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原件。

(五)員工填寫《員工入職聲明》,對所提供信息及入職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所提供信息出現任何不真實的公司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對於任何個人信息的變更,包括身份證更新、學歷、地址、婚姻狀況、子女出生以及其它相關信息,員工有責任在七天之內通知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七)綜合管理部在審核新員工提交的入職材料後,由招聘條線安排專人帶新員工認識公司辦公區域及辦理相關指紋錄入手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

(八)各綜合管理部將新員工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員工錄用審批表》及其他入職資料進行彙總,並製作相關檔案目錄,進行歸檔管理。新入職員工與離職員工檔案應做區分管理。

(九)由部門負責人為新員工指定入職引導人,讓新員工快速適應新環境、開展工作,為其提供相應的引導或幫助。

(十)新員工入職用人部門須對新員工提供:

1、部門有關制度、管理規定;

2、所在崗位要求的技能標準;

3、所在崗位工作流程和業務指導;

4、本團隊內人員介紹及業務協調等。

二、試用與轉正管理

(一)公司確認錄用員工後,在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第一日起,即進入員工試用期,試用期限根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年限而定,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可申請提前轉正。

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並且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員工試用期限規定如下: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請假在三天(含)以上,其試用期時間相應延長。

(三)公司及下屬項目綜合管理部應對新員工試用期情況進行跟蹤瞭解。

(四)新員工試用期內有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公司可立即終止勞動合同:

1.員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有違法行為的;

2.被核實提供虛假簡歷的;

3.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4.公司認為試用期不符合本崗位任職資格要求的。

(五)試用期轉正考核

1.試用期內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其進行入職指引、入職培訓、出勤情況監督及考核,用人部門第一責任人須對其進行崗位技能、工作績效、工作責任心、勞動紀律等綜合業績評估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滿十五天前,由綜合管理部通知員工辦理轉正手續,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組織用人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轉正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a)考核評估優秀,提前轉為正式員工;

b)考核評估合格,按期辦理轉正手續;

c)有待觀察,延長試用期;

d)考核評估不合格,即時辭退。

(七)試用期考核評估合格,經所在部門、綜合管理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後執行轉正。

(八)對於需要延長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並在試用期延長期滿前重新組織考核評估。

(九)對於需要終止試用期的員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通知,並按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三、異動管理

異動種類:指調動、晉升、降職等。

(一)員工調配原則及要求

1.公司提倡人盡其才,充分發揮員工的能力和潛質,重視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在滿足工作需要、相互協商、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員工可有序流動;

2.公司根據企業發展需要而組織的內部競聘,由公司統一安排。

(二)調動:包括員工跨部門或跨公司間的工作崗位變動。

1.員工如個人意願申請調動的,必須徵得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方可到意向部門面試。員工需有踏實的工作作風,並對自己的職業發展有清晰的定位,憑個人主觀意願頻繁申請調動的行為是公司所不允許的;

2.各部門之間不得進行非正當人才競爭,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希望調配人員,應先向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並充分尊重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本人意見;

3.跨部門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1)公司有關部門提出調崗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取得調入與調出部門負責人的同意後,由被調動人員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報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2)員工本人提出調崗的,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後,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並報所在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同意後,報綜合管理部、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和調動手續。

4.跨公司之間調動的'工作流程

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後,由異動人員原所屬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啟動調動申請流程,經調動雙方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所在公司總經理同意,按審批權限審批。

5.調出部門負責人在調職員工正式調動前須確認調職員工工作、相關辦公用品(車輛、電腦、辦公室鑰匙等)是否交接完畢。要求調職員工製作工作交接單,包括但不限於日常重點工作經驗積累、詳細的待辦工作項及進度、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工作相關的文件資料等。

6.由財務人員確認調職員工的借支款項、預付款已清算。如未清算則要求員工清算。

7.調出公司綜合管理部確認調動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後,將員工檔案封好,於2個有效工作日內將員工檔案轉入調入公司綜合管理部。

8.申請調動到特殊工種工作崗位的,需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並在調動申請審批時經綜合管理部和擬調入部門對其進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9.公司各級員工均有責任配合公司的整體需要,無條件接受公司調動指令。各級公司領導、綜合管理部在決定做出員工調動時,應綜合考慮工作需要、員工個人意願和所在部門意見。所有人員調動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確保員工在公司內有序、合理流動。

(三)晉升、降職

1.晉升: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提升聘任過程。

2.降職:是指公司管理職務或技術職務的降職聘任過程。

3.晉升和降職的審批流程:

(1)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及以上人員晉升/降職由綜合管理部提報《員工崗位異動審批表》,總經理審核、董事會審批。

(2)公司部門負責人(總監級)以下人員晉升/降職由部門負責人提報,經分管領導、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四、離職管理

(一)員工主動離職,須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員工親筆簽名的辭職申請,需部門負責人籤批(原件交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存檔)。公司不接受任何經電話以及同事或親友口頭轉達的辭職申請。

(二)員工被動離職,綜合管理部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時應明確該員工須完成工作交接的時間、要求以及各項離職手續等相關事宜。因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違紀、重大過失等),部門須提交員工違紀犯錯的詳細經過,由證明人和員工本人簽名確認;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崗位撤銷、不符合崗位要求、試用期不合格等),部門須提供相應證明。

(三)員工提出離職時,用人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應與員工進行面談,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離職綜合管理部必須參與離職面談。

(四)確定離職事項後,由員工或部門發起離職流程,由離職單位部門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終審人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五)提出辭職申請的員工在離職通知期內應正常工作。

(六)如未經批准即離崗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根據國家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離職人員有義務離職前需配合所屬部門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完成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與調職手續相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交接內容:

1.辦公設備及物品交接:交還所有的公司文件資料、辦公設備及其它辦公物品;

2.工作內容交接: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具體工作事項;

3.財務賬目清算:結清公司賬目,歸還個人借款;

4.公司第一負責人、下屬項目公司第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還須離任審計。

5.營銷、投融資等與外部門客户接觸緊密的崗位員工離職時,所在部門須知會往來客户,確認無未盡事宜。

(八)如合同中約定了違約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條款的,員工離職必須約定支付有關費用的時間。

(九)如未辦理離職手續,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公司將保留追究離職員工及聘用公司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十)離職工資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後,與公司其他在職員工的工資同時發放,不另提前線下發放。離職證明待辦理完離職手續後由離職單位綜合管理部開具。

第七節薪酬福利管理

一、適用範圍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不適用於本制度。

二、薪酬理念

(一)以崗位定薪:堅持薪酬與崗位價值、經營責任和風險相統一;

(二)以市場定薪:堅持內部公平性與市場競爭性並舉,在統一調控基礎上,適當考慮各城市之間經濟水平、薪資標準的差異性;

(三)以績效定薪:基於對公司業績的貢獻度建立差異化的激勵機制,體現“高貢獻、高回報”的原則;

(四)以能力定薪:同一崗位級別的員工,能力表現不同,薪酬也相應體現差異;對於核心優秀人才,可以突破公司薪酬等級範圍。

三、薪酬級別及薪酬結構

(一)薪酬級別

1.公司對所有崗位價值進行評估,並建立了公司的崗位級別體系。綜合管理部根據各職位的評估結果,評定相應職級,確定相應的薪資等級,並依據任職者能力,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認定相應的薪資等級。

2.公司的薪酬級別與崗位級別一一對應,標準工資的確定依據職位評估的結果。結合公司職級實際情況,崗位薪資等級共分5級,每級分不同薪點。

(二)薪酬構成:員工的總薪酬構成包括標準工資、利潤獎金、福利。

1.標準工資:付薪的基礎是崗位價值,同時參考員工的學歷背景、工作年限、勝任能力等因素綜合決定。

標準工資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具體參見《標準工資等級表》。

(1)基本工資為員工的固定工資,不參與月度的績效考核。

(2)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節點進度績效獎金。

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節點進度績效獎金為公司根據開發和銷售的項目關鍵性節點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節點進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2.利潤獎金: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年度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本年度利潤獎金的發放額度。

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各下屬項目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的專項激勵在公司獎金池中計提。

3.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以及其他補充企業福利。

四、員工新入職定薪

(一)主要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職級,對同一職級員工根據教育背景、工作經驗、人才市場稀缺情況以及招聘評估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勝任能力等因素確定薪檔。由綜合管理部與部門負責人嚴格按照本薪酬體系的年目標總薪酬標準定級、定檔、定薪,並按入職相關流程審批。

(二)試用期薪資原則上按正式薪資的80%執行。

五、員工崗位變動的薪酬管理

每年將根據市場環境及公司運營狀況、行業人才供求情況、社會通貨膨脹率、市場年調薪率和政府相關指導意見、員工個人績效等因素制定統一的調薪計劃,經公司批准後執行。

(一)崗位晉升:崗位晉升指崗位往上調整,崗位及職級原則上應逐級晉升。員工崗位晉升時調薪,原則上薪資最高可往上調整2個檔位,調整後新標準不得超過該崗位級別的最大值。

(二)降職降薪:員工因降職導致薪酬調整,由部門提出調薪建議,調整後就近套入相應薪級及檔位。

(三)員工調動:原則上員工平級調動時,統一不調薪。

(四)員工薪資變動生效日期:同一員工一年內原則上調薪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每次薪資調整時間最少間隔6個月。

(五)年度調薪時間:年初調薪,每年1月;年中調薪,每年7月。

六、薪酬發放

(一)標準工資按月發放至員工工資卡中。

1.薪酬的計算週期為每個月的1日至該月的最後一日,並於次月的15日支付,如遇休假日則提前。

2.由員工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由公司從員工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3.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超領時,員工應立即歸還超出額,否則,公司有權在下月發放薪酬時直接扣除該超出部分;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員工薪酬不足時,公司應立即補足該不足部分,或經員工同意,在下月發放薪酬時予以補發。

4.公司員工薪酬的計算公式為:

薪酬=標準工資+補貼-社保/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其它應扣款

(二)員工年終利潤獎金

1.年終利潤獎金按在職天數折算,員工一個自然年度內事假或病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減去事假、病假天數折算在職天數。

2.員工在年終利潤獎金髮放前離職的,一律不予發放年終獎金。

3.調崗員工的年終利潤獎金由現任職部門及公司核發。

4.以上薪酬及其標準均為税前薪酬。個人勞動所得應根據國家規定在工作所在地繳納個人所得税,公司依法從員工薪酬收入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5.激勵獎金的發放具體參見各激勵管理辦法。

七、薪資溝通

(一)調薪或獎金分配經審批完成後,各部門負責人需與員工進行一對一溝通,不得委派任何下級主管或員工代行溝通。在薪酬數據未經審批前,不得向員工輸出;但必須在薪資發放前溝通到下屬,以保證時效性。

(二)個人薪酬需嚴格保密,任何薪資知情人員及員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傳播和談論薪金事宜,一經發現並經調查屬實,情節嚴重者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各類補貼

1.高温降暑補貼

每年根據國家政策,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對於每年的6-10月給予高温條件下作業的員工(工程一線人員)發放高温降暑補貼。具體標準為:100元/人/月;

符合享受高温津貼條件的公司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統一申請,綜合管理部審核並報總經理審批後隨工資發放。

2.出差補貼

詳細參見公司《出差管理規定》。

3.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根據工作需要,部分崗位給予一定的話費補貼、交通(燃油)補貼。

九、福利管理

(一)重大節日發放賀禮或過節費

公司每逢佳節(新年開年、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來臨之際,為表達公司對員工的節日祝賀及慰問,公司將根據經營情況,發放節日禮金或禮物。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

按照國家及地方政策規定,公司為正式員工繳納社會基本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互助金,其中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全部由公司繳納,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每月代扣代繳。

(三)公積金購買

根據《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結合公司目前情況,擬定分層級固定基數辦理繳納,繳納比例為玉林市住房公積金要求平均繳費比例10%(最高為12%),計算公式如下:

月實際繳納額度=公司繳納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員工繳存部分(員工繳納基數*10%);

1、各層級購買基數如下:

2、往後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員按相應層級基數辦理;

(四)賀儀禮金

在企業服務滿半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以下賀儀禮金

1.結婚賀儀:發放對象為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初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向綜合管理部提供結婚證書(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員工結婚禮金人民幣500元。

2.生育賀儀:員工按國家政策規定生育,首次子女出生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供小孩出生證(6個月內有效),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提供禮金人民幣500元。

3.奠儀: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五)慰問關懷

1.傷病慰問:員工因病或者工傷住院,公司以主動關心員工的活動形式發放慰問金人民幣500元。

2.生日慰問

為更好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懷與關愛,公司每月為當月生日的員工組織一次生日聚會,併為每位員工發一份生日賀卡及禮品。

3.員工體檢

員工入職時須提交常規體檢報告,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全體員工免費體檢一次,按每年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執行。

(六)其它福利

1.免費提供工作餐

工作日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一餐工作餐。

2.員工文體活動

為更好加強公司各部門交流與溝通,增強團隊凝聚力,倡導健康、運動的企業文化,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一些文體類活動。

3.團建

各部門可定期組織部門團建活動,費用標準為50元/人/月。

第八節考勤與請休假管理

一、適用範圍

(一)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二)因所從事的工作以及下屬項目公司所在區域的差異,需特殊處理的,則根據當地的勞動法規和實際情況在本制度的框架下進行細化。

二、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對本級的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負具體落實執行之責。

公司中高管理層要熟知考勤管理規定,以身作則遵守公司考勤制度;督促、管理本部門內員工的出勤及休假,如實反映員工出勤情況,並快速審核本級或本部門內員工的各類請假、休假、外出申請,給予員工準確回覆;要對本級或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三、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

1.公司實行7小時標準工時制(適用於行政班),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工作時間調整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考勤登記

1.考勤登記要求:除不定時工時制人員外,公司每位員工(含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以上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均需自行、準時打卡簽到,上下班各打一次方為有效,如無打卡記錄亦無相關核銷單視為曠工處理。

2.因公外出者需在外出前在釘釘發起填寫《因公外出》,經直屬領導審批確認後備案至綜合管理部,無審批記錄的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規定

1.遲到、早退:考慮到交通等不可預見的原因,公司允許員工單月遲到累計在十分鐘以內;遲到累計時間在十分鐘以外時:

遲到(早退)時間≤30分鐘,處罰20元;

30分鐘<遲到(早退)時間≤6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

遲到(早退)時間> 6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從第四次起按罰款的2倍扣罰,以此類推。每月遲到/早退累計5次(含5次)以上,當月在遲到/早退罰款外扣除人民幣200元。並由公司主管領導約談,綜合管理部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後屢教不改者考慮換崗或者勸退。連續三個月每月遲到5次(含5次)以上直接作降薪或開除處理。

(3)員工因考勤機故障或指紋原因(受傷、脱皮等)無法考勤的,應於當天到崗後及離崗前到所屬公司綜合管理部進行登記。

(4)遇颱風、暴雨、大霧、重大地質災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時,由綜合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報備總經理請示批准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遲到早退扣款。

2.曠工:

(1)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休假者;未事先書面申請獲得領導同意,無故不上班,或謊報請假理由經查實的;

2)假期已滿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獲批准的;

3)工作中不服從分配,拒絕接受任務,消極怠工經教育無效的;

4)因打架、毆鬥致傷,拘留逮捕,或由此不能上班的。

(2)曠工處罰:

1)曠工當日無薪,曠工1天按2倍日工資標準給予負激勵;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2天(含),或者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曠工超過3天(含)的,按嚴重違紀處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3.全勤獎: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考勤無遲到、曠工、請假扣款或未核銷的漏打卡記錄的,視為全勤。月度全勤員工享受100元的全勤獎勵。

(1)當月正常調休、婚假、陪護假、工傷假、年休假,不影響全勤獎的考評。

(2)凡出現事假、病假、產假假期的,當月取消全勤獎。當月入職或離職員工因出勤不滿全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定義

(1)加班是指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計算,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部門負責人及以上領導審批同意後,備案到綜合管理部。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願加班,無加班補償。有效加班時間按照實際打卡時間為準。

(3)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入加班時間。中午休息時間不計算加班。加班時間不滿半小時的,不計;超過1小時不滿2小時的,按1.5小時計,滿2小時按2小時計,依此類推。

(4)副總監及以上崗位享受總監級別待遇人員,因屬於高級管理崗位,故不享有加班的福利待遇,但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事假福利。(該事假不影響全勤獎)

(5)投融、營銷享受佣金體系的員工不計入加班。

(6)員工開會、培訓、應酬、出差期間不計加班。

(7)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遲的時間不計加班。

2.加班補償:

(1)平時零星加班以及法定假日、週末加班或因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採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償;

(2)加班可獲得同等時間的調休,調休時間最小以1天為單位起計,加班調休需在一年內調休完畢,否則過期作廢,公司不予以補償;

(3)有特別文件規定的部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經所在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可以採取發放加班費的方式進行補償,加班費計算方法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加班工資後不再享受調休。

四、假期規定

分為法定假期、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補休及年休假。

(一)法定假期

1.公司按照《國家節假日放假辦法》和《勞動法》中的有關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

2.女員工在婦女節(3月8日)可享受公眾假期(工資及全勤獎照發)0.5天,如當天公司組織休閒活動或遇休息日不另補假。

(二)病假

1.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向綜合管理部門提供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可享受帶薪病假。

2.轉正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超過5天,則按照日工資標準70%進行核算扣減。

3.不能享有上述全薪病假的員工,前5天的病假工資按月基本工資的50%核發,超過5天,則按事假進行核算。

4.病假憑鎮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申請,病假已到期而又未治癒者需再申請,獲准後方可續假。

5.全年病假不能超過2個月,超過2個月的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請假處理,本人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請事假者,必須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闡明原因,經直接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為無薪假期。一次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5天,一年內員工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天。

(四)婚假

1.在公司任職滿六個月(含試用期)員工領取結婚證書可享有婚假。適齡結婚者可享有3天全薪婚假。

2.婚假憑《結婚證》申請,需在領取結婚證書一年內(以發證日期為準)一次性休完,過期不予補休。

(五)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等)不幸亡故,可享有全薪喪假3天。

2.喪假期間全額發假期工資。不再另行核定路程假。

(六)產假、陪護假、哺乳假

1.產假

以上產假憑《準生證》、《出生證》等相關醫院證明申請;

2.男員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陪護假7天(須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休完)。憑《準生證》及《出生證》申請。

3.女員工生育後到小孩一週歲以內,女員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時的哺乳假。

4.產假期間薪金按月基本工資及相應勞動法規核發,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七)工傷假

1.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治療和休養期間可以享受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後,應第一時間到指定醫院就診,並在8小時內報所在部門負責人及綜合管理部;重大傷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除將傷者立即送就近醫院治療外,要保護好現場。

2.員工請工傷假須提供工傷鑑定書、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病歷、費用發票等明細材料原件。

3.工傷經確認後,具體休假及假期待遇按相關勞動法規執行。

(八)補休

1.加班需事前在釘釘發起加班申請,經直接上級、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批確認方可視為加班,並作為補休或加班憑證。員工如對上月加班統計有異議,必須在30天內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提出,否則視為認同。

2.員工申請補休時需憑釘釘加班時間填寫《補休申請表》,經審批後方可休假。

(九)年休假

1、員工入職滿一年時,可享受年假,當年的年假計算方法為:(當年開始計算年假的日期至當年底的天數÷當年總天數)×應休年假天數,四捨五入之後即為當年年休假天數,如下表所示:

(1)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若當年未使用完畢,可申請延遲至次年2月28日前,逾期不申請安排的,不得年度累積,視為放棄;

(2)未休年假可以抵扣病假、事假;

2、工齡計算

以員工本人提供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個人所得税APP任職履歷信息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有效工作年限的文件為準。

3.員工在當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享有當年的年休假,如在當年已可享有帶薪年休假後,再出現以下情形的,則在下一年度不再給予年休假: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

4.年休假不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具體時間安排可根據員工的意願,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領導和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合理安排年休,不能先休假,後補假單。

三、請假流程

(一)請假須提前在釘釘發起調休申請,按流程報批,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休假:

1.假期必須由員工本人申請,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

2.公司及各下屬項目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下的假期須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分管領導審核、綜合管理部審批後方可休假。

3.公司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的假期須向分管領導申請,經綜合管理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二)騙取假期或提供虛假證明者,一經查實,按嚴重違紀處理。

(三)除法定假期和工傷假外,任何其他類別的假期都需事前向部門申請並獲終審人(或授權人)批准方可休假,緊急情況下(如突發疾病等)不能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上班時間前電話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獲准後在上班當日第一時間補辦手續。

(四)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休假、補休等需提供相應證明的,申請假期時必須將證明附上,綜合管理部可根據需要核查原件。無法在申請假期時提供的,可在本月上交考勤報表前補交。

(五)假期超過7天(不含)的,原則上必須提前7個工作日申請。

(六)各類假期均須按獲批准的《假期申請表》上所申請的日期休假。若因特殊原因不需休假時,應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銷假,否則視為已休假。

第九節勞動關係管理

一、勞動合同管理原則

(一)訂立勞動合同將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遵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與員工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本

(一)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文本內容由綜管部徵求公司法律顧問意見後統一確定。若因特殊原因(如當地勞動部門鑑定需要)需要修改部分條款的,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各項目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所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使用、簽訂、保存與續簽等管理工作,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

三、勞動合同初籤

(一)新員工在辦理完入職手續、交齊入職材料當日,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新入職的總監級及以上人員,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3個月。其他員工,首次簽訂合同的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對於特殊情況需要約定其他合同期及試用期的,需報綜管部批准後執行。

(二)未畢業的優秀學生在公司實習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實習協議》,待其取得畢業證後簽訂《勞動合同》。

(三)滿55週歲的女員工、滿60週歲的男員工願意繼續在公司工作,簽訂《聘用協議》。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一)公司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

(二)公司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公司繼續履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書或附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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