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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簽訂合同3篇

實用的簽訂合同3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的簽訂合同3篇

簽訂合同 篇1

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1、不能“籤”口頭協議。

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

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裏,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查看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

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4、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籤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户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5、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説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業管理費收取約定要明確。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户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係,不能混為一談。

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於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8、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閲讀合同條款,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並落實於字面。

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並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

在籤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籤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應承擔的責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採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簽訂合同 篇2

一、關於合同文件

一個比較完整的家裝合同除了工程預算、設計圖紙以外,還應該包括關鍵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施工計劃以及甲乙雙方的材料採購單。

施工工藝是一個約束施工方嚴格執行約定工藝做法、防止偷工減料的法寶。而在合同當中要有一個施工計劃,主要是因為目前家庭裝修拖延工期的現象比比皆是,而消費者又很難在施工方開始拖延工期的時候就發現問題,因此,一份比較嚴謹的施工計劃就是消費者保護自己的必要武器。現在很多的家裝合同對於合同甲乙雙方的材料採購單都不太重視,儘管合同裏作了一些規定,但是大多比較粗淺,主要反映在對於材料的`品牌、採購的時間期限以及驗收的辦法、驗收人員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裝修合同當中一般容易忽視的一些文件儘量不要遺漏。

二、關於設計圖紙

很多家庭裝修的糾紛都反映在對工程項目的理解上。比如對一些項目造型的理解,由於沒有較為詳細的圖紙,可能設計師和消費者在理解上會有一些差距,有的項目由於圖紙不明確,在具體尺寸上也會存在差距。因此,建議您在籤合同的時候,儘量把圖紙準備齊全,避免開工以後再進行這些方面的工作,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三、關於工程預算

家庭裝修的工程預算,目前正規裝飾公司交給消費者的一般是比較完整的。一份根據目前使用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相關表格做出來的工程預算,包括工程項目、數量、單價、參考材料等等在內的關鍵項目基本上不會有什麼缺陷。

但是,有的消費者反映,做工程結算的時候,結算金額與自己的預期時常有差距。其實除了在施工過程當中的工程變更所發生的費用變化以外,主要的原因在水電改造上。原來,在裝飾公司和消費者簽訂家裝合同的時候,由於現場一些情況在這個時候不是很清楚,所以報價裏一般標註的是水電改造的項目單價,工程總費用裏不包含水電改造的費用。而工程結算的時候,做的是所有工程項目的結算,出現差距就是必然的了。因此,在這裏建議您,儘量要求裝飾公司在工程報價裏給您一個水電改造的參考報價。

四、避免做不到的條款

許多家庭裝修的投訴都是由不切實際的合同條款帶來的。有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在相關的工程報價之下根本達不到的施工質量,有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內空氣環境條款。比如曾有一位業主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中要求“裝修完工以後,請專業監測機構對室內環境進行監測,要求室內絕對環保”。但什麼是“絕對環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況凡是裝修過的住宅都會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環境污染問題,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絕對環保”。

簽訂合同 篇3

春節過後,隨着氣温的逐漸回暖,有不少買了新房的家庭也開始考慮如何裝修自己的新居了。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簽訂一份內容詳盡的裝修合同,可以讓自己避免陷入裝修陷阱。

“怎樣才能做到少花錢,又能兼顧美觀和舒適度?”上海的朱先生在裝修之前一直考慮這個問題。但待他裝修完畢之後,他發現在裝修過程中,考慮怎樣節省裝修成本固然重要,但簽訂裝修合同其實也是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

在實際裝修過程中,朱先生髮現有不少與當初設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與裝修公司交涉,但是結果往往是自己被裝修公司問得啞口無言,因為在裝修合同中,很多裝修公司事先口頭承諾的條件並未寫進合同中,這讓朱先生有苦難言。

業內人士表示,有個別裝修公司利用消費者對格式合同不熟悉的特點,設置了一些模糊、籠統的條款,用以規避責任、損害消費者的利益。由此可見防範裝修合同陷阱還是十分有必要。

那麼,如何才能做到避免遭遇裝修合同陷阱呢?下面結合實際案例來進行説明。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裝修合同中應該對施工工期做詳細約定,以便按時收房。

案例:廣州的凌勁鬆與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這家公司是他朋友介紹過來的,對方對他也是分外熱情,並主動提出為他減免設計費等費用,見到對方如此殷勤,他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也就聽信了對方的勸説,在施工工期方面並未做約定。但是在裝修過程中凌先生髮現裝修公司總是拖拖拉拉,原本40天內可以完工的裝修工程,卻耗時近三個月。這使得凌先生平白無故多掏了一個多月的`租金,他想追究裝修公司的違約責任,但是合同中對施工工期並未做約定,自己毫無勝算。

點評:上海君悦律師事務所許海波律師表示,在此前接觸到的裝修糾紛案例當中,不能按時完工而產生的糾紛並不少見,近年這種狀況來有所改善,由於裝修公司採取了規範化施工,工期能夠控制在一定的時間內。但是他提醒,消費者在簽訂裝修合同時,還是不能忽略這個內容。

據瞭解,目前京滬穗三地的裝修合同示範文本中均對施工工期做了相關規定,如上海最新版的示範文本中第一條第8項就是關於工期的規定,開工、竣工時間均能反映出來。據業內人士介紹,根據房屋面積大小、裝修的不同程度,施工工期一般是固定的,如一套100平方米兩居室,簡單裝修只需35天左右。

相應的還應該明確違約責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裝修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責任,目前上海的做法是按一定的數額收取違約金,如每拖欠一天,收取50~100元不等。

付款方式事先定

裝修款如何支付,這也必須事先約定。

案例:上海的章錚從開發商手裏拿到鑰匙之後,立即對自己的新房進行裝修。在簽訂裝修合同中,裝修公司告訴他,上海通常的做法是簽訂合同之後,便支付全額工程材料款和50%的施工費用,工期過半之後便支付30%的施工費,而餘下的20%作為尾款驗收之後再支付,章先生接受了這種做法。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工程過半之後由於雙方意見不合發生了一次糾紛,裝修公司撒手不管了,給他留下了一堆材料和一個“半拉子”工程。

點評: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提前將裝修款支付給裝修公司,對其制約作用便會大大減弱,從而使得自己陷入被動境地。

據瞭解,在一些內地城市的裝修合同中規定,裝修合同一經簽訂,消費者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之後,消費者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專家表示,如果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的話,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後,消費者就已經向裝修公司交了90%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後期出了什麼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修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應把首付壓到30%,而其餘的則按工程進度支付。

目前上海已採用的按照工程進度付款的方式,如簽訂合同之後首付款,當水、電、管線等隱蔽工程通過驗收之後再支付一部分,油漆工進場前支付一部分,竣工驗收時支付一部分,每次具體的支付金額可以協商。

增減項目不馬虎

在實際裝修過程中,很容易產生增減項目。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則需對此做出詳細規定。

案例:北京的汪駿在裝修過程中,發現自家進門過道過長,於是產生與裝修公司商定再多做一個櫃子放在過道上,以便充分利用空間。但是櫃子做好之後他發現,雖然所用材料從外觀上看與裝修公司提供的材料有些相像,但肯定不在一個檔次上,但苦於手頭沒有證據,他只好忍氣接受了這個價高質次的櫃子。

點評:上海君悦律師事務所許海波律師表示,在裝修過程中,增減項目非常常見,因此在簽訂裝修合同時,千萬馬虎不得。專家建議,在施工過程中,消費者提出變更修改設計、增減工程項目或者變更材料設備,須提前與裝修公司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後,方能進行施工,因此影響竣工日期的,由雙方商定。而不能私自與施工人員或其他管理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增加施工項目。

標籤: 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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