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政範例 >調查報告 >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

一、題目

××單位“事故時間”事故類別事故等級調查報告

二、事故基本概況和調查組組成情況

1、事故基本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明確到分鐘,事故發生的地點要明確車間崗位,事故型別要具體描述,造成人員傷亡具體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數。

2、調查組組成情況:哪一級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以及成立的依據、日期,調查組誰任組長、副組長,調查組有那些成員單位組成,是否下設小組、幾個?是否聘請專家獨立參加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取證和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三、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發生單位

(1)名稱以及名稱變更說明

(2)成立的時間

(3)法人代表以及註冊資本

(4)經營範圍、生產能力、隸屬關係、生產工藝、從業人員數量。銷售額、利稅情況。

(5)事故發生車間基本情況:人員、裝置、工藝等。

2、相關單位情況:外包、外協、施工隊伍等情況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生產過程;狀態

(2)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事故狀態

(4)事故場所機械、裝置、狀況等

2、應急救援情況

(1)救援過程

(2)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1、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列表作為附件。載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工作崗位、本工種工齡、用工形式、傷亡情況、身份證號、家庭住址;

2、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範圍:

(1)人身傷亡後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2)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3)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六、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a)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等。

b)事故性質

1、是否為責任事故:概括描述該起事故是由於什麼原因而引發什麼等級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七、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八、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九、事故處理結案後應歸檔的資料:

1、事故傷亡人員名單;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覆;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事故現場示意圖)、照片;

4、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人員簽字,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檔案;

12、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2

事故公司:

事故地點:

事故名稱:

基本內容及格式

江蘇和順環保有限公司

一、調查組成員單位和人員:(組長、副組長、成員)

註明:備註未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原因。

二、事故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事故調查組成立依據,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情況。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註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係、經營範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採儲量、生產能力、開採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後果等。

(二)事故報告、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公司規章依據及處理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七、調查組成員單位和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八、調查報告附件:

附件:

(一)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二)現場勘驗、技術鑑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裝置、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製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鑑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檔案;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鑑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公安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鑑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鑑定證明);

4、善後處理協議與公證書。

  20xx-09-24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3

一、xx年20xx年全縣煤礦事故情況

xx年至20xx年全縣共發生各類煤礦生產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萬噸死亡率達8.86%,直接經濟損失138.45萬元。

二、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事故類別分析,3年中國發生頂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別佔3年事故總數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縣官溝煤礦發生瓦斯,XX年後又一起重的瓦斯。頂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發生,說明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沒有抓到位,預防頂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沒有到位。

2、從事故的性質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責任事故,事故的發生都是由於企業人員“三違”造成的,說明我縣煤礦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滯後,安全素質普遍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自覺性不強。

3、從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頂板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客觀上由於全縣煤礦基礎條件差,井巷佈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夠。主觀上是由於工人在工作中支護不到位、或者是支護不及時造成的;有的是處理危巖時,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護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瓦檢員配備不足,責任心不強,檢查不及時,沒有及時跟班作業,井下電器有失爆現象;煤礦樹枝狀開採還未根本杜絕,通風狀況還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產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發生。從分析來看,事故歸根到底均是由於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或者是企業沒有制定切合實際的、詳細的、科學的操作規程,致使從業人員有章不循或無章不循,企業的管理人員又嚴重不負責,加之本身基礎條件差,致使事故多發。

4、從事故發生的時間分析,25起事故當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發生的僅有3起,而10:30以後發生的佔22起,也就是說在企業現場管理人員要下班、或者已經下班、或者現場管理人員沒有跟班作業致使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說明了企業的現場管理責任不落實,監督不到位,工人乘機違章操作。這也是我們總結、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視的。

5、從事故發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發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礦行業效益明顯、搶生產、爭利益的時候容易發生安全事故,說明了企業老闆仍然存在著重生產、輕安全的老問題。

三、對策措施

1、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礦安全生產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發展和社會穩定局。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基本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把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克服厭戰、麻痺、僥倖心理,從全面貫徹落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從全面貫徹落實縣的黨的十一次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現實緊迫性,動員全社會力量,齊抓共管,全力推進。特別是各煤礦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從安全生產的投入、教育培訓、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真正做到生產安全,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2、堅決貫徹國家安監局5號令,努力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

國家安監局5號令對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做了明確的規定。我縣煤礦由於多開採的是極薄的煤層,井巷佈局多數不合理,提升運輸、開採、通風裝置設施較為落後,雖通過去年停產整頓,但企業改變不。為此,縣煤炭、安監部門和產煤鄉鎮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督管理,促進煤礦企業按照國家安監局5號令要求,進一步加投入,全面改善企業的軟、硬體設施,特別是在提升運輸、通風、排水裝置設施等方面要進一步加投入,同時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關停,從而努力改變企業安全生產的條件。

3、狠抓安全培訓,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當前從煤礦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來看,主要表現為企業的管理人員安全知剩乏,在具體的安全生產管理中失誤較多,不能夠根據煤礦的實際情況做出具體的、科學的安排部署,而從業人員自身素質較低,自我防護意識較差,“三違”現象嚴重,為此做好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顯得尤為重要。一是縣煤礦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強化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強化對《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規程的宣傳教育,使取得資格和實際管理水平形成統一,真正提高煤礦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礦企業自身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特別是要針對各自煤礦的實際情況按照操作規程逐條逐款培訓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開拓佈局情況,又真正能夠做到遵章守紀,不違規操作,確保生產安全。從而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4、嚴格各項制度的落實,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4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在朝陽區金盞鄉黎各莊村原xx京運鑄造廠舊禮堂裝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作業人員3人死亡,2人重傷。

事故發生後,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以及朝陽區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市人民檢察院同步參與,對事故全面開展調查處理,並經市政府批覆結案。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關於“事故查處結案後,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原京運鑄造廠禮堂建造於1988年,建造時無設計單位和設計圖紙。禮堂呈東西走向,為二層混合結構,長43.2米、寬12米。一層、二層均設有鋼筋混凝土圈樑,二層樓板為混凝土預製空心樓板架設於人字形鋼結構橫樑上。建築屋架為人字形結構。

20xx年9月20日,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鄉屬集體企業)代表鄉政府與xx朝東鑫旺鋼材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朝東鑫旺公司”)簽定了關於改造金盞鄉黎各莊村原京運鑄造廠場地,建設物流產業園區專案的租賃協議(《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20年。20xx年6月2日,朝東鑫旺公司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與任力國(社會人員)簽定《簡裝合同》,由任力國實際承攬了禮堂的裝修工程。合同約定施工面積約600平方米,總價7萬元。

20xx年6月中旬,任力國在朝東鑫旺公司未按法律要求辦理任何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對禮堂進行裝修施工。事故發生前完成了對禮堂一、二層吊頂的裝修,一層窗戶的更換,在一層窗戶上方加固了一道鋼筋混凝土橫樑。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作業人員在對樓面實施找平作業時,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坍塌部分長約28.8米、寬約12米),將禮堂二層施工的5名工人埋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二、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禮堂裝修時由於未進行專業設計,沒有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未能及時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缺陷。施工時在二層澆築80多噸混凝土增加了樓面載荷,導致一層鋼屋架約有1/6杆件應力大於極限強度(370MPa),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

(二)間接原因

1.朝東鑫旺公司違規組織裝修施工。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事故建築裝修許可手續;施工前未進行專業設計,致使未能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存在的缺陷;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託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施工前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改造。

2.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朝東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對事故房屋原有機構進行檢測,未嚴格稽核《簡裝合同》,未對裝修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致使無任何施工工程資質的個人承攬裝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在不掌握禮堂建築結構、建築設計圖紙及房屋質量狀況的情況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開展裝修施工;未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

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對朝東鑫旺公司施工改造工程監督不到位。對該公司在承租土地上擅自施工改造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與朝東鑫旺公司簽定的'《租賃合同》條款,對原京運鑄造廠內禮堂裝修工程進行稽核及監督。

(三)事故性質

鑑於上述原因分析,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三、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調查組依據事故調查核實的情況和事故原因分析,對事故涉及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了相應處理。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一)朝東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生,未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築存在安全隱患;在禮堂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託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禮堂裝修工程專案負責人任力國,作為工程負責人,在沒有掌握禮堂建築設計圖紙、裝修設計圖紙的情況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直接開展裝修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禮堂裝修工程現場負責人蔣伯君,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在無裝修施工組織方案的情況下,未了解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盲目組織現場作業人員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總經理張文,作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xx朝東鑫旺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築未經許可進行施工改造的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對禮堂裝修工程施工進行稽核及監督,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督責任,依法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五)朝東鑫旺公司在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裝修設計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築存在安全隱患;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未委派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法給予其2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建議和措施

該起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社會負面影響嚴重,教訓深刻。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結合調查的情況,針對事故中暴露的問題,提出瞭如下建議措施。

(一)朝東鑫旺公司應當加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對老舊廠房改造及根據建設物流產業園區專案的租賃協議對今後可能涉及的其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要求,杜絕無許可手續、無正規設計、無施工方案、無正規施工隊伍、無監理單位,違規施工的行為。

(二)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應嚴格按照與企業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相關條款要求,對企業在承租土地上的建設施工行為進行稽核與監督,全力遏制違法建設、超資質承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現象的發生。

(三)金盞鄉人民政府要對已批准的《黎各莊鑄造廠改造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重新稽核,依法規範在物流園區建設過程中的建設行為。同時,應進一步加強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鄉鎮出租土地上建設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加強對屬地老舊工業建築的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制定出有效措施,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朝陽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吸取今年以來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督促鄉鎮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職責,特別是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出租、建設、經營等行為,全力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5

事故單位:

事故日期: 20xx年X月 XX 日 傷亡情況: 0死X重傷0輕傷

事故類別:機 械 傷 害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 廣州ABC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XX路X號

經濟型別:XXXX

隸屬關係: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程式碼: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從業人員總數:XXX人 企業規模:XX

聯絡人:XXX 聯絡電話:XXXXXXXX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廣州ABC有限公司XXX廠房XX生產線XX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時 XX 分 事故類別: XXXX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員傷亡情況

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 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 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 事故的報告經過;

(6) 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 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況;

(8) 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一)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原因。是指由於裝置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

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

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二)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裝置及警報裝置,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

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執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三)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XXXX事故。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八、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詢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九、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要具備以下性質:

1、針對性; 2、可操作性;3、普遍適用性; 4、時效性。

十、附件

1、受傷人員(當事人)、現場目擊人員、有關管理人員調查詢問筆錄

(調查詢問筆錄要求2名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有關人員進行詢問,1人負責問話,另1人負責記錄。詢問過程要以一問一答的形式書面記錄,並要求被詢問人在詢問筆錄上簽名確認蓋指紋。)

2、受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及醫學證明資料

(員工入職基本資料、初次門診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3、事故現場照片、受傷人員及其受傷部位照片

4、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針對事故發生環節的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5、事故機械裝置的技術鑑定資料

(如:特重裝置定期檢驗資料,專業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

6、現場示意圖

(事故現場平面示意圖)

十一、調查組成員名單(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以下位置親筆簽名)

姓 名單位、職稱及職務

組 長: 副組長:組 員: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6

20xx年6月9日13時15分許,葉穎康駕駛湘AC20xx號重型自卸貨車行至223省道103KM+50M梅州市梅江區黃坑村路段時,與王金森駕駛的粵MTH520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王金森當場死亡和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94萬元。

事故發生後,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示有關部門人員全力搶救,做好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同時,根據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該起事故掛牌督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區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為組長,由區總工會、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參加此次事故的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查明瞭事故發生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情況

1.周伯樂 男 漢族,於1986年1月9日出生 現年36歲,國小文化程度,家住:湖南省瀏陽市北盛鎮馬戰村新江片新江組192號 現住: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御庭豪園306,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車主。

周伯樂未持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肇事車輛駕駛人基本情況

1.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葉穎康,男,身份證號碼:44142119871221xxxx,持B2E駕駛證(有效期限20xx年4月23至20xx年4月23日)駕駛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廣東省梅縣梅南鎮軒內村龍運窩人。

2. 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葉穎康:持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從業資格證號:441421198712213411,有效期至: 20xx年7月28日,從業資格類別:貨運駕駛員。

(三)肇事車輛基本情況

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車牌號碼湘AC20xx,發動機號碼:D12D1E00002,車輛識別代號:LGDGWBAP8EH104281,初次登記日期為20xx年5月09日,發證日期為20xx年5月09日,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5月31日,強制報廢期止:20xx年05月09日,使用性質:貨運,機動車所有人:周伯樂,車輛已繳納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四)涉酒精檢驗報告

1.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現場使用撥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儀對葉穎康進行吹氣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含量為0mg/100ml。

2.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提取了王金森血液樣本(D202206034001)進行檢測,並由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檢驗報告梅市(司)鑑(化)字〔20xx〕380號,檢驗結果:乙醇成分,含量為1154.8mg/100ml。

(五)涉毒檢驗報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提取了葉穎康的尿液進行檢測,並出具了現場檢測報告書 (20xx)梅公交(直)毒檢字第A0012號,檢測結果呈陰性。

(六)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鑑定情況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委託廣東康怡司法鑑定中心對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進行了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鑑定,鑑定意見:受檢的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制動及轉向功能有效;照明、訊號裝置不符合GB7258-20xx《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的相關規定。

(七)事故現場道路狀況

該道路為平直道路,瀝青路面,路面單向寬度為9.8米;照明條件為白天,交通控制方式為:標誌、標線,道路型別為省道。

(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情況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認定事故當事人責任為:1.當事人葉穎康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2.當事人王金森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及善後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06月09日13時15分左右,葉穎康接到周伯樂電話,東山醫院建設工地有一批廢料需回收,葉穎康便駕駛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從梅縣區水府寺附近的`倉庫前往東山醫院建設工地,當葉穎康駕車從梅江區秀蘭大橋經過223省道往東山醫院方向行駛,行駛至黃坑路段的一處沒有交通指示燈的路口(路口有一個叫生產隊的飯店處)左轉調頭時,與王金森駕駛的粵MTH520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豪爵牌)發生碰撞,葉穎康聽到碰撞聲響後,立即下車檢視情況,發現摩托車及倒在路面的王金森,他走前叫喊王金森已無任何反應。

(二)應急救援及善後處理情況

葉穎康停車並下車觀察,發現被碰撞倒地的摩托車和受傷的王金森,馬上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隨後“120”急救醫務人員到達現場,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民警也到達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置;經確認受傷的王金森已當場死亡。6月15日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了《檢驗報告》(梅江)公(司)鑑(法屍)字[20xx]13號,檢驗結果:王金森符合頭部與鈍性物體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事後,周伯樂方積極主動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及善後的保險賠理賠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死亡人員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王金森,男,漢族,現年32歲,出生日期為1990年2月8日,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水源鄉龍塘村上屋小組10號人,身份證號碼為36073419900208xxxx。

(二)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共為約94萬元(包括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發生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原因是:

1、當事人葉穎康駕駛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標誌的地點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通行;駕駛機動車未按照交通訊號通行,是導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2、當事人王金森未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摩托車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未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是導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二)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 “6·9”一般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五、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一) 周伯樂。湘AC20xx號東風牌重型自卸貨車的車主,無法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開展道路運輸經營活動不符合相關規定,履職不到位。 (二)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人民政府。領導班子有對轄區的重點道路的安全工作,有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有工作部署,有帶隊檢查記錄;開展了農村道路、汽車站等場所的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基本履職到位。

六、事故責任追究建議

(一) 周伯樂。未持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開展運輸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建議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二)葉穎康。在沒有禁止掉頭標誌的地點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通行;駕駛機動車未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是導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根據為梅州市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建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三)王金森。未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醉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摩托車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未在最右側車道行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是導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鑑於王金森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七、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周伯樂。一是要停止相關的運輸經營活動。二是要在取得相應資質後方可開展運輸活動。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此次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和教訓,舉一反三,要綜合運用督查、通報約談等制度措施,督促轄區內的道路貨運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和公眾交通安全文明守法意識,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路面巡邏管控,加強貨運車輛的資質、證件的檢查,始終保持對各型別貨運車輛違法、非法運營的高壓嚴打態勢,有效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7

題目“***”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一、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 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 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 生產過程;狀態

(2) 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 事故狀態

(4) 事故場所機械、裝置、狀況等

2、 應急救援情況

(1) 救援過程

(2) 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三、 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四、 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

全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等。

(二) 事故性質

1、 是否為責任事故

2、 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五、 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 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全部責任、主要責

任、重要責任、次要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 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主要責任、重要責任、次

要責任、一定責任等),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 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主要領導責任、領導責任、

管理責任、直接責任、重要責任等),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六、 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附:

1、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

2、傷亡人員名單。

3、有關資料影印件。

包括:

(1)企業提供資料的影印件

(2)現場照片

(3)現場示意圖

(4)筆錄影印件

(5)行政處罰的法律文書

(6)刑事處罰的法律文書

(7)罰款收據影印件

(8)行政處分的影印件

(9)黨內處分的影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關材料等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8

XXX:

X年X月X日X時X分,位於XX市XX路XX號的XX單位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XX萬元。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相關規定,經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及XX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專家鑑定和多方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基本情況

此部分內容是事故調查中管理責任認定的事實依據,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責任單位的基本情況;

2.單位及相關人員資質情況;

3.事故點事發前的不安全狀況;

4.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5.所在地政府及相關負有職責的部門的安全監管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客觀地描述事故發生、搶救直至救出最後一名遇難者(或傷者)為止的整個過程。

重點描述事故演變過程中事故觸發、發展、擴大的狀態;場所、設施、裝置、裝置的變化狀態;人的違章違規行為。

2.應急救援情況

簡單介紹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如有必要也可簡單介紹善後處理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傷亡人員情況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1.事故發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從現場勘察和事故經過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間接原因

主要從報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況”中概括出事故單位安全管理及部門監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質

主要認定事故是責任事故還是非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1.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責任人員;

2.建議給予黨紀和行政處分的責任人員;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4.建議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理的責任人員。

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分管業務、任職時間、違法違規事實(多條分號隔開)、負何種責任、根據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何種處分(處罰)。

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單位、違法違規事實、違反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六、整改防範措施建議

要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應從管理、裝備和人員培訓等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七、附件

1.調查組的組建

包括兩項內容:

(1)調查組組建檔案;

(2)調查組人員名單(表格),表格名為“××事故調查組人員名單”,內容包括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調查組內職務、簽名。

2.事故現場示意圖

圖形用A4紙按比例繪製(建議使用CAD製圖),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掌握。圖中要反映事故現場裝置、設施、裝置的佈置、事故地點名稱、位置(註明距離尺寸)、傷亡人員位置及倒向、有關裝置、設施事故前後位置等。同時須標明圖題、指向標、比例尺、圖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明細

4.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建議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傷亡人員情況,表名為“XX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傷亡人員姓名、籍貫、年齡、工種、培訓情況和傷害程度等。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9

XXX:

作為建築施工企業,多樣的電氣機械設施,多工種交叉作業,高空作業以及複雜的現場條件,形成了建築業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特點。雖然國家各級主管部門對該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確細緻的規定,企業也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制,但是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仍屢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經過對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認為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建築施工行業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

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是建築施工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每一項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隨著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種先進機械裝置的利用,使人們的勞動強度逐漸降低,但對從業人員的責任心的要求卻越來越高,尤其是建築施工行業,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如果一個人的責任心不強,就有可能導致一連串嚴重的後果,甚至釀成大禍。所以說,高度的責任心是建築施工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個人素質,是安全生產的必備條件。建築施工行業的特點是施工場所多變、人員的'流動性強、作業條件複雜。每次專案中標後,都要根據專案的具體特點,組建專案部,選擇專案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調查發現,本公司在建專案的管理人員大部分都經過專業培訓和施工現場的鍛鍊,具備了一定的管理經驗和相應的上崗資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式和各種規範、安全措施,是專案安全管理的中堅力量;但是選擇的施工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當一部分人員為農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識淡薄,未經過專業培訓,缺乏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技能。如何提高這一部分人員的綜合素質,是保證專案安全生產的關鍵。

做好施工協調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建築行業,各工種既要明確分工,又必須相互合作,這樣才能保證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形成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各工種、各工序之間必須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互為創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環境,做到不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得到了不被別人傷害的回報,這樣就使得各項安全措施能夠得到有效的、徹底的落實,各種安全措施能夠持久有效地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

積極參與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築施工中,由於多工種配合,交叉作業,難免要產生一些安全隱患,如不及時進行處理,就有可能釀成事故。但僅憑几個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這些隨時隨地都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無疑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個從業人員都能及時識別安全隱患,並立即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員、採取整改措施等,將能使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乃至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所以說,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建築施工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如何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哪?經過對今年幾個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總結,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明確職責和獎罰制度,明白利害關係,提高從業人員的責任心;二是要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會制度,特別是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專項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識別安全隱患的能力,保證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整改;三是要做好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各級管理人員的協調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實各種防護措施,對安全防護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檢查,維護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標誌,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0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故公司: 事故地點: 事故名稱:

基本內容及格式

江蘇和順環保有限公司

一、調查組成員單位和人員:(組長、副組長、成員)

註明:備註未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原因。

二、事故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事故調查組成立依據,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情況。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註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係、經營範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採儲量、生產能力、開採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後果等。

(二)事故報告、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公司規章依據及處理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七、調查組成員單位和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八、調查報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二)現場勘驗、技術鑑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裝置、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製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 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鑑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檔案;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鑑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公安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鑑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鑑定證明); 4、善後處理協議與公證書。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1

20xx年9月27日5時45分許,在惠安縣城西大道黃塘鎮亭林村路段,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與停在路右外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及車邊裝卸的工人發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一般道路運輸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和縣政府的批示,本起事故由縣應急局牽頭組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城管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縣紀委監委、縣檢察院派員參與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技術鑑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反覆論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相關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1.xx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時間1990年10月20日,註冊地址:福州市晉安區沁園路77號,註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溫裕洪,企業型別: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經營範圍:工程總承包服務;房地產開發經營;機械裝置租賃;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工程勘察設計;物業管理;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專案;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對外貿易;園林綠化工程服務;景觀和綠地設施工程施工;水泥製品、砼結構構件、金屬結構的製造。xx建設有限公司興泉鐵路寧泉段九標段專案部為建設用料的採購方。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許金獅,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註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花崗岩開採、石仔加工;主要負責按照xx有限公司提供的供料計劃提供建築用石仔。

有限公司:成立時間:20xx年7月,法人代表:何龍,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食品新增劑、飲料穩定劑、化工原料(不含化學危險品、)塑料米及色母粒批發及零售;生產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用的砂、土、石料,建材(不含化學危險品)批發及零售;鐵路道砟加工及銷售,主要負責按照泉鐵路寧泉段九標段專案部提供的供料計劃提供建築用石仔。

(二)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1.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行駛證登記所有人:莊細清,登記住所:福建省蒲城縣蓮塘鎮蓮塘村,車輛型號:歐曼牌BJ5253VLCJB,核定載質量12455KG,實載27320KG,超載119.34%,外輪尺寸8470x2495x3400mm,該車初次登記時間:20xx年4月24日,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車輛使用性質為貨運,道路運輸證:閩交運管南字350722002886號,有效期至20xx年9月12日。機動車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強制險投保於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商業險投保於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實際管理人為莊細戀。20xx年之前,該車掛靠泉州市良偉渣土運輸有限公司,有辦理渣土驗收工號牌,20xx年開始未掛靠車隊,未辦理泉工號牌。事故時,該車為滿載狀態。

2.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行駛證登記所有人:王宗燕,登記住所:湖北省廣水市駱店鄉遠景村陳家灣14號,車輛型號:長城牌CC1032PA62A,核定載人數:5人,核定載質量480KG,檢驗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投保於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三)駕駛員基本情況

1.蘭世武,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駕駛員,男,1977年2月4日出生,貴州省桐梓縣人,持有準駕車型為A2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時間為20xx年1月16日,有效期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具有貨運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經查,蘭世武由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車主莊細清於20xx年10月聘用。經福建華閩司法鑑定中心檢測,事故發生時蘭世武血液中未檢出乙醇,尿液毒性檢測為陰性。

2.藺祖江,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駕駛員,男,1979年2月10日出生,陝西省白河縣人,持有準駕車型為C1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20xx年3月27日,有效期: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3月27日,經福建華閩司法鑑定中心檢測,事故發生時藺祖江血液中未檢出乙醇。

(四)事故車輛技術鑑定情況

福建方正司法鑑定所出具的事故車輛技術檢驗報告證明,事故時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制動效能、轉向效能良好,符合有關技術規範要求。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事故臨發時的行駛速度為59km/h。

(五)道路和交通環境基本情況

事發地點位於惠安縣城西大道黃塘鎮亭林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的乾燥平直水泥路面,雙向四條機動車道,南往泉州,北往惠安,路面中心設定花圃隔離,花圃中設有920cm寬的缺口,花圃兩側分別為快速車道,寬380CM,慢速車道385CM。事發路段有一橋,橋面處加寬,加寬寬度為410CM。事發地往北0.21km處設有限速60km的限速標誌,路口路面處設定為振盪減速標線,路口處設定有叉路口標誌,事發時為晴天,路面視線良好。根據《福建省道路安全隱患路段排查與督查標準(修訂試行版)》中有關“危險路段”的認定條件,該路段目前未被列入為危險路段,近3年來,除本事故外,事發路段未發生其他死亡交通事故。

(六)肇事車輛承接道路運輸情況

事故發生時,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承接的運輸任務為向興泉鐵路跨瀋海高速特大橋寧泉段9標專案部3號攪拌站運送石仔,石仔取自xx有限公司,運輸路線為:xx有限公司行經惠黃路,至惠黃公路黃塘高速路口紅綠燈左轉直行至惠安縣城西大道,最後到達興泉鐵路跨瀋海高速特大橋寧泉段9標專案部3號攪拌站。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9月27日5時45分,蘭世武駕駛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運載石子沿城西大道惠安往泉州方向行駛與快速上,行駛至惠安縣黃塘鎮亭林村路口路段,遇情況向右側避讓過程中,碰撞停於路右外由藺祖江駕駛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左後部及車邊裝卸的工人,鄂SS2K29號輕型普通貨車被撞後180度側翻於路面,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撞斷路右橋欄杆衝出橋面,造成路邊工人周晉運、王宗庭死亡,其他工人姚慶錄、熊世成、湯田邦、姚忠偉、王德安、高志記受傷及上述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情況

20xx年9月27日5時48分許,惠安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匿名群眾和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駕駛員蘭世武報警電話稱“在黃塘鎮亭林村路段,貨車(車牌不詳)和皮卡車鄂SS2K29相撞,人傷”。接報後,指揮中心立即指派縣交警大隊紫山中隊出警處置,同時通知“120”急救中心前往救援。6時2分,紫山交警中隊出警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在初步查明現場傷者損傷情況後,立即將現場多人受傷情況報告指揮中心,請求增援和救援,出警民警對現場採取單向管制,保護現場,引導車輛從對向車道借道分流,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現場處置工作,協助現場的“120”急救人員及惠安消防大隊出警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在現場“120”急救人員確認事故傷者周晉運已死亡後,現場民警立即將現場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和交警大隊值班領導報告。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報後,指派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民警出警處置,指令紫山中隊增援,同時向縣政府總值班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報告。9時50分事故現場恢復雙向交通正常通行。事故當場死亡的周晉運屍體運往惠安縣殯儀館冷凍儲存,經惠安縣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王宗庭屍體由惠安縣醫院停屍房運往惠安縣殯儀館冷凍儲存。

接到事故報告後,惠安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立即帶領公安、交通、衛健、應急、交警等相關部門和黃塘鎮人民政府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啟動應急救援機制,成立“9·27”交通事故處置工作組,指揮開展施救工作。隨後,市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領導陸續來惠指導現場搶救和處置工作。目前,死者善後工作已完成。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本起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蘭世武駕駛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且路面施劃有減速振盪標線的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未能全面觀察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變化,遇險採取措施不當。

(二)間接原因

建設有限公司將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邊裝卸工具和材料。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長期由未辦理線路牌的渣土車運輸碎石,且渣土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運輸車輛長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

4.惠安縣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縣資源局)安全監管不到位,未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對持證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

5.惠安縣建築廢土沙石運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渣土辦)未落實渣土車安全綜合管理職責,未督促各職能部門履行渣土車安全管理職責,大量未辦理路線牌的渣土車長期在我縣轄區內從事運輸。

6.惠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紫山交警中隊(以下簡稱紫山交警中隊)安全監管不到位,對轄區內的渣土車違法行為查處不力,未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安排路面勤務巡查工作。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運輸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對事故相關責任人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對肇事駕駛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蘭世武,男,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且路面劃有減速振盪標線的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未能全面觀察前方道路交通情況變化,遇險採取措施不當,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已經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對事故的相關人員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莊細清,男,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車主,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收益權。經查,莊細清對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日常管理不到位,該車長期未辦理線路牌、運輸時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莊惠戀,女,擁有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的收益權。經查,莊惠戀對閩H68689號重型自卸車日常管理不到位,該車長期未辦理線路牌且運輸時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對事故的相關單位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建設有限公司將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邊裝卸工具和材料,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依法對其予以處理。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惠安縣自然資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工作,長期由未辦理線路牌的渣土車運輸碎石,且渣土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對其予以處理。

有限公司作為xx建設有限公司碎石供應商,負責碎石供料、運輸及裝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運輸車輛長期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惠安縣交通運輸局依法對其予以處理。

(三)對事故的相關監管單位及人員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縣資源局安全監管不到位,未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源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對持證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資源局向縣安委會作書面檢討。

2.縣渣土辦未落實渣土車安全綜合管理職責,未按照《關於加強建築廢土沙石運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惠渣土辦〔20xx〕39號)要求對各職能部門履行渣土車安全管理職責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大量未辦理路線牌的渣土車長期在我縣轄區內從事運輸,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渣土辦向縣安委會作書面檢討。

3.紫山交警中隊安全監管不到位,對轄區內的.渣土車違法行為查處不力,未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安排路面勤務巡查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紫山交警中隊通報批評。

4.林澤輝,男,時任縣資源局地礦股負責人。經查,林澤輝對xx有限公司渣土車源頭監管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縣紀委監委駐縣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對其誡勉談話並通報批評。

5.張森民,男,時任縣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渣土組負責人。經查,張森民負責縣渣土辦日常工作,縣渣土辦移交後未及時組織對各職能部門履行渣土車安全管理職責開展監督檢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對其通報批評。

6.陳志強,男,中共黨員,20xx年2月任紫山交警中隊指導員,20xx年4月主持紫山交警中隊全面工作。經查,陳志強未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安排路面勤務巡查工作,對轄區內的渣土車違法行為查處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縣紀委監委駐

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對其通報批評。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責任。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惠安縣交通運輸局要嚴格落實加強對鐵路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單位健全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惠安縣自然資源局要做好非煤礦山渣土車源頭管理工作,督促礦山企業加強對碎石運輸車輛的管理。

(二)加大渣土車管控力度。惠安縣渣土辦要加強渣土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有效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有效開展工作,對發現的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跟蹤督促。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惠安縣交通運輸局要繼續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依法嚴懲渣土車等重點車輛違法違規行為,有效加大對各類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震懾力度。同時,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三項制度”,科學優化路面執勤警力部署,加強對轄區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交通管控,提升路面執法管控工作成效。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惠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範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主動上報及時提請相關部門進行整改。惠安縣道安辦要定期組織開展道路安全綜合分析,系統全面地梳理轄區道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點及危害程度,對於存在較大潛在安全風險的道路點段,要納入整治計劃進行有步驟的改。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2

一:事故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xx公司XX車間(或部門)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X月XX日星期X(: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XX車間崗位

起因物:

事故類別:

事故原因:

事故嚴重級別: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傷亡人員情況:

作業種類:

二、事故損失

總損失:XX萬元

(1)直經濟損失(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汙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三、事故簡要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事故的報告經過;

(6)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況;

(8)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

(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1)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由於裝置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2)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裝置及警報裝置,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執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事故

五、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詢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確定事故主要責任者的原則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直接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行為表現為: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

(3)擅自開動機器裝置,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裝置、設施。

領導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行為表現為:

(1)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特殊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裝置嚴重失修或超負荷運轉;

(4)缺少或沒有安全措施及安全訊號、安全標誌、安全用具、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的。

主要責任者是指在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人員簽字表。

2、事故調查技術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材料。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3

xx區安會:

本週我局繼續加安全隱患排查,組織人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我局本週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恥執法隊對影響行人通行安全的亂停亂放、佔道經營、佔道施工等違法違章行為堅決予以糾正,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二、市政處以保障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為重點,對管轄範圍內的主幹道、人行道、過街天橋、城市照明、城市防洪、商業街棚等市政公用設施不斷進行認真細緻排查,未發現安全隱患存在。

三、環衛處以保障環衛公用設施安全為重點,加強環衛車隊駕駛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對管轄範圍內的中轉站、垃圾鬥、果皮箱等設施的維護不斷認真細緻排查,在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中轉站設施管理及車隊駕駛員車輛安全行駛存在的安全隱患迅速落實整改。安全四、河道管理處以保障河道公用設施安全、汛期安全為重點,積極配合市、區水利等相關部門作好防汛抗洪應急準備工作,對管轄範圍內河道公用設施護欄鐵鏈、排汙井蓋不斷進行認真細緻排查,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管理五、垃圾填埋公司為保障每日垃圾安全正常進入填埋庫區,加強對進入庫區垃圾的填埋管理,加強進入車輛的指揮,保證了進入庫區所有車輛的安全。醫療廢物的`處置人員配備相應防護裝備,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六、規劃執法隊在違章建築拆除中,制定周密的拆除計劃,保證拆違現場、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加強對市政公用設施和經營場所的檢查,發現違章現象和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七、園林綠化公園管理處在綠化工作中,加強工作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採取一系列安全工作保障,切實防止重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4

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時間:xx

1、事故地點:xx

2、事故類別:xx

3、事故原因:xx

7、事故嚴重級別:輕傷

二、事故詳細經過

xx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x、王xx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xx登高作業不繫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xx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高空作業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註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班組管理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蠻幹,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xx,xx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xx,xx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班組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xx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

五、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1、xx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範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

xx事故調查組

xx年x月x日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15

新華網廣州4月2日電(記者扶慶)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日通報,據初步認定,廣東省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為一起責任事故,目前檢察機關已對普寧市軍埠鎮副鎮長伍錫明等3名公職人員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

據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3歲女兒用打火機玩火,引燃起火建築一樓樓梯口南側堆放的海綿堆垛所致。通報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經營者擅自改變起火建築用途和性質,將住宅樓改為內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築火災危險性。二是起火建築安全條件差,內部僅有一條疏散樓梯,一樓樓梯口發生火災後,海綿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通過樓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員主要逃生通道;建築滅火設施配備不足,導致火災發生後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三是起火建築內堆放大量海綿等易燃物品,海綿被引燃後燃燒速度快、煙氣溫度高並且毒性大,導致大量人員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混亂,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員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識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傷人員外,其他受傷人員已治癒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屬全部簽訂了賠償協議,死者遺體已全部火化。事故後逃逸的5名責任人中,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緝拿歸案,公安機關仍在全力緝捕其餘2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zh-tw/flxz/diaocha/4144g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