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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會計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會計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會計管理制度1

一、選題背景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要想在競爭中生存發展,必須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採取各種有效方法來提高經濟效益。責任會計是適應現代分權管理而形成的一個會計資訊系統。因此要想搞活現代企業,增強其競爭力,責任會計的運用是極為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責任會計制度源於西方國家,在20世紀60年代後期,隨著西方國家生產力急劇增長,公司組織的普遍化及其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為實行有效的管理和保證盈利,對企業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各級人員各司其職並且獎懲分明。要保證企業總體目標的實現,就必須考核評價各部門的工作業績,及時掌握會計資訊,進行事中控制和經營決策,而傳統的財務會計遠不能適應這一新情況,於是責任會計應運而生。

在我國,責任會計在企業推行經濟責任制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傳統的責任會計制度是與傳統的職能管理相適應的,在新的經濟和管理環境下,傳統責任會計制度漸漸暴露出自身的弱點,這嚴重影響了責任會計在企業中的'實施。在新的經濟和管理環境下,為使責任會計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有必要對其進行改造和創新。

二、文獻綜述

21世紀的競爭最核心的問題不是技術、資本、而是人。姚巧英(20xx)指出,責任會計是在行為科學的理論基礎上產生的,本質上是一種“人本管理”。人本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核心。湯蕙(20xx)指出,成功建立以責任會計為主要形式的企業會計管理體系對企業的作用表現在通過在企業內部建立市場來減少企業總交易成本和實行有效激勵兩個方面。深化會計改革必須建立以責任會計為主要形式的企業會計管理體系。張巨集麗(20xx)指出,責任會計目標的實現是通過對企業內部各級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實施責任會計管理活動來達到的,是對過程的“控制和觀念的總結”。劉傑瑜(20xx)指出,責任會計制度強調對責任中心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全過程管理,其實質是將會計的職能與管理的職能直接結合起來,為企業內部管理服務的一種管理模式。推行責任會計制度是實現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各方面目標的重要保證。

現代企業制度迫切需要建立責任會計,但傳統的責任會計管理在企業運用中存在一些問題。楊學軍(20xx)提出傳統責任會計體系側重於財務方面,容易導致責任單位的短期利益;傳統責任會計系統沒有與公司戰略目標銜接,造成責任中心的任務完成而公司總體目標沒有達到。王靜(20xx)詳細分析了我國企業在劃分責任中心、落實責任指標、進行責任核算、考核責任業績、實施責任獎懲中存在的問題。文章認為,我國企業在劃分責任單位過程中往往效仿西方責任會計的模式,不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核算責任時不執行與財務會計統一的會計科目和費用科目,形成兩種核算(財務核算、責任核算)各忙各的賬,各出各的數,致使個別責任單位出現了應提未提、應攤未攤、應列未列、應轉未轉,直至其他方面潛虧。責任指標的制定不夠合理,不同責任單位的工作性質不同,相互間業績缺乏統一的尺度,不能充分調動全體勞動者的積極性。責任會計的可控性原則難以落實,單一的成本評價指標容易導致逆向激勵。實施責任獎懲過程中,責權利未能有效結合,激勵機制不能發揮作用。

企業為適應日益競爭激烈的市場需要針對責任會計存在的問題進行變革,各參考文獻都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與方法。王靜(20xx)提出了5點建議,包括完善自控原則,科學確立責任單位;建立經濟責任制,促進責任制落到實處;完善實施責任會計的基礎工作,合理確定內部轉讓價格;以“責任效益”為物件開展責任會計核算、考核、評價各責任單位的業績;以行為科學為基礎完善激勵機制。脫威(20xx)指出,在核算責任指標過程中,應注意反饋作用,企業會計人員在收集資訊時應注意遵守公正不偏原則和反饋原則。在責任考評時要重視激勵機制,考核應注意全面化的原則,考核指標除貨幣指標外,還有安全,質量等責任指標。

責任會計引入我國會計領域已有一段時間,而且在企業中的推廣應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企業中仍沒有得到普遍應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李公傑(20xx)提出了五點原因。一是企業改革步伐滯後;二是陳舊觀念的阻礙;三是推廣應用方法不當;四是會計人員素質和核算手段難以適用;五是會計資訊失真狀況嚴重;六是責任會計理論本身不完善。在加快責任會計的推廣應用的對策方面,文章提出了六點建議。加快對責任會計的瞭解,完善責任會計體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責任會計的推廣應用;從實際出發,合理地推廣;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指導作用;提高會計人員素質,加快開發會計電算化的管理功能;加大整頓會計資訊失真的力度。徐志全(20xx)也提出了類似看法,推廣應用責任會計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先粗後細,逐步完善。可按行業組織試點工作,在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和取得一定經驗後再以點帶面逐步推廣。

綜上所述,作為企業管理的有效制度,責任會計能夠大大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它在我國的應用和推廣無疑對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義。

三、論文框架

(一)當前在企業中實施責任會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在企業中實施責任會計的必要性

2.在企業中實施責任會計的可行性

(二)建立責任會計的程式

1.劃分責任中心,確定責任範圍

2.編制責任預算,確定責任目標

3.編制業績報告,進行業績考核

(三)責任會計在企業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

1.存在問題

(1)照抄西方的責任中心設定方法

(2)責任指標的制定不夠公平合理

(3)內部轉移價格可靠性不強

(4)考評體系不夠健全

(5)責權利未能有效結合,激勵機制不能發揮作用

2.解決對策

(1)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合理劃分責任單位

(2)建立經濟責任制,使責權利落到實處

(3)以市場價格為基礎,合理確定內部轉讓價格

(4)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

(5)以行為科學為基礎,完善激勵機制

四、參考文獻

[1]王普查、趙雪儀,價值流思想在責任會計制度中的應用,財會通訊,20xx,12:30-31.

[2]湯蕙,略議有效實行責任會計的企業內部因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xx,4:92-94.

[3]李孝林,中外責任會計產生和發展探索,北京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xx,1:70-74.

[4]脫威,試論責任會計及其在現代企業制度中的應用,財政金融,20xx,1:52-53.

[5]劉傑瑜,推行責任會計制度完善企業經營管理,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xx,3:168-169.

[6]王靜,淺議我國企業責任會計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北方經貿,20xx,7:49-50.

[7]張巨集麗,實施責任會計提高企業效益,科技資訊,20xx,7:219.

[8]何忠勇、汪華林、武娟,中小企業實施責任會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中國民營科技與經濟,20xx,4:98-100.

[9]喬玉梅,運用責任會計合理評價責任人工作業績,集團經濟研究,20xx,1:155-156.

[10]姚巧英,淺談現代企業制度下的責任會計,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xx,2:142-143.

[11]金梅,談責任會計在我國企業中的應用,中州審計,20xx,5:29-30.

[12]楊軍芳,商業銀行責任會計核算制度淺探,財會月刊,20xx,12:34-35.

[13]徐志全,論責任會計體系在構建現代企業制度中的運用,經濟問題探討,20xx,3:110-113.

[14]李公傑,淺談責任會計的推廣應用,齊魯珠壇,20xx,4:15-16.

[15]賀妍,責任會計當中若干問題的建議,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學報,20xx,6:15-18.

會計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會計檔案的界定和主管

會計檔案是指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

財務部為會計檔案主管部門。

財務部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燬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級財政機關和檔案業務機關的'業務指導、監督與檢查。

三、會計檔案管理

財務部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保管1年。期滿後原則上編造清冊移交公司檔案部門。

檔案部門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會計檔案應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詢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公司內查閱會計檔案要按規定辦理手續。上級機關或外單位需要查閱的,要經公司領導批准,且派專人陪同閱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屬單位(分、子公司)撤併,會計檔案應隨同轉移到上級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門,並辦理好交接手續。

各種會計傑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類,詳見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起算。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的,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燬意見,並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批准後銷燬。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由財務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燬前,監銷人應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並將監銷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四、附則

本辦法由財務部會同檔案部門解釋、執行,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會計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財務會計管理、規範會計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會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管理法規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主要包括崗位責任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根據《規範》和公司的工作特點分為:財務總監、會計主管、出納、審計。請認真執行。

第二條 財務總監崗位責任制度(散文閱讀: )

(一)在董事長和總經理領導下,總管公司會計、審計、預算工作。

(二)負責制定公司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財務規劃、銷售前景、開支預算或成本標準。

(三)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方案及程式。

(四)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資料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五)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六)監督公司遵守國家財經法令、紀律,以及董事會決議。

第三條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制度

(一) 負責組織企業經濟核算,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及時反饋經濟執行動態,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重要資訊。

(二) 認真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協調好與銀行、稅務和有關單位、部門的工作關係。

(三) 制定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並不斷地修訂、完善、督促執行。

(四) 根據生產經營的發展和增收節支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流動資金定額,加強對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組織財會人員協同有關部門人員做好資金回收工作,確保計劃內生產經營資金的供應,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五) 加強內部經濟核算,搞好財務管理,做到財務清晰、賬實、賬證、賬表、賬賬相符。各核算環節不出漏洞。按規定組織編制財務決算報表,編報財務狀況說明書和稅務申報表。

(六) 定期進行經濟分析,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成本計劃、資金計劃和利潤計劃完成情況,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七) 參加生產經營會議,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檔案擬定,加強事前監督,減少經濟損失。

(八) 負責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九) 建立財務會計例會制度,總結佈置財務工作。制定考核辦法,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考核。重視會計人員的專業學習,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併為會計人員職稱考試創造條件。

(十) 完成財務總監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出納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 負責辦理現金出納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會計人員製作,並經過複核的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沒有會計憑證不得收付款。

庫存現金(下班時),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準挪用現金,嚴禁簽發現金空白支票。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轉帳支票,如因情況確實特殊,必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不得將空白轉帳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開戶行辦理掛失,如果造成經濟損失,全部由負責人自負。

領用空白轉帳支票時,必須持有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的支票領用單,一般一次只發一張,情況確實特殊,一次最多不得超過三張,並限十日內報銷。凡是領用空白支票尚未報銷(交回)完者,不得而知再發給空白轉帳支票。

(二) 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辦完的收付款憑證,要每日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帳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賬單餘額調節相符,對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清理。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實際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籤法遠期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三) 保管有關印章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財務專用公章和有關人員私章要分開保管,不得一人兼管。

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領用或交接時要認真按規定辦理手續。

(四) 負責編制報送資金收支日報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 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好同銀行的工作關係。

第四條 審計員崗位責任制度

(一)在處長領導下,認真積極的開展學校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向處領導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熟悉有關財經和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嚴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道德。

(四)掌握會計、審計及其相關專業知識。

(五)負責處內辦公室檔案管理等日常事務工作。

(六)具體實施財務收支審計和審計專項調查。

(七)負責招標採購日常事務、收費立項、經濟合同管理及所有審計資料的收集等工作。

(八)認真學習會計、審計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九)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第三章 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財務預算的原則: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的原則;實事求是,綜合平衡的原則;指標分解,責任到人的原則;提高效益,增收節支的原則。

第二條 財務預算的依據:

(一)依據國家方針,政策和市場發展變化情況。

(二)依據董事局確定的總體經營目標,經營策略和經營發展規劃。

(三)依據公司確定的.本年度的預算中的變化因素。(公司裝置設施改變或擴大,經營規模調整、面積增減,經營品種增減變化,人員素質的提高和增減變化,員工的積極性。)

第三條 財務預算的許可權:

(一)各經營單位按照公司年度預算的編制要求,認真編制財務預算,由綜合業務部統一彙總報董事局批准。

(二)經批准的財務預算,各部門在實施過程中應遵照公司的審批預算執行。

(三)各部門如超預算開支,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追加預算。

第四條 財務預算的範圍:經營預算;費用支出預算;利潤預算;資本性支出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第五條 財務預算的基本方法

(一)財務預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進法:先求出該指標的平均數,再用公式:(先進數+平均數)/2,這類指標即大於平均數,又小於先進數,較為適用。

2、定率法:即用費用率指標控制經營單位變動費用支出的方法。

3、定額法:即用費用預算定額控制經營單位、管理部室費用支出的方法。

(二)財務預算指標的編制方法

各項指標的預算,要以經營計劃為基礎,費用支出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編制,採勸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覆測算綜合平衡。

1、營業收入:在上年預計營業總額的基礎上,結合當年國家政策市場形勢變化,參照公司總體方案及本部門經營目標制定。

2、毛利率:依據上年本部門毛利率實現水平,參照市場變化以及國家確定的物價指數和公司總體方案確定的收益水平。

3、費用率:依據上年本部門費用率實際水平,參照公司總體確定的費用水平制定。

4、稅金:依據上年本部門實際納稅情況,結合預算年度經營預計變化制定。

5、利潤:依據上年本部門實現利潤情況,結合預算年度各項預算指標變化和實際情況制定。

6、人數:按上年平均人數結合本年任務所需人數計算

7、人均勞效:用含稅營業收入額除以平均人數。

8、人均利稅:用利潤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除以平均人數。

9、資金定額:由財務部根據各經營單位的任務,從實際出發給予核定,報總經理批准。

(三)財務部要設專人負責對財務預算的控制及檢查。

第六條 財務預算編制程式

(一) 財務預算從當年10月份開始編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財務部提出下一年度財務預算編制方案,統一佈置上報的各種表格。

(二) 各經營單位會計部根據財務部統一的佈置和要求,組織本部門編制各項預算,11月中旬,將預算草案(費用預算細目草案)上報。

(三) 11月30日前財務部彙總平衡,寫出編制預算的文字說明,報公司高層審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將預算安排情況及實現預算的措施報集團董事局批准,管理制度《會計管理制度》。

(五) 12月中旬前財務部將董事局批准的預算下達到各經營單位,將年度預算指標分解成月指標落實到最小核算單位,上報財務部,同時落實到班組或個人。

第七條 財務預算的執行

(一) 各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財務預算工作,要根據總體經營目標和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編制各項預算指標,制定實現目標的計劃及措施,並在執行中加強監督和管理。

(二)財務預算一經批准,各經營單位都要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超支,對超支預算的專案,需寫追加預算報告,說明超支原因,報董事會批准後,財務部方可予以調整預算。

(三) 各經營單位的各項費用要嚴格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財務預算的檢查

(一) 月稽核,費用會計要對各項支出進行稽核。不僅稽核其合理性,還要稽核是否在預算範圍內,對超預算開支一律不得報賬。根據各經營單位的經營成果及費用對照檢查預算執行情況,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進措施,上報公司財務部。

(二) 季分析,每季度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簡要、全面地分析,或做專題分析。

(三) 年度終了,要對銷售收入、毛利率、費用支出等情況進行詳細分析。

第四章 實物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財產清查制度

(一)財產清查是根據賬簿記錄,通過對公司的各項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對銀行存款、往來款項的核對,確定各種財產、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實有數,並查明賬存數與實物數是否相符。財產清查一般包括:每年對財產物資進行的全面清查;對銀行存款、未達賬項,每月同銀行的核對;各種債權、債務,每年年末進行定期核對;實物、現金保管人員辦理移交時,進行的清查;財產物資發生非常損失時,進行的清查;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司法部門、註冊會計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公司進行的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開始前,要建立財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清查工作計劃,明確清查範圍,規定清查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分工和職責,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掌握財產清查的政策、制度、內容和方法等

(二)財產清查的內容和要求

1、貨幣資金的清查

庫存現金的清查。通過實地盤點的方法,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進行核對,以查明餘缺情況。除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外,還要查明有無違反現金管理制度規定,盤點結束後,應根據盤點結果,及時填制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並由檢查人員和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對長款、短款情況,要進行分析,明確經濟責任。

銀行存款的清查採用核對法,即將開戶銀行對賬單與本單位的銀行存款日記賬逐筆進行核對,以查明帳實是否相符,在清查過程中,查詢雙方未達賬項的餘額,並據以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清除未達款項影響,以便檢查雙方有無差錯,並確定銀行存款實存數。

其他貨幣資金的清查,與銀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2、存貨的清查

存貨的清查是指對庫存材料、在產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採用實地盤點方法,首先將材料物資賬簿上的數量、金額填在存貨清查表上,然後根據賬存數對材料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帳實差額作為盤盈、盤虧,對盤盈、盤虧金額要分析產生的原因,做出單獨說明。

3、固定資產的清查

固定資產的清查,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將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記錄情況與固定資產實物一一核對,包括明細賬上所列固定資產的類別、名稱、編號等,在清查中發現固定資產盤盈或毀損,還要查明該項固定資產的原值、己提折舊額等;如發現固定資產盤盈,要對其估價,以確定盤盈固定資產的重置價值、估計折舊等,據以編制固定資產盤虧、盤盈報告單。

4、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

應收、應付款項的清查,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採用同對方核對賬目的方法。

清查時,首先將各項應收、應付的往來款項正確完整地登記入賬, 由財務部嚮往來單位發函證,如對方單位核對無誤,應在函證上蓋章後退發出單位;如對方發現數字不符,應在函證證明不符原因處簽章並註明金額後退回發出單位,或者另抄對賬單退回,作為進一步核對的依據。發出單位收到對方的回單後,對錯誤的賬目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按規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後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往來款項清查報告表”。

(三)財產清查的方法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主要清查方法有以下幾種:實地盤點法,抽樣盤存法,核對帳目法,就是對債權、債務通過信函詢證或派人調查進行核對的方法,質量檢查,就是根據各種財產的技術、範圍對財產物資進行檢查的方法。

(四)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1、認真分析財產清查發生問題的原因,並確定處理辦法

財產清查出現帳實不符的主要原因有:

(1)財產物資在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自然損益;

(2)量、計算、檢驗不準而發生的差錯;

(3)計算登記賬簿時的錯誤;

(4)由於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員失職而造成財產物資的損壞、變質或短缺.以及貨幣資金往來款項的差錯;

(5)盜竊、營私舞弊造成的損失;

(6)自然災害造成的非常損失;

(7)未達賬項引起的賬賬、賬實不符;

(8)雖然賬實相符,由於質量等問題引起的不能按正常財產物資使用的毀損。對於定額內的損耗,多屬自然原因,非人為因素,一般可根據制度規定進行處理。對於超定額損耗,應詳細分析產生原因並行處理。由於工作失職,個人造成的損失,應區分不同情況,嚴肅處理、如果屬於玩忽職守或貪*盜竊的則應由過失人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要積極處理多餘物資和清理長期不清的債權

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所發現的超儲積壓物資、呆滯和不需用物資,應積極組織調劑或改裝,做到物盡其用,並積極向外推銷或報請有關部門組織調撥。對於長期不清的結算賬款,應指定專人,主動與對方單位研究解決。

根據領導批准調整帳簿記錄,做到帳實相符。

要建立和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第二條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的原則。

(二)低值易耗品入庫前,必須及時認真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驗收時必須注意質量的檢查;驗收中發現問題應立即根據有關規定向供貨或運輸單位提出,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三)庫房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科學化,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開、賬物對號、固定存放,便於收發和檢查,嚴防損壞、變質、丟失。

第四條 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驗收入庫

1、對入庫材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數量、包裝等認真驗收核對。按照採購不同和有關標準嚴格驗收,做到準確無誤。

2、入庫材料驗收應及時準確,不能拖拉,儘快驗收完畢。如有問題及時提出驗收記錄,向主管採購人員反映,以便得到解決。

3、材料驗收合格後,應及時辦理入庫驗收單,同時核對發票、運單、明細表、裝箱單及產品合格證,核對無誤後入庫簽字,並及時登帳。

(二)材料出庫

1、材料出庫應本著先進先出的原則,及時稽核發料單上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對庫存材料是否準確,做好材料儲備工作。

2、準確按發料單的品種、規格、數量進行備料、複查、以免發生差錯,做到賬實相符。

3、按照材料儲存期限,對於快要過期失效或變質的材料應在規定期限內發放,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儘可能利用,剩餘材料及時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續不得出庫。

(三)材料保養保管

1、根據庫存材料的效能和特點進行合理儲存和保管,做到保質、保量、保安全。

2、合理碼放。對不同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的材料都分開,按先後順序碼放,以便先進先出。

3、材料碼放要整齊,怕潮溼物品要上蓋下墊,注意防火、防潮、防溼,易燃材料要單獨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碼標識,搞好庫區環境衛生,經常保持清潔。

4、對於溫、溼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溫度、溼度的調節控制工作,高溫季節要防暑降溫;梅雨季節要防潮、防黴;寒冷季節要防凍保溫。

5、要經常檢查、隨時掌握和發現材料的變質情況,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6、對機械裝置、配件定期進行塗油或密封處理,避免因油脂幹脫造成效能受到影響。

(四)定期盤庫,達到三清

1、定期盤庫清點,達到數量清、質量清、帳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產品和產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機械的模具管理措施

1、為了工廠工作的正常進行,模具一般情況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況下(特殊情況)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領導(董事長、經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六)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制度

1、成品商品需有專職人員管理和發放,發放時需辦理領用手續。

2、半成品材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再利用。

3、對已經領出待用的原材料,也應由專人保管,以免發生丟失、混料及浪費現象。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裝置、馬達儀表、工具等。

(三)會計科目列帳原則: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四)管理部門: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由總部門負責管理。

機械裝置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門管理。

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五)編號: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會計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係,予以分類編號並貼上樣籤。

(六)移交:人員移交時,對於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詳細列清辦理移交。

(七)增減報告:會計部門應於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專案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採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八)盤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另外應於每季就固定資產的專案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後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並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九)增置、營造、修繕處理: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於增置驗收後,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十)受贈處理: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捐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得由管理部門會同會計部門予以估列,並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十一)登記: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後,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後,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十二)保險:固定資產應依"關係企業財物保險事務處理程式"的規定辦理保險。

(十三)資產轉移處理: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移入部門籤認(管理部門不同時,要加印一聯會移入管理部門同時籤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管理部門不同者,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送移出部門。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轉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託運部門自存,第二聯託運部門轉送會計部門暫存憑以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註時間、車重後,第三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託運部門的會計部門,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於一日內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四、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註入廠時間、車重後入廠,經點收後第四聯由收料部門存查,第五、六聯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車重後,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部門與第三聯核對。

(十四)資產送修處理:固定資產固故須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於送修時由工務部門或管理部門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門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由守衛室暫存於次日轉送會計部門,第四、五、六聯交承運商運同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供做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門於驗收後轉交會計部門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什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並送回經辦部門。

(十五)出租或外借處理: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會計部門後按序呈(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租金、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裝置明細等,其出入廠區應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並依第十五條流程的規定辦理。

(十六)減損處理: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因減損擬報廢者,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註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門及會計部門簽註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准後,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三聯依處理意見辦理後連同該廢品送資材倉庫簽收(盤虧部分免辦繳庫),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門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抵押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須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託部門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於拆移前,或拆移後無法繳庫時,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者由資材倉庫保管處理,其無法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十七)閒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閒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擬定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1、管理部門應即按"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計售部分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採購部門負責招商比價,並將比價結果轉記於"標售比價單"後,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一、二聯呈(總)經理核決後,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計部門以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以便發貨。

2、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及過磅記錄後,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並於"料品交運單"備註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門,第四聯送承購商收執,第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行,於翌立轉會計部門複核。

3、提貨出廠後管理部門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

(十八)抵押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械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會計管理制度4

一、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醫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及各部門同各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凡達到支票起點的,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屬下列範圍的可支付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結算起點為1000元)。

三、財務部門現金的存放必須使用保險櫃,並做到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用後及時鎖好。當保管鑰匙的人員有特殊情況請假時,需事先向領導請示,請假獲准後,鑰匙要由部門領導責成專人代管。

四、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每發生一筆現金收(支)都有要及時在“收”、“付”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時記帳,逐筆記載現金收支。結出每日餘額,月末做出月結和累計收支發生額。

五、購買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現金時,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現金)”經院長審批後由出納員付款,所借現金必須當日歸還,遇特殊情況當日不能歸還的,財務部門憑“借款單”及時轉帳,不得以白條抵庫。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採購人員,要將本部門科主任審批意見及簽章的借款憑證交醫院領導審批,然後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去外埠採購人員要先編制採購計劃,否則出納人員不予付款。外埠出差歸來的人員,必須在返回後的三日內報帳。

七、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必須核對庫存現金和業務週轉金,做到每日現金、帳相符。對超過現金限額的部分及時送存銀行。

八、送交款,提取現金必須保證安全。每次到銀行交大額現金款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以確保安全。

九、有關現金管理的其他幾項規定:

1、不準超出規定限額範圍使用現金。

2、不準以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和業務週轉。

3、不準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4、不準私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5、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和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7、財務部門存放現金過夜,不準超過一萬元(待定)。因特殊情況超限,應有主管領導同意。

會計管理制度5

為了規範報帳單位和核算中心的操作和執行工作,加強教育會計集中核算管理,提高工作效益,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核算中心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制度,依法理財,最大限度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核算中心工作職責

1、協助報帳單位編制預算,本資料權屬文祕資源網,放上滑鼠按照提示檢視更多資料配合財政部門做好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好報賬單位的各項資金,確保報賬單位各項業務順利開展。

2、統一辦理和稽核報帳單位的財務收支。辦理現金、轉賬、匯兌等資金結算,辦理經費的撥入、支出、往來款項的收付等業務。監督管理報賬單位各項資金的使用,嚴格支出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範財經秩序,防止資金的浪費、挪用和擠佔。

3、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統一為報賬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對原始憑證合法性的稽核、賬務處理等財會事務。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保證核算操作規範合法達標。

4、統一編制會計報表,為報賬單位和各部門提供財務報告,並提供各種會計服務,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合法、真實、完整的會計資訊,接受報賬單位對會計事項的查詢和資金核對等。

5、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各項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知悉情況。

6、負責報帳單位收費票據的領取、保管、分發和核銷。為報賬單位保管會計檔案。

二、核算中心工作守則

1、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理財,認真履行職責。

2、對在執行會計服務業務中知悉的報帳單位經濟(或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3、對報帳單位示意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予以拒絕。

4、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直至完善,方可受理。

5、對報帳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負有解釋的責任。

三、核算中心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一)、核算中心主任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指導、管理核算中心的各項工作;

2、組織核算中心人員學習法規制度和業務知識,以及思想教育;

3、負責向主管領導及上級領導報告工作資訊;

4、管理報帳單位資金的收取、儲存和使用,排程資金;

5、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6、負責有關財務審批事項,控制資金的合法使用;

7、熟悉掌握核算中心的運作情況,研究報帳單位的收支政策,並提出優化收支結構的政策性建議;

8、完成本局及上級部門佈置的工作,協調部門關係。

(二)、核算中心副主任(兼會計主管)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具體辦理核算中心的有關行政事務,管理核算中心日常業務工作;

3、負責稽核報帳單位收支憑證,以及各項申請、報告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4、負責建立制訂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稽核把關;

5、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

6、督促檢查指導核算中心開展業務工作,確定核算中心會計人員的分工,指導開展業務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7、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資訊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核算中心稽核員(兼總會計、會計檔案、票據、核算系統管理)主要職責

1、協助主任、副主任管理核算中心工作,組織工作人員學習法規制度、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2、負責稽核報帳單位各項收支憑證、委託單和有關財經事項等;

3、負責監督執行核算中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報帳單位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的編制進行稽核;

4、糾正和制止違反財經法規制度行為和不執行預算計劃以及違反財經紀律的不良行為,以及規範計算機和財務軟體的使用和管理;

5、做好票據的購買、保管、發放、回收、核銷等工作,負責管理存檔的會計檔案資料,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6、負責計算機錄入會計憑證的稽核和帳務結賬工作,以及計算機和財務軟體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運作;

7、檢查指導會計組、出納組開展業務工作,想方設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8、掌握核算中心的各種資訊資料,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核算中心會計員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政規章制度,依法行使職權,規範辦理會計業務;

2、負責指導報帳單位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計劃方案,並將執行情況進行調查及時彙報,編制各種會計報表、預算報表和決算報表,並對報表的真實性負責;

3、拒絕受理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不規範的原始憑證一律予以退回更正、補充。對違反財經法規制度的一切經濟收支,一律不予受理;

4、負責依照法規在計算機上錄入記賬憑證,進行帳簿登記工作,正確按會計制度辦理核算工作,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款相符、帳證相符、帳表相符。按電算化的管理規定進行工作;

5、會計年度內保管會計檔案資料,負責財務稽核工作;

6、維護財經紀律,監督財務工作的正常執行,對報帳單位的帳務和資產進行核算和監督。認真做好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為報帳單位開展業務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7、為報帳單位提供預算決策,對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分析,編制分析報告;

8、負責向報帳單位通報財務狀況。接受審計、稅務機關和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檔案資料;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出納員主要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好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任何一切支付,必須以處理完善的憑證為依據。否則,均予以拒絕。

2、登記好銀行日記賬。對未達賬項,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存款賬號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

3、登記好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收入支出票據逐日逐筆登記帳務,並按計算機管理規定操作。按時記帳、結帳交付單據。

4、做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保密工作,確保流動資金的安全,儘可能減少現金的提取。如因工作不慎而使單位蒙受損失時,要負賠償責任,遵紀守法,不得挪用、侵佔公款,否則依法追究責任。

5、保管好所管印章、空白支票和空白收據等,按銀行票據管理辦法和財政票據管理規定辦事。

6、出納人員將所有的支出憑證複核,必須是經會計主管嚴格稽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單位負責人簽字和單位公章是否與印鑑卡相符,查清確認真實準確後方能支付。

7、凡經稽核後報銷的發票原則上以轉帳支票或網上銀行形式支付,未經稽核人員稽核的支出款項,出納人員不得擅自辦理任何形式的支付業務。

8、支付款項必須由領款人在憑證上簽字,支付後加蓋“付訖”章和出納員印章。及時與會計組核對帳款是否相符。

9、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財產核算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避免國家財產的流失,管好、用好公有財產,發揮應有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本辦法所指的財產,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專用裝置在800元以上(含800元)列為固定資產核算。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2、對單位原有的財產進行清理,登記造冊,落實專人負責。發現盤點損失或盤點盈餘財產,應報告單位領導,研究處理。

3、對單位新購買財產,必須由實物驗收人驗收,驗收無誤後進行登記,單位財產要全部登記造冊,由專人保管,建立財產的保管、領用、交還等制度或辦法,對領用財產進行分類登記,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誰歸還。

4、在每年的年底,應由核算中心工作人員會同單位有關人員對財產進行盤點清理,做到實物與帳冊相符。

5、對有人員變動的,要將保管、使用的財產移交,不能出現無人使用、無人管理的財產。

6、使用人員要珍惜愛護國家財產,儘量保證其使用價值的完好,為做好工作提供條件。對造成資產損壞、損失和浪費的,區別情況作出處理,屬於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的,應由責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賠償。

7、大額財產的修繕、更新,須經過單位負責人審批,報核算中心稽核。

8、財產的調撥、變賣、報廢必須登記造冊,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報核算中心稽核,處理所得收入應作為單位其他收入記帳。

9、財產不允許出借、出租、轉讓。

五、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為加強計算機使用管理,保障計算機正常執行及會計資料安全,提高使用效率,按《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操作,正確使用計算機,特制訂本制度。

1、認真執行上機操作規程,遵守注意事項,按崗位分工和系統授權處理會計業務,不得越權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設定。

2、計算機要專機專用,專人負責,專人管理,不允許無關人員操作。

3、會計用計算機出現硬體、軟體故障,不得自行拆卸檢修,立即報系統管理員派專人或聯絡軟體供應商處理。

4、操作人員要做好電算會計的安全。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將硬碟內的資料刪除;本單位軟盤或光碟不得帶出,使用時注意保護資料安全性;使用外單位軟盤或光碟,要先進行病毒監測,發現病毒立即封機並及時上報系統管理員。重要資料資料要及時進行備份,以保持與業務實際一致。一般要求軟盤或光碟雙備份,異地存放。

5、要加強會計電算資料保密工作,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將機房內的軟體、資料等轉借或提供給外單位和他人,作廢的資料資料要到指定地點集中銷燬。

6、不允許在計算機上進行與財會工作無關的操作。不得在計算機上使用遊戲軟體或非正常使用光碟,防止病毒侵入。

7、計算機使用完畢後,要及時切斷電源,注意防火;出入要注意關門,做好防盜工作。

8、對於操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核算中心操作規程

1、單位報帳員將有關收入、支出原始憑證統計、整理貼上好,分別填寫《收入憑證彙總單》或《現金支出報批單》。《現金支出報批單》要經單位負責人批示簽字後,由報帳員填報《公司會計集中核算管理制度(第2頁)》出自:

《支出憑證彙總單》,送核算中心稽核員稽核。

2、稽核員根據單位資金情況(預算指標),稽核其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符合規定的,由稽核員簽章確認。屬於收入事項的,由稽核員將收入憑證彙總單送出納組;屬於支出事項的,經稽核員簽署稽核意見後,報核算中心主任審批,由稽核員交給出納組辦理相關的支出手續。如不符合規定,退回單位報帳員處理。

3、報帳單位需委託核算中心通過銀行轉款給其他單位時,填寫《付款委託單》報稽核員批准後予以辦理。

4、出納組收到經會計核算組稽核並完備有關手續的收支原始憑證後,再進行復核。如屬於報帳單位直接繳入的收入,由出納在資金帳套錄入憑證並由稽核員稽核後,記入到各報帳單位帳套,並在《收入憑證彙總單》上加蓋“收訖”章退回各核算組。如屬於報帳單位報銷的支出,則與原領備用金一起清算。

5、核算中心收到從財政局撥來各單位款項時,由會計根據財政局撥款明細單,由總會計通過收入分割單將收入劃分到各單位,會計據此作為單位的入帳依據進行登記入帳。

6、會計核算組對出納組傳遞過來的加蓋“收、付訖”章後的原始憑證進行登記入帳、列印報表等帳務處理。

7、核算中心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對會計核算組、出納組的工作及帳務進行監督檢查。

七、報帳員工作規則

1、單位報帳員必須由專人擔任,人員由報帳單位指定,確定後報核算中心備案。如因工作調整更換報帳員,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核算中心。

2、單位報帳員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會計法規和財經紀律,按照《會計法》實施細則辦理業務工作。

3、報帳員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一個備用金的數額,經單位領導同意後,報核算中心審批;在使用過程中,及時報帳,並保持備用金有一定的數額;按計劃使用,不得透支;收入資金要及時繳存,嚴禁一切座支行為。

4、認真稽核支出的原始憑證,保證原始憑證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發票或收據。

5、支出憑證必須手續齊備,單位負責人的簽字與預留印鑑相符,經手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齊全。

6、報帳員要配合核算中心工作人員的工作,收支票據和結算款項要當場核對;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或專項支出須銀行轉帳結算,屬列入政府採購專案範圍的,要實行政府採購辦理。

7、每個月的前5天(節假日順延)編制會計報表,不辦理報帳。報帳單位每月按時領取報表,及時核對,如有疑問,應及時與核算中心核對清楚。

8、妥善保管單位資金手冊,嚴禁塗改、割補。違反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銀行帳戶管理規則

1、將委託單位的帳務核實,銀行日記帳與開戶銀行餘額核對相符後,取消銀行帳戶,把餘額轉入核算中心帳戶。報帳單位原則上只能保留工資統發帳戶,不得再保留其他任何銀行帳戶。

2、核算中心在商業銀行開設一個“基本帳戶”,用於核算各集中核算單位的經費及有關的往來資金;帳戶的印鑑應分別由會計主管、出納保管,實行內部互相牽制。

3、出納人員負責支票的填寫及辦理有關轉帳業務,並做好支票及印鑑的保管工作,確保資金劃撥的安全性,負責銀行日記帳的登記,月底與會計和銀行核對帳款。

4、每月底出納人員核對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日記帳餘額,對未達帳項進行調節,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5、銀行帳戶禁止出租、出借,對每一筆轉帳支出,必須有正當、明確的用途,不允許開具無用途的支票。

九、報帳管理制度

1、報帳單位財務收支實行報帳制度。各單位設定報帳員,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報帳事務。報帳員必須嚴格執行會計法規,遵守財經紀律。

2、報帳單位實行備用金制度。各單位維持日常公務支出所需經費實行備用金制度,由核算中心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和金融部門規定的限額確定。在各單位預算和結餘資金允許的情況下,按先急後緩、保證重點、保障必須的程式安排資金。備用金的支付使用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3、報帳單位按核算中心規定的時間領取備用金,報帳員要填制《備用金申請表》,按規定辦理好單位備用金領用手續,1000元以上大額支出或專項支出須填寫《付款委託書》委託核算中心辦理銀行轉賬結算,不得現金支付。因特殊需要而預借款項的先填寫《借款單》,單位領導批示,報核算中心稽核後支付,事畢借款人要及時報帳結清往來款項。

4、報帳單位收取款項要及時繳到核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座支。各單位根據財力作出計劃或預算使用經費,不得透支。

5、報帳單位發生的支出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發票或收據,自制的原始憑證要符合規定,不得白條報帳。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清楚。填報《現金支出報批單》必須手續齊備,單位蓋章,單位法人簽字與預留印鑑卡相符。每張原始憑證須註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或實物驗收人、報帳員和單位法人必須簽字齊全。

6、前一筆備用金報帳結算後方可領取第二筆備用金。

十、核算中心報帳程式

凡在核算中心報帳的單位,需預留一張蓋有單位公章及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印鑑片。核算中心發給報帳單位《資金核算手冊》,手冊填寫單位名稱、編號。報帳單位在手冊上加蓋單位印章、法人代表簽字,要與印鑑片一致。

(一)、一般報帳程式

報帳單位報帳時,其報帳單據由核算中心稽核無誤後,記入單位流水帳和資金核算手冊。每月1至5日製作報表(節假日順延),不辦理報帳工作,每月6日報帳員領回本單位報表一式三份,核對相符後蓋章退回一份存檔。若有疑問到中心查詢核實。

(二)、收入報帳程式

1、預算外資金收入(這裡指除財政預算經費之外的所有收入)。報帳單位在收取預算外收入時,由單位填制解款單直接繳入核算中心銀行帳戶。並及時將繳款單和有關收據統計好報送核算中心進行登記入帳。

2、預算內經費撥款。正常開支的公用經費、業務經費(或人大批覆單位的預算指標)和專項經費財政劃撥後,由核算中心在收到預算撥款單後,按收入性質進行分帳分戶核算,報帳單位要做到專款專用。

(三)、支出報帳程式

1、工資支出

報帳員統計好本單位工資發放額,報財政工資統發中心,由銀行統一代發。如有發生人員變動,由報帳員辦理有關變更手續,核算中心每月定期同代發工資銀行聯絡,將報帳單位的代發工資憑據取回進行核對入帳。

2、其他費用支出

報帳員辦理報帳業務時,核算中心首先稽核其報銷發票印章(簽名)是否與預留印鑑相符、報銷憑證是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金額與附件是否相符。稽核無誤後,辦理轉(付)款業務並登記入帳,同時記入報帳單位資金核算手冊,核減資金結餘數,嚴格控制報帳單位支出,杜絕透支。

十一、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根據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制度。

1、會計檔案管理組織形式。會計檔案由總會計負責組織實施,會計主管監督實行,會計員具體操作,檔案管理員專職保管。

2、會計檔案的管理要達到存放有序、查閱方便、保管安全、完整的要求。

3、會計員核算完當月帳務後,要及時將會計憑證整理裝訂好,會計報表按單位裝訂,會計年度終了分別將各單位帳薄列印裝訂。

4、會計員經手的會計資料在會計年度終了都要整理立卷,填制好封面,編制檔案保管清冊,移交檔案管理員保管。

5、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期限儲存。

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後按國家規定辦法銷燬,但未結清債權債務及其他未了結重要事項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結事項終為止。

7、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以防檔案資料發生蟲咬、潮溼黴爛、丟失等情況。

8、檔案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的,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十二、會計工作移交辦法

為了保障財務集中核算工作的順利實施,確保會計工作的延續性,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特制定本辦法。

1、報帳單位的會計工作移交給核算中心受理, 20xx年6月30日會計帳務結轉20xx年7月1日餘額資料、出納資產款項、會計檔案等需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工作由移交人、接收人、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由核算中心主任和報帳單位負責人擔任。

2、會計檔案包括會計帳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長期儲存的證照、檔案、會議記錄、備查簿等。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會計檔案存放在原單位保管,由專人負責管理。20xx年7月1日以後發生的由核算中心集中保管。

3、報帳單位移交前必須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實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4、報帳單位對移交的有關檔案資料列出清單,一式四份,核准後由移交人、接收人雙方及監交人簽字確認。

5、核算中心派人核實準確報帳單位的財務資料和資產數量,並辦理接收手續。接收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流動資金,在核算中心建帳過錄會計帳務結轉20xx年度資料。

6、報帳單位將銀行存款(報帳單位現金有餘額的應先存入銀行帳戶)、有價證券移交給核算中心,由移交、接收雙方盤點移交,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7、對往來帳的處理,提供往來款項明細清單和債權債務列出祥細清單,應儘可能的減少暫存款、暫付款的餘額。對於未了事項要作移交說明。

8、銀行支票退回銀行,並撤消所開設的銀行帳戶。原領用的財政票據由報帳單位退回財政局登出。

十三、票據管理規定

1、接收、保管好各核算單位票據領購證,由核算中心統一購買、保管、發放、回收票據,對單位領用各種票據進行審批,並做好各種票據登記工作。

2、對核算單位的票據使用、結存、保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月終了前核查報帳單位當月領用的票據,並督促報帳單位及時將各種收入款項存入核算中心銀行帳戶。

3、做好各單位使用票據計劃,保障票據的及時供應。

4、負責做好核算中心有關檔案簽收、傳閱、整理歸檔工作。

5、做好核算中心各單位會計檔案移交、保管、登記工作。

會計管理制度6

會計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的資格證書和上崗證明。會計證管理制度是指考核、頒發會計證,定期檢查持證情況等內容的總稱,財政部1990年3月23日頒發的《會計證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會計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會計證的頒發物件。

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專職或主要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2、取得會計證的程式。

對已評定會計員及會計員以上的會計專業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中專以上財經專業學歷的會計人員,經其本人申請、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發證機關批准符合取得會計證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直接發給會計證。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人員,即使從事會計工作多年仍需先經過財務會計法規、會計基礎知識、專業財務會計、計算技術等四門課程的考試、然後經過考核,均合格後才可發證。

3、會計證頒發和管理機關。

頒發會計證及考核工作主要由業務主管部門和會計人員所在單位進行。頒發和管理機關按申請人所在單位的財務隸屬關係,分別由縣及縣以上各級財政部門或者省(包括省)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擔負。

4、會計證的管理。

取得會計證的'人員、可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可以參加會計專業職務的評定、聘任和出色會計人員評選。可以按規定申請會計人員榮譽證書。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任用其獨立擔任會計崗位工作,對任用無會計證人員擔任會計機構負貴人、會計主管人、出納人員的單位,有關開戶銀行不予辦理留存印籤手續。會計證應記載會計人員的獎勵、處分、專業聯務、行政職務、論著、工作業績、培訓等情況,作為評審、聘任(任命)會計專業職務的依據。

會計管理制度7

會計制度設計

管理學院會計系

一、課程性質及課程設定的目的和要求

一、課程性質、地位與設定目的

《會計制度設計》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計專業的本科專業課,是為培養和檢驗自學應考者的會計制度設計能力而設定的一門專業課程。會計制度是會計法規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會計工作的規範。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的會計制度管理體制發生了重大變革,各企業在遵循國家有關會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和管理要求,有針對性地選擇和自行設計本單位的具體會計制度,使其有利於保證會計資訊的質量;有利於向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對其決策有用的資訊、企業經營管理者受託責任履行情況的資訊;有利於發現、糾正和防止錯弊,保護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利於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課程的基本要求

本課程設定的基本要求是:自學應考者應在瞭解《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等課程的基礎上,重點掌握企業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同時,結合會計組織機構和會計崗位分工,對企業基本經濟業務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及核算規程進行設計。培養自學應考者對企業內部會計制度設計的實際操作能力,以便學成後能夠依據國家的有關會計法律法規,設計適合本企業的需要的會計制度。

(1)學習《會計制度設計》,要注意理論聯絡實際,會用所學的理論去分析現實中的問題,並不斷更新、充實所學的知識,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學習《會計制度設計》,要密切關注國家有關會計法律、法規的改革與發展變化情況。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日新月異,政府很多新的政策、法規層出不窮,這都要求我們要堅持用與時俱進的方法去學習和運用。

三、課程教學方式

《會計制度設計》是一門綜合性和實踐性和應用性較強的課程,該課程是會計專業的深入課程,直接影響到學生會計理論的基本素質和專業基礎的牢固程度。因此,本課程除了採用最基本的如課堂講授、課堂提問、課堂討論等教學方式外,還要根據教學內容的不同,採取案例教學法、等其她教學方法。

二、投資籌資業務會計制度的設計

一、學習目的與要求

(1)通過對學習,瞭解籌資業務會計制度設計的概念、特點;熟悉籌資業務會計制度設計的目標和要求;掌握籌資業務內部會計控制設計要點、籌資業務會計核算。

(2)會計制度設計的原則

1合規性原則2.真實性原則3.科學性原則4.針對性原則5.內部控制原則6.效益型原則7.適應性原則

(3)會計制度設計的程式

1.準備階段2.設計階段3.試行修正階段4.定稿頒佈階段

(4)會計制度設計的方法

1.實地調查方法2.分析研究方法

二、投資籌資業務會計處理程式設計的意義和內容

投資是指企業為通過分配來增加財富,或為謀求其他利益而將資產讓渡給其他單位所獲得的另一項資產。投資可以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投資物件可分為證券和其他投資兩大類。投資風險與投資回報是投資理財兩大基本問題。通過投資業務進銷存財務會計處理程式設計,有利於控制投資風險,保護投資資產安全;同時,有利於提高投資回報,講求投資效益。投資業務進銷存財務會計處理程式設計的主要內容有:投資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設計;投資業務憑證的設計;投資業務處理程式的設計。

三、投資業務內部控制設計

1、建立投資業務稽核制度。

企業應根據投資分析報告編制投資計劃,詳細說明準備投資的物件、投資理由、投資種類、投資數量、期限以及投資組合方案。投資計劃必須經過審批後方可執行。所有的投資決策應以書而的形式予以記錄,並編號控制,以便日後備查、

2、建立投資業務人員職務分離制度。

投資業務職務分離具體包括:投資業務的'編制人員與投資的審批人員分離,以保證審批人員客觀地分析投資的可行性;投資業務的操作人員與會計人員分離,以保證業務執行和會計記錄的相互核對與控制;有價證券的報保管人員與會計記賬人員分離,以保證會計賬簿對有價證券的安全進行有效的控制;參與投資交易的人員不能同時負責有價證券的盤點工作;投資紅利和利息的經辦人與會計核算分離,以保證紅利、利息所獲現金的全款入賬。

3、建立有價證券實物的保管控制制度。

企業投資購入的股票、債券或是核准後且已印好的,但尚未發行的公司債券、股票一般應委託獨立的金融機構代為保管。特殊情況下若需企業自行保管,應確保安全和嚴格的內控措施。

4、建立進銷存財務會計記錄控制制度。

投資業務的進銷存財務會計處理應對每一種證券設立明細賬加以反映,每月應編制證券投資、盈虧報表。投資業務所收到的利息、股利應及時入賬。

5、財務分析制度

由負責投資的部門和財務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投資企業的財務狀況、證券市場的行情等進行分析,並據此編制財務分析報告,遞交企業最高管理當局或董事會。當企業自己不能進行財務分析時或者自己進行分析部經濟是應聘請證券分析專家,市場分析家進行分析,以便進掌握投資的執行狀況,及時採取應對措施,規避投資風險。

四、投資業務憑證的設計

投資業務憑證設計,其目的在於詳細記錄與反映投資業務,提供相關資訊,確保有價證券的安全。

對於股票投資,應設計“股票投資登記簿”,具體反映:①股票發行公司及種類;②買入時間、股數、價格、成本;③賣出日期、股數、價格、收入;④買賣損益;⑤餘額的股數、市價、成本等。對於債券投資,應設計“債券投資登記簿”,具體反映:①發行公司及投資種類;②發行日期、面值、發行價、到期日期;③買入日期、數量、市價、金額;④賣出日期、數量、市價、金額;⑤損益;⑥應收利息日、利息收吃日、利息現金收入、溢價攤銷以及實際利息收入等。

此外,對於投資業務較少、投資種類也較為單一,而且投資交易不活躍的企業,可以只設計“證券投資彙總表”,反映證券專案、名稱、數量、市場價值、收益率、股利等內容,提供一段期間彙總的交易清單及實物留存清單。投資業務處理程式主要有證券購入程式設計和證券出售程式設計。

五、證券購入設計

證券購入一般程式是:①企業投資部門編制“股票投資計劃建議書”,經批准後,據此編制“證券購入通知單”一式兩聯,一聯留存,一聯交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審批後轉交出納;②出納部門根據收到的“證券購人通知單”開出支票,經稽核蓋章並登記支票登記簿後交證券公司;③收到證券公司的有價證券後,出納部門根據證券、支票副本及證券購入通知單編制付款憑證,並據

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④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收到付款憑證及有關單據,登記證券投資登記簿及有關明細賬。

證券出售業務處理一般程式是:①投資部門根據證券市場價格及本單位投資目標的實現程度,提出證券出售申請;②出售申請經投資決策部門稽核批准後,編制證券出售通知單,交證券經紀人辦理出售手續;③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收到證券公司交來的證券出售單據以及通過銀行轉來的收賬通知,核對證券出售申請及證券出售通知單後進行明細核算

六、籌資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設計

1、職務分離控制制度

分析確定公司在短期和長期內所需要的資金數量;編制各種籌資計劃,審批確定某種籌資方式;辦理債券和股票的發行登記和註冊手續,編制各種借款合同;委託各種債券發行代理機構發行證券或股票;保管未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及重新收回的股票;定期計算和支付利息;確定支付股利;會計記錄;需要在職務上進行分離的有:

投資計劃編制人與審批人分離;投資業務處理人員與進銷存財務會計記錄人員分離;債券保管人員與進銷存財務會計記錄人員分離;投資交易人員與有價債券盤點人員分離。

2、決策過程審批控制制度

董事會在事先批准授權一名負責籌資業務的高階管理人員,以對他所負責的責任予以明確。財務經理適當時候編制籌資計劃,籌資計劃必須經過董事會的審批。

3、對外發行證券的簽發控制制度

已經董事會審批發行的債券或股票在正式發行前,必須經過董事會指定的高階職員簽署,而且簽署的形式往往採取會籤,即必須有兩個以上的高階職員共同簽發。

4、證券發行業務的控制制度

企業通常委託有一定地位的銀行、投資信託公司、證券交易商來代理髮行債券。發行公司有關債券的賬戶記錄,可以通過這些機構的業務記錄得到客觀公正的證實,從而加強了債券發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使得以偽造的會計記錄來掩蓋不當行為的事件減少。

5、籌資憑證的記錄與保管控制制度

企業直接吸收投資形成的權益性籌資或向商業銀行借款形成負債性籌資,企業在正常的會計記錄之外,通常要設立“股本明細表”、“股東名冊”、“長期借款明細表”、“定期借款明細表”由專人登記。、籌資業務憑證的設計。

籌資業務憑證的設計,其主要內容包括:設計股本明細表,反映股票種類、摘要、侮股而值、股數、實收股本金額等。設計“股東名冊”,反映股東類別、賬戶的姓名、登記日期、持有股數、登出日期等。設計“應付債券明細表”,反映債券名稱、受託人、發行日期、付息日期、利率、金額價、賬而價值)、償還辦法、擔保情形等。此外,對於借款業務較多的企業,還應設計“短期借款明細表”和“長期借款明細表”,具體反映每筆借款的債權人、借款金額、期限、利率、融資限度、抵押或擔保等狀況。

6 、應加強利息、股利的支付控制。利息、股利的支付,必須經過三步程式:掌管利息、股利支出的人員負責計算;其他人員複核;負責人審批核準。

六、籌資業務進銷存財務會計處理程式設計的意義和內容

籌資業務即籌措資金的業務活動,我國企業可以採用多種籌資渠道,如發行股票、債券和各種借款。任何一個企業組建成立,首先必須籌措資金。籌資是企業經營活動的開始,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也將不斷地籌資和運用資金,籌資是現代企業重要的理財活動。籌資業務進銷存財務會計處理程式設計,其目的既要有利於全而、系統、正確核算籌資活動,又要有效監督、控制籌資活動;既要滿足生產經營活動對資金的需求,又要有利於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八、籌資業務處理程式的設計

(1)籌資業務處理程式的設計包括:股票發行業務程式、股利分配業務程式、債券發行業務程式和銀行借款業務程式的設計。

股票發行業務程式設計一般是:①企業證券部門根據審批意見在核定的股份總額範圍內授權委託證券公司銷售股票並簽訂承銷協議一式兩份,一份自留,一份交證券公司儲存;②證券公司銷售股票結束後將股東交款單及股東名冊送交企業證券部門;③企業證券部門稽核後登記股東名冊,並將股東交款單送交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④出納部門收到證券公司轉交的交款清單和銀行收款通知時,經稽核編制收款憑證並登一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並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據送交企業證券部門;⑤證券部門據以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收到股款日期,並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據轉送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做賬務處理。

(2)股利分配業務處理程式設計一般是:①企業證券部門根據通過的股利分配方案進行分配,登記股利分配簿並編制股利分配清單一式三份,一份自留,兩份送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②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對股利分配清單複核後,登記應付股利明細賬,清單一份自留,一份送出納部門;③出納部門收到稽核過的股利分配清單後,簽發支票連同清單送證券公司委託發放股利,並按支票副本編制付款憑證,據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付款憑證和支票副本送回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④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複核登記應付股利明細賬,並通知證券部門在股利備查簿中登一記股利支付日期,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定期進行賬賬核對。

(3)債券發行業務程式一般是:①企業申請發行債券得到批准後,委託證券公司發行,並簽訂承銷協議一式兩份;②證券公司受託發行結束後,將交款清單送交企業證券部門,據以填列應付債券明細表,並將交款清單送交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③出納部門收到證券公司轉來的交款清單和銀行收款通知時,經稽核後編制收款憑證,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然後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據,交予證券部門:④證券部門在應付債券明細表中登記發行日期,並將收款憑證和有關單證轉送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進行相關進銷存財務會計核算。

(4)銀行借款業務處理程式設計一般是:①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求提出借款申請審批書送交銀行審批:②銀行審查批准貸款後,與企業簽訂借款合同一式兩份,銀行據此辦理具體借款業務,進行款項劃撥;③企業進銷存財務會計部門在借款入賬後,根據銀行收款通知和借款合同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會計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1.為了規範對公司會計人員的管理,使得公司會計人員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較高專業技術水平,以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為宗旨,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對會計人員的選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 會計人員的任職條件

1.公司會計人員實行定期輪崗制度,一般2~4年輪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財務總監、財務部經理,一般3~4年輪崗一次。

(2)公司財務部的`科級幹部,一般2~3年輪崗一次。

(3)一般會計人員,一般2~3年輪崗一次。

(4)出納員在同一出納崗位上工作滿2年者,必須輪崗。

(5)退休前兩年的會計人員原則上不再輪崗。

2.會計人員的具體輪崗時間,由財務負責人按照上述規定,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3.會計人員調動崗位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科長監交。

(2)科長辦理交接手續,由部長監交。

(3)部長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監交。

(4)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三章 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解釋和修改。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會計管理制度9

一、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本公司設定三個工作崗位,財會主管、會計崗位和出納崗位。其崗位職責如下:

㈠財會主管崗位

1、按國家有關財政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和修訂本公司的財會管理制度。

2、具體負責組織本公司財會工作,組織編制本公司的預算計劃、財務計劃,稽核監督本公司的財務收支。

3、督促本公司的會計人員依法建賬、依法核算,保證會計工作規範有序、科學,並依法對本公司的預算計劃、建設專案驗收規範(13個doc)財務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4、定期或根據實際需要稽核(查)本公司的財務報告(表),企業預算管理編制(最新精編)(21個doc28個ppt)並負責向公司領導彙報,促進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5、參與擬定專案申報檔案、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檔案;協助公司領導做好專案的審查、申報、檢查和指導等工作。

6、模範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努力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7、積極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㈡會計崗位

1、認真執行財會規章制度,依法建立總賬、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簿,進行固定資產核算以及往來賬項的結算等工作。

2、稽核收支的原始憑證,保證按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3、定期對本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理。

4、按時辦理有關證、照年審工作,交納有關稅費。

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有關會計資料。

6、自覺遵守會計人員道德規範,工作盡職盡責。

7、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刻苦學習業務和參加財政或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8、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㈢出納崗位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逐筆順序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有關印章和空白票、據。

3、嚴格遵守和執行銀行結算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保證賬款符。

4、協同會計做好財務收支監督工作,及時結賬和傳遞會計憑證。

5、自覺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及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政治、業務素質。

6、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二、賬務處理程式制度

1、按照企業單位財會制度的規定設定、使用和稽核會計科目和明細科目;運用借貸記賬法進行會計核算;會計憑證的格式採用借貸記賬法的格式;會計賬簿的設定分為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日記賬;會計報表的種類為資產負債表、收進支出表和其他表;按月(季)、年度編報。

2、會計根據出納簽章收款後的收進憑據定期彙總填制收進記賬憑證,同時登記收進明細賬,之後及時交給出納登記“現金日記賬”,然後再交會計保管。

3、會計根據審公司無誤的原始支出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後交出納付款並登記“現金日記賬”後再交會計登記支出明細賬,並保管憑證。

4、會計定期彙總賬憑證,填制記賬憑證彙總表,登記總賬。

5、會計根據銀行收、付款票據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後交出納登記銀行、現金日記賬,之後交會計保管。

6、會計根據實物保管部門編制的財產變動情況表及有關原始憑證,核對後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7、會計根據工程結算單等填制有關結算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8、記賬憑證的稽核要求:稽核記賬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會計科目和金額、所附的原始憑證張數、記賬憑證的填制人、記賬人、複核人的簽名或蓋章。稽核完畢後還需簽上稽核人的名字蓋章。

9、記賬原則:按記賬憑證的時序登記日記賬,按記賬憑證的明細科目登記明細分類賬,按記賬憑證彙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10、月底、年底會計根據有關餘額作必要調賬後結賬並編制會計報表,編寫財務報告說明書,儘可能地說明、分析本公司的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

三、內部牽制制度

1、內部牽制制度的原則:根據國家財經法律、會計法律、法規、財會制度對本公司的會計工作進行控制監督。

2、財務主管具體督促貫徹、檢查本公司各項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直接對公司長負責。

3、會計負責對原始憑證的稽核、記賬憑證的填制,總賬及明細賬的登記,會計報表的編制並對財務報表進行分析、說明,負責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

4、出納根據稽核無誤的有關原始憑證登記銀行日記賬及現金日記賬,但不得兼收進、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計笠倒芾恧作以及稽核工作。

5、出納負責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6、簽發支票所使用印章,由會計與出納分開保管。

7、空白收款收據和空白支票設登記簿登記,由會計保管、核銷。會計領、開收據,所有收進款項由會計開具收款收據後由出納負責收款,並加蓋收款人印章後方為合法收進憑據。會計應及時與出納核實收進款項。支票由會計簽發,由出納具體輸辦理。發票、支票不得事前簽好公私章,預留印籤。

8、總務處具體負責財產物資的驗收進庫、領用、報廢進行分類明細賬登記,會計會同總務處對財產物資定期進行核對,做到賬、卡、實相符,並按期編報財產物資增減變動情況表。

四、內部稽核、審計監督制度

1、財務主負責組織稽核、監督、審計工作。

2、財務主管負責對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進行復核和經濟合同、協議、專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3、會計負責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財務主管負責對原始憑證進行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4、會計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應及時按國家規定處理,超越會計人員職權範圍的,應立即向領導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5、財務主管必須每月定期核對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結餘數;經常核對債權、債務往來賬項;定期核實財產物資期末結餘,以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6、財務主管對收進款項存進銀行進行監督,防止私設“小金庫”、“賬外賬”。

7、稽核的方法內容包括:原始憑證是否合法真實;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總賬、明細賬之間是否相符;會計報表與總賬或明細賬是否相符;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實物與賬面記錄是否相符。

8、財務主管、會計、出納必須對財務收支情況、會計資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負責。

五、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原始憑證的稽核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準確性的稽核。

2、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和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財會主管的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的公章。

4、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記錄真實、填制及時、內容完整、書寫清楚、數字準確、責任明確。

5、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填制單位加鈣笠倒芾慝章的書面證明,證明中應列明遺失的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公司領導批准後,才能代替原始憑證。對於確實無法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車、船、飛機票等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能作為原始憑證報賬。

6、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調閱或複製會計憑證時,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能辦理調閱或複製手續。

六、財產清查制度

1、本公司所有固定資產、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等都應定期或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盤點。

2、財產清查由總務處組織進行。

3、財產清查期限為:固定資產至少每年年終盤點一次;貨幣資金、有價證券至少每月盤點一次。盤點方式一般採用“實地盤存制”。

4、盤點結果處理:盤盈部分應及時補記進賬,盤虧損失,屬於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由公司領導批准銷賬;屬於過失的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給予過失人以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作損失處理;屬於違法的,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財會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對違反國家財會制度規定的財務支出,財務不予辦理。

2、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字送會計稽核無誤後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嚴格執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即由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總經理出差超過十天的,可委託一名副總經理代為審批。

4、重大專案開支必須經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後由總經理審批方可執行。

八、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定期(季末、年末)或根據實際需要對本公司經濟活動狀況、預算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提供經濟預測、決策資料,為領導決策服務。

2、財務活動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收進、費用支出及效益的分析;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使用效果分析;債權、債務構成及原因分析等。

3、財務活動分析的基本要求為:情況真實、要點明確、問題抓準、建議可行、文字簡練。

4、財務活動分析的一般程式為:佔有資料,掌握情況;指標對比,揭露問題;抓住關鍵,分析預測;提出可行措施,解決問題。

5、財務活動分析方法包括:對比分析法、連環替代法和差額計演算法等。

6、財務活動分析的格式結構:財務狀況總的評價;分析與論證;提出建議或措施。

會計管理制度10

企業(公司)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指導和規範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財政部《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和《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結合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制度。

[註釋:制訂該制度的目的、意義和法令依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 [註釋:適用範圍]

第三條 本制度包括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計算機硬軟體和會計資料管理制度、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註釋:制度的內容]

第四條 本制度所指的計算機硬體是指支撐財務軟體正常執行的計算機及其相關裝置,計算機軟體是指用友財務軟體及其他相關軟體。

第五條 公司應指定專人對財務軟體系統進行日常維護及對資料庫的管理。各分支機構財務系統技術服務由本單位系統管理員負責。

[註釋:以上是總則部分;接下來是分則部分。]

第二章 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 公司各財務核算單位必須使用公司指定的財務軟體進行本單位的財務核算,並建立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明確各電算化崗位的職責範圍。

第七條 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一)電算主管崗

由財務管理總部設立,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規劃和管理,協調公司財務用計算機的使用及財務軟體的執行;對電算化操作人員的許可權進行分配及管理;負責開、關伺服器,管理伺服器資料庫及資料備份工作;協調、督促財會人員的電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電算化制度。

(二)電算維護崗

由資訊科技中心指派專人兼任,負責計算機硬體、軟體系統管理及維護;維護財務網路的安全、正常執行;協助電算主管規劃和推進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電算主管負責電算化系統的升級工作等。

(三)軟體操作崗

由各財務核算單位設立,負責對本單位的會計事項進行會計處理並及時輸入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負責會計資料的整理、登記、保管、保密工作。

(四)稽核記賬崗

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稽核;操作會計軟體登記機內賬簿,沒有稽核的憑證不能記賬;對列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稽核。

此崗位人員應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各財務核算單位均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崗。

第三章 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八條 本章所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是指按照會計電算化崗位設定,行使崗位職責的會計電算化人員或經財務負責人(總部為財務管理總部負責人,分支機構為財務負責人)批准賦予臨時操作、查詢權的其他人員。

[註釋:會計電算化人員是依照會計電算化崗位進行設定的。]

第九條 操作人員必須以“命名使用者方式”登入財務軟體系統,操作人員的密碼由操作人員自己擬定。操作人員對自己的密碼必須嚴格保密,洩漏密碼產生嚴重後果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財務軟體系統登入密碼先由電算主管在賬套管理中統一設定初始密碼,並通知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再由會計電算化操作人員在客戶端自行更改。

第十條 會計電算化人員在財務軟體系統中均應以實名進行使用者登記,並由電算主管根據內部控制制度規定的原則賦予相應操作許可權。

財務軟體系統的集團使用者由電算主管及財務管理總部指定人員管理與使用,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

[註釋:第八條至第十條是針對電算主管崗、電算維護崗、軟體操作崗、稽核記賬崗。]

第十一條 日常操作程式

(一)電算維護員每天到崗後,首先檢查伺服器是否正常開啟,檢查計算機硬體、軟體、網路是否正常執行,為其他工作做好準備;[電算維護崗]

(二)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運用正確的會計科目填制記賬憑證,並列印機制記賬憑證,同時簽名或蓋章確認;[軟體操作人員]

(三)稽核人員稽核記賬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稽核無誤後在打印出的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確認,並立即對機內對應記賬憑證執行“稽核”操作。如未即時核對機內記賬憑證,應將原打印出的記賬憑證與機內憑證核對無誤後,才能對機內記賬憑證執行“稽核”操作。 [稽核記賬崗]

(四)每天工作結束後,電算維護員可依據工作情況選擇是否關閉伺服器,如要關機應提前通知電算主管,由電算主管通知各線上操作人員,各線上操作人員退出後方能關閉伺服器。[電算維護崗]

(五)操作人員離開操作使用計算機的工作現場,應立即退出財務軟體系統,否則應承擔被人利用本人登入名進行操作的全部責任。[電算維護崗]

第四章 計算機硬體、軟體和會計資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各核算單位應為開展會計電算化配備必要的計算機,硬體裝置和軟體。

第十三條 計算機硬體裝置的維護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電算維護員應經常對有關裝置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裝置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電算維護員應定期對計算機存放場所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包括對消防和報警裝置、地線和接地、防靜電、防雷擊、防鼠害、防電磁波等裝置和措施進行檢查,保證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電算維護員應對硬體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及時排除,由於本身條件沒有能力解決的或不能解決的應及時與硬體生產或銷售商聯絡解決,並對故障情況和處理措施及結果等予以記錄;

第十四條 計算機軟體的維護分為系統軟體維護和財務軟體維護,包括以下內容:

(一)系統軟體維護包括檢查系統檔案的完整性,系統檔案是否被非法刪除和修改,以保證系統軟體的正常執行。

(二)財務軟體維護包括操作維護與程式維護:

對財務軟體日常操作維護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電算維護員應及時解決。如不能排除,應立即報告電算主管並聯系財務軟體供應商予以指導或現場處理。

對財務軟體的修改、版本升級等程式維護由財務軟體供應商負責,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員應與軟體供應商進行聯絡,及時得到新版財務軟體。

對正在使用的財務軟體進行升級,應報經財務管理總部和資訊科技中心負責人審批後進行,並記錄升級時間及模組。[電算維護崗和電算主管崗]

第十五條 會計資料的備份

會計資料的備份由電算維護員負責,包括至少每天進行一次硬碟備份或啟用自動備份系統,對重要會計資料更新或修改後應及時進行備份,會計年度結束後及時進行燒錄備份。

第十六條

各核算單位應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確保財務系統的正常執行。

各單位財務用計算機應配備優良的正版防毒軟體,以預防、檢測、清除計算機病毒,並定期進行病毒庫的升級及版本的更新。

第五章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相關要求,對電算化會計檔案進行管理。

第十八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的內容和範圍: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儲存在磁碟、光碟等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和計算機列印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資料。

會計資料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資料,以及財務軟體系統開發執行中編制的各種文件以及其他會計資料。

第十九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

(一)各核算單位使用計算機列印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負責保管。

(二)會計電算化記賬憑證制單完成後應立即列印輸出,列印的記賬憑證上應有制單人員的簽名或蓋章、稽核人員簽名或蓋章、財務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收付款記賬憑證還應有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可採用計算機列印的活頁賬頁裝訂成冊,應每天登記並列印,做到日清月結。對每天業務較少、不能滿頁列印的,也可按旬列印。一般賬簿按年列印,遇稅務、審計等管理部門檢查時,應按其要求,及時列印有關賬簿、報表等。

(四)各類賬簿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必須完整列印,裝訂成冊存檔。發現已列印的紙質會計檔案有缺損時,必須補充列印。

(五)每月結束後10日內、年度結束後30日內,財務人員應將列印的記賬憑證分月、按憑證序號整齊裝訂成冊,由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稽核人員和裝訂人員簽名或蓋章,存檔妥善保管。

(六)每月結束後15日內、年度結束後45日內,財務人員應將列印的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整齊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存檔妥善保管。

(七)儲存在磁碟、光碟等儲存介質上的會計電子文件由電算維護員保管。

第二十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各種會計資料(包括紙質和用存貯介質儲存的會計資料),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經單位領導同意借閱會計資料,應該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存放在存貯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資料丟失。

第二十一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後,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銷燬。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財務管理總部會同資訊科技中心負責解釋。[解釋許可權]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日期]

會計管理制度11

一、對未歸檔會計資料進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對各崗位記帳憑證的編號、整理、裝訂等,提出規範化要求。

(二)每月終了,要整理各個崗位的會計憑證和資料,集中保管。

(三)年終辦完決算後,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並做好整理、裝訂、編號登記、分類及歸檔等工作。

二、進行會計檔案的管理。

(一)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凡屬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有關人員需調閱會計檔案,要有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同意,並登記調閱檔案名稱、日期、調檔人單位和姓名、調檔的事由及歸還日期等。

(二)負責以儲存期滿的會計檔案進行銷燬工作。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由財會部門會同檔案管理部門或管理人員共同鑑定,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進行處理。對需銷燬的會計檔案,要填寫'會計檔案銷燬清冊'。銷燬時,由單位領導指定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派員監督,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名或蓋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要長期儲存,以便備查。

(三)會計檔案銷燬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影印留存。

會計管理制度12

一、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

(一)會計電算化後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基本會計崗位可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崗位。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體系統的工作崗位。

(二)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1.電算主管: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體系統的執行工作,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以及相關的會計電算化組織管理的經驗,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2.軟體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要求具備會計軟體操作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基本會計崗位的會計人員兼任軟體操作崗位的工作。

3.稽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稽核,操作會計軟體登記機內賬簿,對列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此崗要求具備會計和計算機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初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主管會計兼任。

4.電算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體、軟體的正常執行,管理機內會計資料;此崗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經過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應由專職人員擔任。

5.資料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資料進行分析,要求具備計算機和會計知識,達到會計電算化中級知識培訓的水平,可由會計部經理兼任。

二、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確規定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體的操作工作內容和許可權,對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指定專人定期更換密碼,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體。

2.預防已輸入計算機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等會計資料未經稽核而登記機內賬簿。

3.操作人員離開機房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體。

4.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儲存必要的上機操作日誌,記錄操作人、操作時間、操作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三、計算機硬體、軟體和資料管理制度

1.保證機房裝置安全和計算機正常執行是進行會計電算化的前提條件,要經常對有關裝置進行保養,保持機房和裝置的整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確保會計資料和會計軟體的安全保密,防止對資料和軟體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建立如'口令'、只讀等措施;對磁性介質存放的資料要儲存雙備份。

3.對正在使用的會計核算軟體進行修改、對通用會計軟體進行升版和計算機硬體裝置進行更換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在軟體修改、升版和硬體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資料的連續和安全,並由有關人員進行監督。

4.健全計算機硬體和軟體出現故障時進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性,如安裝不間斷電源,保證停電時,能有時間儲存資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計算機病毒的措施:如安裝防毒軟體,且每星期更新防毒軟體,每星期掃描記憶體;嚴禁外來人員的軟盤在本公司計算機上使用等。

6.建立系統風險評價體系,由電算主管及電算維護人員定期分析。

四、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儲存在計算機硬碟中的會計資料以其它磁性介質或光碟儲存的會計資料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資料;會計資料是指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資料。

2.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是重要的會計基礎工作,要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管理,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採用磁性介質儲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通用會計軟體、定點開發會計軟體、通用與定點開發相結合會計軟體的全套文件資料以及會計軟體程式,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該軟體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後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會計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財務總監製定,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財務總監。

六、本規範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會計管理制度13

1.目的:會計檔案是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分子公司。

3.會計檔案管理體系

3.1公司檔案室、財務部及各獨立核算單位檔案室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3.2公司總經辦、財務部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3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4.會計檔案範圍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4.2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4.3會計帳薄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薄,其他會計帳薄。

4.4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5財會電算化檔案:主要是儲存會計資料和程式的磁碟或光碟及其它儲存介質,系統開發執行中編制的各種文件以及其它會計資料。

4.6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物資盤存表,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

5.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5.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後,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5.2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6.會計檔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會計資料的查閱或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閱、影印財會資料時,應事前由公司總經辦批准。

6.2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複製登記制度。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

7.1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類(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附後)。

7.2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7.3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7.4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的保管期限辦理。

8.會計檔案的銷燬

8.1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規定不得銷燬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式銷燬:

8.1.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8.1.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8.1.3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8.1.4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8.2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8.3正在專案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9.會計檔案的管理

9.1採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核算的單位,應當儲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9.2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登出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公司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9.3單位分立後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後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複製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後原機構代管,各方可查閱、複製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儲存,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4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複製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儲存,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5單位合併後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併後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併後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9.6在建設專案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後移交建設專案的接受單位,並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9.7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9.7.1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9.7.2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9.8預算、計劃、制度等檔案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牴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0.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會計管理制度14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定財務部,並設定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資料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資料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絡;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專案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專案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裝置(生產線、裝置);

(三)電子裝置(如計算機、影印機、印表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裝置。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裝置20xx年;

(三)電子裝置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慧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稽核的,以最總稽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釋出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範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參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條例標準,結合〈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內容,以及廣州市睿捷經貿諮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特制定了廣州市睿捷經貿諮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一,財務會計管理的涵義

財務是指企業為達到既定目標所進行的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活動。在管理經營過程中,各類諮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各種兼營性服務的收入和相應的開支等,就構成了諮詢公司的資金執行。

財務管理就是諮詢顧問公司資金執行的管理,在資金執行過程中,包括各類諮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等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規範企業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資金籌集運用的管理,有償服務管理費的管理,流動資金和專用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的.管理,財務收支彙總平衡等等。

財務管理的任務是:

(一)籌集,管理資金

這就是要保證經營的需要,加快資金週轉,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資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有償服務管理費收入,要加強有償服務管理費的收費工作,做到應收盡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資金使用上,對各項支出要妥善安排,嚴格控制,注意節約,防止浪費。充分發揮資金的效果。

(二)經濟核算

通過財務活動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不斷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財務監督

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公司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並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的一系列具體規定。可分為以下幾類制度:

(一)會計核算方法及憑證賬冊制度

(1)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3)採用借貸複式計賬法,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預算會計為主,結合實際,設定銀行現金日記賬,總分類賬,各項明細分類賬;

(4)原始憑證是計賬的依據,財會人員必須認真稽核各種原始憑證,要求一切原始憑證必須手續完備,合法,內容真實,數字正確,日期和印章齊全,大,小寫相符等,不得有白條報賬,不得有塗改。一切原始憑證經稽核無誤後,才能填制記賬憑證,據以記賬;

(5)財會記賬員應對一切原始憑證記賬負責,賬簿的記載不得挖補,塗改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字跡,記賬應使用鋼筆,不準用鉛筆或圓珠筆,發生錯誤應根據性質,採用劃線更正或紅線更正。憑證,賬冊應根據專人列冊登記,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有關會計報表,賬冊,會計憑證儲存年限按規定辦理;

(6)指定專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如支票,現金收據,票據等,動用時由領用人辦理領用手續。對誤寫的收據或作廢的支票,應登出作廢章,妥善儲存,不得銷燬廢棄。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

(2)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銀箱內,確保安全。對指定使用備用金的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①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錢賬相符,杜絕白條抵庫或賬外現金,禁止私立"小金庫";

②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收付款項,必須通過銀行結算。

(三)費用現金報銷制度

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現金報銷擬定以下制度:

(1)差旅費報銷制度;

(2)招待費報銷制度;

(四)往來賬目清理制度

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摧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五)會計報表制度

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書寫報告是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瞭解管理部經濟狀況和領導工作的重要資訊資料,也是編制下半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資料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三,財務管理的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與其他行業的機構設定也大致相同,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人員可以靈活配備。財會部門一般可設定下列人員:財務會計部經理,主管會計,出納,統計員。

(二)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1、財會部經理

(1)向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當好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參謀;

(2)每月,每季稽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寫出財務會計分析報表,送企業法人審閱;

(3)檢查,監督管理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

(4)稽核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杜絕浪費;

(5)根據行業的具體特點,依據財會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檔案,制定財會管理具體制度和操作程式;

(6)組織擬定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送企業領導稽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實施相關的工商,財會及稅務,物價等管理制度,運用法律,行政處分和經濟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主管會計

(1)向部門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好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公佈費用收繳及使用情況;

(4)負責檢查,稽核各下屬的收支賬目,向公司領導及時彙報工作情況;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按照行業特點和需要,分類計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出納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3)及時追收企業各種應收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4)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並交會計作賬。

4、統計員(電腦員)

(1)及時統計,儲存各種費用收付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2)維護好電腦裝置,保管好所有資料,對變動資料資料應及時修改並存儲;

(3)及時輸入列印收費通知單,保證費用的按時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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