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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沒完成任務為理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用沒完成任務為理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在公司連續簽了4年了。1年1籤勞動合同。今年1月突然提出要給我轉崗,沒有理由的轉崗。我同意了,現在給我頂超級高的'銷售任務,並簽訂軍令狀,我根本完不成。公司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我能拿到什麼樣的賠償

用沒完成任務為理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標籤: 勞動合同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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