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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獎罰制度15篇

酒店獎罰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獎罰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獎罰制度15篇

酒店獎罰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廠幹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範、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厂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範、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並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後,頒發書面嘉獎證書並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並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範圍內公佈。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厂部專業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誌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厂部技術進步管理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羣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組織發表並給予獎勵。對於優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於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誌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範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後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厂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箭3、記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並用。

第九條處罰範圍如下:

(一)違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幹私活、玩遊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與厂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户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迴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准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過:受到箭處分後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過後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箭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與厂部簽訂的各種協議,並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幹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厂部規定進行處理並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並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並徵求廠工會意見後,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並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徵得廠工會同意後,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佈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後應在一定範圍內公佈,並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員會等有關部門,並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覆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酒店獎罰制度2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衞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衞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附:失職類型

甲類失職:

1、上班遲到,早退,上班不簽到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到和替別人簽到;

2、儀表不整潔:A男士留長髮,女士不盤發;B手髒;C站立姿勢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褲腳捲起;F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3、在公共場所大聲喧譁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做不雅的習慣動作,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4、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閒蕩,上班時間做私事,看書報和雜誌、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5、損壞工作服,將酒店文具用於私人之事;下班時未將自己工作用品歸位,未關閉電腦、音響、打印機、照明、空調、飲水機等電器電源。

6、培訓課曠課,不參加單位舉行的集體活動。

7、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8、不按規定做事,對公司造成一定損失的。

9、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較輕的。

乙類失職:

1、曠工。

2、營業區、服務生個人、餐具的衞生不合格,影響客人心情的。

3、上班時間打瞌睡;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4、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説辱罵性和無禮的話,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經允許在酒店內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6、在酒店內亂丟東西,故意損壞消防設備,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私自拿公司財產。

7、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塗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範圍內任何鑰匙,遺失、複製、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8、不遵守消防規定,因對火源、電路、水管未處理妥當,而出現事故的,隱瞞事故,違反安全規定的。

9、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拒絕執行管理人員的合法的命令,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的。

10、超過工作範圍與客人過分親近;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機密情況;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2、工作表現差或工作效能差。

13、違反《員工日常行為準則》、《辦公人員行為準則》規定情節嚴重的。

14、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酒店獎罰制度3

一、 目的

鼓勵優秀員工,嚴肅企業紀律。

二、 獎勵

(一)獎勵條件

1、積極提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給企業帶來較好效益者。

2、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屢受賓客表揚,為企業贏得良好聲譽者。

4、修舊利廢、降低成本費用做出顯著成績者。

5、保護企業財產,保護賓客及同事安全,發現並排除重大隱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於職守,自覺奉獻,表現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為維護企業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二)獎勵等級

獎勵等級分為:通報表揚、企業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獎勵晉級。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三)獎勵審批

給予上述獎勵時由管理人員填寫《員工獎勵審批表》,提出獎勵理由並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部,由經理審批。

三、處罰

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中所列條款和規定,嚴格履行職責,積極做好本職工作,員工如有違規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員工的過失程度、違紀次數,過失類別分為:輕度過失、重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

(一)、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輕度過失一次,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元-100元的經濟處罰:

1、 無故遲到、早退;

2、 當值時不佩戴工作號牌,不按規定着裝,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3、 將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潔、褶皺、破損、掉扣未及時更換或修補;

5、 當值時扎堆聊天、串崗串位;

6、 非因公在賓客活動區穿行或走動;

7、 使用客用衞生間、及所有客用物品;

8、 當值時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牆靠物、化粧、嬉笑打鬧、挖鼻、剔牙、高聲喧譁、打響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務敬語,怠慢賓客;

10、 當值時翻閲書刊、報紙、雜誌、畫冊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 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雜物等;

12、 當值時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動作緩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煙區吸煙;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時電話請假(2小時之內);

15、 無故或藉故不參加飯店組織的業務培訓;

16、 在培訓課上隨意交談、打鬧、不專心聽講或考試作弊;

17、 將個人物品帶入工作崗位;

18、 當值時佩帶的BP機、手機響鬧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當值時未經批准因私打電話或私自會客;

20、 當值時洗浴、理髮或在員工休息室休息娛樂;

21、 不遵守崗位責任制,違反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

22、 不按規定時間用餐、將食品帶到非就餐地點食用;

23、 私自帶領外單位人員或親屬在員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規定的營業時間內,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務;

25、 推委或拒絕其它部門正當要求者;

26、 工作場所物品擺放混亂,所屬工作區域衞生較差;

27、 當值時吃東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經允許給客人小孩餵食;

29、 工作、服務、衞生未能達到規定標準;

30、 嘲諷或模仿客人動作;

31、 下班後在工作崗位睡覺或着便裝在賓客活動區內逗留;

32、 接到顧客需服務信息,無適當理由10分鐘內未到達現場;

33、 輕度違反《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二)、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重度過失一次,並根據當事人所犯過失的性質,酌情給予100元—200元的'經濟處罰:

1、 因個人原因拒不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或工作安排;

2、 辦事推諉、不承擔責任、耽誤工作;

3、 管理人員對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偏袒或説情;

4、 不按規定程序為賓客提供禮貌服務,導致賓客投訴;

5、 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長達15分鐘以上;

6、 當值時睡覺、看電視、聽錄音、織毛活、打撲克、玩麻將、玩電腦、下棋或變相賭博者;

7、 私開客房;

8、 偷看、窺視、騷擾客人私生活;

9、 當值時飲酒或帶有酒氣上班;

10、偷看黃色淫穢書刊、雜誌或國家明令禁止的刊物、書籍;

11、在企業內牆壁、地面、電梯、衞生間、門窗等公共場所亂寫亂畫;

12、故意撕毀、塗抹飯店張貼的各類宣傳品、板報等;

13、未經有關部室批准,在企業內張貼各類橫幅、標語、倡議書、通知、啟示、宣傳品、漫畫等;

14、故意毀壞企業配置的公共設施、設備;

15、藉故拒絕或躲避參加企業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16、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煙;

18、擅自移動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費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間、領導之間、員工與領導之間撥弄是非,製造不團結;編造、傳播有損企業或員工聲譽的謠言;

21、未經批准在員工宿舍或休息室內留外部人員住宿;

22、因個人行為不檢點,被有關部門批評教育的;

23、擅自動用專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三)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記錄嚴重過失一次,並解除當事人與企業的勞動合同:

1、 國家法律、法規、條例,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拘留審查;

2、 篡改、偽造、銷燬原始記錄、帳單、憑證、從中謀利,中飽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與客人私做交易、行賄、受賄或有其它不道德行為;

5、 無事生非、打架鬥毆、破壞工作秩序;

6、 隨意泄露客人信息、企業祕密或尚未在企業內發佈執行的各類事項;

7、 違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造成事故;

8、 因違反國家對食品衞生的有關規定,導致賓客或員工食物中毒;

9、 對客人投訴意見進行敷衍、塗改、撕毀、不按時上交;

10、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3天以上;

11、與客人做淫穢性交易,為客人蔘與此類活動;

12、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營利性活動;

13、未經許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飲料、物品免費款待朋友、親屬或免費安排住宿;

14、服務不周造成客人惡性投訴;

1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定;

16、故意製造、開具各類虛假證明;

17、在病休證明上弄虛作假騙取休息;

18、酗酒、賭博、打架、鬥毆、恫嚇、吸毒或其它流氓行為;

19、將彈藥及其它傷人兇器、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

20、未通過正當渠道、正當方式,反映意見,且不聽勸阻,故意擾亂會場、辦公秩序或在公共場所、賓客活動區吵鬧;

21、故意破壞或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22、嚴重違反企業《員工手冊》等其它各項規章制度。

(四)員工違紀、過失次數以十二個月內累計統計,累計二次輕度過失和二次重度過失或三次輕度過失和一次重度過失,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處理及執行權限

1、輕度過失

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過失,第三次:最後警告,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 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三次以上: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後公司人事部審批。

2、重度過失

第一次:過失,第二次:最後警告,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有行使權限。第三次:辭退或開除,按獎懲條例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後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3、嚴重過失

第一次:辭退或開除,按上述規定執行處罰,酒店店長核實後報公司人事部審批。

(六)《過失單》填寫及執行處理程序

1、管理人員發現員工違紀時,應立即填寫過失單,記錄違紀人姓名,違紀時間及違紀事實,交違紀人簽字,違紀人拒絕簽字時,由違紀人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由酒店核准違紀次數及處分等級,交行使處分權限人簽字後,分別送達違紀人及所屬主管。

酒店獎罰制度4

1、獎勵

1. 為賓客提供優良服務,受到書面或口頭表揚者。

2. 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3. 為維護國家財產,他人及賓客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者。

4. 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確有成效者,根據成效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

5. 拾金不昧者。

6. 檢舉揭發不良行為者。

7. 愛護公物,節約不浪費。

8. 團結同事,尊重上司,發揚酒店文化突出者。

9. 完成本職工作傑出作用,榜樣作用(好的方面,並分季度評選)。

2、客房部處罰制度

1. 上下班不到服務中心簽到、簽退,代人簽到、簽退。

2. 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襪、不戴工牌,儀表不達要求者。

3. 遲到、早退、以到崗時為準,30分鐘內口頭警告,超過30分鐘作為曠工一天處理並作書面警告。

4. 上班時間看報、吃零食、寫信、聊天、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幹私活者。

5. 工作不主動,懶散者,重犯雙倍處罰。

6. 無故進入客房(不屬於自己清潔範圍的)。

7. 交班不填寫工作記錄或交班不清。

8. 上班時違反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布草車擺放,垃圾袋,吸塵機使用,保養,服務員工作報表不攜帶、不填寫)。

9. 做房時不打開門或邊看電視邊聽音樂邊做房(除正常檢查以外)。

10. 在房間,服務枱坐着,談笑。

11. 做完房後不鎖門,不鎖窗。

12. 因工作入房不敲門,不報明身份。

13. 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時,無故推辭。

14. 上班時間講家鄉話。

15. 個人衞生差者(女:不化粧,扣當月服務費,長指甲,長髮過肩,塗指甲油,濃粧;男:長髮,指甲過長,留鬍鬚,有異味)。

16. 上班時不在指定工作崗位,擅自離崗,下班在酒店營業區內閒遊。

17. 上班時大聲説話,喧譁,遠距離喊人。

18. 敲門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19. 見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動打招呼,不問候。

20. 服務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經領班或服務中心文員批准,擅自外借。

21. 公共衞生區沒有達到標準(包括樓梯,走廊)有拉圾、污漬、水漬、當班次每人受罰,領班加倍。

22. 未按要求填寫各類表格、報表。

23. 站立時靠牆,接電話時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動作。

24. 未經領班同意,一律不準入工作間休息,並且進入不關門。

25. 事假必須24小時前申請並報經理級以上説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則當曠工處理,嚴禁電話、信息請假。

26. 病假一律要有當地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病假單,否則作曠工處理。

27. 被經理、總監查出房間衞生,公共衞生不合格,處罰當班服務員,領班加倍。

28. 上班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工作消極,頂撞上級給予書面警告。

29. 未經上級批准,擅自調班,調休,當班者與替班者均作曠工處理。

30. 休假期滿,不按時返回者,三天內作曠工,過三天者自動離職處理。

31. 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未造成重大損失者。

32. 破壞、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以外)書面警告處理。

33. 未經客人同意,隨便翻動客人物品,書面警告處理。

34. 因工作失誤造成客人投訴或與客人發生爭吵,根據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類別處理。

35. 處理事情獨斷專行,不請求彙報給予書面警告。

36. 服務不主動,不熱情,受客人投訴者書面警告。

37. 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將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經理級以上批條外)根據價值10倍罰款,並給予書面警告

38. 拒絕酒店經理授權的有關人員的檢查。

39. 因工作失誤造成酒店財物損失,短缺,原價賠償外並給予書面警告。

40. 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遺留物品手續者給予書面警告。

41. 私自兑換外幣給予書面警告。

42. 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輕者給最後警告,重則開除。

43. 當值時(通宵睡覺)並給予書面警告。

44. 變相出售商品給客人給予書面警告。

45. 消毒間、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並給予書面警告。

46. 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影響他人聲譽,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

47. 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除賠償外給予書面警告。

48. 在客房內睡覺,打長途電話,看電視,沖涼等作最後警告。

49. 利用來記登記,敲詐客人錢財,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50. 侮辱、謾罵、恐嚇他人,與客人吵架立即開除。

51. 偷盜酒店或客人、員工財物者立即開除。

52. 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他報酬,立即開除。

53. 招接嫖客,介紹暗娼者,立即開除。

54. 組織及煽動罷工、鬥歐、聚眾鬧事者立即開除。

55. 傳播淫穢收刊或黃色錄像帶等立即開除。

56.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立即開除。

57. 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立即開除。

58. 連續曠工三天或一月內累計二次曠工,作自動離職或開除處分。

以上規章制度如與《員工守則》有衝突時,以《員工守則》為準。

酒店獎罰制度5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9:30,下午5:30分,遲到罰5元,半小時後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乾淨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工作服特髒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煙,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閒聊、吸煙等。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煤氣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人員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和私拿餐廳或他人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炒菜師品嚐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嚐,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裏有砂、石頭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配菜、洗菜保證蔬菜的情況乾淨,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説有蟲、草、頭髮、砂子、黃葉等雜物,一次給予10元罰款。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現象,保證餐具清洗乾淨衞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管理人員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本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酒店獎罰制度6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閒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誌(2′)

7、設備不按規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清理乾淨(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煙,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牀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污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玩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權限以及超越權限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操作亂用職權(情節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複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兇器

3、 向外泄漏賓館的機密文件、資料、數據

4、 參與賣淫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文件意圖行騙或採用塗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鬥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准私自配製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道德規範相悖的行為

17、連續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並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注:1′=RMB5元

酒店獎罰制度7

一、獎懲制度:

1、不帶工作帽進操作間,罰款1元/次;

2、在工作間內吸煙,喝酒者,罰款2元/次;

3、在操作間打罵,嬉戲,罰款20元/次;

4、浪費原材料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致開除;

5、不愛惜廚房工具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警告,以至開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時間,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訴,跑單者,罰款10元/次;

7、因個人原因。沒有在事發前寫入採購單,造成原料沒有,不能出菜者,罰款5元/次(市場缺貨的情況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鬧,造成鄰居投訴者,罰款10元/次,超過兩次開除宿舍,自行解決住宿;

9、劃菜員不向傳菜員報菜名,桌號,罰款5元/次;

10、劃菜員報錯桌號或傳菜員報錯桌號,造成本店損失的,按菜譜價格賠償;

11、不經經理允許,擅自改菜單者,按菜譜上此菜的價格賠償;

12、下班前不關燈,不關煤氣,或不關抽油煙機,究其責任人責任,罰款10元/次;

13、衞生檢查不合格者,罰款5元/次;

14、菜內發現髮絲,鐵屑或其他廚房用品,追究負責人責任,如查不出,配菜員,炒菜者和傳菜員平攤此菜的賠償金;

15、熱菜出菜時不加任何修飾的,打盒者罰款5元/次;

16、丟失工具者,按工具價格賠償;

17、成菜上桌後客人顆粒未盡的菜,究其炒菜人員的責任,落實後於以懲罰,如因菜品質量問題,炒菜人員按菜譜價格賠償;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獎勵制度

1、提出對廚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切實有效者,獎勵10元/次;

2、創作出新菜品,並給酒店帶來良好效益者,獎勵50元/次;

3、連續一個月,衞生檢查全優者,獎勵20元;

4、及時發現隱患(例如下班前發現煤氣閥門沒關),避免危險發生者,獎勵20元。

4廚房員工獎罰規章制度

對有如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一、完成銷售計劃或工作任務,成績突出的。

二、對於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取得效果的。

三、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四、技術熟練,受到顧客表揚或在有關重在比賽中獲得獎勵的。

五、當場抓獲或揭發摸、拿、偷、盜商品,銷售或其它有價值的憑單,情況屬實的。

六、一貫忠於職守,奉公廉潔,拒收賄賂,謀私利有突出事蹟的。

七、利用業餘時間修舊利廢,為酒店節約費用開支,有突出貢獻的。

八、其它值得獎勵的行為。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

對有下列行為的應以行政處罰或罰款:

1、在店內打架鬥毆,造成嚴重影響的`醫藥費自理,假期工資,損環的公共財物由當事人照價賠償。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罰款。

2、因工作失誤造成火災、火警、被偷、被盜、被騙或其它事故的,除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之外,還須視情節重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3、員工在店內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補付餘額外還須觀其認錯態度和商品金額的多少,處於倍的罰款。

4、當班製作人員因自已有事與其它當班人員私搭協議,擅自調換,頂替以致影響出菜速度和產品質量的作曠工論處,並予以罰款XX元。

5、上班時間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潔或在上崗操作中違反衞生管理條例的予以罰款。

6、製作人員不按菜餚的質量標準要求做菜,產品粗製濫造,影響產品質量,酒店信譽的除按價賠償損失外,還應按菜餚同等數量或倍予以罰款。

7、故意摻和佐料,造成浪費,故意消耗原材料影響酒店經營毛利水平和產品質量的破壞行為。應給予嚴從重的行政處分和罰款。

8、製作人員不經服務員傳菜,直接給親友,熟人等顧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罰款XX元。

9、配菜人員不按菜單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價菜換實際高價菜,菜單與實際不符的按炒出菜價的倍罰款。

10、製作人員用餐是私自開設“小灶”,挖酒店“牆角”的,一次罰款XX元。

11、員工進入廚房。涼菜間偷拿、偷吃食品的罰款XX元,製作人員在場,不予制止的並罰。

12、酒店組織召開的各種大小會議,員工都應該參加,有急事須向召集人請假,沒有請假的,無故缺席的罰款XX元。

以上條例由廚師長、主管負責實施,罰金額由各種部門用於獎勵。如發現各部門對處罰行為沒有兑現的,將對各部門負責人罰款XX元。

總體而言廚房可分類為三個部門:採購、儲藏、出品,每個部門做好各自的工作,層層把關,相互監督,才能把廚房搞好。

酒店獎罰制度8

一、處罰和獎勵原則

(一)處罰種類分為:

1、行政處罰:告誡、警告、辭退。

2、經濟處罰:各類行政處罰附帶相應的經濟處罰。 ①告誡:罰款5~50元;

②警告:罰款100~200元;

③辭退:只發放按出勤日計算的基本工資;

(二)獎勵種類分為:

1、行政獎勵:通報表揚、嘉獎、晉級。

2、經濟獎勵:各類行政獎勵附帶相應的經濟獎勵。

①通報表揚:獎金50~100元;

②嘉獎:獎金150~300元;

③晉級:原有崗位工資晉升一級(並不代表職位變動);

二、實施細則

(一)處罰細則:

告誡過失

1)由於工作失誤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諉、懈怠,工作被動導致服務工作受影響; 3)在服務中漫不經心;

4)沒有正當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職工作的; 5)工作時飲酒或睡覺;

6)為個人目的下班後在酒店逗留,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經許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來人員的;

8)個人的儀容儀表沒有達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員工宿舍規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裝規定;

11)上下班不按時打卡或簽到;

12)無故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內的;

13)工作時在工作地點以外地區遊逛;

14)違反酒店禮貌規定;

15)擅自在公共場所製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擾他人的行為;

16)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17)在上班時間或在員工餐廳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及其它不衞生習慣;

19)不維護工作區域,員工宿舍,更衣室等地點的衞生;

20)未經許可進入非公共區域(如:廚房等);

21)報告工作時不誠實;

22)隨意使用酒店客人設施;

23)工作時幹私活;

24)管理幹部所管轄的直接下屬一個月內合計3次以上告誡過失的;

25)管理幹部發現員工過失不予糾正或隱瞞不報的;

26)管理幹部的直接下屬有重大違紀現象的;

警告過失

1)由於違規操作或不慎造成財產輕度損失或客人投訴;

2)未經許可隨意使用酒店電腦,國際/國內直撥電話或其它設備造成公司損失的;

3)未經公司或客人許可進入賓客房間;

4)未經許可,擅自在客房內過夜的(需同時繳納等額的房款);

5)未經許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丟失酒店鑰匙;

7)未遵守酒店經營程序,導致酒店,客人或員工損失;

8)浪費酒店財物,如餐具,食品,紙張等;

9)製造或傳播有損酒店、客人或員工的閒言碎語;

10)未經許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關人員而無故缺勤一天,未對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12)違反/拒絕接受酒店/主管的決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參加酒店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定期體檢;

14)違反酒店/國家防火規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15)進出酒店時拒絕警衞檢查;

16)為其他員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飲料,尚不構成盜竊的;

辭退過失

1)同客人吵架或當客人的面爭吵;

2)對客人粗魯或頂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費;

4)為個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帳單/收據;

5)欺騙或騷擾客人;

6)未經許可複製酒店鑰匙;

7)未經酒店許可受僱其它公司或從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無故缺勤連續兩天或本月累計兩日;

9)故意不向酒店報告自己的傳染性疾病; 10)拾遺不交,據為已有,如現金等;

11)同酒店客人進行個人交易,從而與飯店利益發生衝突;

12)組織或參與不道德活動;

13)在酒店質量監測活動中有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或知情不報、管理不善;

14)偷竊行為;

15)騷擾、欺辱,危害飯店客人或員工;

16)鬥毆或慫恿打架鬥毆;

17)從事任何違法活動,如賭博等;

18)違反國家其它法令;

19)由於失職,造成酒店較大損失或賓客投訴的。

備註:

1、在告誡處分有效期內,重犯類似錯誤將給予警告處分;

2、在警告處分有效期內,再犯任何錯誤將同時給予留店察看處分,崗位工資下調一級;

3、留店察看期間,有違紀現象的公司將對其進行辭退處理;

4、處分的有效期:告誡1個月,警告3個月,留店察看6個月。

(二)獎勵細則:

通報表揚

1)由於優質服務而得到賓客表揚的;

2)一慣工作表現好,得到領導認可的.;

3)拾金不昧;

4)連續三個月沒有違紀現象的;

5)積極參加文化和業務培訓,業務和文化考核達標併名列前三名的;

6)服務技能優越,能夠其他帶領員工共同進步的;

7)為維護社會公德和山莊秩序見義勇為的; 嘉獎

1)對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證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時發現苗頭或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發生的事故或損害山莊的事件的;

3)見義勇為且為山莊挽回較大經濟損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關競賽或評比中為酒店爭得顯著榮譽的;

5)3個月內連續兩次以上受到通報表揚的;

6)其他表現優異或貢獻突出的;

酒店獎罰制度9

總則

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懲罰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又要保障酒店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獎懲的`原則

一。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定,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工作目標和臨時工作任務。

二。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酒店對員工的要求,才能夠給於獎勵。

三。員工的表現達不到酒店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根據情節不同均要給於相應警告和懲罰。

四。員工獎(懲)單必須送當事人,經當事人簽字方可生效。

五。對酒店內部的任何處理和處分總經理有特赦權。

六。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金點子獎:為改進酒店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有所成效者,獎個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獎:酒店範圍內拾到失物如實上交者,視情節獎個人10—100元。

3、見義勇為獎:為維護酒店員工和客人生命財產安全做出貢獻,勇於揭發違法亂紀。視情節獎30—300元。

4、優質服務獎:工作認真負責,服從安排,任勞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本職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揚,事蹟突出者,獎個人20—50元。

5、樂於助人獎:超出工作職責範圍,為客人同事主動提供幫助,事蹟突出者,獎個人10—50元。

6、全員促銷獎:非營銷人員為酒店營銷工作做出貢獻者,按《全員促銷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七。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並處於罰款;

1、上班遲到5—20分鐘,視為遲到,未經允許提前下班5—20分鐘,視為早退,每次遲到早退罰款5元;管理人員每次15元;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按曠工半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按當月三個工作日的工資總和進行扣罰;並以此類推計算。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押金工資不予發放(所有未按正常辭職手續離職)。

2、上班時間長時間在洗手間逗留,接打私人電話者,一經發現,罰款10元。

3、儀容儀表未達標者,罰款5元。(包括不着工裝,不戴工牌)。

4、工作時間不得擅自脱崗、竄崗,發現一次,罰款5元。

5、上班時竄崗,聚眾聊天、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時站位姿勢不合格、位置不正確,罰款5元。

7、偷吃東西一次罰款20元,帶走酒店客人未消費完的商品視為偷竊,罰款30元。

8、遭客人投訴者,輕者罰款30,給酒店帶來損失者,罰款50—100元。

9、同事之間吵架,每人罰款10元。同事之間打架,每人罰款20元。

10、上錯菜品,商品者,該菜品、商品產生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處以罰款為該菜品、商品價格的50%,相關經手人共同承擔該罰金。

11、檢查酒店各部門、8F員工宿舍衞生不合格者,每處罰款10元。

12、私自挪用備用金,營業款罰10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開除。

13、客人跑單按跑單金額的100%賠償,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當事人60%、經理領班40%)

14、客人買單一律在收銀處結帳,嚴禁個人交易行為,一經查處按買單金額的200%罰款。三次不改者,予以開除。

15、收銀員要按時上交簽單和免單的單據,未按時交者罰款5元。(手續完善後的,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三天)

16、進出酒店不走員工通道者罰款5元。(特殊情況除外)

17、不愛護酒店的設備設施者,罰款20元。

酒店獎罰制度10

1獎勵條例

1.1對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實施並取得顯著成效者,酌情獎勵20-30分。

1.2對酒店設備增新改造有突出貢獻者獎10-30分。

1.3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獎30分以上。

1.4努力鑽研業務,進步顯著,為酒店或部門爭得榮譽者獎20-50分。

1.5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門的表揚者酌情獎勵10分以上。

1.6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2處罰條例

2.1不準遲到早退,違者按酒店有關規定執行。

2.2維修不及時或故意拖延時間者,利用維修機會在客房看電視,吸煙,影響客房衞生的'發現一次扣5分。

2.3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定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及部門經理彙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的,一次扣10分

2.4維修工作需要可以乘坐電梯或走客用通道,無故使用客用設施的發現一次扣10分。

2.5無維修任務時不得離崗,串崗,外出維修應向當班負責人報告去向,違者扣5分。

2.6所有機房如發現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的外來人員進入,一次扣當值人員5分。

2.7因維修質量低劣或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門投訴者,需做出書面檢討並扣除當事人30分。

2.8違反操作規程,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9對未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寫交接班記錄或記錄不清,未認真記錄設備運轉情況,未對當值機房或設備做好清潔衞生的一次扣10分。

2.10當班人員麻痺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酒店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處理。

2.11其它事項按《員工守則》及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酒店獎罰制度11

一,獎勵制度

1.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統一為其提供禮物或活動如統一就餐。

2.業務技能優秀,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無曠工。

3.工作積極,團結同事,任勞任怨。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在區域樓層衞生,連續合格數週。

6.從公司利益出發,為酒店發展出謀劃策,有貢獻,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照月.季.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一下規定,每次處罰二十元。

1.上班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內,(三十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月累計曠工3次無全勤)。

2.在工作時間.玩手機.閒聊.嬉戲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3.浪費公物,視情節處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工作守則。

5.工作時間內躺卧.睡覺.對客人指手畫腳,品頭論足,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規定,不標準服務,違規操作。

(二).違反一下規定按次罰款五十元。

1.不服從管理與分配工作。(多次給予開除)

2.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

3.隨意進入廚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櫃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飲料。

6.上下班拒絕酒店管理人員或授權人員的檢查。

7.對賓客不禮貌,與賓客爭辯。

8.當班時擅自離崗,閒逛,幹私人事情。

9.不請假,隨意曠工。

酒店獎罰制度12

總機是一個酒店的窗口與核心,客人第一時間接觸到的服務便是接線生所提供的,因此不斷加強並提高接線生的自身素質及服務意識,是至關重要的。對此,本部門將對接線生進行規範化管理,做到獎罰分明,具體規章制度如下:

一、有關獎勵制度

1、一個月內做到禮貌優秀者獎5分。

2、一個月內做到轉接電話無誤者獎5分。

3、一個月內考核記國內外常用電話號碼,成績最佳5分。

4、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能及時發現工作中所存在的問題者獎3分。

5、服務周到熱情,受到客人表揚者,每人次獎3分。

6、能夠積極配合並支持部門工作,在工作需要時自願加班者每人次獎5分。

二、有關懲罰制度

(1)儀容儀表。

1、上班時間一律穿制服,並保持制服整潔,違者扣2分。

2、上班時間一律佩戴工牌,違者扣2分。

3、上班時間應檢查並整理自己的儀容,要求畫淡粧,頭髮應梳理整齊,違者扣2分。

4、不準留長指甲,不準塗指甲油,違者扣2分。

5、不準在總機內穿拖鞋,或不穿鞋,違者扣3分。

6、在工作中應注意隨時用禮貌用語,例如客人需要幫助而又不馬上為其提供服務時應講“對不起,請稍等”如有事需詢問客人時要講“對不趣,請問”“得到答覆時要講謝謝”等,如工作中語言便態度冷淡,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待客一下要耐心,服務要熱情周到,對客人所提出的頭號題要耐心解答違者扣2分。

8、接到酒店內上級領導的電話應對其進行稱呼,並問好違者扣2分。

(2)工作態度

1、無故不參加部門培訓,會議者每人次扣3分。

2、上班時間心不在焉,帶有緒工作者扣3分。

3、工作態度懶散,接聽電話緩慢每人次扣5分。

4、上班時間不準接聽私人電話,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2分以上處理。

5、上班時間不準看書,看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扣3分。

6、上班時間應保持總機房內安靜,不得大聲説笑,打鬧等,違者將據情節嚴重性給予扣3分以上處理。

7、接聽電話時無論什麼情況都不得與客人頂撞,違者扣3分。

8、接聽電話時不耐心,無故掛掉對方電話者扣3分。

9、夜班接線生睡覺,造成工作失職者一次扣5分。

(3)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發現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後果的扣3分。

2、認真做好叫醒工作,如發現忘記叫醒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3、認真做好為客留言服務,如發現忘記將客人留言進傳達而造成客人投訴者扣5分。

4、接進電話時應重複客人所講的分機號碼,正確無誤主可轉,如轉接電話時粗心大意,造成轉錯電話每人次扣3分。

5、熟記酒店內所有分機號碼,如出現因分機號記不清楚而出現轉錯電話或耽誤客人人時間扣3分。

酒店獎罰制度13

為了增長餐館的利益,制定廚房獎罰管理制度,履行廚房員工守則,自覺奠定各項規章制度,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熱愛本職工作,注重職業道德,自覺維護餐廳的聲譽,愛護酒店公共財產,必須服從廚師長的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離崗、不串崗,正常上班時間上午9點,下午4:30分,遲到5分鐘之內罰5元,5分鐘後每分鐘罰2元,半小後根據情況待遇高低處罰。

3、工作服穿戴整齊(工衣、工帽)保持乾淨、整潔,如發現不戴帽子的每次給予5元的罰款(廚師長另外),工作服特髒不講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罰10元。

4、廚房員工一律不準穿短褲、拖鞋上班,如發現每次給予10元的罰款。

5、廚房重地嚴禁抽煙,如發現一次每次罰5元,不準進入大廳逗留、閒聊、吸煙等(廚師長除外)。

6、所有廚房員工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別是值班員工要做到人走燈滅、水停、門關,所有廚房燃料關好閥門,各種菜式收撿好方可下班,如發現菜品誤撿,油閥沒關等現象,值班人員和主配一起處罰每人次罰20元(主配罰10元),嚴重影響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處罰。

7、不準吵鬧、打架、拉幫結派,影響廚房整體的團結友好,不得偷竊或私拿餐廳或他人的財產,如發現每人次罰20-200元(嚴重者交給公安部門處理)。

8、各種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員和廚師長品嚐外,其它的廚房人員不得隨便品嚐,如發現一次給予20元的罰款。

9、廚房工作人員充分做好餐前準備,保證出品質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現菜品令客人不滿意打下來,廚房追究當事人責任,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0、煮飯勤雜工煮飯時要認真仔細淘洗乾淨,不能出現生飯的現象,避免飯裏有砂、石頭、穀子、老鼠屎等雜物,如有客人投訴,按情況是否嚴重給予5-50元的罰款。

11、洗菜勤雜工保證蔬菜清洗乾淨,按照一揀、二洗、三過清、四整齊擺放的程序清洗各種蔬菜,如有各種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來,説有蟲、草、頭髮、砂子、黃葉等雜物,洗菜員按菜譜成本價買單。

12、洗碗勤雜工注意各種廚具輕拿輕放,避免餐具損壞、打破等現象,保證餐具清洗乾淨、衞生,損壞餐具按進價賠償,自覺主動報告廚師長打破的餐具,如不報加倍處罰。

以上罰款不是目的,為了酒店生意興隆,不斷的擴大,敬請每位廚房員工自覺遵守以上規章制度。

酒店獎罰制度14

1. 8:30分上崗換裝,10:40分檢查衞生,10:50分淡粧上崗,16:00分檢查衞生,16:10分淡粧上崗,20:30分下班,違者扣1分。

2.上崗時不準擅自離崗,大廳必須保持1個人三桌以上2個人,違者扣1分。

3.買單時本桌服務員跟隨,如有跑單現象,實價賠償損失,如給客人記錯賬單扣5分。

4.對客人要面帶微笑,如帶情緒上崗扣5分。

5.衞生不合格,開單不清,價格不清各扣1分。

6.立崗時不準圍吧枱,或後廚傳菜口違者扣1分。

7.浪費用品扣2分。

8.撤台不及時,不經常尋台,有糊鍋想象扣2分。

9.員工應做到五心、五勤服務違者扣1分。

五心:耐心、細心、關心、熱心、貼心。

五勤:眼勤、嘴勤、腿勤、手勤、耳勤。

10.餐後客人遺留下的物品必須交吧枱,違者扣50元錢。

11.值班人員必須及時補充消毒櫃餐具違者扣1分。

12.餐損按實價賠償損失,發現有偷仍餐具着扣5分。

13.不準陪客人喝酒違者扣5分。

14.對客人要來由迎聲,去有送聲,違者扣2分。

15.超上班時間10分鐘按曠工算5分,半小時以上扣3天工資。

16.每月餐損對不上員工自己平攤。

17.1個月沒有扣分者獎100元錢。

18.服務員工裝整潔有損本店形象着扣2分。

19.不允許拿暗包,違者扣1分。

20.服務員與服務生之間不允許打鬧違者扣5分。

21.業務考核不合格每項各扣1分。

22.個人衞生不合格扣1分。

23.員工應做到先服務後申訴違者扣2分。

24.不允許在酒店洗自己衣服違者扣5分。

25.如有型為有損本店想象扣5分。

酒店獎罰制度15

員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國內企業十分頭疼,管鬆了,員工的紀律就容易渙散,管緊了,公司員工的離職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員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個公眾場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員工都代表着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到酒店的生意。那麼酒店對於這些員工制定出了哪些員工獎罰制度呢?世界經理人辦公夥伴為您提供一份酒店員工獎罰制度資料,請參考。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應服從上司安排,認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儘量自己將問題圓滿解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11、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隨意在沙發、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時間員工應佩戴工作牌。

2、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盤頭,保證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襪。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公司衞生:

1、保潔人員應當在營業之前打掃一次,在工作期間應保證營業區的衞生良好,但不得影響到其他員工工作,不可妨礙到客人。

五、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六、酒店財產:

1、員工應清楚自己工作時所需器具的擺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七、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員工作息時間表》及管理人員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領導允許。

2、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必須簽到。

3、嚴禁替他人簽到,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4、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經理認可,事畢後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工作牌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補發新卡,辦理所需費用由遺失工作牌的員工本人承擔。

6、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職。

八、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九、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2、發現火災時,情節較小時,儘快用滅火器處理,情節嚴重時,撥打119。

十一、火災預防:

1、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2、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裏。

3、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髒毯、髒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4、不準在灶台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6、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7、如果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8、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9、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十二、獎罰條例

為了實現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的高度統一,所有員工應遵守《員工日常行為準則》,在此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會取用一定的資金作為員工的獎金,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失職的種類,紀律處分: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扣工資、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髮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凡第三次發生甲類失職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以後發現一次甲類失職扣除50元,超過五次將不能進行優秀員工評比,六次公司可將該員工辭退;

3、凡第一次發生乙類失職時予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第二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500—1000元的處分,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相關人員得酌情負責,情節特別嚴重者可被辭退。

4、上班期間,沒有客人,員工不的在沙發、座椅上坐躺。違反一次罰款30元。

5、一經被公司辭退的職員,該月工資將被扣除40%。

怎樣穩定酒店裏的員工

酒店員工和內部管理及其酒店產品與服務的特殊性給酒店的人力資源管理帶來了較大的難度,那麼如何穩定員工,打造一支愛崗敬業的隊伍呢?從總體上説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實施以下主要策略:

策略之一:改善員工薪酬福利制度,保持物質刺激動力 酒店薪酬福利是酒店對員工作的回報和補償,是影響員工穩定率的重要因素。一般來講,影響員工對酒店薪酬福利的評價的因素有三:一是員工對薪酬福利的理解程度;二是員工實際得到的薪資數額;三是對比薪資水平。目前不少酒店的薪酬福利在當地水平偏低。因此,在開展薪資認知教育的同時,調整目前工資結構和工資水平是保持物質刺激動力,提高員工穩定程度的關鍵。

策略之二:改進員工績效評估體系,保持精神鼓勵動力 績效評估是整個酒店人力資源管理的控制系統,有監督、控制、反饋並最終提高組織績效的作用。目前,大多數酒店員工績效評估採用目標管理法,這種形式績效評估是針對員工過去某段時間的工作進行的,是一種過去式,而對於培訓信息和引導員工成長方面很少涉及。因此,要將過去式為主的酒店員工績效評估體系改變成為“將來時”為主。首先要改進“員工工作評估表”,要通過績效評估來引導員工實現職業發展,這樣做,有利於員工認識到自身的興趣、價值、優勢和不足;有利於員工獲取酒店內部有關工作機會和職位的信息;有利於員工確定職業發展目標;有利於員工制定行動計劃,以實現職業發展目標。

策略之三:改革員工培訓開發模式,保持持續發展動力 要從制定培訓開發的年度計劃上下功夫,年度培訓計劃的落實是員工可持續發展的加油站,更是滿足員工深層次的需要的重要因素。

策略之四:改造短期僱員制度機制,保持員工忠誠動力 我國酒店業中外商投資和集團連鎖酒店在保護員工權益和購買社會保險方面的執行情況比較到位,而大多數國有酒店由於地方法規的不完善和酒店本身的意識不到位,員工相關權益還沒有得到完整的保護。因此要對侵害合法權益、員工缺乏保障的酒店進行改造。

策略之五:改良員工建議參政系統,保持民主管理動力 滿足員工參與管理、獲得授權和溝通方面的需求,是酒店成功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要突破酒店僅僅重視管理層意見的做法,要對現有的參政管理系統進行改良。一要建立正式的僱員建議與溝通系統,使員工產生歸宿感。二要建立非正式的僱員建議與溝通系統,使員工產生滿足感。成立各種興趣小組、沙龍、俱樂部,組織一些體育競賽活動或者讀書活動,引導非正式組織,培養積極向上的員工心態和主人翁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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