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 辭工諮詢
- 勞動法
- 關注:2.03W次
您好,我是一名剛畢業的學生,在廣州工作,去年10月份入職現在的私人小公司,公司是做網銷皮具批發的,公司由於是做仿品,所以是在居民樓辦公的。由於自己的法律意識不強烈,對於合同沒有更深的認識,所以當時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由於個人原因不想在這裡做了,我與本年3月4號晚上向老闆提出申請辭職,他就讓我明天不用上班了,我也與他談過工資上的問題,他說於3月18號發2月15到3月4號的`工資給我,而底薪是需到4月份結清,請問是這樣的嗎?而且我記得他好像本月還是四月房租到期,我應該要怎麼辦?求大家和專業人士的幫助,謝謝~
我主要問題如下:
1.我按規定提前申請,是他說讓我不用上班的,那是屬於他辭退我,是應當立刻結清工資的嗎?
2.已經跟他協商過了,因為並不是當地人,而租的房子到四月份就要滿期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幫助而儘快解決這個問題,我應該怎樣做。
再次謝謝大家的幫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zh-tw/flhy/laodongfa/w2ojw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