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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制度(14篇)

餐飲管理制度(14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管理制度(14篇)

餐飲管理制度 篇1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灶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食鹽傾入,使火焰熄滅,併除去熱源,關閉爐火。

4.廚房內嚴格禁止吸煙。

5.煙囱頂端應裝不鏽鋼的防護器,以防火星飛散。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氣瓶、火柴等。不可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

8.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分燒乾起火。用電時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個電器。

9.插座頭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

10.燃氣管道禁止纏繞電源線路,電源插座應與燃氣管道保持一定距離

11.燃氣管道改造工程必須經京基百納廣場批准後並由燃氣公司派專人進行施工改造,完工後還須進行送氣測試,確保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氣火災滅火的方法:

(1)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2)斷絕煤氣之源;

(3)降低周圍温度;

(4)斷絕空氣供給;

13.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檢查電源及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確實關閉。

14.如果發生火災,應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滅火器撲滅。

15.加強對員工的消防教育,並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進行消防培訓,讓員工瞭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餐飲管理制度 篇2

一、酒店所有設備設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罰款200-500元/次或開除處理,如情節嚴重並可送至公安機關處理。

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現一次罰款5元,包括廚房內的馬鬥等用品。

三、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後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5-20元。

四、各部各區員工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櫃、燈光、衞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

五、如已知某物品或設施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本人承擔。

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或上鎖,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20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

八、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九、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但語氣要委婉,不得對客人無禮。

十、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傢俬及酒店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餐飲部內部賠償方案實施。

十一、餐飲部各部各區域的小庫和出品部的物料庫內的所有物品的管理必須按類、規格、輕重、生、熟等整齊擺放並張貼明顯的類別標識。如未按要求管理將對所屬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理。

十二、如因物品管理不善造成物品浪費、丟失(員工私拿物品也將追究),部門負責人將根據當時的情況進行相應嚴肅處理。

十三、餐飲部將利用物品管理系統來對本部門各區各部的物品物料進行正規化、無紙化管理,每月可由系統自動統計出各區各部的物品使用量,以此來控制物品的管理。和區域負責人應嚴格存放好自己區域的領料單據,每天將領用的單據錄入管理系統。(如因管理不善導致單據丟失將對負責人進行處理)

餐飲管理制度 篇3

收銀員管理制度

1、收銀員必須有擔保或押金。

2、保持收銀台乾淨整潔,熟練收銀操作程序。

3、熟悉菜品及菜品價格,標餐的菜品明細必須輸入電腦並審核其價格,嚴格控制超標(如有客人要求不輸明細的附手工明細單)。

4、權限範圍內打折、退單、免單、招待費、少計時間都必須有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字,招待費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否則財務上不予認可,由收銀員補交。

5、無論收現金還是簽單必須有值台服務員簽字,寫明收現或簽單金額;簽單必須要求客人寫清單位名稱、有效聯繫電話和姓名,且有店長簽字擔保(除協議單位),無特殊原因不簽字的罰款50元。

6、單據管理

(1)酒水單、點菜單、結賬單實行連號管理,由收銀員到財務室簽字領取並保存。

(2)當天上班後,由服務員到收銀員處領取點菜單、酒水單,並由領用人在單據領用表上簽字確認。

(3)當日下班前,服務員應將領用的'單據全部交回收銀員,由收銀核對後登記單據領用簿,服務員簽字確認,缺一聯罰款100元。

(4)收銀員應於第二天上午11點鐘前,將已開據的酒水單、點菜單、結賬單及單據領用表上交財務稽核員複核,作廢單據全聯上交,缺一聯罰款100元。

(5)漏單、跑單、少計由收銀員賠償,發現問題當日向財務交現金,不抵扣工資,當日不交從當月工資中雙倍扣除。

7、收銀員不得用備用金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如有墊付退訂金或現金返款,第二天到財務報帳補齊,保證備用金安全和營業使用,財務上隨時盤查。

8、當日業務結束後,收銀員做總班結賬。填制日收入報表及營業日報表,由店長(或樓面主管)複核報表數與當日收到的現金,簽字確認。

9、收銀員將報表及當日收到的現金一起投入收銀櫃中。次日由出納、收銀員一起開櫃收取現金。如出納發現現金短缺,由收銀員及上班次複核人員共同承擔責任,補足短缺金額。 篇三:餐飲前廳收銀員管理制度

餐飲管理制度 篇4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細則為維護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公司內各部門的考勤管理統一接受人力資源部管理,每日需在考勤登記本上進行出勤記錄(出差人員除外)但需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人力資源部應在次月3號之前將當月考勤記錄彙總成表,遞交總經理簽字審批後報交財務部彙總結算當月工資。

3、公司內標準考勤時間為:

公司實行每週六個工作日,每天工作八個小時,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此外,公司將結合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時間,各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利安排加班(需到人力資源部考勤處辦理加班手續)。

4、考勤包括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

考勤記錄:逐日登記的員出勤情況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考勤報表:人力資源部考勤員月末編寫的統計表,其中包括:員工姓名、應勤天數、應出勤天數、遲到、早退、礦工時間(天數)等;

5、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更不得礦工;

6、考勤員應嚴格按考勤制度,跟據實況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7、超過規定上班時間(8:30分)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早於規定的下班時間或未在考勤登記本上考勤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

8、員工臨時離崗,需向直屬部門經理請假批准,在安排其他員工暫管其職責後方可離崗,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

9、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礦工:

(1)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2)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3)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兩小時的;

10、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1元/分)

(1)遲到、早退按一次每人次扣除5分;

(2)礦工半日,扣除20分,礦工一日,扣除40分;

(3)當月礦工累計3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公司設立全勤獎,對每月出勤滿的員工進行獎勵,30分/月;

(5)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崗者,經本人申請,人力資源部核查屬實,總經理批准,除每月的獎勵外在可嘉獎150分;

(6)考勤員虛報、漏報的,每次扣除50分;當月超過4次,全公司通報警告一次;

(7)脱產學習的有關規定:

①公司指派的中短期培訓學習和因本單位工作需要,有針對性的業務學習,按出勤管理。

②其它的如成人學歷教育學習(包括函授、自學考試的短期的脱產學習等)及經單位同意的個人外出培訓等,不享受公司裏的獎金,按實際學習天數扣除當月工資。

二、請假管理

1、公司內規定休假包括兩大類: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週公休日、每年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2、各類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病假系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所申請的時間,除急診外,病假須事先(不晚於當日工作時間開始後的25分鐘)申請,且需持有

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4、病假的批准權及要求:

員工因病請假一般不超過兩天,超過時間需延長假期者,須持縣區級正規醫療機構醫師的證明及病歷,且加蓋醫院公章。

(1)病假2日以內,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併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2)病假超過5日,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5、事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進行臨時性工作交接,而後方可享假。

6、事假的批准權限:

(1)事假2-5日內,經部門經理室簽字同意後,併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2)假超過5-7日,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婚假:員工結婚請假七天,子女結婚請假三天,兄弟姐妹結婚請假一天。喪假: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喪假三天,其他一天。

產假:實行晚婚晚育的產假為3個月,違反計生政策的不享受產假,產假期內每月享受基本生活費300元。

7、部門經理及負責人請假、外出、開會、出差等的批准權限,一律由總經理批准簽字同意後,併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8、除公休假、法定節假日、急診請假外,職工休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條”,按程序申請,經批准後休假。確有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補辦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者,一律以曠工論處。

9、員工請假後由直屬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負責人請假、外出、開會、出差時須將行程和時間安排通知綜合部併到人力資源部備案,急辦的工作事項要相應的交接;

10、請假條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查,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後註明銷假。

11、員工請假期滿如不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或辦理續假未獲批准,必須歸崗,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處;

12、職工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假期按照曠工處理;

三、勞動紀律管理:

1、各部門根據本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工作管理需要,可制定各自的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或實施細則,但必須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研究由總經理批准後統一下發執行。

2、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的處罰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徵求各部門負責人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

餐飲廚房管理之考勤制度20xx-01-20 16:48 | #2樓

俗話説,“無規矩不成方圓”,餐飲店廚房也是一樣的,想要廚房裏人員齊心協力,針對廚房員工就必須有一套考勤制度,這樣才能更好好的保證不影響餐飲店廚房的運行。那麼餐飲廚房管理的考勤制度有哪些呢?下面一起來看一看吧。

1、廚房工作人員上、下班時,必須打考勤,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考勤,嚴禁遲到、曠工、早退的情況。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組長或廚師長報到或總體點名。

3、根據廚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廚師留下,不加班的廚師下班後應離開工作地。

4、上班時應堅守工作崗位,不脱崗,不串崗,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會客,看書報,下棋、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場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調。

5、因病需要請假的員工應提前一日向廚師長辦理准假手續,並出示醫院開出的有效證明、因不能提供相關手續或手續不符合規定者,按曠工或早退處理。請假應寫請假條書面備案。

6、需請事假的,必須提前一日辦理事假手續,經廚師長批准後方有效,未經批准的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崗位。電話請假一律無效。

7、根據工作需要,需廷長工作時間的,經領導同意,可按加班或計時銷假處理。

8、婚假,產假、喪假按酒店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

9、本制度適用於廚政部的所有員工。

餐飲酒店指紋考勤管理制度20xx-01-20 13:40 | #3樓

1、全體員工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員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時,必須三天內填寫《缺打考勤卡審批表》,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上交人力資源部。否則按無故缺打處理,無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獎金10%。

3、全體員工打卡時應排隊,按先後秩序進行,不得爭先恐後,否則,違反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5%,依次遞增。

4、全體員工必須是上下班時打卡,不得在打卡後吃飯再上班或吃飯後再打卡下班。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20%,依次遞增。

5、嚴禁員工穿便裝打考勤卡,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50%。

6、全體員工下班後,除特殊情況經批准外,不得進行工作區域,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當月獎金的10%,依次遞增。

7、全體員工必須服從考勤機管理人員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依照《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土、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對故意損壞指紋考勤機人員,除照價賠償外,將按照《員工手冊》第四十二條進行從嚴處理。

實用餐飲考勤管理制度20xx-01-20 18:19 | #4樓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託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後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准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准方可,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彙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後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0xx-01-20 11:33 | #5樓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司各門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打卡制度

3.1.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3.1.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店長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店長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方可,月底由店長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門店店長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1.5手工考勤制度

3.1.6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臨時外調),可由各店長提出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1.7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店長另行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30日前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1.8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1.9短期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店面有打卡或手工考勤記錄,由該店店長負責登記、證明;調店的員工從調動之日其,考勤轉入接收其店面店長進行登記。

3.2加班管理

3. 2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1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3.2.2 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對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一般情況下延時工作不計加班,因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部經理以上領導批准的延時工作,可按以上標準計加班。

3.2.3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願加班。

3.2.4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批准的加班,公司亦不予承認加班。

3.2.5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3.2.6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補休形式安排補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衝抵病、事假。

3.2.7 《加班申請表》由各店長在人力資源部領取,加班統計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8各門店店長負責檢查、複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並在每月27日彙總交人力資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3.2.10員工補休需提前申請,並以不影響項目管理中心或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

3.2.11當月補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2.12無加班批准記錄而批准員工補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准人,曠工天數為批准員工補休天數。

3.2.13員工自行補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

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3.4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6個月內使用,並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店長、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6產假與哺乳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3.7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8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3.3.8.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3.3.8.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3.8.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説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3.3.8.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並報人力資源部

3.4請假制度

3.4.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4.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店長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請假三天(含)以上者需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

3.4.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4.4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3.4.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5缺勤規定

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扣款10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3.5.2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三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3.6其他

各門店店長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4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餐飲管理制度 篇5

1、冷菜間、燒烤的生產、保藏必須做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單獨冷藏。配有專用冷藏設施、洗滌消毒設施,室內温度不得高於25度。

2、冷菜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

3、操作人員必須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並將手洗乾淨、消毒。

4、冷菜應當由專人加工製作,非冷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冷菜間。

5、加工冷菜的工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後必須洗淨並保持清潔。

6、供加工冷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菜間。

7、製作肉類、水產品類冷菜拼盤的原料,應儘量當餐用完,剩餘尚需使用的必須存放於專用冰箱內冷藏或冷凍。

8、冷葷熟肉在低温處存放超過24小時要回鍋加熱。

9、從業人員在出入工作區前、使用衞生間後、用餐後、休息後必須對手進行清洗和消毒,消毒可採用1:100的施康消毒液浸泡消毒。

10、從事直接入口食品供應工作的從業人員工作時要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每個班次使用後,要立即進行更換、清洗和消毒。

11、冷葷製作、管藏都要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生熟工具(刀、墩、盆、稱、冰箱等)嚴禁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12、冷葷專用刀、砧、抹布每日用後要洗淨,次日用前消毒,砧板定期消毒。

13、冷菜間紫外線消毒燈要定時開關,進行消毒殺菌。

14、保持冰箱內整潔,並定期進行洗刷、消毒。

餐飲管理制度 篇6

驗證:在接到採購人員或者售貨單位交來的貨物後,應先根據來貨隨單、證書、報告以及合同對照貨物就品名、包裝、產地、規格、型號、等級、計量、數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進行檢驗;沒有固定規格、型號和包裝的,以重量記價的要稱量檢驗;需要用感官進行檢驗的,還要根據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徵進行檢驗;需要藉助其它設備進行檢驗的,要使用相關設備作檢驗;需要送專門檢驗機構檢驗的,送專門檢驗機構檢驗。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中須詳細核對物料申購單:凡未辦訂購手續的不予受理。首先,核對實收受原料是否與申購單、送貨單相符,包括物資入庫通知單訂貨合同;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檢測單、發貨明細表;運輸單位提供的運單,入庫或在運輸途中發生殘損記錄等。但對照發票核對食品容易疏忽,還須仔細核對其質量和數量,對有懷疑的食品應請使用部門的專業人員來判斷。

二、根據送貨單(或發票)檢查進貨:凡送貨單(或發票)與實物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不相符的不驗收。數量不符,但與實物名稱、型號、規格、質量相符的可按實際驗收。發票沒有,只有送貨單隨貨物一起送到的原材料,可開具收據驗收,註明實收數量。

三、驗收並受理貨品

1、驗收數量:根據供貨單位規定的計量方法進行數量檢驗,或過磅或檢測,以準確地測出全部數量。數量檢驗除規格整齊劃一、包裝完整者可抽驗10%——20%者外,其他應採取全驗的方法,以確保入庫物資數量的準確。

2、檢查質量:一般只作物資的外形的外觀質量的'感官鑑別。購進物品已損壞的不收;食品原材料和調料氣味不正、腐敗變質的不收,型號、規格不相符的不收。

3、檢查包裝物:基本要求是一般性貨物少驗,貴重易碎品多驗;包裝完整的少驗,包裝破損的多驗;本地產品少驗,外地新產品多驗;易受潮變質的多驗;混裝物品全驗,以保證入庫物品無損壞、無變質。

4、凡自行採購而又未送交驗收員查檢的貨物,拒絕補籤和開驗收單。但由於急用而上級批准的另作處理。

5、送庫儲存:驗收後的物品需送入倉庫存放。如需急有的要由倉管及時開具入倉單和出倉單,以便於盤點。

6、填寫有關報表。

餐飲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認真學習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制度,不購、不收、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食品。餐飲部門每個食堂承包責任人要加強責任心,把好各道關口,嚴防食物中毒。定期投放藥物,滅鼠、滅蠅、滅蟑螂工作常抓不懈。

第二條 餐飲部門各食堂承包責任人對所售飯、菜碗筷每天進行消毒處理。

第三條 室內外環境衞生責任到人,做到工完場清,每週大掃除一次。機械炊具隨用隨洗保持清潔,固定存放位置擺放整齊。

第四條 各食堂每天留食品小樣送至部門辦公室登記,存放冰箱留存待查。

第五條 個人衞生要求做到四勤,工作衣帽齊全清潔。

第六條 餐飲部門所有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無傳染病者領取健康證方可在食堂工作。

第七條 操作間和售飯菜處不得吸煙,違反者給予處罰,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罰。

第八條 定期檢查餐飲部門各食堂每項制度,按衞生網絡檢查,對衞生工作做得好的人經總公司批准給予衞生先進獎。

餐飲管理制度 篇8

1.餐飲部例會由餐飲部經理主持,經理缺席由副經理主持。

2.例會參加人員:中餐主管、西餐主管、宴會主管、管事部主管、中餐廚師長、西餐廚師長、宴會預訂員、祕書。

(1)各餐廳主管、廚師長彙報昨天工作情況及佈置工作的完成情況,發言要求簡潔扼要,突出重點。

(2)餐飲部經理對昨天經營管理狀況、客源市場問題、人員組合問題、質量問題、成本費用問題,部門佈置的各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3)佈置今天部門工作計劃,規定落實的具體時間和要求。

(4)下達酒店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對部門工作指令。

1.餐飲部班前例會制度執行範圍:中餐廳、西餐廳、管事部、宴會廳、中餐廚房、西餐廚房。

2.各班組班前會在每天營業前或到崗後,時間約10~20分鐘。

(2)提醒上一天或上一班服務或工作方面需要改進的事項和當班訂座情況及需要注意的'事項。

(4)下達餐飲部的工作指令和佈置當日當班具體工作任務。

餐飲管理制度 篇9

1總則

1.1為維護小師兄的企業形象,使分店工作服的發放、領用、使用工作規範化,特制訂本規定。

1.2分店各崗位員工必須着工作服上崗工作。

1.3員工服裝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由倉庫保管員負責儲存和發放。

1.4本規定適用於分店全體員工。

2工作服的設計與訂購

2.1工作服統一由小師兄總部根據小師兄VI方案和單店的文化特點進行設計或聘請專業服裝設計公司進行設計。

2.2設計方案由分店董事會和小師兄總部運營中心共同審議通過後,由總部物流中心交供應商統一製作。

2.3分店開業時,服裝訂購的'數量應為實際編制人數的120%。

2.4分店服裝的補充訂購由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分店總經理批准後上報總部物流中心訂購,一次性補充不得少於單類10件套(例如:訂購女服務員服裝10套)。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當地按照原設計方案自行定製。

3工作服發放標準

3.1管理崗工作人員所發放的夏裝一套、西裝一套,1年發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調離公司或調出本崗位者,按下列規定執行:

3.1.1穿用不滿一年者,按50%交服裝成本費。

3.1.2滿一年者,免交成本費。

3.1.3管理崗位任職人員到崗,已經自有與公司規定款式、顏色一致的服裝時,可以免發服裝。公司補貼服裝費150元,不另行定做,原服裝視為工裝,並納入工裝管理。自主放棄補貼服裝費的,其服裝可不納入工裝管理,但上班時必須着裝。

3.2服務員、傳菜員、收銀員的工作裝夏、冬各二套,每2年發放一次。

3.3廚房工作人員工作服每1年發放一次。

3.4維修崗維修人員及勤雜工的工作服,每2年發放一次。

3.5除管理人員外,所有人員均許交納服裝工本費,因調離公司或調出本崗位,一律交回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退還服裝工本費。

4工作服的領用及使用

4.1員工入職三天獲准進入正式適用期後必須領用工作服。

4.2工作服領用須由領用人填寫領用申請單,由所在部門經理簽字,經由人事管理員審核同意後,由倉庫保管員發放並登記。

4.3員工服裝必須善意使用,不得故意損壞。

4.4員工工作期間必須按當日規定着裝,不得冬夏混穿。

4.5服務人員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4.6員工工作服由分店統一清洗,每三天換洗一次,必須保持整齊清潔。

4.7工作服丟失者,必須到綜合管理部辦理報失手續並以成本價重新購買。

4.8因崗位調換者,其工作服作相應調整,綜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崗位工作服,按調整後崗位另發工作服。

4.9因身材原因,沒有合適工服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訂做,訂做期間,員工可以不着裝參加工作,但起着裝要符合員工規範要求。

5違責

5.1員工不按規定着裝上班的,其上級有權要求其立即糾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如確實不能按規定着裝的,按遲到處理;態度惡劣,拒不服從者按礦工處理。

5.2員工上班着裝不得有污漬,工作期間不慎染漬的,要及時處理,處理所需工時不得超過10分鐘,超過按遲到處理;不按規定交清潔造成污漬沒有得到及時處理的,其直接上級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直到糾正為止,所需工時按曠工處理。

5.3故意損害工裝造成不能繼續使用的,由領用人照價賠償,並處50-100元罰款,在工資中扣除。

5.4員工離職交還的工服存在損害,但能正常使用的,扣除工本費的50%作為補償。

5.5員工離職不能按規定交還工服的,服裝工本費不予退還

6附則

6.1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制訂,總經理審核,報分店董事會和小師兄總部運營中心批准,修改時亦同。

6.2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6.3本規定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定自行終止。

6.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餐飲管理制度 篇10

一、例會管理制度

為做好每日工作佈置和總結,及時糾正工作中發生的錯誤,促進各部配合,加強檢查,提高服務質量,特建立例會制度如下:

每週管理層例會管理辦法

目的:加強每週管理層例會,提高會議效率。

第一條 部門主管領導例會定於每週五舉行一次,由總經理主持,各部門領班級以上人員參加。

第二條 會議主要內容為:

1.總經理傳達公司有關文件以及董事會和董事長的精神。

2.各部門主管彙報一週工作情況,以及需提請總經理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3.由總經理對本週各部門的工作進行講評,提出下週工作的要點,並進行佈置和安排。

4.其它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 例會參加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持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四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祕密,在會議決策未正式公佈以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部門例會管理辦法

第一條 部門例會每日飯市前召開。

第二條 例會每日2次。

第三條 部門部長級(含)以上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加開臨時性例會佈置重點人員接待工作。

第四條 部門例會內容及程序

1.檢查考勤及在崗情況。

2.檢查儀容儀表及工作精神狀態。

3.檢查服務及銷售應具備的技能知識情況:如菜單、酒單、主食單、沽清單的熟悉情況;崗位責任制、服務程序、注意事項等。

4.總結前一日工作,提出問題並糾正,提出表揚和批評。

5.佈置當日工作。

(1) 客情報告及分析。

(2) 人員分工和應急調整。

(3) 注意事項及工作重點。

6.宣讀企業理念。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考勤記錄

1.公司實行考勤,月底由辦公室將考勤情況交到財務部,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考勤的,由部門主管填寫《考勤異常解釋單》並於當天交辦公室。

2.財務部依據考勤情況制定員工工資。

第二條 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10—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元、10元、15元。(每10分鐘為一個點)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10—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元、10元、15元。(每10分鐘為一個點)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6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6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病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崗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休、調休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曠工一天扣罰3天薪資,並扣除全勤獎勵。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事假按照實際天數扣除當天薪資,並扣除全勤。

5.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應填寫請假條,出具醫院開出的本人病假證明、病歷、費用單據等,特殊情況在休完病假後三日內由審批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備案,病假按照實際天數扣除,不扣除全勤。

6.喪假

喪假主要指直系親屬,(父、母、爺、奶、叔、嬸、姑父、姑姑、舅舅、舅媽、外公、外婆,兄弟姐妹、堂兄妹)因喪事需要請假的,提前書面申請,特殊情況可在休完假後,三天內出具村委會開出的喪事證明,由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交財務消假,喪假7天內不予扣除任何薪資和全勤。

7.婚假

年齡18—23歲為早婚,可享有5日帶薪休假。

年齡23—31歲為晚婚,可享有10日帶薪休假。

年齡32歲以上為大齡婚姻,可享有15日帶薪休假。

婚假休完後三天內必須將結婚相關證明覆印件,呈總經理簽字審批後,交財務部消假。

准假權限:

(1)員工在9:30—21:3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三、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範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 辦公用品的範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色帶、文件夾、檔案袋、印台、印台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複寫紙、U盤等。

3.管理使用類:電腦、打印機、辦公設備耗材(由各部門相關管理人管理)。

第二條 辦公用品的採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備貨,少於備貨安全量的及時填寫申購單,並由總經理簽字,財務複核後,在出納處領錢採購,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發放,由申領人填出申購單,交會計審核,交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到庫管出領取。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四、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工牌領帶或髮夾。

第二條 依據崗位提供相關門櫃的鑰匙,工號、密碼。

第三條 員工離職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後由總經理簽字,財務審核後方可在出納處辦理離職。

第四條 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清洗乾淨交回庫房簽字、總經理批准。

五、員工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 員工必須在指定( )位置就餐(值班人員除外),嚴禁在茶座、包廂、走廊、大廳等公共客用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 菜品操作間,除廚房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10元。

第三條 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不得使用公司餐具就餐,特殊情況由經理批准。違者每次罰款10元

第四條 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

第五條 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公司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餐飲管理制度 篇11

一、衞生許可證應懸掛於明目處,按時參加驗證換證。

二、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證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應當成立食品衞生管理組織,有專人負責食品衞生工作。

四、從業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五、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換衣服;勤換洗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上班不塗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廚房內外環境衞生,做到每餐一大掃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衝、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八、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與熟,成品與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嚴格分開,並有明顯的標誌,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蠅、防塵、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間衞生,冷葷配餐所用工具必須專用,並有明顯標誌,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倉庫、保管室衞生整潔,通風乾燥,食品應當做到先進先出,隔牆離地,分類存放。

十二、及時處理好廢棄物,各場所配備的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為有蓋的密閉容器,並有明顯的標誌。

1、飲食衞生直接關係到用餐人員的健康,為保證食品衞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接受食品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領辦《食品衞生許可證》。

3、嚴格貫徹飲食衞生“五四”制度,保持營業場所內外整潔,有防滅蚊、蠅、鼠、蟑螂等害蟲的設施。

4、清潔衞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掃,清除垃圾及剩飯菜,每週大掃。

5、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包括臨時工),經檢查合格領取健康證後,方可從事飲食服務工作。對患有傳染病、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人員,調離其工作崗位。

6、上崗工作應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並保持清潔,賣飯菜前手要洗淨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發時應用夾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氣消毒,密封保管。

餐廳衞生管理制度

1、餐廳、廚房內外環境整潔,溝渠通暢,無蚊蠅等昆蟲滋生地,地面無食物殘渣,牆壁、牆羣、天花板清潔無脱落,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餐桌椅整潔,枱布無積污、無油漬,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3、餐廳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密閉容器能盛裝一個餐次的垃圾,並做到及時清理。

4、餐廳要每天清掃兩次,每週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無蟑螂、無老鼠等活動。

5、上菜時服務員要檢查食品衞生質量,不銷售腐敗、變質、變味、生蟲、不潔食品,服務員的手不能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湯時用具不能直接接觸顧客用過的餐(飲)具。

6、餐(飲)具存放在餐廳工作台的保潔櫃裏。當餐使用的餐(飲)具開餐前半小時擺台,擺放時服務員手不能接觸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飲)具立即送到洗消間,不能停留在餐廳。

7、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玻璃櫃內銷售,使用清潔、消毒的售貨工具。

8、供顧客用的小菜、調味品在備餐間上碟後應存放在櫃內,不能露空存放。

9、顧客用餐巾必須潔淨,消毒後供顧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時收發。無條件消毒餐巾的企業可使用一次性紙巾。

10、餐廳內應設洗手消毒設備,並能正常使用。

11、衞生間必須有專人管理,糞坑或便曹可自動沖洗,有流動水的洗手設備,間內外不得有異味。

12、有空調設施的餐廳其空調系統必須符合公共場所空調系統的有關衞生要求。

餐飲業食用品採購衞生管理制度

1、採購人員必須熟悉本餐廳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衞生標準、衞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採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採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採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採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黴變及其他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等;不得采購《食品衞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采購無證食品商販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採購人員採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並做好採購記錄,便於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採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衞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特別是熟肉製品、豆製品、涼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採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説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採購酒類、罐頭、飲料、乳製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

7、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採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害化學品污染,檢查或索取檢驗合格證明。

8、所採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檢驗合格證。

9、所採購的用於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10、所採購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口岸進口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外文包裝配有中文標識。

11、運輸食品的工具如車輛和容器應當有必要的保温設備。運輸過程應防雨、防塵、防蠅、防曬及其他污染。

12、所採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台帳。

餐飲管理制度 篇12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藉口封堵安全出口,佔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誌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後,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後。再按操作規範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櫃除外)。全部煤氣閥門,並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淨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並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彙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週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餐飲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並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於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牆應當設有警示標誌,並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於1.4米,兩側1米範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範圍內不得設踏步,並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於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於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誌,疏散指示標誌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牆面上,指示標誌的'間距不得大於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誌。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於0.5勒克斯,斷電後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並採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於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佈置平面分佈圖、配電線路平面分佈圖安全技術資料,並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並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並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結束後,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範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託專業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淨距離不得小於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並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築物外牆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並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於25米;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捲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於1次,並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並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系統,並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誌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本規定的要求設置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餐飲管理制度 篇14

部門:客房部

職稱(中文):PA組保潔員、養護員

職稱(英文):

向上負責:PA組領班

職位級別:員工級

基本工作:在領班的指導下,做好公共區域的衞生工作,並做好計劃衞生與常規衞生,保證公共區域乾淨整潔

職責:

1、服從領班的.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規範和質量標準,做好責任區內的清潔衞生工作並掌握花木的養保、培育和修剪技術。

2、檢查責任區內各種設備設施和傢俱的完好情況,及時報告和報修。

3、做好清潔機械和清潔用品的保養和保管工作。

4、嚴格按照綠化工作規範和質量標準,做好花木的佈置、養護和清潔工作。

5、對分管的場所,包括各辦公室、樓道、倉庫,每天要保證其清潔衞生。

6、對於洗手間、廢物箱,要按時噴藥水或放置衞生藥品,保持乾淨。

7、晚班要負責清除所有的垃圾桶,做好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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